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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精選6篇)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精選6篇)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精選6篇)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1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中華魂》。

“法制”一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它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俗話説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紮根,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

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時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模範人物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和同學的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一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總之,作為一個國小生,應該與法律作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2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許多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在樓道上堆放雜物、在公共場所或在家裏製造噪音。”這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實都和法律有關。

在我們居住的小區,有部分人喜歡在樓道上堆滿雜物。平時大家都不怎麼在意,只要過得去就行了,所以就沒人管。有一天,不知道誰家把二十幾盆蘭花擺在了過道上,大家走路都小心翼翼。雖然大家心裏不舒服都只在私下議論:“是誰呀?”“太沒有公共道德了。”一個腿腳不方便的叔叔走那過不小心打碎了幾盆蘭花。擺蘭花的那家人就和叔叔吵了起來還要叫叔叔賠。鄰居們看了都過來勸。我當時在想:“怎麼辦呢?如果家家都這樣的話,那還創什麼文明城市呢?”事後我看成都電視台有一個節目叫〈〈庭審進行時〉〉上面講了一個跟這個差不多的案例,法官最後判擺雜物的人把東西搬回走。因為樓道是公用區域,不是私人財產,這個人違反了佔用公共區域法。哦,原來法律就在我們身邊。

平時在家裏唱歌、跳舞覺得影響不到別人,其實在國外如果你在家裏唱歌、跳舞,聲音大,影響了鄰居。鄰居們就會去投訴你,嚴重的還可能讓警察抓你。不過,最近幾年我國這方面也在加強管理,每年大學聯考、會考國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不能影響考生有良好的學習和休息的好環境。

所以,我們從小要學法、懂法,就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謝謝大家。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3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自從爺爺提出 “ 八榮八恥 ” 以後 , 我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卻不這樣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揚子晚報 ” ,突然一則 “ 血淋淋鹿肉讓孩子受驚 ” 的新聞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細的看了一下,原來 “ 白馬公園 ” 美食節時有一位燒烤攤主的攤上有一塊殘缺的鹿肉,這引起許多孩子的驚叫 , 其中有一個叫段健紅的小朋友對攤主説 :“ 梅花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 是不可以獵殺的。 ” 可攤主卻沒有理睬他 , 一遍、兩遍、三遍都沒有迴應。

還有一次 , 我看到一個少先隊員急匆匆地上學校 , 卻碰到了紅燈 , 眼看快要遲到了 , 他心裏十分着急。這時一位叔叔説 :“ 小朋友 , 別等了 , 現在走還來得及 ” ,説完那位叔叔跑着闖過了紅燈,可那位少先隊員卻沒有走。他想,如果我現在闖紅燈 , 也許不會遲到 , 可就不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於是他一直等到綠燈亮了 , 才快步的穿過馬路 , 向學校跑去。

想想那位攤主比少先隊員大 , 比她們懂得多 , 卻不懂得遵紀守法。難道他們不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到羞恥嗎 ? 難道只有獵殺熊、燒梅花鹿肉才能賺錢嗎 ? 那位少先隊員遵紀守法的優秀品質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從今天開始,不管以前怎樣 , 我們都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4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

一個國家即便經濟實力再強,假使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看來,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目前我國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4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遵從的公共道德時,中華民族才能軟硬實力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毀滅性地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伴隨財富和金錢而來的銅臭氣又蒸薰模糊了、甚至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就沒把黨紀國法當回事,不僅沒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法律和道德意義上的恥辱,反而把善鑽法律、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權,潔身自好、遵紀守法、本分做人在他們眼裏反而成了“沒本事”的代名詞。

違法亂紀分子雖然只是少數害羣之馬,但這些傢伙、特別是成克傑、胡長清之流手中握有權力的人,對整個社會風氣的影響和敗壞是不可低估的,正是這些傢伙破壞了黨紀國法的尊嚴,動搖了我們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許多人的法紀意識。

因此,要把“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深深烙進人們的心裏,長期不斷的宣傳教育當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須從娃娃抓起。但這還遠遠不夠,還必須繼續加大打擊力度,不僅要讓那些害羣之馬和社會蛀蟲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還要讓他們付出道義上的沉重代價,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則,臭的不夠臭,香的不覺香;榮的不覺榮,恥的不知恥。惟有如此,涇渭才能分明,正氣才能上升,法紀才會令所有人敬畏。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5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身邊》。

可能有人會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約束。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鳥在空中飛翔,魚在水中嬉戲,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在水中,讓魚兒離開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失去生命。而在校園裏,這種追求所謂“自由”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將食品袋信手丟棄,為原本乾淨的校園塗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習課上,有人遲遲不能安靜,依舊和着mp3的節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園內有人無視學校規定,騎着自行車橫穿過往的人流。

同學們,“無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當你走進靜悄悄的樓道路,對於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安靜多麼寶貴;當你踏入乾淨的教室,對於認真讀書的同學來説,這片整潔多麼舒暢;當你自覺排隊打飯,對於心急如焚的我們來説,這份井然的秩序多麼可貴。同學間總會有矛盾與摩擦,我們要相互關心和尊重,決不可出口傷人,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和他人。

同學們,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們將迎來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而法紀不僅以法律條文、紀律規定的形式出現,更多的時候,是以道德規範的形式與我們親密接觸,所以,我們應該這樣時時反問自己:我今天上學的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了嗎?我今天在校園裏亂扔垃圾了嗎?我今天影響課堂紀律了沒有?我按時出操了嗎?我按時搞衞生了嗎?我遲到早退了嗎?我在家裏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預習、複習的時間了嗎?我按時就寢了嗎?諸如此類,學習生活中的細節,看似不起眼,卻足以體現我們的素質修養。

同學們,毋以善小而不為,毋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條河,我來了,我走過,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生活也會更加美好,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攜起手來,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明天,做一個新世紀的遵紀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快樂成長。

謝謝大家。

中華魂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6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

殊不知當你過馬路時和同學打鬧,闖紅燈時,有多少風險降臨在你身上呢?也許你是幸運的沒有發生危險。可是當你抱着無所謂的心態去試試看的時候,你會不會還是幸運的呢?也許危險會降臨在你身上。

像這樣的安全事故在我們身邊不知發生了多少次!據統計,去年死於安全事故的就有3萬6000多人,傷於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萬人,多少家庭妻離子散!雖然今年以呈現好轉狀態,可是形式依然嚴峻,事故多發的勢頭並沒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這樣一組數據,讓人大吃一驚的數字,我們應該慶幸自己闖過紅燈、打鬧嬉戲沒有受到傷害麼?不,我們應該去改正不文明的習慣,消除安全的隱患,保證我們的人身安全。

在學校內應該如何保證自己的安全呢?在樓梯上常常能看見有些同學滑樓梯、追逐打鬧的。這些行為是不允許的,藴藏的隱患。滑樓梯會撞到其他同學,還可能自己沒踩好摔倒了又連累了前面的同同學,到最後滑樓梯受罪的還是你。

在外頭玩耍也要保證安全,在保證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遊戲。這是一條令人髮指的消息。某地,幾個孩子,最大的14歲最小的才十一二歲,他們在一個山坡上玩耍,由於,最小的一個小男孩與其他的幾個孩子鬧矛盾。於是那幾個孩子對這個小男孩拳打腳踢,完後又挖了一個坑,把小男孩埋在了裏面。只有頭露在外面,然後最大的一個孩子就用打火機燒那個小男孩的耳朵。燒後還覺得不過癮,就用稻草蓋在那個男孩的頭上,然後又把稻草點燃。火越來越大,那幾個孩子還在那兒哈哈大笑。絲毫沒有因傷害他人而緊張和恐慌。

這幾個孩子就是心中沒有法律的存在,沒有法律的意識,肆意妄為。而事後才追悔莫及,只不過這已經遲了。所以,我們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與法同行,人生才會幸福美好!他們是殘忍的,是冷血的,他們的心中沒有法!法律也絕不能容忍他們!

碧水藍天下我們不要再讓這些悲劇發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來約束自己。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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