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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通用15篇)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通用15篇)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

當事人姓名:文 性別:男 年齡:44歲

身份證號:43282419710920xx 家住x鎮

20xx年10月26日,我所執法人員陳全勝、李秀成等6人在臨武縣水東鎮巡查時,發現文駕駛擅自改裝的湘10F0928北京BJxx0T小型貨車從事道路運輸服務。我所於20xx年10月26日對文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20xx年10月26日,文駕駛湘10F0928車輛從金江鎮拖煤到水東鎮,經檢查發現該車證上長:6520*寬2520高*2540,實際為長6950*寬2520*高2840,該車擅自改裝。我所認為文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具體有一、現場筆錄:證明違法事實及行政執法檢查程序合法;二、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親自承認了違法事實;三、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複印件:證明了當事人身份及本身具有駕駛技能;四、道路運輸證複印件:證明營運車輛具備營運資格:等證據及相關材料佐證了違法事實。上述證據經過文本人閲示並發表以上證據屬實,無異議,可作為本案的證據材料使用的意見。

我所於20xx年10月26日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臨交運管處罰告知[20xx]00057號),依法向告知了做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你當場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1、自願放棄對我所告知享有的申請聽證的權利。2、本人是初次違法。3、違法後,能夠積極配合運管部門消除影響和違法後果,並且保證以後不再違法經營。4、請求給予從輕處罰。5、請求給予立即處理。上述意見,經辦案人員調查核實,符合實際情況,我所已經採信。我所認為,20xx年10月26日,文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臨武縣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一)》第四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箱欄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減少輪胎數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量等的,責令改正,處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罰款。”鑑於當事人文主動消除違法經營所帶來的影響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減輕規定,綜合以上情況,責令文立即改正、並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臨武縣信用聯社(銀行地址:臨武縣東雲路),户名:臨武縣財政局非税收入匯繳結算户,賬號9008211000507782。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臨武縣交通運輸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臨武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所將依法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xx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20xx年10月26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2

根據《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及支隊兩個大隊和綜合科的業務分工,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制約機制的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稽查大隊在路檢路查中,對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各稽查大隊在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將當事人,並必須填寫統一編號的《交通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交給當事人,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的告知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各稽查大隊在做出當場處罰決定之日起二日內,要將《交通行政(交通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副本送交支隊綜合科備案。四、安規定當場不應進行處罰,事後無法進行處罰,可以進行當場處罰。

五、各稽查大隊在當場不能做出行政處罰的,必須進行調查、取證、收集證據、製作《詢問筆錄》、《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收集,並製作《交通違法行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送支隊綜合科。

六、支隊綜合科各大隊在當場不能做出行政處罰的,將核實的後果,以及大隊所作出《交通違法行為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11 報送支隊長或交通行政處罰審批委員會。七、經支隊領導或交通行政處罰審批委員會批准的行政處罰由綜合科執行行政處罰,處罰前製作《交通違法行為通知書》、《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八、綜合科在行政處罰時必須告知當事人所應享有的一切合法權利。

九、綜合科在處罰後應將處罰結果及時反饋給做出處罰意見的稽查大隊。

十、對於暫扣證照的要認清違法事實,當場不能進行處罰的各稽查大隊,將製作的《交通違法行為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將製作的《交通違法行為調查報告》和所扣的證照,以及處理意見送交綜合科。

十一、對大隊行政處罰所提出的的處理意見,符合法規的,綜合科將執行行政處罰,不符合法規的,提出意見後交由支隊或行政處罰審批委員會核實後執行處罰,並有綜合科及時處理意見反饋給大隊。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3

當事人基本情況:劉,男,漢族,住址是xx省xx市鼎城區武陵鎮臨沅路27號,居民身份證號碼:430703198312220xx,聯繫電話:。

劉涉嫌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使用湘J298SL小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案,本機關於20xx年10月10日立案調查,現已調查終結。

經調查查明,20xx年10月10日上午11時30分,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唐偉(執法證號:430720xx、陳(執法證號:43072xx8)等人在xx市城區人民路育英國小前依法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你駕駛的湘J298SL小車正在下客,當時車上載有四名乘客,且不能當場提供《道路運輸證》,也不能提供其它有效證明。通過進一步調查瞭解查實,你的本次運輸行為是從長沙到,收取包車費叁佰叁拾元人民幣歸你本人所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具體有:現場攝像記錄、現場筆錄、劉詢問筆錄、湘J298SL小車行駛證和劉駕駛證複印件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你的這一運輸行為屬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使用湘J298SL小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本機關認為,你的這一運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章第十條第二項“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之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證據經過你本人閲示並發表了證據屬實、無異議可作為本案的證據材料使用的意見。本機關於20xx年10月1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章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xx市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執行標準》第一條第一項“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違法程度輕微,初次違法,違法情節較輕微、及時糾正的,處罰幅度以車輛殘值為參考,但不低於5000元。”之規定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常運管處罰告知[20xx]035號),你於20xx年10月10日向本機關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認為你的違法行為被本機關查獲後立即停止了旅客運輸,能積極配合本機關調查處理,按要求將車上旅客轉運,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並保證今後不再從事違法經營,又是初次違法,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同時還表示自願放棄你本人的聽證權利,不再要求組織聽證。本機關經集體研究,認為你的違法行為被本機關查獲後的確有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事實表現,決定採納你的陳述申辯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之規定對你減輕行政處罰,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運輸經營;

2、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銀行分行營業部(地址:xx市洞庭大道xx00號),户名:xx市財政局非税收入匯繳結算户,賬號60675736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市交通運輸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xx市武陵區人民法院起訴。但複議期間和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年10月11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4

*公司:

被處罰人:*公司

地 址:

你公司在亞行貸款西安三環路第二批設備採購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機國際招標項目(招標編號:0703-0820CIC5Y022/01)中關於投標型號設備業績的投標響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在質疑發生後提供篡改過的銷售合同複印件作為證據。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規定。

上述事實有你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銷售業績清單、相應的銷售合同複印件,其他投標人的質疑函及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關於質疑問題的答覆等為證。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xx年第13號)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投標無效,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四)投標文件及澄清資料與事實不符,虛假投標的;(五)在質疑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的有關規定,你公司在本項目中的中標無效,並給予你公司警告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商務部提起行政複議;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商務部

年七月十四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5

關於官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處罰決定

當事人:官,男、漢族、現年44歲、國小文化,家住,《居民身份證》號碼:。現暫住湖南省**縣**鎮河西街,系**縣**鎮個體工商户,組成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湖南省**縣**鎮河西街鷺鷥莊;經營範圍:預包裝食品、乳製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註冊號:4331276;註冊日期:20xx年9月1日;郵政編碼:416700;聯繫電話:。

20xx年3月18日,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縣**鎮河西街對當事人開設的食品店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當事人現場不能為執法人員提供“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麪等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於是執法人員當即給當事人下達了《當場處罰決定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罰,並責令當事人七日內改正違法行為。20xx年4月15日,我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開設的食品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仍然不能提供“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麪等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日,經主管局長批准,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以當事人涉嫌採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對其立案調查。

現查明:20xx年9月1日,當事人經**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領取了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然後在**縣**鎮河西街“凱翡加油站”內開設一家食品店,從事預包裝食品、乳製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零售經營活動。經營中,當事人在採購“金箭”口香糖、“今麥郎”方便麪等食品時,沒有按照規定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於20xx年3月18日被我局老司城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我局對其違法行為給予了警告和責令限期改正,但當事人逾期仍然沒有改正其違法行為。

上述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證據(一):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個人身份;

證據(二):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個體工商户身份及其經營範圍;

證據(三)當事人提供的當事人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副本複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具有經營食品的資質;

證據(四):20xx年3月18日,執法人員製作的經當事人簽收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存根一份,證明我局就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對其下達過《責令改正通知書》及責令改正期限為七天;

證據(五):20xx年3月18日,執法人員製作的經當事人簽收的《當場處罰決定書》一份,證明我局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警告處罰;

證據(六):20xx年4月15日,執法人員製作的經當事人確認的現場檢查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在責令限期內沒有改正違法行為,仍然不能提供有關食品的供貨者許可證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證據(七):20xx年4月18日,證明當事人在採購有關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及其經營狀況等情況。

以上證據均由當事人簽字認可,辦案人員對其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逐一進行了審查認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了當事人,當事人對證據沒有提出異議,符合證據要求,予以採信。

20xx年4月29日,我局向當事人下達了永市監聽告字〔20xx〕48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結果和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自處罰聽證告知書籤收後3個工作日內,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未向本局提出陳述和申辯,也沒有要求舉行聽證。

綜上所述,當事人採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規定,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所指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之規定,參照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標準,我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末日為節假日順延)到中國建設銀行**縣支行將罰沒款存(匯)入**縣非税收入管理局(帳號:430015120xx),逾期不繳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依法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在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處罰的執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處罰決定的相關內容,我局將依照有關規定在相關網站上予以公開。

**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20xx年5月9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6

被處罰人:湖南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男,60歲,系湖南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案 由:非法佔地

經動態巡查發現,20xx年5月,該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在xx縣雲集鎮雲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佔地建廠房,20xx年7月6日,我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查明:

你公司於20xx年10月註冊成立,坐落在xx縣雲集鎮工業園內,註冊資金貳仟萬元整,經營範圍:塑膠管材、板材的生產及銷售。你公司於20xx年5月18日與xx縣雲集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合同書》,協議用地30畝(具體以地塊紅線為準),土地坐落在雲集鎮雲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該宗地建設符合xx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公司於20xx年5月開始動工建設,xx縣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經實地測量,已建成圍牆、廠房,實際違法佔地總面積為16576㎡,土地類型為荒草地。

20xx年4月12日,我局對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南國土資執告字[20xx]0603號、《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南國土資執聽告字[20xx]0603號。並已簽收。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力。

以上事實,有書證、人證、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亦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

本局認為:你公司在建設圍牆、廠房時,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就動工建設佔用土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非法佔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改正土地違法行為,並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廠房;

2、對非法佔地面積按10元/㎡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圓整。

你公司在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xx縣政務中心繳款(開户銀行:xx縣信用聯社城關信用社,帳户:xx縣非税收入匯繳結算户,帳號:841000

8012)。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處以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六十日內,依法向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或xx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xx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縣國土資源局

二〇xx年八月五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7

_________煙草專賣局

責令整頓通知書

煙整[ ]第 號

______________:

經查,你(單位)於____年____月___日因_____________的行為,違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___項的規定,責令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並於_____年____月___日___時前將整頓情況書面報告我局。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威海市煙草專賣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印章)年 月 日

説明:本決定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送當事人,第三聯送捲煙銷售部門。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8

當事人:法人代表: 性別: 年齡: 聯繫住址: 電話:

你(單位)超預售許可面積銷售商品房一案,經本單位依法調查,現查明:(違法事實與證據)你(單位)羅浮苑小區於20xx年取得該小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面積為62436M。經查,該小區從取得預售許可至20xx年3月份,共銷售房屋面積76441.64 M,超出預售許可面積14005.64 M,屬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銷售商品房行為。本單位認為:你(單位)此種行為已違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222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行政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必須於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現要求你(單位):1、於年 月 日前將罰款交至,(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2、於年 月 日

前履行的行政處罰。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承辦部門:

執法人: 審核人:簽發人:

簽收人:簽收時間: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9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

( )路政超限處罰字第號

當事人::地址::當事人駕駛車輛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駛一案,經依法審理,現查明:當事人於年月日駕駛牌號為的車輛,擅自在線公路上超限行駛。經檢測,車貨總重噸,(車貨總長米,總寬米,總高米)超重噸(超長米,超寬米,超高米)。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本局認為,當事人駕駛車輛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駛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二十條、交通運輸部《路政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第八十五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部《路政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三十一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責令卸去超限貨物噸,繳納公路賠(補)償費元,並處元罰款。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交納罰款;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邵陽市交通局或申請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年月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0

趙繼源:

身份證號碼:43102219860908

住址:xx省xx市路310號人才交流中心

趙核安全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經調查核實,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大修期間,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預設備冷卻水系統水箱水位報警的處理過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導致餘熱排出系統泵全停運6分鐘,違反了核電廠運行技術規格書要求,且事件發生後未按程序記錄事件。

以上事實,有《關於呈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RRI水箱低低水位運行事件報告的函》(廣陽江函〔20xx〕44號)、《關於報送〈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餘熱排出泵全停運6分鐘運行事件調查報告〉的函》(環華南核函〔20xx〕50號)、20xx年5月5日調查形成的詢問筆錄5份為證。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5.1.2”部分中“對運行負有直接責任的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行限值和條件,並保證遵守”的規定,以及《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4.1 報告準則”的要求。

我局於20xx年6月28日告知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並明確告知你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於20xx年6月28日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局《核安全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字〔20xx〕55號)及《送達回證》(國核安送〔20xx〕06號)和你《關於接受行政處罰的函》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執照持有者違章操縱的,國家核安全局可給予警告的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給予警告。

三、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環境保護部

20xx年7月26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1

單位名稱: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 址:天津市河西區解放南路天津公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分行違規辦理同業業務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你分行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你分行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你分行於20xx年12月23日用自有資金15億元投資A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定向用於向B公司發放委託貸款15億元,委託貸款用於B公司歸還其母公司——C公司替其支付的河西某地塊的土地出讓金。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該筆業務的實質為你分行通過以自有資金投資定向資管計劃變相用於向房地產開發企業B公司融資15億元,用於其支付土地出讓金;你分行未按規定對同業投資業務計提風險資產;該筆業務定期存單質押未記賬。

以上行為違反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第十二條、《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第二點的規定,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現對你分行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三十萬元。

你分行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匯至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罰款專用賬户。賬户名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務會計部,開户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北京中關村支行,賬號:750807。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監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處罰機關將採取以下措施:

(一)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理;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9月15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2

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即當場處罰程序,是指處理較輕違法行為、處以較輕的行政處罰時應遵守的比較簡單的行政處罰程序。適用簡易程序一般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違法事實確鑿。這主要是指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無需進一步調查取證。2.有法定依據。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明文規定,而且如何處罰也要有明文規定,否則不能適用。3.限於特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只有對公民給予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才能適用簡易程序。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超出限額罰款或者其他種類的行政處罰,只能按一般程序辦理,不能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幾個內容:(1)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行政機關執法人員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3)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違法行為、處罰依據、處罰種類或者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的名稱,並應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蓋章。(4)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當場交付當事人。(5)執法人員必須將行政處罰決定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適用簡易程序,也應當向當事人告知權利,允許當事人進行陳述和申辯。當事人對當場處罰不服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聽證程序

聽證程序是《行政處罰法》新確立的一個程序,是行政機關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合理地實施行政處罰,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聽取當事人意見的一項制度。它在防止執法人員獨斷專行,加強行政機關內部制約方面有着積極作用。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聽證程序主要適用於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聽證程序並非必經程序,在做出處罰決定之前,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但是否真正進入聽證程序,還要取決於當事人是否在法定的權利期間內向行政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必須提前7日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聽證應當製作筆錄,並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蓋章。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3

劉春生:

我局執法人員於20xx年03月18日01時05分在東莞市鳳崗鎮金鳳凰順成酒店路口巡查發現,你使用粵SJ260W小型轎車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從事非法營運,違反了《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據《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你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元)的處罰決定。

經核查,由於文書送達程序有誤,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為此,我局決定撤銷原作出及已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書號:粵東交罰[20xx]01723號),重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製作相關文書並送達你處。由於你拒收我局郵寄送達的撤銷文書的通知,依據《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年9月28日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4

行政處罰決定書 [20xx]1號

當事人: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磊所),吉林成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城股份)20xx年報、20xx年報審計機構,住所:北京市豐台橋南科學城星火路1號。

李曉敏:男,1970年3月9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報、20xx年報審計簽字註冊會計師,住址:北京市朝陽區甘路園南里三區7號樓1405號。

熊建輝:男,1975年10月11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報、20xx年報審計簽字註冊會計師,住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南街25號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們對中磊所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中磊所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當事人李曉敏、熊建輝提交了陳述、申辯意見並要求聽證。據此,我們於20xx年1月21日舉行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中磊所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

一、對成城股份20xx年度、20xx年度年報審計時,中磊所將成城股份對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華保險)的投資定為可能存在較高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對於成城股份就該筆初始投資會計處理的異常,以及20xx年安華保險實收資本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中磊所未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導致未發現成城股份對安華保險的1000萬元原始投資虛假記載為5000萬元,導致審計報告內容出現虛假記載,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第三十四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第七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二、對成城股份20xx年年度報告審計時,中磊所針對成城股份與上海科泉物資供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科泉)的重大、異常資產交易未保持對公司舞弊的職業懷疑,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導致未發現成城股份虛構向上海科泉出售物華廣場一、二層商鋪的資產交易事項,該筆虛假交易虛增20xx年度收入18444萬元、虛增20xx年度利潤總額5265萬元,使20xx年成城股份業績由虧損轉為盈利,導致審計報告內容存在虛假記載。中磊所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三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第七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三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10條和第11條的相關規定。

以上事實,有成城股份相關定期報告及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憑證與附件、中磊所提供的審計工作底稿、李曉敏、熊建輝的談話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我局認為中磊所上述未勤勉盡責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述違法行為。對中磊所的上述違法行為,李曉敏、熊建輝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當事人李曉敏、熊建輝在陳述申辯材料中和聽證會上提出的主要申辯意見:1.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勤勉盡責,審計失敗源於公司管理層等的故意舞弊。2.吉林證監局審計監管、之前的年報審計工作等均未發現問題。3.成城股份的會計責任、中磊所作為單位的審計責任未處罰。綜上,請求免予處罰。

我局認為,當事人李曉敏、熊建輝的申辯理由不成立:1.中磊所及其簽字會計師在審計成城股份投資安華保險和轉讓上海物華廣場產權中,未按照審計準則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保持必要的執業謹慎,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2.吉林證監局的監管情況和之前的審計情況不影響本案違法事實的認定。3.成城股份在投資安華保險和轉讓物華廣場產權中的會計違法事實清楚,有充足的證據予以證明。中磊所在上述審計中未實施必要審計程序,審計違法成立。認定處罰簽字會計師的事實清楚。對成城股份和中磊所如何處罰不影響本案認定。我局已充分考慮涉案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當事人配合調查等多種因素,對於當事人在量罰上已經從輕處理。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

一、責令中磊所改正違法行為;

二、對李曉敏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三、對熊建輝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户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江西證監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運管行政處罰決定書 篇15

建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建工商處字„20xx‟75號

當事人:陳維柱,男,現年36歲,漢族,國中文化,身份證編號:4228227,家住湖北省建始縣業州鎮奇洋壩三組4號,營業執照註冊號:422822600076510。經營範圍及方式:)、捲煙零售百貨;經營期限: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11日,我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在本縣業州鎮解放路1號門店進行檢查時,發現你在上述經營場所銷售從非正規渠道購進的捲煙,不能提供合法的進貨發票,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為查清事實,在檢查當日由謝昌文、唐寶成填寫了《立案審批表》,經本局領導批准依法對當事人立案,並指定由謝昌文(執法證號1728220xx1)、唐寶成辦理。經查:你稱在其經營門店從事捲煙經營活動時,有人於20xx年6月份給你上門推銷商標標識為“哈德門”(蓋)共計10條(進價28.00元/條銷價:45.00元/條,至案發時已銷4條另5包),“紅金龍”(蓋)共計10條(進價25.00元/條銷價:36.00元/條,至案發時已銷2條另5包),“軟中華”(蓋)共計1條(進價500.00元/條,銷價:600.00元/條)。本局於20xx年8月2號給你依法下發了《提交證據通知書》,限你於20xx年8月3號前給本局提供你購進上述捲煙有效的購貨發票、給你推銷上述捲煙上線的具體姓名、地址,但你逾期不能給本局提供上述第 2 頁共 2 頁證據,故你的非法所得也無法準確計算;本局在調查中同時發現上述捲煙你不是從本縣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購進,你銷售的上述捲煙系你從非正規渠道購進,屬法律和政策不允許的經營行為。綜上所述,你銷售從非正規渠道購進的捲煙,其行為違反了《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法律和政策不允許的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規定,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個體工商户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一)警告; (二)罰款;(三)沒收非法所得;(四)責令停止營業;(五)扣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以上處罰,可以並處。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定,經本局研究,決定對你作如下處罰:1.罰款20xx.00元。2.責令你停業整頓七天。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建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向建始縣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以自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直接向建始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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