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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精選17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精選17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

申請人:王X,女,漢族,x年10月29日生,住址:xx省xx市,電話: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精選17篇)

被申請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 地址:x市xx區環,電話:

請求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年12月起x年2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xx元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 x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同意轉正,並註明轉正後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後工資為20xx/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後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年下半年由於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於是在x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提出辭職並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後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x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2

(繼續履行合同)

申 請 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經常居住地住址

户口所在地住址

户口性質 現工作單位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電 話

被 申 請 人單位名稱

企業性質 企業類型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繼續履行與申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裁決被訴人補發申訴人自其x8年9月27日違法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

3、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自其x8年9月27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被訴人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的25%的補償金;

4、裁決被申訴人因未按照法律規定與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所應該從x8年9月1日起至仲裁結束之日向申訴人支付雙倍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

事實和理由:

x8年8月1日,申訴人到被申訴人處上班,擔任被申訴人供應鏈部國際採購經理職位,根據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所發的電子郵件錄用通知中確認:月薪24000萬元,另每月報銷600元手機費。x8年9月28日,在沒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單方面決定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實際上,被申訴人也並未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為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申訴人的實際利益受到很大損失。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夠得到貴仲裁委員會的支持。

此致

北京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x9年2月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3

申請人:銀某某,男,出生於x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xx區

法定代表人:×,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x年2月23日至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x年8月15日至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l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4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元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元

3、裁決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企業年金 元;

4、裁決被申請人補足欠付工資 元;

5、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發出聘用通知,擬聘任申請人為,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到被申請人處正式上班,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通知申請人,要求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工作期間,申請人的工資為每月X元,另外被申請人每月按申請人工資總額的X%扣取企業年金。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提出上述請求,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X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5

請人:王X,女,漢族,1985年10月29日生,住址:河北省辛集市,電話:

被申請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 地址:xx市長安區東二環,電話:

請求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0年12月起x2年2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xx元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0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 x1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同意轉正,並註明轉正後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後工資為20xx/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後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1年下半年由於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於是在x2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提出辭職並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後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x2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長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6

申 請 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經常居住地住址

户口所在地住址

户口性質 現工作單位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電 話

被 申 請 人單位名稱

企業性質 企業類型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繼續履行與申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裁決被訴人補發申訴人自其x年9月27日違法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

3、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自其x年9月27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被訴人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的25%的補償金;

4、裁決被申訴人因未按照法律規定與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所應該從x年9月1日起至仲裁結束之日向申訴人支付雙倍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

事實和理由:

x年8月1日,申訴人到被申訴人處上班,擔任被申訴人供應鏈部國際採購經理職位,根據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所發的電子郵件錄用通知中確認:月薪24000萬元,另每月報銷600元手機費。x年9月28日,在沒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單方面決定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實際上,被申訴人也並未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為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申訴人的實際利益受到很大損失。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夠得到貴仲裁委員會的支持。

此致

xx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x年2月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7

申請人:,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銀川路39號,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5250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年5月至x年4月的加班費620xx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年5月至x年4月的帶薪年休假工資30000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x年5月到某集團有限公司工作,某集團有限公司同時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年11月底,某有限公司因公司分立安排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同時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經查,被申請人是某集團有限公司因經營及業務需要進行公司分立而設立的公司,二者系關聯企業。x年4月底,被申請人單方解除了其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申請人的月工資為3500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未依法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且未依法足額支付加班費與帶薪年休假工資,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黃島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9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0

(加班費)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x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8年6月至x0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x7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8年6月至x0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x8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x8年6月至x0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1

申請人:徐,男,漢族,x年6月16日生,住xx省xx市,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蘇州X有限公司

住所地: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年至x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

三、支付申請人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年度、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發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於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持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2

申請人:因人員眾多(詳見:附件1)。被申請人:證券公司全稱加上營業部名稱地址:營業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營業部老總名字 [電話:營業部老總電話/請求事項:1、理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務關係。

2、被申請人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合同法的勞動合同。

3、明確申請人的客户歸屬關係。

4 結清20xx年10月、11月、12月、20xx年1月部分未結清的工資,並給與明確的工資條説明各項抽成的細明以及所扣税項。

5、要求被申請人退還員工所交押金。(詳見:附件2)

5 被申訴人對同工不同酬問題,以及工資轉手發放問題給與合理的解釋。

6、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10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某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營業部上班,擔任其理財顧問(證券經紀人)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三番四次更改原先口頭約定的工資制度,並沒有對此做出任何解釋。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二Oxx年二月十四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3

申請人: ,性別 ,住所: ,身份證號: 。

被申請人:某有限公司,住所: 。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元。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連帶支付申請人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公休日加班工資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

事實和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職位是 ,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法定節假日未休息,但被申請人卻從未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無故解僱申請人,已構成違法解除,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經濟賠償金。

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提出申請,請貴會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事項。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4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負責人: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5

申訴人:陝西省安康縣紫陽縣25位民工,申訴人代表:何,男,現年28歲,身份證號碼:x3。聯繫電話:。

被訴人:蓮花街道辦興隆磚廠,法人代表:馮,男,40多歲,住離石區蓮花街道辦徐家溝村,聯繫電話:。

申訴請求:

1、 請求被訴人支付拖欠我們農民工14300元工資款。

2、 請求被訴訟人依法承擔因索要拖欠工資給申訴人造成的誤工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我們來到呂梁市離石區蓮花街道辦徐家溝的興隆磚廠打工勞動。20xx年6月13日,磚廠接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被迫強令停產。經申訴人和磚廠核算,裁到停工的當日,該磚廠共需支付我們工資29430元人民幣。20xx年7月5日前,在我們多次討要下,被申訴人只支付了我們15000元人民幣,至今仍拖欠我們14300元工資沒有支付。

為追討拖欠的部分,我們民工代表多次找被訴訟人討要,但被訴訟人一推再推,就是不予支付,已給我們已經造成了3000元的誤工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為此,我們找貴部門提出請求,懇請貴部門領導體諒我們外地民工的困難和無助,依法制裁被申訴人的不法行為,及早為我們討回被拖欠的工資和給我們造成的損失為盼!

此致

離石區勞動局

申訴人代表:何

20xx年8月25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6

申請人:饒,男,1968年xx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原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武漢市xx區號。

被申請人:武漢有限責任公司,住武漢市xx區。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長。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x年6月的工資1610元;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x年2月至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月xx日

附:申請書副本x份;書面證據材料x頁。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 篇17

申請人:*,女,漢族,生於*年*月*日,

家庭住址:*市*街*號,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蘇州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市經濟開發區*路2288號

聯繫電話:*郵編:*

仲裁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是乙肝攜帶者為由強迫申請人離職行為違法,侵犯申請人平等就業權;

二、請求依法裁定撤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的離職協議,裁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三、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誤工損失2500元,交通費:150元,體檢費:150元;

四、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x年10月21日進入蘇州B公司,任NPIQC工程師一職。試用2個月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2年,x年10月21日續簽合同,合同編號:。

*年*月*日,申請人蔘加了被申請人組織的福利體檢。*年*月*日,被申請人單位課長李*找申請人談話,説申請人體檢結果為小三陽,公司要求自動離職。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反覆交涉未果。*年*月*日,被申請人單位人事經理給被申請人發郵件並附有《自動離職通知單》,要求第二天必須離開。*年*月*日,被申請人被迫離職。以上事實有相關證據證實。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x年5月18日,勞動部和衞生部聯合發佈了《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衞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乙肝擴散的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用或者辭退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文件還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衞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x年1月1日生效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

根據我國憲法第三十三、四十二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公民有平等就業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犯公民平等就業權。我國《勞動法》第三條、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應受到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

被申請人僅因為申請人是乙肝攜帶者而歧視申請人,不但違規為申請人體檢了乙肝標誌物,還強迫申請人離職,不僅侵犯了申請人的平等就業權,還嚴重打擊申請人的就業信心,遭此重挫以來一直神情沮喪,精神上受到極大打擊。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我國《憲法》和相關法律中有關公民享有平等就業權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乙肝攜帶者的規定,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衞生部文件,使申請人遭受誤工損失和精神損害。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局提出仲裁。

此致

*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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