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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

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

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併發出通知,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準備的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希望大家喜歡!

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
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範文1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該《意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把好選人用人關,大力培養、大膽使用忠誠幹凈擔當、謀改革促發展實績突出的幹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黨組織和人事部門角度看,防止幹部“帶病提撥”就是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堅持原則,敢於負責。在全面從嚴治黨背景下,界定幹部的“病症”應該更嚴一些,對幹部看得更緊一些,在評價識別幹部時,要從全方面考慮,嚴格考察程序,強化監督入手,營造一個科學、公開、陽光的選人用人環境氛圍。

從幹部個人角度出發,一是要認真學習貫徹《意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提高政治意識和覺悟,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要秉承一切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事;二是要落實好照鏡子、洗洗澡,以黨章為鏡,對照黨的紀律、羣眾期盼、先進典型,對照改進作風要求,認真查找自身的缺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做個嚴於律己、盡職盡責的好幹部;三是創新思維、務實進取,在幹部的日常工作中,要堅持經常學習先進經驗、學習他人的好思路、好定位、好做法,不斷豐富自己的頭腦,解決工作難題時多用新思路、新方法,才能達到更好的成效。所謂“變則通,通則達”,只有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腳踏實地、開拓進取,才能不斷開創本職工作新局面。

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範文2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意見》貫徹落實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既源頭預防又全程把關,着力形成責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銜接、完整閉合的防範機制,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有力武器。當然,再精鋭的武器,不運用到實踐和實戰中,都無法發揮其應有的“殺傷力”。筆者認為,要想讓“帶病”幹部止步,必須始終堅持“三個並重”。

平時與集中並重。俗話説,功夫在平時,訓練在日常。帶兵打仗,強調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幹部選任,更要堅持日常瞭解和集會考察相結合,堅決防止突擊提拔和各種無原則、無規矩的“臨時動議”。要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幹部,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地識別瞭解幹部,及時掌握幹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羣眾口碑,注重瞭解幹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準確評價幹部優劣、及時發現問題。在動態瞭解的基礎上,要開展經常性綜合分析研判,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不能因為平時瞭解稀裏糊塗,而導致集會考察時也難以準確到位。在做好平時知人識人的基礎上,要特別做好集會考察,杜絕草率馬虎、不實不準等問題發生。要突出針對性、增強靈活性、提高有效性,針對不同考察對象的具體情況,細化考察內容,改進考察方式,力爭考察結果全面、客觀、準確,為幹部選任提供科學依據,防止“帶病”幹部渾水摸魚、矇混過關。

上級與下級並重。有道是,上行下效。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必須上下聯動、形成合力,才能把制度規定落到實處。在現行的行政體制中,幹部的管理權、選任權,很大程度上集中在上級領導甚至“個別領導”手裏。因此,防止幹部“帶病提拔”,首先要防止上級領導“弄權”。要規範動議主體職責權限和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合理方案,提出符合好乾部標準的人選。積極探索領導班子成員在動議環節實名推薦幹部辦法和差額醖釀黨政正職崗位人選辦法,防止“少數人”説了算甚至“一個人”説了算。作為下級,要克服“老好人”思想,尤其是組織人事部門分管或從事幹部工作的同志,在提名、考察、研判、表決的過程中,要敢於堅持原則,勇於站出來講話,善於發現“帶病”幹部並堅決防止“帶病提拔”,不能無底線的“好好好”,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共同營造和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

督查與問責並重。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只有公開運行,才能防止被濫用。防止幹部“帶病提拔”,不能失去監督。要充分發揮組織監督和羣眾監督作用,認真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等各項監督制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經常性監督檢查。健全完善日常聯繫通報機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收集整理紀檢監察、審計、信訪、巡視、督導等執紀監督方面信息和網絡輿情反映的幹部有關情況,建立幹部監督信息檔案。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更要通過落實責任解決問題。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分別履行好直接責任、監督責任。要建立健全乾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對“帶病提拔”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嚴格實行“一案雙查”、“連坐問責”,不僅查“帶病提拔”的幹部,而且倒查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及時通報典型案例。

“為政之要,莫先於用人。”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從嚴管理幹部,防止幹部“帶病提拔”,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題中之意和關鍵所在,更是推動黨和人民事業不斷取得新勝利的重要保障。《意見》的出台無疑為做好新時期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級各地黨委(黨組)必須用最鮮明的態度、最堅定的決心、最有力的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順利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學習心得體會範文3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切實防止幹部“帶病提拔”,中央可謂是再出重拳,再下猛藥,印發了《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意見》雖然篇幅不長,但是意味深長。而本人對於《意見》中提到的“病”與怎樣預防“帶病提拔”有以下看法:

第一:正確對待“急性病”與“慢性病”。如果説領導幹部的以權謀私與違法亂紀等腐敗行為是危害黨和國家健康肌體的急性毒瘤的話,那麼幹部的不作為的行為便可以視為一種導致國家政令不暢、執行不力,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慢性疾病。或許在很多人看來,不作為的慢性病會比較安全一點,在考察官員幹部的時候可以不用看得那麼重要,筆者也相信在《意見》印發以後,會有更多的領導幹部會選擇少作為甚至不作為來避免犯錯誤。所以,筆者認為,在選拔幹部防止“帶病提拔”的時候,要有一個獎優罰劣的正確導向,不僅要對“帶病”的幹部予以處罰,更要多鼓勵和保護那些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鋭意進取的幹部,對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大膽使用。同時,可以建立一些豁免機制用於鼓勵幹部敢作為,使其分清創新改革中的“失誤”與政治作風上的“疾病”之間的區別,使其認識到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敗,不作為的懶政也是疾病。

第二:正確看待“大毛病”與“小瑕疵”,做到標本兼治。一些地區和單位在很多時候過分看重幹部推動經濟發展的能力,在選拔任用幹部時以小節無大礙、人才難得為由,不自覺得忽視掉幹部身上存在的一些“小毛病”,對“帶病”幹部提拔使用。而有時候正是這種不自覺的忽視,縱容幹部的壞毛病任其發展,最終釀成“大病”,所以,在選拔幹部和平時工作中都要注意到幹部身上的一些大小疾病,更要對廣大幹部做到治於“未病”,真正做到標本兼治,使幹部的提拔過程乾淨透明。

筆者也相信,只要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綜合施策、切實優化政治生態、便能從根本上剷除帶病提拔的土壤,營造出好乾部脱穎而出、“帶病”幹部無機可乘的選人用人氛圍,使選人用人的質量不斷得以提高,使黨和國家的事業更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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