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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會學習的文章內容(通用3篇)

黨員會學習的文章內容(通用3篇)

黨員會學習的文章內容 篇1

黨員在組織上的修養反映着黨員個人與黨的關係及黨員個人與其他黨員的關係。黨員應該採取什麼立場、方式和態度,去對待黨和其他黨員,這就是黨員在組織上的修養。我們先來説明黨的組織結構。

黨員會學習的文章內容(通用3篇)

黨的組織結構是怎樣的呢? 這同其他事物一樣,是矛盾的結構,是矛盾的統一體,即兩個相反的東西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新的東西而存在。自然科學告訴我們,世界上每一物體,都是這樣結合成的。世界上已經發現有九十四種元素,每種元素的原子都是由原子核和電子組成的,都是由帶正電的原子核和帶負電的電子結合成功的。原子核帶的正電和電子帶的負電總量相等。例如,金原子是由七十九個帶負電荷的電子和帶七十九個正電荷的原子核組成的。水銀原子是由八十個帶負電荷的電子和帶八十個正電荷的原子核組成的。由於電子結合的數量的不同和運動的不同,這就造成了世界上各種不同的物質。一定要兩個相反的、矛盾的東西結合起來,才能成為一個新的東西。結合不等於混合,不是總合,也不是“十”號。相同的東西加起來只能有量的增加,不會有質的變化。例如一條牛加一條牛仍是牛,一升米加一升米仍是米。但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結合便成了夫妻的關係。一切東西都必須是矛盾的統一體。

我們共產黨是由各個不同的黨員結合而成的,它的基本結構是支部。比如我們黨員三人以上可成立一個支部或小組,但支部或小組不僅僅是一個黨員加二個黨員的關係。一個黨員加二個黨員等於三個黨員,這只是一個加號的關係,還不成為黨的結構(組織)。怎樣才能成為組織呢?就是説三個黨員中要有一個支部書記,二個支部成員。或是一個組長二個組員。支部書記和支部成員的結合,或是組長和組員的結合,都是矛盾的結合,即是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結合。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結合起來就成為一個統一的組織,有了這種統一的組織才有力量。這種統一的組織就是黨,這就是黨的基本組織結構。

整個黨的結合形式就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全體黨員的結合,就是由黨的中央和黨的各部分、各機關以及各個支部的結合,就是黨的領袖、黨的幹部和全體黨員大眾的結合,就是黨的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的結合。因此我們黨的結構不是混合物,不是幾十萬黨員的簡單的總合,不是沒有一定的結構的,而是幾十萬黨員按照一定的組織形式和一定的規則結合起來的;是一個矛盾的結合,有領導者和被領導者,有黨的領袖和黨員,有黨的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黨的這種組織結構使黨具有強大的戰鬥力,否則就是“烏合之眾”了。

黨也不是聯合會,不是各個地方黨部的聯合組織,而是不同的黨員、不同的組織部門結合成的一個集體性的整體。這種集體組織和聯合組織是不同的。

黨的具體的結合形式就是民主集中制。黨的民主集中制反映出黨如何把廣大的黨員大眾同黨的領導者結合起來,如何把黨的各部門同黨的中央結合起來,如何把黨的上級組織同下級組織結合起來。這種結合形式的最具體的表現便是黨章上關於支部的規定。怎樣才能達到黨的統一的目的,才能把幾十萬黨員結合成一個統一體呢? 黨的統一的內容與實質就是馬克思主義所造成的思想上的一致。這種思想上的一致是最基本的,沒有這種一致,黨的結合就不可能,黨的一致就要破裂。所以黨內如果有思想上、原則上的分歧,就必須開展鬥爭,重新取得一致。如果有少數黨員堅持自己錯誤的思想和原則而不放棄,那末最後就必須把他們開除出去(如託派和右派)。如果堅持這種錯誤思想和錯誤原則的是黨內大多數,那末最後不免要同他們分裂,另外成立一個組織( 如列寧脱離社會民主黨而另外組織共產黨)。

由於黨員在思想上的一致,就形成了組織上、行動上和紀律上的一致。這就是黨的統一的具體形式。如果沒有組織上、紀律上和行動上的一致,思想上的一致便無法體現,無從寄託與鞏固。共產黨的統一便是由這種思想上的一致,再加上組織上、紀律上和行動上的一致而得到的。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結合的具體形態,反映着黨內的組織關係,確定黨內領導與被領導(小組長與組員、 支部書記與支部中各成員、上級機關與下級機關,中央與全體黨員)之間的關係的。所以,民主集中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黨思想上的一致,保證黨組織上的統一。先有思想上的一致才能保證組織上的統一,但是組織上的統一又能幫助和推動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鞏固思想上的一致。所以民主集中制也就是保證黨在組織上思想上統一的具體形式。這是民主集中制的意義。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除了這些原則上的規定外,還要加上紀律上的約束,就是説每個黨員都要依照組織原則做,違犯了這些原則便要受紀律的制裁。紀律是帶有強迫性的。而所有紀律上的規定都是用來正確規定黨員與黨的關係以及黨員與黨員的關係的,用來保證與維持黨的統一的。只有認識了這些基本組織原則,才能進一步談黨員的組織修養。

黨員會學習的文章內容 篇2

(一)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

上面説過,黨的組織結構的具體形式是民主集中制。黨是有組織的,有組織系統的。黨內有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但是黨的領導是集體的領導,不是個人的領導。因此,必須要有民主,然後才能實現集體的領導。所謂集體領導,即是集合全黨的經驗和智力,集合全黨最好的意見和計劃,使之成為—個決議案,成為一個方針。

任何一個共產黨員,不論其地位怎樣,只要他有相當的水準,能認識革命的規律性,就有機會提出他的意見。如果他的意見中有一部分好的,那末這一部分好的意見就會被採納,作為黨的總的領導方針中的一部分,就是説,他就參與了黨的集體領導。因此,也就是説,任何黨員都有機會參加黨的集體領導,參加對全黨、對革命的領導。

同時領導又是多方面的,是具體的,如領導戰爭,領導工農運動,領導政權,領導油印工作,領導醫務工作等。因此,黨的領導除了一般的戰略策略的確定外,其他一切領導都是具體的,而各部分具體工作之領導,又皆有其自己的規律性。因此,需要各方面的、具體的領導者,就是説,需要集體領導下的個人負責制。可是各方面的具體的領導也是有一般性的,因為它是總的集體領導的一部分,如果每一部分具體的工作領導得好,也就使普遍的工作都做得好。所以,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是統一的。

我們黨的戰略策略的方針是已經確定了的。這是全黨同志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則,研究了具體的中國社會所得出的共同結論。這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理在中國的具體運用(但是如果有人還有新的意見,仍舊可以提出來的)。這亦就是黨的集體領導的根據。

為了達到思想意志的統一,也必須實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説,要大家來討論,發表意見,好的意見要採納,不好的意見要加以説服。民主集中制的意義便是把大家的意見和力量集中起來、組織起來,成為一個統一的意見和統一的力量。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全黨服從中央。問題未決定時,大家可以提出意見,既已通過,就必須執行。即使你不贊成,也必須服從。民主與集中是統一的。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同時,沒有集中也就不能有民主。因為如果沒有少數服從多數,結果必然要使多數人的利益為少數人所破壞,即是説,必然要弄到反而使多數人服從了少數,這就是不民主了。

(二)黨內對民主集中制的錯誤認識。

民主集中制的這些基本原則是容易懂得的,是容易為人背誦的。但是隻有在實踐中真正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去實行的,才能算是真正懂得這些原則,才能算是布爾什維克。

根據中國黨的經驗教訓,證明實際上有很多人並不懂得民主集中制。因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絕對的,無條件的;但是有很多人卻認為是相對的,有條件的。

據我所知,他們所提的條件,有以下幾種:

有人説,要我服從上級和多數是可以的,但上級和多數在原則上、在政治上先要正確。若在政治上錯了,我就不服從。這就是以多數的、或上級的、或中央的正確與不正確為服從的條件。這個條件的提出是不對的,這就是破壞了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規定:只要是大多數、是上級或中央通過決定了的,就要服從,就是不對也要服從。恰恰在這時候,特別要遵守紀律,要服從多數,要服從上級或中央,不管多數、上級或中央對與不對。

為什麼不對也要服從呢? 這因為:

第一,這只是你認為上級、中央或多數錯了,到底錯了沒有,還不知道。如果你認為錯了你就不服從,他認為錯了他就不服從,那就沒有黨,只有散夥了事。可是到底是誰對了卻並未弄明白。過去陳獨秀、羅章龍、張國燾等人,都是以“中央錯了,我對了”的口號,來反對中央,並另外成立中央,造成黨內分裂。可是以後事實證明,錯的恰恰是他們,而不是中央。

第二,退一步講,即使大多數和上級或中央真錯了,你也還要服從,先照錯誤的去執行。如果不這樣,就會引起組織上的分裂,行動上的不一致,削弱了黨的力量。在今天,關於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如象中國社會的性質,中國革命的性質、動力等等問題,都是已經有了確定的結論的。所以你所不同意的意見,你所認為自己對的,上級或大多數錯了的意見,大概不是關於革命基本問題的意見,而是關於個別的局部問題的意見。一般地説,一個共產黨員因為局部的個別問題的意見不同,而引起黨的分裂是不對的。進一步講,即使你的意見是對的,但是為了要實行你的對的意見,也只有服從上級。否則離開了大多數,離開了黨,你也就無從去説服大多數和黨,你的意見也就無從實行。

黨員會學習的文章內容 篇3

我們黨有幾十萬黨員,每個黨員只是幾十萬個之中的一個,要幾十萬黨員結合起來才成為黨。所以黨員對黨的關係就是各個分子(個體)與整體的關係,好比細胞與人體的關係一樣。黨員是各不相同的,有能力大小的不同,有男女性別的不同,有工作崗位的不同等等。因為黨是由各種不同的黨員結合而成的,就使黨有各種不同的組織部門。

我們拿細胞同人體的關係來説,細胞的健康和發育可以推進人體的健康和發育,而人體的健康和發育使得細胞也健壯。一般地説,是整體決定了部分。但是用人體來比喻我們的黨,也有不大確切的地方。因為第一,人的腦袋給人家割去了不會再長出第二個腦袋來;但是假如黨的中央負責人都被敵人捉去了,並不能消滅我們的黨,一箇中央委員會被破壞了,又會產生出另一箇中央委員會來。第二,單個細胞在人體中所起的作用不能超過於單個細胞的作用之上,但是一個積極努力的黨員就不只是做一個人的工作,他甚至於能推動整個黨向前進,推動許多黨員都前進。所以每個黨員應該成為黨內積極的、活動的因素,應該起積極的、推動的作用,而不應起消極的作用。黨的一切工作、一切勝利都是由黨員努力得來的,沒有個別黨員的努力黨就不能前進。

但是同時要知道,一個黨員不論他能力多麼大,不論他做什麼工作,起多大作用,他總不過是幾十萬黨員中的一個,是共產黨的這個矛盾結構中的一分子,應該是站在黨內來領導和推動整個黨而不是站在黨外或黨的頭上來領導黨。列寧、斯大林都是站在黨內來領導黨,並推動黨前進的,都是作為一個黨員在黨內來起作用的。

黨員同黨的關係,具體來説,就是黨員與黨員之間的關係,黨員與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關係,即是與上下級的關係,與中央、與支部書記、與小組長的關係。這就是説你要做一個好黨員,那末當你做一個普通黨員,做一個小組長,做一個支部書記,以至於做一箇中央委員,都要做得很好;你要會領導人家,又會被人家領導;光會領導人家,或光會被人家領導,都是不夠的。

有一個人向我吹牛皮,説他自己會做人。但是他同他的父親,同他的老婆,同他的弟兄,同他的朋友都吵得一塌糊塗。我問他:“你是人家的兒子,丈夫,哥哥,朋友。你不會做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好哥哥,好朋友,你怎麼能做一個好人呢?” 其實,他説會做人是空的。做一個好人不是空的,做一個好黨員也不是空的。在黨內有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但不管他是領導者或是被領導者,總之都是黨員之一。每個黨員應依照他在黨內的具體地位而與其他黨員、與黨的領導機關被領導者建立正確的關係。

這種關係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的。就是説,由黨員大多數選出黨的領導機關,決定黨的方針,而領導機關必須向黨員做工作報告。這就是民主。但是在另一定面,黨員又必須服從黨的領導機關。這就是集中。因此黨員與領袖的關係就是:一方面黨員決定了領袖,另一方面黨員又必須服從領袖;一方面領袖須服從黨員與黨組織的支配,同時又須支配黨員。黨內沒有不受黨的組織支配的任何個人,如果領袖不受黨的支配,不受黨員的支配,而要支配黨,就不成其為領袖。但是黨一定要有領袖,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成為一個有組織的整體。黨的上級為下級所決定,下級又必須服從上級,這便是民主集中制規定的矛盾的統一。因此,黨員就必須依照自己所處的地位來確定對上下、對左右的關係,以達到黨內的團結,加強黨的戰鬥力,推動黨前進。這種修養就是黨員在組織上的修養。

一個黨員在黨內要起積極的推動的作用,而且這種好的作用要儘可能起得大些,但到底能起得多大呢?

一般地講,是黨決定了黨員。但是如果黨員的能力強,在某一時期,對某一事情,在一定條件下,在某種程度內,可能有決定的作用,可能對全黨或黨的某一部分、某一組織起決定的作用。中國從前有“英雄造時勢”還是“時勢造英雄”的爭論。一般地説,英雄不能創造時勢,歷史行程有其自己的發展規律性,不能被個人所改變。但在某一個具體的革命鬥爭中,某一個具體事實上,某幾個領袖(英雄)卻可能決定其勝利和失敗。例如蘇聯的十月革命,如果沒有列寧,也可能失敗的。有了這麼一個列寧,有了這麼一個布爾什維克黨,而且處在那樣的時期和那樣的條件下,十月革命才得到了勝利。但是即使沒有列寧,無產階級革命卻一定會爆發,而且一定要達到勝利的,雖然可能不在一九一七年十月。又如中國大革命時,如果有了一個列寧,大革命也許不會失敗。現在的事情也是一樣。常常一個黨員的好壞決定了那個地方工作的成敗。如皖南事變也是一樣。如果換了一個人去,也許不會遭受那麼大的損失。在這些地方,個人常常起決定作用。這在我們部隊中也看得很清楚,個把好黨員的領導常常把一個部隊弄得很好。個把在理論上、組織上、政治上有修養的黨員能把整個組織部門中其他黨員的水平都提高一步,把工作也向前推動許多。馬克思、恩格斯這麼兩個人就創建了無產階級的黨。這個黨後來被第二國際的機會主義領袖們所弄壞,於是又出來一個列寧,他創建了俄國布爾什維克黨,反對第二國際,領導十月革命達到了勝利,

當然,要起作用,必須要有相當的地位。一個普通黨員起的作用就小,一個領導者起的作用就大。但這是沒有多大關係的,只要他真有本領,真能起積極作用,則雖然今天沒有重要地位,到明天、後天仍會有重要地位給他的,黨會提拔他的。黨員不能因為要起大作用,就要求黨派一個決定的地位給他。

民主和集中——這是兩個矛盾的概念。它反映出客觀事實上的矛盾,反映着黨的矛盾的結構。黨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反映黨員與黨、下級對上級、上級對下級的矛盾關係的。“民主是手段,集中是目的”,這樣的説法是錯誤的。因為它不能説明民主與集中的關係,不能説明民主與集中的矛盾的結合。黨的目的是團結統一,加強戰鬥力,整個民主集中制就是達到統一這個目的的道路。只有民主或只有集中都不能達到統一團結。統一不只是集中,而是民主的集中。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同時,沒有集中,也不能有真正的統一。假使認為僅僅集中就是統一, 則民主就變為分裂了。中國的頑固分子就是這樣説的。只講集中就變成了專制政體,在黨內就變成了家長制。家長制不是黨內的正確結構,正確的結構是民主集中制。

黨員在黨內,不論做中央委員,做省委書記或支部書記,他必定與別的人發生關係。在這裏,就發生了上下級的關係。下級對上級要服從,但同時又要監督他(每一個黨的領袖、黨的領導者都要受黨員的監督,同時任何黨員都有權監督別人)。如果上級弱,還要幫助他。這也是矛盾的。做上級的要指揮下級,要傾聽下級的意見,實行民主,有什麼事情就要和大家商量討論;下級錯了,還要糾正他。對自己左右平行的同級組織,就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互相觀摩,互相競賽。如同級犯了錯誤,就應向上級提出意見。總之,每個黨員應該站在黨的立場上,利用現在的位置,來起積極的作用,來處理自己對其他黨員、對上下級的關係,應該採取適當的方式,去開展黨內鬥爭。這樣做才能達到黨的統一,以便和階級敵人進行鬥爭。用這樣態度閉結黨員,對待同志,才是正派人。如果懷着個人企圖,不擇手段,打擊別人,或甚至組織派別,這是不正派的人做的事情,是不能允許的。

黨員相互間的監督和批評是為了幫助別人,為了黨的團結和統一。因此,方式應該誠懇、坦白、光明磊落,分別具體對象,採用具體辦法;應是客觀的,就事論事的,而不是憑空猜想的。要達到誠懇和坦白,就要正面提出意見。我們有許多同志,由於怕得罪人,怕上級責罵,怕自己吃虧,不敢正面提出意見,這是軟弱的表現。也許你批評上級負責人,他會發脾氣,打擊你,報復你。這樣的事情也有過的,例如張國燾就是這樣的。但是共產黨員要主持正義,不要怕得罪人。共產黨員要擁護真理,為了擁護真理即使暫時捱打擊,被冤枉,遭反對,吃些苦頭也不要緊的,遲早總要弄明白的。共產黨員不僅自己不違背真理,不做不正派的事情,而且對別人的不正派的事情也一定要講。當然,講的方式要講究,但這只是為了講的話能夠收得更大效力。我們不去打擊別人,但別人要打擊我時,我為了擁護真理是無所畏懼的。以上便是黨員組織上修養的基本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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