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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箱協議書範文(通用18篇)

燈箱協議書範文(通用18篇)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

甲方:福州市路燈管理所

燈箱協議書範文(通用18篇)

乙方:

為美化、亮化城市的舉措,宣傳企業形象,增強商業氣氛,促進經濟發展,提高廣告品味,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路燈杆安裝道旗、燈箱事誼達成如下合同,雙方應信守執行。

一、租賃項目:街道燈杆(共:172座)

路兩邊路燈杆96座;

兩邊路燈杆124座;

路燈杆246座。

二、租賃期限:三年(從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1月14日止)。

三、租金:每座杆¥。00元/年,合計總租金人民幣壹拾萬整(¥。00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一週內一次性付清租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續租給乙方繼續使用。

五、相關事項:

1、乙方廣告內容必須健康合法,同時須經規劃和城市綜合管理局等單位審定,並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在路燈杆上安裝廣告不能造成燈杆損壞,如因廣告造成燈杆脱漆生繡等損壞,乙方必須修復燈杆或按修復造價賠償。

3、租賃物在合同期內經營廣告權和使用權屬乙方所有,因租賃物所獲的所有收益及廣告牌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4、在租用期間甲方不提供電源。

5、政府有其他需要或國慶春節等期間懸掛燈籠,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服從,且期限不作延長及費用補償,如需拆除的廣告牌乙方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拆除。在租用期間如甲方因建設需要更換燈柱,更換後新燈柱在合同期內由乙方作宣傳廣告使用。因租賃物所獲的所有收益仍歸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未盡事宜,則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合作雙贏的經營理念,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在天長市安康小區、同心南苑、同心北苑、荷香苑、千秋世家綠化帶上設置廣告燈箱,並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

第二條

廣告燈箱數量:

第三條

租賃期限:計租日期以燈箱施工完畢之日起,租賃期限為5年。

第四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 產生的相關電費執行國家規定標準。

第五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支付時間: ,經營廣告所產生的電費,乙方按實際產生的用電量於每個季度底前結算。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向有關部門報批所需的相關資料和圖紙。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廣告安裝和使用等的配合工作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廣告所需的用電量。

4、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範圍內豎立同類廣告牌。

5、甲方需協助乙方看管社區燈箱不遭人為損壞。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關電費。

2、乙方所發佈的商業廣告內容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要求。

3、負責經營廣告的設計、製作、安裝和維護等。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租金和時間向甲方支付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所有的商業損失。

第九條

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若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合同,乙方有權拆除所有廣告燈箱。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在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行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終止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費按乙方實際租賃時間計算。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每式共二頁。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3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關於乙方承租甲方大堂廣告燈箱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租 號廣告燈箱(下稱“該廣告位”),規格為高度米,寬度 米。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該廣告位。 乙方每年支付租金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在本合同簽訂前交清年租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後須向乙方提供正式等額發票。

三、乙方發佈之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租用期間須由甲方指定的廣告公司負責該廣告畫的製作、懸掛及拆卸,資料由乙方提供給廣告公司,並交廣告製作費 元給廣告公司。

五、乙方租用該廣告位只能作為乙方的商業用途宣傳。在租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此廣告位轉租給第三者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即時收回該廣告位另行出租。在租用期間乙方如需要更換廣告畫,每次需交拆卸安裝費用100元。

六、若乙方繼續承租,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提前知會甲方,甲方有權視年度經營狀況進行調升租金,雙方再進行續簽合同。如若乙方未提前一個月知會甲方,則視為不續租,甲方在合同期滿後有權將該廣告畫拆除,廣告位另行出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七、甲方負責廣告位的維護、保養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保證廣告位的外觀清潔和正常使用。

八、在合同期內,若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律法規、政策致使本合同 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按照實際使用天數支付廣告位租金,如因此造成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名後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 期: 日 期: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4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衞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設備,將隨該房屋一併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為: 元整(小寫:¥ 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

整,(小寫:¥ 元),作為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小寫:¥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 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空房。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後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5

承包合同:田地承包合同

合同當事人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6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着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願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後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內容來自156t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儘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粧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後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後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並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應本着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着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後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願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後,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係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着創建和諧“大家小家”的意願,夫妻雙方在婚後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佔。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緻,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 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 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1.甲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針對乙方對該房屋的的出租行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會損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權益。

2.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將附近的、可能對乙方經營造成竟爭的房屋再租賃給任何與乙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單位或個人。

3.甲方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其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須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對甲方變更後的主體依然具備法律效力。

4.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應由第三人提供允許甲方出租的證明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5.出租房屋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5.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市區號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房屋面積為平方米。

5.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做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6.房屋用途:

該項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7.租賃期限、交付時間

7.1、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交房期為年月日,計租期從年月日開始,計租期前為裝修期,裝修期不計租金。

7.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出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8、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8.1、租金標準:元/(月/季)年租金總計:元(大寫:)

8.2、該房屋租金前年不變,自第年起,雙方可以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方案為:或另行約定。

8.3、租金支付時間:該房屋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筆租金,以後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一(月/季/半年/年)終結前日、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8.4、乙方應按8.3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使用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8.5雙方均同意按(銀行轉帳/承兑匯票/現金/其他:)方式支付租金。

8.6、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必須提供租賃業正規發票,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先向乙方開具租賃業發票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9、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9.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元(大寫:圓整)。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因為市場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經營下去,應當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保證金轉作租金;

9.2、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甲方應在合同履行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歸還乙方'否則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保證金1%的滯納金。。

9.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房產税、土地税、營業税及相關聯的其他費用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9.4、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活動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代收以上費用的,甲方必須依據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收取,不得高於國家或行業標準從中獲利,並且必須提供正規税收發票。

10.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大寫圓整),房屋交付後定金轉作租金。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房屋,則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將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並按照現行國家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1.裝修、門頭裝飾

11.1乙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租賃期滿後,屬不動產及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設備及動產部分歸乙方所有。

1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門頭於,門頭尺寸規格為,門頭字樣內容由乙方自己確定。乙方可對該門頭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

1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門頭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可以正常使用和對外發布户外廣告。

12.房屋的維修義務:

12.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維修期間影響乙方經營的免計租金。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在內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如逾期甲方未提供維修服務,則乙方有權自行維修,但因此產生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甲方予以承擔。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12.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按已使用情況折舊折價賠償。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甲方對房屋進行施工改造,須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應積極協調保障乙方對外的正常營業。如因此導致乙方停止營業,則甲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決定,但不得低於乙方同期的營業收入標準。

12.4、甲方對房屋進行施工改造後,如因施工改造產生新的經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除乙方外,不得再租賃給任何與乙方經營項目相同的單位或個人。

13.轉租、轉讓

13.1租賃期內,若因為市場、行業的狀況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可以將該房屋轉租,分租;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13.2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時間:            時間: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8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 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 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9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流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 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 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 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物的合理損耗;

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訂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0

甲方(出賣人):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一、房屋概況及轉讓內容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建築面積平方米(以甲方持有的房產證登記為準)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產權狀況:,房屋所有權證書號為;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為使該房屋達到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設施一併轉讓;該房屋上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等權益一併轉讓。

二、合同價款雙方商定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成交價格已經包括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內容轉讓之價格。辦理產權過户所需的税費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三、合同價款的支付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內一次性支付合同價款。四、甲方義務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説明該房屋使用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提供購房、物業、公共修基金等手續及合同;結清房屋所有權過户前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供水、電力、供暖、煤氣、有線電視、網絡、電話、公共維修基金等),出示有關交費證明。3.甲方應當共同與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户手續,為過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便利。4.甲方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後兩日內,前往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户在該房屋下的户籍遷移手續。

五、乙方義務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2.乙方應與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過户、物業移交手續。六、產權過户及入住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並按約支付相應税費。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户應當在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的兩日內由雙方共同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並按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税費。七、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1)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價款,並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總價日萬分之的比例自三個月期滿之日的次日向甲方收取違約金,乙方同時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3)甲方未按約結清有關費用,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當自行及時結清有關費用,並向乙方支付未結費用%的違約金。乙方已經代為支付該費用的,甲方還應當全額返還。2.乙方違約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行政管理部門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1

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2

甲方: 鄉(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户主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村 組根據《湖南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意見》(湘發改西開﹝20xx﹞39號)文件及《湘陰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村民自願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國家扶持與村民自力更生相結合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1、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遵循政策法規,規範執行項目管理辦法。2、甲方根據乙方選擇 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統規統建、統規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購新房、購二手房),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補助標準向乙方發放建(購)房補助資金,金額以建檔立卡認定人數為準。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1、乙方自願選擇 的方式(集中安置:統規統建、統規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購新房、購二手房),從 搬遷到 ,計劃從 年 月開始實施搬遷, 年 月完成搬遷。2、乙方在自願選址原則的基礎上需經相關部門核准後確定安置地點。3、乙方在房屋建設過程中所需工、料、機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的税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繳納。2 4、乙方原有房屋屬於分散安置對象的,須在領取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費的70%後3個月內自行拆除,屬於集中安置對象的須先拆後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並扣發餘下的30%建房補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須交(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贈與他人。山林、田土等生產資源仍按原承包方式不變。5、乙方在項目竣工(購房)後,須及時提供相關資料(新房照片,購房的須提供購房房產證),以便項目驗收。

三、其他事項1、項目實施後,甲方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付款給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其它訴求或經濟補償。2、乙方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後,不得返遷。通過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項目所新建的住房(或城鎮所購置商品房)十年內不得轉讓或出售,否則須全額退還該項目補助資金。3、乙方須按進度計劃開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項目進度和驗收,將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購房)補助資金。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扶貧開發辦、易地扶貧搬遷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3

乙方家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定向委培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為獲取對路適用人才,提高人才效益,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和委培生的擇校(專業)意向,進行定向委培,給乙方提供大學深造及就業的機會,並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委培專業:_________。

二、畢業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培期間,要求乙方品學兼優,無學校校紀校規處分。

四、乙方委培期滿,獲得畢業證書及相關學位證書,英語達到_________級,計算機達到_________級。

五、委培期間,甲方負責乙方預約就業單位每年一次實習活動。

六、乙方委培期間因自身原因不願到原約定就業單位就業的,應在畢業前一學期向甲方提前提出解約理由,甲方負責與用人單位聯繫,甲方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

七、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預交預約就業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八、乙方委培期滿,未達到約定條件而被原約定就業單位拒收的,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但免費為乙方推薦三次就業機會。

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錄用乙方意向發生變化不再錄用乙方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並由甲方負責推薦乙方就業,若甲方推薦乙方就業成功,則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若乙方願意自行解決就業的,則退還全部預約就業費用。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家長(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4

為滿足國家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根據原國家教委(88)教研字02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定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大學(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_年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碩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託乙方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錄取為由甲方委託乙方定向培養的_________專業碩士研究生,學制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計劃內定向培養是在國家計劃內按一定比例實行定向招生、培養、分配的。定向生在學習期間培養費用由上級核撥(甲方不承擔培養費)。

四、甲方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考生,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後,其學習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轉户口、工資關係,按甲方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五、甲方須在與乙方簽定定向協議時(_________月底寄發錄取通知書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納定向管理手續費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養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乙方按所學專業的培養方案進行培養,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要求,考試成績合格,通過論文答辯,由乙方發給研究生畢業證書。經本人申請,校學位委員會審查通過,授予碩士學位。

七、定向培養研究生應遵守乙方學籍管理等各項規定,因故無法完成培養計劃(包括違紀、病退、學習成績不合格等),乙方有權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對其作出退學或開除的處理決定。

八、定向培養研究生畢業後,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養研究生畢業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組織關係及報到證等均由乙方直接轉交甲方。

十、甲方應與定向生之間簽訂必要的合同以規範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出讓於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為

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甲方同意以 元/建築平方米將房產轉讓於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築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築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包定總額為 元。

第三條:因該房產系 單位分房,現甲方尚未取得房屋產權,經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元作為該房屋使用權轉讓金,待房屋產權確定並經房產部門準於上市後,本使用權轉讓金即轉為房屋的買賣價款。

第四條: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騰房並將該房交於乙方使用,如甲方單位提出異議由甲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本房屋現有水、電、暖氣、煤氣、閉路電視附屬設施,如甲方單位收取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單位選取的物業單位進行管理,甲方按其實際使用時間承擔相關物業管理費用,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房產在有權上市銷售後,在乙方催告辦理權屬變更登記 日內,應持房產證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明與乙方共同辦理相關權屬變更登記。各自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第八條:在權屬未變更以前,甲方不得再行就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

第九條:本協議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按照約定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保證甲方使用,房屋修繕等問題如需甲方單位辦理乙方應予協助。

第十條:如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房產於乙方使用,甲方除返還乙方支付的使用權轉讓金並支付使用權轉讓金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四的利率自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

如乙方在使用房產至辦理房權變更手續前,甲方提出收回房屋使用權,甲方要支付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計算方式同上)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6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供、需雙方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設備項目談判結果和談判文件的要求,並經雙方協調一致,訂立本採購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額:_________(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序號│採購項目│品牌│產地│配置及説明│數量│投標單價(元)│ 投標總價(最終數量按實結算,結算按以上單價。

三、設備質量要求及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現貨、全新,符合招標貨物要求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指標。供方對設備提供_________年的維修保養期,保養期內非因需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四、安裝完畢時間: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

五、供方應隨設備向使用單位提供材質的質保書。

六、中標的投標方的保證金整轉為履約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後七天內退還(不計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七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全部貨款。貨款憑發票、合同、政府採購資金結算單、政府採購驗收單由財政直接支付。

八、違約責任:

1、需方(使用單位)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拒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償付設備款總值的百分之三十違約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二~五)的違約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絕。供方向需方償付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4、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二~五)的違約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貨的,視為不能履約,則供方向需方支付貨款總額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九、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政府有關部門或其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該鑑定結論是終局的,供需雙方應當接受。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二份,_________採招辦和_________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蓋_________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專用章印章後方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增加條款或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但增加或補充協議的條款不得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7

合夥協議人: 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就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訂立合夥協議所合夥經營人民 街農貿市場事業,因雙方發生嚴重分歧合夥人______決定退夥另謀事業,經雙方協商一致議定退夥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營的*市 場,位於,茲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退夥,脱離合夥關係。特立此退夥協議。

第二條.乙方退夥後,終止 於甲方之間關於*市場的一切合作關係和合作協議。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市場歸甲方所有,由甲方全面接管並繼續該市場事務, 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債務責任承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處理。乙方的相關債務如繫個人名義,則與甲方無關; 如系合夥事業名義債務,必須出具*市場公章及雙方合夥人聯名簽字,方為有效和承認此為退夥協議的第三條。

第四條.乙方退夥後,*市場 的基礎設置歸甲方所有,應保持不變,不能隨便拆遷和更改。

第五條.乙方退夥後,須將合夥期間的一切帳單、憑據於___年___月___日交與甲 方,預期作廢。同時應將原來簽訂的合夥協議、場地租賃協議等書面文件交與甲方處理。合夥期間,系由甲乙雙方兩人名義向房東承租的,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承 租人變更為甲方承租行為。

第六條.雙方合夥關係截止_____年____月___日為止收支結算已經雙方會算結束,而且甲乙雙方確認兩方就合夥會 算並沒有相互應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作出任何主張,雙方已確認並無異議。此為退夥協議比較重要的一條,望雙方仔細閲讀。

第七條.退夥 協議的日財產分配如下:所有財物摺合現款扣除應付房租及一切費用抵付額外,乙方應得人民幣______(大寫)萬元(包括乙方全部出資),即日由甲方交付 乙方如數收訖,除此之外的一切財物歸甲方擁有。日後退夥協議雙方均不得主張重新分配或任何請求。

第八條.原合夥期間使用場地,均全部變更至甲方名 下,以甲方名義辦理房屋租賃變更手續。*市場的場地交由甲方管理並使用,後大門的四間門面房歸甲方使用支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須搬離。

第 九條.乙方退夥後,*市場的盈虧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合夥期間的一切委託授權行為均因乙方的退夥而歸於無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 兩份,退夥協議雙方甲乙各執一份為憑。

退夥人(乙方):_________(簽字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籤 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燈箱協議書範文 篇18

甲 方: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 條第 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後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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