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演講稿 >辯論演講稿 >

關於邏輯推定與舉證責任

關於邏輯推定與舉證責任

在古代神話的惡魔中

關於邏輯推定與舉證責任

有所謂的「納貝留斯」

——傳授邏輯與修辭——

與「布埃爾」

——傳授邏輯與哲學——

前者長的似烏鴉

後者外型像海星

所以

如果各位發現今天來上這堂課的學長

長的不像金城武或tom cruise時

請不要失望

因為我保證——

他至少還比海星帥多了!

--------------------------------------------------------------------------------

邏輯、推定與舉證責任

——為什麼我們會覺得別人蠢的像頭豬?——

講師 黃執中

邏輯的語言≠日常的語言

一、謂定性「經濟」的語言與「精確」的語言

一般現實生活中的會話是加了各種省略形式的發言,雖然從會話的「經濟性」來看,這是很重要的,但是若以會話的「精確性」來看,則充滿了邏輯的漏洞;所以成為一個辯士的首要工作,便是要學會掌握「精確的語言」。

範例一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説:「鳥會在空中飛。」

但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大部份的鳥只要翅膀沒受傷,都能夠在空中飛。」

範例二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説:「如果下雨,地會濕。」

但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下雨時,因為雨降下來的地方有大地,所以如果沒有設法使那個地方不濕,那裏就會濕。」

貳、語詞的定義

要想掌握「精確的語言」,首先就要能夠掌握語詞「精確的定義」。這點雖然看來簡單,但卻是辯論台上大多數爭執發生的原因;比如就經常有辯士在台上對裁判表示:「對方辯友的制度不『公平』!」

但如果各位願意的話,現在就可以閉上眼睛想想:若是要你為「公平」下一個定義,你會怎麼下?然後再想想:你為「公平」下的定義完整嗎?和別人一樣嗎?而如果連「公平」這麼一個簡單的概念都會有這麼多分歧,那你又要如何去確信裁判、觀眾或對方辯友會與你採取同一概念?而如果他們連「公平」的概念都與你不同,那你所謂的「説服」又從何而來?

範例三

「各位,你們問我對墮胎有何看法?這裏讓我清清楚楚的回答你們。如果『墮胎』是指謀殺毫無自衞能力的人,剝奪我們最年幼的公民的權利,反對自由生存和幸福的;那麼、我向各位保證,我永遠堅決反對墮胎。願上帝幫助我。

可是,如『墮胎』指的是取消殘害無助婦女的壞制度,使青年都有機會得到愛護,以及給予公民天賦全力去以良知來行事;那麼,身為一個愛國和有人道精神的人,我向各位保證,我永遠都替你們爭取這些基本的權利,絕不放棄。」

以上是夏威夷州立院中一位議員的講稿,他採用了何種技巧?

範例四

a:「法律規定同性戀者不能和同性結婚是對同性戀者歧視。」

b:「不會吧!法律不是規定異性戀者也不能和同性結婚嗎?」

a、b兩人間會存在爭議的原因為何?

發言的邏輯

一、論證與敍述

只敍述結論的文章或談話,並不是論證,而是敍述(statement)。

採取「a、所以b」或「b、因為a」等形式的發言,才是論證(argument)。

範例五

「罪惡不能帶來神聖,而暴力只會呼喚邪惡,廢除死刑並不是對犯罪者的施恩,而是對真實慈悲的信仰與對自我意志的救贖。畢竟,只有當我們瞭解到不管對象是懷裏的嬰兒或是染血的兇徒,殺戮都只會是一件令人感到無比厭惡且痛恨的行為時——我們的哀傷才有立場;而也只有當我們的哀傷有立場時,我們的正義才有尊嚴!」

以上這篇申論是好萊塢電影中許多法庭辯論的壓軸,這是論證還是敍述?

請問它有沒有效果?

範例六

「因為死刑犯在等死,等死的人很可憐,所以死刑犯很可憐;而我們必須同情可憐的人,所以我們應該廢除死刑。」

請問這是論證還是敍述?

貳、前提的隱藏

發言的前提一定要正確(至少正確的可能性要高),因為錯誤的前提導不出正確的結論。同時,因為當前提的正確性有疑問時,很容易便會成為反駁的把柄,所以有經驗的辯士常常會有意無意的,在申論中試圖將前提隱藏。

範例七

據統計數字指出:在美國白河鎮中,居民死於呼吸系統疾病的比率比全美其他的地方都多。而唯一會使人患上呼吸系統疾病的原因是氣候環境的不良。故我們可以推測:白河鎮的氣候環境較易使人罹患呼吸系統的疾病。

這個論證隱藏了什麼前提?

範例八

鴨嘴獸的繁殖方法我們雖仍未解明,但藉著調查針土龍(鴨嘴獸目針土龍科的哺乳動物)的繁殖方法,應該可以瞭解鴨嘴獸的繁殖方法。兩者都是哺乳類、生蛋、沒有乳頭,有分泌母乳的部位。

這個論證隱藏了什麼前提?

範例九

「老虎瀕臨絕種的危機,所以我們必須保護老虎。」

這個論證隱藏了什麼前提?

範例十

「對方失約時,早到的一方等夠了就可以離開,而我已經等了半小時,所以我可以離開了。」

這個論證隱藏了什麼前提?

參、推論與對換

連接前提與結論,不出現在言語或文字上的部分叫做推論(inference)。一般而言,身為一個受過基礎國民義務教育的高等多細胞智能生物,人們通常都會自然而然的,在言談中做出一些「這是合理的」或「這是不合理的」判斷;而這些判斷,其實就是邏輯推論的原始型態。在此,我們僅用最簡單的原則來介紹一下推論的形式。

推論分為兩大類,分別是演繹(deduction)與歸納(induction);但不論是演繹還是歸納,它們的基礎都是來自於各位在國中學過的數學對換:

若a則b、而若b則c,所以若a則c。

若a則b,非b、所以非a。

範例十一

愷愷:「如果我的辯論打的夠好,我的對手就會輸;而我的對手現在輸了,所以我的辯論打的夠好。」

德德:「如果我的女朋友愛我,她就會送我鑽石項鍊;而她現在送了我鑽石項鍊,可見她是愛我的。」

泰泰:「如果我的意志特別薄弱,我就會偷窺女性更衣;而我現在正在偷窺女性更衣,因而我的意志是特別薄弱的。」

以上三者所用的推論何者有誤?

肆、演繹與歸納

演繹論證是在邏輯上最為正確的論證,故只有有效、無效之分。

它的形式是:a是b,c是a,所以c是b。

歸納是指演繹以外的論證,它在邏輯上並非正確,因而會有強、弱之分。

它的形式是:到目前為止,a都是b。所以a大概一直都是b。

(induction被譯為歸納,但induction不等於歸納,歸納是induction的一部份。而數學裏講的數學歸納法不是歸納,是演繹)

駁論的邏輯

一、對結論提出反駁

所有的駁論都必須遵守一個邏輯鐵則:「針對對方的結論!」

許多初學的辯士最常犯的錯誤,就是沒把對方的話聽清楚,以致上台反駁的往往因為不是對方真正的重點,而使整場比賽陷入一片脱離議論中心的雞同鴨講。

範例十二

a:「死刑是很殘酷的刑罰,所以有嚇阻力。」

b:「無期徒刑難道就不殘酷嗎?」

b所做的是合邏輯的駁論嗎?

範例十三

a:「為了推廣安全性行為,我們在大學內設置保險套販賣機。」

b:「我們怎麼可以鼓勵婚前性行為?」

b所做的是合邏輯的駁論嗎?

貳、人身攻擊

駁論應該是針對對方的發言本身提出,不應該針對發言者提出。這點許多辯士應該都會認為是常識,但在場上卻常常犯此毛病;比如當場上有人提出國外的資料佐證時,最普遍的反應往往都是:「對方辯友,我們國情不同!」,或是「對方辯友,你的資料是哪一年的?」「對方辯友,這資料是誰調查的?」這些其實都是廣義的人身攻擊!

範例十四

柯林頓:「我相信家庭價值的重要性我最瞭解。」

反對者a:「你是柯林頓,你沒資格説這種話!」

李登輝:「我們應推廣謹言慎行運動。」

反對者b:「你是李登輝,你沒資格説這種話!」

以上兩個反對者的理由誰最有可能成立?

參、錯誤的兩難論

非在二者之中擇一不可的狀況稱之為兩難論,但有時儘管在「二者」之外仍有可選擇的答案,卻無視於其他選擇而強行在兩者之中擇一,稱之為錯誤的兩難論。

範例十五

a:「成天和女孩子鬼混是考不上大學的,因此女孩子和大學你只能選一個!」

a的發言問題何在?

肆、複式問題

所謂複式問題乃是指:提問問題,但提問的方式,卻預先假定了這個問題所隱含的前提為真。

比如一個有經驗的辯士往往不會直接問他的對手:「對方辯友,請問您覺得李總統是不是一個大混蛋?」而會問:「對方辯友,請問您知不知道李總統是一個大混蛋?」如此一來,無論他的對手回答知道或不知道,似乎都代表了李總統的確是一個大混蛋。

由於複式問題會帶來上述的問題,因此在會議常規中,往往規定「分開問題來處理」的動議有優先權。例如一個「把某事押後一年」的動議會明智的被分為兩個部分:決定押後該事,以及決定押後多久;因為有些與會者可能支持把該事押後,但卻覺得一年太久。

伍、循環論證

前提之中包含結論的推論稱之為循環論證。

範例十六

a:「請問您方為何反對死刑?」

b:「因為我方反對剝奪人的生命。」

a:「請問您方為何反對剝奪人的生命?」

b:「因為我方反對殺人。」

請問b的回答有什麼問題?

推定與舉證責任

一、何謂推定

推定(presumption)是我們在某項問題上所抱持的立場,在此立場被相反的理由駁倒前,我們認為是它可信的。

貳、何謂舉證責任

而挑戰的一方,即負有證明既存推定為不實的責任,也就是所謂的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

參、如何才算盡到舉證責任

由於當挑戰推定的結果和維持推定的理由相持不下時,當事人多半會選擇維持推定,以避免改變的風險;所以這意味著挑戰推定的一方,必須提出「優於」維持推定的理由,方能盡到舉證責任。

肆、何謂經驗法則

當某項事實屬於「眾所周知的事項」時,此事實即被認定為合於經驗法則;所有合於經驗法則之事實無須負舉證責任。

伍、單一論點的推定與舉證責任

當某一辯士聲稱「張宇韶學長長的很帥」,卻不符裁判經驗法則,且未負起舉證責任時,裁判不能直斥其為無稽,而需依雙方之後的交鋒,做出以下可能的裁決:

如果對方辯士從未就「張宇韶學長長的很帥」提出異議,則此立場成立。

如果對方辯士曾提出異議,則將判定理由較優的一方立場成立。

如果雙方的理由均不足以判定成立時,此論點將被排除在判決內容之外。

陸、整體命題的推定與舉證責任

在辯論比賽中,我們通常相信現狀下的各種事實、價值或政策,是處於一個妥善運行的情況。因而在此推定下,凡是違反現狀的一方(正方)往往必須事先負起挑戰現狀的責任,也就是初步舉證責任。

當正方完成初步舉證後,維持現狀的原有推定利益便告消失,正方立場成為新的推定;此時反方便開始負起另一重舉證責任,也就是反駁責任。而比賽也就在「正方初步舉證責任」→「反方反駁責任」→「正方反駁責任」→「反方反駁責任」→「正方反駁責任」……中延續下去,直到有一方無法滿足該當環節時,對方便得勝。

範例十七

當陳春生出示吳敦義桃色風波的錄音帶時,吳敦義大肆抨擊這是對手醜陋的抹黑,而謝長廷則表示:「吳敦義不要模糊焦點!應主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請問,吳敦義的桃色風波誰應負舉證責任?

--------------------------------------------------------------------------------

注意事項

「邏輯」只是一種思考上的工具(當然也常是一些小知識份子滿足其自我優越感的工具),因此若你問我它會不會讓你變的更聰明?我得説:不會!若你問我它會不會讓你變的更受人歡迎?我得説:不會!甚至若你問我它會不會讓你在辯論台上更呼風喚雨?我還是得説:不會!可是若你問我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學邏輯?那我就必須告訴你——安安靜靜跟著學就是了!

而邏輯既然身為一門可廣可深的學問,因而在僅有區區的兩個小時課程中,學長被迫必須在廣度與深度中做出一個取捨(因為原來準備的課程會上到六個小時——光是邏輯的謬誤,根據系統邏輯之父亞里斯多德的説法,就共有十三種,而近人則有多至一百一十三種之説!光唸一遍就要快二十分鐘,要全部講一遍根本是開玩笑。);然而在刪去了三分之二的內容後(簡化了大量的專有名詞與定律),本課程中所教授的邏輯將拋棄傳統的按部就班,集中在於辯論中常用(或常遇到)的邏輯概念與邏輯謬誤。

至於這方面的修改,我相信對於一般高中(甚至是大學)辯士是不會造成妨礙的;但若是有人對邏輯或理則學真的有興趣(雖然我懷疑這種人有多少),學長便強烈建議有志者要從頭由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相容與不相容概念、基礎三段式論證……等等從頭學起,方能求深致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yanjiang/bianlun/odxn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