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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監護人協議書

變更監護人協議書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變更監護人協議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變更監護人協議書
變更監護人協議書範文一

(簡稱甲方)聯合數家醫院,開展愛心醫療救助活動,對城鄉低保户或低保邊緣户或重點優撫對象等貧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費實施手術治療。為使活動順利進行,甲方與受助患者的監護人(簡稱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經審查確認乙方患者為受助對象後,向乙方寄送《愛心醫療救助手術治療通知書》。手術治療救助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擔受助患者在定點醫院手術治療的全部醫療費用。如發現乙方虛假偽造行為,甲方有權追回全部治療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費、陪護費和食宿費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後,經術前檢查不屬救助病種或不適應手術治療的,將不實施手術治療救助。

四、治療過程中,如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乙方與醫院按照現行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協商處理。如發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醫療救助後,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愛心醫療救助活動宣傳工作

六、資助機構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請費用,受助人不屬於資助機構利益相關方。

七、本協議於乙方收到《手術治療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變更監護人協議書範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乙方:職業:

性別: 民族: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户口所在地: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發放孤兒最低基本生活費的通知要求》(民發[20xx]61號)第四項第(四)條:“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與社會散發孤兒的監護人簽訂協議。協議應對監護人領取、使用孤兒基本生活費以及孤兒養育情況提出相應的要求,明確監護人應法履行的監護責任和撫養義務。”的要求。為了進一步明確孤兒監護人(乙方)的監護權,確認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孤兒基本權益得到保障,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孤兒,性別,現年歲,出生於年

月日。經(公安機關或法院)查明,孤兒父母已死亡(失蹤),孤兒隨乙方生活,乙方對其享有監護權至孤兒年滿18歲為止。

一、監護與撫養

乙方應履行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監護人所應履行的監護和撫養責任,對孤兒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

二、撫養費

乙方領取的孤兒生活保障補助用於孤兒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醫療、康復等經費在內的開支,不包含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和寄送家庭勞務費等。

三、違約責任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監護責任和使用孤兒生活保障金進行監督指導,如乙方未能切實履行監督、撫養義務,甲方有權追回乙方領取的孤兒最低生活保障補助金或提請當地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乙方拒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甲方有權解除此協議並與新的監護人重新簽訂監護協議。

四、附則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憑此協議共同到當地人民法院,請法官按本協議製作調解書。

本協議一式叁份,鄉、鎮(街道)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變更監護人協議書範文三

甲、乙雙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

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現年__________歲,讀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經__________法院審理查明,甲、乙雙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決離婚,子/女隨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給撫養費__________元至子/女獨立生活為止。由於乙方情況發生變化(請説明原因),雙方同意變更監護方式。 為了進一步明確子女的監護權,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監護權

子/女從本協議生效時開始,隨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監護權。

二、撫養費

乙方每月給子女生活費__________(建議__________元),每季給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為本月的_________日,以後每隔______個月的_________日為付款

日。乙方給付的生活費應隨本地產大米市場零售價的變化而增減。現雙方目前的本地產零售價為_________元/公斤。

子女的教育費、醫療費等大宗費用開支,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此費用,乙在每月生活費中一起給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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