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精選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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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 篇1
由於事業部區域經理胡衝及大區總監工作失誤,導致產品跨區銷售到其他區域,造成客户經濟損失,對公司和客户後續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以後提高各部門工作的效率,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一致決定:對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xx1000元人民幣處罰、大區總監xx500元人民幣處罰以示警告,將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資扣除。
特此通知!
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處罰決定 篇2
11月19日下午,三樓車間員工樑x對韋身攻擊。據查,11月18日加班期間,因工作雙方發生爭執並帶口語(髒話),導致兩人關係不和。11月19日下午樑志均多次叫韋澳,韋迴應,於是樑將一塊電子板扔向韋,並將凳子舉起並抓起韋衣領,隨後放了下來。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廠紀廠規,鑑於經教育後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給公司及同事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並保證不再發生,認錯態度良好,且未產生嚴重後果。
廠務部一致決定如下:
1.對同事過激的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並影響了公司的運作及同事之間的團結,處以記大過處分(罰款100元)。
2.樑將電子板扔向同事,損壞公司財物,將以該板造價的三倍處罰。
3.倆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線,因此韋也有責任,予以記警告處理(罰款2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團結友愛,多點理解與包容,遇事冷靜處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廣州xx科技有限公司 廠務部
11.20
處罰決定 篇3
劉d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處罰決定 篇4
員工姓名:黃,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佔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並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範,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規章制度,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5
我公司x部門x員工在上班,利用公司電話無故撥打私人電話。如此個人佔用公司資源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員工規定第x條,在公司內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相應規定,為此公司決定對x處以 警告(或元罰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簽署人簽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6
3月16日,X X車間員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視為曠工一天,將按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望各位員工引以為戒!
相關紀律及獎懲條例
1、 遲到5分鐘內罰款3元/次,5-10分鐘罰款5元/次,10-30分鐘罰款10元/次,
超過30分鐘扣半天工資。
2、 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1天扣2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5日以上作自動
離職處理。
3、 嚴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託他人打卡(門口有監控、打卡機有攝像頭拍照),一經
發現,重罰;並對舉報者給予獎勵。
4、 請假:必須寫請假條,手續不完或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的,一律視為曠工處
理。請假1天以內(含一天),由組長直接簽字批准;請假3天以內(含三天),向組長請假,組長簽字後報上一級領導批准;請假3天以上的,向組長請假並報上一級領導交總經理批准。
為了塑造我們自己及公司形象,確保車間生產有序、穩定、高效進行,及車間現場整潔舒適;請各位員工務必熟讀《員工守則》及《車間6S現場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電子
生產部
處罰決定 篇7
由於事業部區域經理胡衝及大區總監工作失誤,導致產品跨區銷售到其他區域,造成客户經濟損失,對公司和客户後續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以後提高各部門工作的效率,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公司研究一致決定:對客廳事業部區域經理xx1000元人民幣處罰、大區總監xx500元人民幣處罰以示警告,將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資扣除。
特此通知!
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處罰決定 篇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長令24號)的規定,我廳組織監督檢查組對你所的業務質量、設立條件、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結束後,我廳對監督檢查出涉及到你簽字出具的審驗報告中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和擬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向你進行了告知,在規定時間內你沒有向我廳提交書面陳述和申辯材料,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權利,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一、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華審字【20xxx】1-052號審計報告,簽字註冊會計師、張。
存在問題:其他應收款餘額5,325,476.10元,佔資產29%,未對大額餘額進行函證;部分大額餘額賬齡超過1年,未確認是否存在壞帳風險;未對固定資產折舊進行測算;應付賬款6,523,621.03元,佔資產35%,未對主要供應商、餘額變動較大的餘額進行函證測試;未對收入、管理費用發生額進行測試,未進行截止性測試。
你作為上述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對上述問題負有審計責任,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不得出具審計報告";《獨立審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六條:"註冊會計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範,恪守獨立、客觀、公證的原則,並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發表審計意見"、第二十條:"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第十六條:"註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應當採用恰當的方法,包括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複核等,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第二十二條:"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分析、評價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的有關規定。
二、作出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註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長令24號)第六十四條:"註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給予警告"的規定,我廳決定給予你警告的行政處罰。
你對本處罰決定如有疑義,可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財政部或者遼寧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或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本處罰決定由遼寧省財政監督檢查局監督執行。
二○○*年**月**日
處罰決定 篇9
各村、分場,鄉屬鄉辦各單位:
今年6月下旬以來,受強降雨影響,我鄉內、外河水位均超警戒線,面對嚴峻防汛形勢,鄉黨委、政府團結帶領全鄉廣大幹部羣眾日夜奮戰在抗洪第一線。可是熊汗慶同志身為農業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拒不執行鄉防總的調度,不參加防洪。為嚴肅防汛紀律、經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將熊汗慶同志清除出農業服務中心,並取消一切待遇。
中共鐵河鄉委員會
鐵河鄉人民政府
年7月24日
處罰決定 篇10
因近期我公司車間生產的產品,廢品比率比較高,嚴重影響我公司產品總的合格率,極大的增加了公司成本,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利潤.
原因主要是車間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責任心不夠,質量意識大大缺乏,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公司決定給予車間罰款300元,以示警戒.
希望所有員工要認真工作,特別是要提高質量意識,增強責任心,工廠有了利潤,我們才會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現此類事件,公司將會嚴肅處理.
部門名 我公司x部門x員工在上班,利用公司電話無故撥打私人電話。如此個人佔用公司資源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員工規定第x條,在公司內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相應規定,為此公司決定對x處以 警告(或元罰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簽署人簽名、蓋章)
x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11
劉(身份證號:120xx219731)
20xx年10月18日,我局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撤銷對史嘉昕、劉寶忠非法佔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國土罰字第88號《土地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區國土資源分局
處罰決定 篇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法院處罰(或拘留)決定書
(拒不執行海事強制令用)
(××××)×海法強字第××號
被處罰人(或被拘留人)……(寫明姓名、名稱、國籍、住所地等)。
本院在辦理請求人×××申請海事強制令一案中,被請求人×××拒不執行已生效的(××××)×海法強字第××號海事強制令,……(寫明拒不履行強制令的具體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如下:
對……(寫明對被處罰人罰款的數額或對被拘留人拘留的期限)。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次日起三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年××月××日
(院印)
處罰決定 篇13
本公司員工與因工作中矛盾引發口角,並與x日X時在公司打架鬥毆,影響惡劣,違反公司第*條規定。
現對二人做以下處罰決定:
1.對二人扣發當月獎金並處以罰款**元。
2.二人要針對此次打架事件做檢討。
....
特此通告
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14
我公司x部門x員工在上班,利用公司電話無故撥打私人電話。如此個人佔用公司資源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員工規定第x條,在公司內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相應規定,為此公司決定對x處以 警告(或元罰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簽署人簽名、蓋章)
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15
被處罰企業: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陸豪摩托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延忱
地 址: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長虹嶺工業園
20xx年6月,我們收到一封反映你公司存在倒賣產品合格證等違規行為的舉報信。據此,我們組織檢查組對你公司生產一致性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你公司存在部分摩托車產品未在公告生產地址生產、上傳合格證數量與其實際產量不一致、合格證管理體系混亂等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摩托車生產准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 第43號)等相關規定,擾亂了市場秩序,給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我部於20xx年9月20日,就上述事實及處理意見向你公司進行了告知。
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條、《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第二十二條、《摩托車生產准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 第43號)第二十條等有關規定,我部決定對你單位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一、撤銷你公司陸慷光洋牌LK150-5C、LK150-6C、LK125T-2C、LK125-6C、LK125T-6、LK100T-2、LK125-7C、LK110、LK100T-8、LK125-2、LK125-9C、LK100T-6、LK125T-8和鳳帥牌FS150-6C、FS150-5C、FS125-2C等型號兩輪摩托車產品《公告》。
二、從即日起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受理你公司新產品申報和上傳產品合格證信息。整改期滿後,我部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xx年11月30日
處罰決定 篇16
一、二分部、樑場、運架隊:
一、概況20xx年3月15日南昌質監站安全質量大檢查中,檢查發現一分部林華民隊施工的夢山特大橋60#墩承台存在諸多嚴重的質量問題,致使工區領導及相關部室人員在局指交班會上做了書面檢討,給我工區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具體問題如下:1.60#墩承台頂部、底部鋼筋下料尺寸不符合設計要求,長短不一,焊接長度及焊縫不符合規範要求,彎折角度不準確,焊接鋼筋不同軸;2、樁頭鑿除不規範,樁頭不平整,保護層破壞嚴重,伸入承台不足10cm; 3、鋼筋彎鈎彎折不標準,達不到90度彎鈎的規範要求;4、綁紮鋼筋間距不均勻;5、砂漿沒有進行沖洗清理,泥漿污染鋼筋;6、承台模板沒有進行清理打磨,表面不乾淨。
二、原因分析1、現場監控分工不清,責任不明;2、現場技術員技術水平低,責任心不強,監控力度差,對現場施工作業班組管理不力,任憑作業班組隨意操作。2 3、落實力度差,現場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4、只注重進度,忽視了“安全第一,質量至上”管理理念。
三、整改和保證措施
(一)、針對南昌監督站檢查發現的問題,一分部要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學習,重温各種安全質量方針、質量控制規範及標準,大力提升員工質量意識,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舉一反三,落實整改到位:
(二)、保證措施1、必須加強鋼筋半成品、成品的質量控制,不合格的鋼筋等材料杜絕進入施工現場;2、加大檢查和監控力度,現場檢查上道工序不符合要求的,或存在隱患的,杜絕進入下道工序,整改必須徹底;3、質量至上不是一句口號,必須確保安全質量的前提下追趕進度;4、嚴格施工程序,杜絕無章蠻幹。
四、處理決定為嚴格貫徹執行公司、萍鄉指揮部及局指質量方針和目標,從而使各分部管理人員及作業班組員工提高認識,在實際工作中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經工區領導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此起質量問題的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林華民施工隊罰款20xx0元;
2、對一分部經理狄振東罰款500元3;對一分部總工鄧力國罰款500元;
4、對現場技術員駱強罰款500元;
5、對工區安質部部長孟凡鬥罰款500元;
6、對工區施技部部長陳思念罰款500元;
7、對工區總工聶長武罰款 元
8、對工區常務副經理何佩軍罰款 元3 上述對林華民罰款在借工程款中扣除,其他人罰款由財務在本人工資款中扣減。
此通報!
五標二工區
二Oxx年四月一日
處罰決定 篇17
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在 從事 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 元。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到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按照下列第 項規定的方式提出異議:
1、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複議。
2、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處罰決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單位)作出本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聽取了你(單位)的陳述和申辯。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 篇18
當事人:陳
性別:男
年齡:XX歲
身份證號:32070
住址: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號:32070
營業執照號碼:
字號:
經營地址:X市X縣路1號門面
委託代理人:無
案件來源:X年X月X日,我局在位於X市XX縣路1號門面,當事人的經營場所(超市)內,查獲下列捲煙:84`S南京(精品)5條、84`S南京(紅)5條,合計10條,案值人民幣1550元(市場中間價)。當事人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證號為32070。因上述捲煙均有明顯假冒特徵,其行為涉嫌銷售非法生產捲煙,本局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於同日立案調查,對上述捲煙採取了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並存放於煙草專賣局先行登記保存庫,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取證。X年X月X日,我局對當事人下發了《先行登記保存物品處理通知書》,告知其被登記保存物品已抽樣送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煙草產品質量檢驗站鑑定。
違法事實:經過審理查明,上述捲煙均系當事人從上門推銷捲煙的男煙販處購進並全部放在經營場所銷售。具體情況如下:84`S南京(精品)5條(進價150元/條,售價200元/條)、84`S南京(紅)5條(進價60元/條,售價110元/條)。因均未售出即被我局查獲,無違法所得,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其銷售非法生產捲煙違法銷售總額為人民幣1550元。 上述捲煙經檢測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煙,均屬非法生產捲煙,該檢測結果已告知當事人。
證據: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一)程序部分。證明我局對當事人陳涉嫌銷售非法生產捲煙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的程序合法。
1.X煙專處立[]號《立案報告表》,書證,證明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
2.《先行登記保存批准書》,書證,證明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了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批准程序;
3.X煙專存處[]號《先行登記保存物品處理通知書》,書證,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之規定,在7日內對先行登記保存物品進行了處理;
4.X煙專檢告[]號《捲煙鑑定結果告知書》,書證,證明按照法定程序告知了當事人鑑定結果以及申請複檢的途徑和期限;
5.X煙專處終[]號《調查終結報告》,書證,證明按照自立案之日起30內調查取證終結。
(二)事實部分。證明當事人陳涉嫌銷售非法生產捲煙行為的時間、數量、銷售總額等。
1.X年X月X日對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的現場檢查筆錄1份,檢查筆錄,證明當事
人在現場銷售有明顯假冒特徵捲煙的事實;
2.X年X月X日對當事人所作的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1份,書證,證明對當事人的涉案物品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履行了告知義務和告知當事人先行登記保存的物品的具體狀況;
3.X年X月X日先行登記保存物品清單,書證,證明當事人對先行登記保存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特徵確認無誤;
4.X年X月X日對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的現場照片4張(店面、涉案卷煙、價格標籤等),視聽資料,證明當事人違法行為的現場狀態、涉案卷煙及銷售價格等情況;
5.鑑別檢驗抽樣單1份,書證,證明抽樣產品名稱、抽樣日期、抽樣數量和抽樣基數,符合抽樣的標準和程序;
6.鑑別檢驗委託書1份,書證,證明受委託的檢測單位為具有資質的合法的檢測單位;
7.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煙草產品質量檢驗站出具的鑑別檢驗報告1份(編號:~0);鑑定結論,證明涉案卷煙的檢測結論,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煙;
8.調查詢問通知書1份,書證;證明已依法告知當事人接受處理的期限和相關權利義務;
9.當事人陳身份證照片1張,視聽資料,證明當事人本案身份;
10.對當事人陳詢問筆錄1份,當事人陳述,證明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
11.工商營業執照照片1張,視聽資料,證明當事人是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適格主體;
12.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照片1張,視聽資料,證明當事人是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適格主體;
13.從當事人經營場所提取的捲煙價格標價籤2張,書證,證明當事人對外銷售涉案卷煙的銷售價格;
14.捲煙零售户誠信經營承諾書1份,書證,證明當事人明知銷售非法生產捲煙行為為違法行為。
本局已於X年X月X日向當事人陳全部出示並製作證據質證筆錄,當事人對我局調查取證情況無異議。以上證據經過查證屬實,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
執法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我局於X年X月X日向當事人發出了《煙草專賣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煙專處告[]號),並於X月X日收到當事人的送達回證,當事人要求陳述申辯。我局於X月X日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當事人申辯其自己也是受害者,並不知道其銷售的捲煙為非法生產的捲煙,要求對其減輕處罰。我局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辯理由進行了複核,認為當事人作為捲煙經營者,應當從其購進的捲煙價格上辨明其購進的捲煙為非法生產的捲煙,當事人對此應該是明知。我局認為當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理由不能成立,不具備減輕處罰的條件。
違法依據和定性:本局認為,作為捲煙經營户,應該自覺遵守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製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屬銷售非法生產捲煙行為,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處罰依據和處罰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銷售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並將非法銷售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燬。”《 X市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銷售總額在20xx元(含)以下的,處以違法銷售總額20%以上30%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上述違法行為:
2、公開銷燬上述非法生產捲煙,即84`S南京(精品)5條、84`S南京(紅)5條;
3、處以違法銷售總額25%的罰款,計人民幣叁佰捌拾柒元伍角(¥387.50)。
履行方式和期限:請於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末日為節假日的順延)到中國XX銀行分行營業部(罰沒收入專户,賬號:,開户行:,地址:X縣路號)繳納上述款項。到期不繳納罰款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救濟途徑和期限: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煙草專賣局或X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十五日內直接向X市X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複議和起訴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聯繫人:、 聯繫電話:
X年X月X日
處罰決定 篇19
當事人:xx市某商業有限公司;
住所:xx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
註冊號:××××××;
註冊資本:(人民幣)叁仟萬元;
實收資本:(人民幣)叁仟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範圍:銷售:百貨、日用雜品(不含煙花竹)、五金交電、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危險品)、建築裝飾材料、電氣機械、電子產品、通訊器材(不含無線電發射設備)、工藝美術品(不含文物、古董)、醫療器械一類及二類無需許可的合法項目。(編者注:與本案無關經營事項此處省略)
20xx年10月22日,根據“大寶”商標註冊人北京大寶化粧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寶公司”)投訴,本局派遣執法人員對成都某商業有限公司××購物廣場依法進行檢查,發現其正在銷售的“大寶SOD蜜100ML”涉嫌商標侵權。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將各賣場正在待售的產品召回待檢。
20xx年lO月27日,本局對當事人依法立案調查,並於當日及20xx年10月31日在當事人配送中心依法扣留其從各分店下架召回的“大寶SOD蜜100ML”20857瓶(其中現場提取證據26瓶)。
經查,當事人於20xx年9月20日同成都A貿易有限公司(已移交公安機關調查,以下簡稱“A公司”)簽訂了“大寶SOD蜜100ML”商品購銷合同,於20xx年9月28日、20xx年9月29日從A公司購進“大寶SOD蜜l00ML”40000瓶(進貨單價6.8元/瓶,共計貨款2720xx元),並將上述商品分配到成都、自貢、瀘州地區的13家分店進行銷售,銷售均價為7.786177元/瓶。至本局調查時止,共計銷售17347瓶,銷貨款135066.8元;損耗l796瓶;庫存及下架召回20857瓶。當事人確認已銷售的17347瓶商品與庫存及下架召回的20857瓶商品為同期購進相同批次商品。
調查證明,A公司提供給當事人的相關資料中,所謂“大寶公司”《授權書》為虛假;所提供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出具的“證明”資料為虛假;所謂供貨商“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根本不存在。A公司沒有按當事人的規定提供“大寶”商標註冊證確認文件。當事人雖稱看到過“大寶SOD蜜100ML”,商品商標註冊證,但未存查,且至今不能向我局提供。
“大寶”商標是1995年4月7日,經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核准註冊在第3類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潔物品,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去污粉,化粧品(不包括動物用化粧品),碾磨用材料及其製劑,香料,精油,牙膏,牙粉,薰料,動物用化粧品等商品上的註冊商標,商標註冊證號第738399號,北京大寶化粧品有限公司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大寶”註冊商標於1999年1月被國家工商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當事人在××購物廣場待銷售及從各賣場下架召回的上述20857瓶“大寶SOD蜜l00ML”商品,涉及20xx0912DA、20xx0821DB、20xx0912MA三個批號。經北京大寶化粧品有限公司20xx年lO月22、30、31日共4份鑑定報告書的鑑定,結論是全部為假冒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產品。
證明上述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
1.20xx年10月22日、27日、31日現場檢查筆錄共4份,證明當事人正在銷售“大寶SOD蜜100ML”、從各賣場下架回收“大寶SOD蜜100ML”入庫後現場檢查及鑑定的情況;
2.20xx年11月2日當事人(譚××)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購進及銷售上述“大寶SOD蜜100ML”情況;
3.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2日、20xx年11月27日當事人(甘××)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購進上述“大寶SOD蜜100ML”及入場審查情況;
4.20xx年11月3日A公司員工王××詢問筆錄,證明A公司給當事人供貨情況;
5.20xx年11月5日A公司法人郭××詢問筆錄,證明A公司購進及銷售上述“大寶SOD蜜100ML”給當事人的相關情況;
6.當事人及分店營業執照複印件,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和銷售網點情況;
7.當事人員工譚××、甘××身份證明覆印件及授權書,證明譚××、甘××代表當事人接受調查;
8.證據提取單及圖片共9份,證明當事人銷售上述“大寶SOD蜜100ML”商品和檢查現場情況;
9.扣留財物通知書、財物清單、送達回證,證明本局對當事人銷售涉嫌侵權“大寶SOD蜜100ML”商品20857瓶依法進行扣留;
10.鑑定書4份、鑑定人授權委託書,證明商標權利人對當事人銷售“大寶SOD蜜100ML”商品進行鑑定的情況;
11.當事人提供的情況説明,證明當事人銷售“大寶SOD蜜100ML”的數量、金額和庫存情況;
12.當事人提供的驗收單、付款單等相關資料,證明當事人購買上述“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渠道和購貨成本;
13.綿陽市B日化商貿有限公司證明,證明A公司向當事人提供的所謂大寶公司向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的《授權書》及出具的“證明”與該公司無關;
14.大寶公司提供經確認的商標註冊證複印件等,證明大寶公司享有“大寶”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大寶”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情況;
15.四川省綿陽工商局信息查詢中心證明,證明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未合法存在;結合證據十三,證明A公司提供給當事人的所謂大寶公司《授權書》為虛假,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出具的“證明”資料為虛假;
16.成都C實業有限公司情況説明,證明當事人曾經從該公司購進、銷售大寶公司生產的“大寶SOD蜜100ML”商品;
17.大寶公司提供的證明,證明成都C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為其成都地區合法授權經銷商,結合證據十六,證明當事人應當對正常的“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供貨渠道有所瞭解;
18.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當事人分別於20xx年2月、3月,因銷售假冒化粧品受到行政處罰。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根據本局依法調查,A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的陳述和當事人採購部經理甘××的陳述,以及當事人從A公司取得的所謂《授權書》、《證明》、《產品質量免檢證書》等資料都不是原件,且沒有進行備案存查的事實,説明當事人在向A公司採購涉案“大寶SOD蜜100ML”商品時,沒有進行嚴格審查就簽訂了合同並接受了貨物。當事人作為大型知名百貨超市,面向的是大眾消費羣體,應當建立和嚴格執行商品採購管理制度,更好地杜絕假冒商品流入社會,但卻發生了假冒“大寶SOD蜜100ML”商品通過當事人的銷售大量流入社會的嚴重後果。
鑑於“大寶SOD蜜100ML”化粧品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享有較高的聲譽,當事人銷售上述假冒侵權商品數量較大,銷售面廣,給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造成了較大損害,以及當事人曾在20xx年2月、3月因銷售假冒“伊斯麗、歐萊雅、蝶粧、資生堂、凱芙蘭”等化粧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本案發生後當事人沒有主動向本局提交對公司進貨管理制度進行整改的措施等因素,為警醒和幫助教育當事人,促進當事人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防範類似違法行為再度發生,本局認為應對當事人依法從重處罰。
本局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關於本解釋所稱非法經營數額的計算方法,認定當事人銷售上述侵犯“大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非法經營額為297463.10元。據此,擬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銷燬假冒侵權“大寶SOD蜜IOOML”商品20857瓶;並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罰款,共計人民幣892389.30元的行政處罰。
20xx年1月13日,本局按規定程序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聽證、陳述、申辯的權利。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本局於20xx年1月27日舉行聽證。
當事人在聽證會上向本局提出了相關的陳述、申辯和要求。其理由如下:
1.該公司作為知名品牌商場、大型民族商業企業,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堅持守法、誠信經營,逐步建立了良好的商業信譽、並獲得了多項社會榮譽,盡到了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
2.在經營過程中不但建立了商品質量管控體系,並不斷致力於完善與之配套的控制流程。本案的發生具有極高的偶然性,公司高度重視此案並必然進一步完善商品准入管理體系;
3.本案中由於涉嫌商品具有高度仿真性的特徵,非專業機構的成都某公司根本無法辨別;
4.按照一般的標準及事實,在本案中該公司並不明知所售商品涉嫌侵犯他人商標權,從行為上來講公司也不存在售假的主觀故意性,在公司已經提供涉嫌商品的合法來源情況下,可免予處罰;
5.20xx年2、3月份的伊斯麗等侵權案件其實際的銷售者並非成都某公司,在該事件發生後,公司已加強管理杜絕了侵權事件的發生。
本局認為:1.當事人銷售侵犯“大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大寶SOD蜜lOOml”商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
2.當事人作為大型知名百貨超市,面向的是大眾消費羣體,應當建立和嚴格執行商品採購管理制度,更好地杜絕假冒商品流入社會,但在本案中存在審查不嚴的行為。如在聽證中,該公司提交的“查詢網頁”(監管碼查詢結果)標明“您所查詢的監管碼是:20xx26044,該監管碼已被多次查詢”,並不能證明該商品為大寶公司生產;A公司提供的虛假“授權書”(複印件)載明:“茲授權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為北京大寶系列產品在綿陽地區的指定經銷商”也並非是對“A公司”授權,且“綿陽B日化商貿公司”未合法存在。這些證據材料反映出當事人的審查把關不嚴,未盡到公司應盡的審查義務,導致本案所涉大量假冒商品流入社會,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當事人稱由於本案所涉商品具有高度仿真特徵,非專業機構的“成都某公司”根本無法辨別,但商品的高度仿真性並不能作為排除商標侵權行為的依據,且大寶公司鑑定報告內容註明:涉案商品“所用包裝材料與本公司正品所用有異,如電子監管碼、字型與本公司正品所用不同,上述產品所用瓶體亦非本公司所用,存在多處差異,如瓶蓋質感硬度與本公司不同,綜上所述以上產品為侵犯我公司註冊商標專有權的產品”。
4.當事人稱其不存在銷售假冒商品的主觀故意性,但當事人已實際造成了大量銷售該批侵犯“大寶”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事實後果,該行為已構成《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二)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
5.20xx年2月、3月,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分別以銷售假冒“伊斯麗、歐萊雅、蝶粧、資生堂、凱芙蘭”等化粧品對某公司進行過行政處罰,當事人辯稱該行為並非其所為,但正説明當事人對以其名義銷售商品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綜上所述,當事人銷售侵犯“大寶”註冊商標專用權“大寶SOD蜜100ML”商品的行為,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二)項規定“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所指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部門處理。工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lO萬元以下。”以及《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各級工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鑑於當事人在本局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的意見後,向本局提出其已充分認識到該行為的嚴重性,健全了相關制度,保證在今後的經營活動中,把好質量關,並考慮到當事人對成都市的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召回全部售出商品),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銷燬假冒侵權“大寶SOD蜜1OOML”商品20857瓶;
2.處以非法經營額2.5倍罰款,共計人民幣743657.75元(柒拾肆萬叁仟陸佰伍拾柒元柒角伍分整)。
上述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户名:市級政府罰款收繳賬户;開户行: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賬號:××××××;單位代碼:××××××)繳納罰沒款。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四川省工商局或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或者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年二月一日
處罰決定 篇20
關於官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處罰決定
當事人:官,男、漢族、現年44歲、國小文化,家住,《居民身份證》號碼:。現暫住湖南省**縣**鎮河西街,系**縣**鎮個體工商户,組成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湖南省**縣**鎮河西街鷺鷥莊;經營範圍:預包裝食品、乳製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註冊號:4331276;註冊日期:20xx年9月1日;郵政編碼:416700;聯繫電話:。
20xx年3月18日,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縣**鎮河西街對當事人開設的食品店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當事人現場不能為執法人員提供“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麪等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於是執法人員當即給當事人下達了《當場處罰決定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罰,並責令當事人七日內改正違法行為。20xx年4月15日,我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開設的食品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仍然不能提供“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麪等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日,經主管局長批准,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以當事人涉嫌採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對其立案調查。
現查明:20xx年9月1日,當事人經**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領取了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然後在**縣**鎮河西街“凱翡加油站”內開設一家食品店,從事預包裝食品、乳製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零售經營活動。經營中,當事人在採購“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麪等食品時,沒有按照規定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於20xx年3月18日被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我局對其違法行為給予了警告和責令限期改正,但當事人逾期仍然沒有改正其違法行為。
上述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證據(一):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個人身份;
證據(二):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個體工商户身份及其經營範圍;
證據(三)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副本複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具有經營食品的資質;
證據(四):20xx年3月18日,執法人員製作的經當事人簽收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存根一份,證明我局就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對其下達過《責令改正通知書》及責令改正期限為七天;
證據(五):20xx年3月18日,執法人員製作的經當事人簽收的《當場處罰決定書》一份,證明我局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警告處罰;
證據(六):20xx年4月15日,執法人員製作的經當事人確認的現場檢查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在責令限期內沒有改正違法行為,仍然不能提供有關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證據(七):20xx年4月18日,證明當事人在採購有關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及其經營狀況等情況。
以上證據均由當事人簽字認可,辦案人員對其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逐一進行了審查認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了當事人,當事人對證據沒有提出異議,符合證據要求,予以採信。
20xx年4月29日,我局向當事人下達了永市監聽告字〔20xx〕48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結果和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自處罰聽證告知書籤收後3個工作日內,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未向本局提出陳述和申辯,也沒有要求舉行聽證。
綜上所述,當事人採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規定,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所指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之規定,參照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標準,我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末日為節假日順延)到中國建設銀行**縣支行將罰沒款存(匯)入**縣非税收入管理局(帳號:430015120xx),逾期不繳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依法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在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處罰的執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處罰決定的相關內容,我局將依照有關規定在相關網站上予以公開。
**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20xx年5月9日
處罰決定 篇21
x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370xx2801xx877 組織機構代碼:755xx374-8
地址:xx市西崗鎮後寨村 法定代表人:陳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採納情況
20xx年2月2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了監測。經監測,外排煙氣二氧化硫濃度為216mg/m3(排放標準為50mg/m3),超標3.32倍。有調查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於20xx年3月1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棗環罰告字[20xx]第14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萬元。
限於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棗莊市財政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或棗莊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4月13日
處罰決定 篇22
被處罰人:湖南前鑫塑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譚森林,男,60歲,系湖南前鑫塑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案 由:非法佔地
經動態巡查發現,20xx年5月,該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在衡南縣雲集鎮雲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佔地建廠房,20xx年7月6日,我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查明:
你公司於20xx年10月註冊成立,坐落在衡南縣雲集鎮工業園內,註冊資金貳仟萬元整,經營範圍:塑膠管材、板材的生產及銷售。你公司於20xx年5月18日與衡南縣雲集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合同書》,協議用地30畝(具體以地塊紅線為準),土地坐落在雲集鎮雲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該宗地建設符合衡南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公司於20xx年5月開始動工建設,衡南縣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經實地測量,已建成圍牆、廠房,實際違法佔地總面積為16576㎡,土地類型為荒草地。
20xx年4月12日,我局對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南國土資執告字[20xx]0603號、《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南國土資執聽告字[20xx]0603號。並已簽收。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力。
以上事實,有書證、人證、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亦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
本局認為:你公司在建設圍牆、廠房時,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就動工建設佔用土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非法佔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改正土地違法行為,並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廠房;
2、對非法佔地面積按10元/㎡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圓整。
你公司在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衡南縣政務中心繳款(開户銀行:衡南縣信用聯社城關信用社,帳户:衡南縣非税收入匯繳結算户,帳號:8410000165060537
8012)。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處以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六十日內,依法向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或衡南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衡南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衡南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決定 篇23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某地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處罰決定 篇24
x年xx月x日,公司製造部發生蒸鍍掉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經查,此次事故系人為失誤所導致。為了規範員工生產行為,提高員工作業責任意識,根據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現決定對以下人員進行處罰,以賠償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此次事故責任人及賠償金額如下:
1. 事故直接責任人,200元;
2. 事故間接責任人、,各100元;
3. 經理、副經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管理責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為戒,特此通知。
有限 公司
處罰決定 篇25
被處罰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
根據 __________第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決定給予______ 的處罰。
履行方式:__________。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處罰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案人民警察(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罰機關印章)
被處罰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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