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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講座心得體會3篇

專題講座心得體會3篇

本文目錄專題講座心得體會創新與超越性思維專題講座心得體會安全專題講座心得體會

10月24日,市委市政府組織了創新與超越性思維的專題講座,在短短的3個小時的學習中,會議室內氣氛熱烈,掌聲不斷。王健教授從新時代與創新思維、超越性思維等不同側面,藉助一系列智力問題、遊戲和案例,闡述了思維創新的全新理論研究成果,聽來既生動有趣又開拓思路。通過學習,使我們對創新有了全新的認識和理解。這裏,我結合本職工作淺顯地談談這次培訓的心得:在本職工作中培育創新思維,重點要抓住三個方面。

專題講座心得體會3篇

一、要善於發現問題

在我們的工作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問題。有問題不要緊,關鍵是要善於發現問題,及時認識不足。只有發現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才能為創新思維提供素材,創造“入口”。

發現問題,最主要的是增強觀察能力。一是要善於從高處着眼,看一看你的工作計劃、方針、指導思想是否對路,是否符合上級要求,是否符合社會發展方向。二是要善於從低處觀察,看一看你的工作是否符合實際,是否符合民意,羣眾是否樂意接受和執行。三是要善於在過程中追蹤,看一看工作過渡、銜接等是否暢通高效,措施能否有效落實兑現。這樣一來,問題就不難被發現。

二、要掌握最基本的方法

要做到創新思維,還要掌握正確的方法,加強訓練。

第一,加強學習,注意訓練。在當今社會,不論你從事什麼工作,學習已成為人的第一需要,一刻不學習、不進步,就面臨被社會淘汰的危險。要做到創新思維,就要加強學習。同時,在學習的基礎上,注意加強思維方面的訓練,開發自己的智力。平時,在工作當中遇到問題,要養成經常問自己 “到底應該怎麼辦?”的習慣,從而給自己思維施加壓力,使思維保持在靈活狀態,一旦注入要素,就能確保正常運轉。

第二,對自己的工作要經常系統思考。系統思考是指從全局性、層次性、動態性、互動性等方面綜合考慮問題的一種方法,系統思考將引導人們產生一種新的思路,使人們從複雜細節中,抓住主要矛盾,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三,借鑑比較,尋找啟發。唯物辯證法認為,世界是普遍聯繫的,沒有孤立存在着的事物。我們要善於從此事物聯想到彼事物,在歷史和現實之間移位,在時間和空間上轉換,在物與物之間尋找橋樑,在事與事之間搜尋紐帶。找到了聯繫,認識了共性,我們就要結合本職工作實際,進行借鑑比較,啟發自己的思路,去創新求解。

三、要勇於付諸實踐

創新思維作為一種思維,從根本上説,還停留在認識的層面。如果沒有實踐,那麼再好的思維也是空中樓閣。只有把創新思維與創新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才能不斷把工作推向一個新層次、新水平。在實際工作當中,能指出工作中弊端的人不少,但親自去付諸實踐的人卻不多,他們缺乏實踐的勇氣和對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所以,在競爭時代,我們迫在眉睫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要增強敢於創新、敢於實踐的勇氣,不斷開創本職工作的新局面。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具有能動性。思維作為意識的範疇,是從實踐中產生的,又反作用於實踐。我們有什麼樣的思維方式,就會產生什麼樣的工作效果,思維方式對了,即使工作遇到困難,往往也會“柳暗花明”;反之,機遇和條件再好,有時也會陷入“山重水複”。司法行政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千頭萬緒、複雜多變,我們的思維同樣需要靈活多樣、與時俱進。

創新思維,對於基層司法行政管理人員來説頗為重要,它是一種要求,也是一種責任。在實現基層司法工作科學發展的進程中,我們要做創新思維的模範,結合工作實踐,以創新思維統籌兼顧加強管理,把單位各項工作可能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都想到,把解決矛盾和問題的辦法都想到。以思維創新推動工作創新,努力實現基層司法所更好更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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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與超越性思維專題講座心得體會

10月24日,市委市政府組織了創新與超越性思維的專題講座,在短短的3個小時的學習中,會議室內氣氛熱烈,掌聲不斷。王健教授從新時代與創新思維、超越性思維等不同側面,藉助一系列智力問題、遊戲和案例,闡述了思維創新的全新理論研究成果,聽來既生動有趣又開拓思路。通過學習,使我們對創新有了全新的認識和理解。這裏,我結合本職工作淺顯地談談這次培訓的心得:在本職工作中培育創新思維,重點要抓住三個方面。

一、要善於發現問題

在我們的工作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問題。有問題不要緊,關鍵是要善於發現問題,及時認識不足。只有發現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才能為創新思維提供素材,創造“入口”。

發現問題,最主要的是增強觀察能力。一是要善於從高處着眼,看一看你的工作計劃、方針、指導思想是否對路,是否符合上級要求,是否符合社會發展方向。二是要善於從低處觀察,看一看你的工作是否符合實際,是否符合民意,羣眾是否樂意接受和執行。三是要善於在過程中追蹤,看一看工作過渡、銜接等是否暢通高效,措施能否有效落實兑現。這樣一來,問題就不難被發現。

二、要掌握最基本的方法

要做到創新思維,還要掌握正確的方法,加強訓練。

第一,加強學習,注意訓練。在當今社會,不論你從事什麼工作,學習已成為人的第一需要,一刻不學習、不進步,就面臨被社會淘汰的危險。要做到創新思維,就要加強學習。同時,在學習的基礎上,注意加強思維方面的訓練,開發自己的智力。平時,在工作當中遇到問題,要養成經常問自己 “到底應該怎麼辦?”的習慣,從而給自己思維施加壓力,使思維保持在靈活狀態,一旦注入要素,就能確保正常運轉。

第二,對自己的工作要經常系統思考。系統思考是指從全局性、層次性、動態性、互動性等方面綜合考慮問題的一種方法,系統思考將引導人們產生一種新的思路,使人們從複雜細節中,抓住主要矛盾,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三,借鑑比較,尋找啟發。唯物辯證法認為,世界是普遍聯繫的,沒有孤立存在着的事物。我們要善於從此事物聯想到彼事物,在歷史和現實之間移位,在時間和空間上轉換,在物與物之間尋找橋樑,在事與事之間搜尋紐帶。找到了聯繫,認識了共性,我們就要結合本職工作實際,進行借鑑比較,啟發自己的思路,去創新求解。

三、要勇於付諸實踐

創新思維作為一種思維,從根本上説,還停留在認識的層面。如果沒有實踐,那麼再好的思維也是空中樓閣。只有把創新思維與創新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才能不斷把工作推向一個新層次、新水平。在實際工作當中,能指出工作中弊端的人不少,但親自去付諸實踐的人卻不多,他們缺乏實踐的勇氣和對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所以,在競爭時代,我們迫在眉睫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要增強敢於創新、敢於實踐的勇氣,不斷開創本職工作的新局面。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具有能動性。思維作為意識的範疇,是從實踐中產生的,又反作用於實踐。我們有什麼樣的思維方式,就會產生什麼樣的工作效果,思維方式對了,即使工作遇到困難,往往也會“柳暗花明”;反之,機遇和條件再好,有時也會陷入“山重水複”。司法行政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千頭萬緒、複雜多變,我們的思維同樣需要靈活多樣、與時俱進。

創新思維,對於基層司法行政管理人員來説頗為重要,它是一種要求,也是一種責任。在實現基層司法工作科學發展的進程中,我們要做創新思維的模範,結合工作實踐,以創新思維統籌兼顧加強管理,把單位各項工作可能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都想到,把解決矛盾和問題的辦法都想到。以思維創新推動工作創新,努力實現基層司法所更好更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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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參加了市局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專題講座學習,市局特監科申宏偉科長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概論、特種設備法規標準體系和特種設備事故警示三個方面進行了講解。通過聽取專題講座,我瞭解了我市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學到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相關知識。特別是牛育才局長及班子成員所做的重要講話和點評,使自己深受啟發,進一步強化了牢固樹立 “以嚴監管為第一要務”理念的意識。

自己作為政策法規科的一員,在全面學習的同時,特別注意對新修改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學習,新《條例》)的正式施行,對於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提升質監部門服務經濟社會大局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主要體會有以下幾點:

新《條例》—— 賦予新內涵 指明新方向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於XX年6月1日實施。在近6年的時間裏又進行一次較大的修改,主要是基於安全工作、節能管理、依法行政、有效監管、強化責任等方面的要求。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數量迅猛增長,從XX年底到底,特種設備數量從292萬台增加到605萬台,翻了一倍多。其安全管理問題和節能管理問題日益突出。而且監管力量不足與設備數量快速增長的矛盾也越來越明顯。

因此新《條例》的修改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確立了特種設備安全性與經濟性相統一的新工作目標。這次條例的修改明確規定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制度。它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目標,從單純的安全性改變為安全性與經濟性的高度統一,賦予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新的科學內涵。

二是完善了特種設備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監察的基本制度。由於歷史的原因,場(廠)內機動車輛沒有納入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調整範圍。特種設備材料管理、鍋爐水處理管理、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管理、無損檢測管理、土鍋爐查處規定以及特種設備許可工作證後監管等內容也未在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明確。這些問題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造成了較大影響。新《條例》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定職能,對上述問題都進行了明確規定,從法律層面上進一步完善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調整範圍和工作環節。

三是指明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改革創新的方向。新《條例》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事故處理等方面都明確了進一步改革創新的方向。比如,在下放行政許可項目和分級管理方面,新《條例》第102條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將行政許可下放省級質監部門實施,方便行政相對人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在事故分類、分級方面,新《條例》突破了安全生產事故分類分級的一般原則,不僅以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因素來劃分事故等級,而且還結合特種設備事故的特殊性,按照設備中斷運行時間長短、高空滯留人數、轉移人員數量、設備爆炸或者傾覆等因素綜合劃分事故等級,更加符合特種設備的特性。

新《條例》還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鼓勵科技創新、應急救援和強化法律責任等方面都賦予了新的內涵。

職責定位——明晰各方責任 突出企業主體

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工作涉及各行各業、方方面面,需要企業、檢驗技術機構、安全監察部門和地方政府明確職責定位,履行各自責任。

首先,新《條例》明確了生產、使用單位承擔對特種設備安全質量全面負責的主體責任。特種生產企業不但要保證所生產的特種設備安全質量,而且要保證其生產的特種設備能效指標滿足要求。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是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是第一責任人。

其次,明確了檢驗檢測機構承擔技術把關責任。檢驗檢測機構既承擔監督檢驗的重任,同時又是被監督對象。為了確保檢驗檢測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公正、客觀地對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檢測,新《條例》明確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其檢驗檢測結果、鑑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再次,明確了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責任。新《條例》規定了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必須依法對特種設備安全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包括生產、使用過程中的審核、發證以及對違法行為的查處等。

最後,明確了各級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實行統一領導,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的責任。

安全監察——擴大調整範圍 追求統一高效

這次新《條例》調整了適用範圍,進一步統一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範圍。將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納入條例調整範圍,確立了製造、改造、維修、檢驗許可制度;將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管理納入條例調整範圍;明確了無損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定和特種設備材料管理規定。

這次修改中明確的,對高耗能特種設備實施節能審查與監管,就是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體系的基礎上,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即堅持不設立新的行政許可,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現行有效的抓手向節能監管方面延伸,形成“企業主體、政府引導、部門聯動、突出重點、服務優先”的工作格局,實現“確保安全、節能降耗”的雙重目標。

節能監管——細化四項制度 更好服務發展

新《條例》中明確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職責,為特種設備工作服務經濟發展大局拓寬了領域。

鍋爐、電梯等高耗能的特種設備節能減排的空間巨大。在新修改的《節約能源法》第十六條中明確規定:“對高耗能的特種設備,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實行節能審查和監管”。

新《條例》根據這一原則規定,在節能監管方面主要作了4個方面的細化:一是明確節能責任制度。新《條例》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並保證必要的安全和節能投入。二是明確生產節能制度。規定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負責,不得生產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制定了高耗能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節能鑑定規定,並明確了新產品能效測試規定。三是明確使用節能制度。包括對作業人員進行節能教育培訓、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規定從事鍋爐清洗的單位和超標設備節能改造規定等。四是明確節能監督管理制度。發現能耗嚴重超標的,應當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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