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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精選20篇)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精選20篇)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

經貿國小: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精選20篇)

你校《關於撤銷王健行政記大過處分的申請報告》收悉。

王因在家輔導某女生時有不軌行為,被公安部門處以行政拘留,於20xx年12月受行政記大過處分。其行為違反了公民道德規範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重損害了教師和學校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王在受處分期間,能自我反省,認識錯誤,吸取教訓,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

根據王表現和你單位的意見,經我局研究,決定解除對王行政記大過處分。

年九月二十六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2

沈紀清:

沈,男,中共黨員,漢族,xx省xx市人,大專文化,1959年2月出生,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1月參加工作。

沈在擔任工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副科級)期間,因對代管堰橋市場、金惠市場期間存在的亂收費行為及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和使用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於20xx年3月16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沈在受處分期間,能夠認真反省自己所犯錯誤並積極工作。其間,未發現新的錯誤。現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按期解除沈紀清同志的行政警告處分。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5月18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3

周,男,苗族,1972年9月出生,湖南保靖人,大學文化。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xx年4月至20xx年1月任xx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20xx年1月至今任xx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周因工作失職,20xx年9月30日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該同志自受處分以來,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違紀行為,表現較好。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經州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按期解除周行政警告處分。

自治州監察局

年4月18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4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直屬機關黨支部:

黃國清,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大學文化,涵江區白塘鎮人,1984年9月入伍,1988年1月入黨,20xx年12月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主任科員,20xx年8月起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七大隊大隊長、中共莆田市城建監察支隊規劃大隊(執法七大隊)支部委員會書記,20xx年4月調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一大隊大隊長,免去中共莆田市城建監察支隊規劃大隊(執法七大隊)支部委員會書記職務。

根據市紀委駐市建設局紀檢組調查情況通報,20xx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七大隊以工會名義組織部分隊員,在黃國清帶領下,前往涵江大洋革命老區根據地參觀。當天下午2時左右,黃國清又決定帶領一行人前往瑞雲山風景區遊覽。到達瑞雲山景區門口後,黃等人因門票票價問題與景區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引發口角並互相辱罵。後黃國清讓大隊工會主席柳麗英購買兩張票,作為一行人到景區廣場遊覽的費用,景區工作人員收了柳麗英一張面值100元的人民幣後,找回40元錢給柳。在黃等人慾上車離開時,景區副總經理官文玉用自己的手機對黃國清乘坐的閩B—57082號城管工具車進行拍照,引起黃國清的不滿,要求官將所拍照片刪除。因官不肯,黃國清要求隊員們上去刪除該手機照片,景區辦公室主任佘家德、保安羅從剛欲上前保護官文玉,黃又叫隊員將佘、羅拉開,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在衝突過程中官文玉、佘家德兩人倒地受傷,官手機被隊員們強行拿走,刪除手機上的照片後歸還。事後,《海峽都市報》、《東南快報》、新浪網等多家新聞媒體相繼報道了這一件事,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20xx年1月1日,涵江區公安分局經調查,以毆打他人致使官文玉、佘家德輕微傷為由,對林玉蒼、李文欽、劉榮翔、許玉銀、曾玉坤、劉明銘等六名隊員作出各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事發後,黃國清為應付調查,要求隊員們在接受調查過程中按自己書寫的報告內容陳述,統一口徑,並指定承擔責任的人員。20xx年3月26日,黃國清對自己的行為作了深刻檢討,表示願意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處理。

綜上所述,黃國清身為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七大隊大隊長,在該大隊人員因遊覽門票票價問題與瑞雲山風景區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後,要求隊員強行刪除景區工作人員使用手機所拍照片,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該大隊六名隊員因毆打景區工作人員致輕微傷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並處以罰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構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錯誤。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按照莆直紀工[20xx]4號的批覆和莆建紀[20xx]18號的意見精神,經研究,決定給予黃國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直屬機關委員會

年五月二十二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5

,男,1958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工作,1999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5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X年XX月XX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6

經查,原高一(7)班學生,自進校以來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覆強調的紀律於不顧,期會考試期間在一號公寓衞生間裏抽煙,被值日領導當場發現。

為嚴肅校紀、整頓校風、教育其本人,根據《x市北門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記入其學籍檔案。

x市北門中學

.11.20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7

,男,漢族,台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下洋山村人,1949年3月18日出生,1971年10月23日加入中國共產黨,國小文化程度,1985年至20xx年任下洋山村出納。農民。

20xx年10月份,時任下洋山村出納的因被手機中獎詐騙,在村主要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於10月11日將由其本人保管的30000元人民幣村集體資金匯給一詐騙犯林小雄;後又在10月12日,私自從村集體賬户中以造橋為由提取人民幣100000元,分筆匯給詐騙犯林和戴。案發後,張本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與20xx年10月15日、16日,將其挪用的村集體資金130000元人民幣交還村集體。

身為黨員卻挪用村集體資金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違反了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例》第九十九條和二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街道黨工委會議於20xx年8月31日研究,並報區紀委會於20xx年9月23日討論批准,決定給與其開除黨籍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9月23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後向區紀委或上級黨組織提出申訴。

年10月8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8

沈:

沈,男,中共黨員,漢族,江蘇省xx市人,大專文化,1959年2月出生,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1月參加工作。

沈在擔任惠山工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副科級)期間,因對代管堰橋市場、金惠市場期間存在的亂收費行為及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和使用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於20xx年3月16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沈在受處分期間,能夠認真反省自己所犯錯誤並積極工作。其間,未發現新的錯誤。現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按期解除沈行政警告處分。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5月18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9

X年XX月X日,公司製造部發生蒸鍍掉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經查,此次事故系人為失誤所導致。為了規範員工生產行為,提高員工作業責任意識,根據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現決定對以下人員進行處罰,以賠償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此次事故責任人及賠償金額如下:

1. 事故直接責任人,200元;

2. 事故間接責任人、,各100元;

3. 經理、副經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管理責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為戒,特此通知。

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0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1

陸駿,男,1973年生,20xx年11月入職,現為北京化工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教師。

經調查核實,陸駿在求職應聘及申請國家“青年千人計劃”人選的過程中,盜用他人(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學術文章,偽造經歷,屬於嚴重學術不端行為。陸駿本人已承認上述造假事實。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經學校學術道德委員會、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委員會討論,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陸駿開除處分,解除聘用合同

北京化工大學

年7月28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2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負責監理的東方明珠二期B1號樓工程,由森源實業(隨州)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湖北三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於明珠路北側。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你公司未按監理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理,導致一層柱砼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行為發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質安站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一層柱存在質量問題,當即下達了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告知你公司一層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窩、孔洞、露筋的現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為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註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註冊”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決定對你公司給予警告、對總監理工程師責令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

如你公司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複議,或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隨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xx年1月20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3

礦屬各支部、各單位:

x,男,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1月參加工作,20xx年5月入黨,20xx年8月任礦保衞部部長,大專文化。

x自擔任保衞部部長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嚴重違犯組織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在職工羣眾中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經查,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存在保安人員管理混亂,私設“小金庫”,擅自挪用資金問題。20xx年以來,在保安人員不足的情況下,不向礦領導説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員名單,冒領保安工資60000多元,擅自將其中的20xx0元挪作他用。

根據中紀委關於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有設立‘小金庫’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經礦紀委20xx年9月15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撤銷其保衞部部長職務。

申請人: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4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鉅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後,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採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年月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5

,男,19xx年x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x月參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xx年x月調入工作,19xx年x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x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x月x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20xx年x月x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6

xx鎮xx中學:

你校《關於撤銷浦行政警告處分的申請》收悉。

浦在20xx年9月因與他人賭博被查獲,於20xx年11月受行政警告處分,其行為違反了公民道德規範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損害了教師和學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

浦在受處分期間,能認識錯誤,吸取教訓,認真改正。根據浦表現和你單位的意見,經我局研究,決定解除對浦行政警告處分。

xx市教育局

二○xx年七月十七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7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年xx月xx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8

姓名:____,性別:____,年級:____,班級: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

根據《______違紀學生處分條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條規定,經________研究決定,給予____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處分期限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違紀行為,將嚴懲不貸,若學期內表現良好,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批准後給予撤銷處分。

學生本人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校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簽名:________

政教處(蓋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19

__________學生因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到___________處分。受處分期間,該學生能自覺遵守學校紀律,嚴格要求自我,學習積極主動,符合撤銷處分條件,經過本人申請,班主任鑑定,學校審核複議,同意撤銷________學生的_____________處分。

學校政教處(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關於解除處分的決定範本 篇20

黃志強,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本鎮清湖一村人,現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鎮清湖一村,國中文化, 20xx年10月入黨。

經查明:黃志強家與毛森英家於20xx年3月24日因竹山糾紛發生衝突並互相打架,期間黃志強打傷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黃小軍左眼眶附近,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9月13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歐打他人為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罰款人民幣伍佰元的行政處罰。20xx年4月19日,黃志強以父親經常被毛森英捱打為由又僱傭他人打傷毛森英,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十條第(四)項,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2月27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結夥傷害他人為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行政拘留拾叁日並處罰款人民幣壹仟元的行政處罰。

黃志強身為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歐打他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黃志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江山市清湖鎮委員會

20xx年8月10日

標籤: 範本 處分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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