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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利思義,不失人格

見利思義,不失人格

見利思義,指得就是看到貨財,要想到道義。它出自《論語·憲問》:“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見利思義,不失人格

利,是人之所欲。人要生存,要解決衣食住行,就不能沒有對利的追求。人還要求不斷改善生存條件,過更好的生活。這都是人之常情。

但是,對利的追求,應該受到一定的制約,應當不失德義。

想必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叢林裏有一隻九色鹿,他的住址只有他的好朋友烏鴉知道。一天,他在河邊聽見救命聲,於是他奮不顧身跳下水救人。那人非常感動,答應九色鹿不説出他的住址,因為説出來九色鹿就有被人殺頭剝皮的危險。那天晚上,王后夢見了九色鹿,她要國王一定要捉住九色鹿。於是國王就貼出佈告,懸賞巨金捉拿九色鹿。那個被九色鹿救起的人財迷心竅,説出了九色鹿的住址。國王捉住了九色鹿,他毫無懼色。他在國王面前跪下,説:“國王,我想知道你是怎麼找到我的。”國王指着告密人説:“是他。”那人就是五色鹿救起的那個人。九色鹿怨恨的説:“我救你的時候,你發誓不出賣我,現在你全忘了嗎?”國王激動的説:“九色鹿啊!你雖是四腳動物,卻有慈悲的心。而你眼前的人,卻是禽獸不如!”

由此可見,為了一己私利而置德義於不顧的人,是有失人格的人。這類人定會為人所不恥,遭人唾棄。

孟子曾經説過:“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義是一切利益的基礎和根本。見利思義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古人云:利不若義,義不若意。

如若我們取了不義之利,心不安,捫之有愧,一不利也;人不服或法不容,或後患無窮,二不利也。宋陳普説:利出私情害萬端,義循天理樂而安。是非得失分霄壤,相去其七年級發間。為了眼前一時的不義之利,古今中外多少英雄身敗名裂甚至惹來殺身之禍。

但是,為義而死,縱不千古留芳,也是心安理得,不失人格。

那麼,作為高中生,對利與義的關係,我們應有哪些認識呢?

首先,對待自己,我們應當見利思義,先義後利。一個人要生存發展,必須以一定的客觀條件作基礎。每個人都有滿足個人需要而追求正當利益的權利。但是,由於每個人都處在和他人、社會的關係之中,個人生存發展需要的相應利益存在於一定社會的總體需求之中,因此,要滿足個人需求,就必須首先和他人一道,改造自然界中的自在之物,使之變成為我之物;否則,個人需要就無法滿足。這就是説,要實現和滿足個人利益,必須以對他人和社會履行義務為前提,即先義後利。

其次,在對待對待他人是,我們要倡義導利,為義舍利。愛因斯坦説:“生命的意義在於設身處地替人着想,憂他人之憂,樂他人之樂。”如何對待他人利益,是義利定位的重要方面。個人利益和他人利益再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個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滿足程度及實現途徑卻是不一致的,有時甚至是衝突的。因此,在對待他人利益上的定位應是倡義導利,為義舍利。

此外,對待集體,我們要做到義利統一,終生取義。個人利益的正確驅動,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當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矛盾時,應當堅持以社會利益、集體利益為重,提倡大公無私、先公後私和無私奉獻精神。

我們正處在一個偉大的時代,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目標要求我們有更加寬闊的胸懷和更加高遠的志向。我們更應志存高遠,見利思義,符合道義的就取,不符合道義的就不取,努力成為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不失人格的人!

標籤: 見利思義 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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