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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心得體會(通用10篇)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通用10篇)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1

中午的今日説法演的是一個16歲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殺,順道着把兩個出面解救她的兩高三男生一起殺了。殺人的同志解釋説,女友要跟他分手,還騙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幫忙,以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殺了。這兄弟有點偏激,看到個男的就以為跟自己女朋友有點什麼,這種人不是心理變態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這檔節目幫我解釋了一個問題,今天請的是中國公安大學的教授,她説:女兒如果與父親的關係非常好,那麼她的潛意識裏就會把父親作為標杆,若父親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兒心目中是將是非常高大的,那麼她以後選擇對象的要求就會相對比較高。。。我大概只記得這些了。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通用10篇)

爸爸在我心中是絕對屬於山一樣的人物,打小就覺得沒有爸爸辦不到的事,有什麼問題只要有爸爸就絕對可以很好的解決。他很兇,其實周圍的小孩子都怕他,他還以為很和藹,兇不是表現在臉上,而是無意識的表露出一種憤怒,尤其是眼鏡,從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虛,所以我討厭他的眼睛,有條件的話我會選擇不直視。但是爸爸真的很厲害,什麼都會,別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來的東西一流。他很受老年人歡迎,因為他對老年人很好,絕對的孝順。我的成長過程深受爸爸影響,在我的意識裏,男人,就該什麼都會,有擔當顧家,像爸爸一樣,可是現實很讓人失望,貌似都不是這樣的,他們不是什麼都會,我見過最恐怖的是連跳閘都處理不了。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麼都讓我自己動手,現在我倒是很多都會,很挫敗。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麼都會潛移默化的轉移給了別人,以至於襯托出別人什麼都不會,所以説,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負很大的責任,誰叫他什麼都會的,所以他要負責養我一輩子,還不準嫌棄我。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2

今天,在網上看了往日的《今日説法》,一個話題深深的吸引了兒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這些家長就沒有想到這樣做只能是孩子對前途失去信心,導致他們離家出走,加深與父母的恨。

我們雖小,但也知道人與人之間都應互相尊重。如果家長樹立了正我《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合格麼?》

一個叫小兵的17歲男孩,他幾次因考試分數低,怕父母毒打而離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員把他送回家。他對記者説:“一拿到考試分數,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頓打,所以每次就偷偷離開。”

浙江偵破了一組犯罪團伙,大的16歲,小的12歲,他們都是學習成績差,怕挨父母毒打,就離家出走或有的父母離婚沒人管他們,他們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兩年內作案100多起。當閃亮的手銬戴在他們的手上時,各個都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其實,我們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別人的尊重。犯罪確的教育觀念,那可以挽回多少悔恨的歲月呀!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3

近期,《今日説法》節目講述了兩名少年,因沉迷網絡,最終輟學的故事。這兩名少年整日泡在網吧裏,玩一些暴力、血腥的遊戲。後來,他們身上的錢花完了就開始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因怕受害人報案,把受害人扎死了。在短短的7天裏,他倆害死了6條人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他們被繩之以法。

我想,他們之所以有今天的下場,和他們父母的教育、學校的教育有直接的關係。第一,兩個罪犯的父母一個是棍棒教育,一個是不管不問。學校的懲罰是做俯卧撐了事。他們缺少心靈上的交流和關愛。第二,我覺得暴力遊戲也是罪魁禍首。就像兩名罪犯説的,殺人時就像在玩遊戲。第三,我認為兩名罪犯法制觀念淡薄,做事不考慮後果,還認為搶劫來錢快、殺人可鍛鍊膽量。

現在,兩名罪犯一個被判了死刑,一個被判了無期徒刑。面對鏡頭,他們都後悔莫及,當記者問那名死刑犯:“你怕死嗎?”他頓時淚如雨下説:“我怕死,我真的好怕死……叔叔,這是不是個夢啊?”

我真想問問他,你這麼怕死,為什麼視別人的生命如兒戲?為什麼不多讀書,而去網吧虛度光陰?為什麼不替自己的父母考慮,而讓他們羞於見人。

現在,説什麼對兩名罪犯都沒了意義。我只想説,讓我們好好學習吧,只有用自己的雙手勞動才能得到真正的財富。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4

《今日説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從中選了三個案例:

一個內容為:93歲養母含淚離世,生前將養子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養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養母收養兒子20xx年,換不回一聲“媽”。

我為文中的母親感到痛心,養這樣一個兒子,20xx年的心血不等於白費了嗎?

李阿婆收養成阿福時,阿福還不到一歲,對於這樣一個小生命來説,事實是殘酷的,而他是幸運的。現實將這個小生命從他生母那帶走,卻又給了他一個同樣愛他甚至更愛他的養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儉用,把兒子養得白白胖胖。20xx年之後,兒子成人了,結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貴的金戒指給了他……沒想到,最後養子卻因為一句謠言,拋下自己,直到死去。

這是多麼讓人痛心啊!難道母親把兒子健健康康地撫養成人也有罪嗎?20xx年的苦心就因為一句話拋到了九霄雲外?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個男人怎麼可以做出這樣絕情的事,他對得起他的養母嗎?

愛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個是:女子深夜遭遇樑上君子,金項鍊及4300元現金被盜。租住的賓館拒絕賠償:房客未關窗睡覺,未妥善保管貴重物品。

據瞭解,被偷人梅虹的損失近萬元,這不僅使人一驚。可是在這之前此人的電動車電池曾被偷過,她為什麼還要這樣疏忽自己的財產?雖然最終她會得到一些賠償,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讓我們防不勝防,家裏、大街上,偷你東西你連試都試不到,有時一塊手機,有時一個錢包,而被偷的人,卻只能自認倒黴。

或許這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消滅的,但我們應該儘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樣疏忽大意。否則,當遇到“梅虹”一樣的遭遇時,你會追悔莫及。

最後一個是:“火車算個啥東西”講的是一名鐵路女職工下班途中被火車撞死,勞動部門認定不是工傷,而唯一的問題卻出在“火車是不是機動車”上。

年邁的老人不辭辛苦為死去的女兒打了六年的官司,這讓人心酸,讓人感動。令人欣慰的是,最後老人終於幫女兒計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隱患卻不得不讓人擔憂。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死於車禍,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經意”,有些人是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車開快了一點,或闖了幾秒鐘的紅燈;有些是為了方便,橫穿火車道……而正是這些行為,造成一個又一個的悲劇。

記得聽人説過:一個小女孩在上學的途中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車,不停地追着那輛公交車,可是司機師傅並沒有看見,在一個拐角處,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許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車的,不是嗎?每一個人,總是在道路上吝嗇那一分一秒的時間,卻把生命置之於外,這便是悲劇發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這樣,他們為什麼不早走幾分鐘呢?

生命有無或許只是一念這差,我們不應該跟“車”“開玩笑”,畢竟生命不是遊戲。

讓我們從《今日説法》案例中吸取教訓吧!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5

昨天,我看了電視今日説法,介紹了一個名叫周大虎的人,他是生產打火機的頭人,歐盟起訴了中國打火機反傾銷,他覺得這個消息對他們有十萬人生產打火機的地方不利,於是他就諮詢了有關部門,知道了只要他們生產打火機銷售價低於成本價,他們的官司就可以打贏,於是他籌積了200萬元 資金請了方方面面的律師,終於在20xx.9.使歐盟撤回上訴.還有一個姓蘇的律師,他從報紙上看到了一張照片,是日本侵略中國時埋在中國的炸彈,若干年後這些炸彈爆炸了,報紙上的那張照片是一箇中國男人被炸彈炸傷後的照片,這個中國人身體95 %處被炸傷,這個姓蘇的律師就把日本告上了法庭,中國歷史上告日本一審判訣勝訴的很少,可是蘇律師堅定信心,經過幾年的努力,終於勝訴了。這兩個事告訴我們,只要有理、有膽量,有信心,弱小是可以戰勝強大的。

從那以後,我每天都準時觀看《今日説法》節目,真是使我受益非淺啊 !看了《今日説法》我變了,我變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麼事情我們該做,該認真的做,什麼事情不該做,該堅決拒絕。同時《今日説法》在生活中影響我,與別人發生衝突,不應頭腦發熱,總想以打架判勝負,這樣往往會使自己無形中走上違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違法行為,應堅決拒絕,搶劫、敲詐也要受到法律制裁。當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吵架,打鬧無濟於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時法律是我們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強大的武器。

作為一個合法公民,每一個人都要遵守法律,同時也要懂得利用法律.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6

最近看了《今日説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後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後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裏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着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就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應該有嚴格的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後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應該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現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通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並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再次是一個責任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羣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責任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應該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他們的工作責任感。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麼盲目、那麼草率,許多悲劇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後是一個提高工作能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麼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在日常就應該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可以集中學習培訓,可以利用空閒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責任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7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着,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8

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和爸爸媽媽坐在電視機旁,準時收看今日説法節目。今天報道的節目,是一位老人的感人故事,他令我非常震撼。一位撿破爛的老人無意間撿破爛時撿到了一張報紙。他不經意的去看了看,看到了上面報道的一位快要失學的兒童,於是他立即果斷的拿出五十元錢捐助了那位兒童。也許在你們眼裏,50元還算不了你們家金錢數目裏的一點小指甲蓋。但是對於撿破爛的劉舒蘭爺爺來講,50元已經很不容易了。記者去採訪時,劉爺爺在整理他賣破爛的一個月積攢的錢,才76元。沒有紙幣,全是硬幣。有人會問:劉爺爺一個月的生活費夠麼?答案當然是不夠。所以每年還有政府部門的1800元的補貼。聽上去挺多。不過,這些錢在劉爺爺手裏沒過多久就沒了。是不是劉爺爺亂花亂買了呢?NO!NO!NO!除了劉爺爺的生活費(劉爺爺一天三頓都吃麪條,從來不吃肉,麪條裏的菜葉還是撿來的)以外,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100的,200的,500的,1000的都有!村裏人很是不明白劉爺爺的這種做法。記者在採訪劉爺爺時,劉爺爺給出的答覆是:我知道當窮人的滋味,我也知道失學的滋味。我就是不想讓他們失學。這句話深深的感動了我。此時,我已熱淚盈眶。

劉爺爺的家非常簡陋。家裏只有三個電器。就是兩個燈泡,還有個電風扇,是記者送的,那也許是劉爺爺家最貴的物品了。劉爺爺因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學的兒童,所以,劉爺爺家有許許多多的感謝信,這些也就是劉爺爺最珍貴的東西了,他閒着的時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撫摸和讀這些信。20xx年,劉爺爺家着過一次火,當人們把他救出來時,他不顧生命的危險再次衝進大火裏,他出來時,人們看見他抱着一摞感謝信。而為此付出的代價是一隻耳朵,劉爺爺的右耳朵燒傷了。我的淚腺突然變得異常發達,豆粒般大小的眼淚爭先恐後嘰裏咕嚕的往下滾。不光是我,我們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嘩啦的。

劉爺爺——一個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一個還需要別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麼多失學兒童!當採訪將要接近尾聲時,記者統計了一下,這位老人一共捐了兩萬元左右。儘管劉爺爺很窮,但我覺得他也很“富有”——他的道德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9

我前幾天看了一個節目,名字叫今日説法,裏面講了一個感人的故事:

一個三歲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在一次車禍中全身癱瘓,下半生只能在牀上度過。而她的媽媽也因此跟她爸爸離婚了,丟下她和爸爸還有她八十多歲的祖奶奶在家。這個小女孩的爺爺奶奶出去打工給家裏掙錢去了,她就要照顧爸爸。

看了這個故事後,我非常感動。因為小女孩實在是太聽話了,太孝順了!家裏沒有人照顧爸爸,她就開始照顧。這個小女孩照顧她爸爸不但盡心盡力,而且做的還比較好:她每天都會給爸爸煮方便麪,給爸爸倒尿。還知道插電源,關電源,使用家裏的電磁爐……而我呢?跟她差得太遠了:我只知道吃媽媽做的飯,吃完後寫作業,寫完了睡覺。媽媽整天把地拖得乾乾淨淨,而我只會時不時製造點垃圾……

我實在跟她差得太遠了!因為人家省略的是優點,而我呢,省略的是缺點(好傷心~)。我一定要向她學習!

今日説法心得體會 篇10

在近日收看的幾期央視《今日説法》中,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現,給人一種非常壓抑、憂鬱的感受。僅舉幾例:

在8月27日《追兇20xx年》中,20xx年前農民婦女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報案卻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卻不認真究查他為何自首?與真兇有何關係?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兇20xx年!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兇時,她拾急慌忙地趕回去再報案,不料想公安人員竟説:幾年來領導不斷地變換,偵查員也不斷地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進行時》中,鄭州市民胡廣興由於身份證號碼與一名網上通緝犯的相同,結果幾個月內分別被本市三家基層警方分別反覆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個市局領導,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間就不溝通和交流!算官僚瀆職?還是算荒唐可笑?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在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麼要以這三家警方的態度辦案,就不知該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尋女》中,陝西被騙女子小霞失蹤後,其父母找警方尋求幫助,卻被派出所拒絕。自己四處探尋無着時有人捎信説在山西某地,趕到去屢次撲空(人被轉移),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盡艱辛,小霞的父親差點哭出聲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能反覆盡心地幫助他,而兩地的警方卻幾乎無所作為。

在9月11日《爛尾樓爛在誰手》中,建築商齊女士投入了百萬元建造的一棟樓房,因建設方的破產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沒要回一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一分沒有兑現。在無法討回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了,下達的判決書卻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其後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屬一市的縣法院因建設方曾欠有其轄區某單位20萬的債務,就大膽地將此樓180萬給拍賣了,錢到那兒去了至今都還在閃爍其詞,其間還出現了一個毫不相干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0萬,箇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傷害最深、苦難最重的倒是齊女士和工人們。

雖説“十個指頭不一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寫入《人民-警-察法》第3條中的。尤其是在第21條裏更加明確的申明瞭職責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這應該説是每一個端這個飯碗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然而在現實中,類似上面幾則例子中的情形卻屢屢出現,的確令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不作為,甚至於違法亂紀,是基本的失職失責。難怪現在許多人眼見危難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卻緘口不語,聽見盜賊偷竊鄰居自己卻趕快閉門熄燈(防盜門業現時成了一大行業)……,很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正義與安全保衞的渴望與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疾惡如仇、奮不顧身與邪-惡鬥爭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憤怒和辛酸,抑或是對執法疲軟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執法部門,縱容與不作為就為黑惡勢力和沉渣氾濫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與活動經營的温牀,這些情形難道媒體報導與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如今,一些類似電影裏的情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為、有當街持刀(槍)搶劫殺人、有“小姐村”的公開營業,這些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的現象,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還倫為土匪(如不久前才見報的四川南部縣某某,還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監督、監察出來的)。因此最高人民檢查院最近明確指出:查辦瀆職罪案重中之重是嚴懲“黑保護殺!

當然,在媒體中報導的也好,在我們周圍耳聞目睹的也好,日常為人民羣眾慷慨解囊、排憂解難,抗險救災中捨己救人、捨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貧救困,不畏恐嚇勇揭黑幕、拒絕利誘“得罪”權貴、鐵面無私懲惡辦案,特別是與邪-惡勢力和歹徒鬥爭中衝鋒陷陣,中彈掛彩,流血犧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據報導,近幾年來,每年犧牲的人民-警-察平均達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們珍貴的眼淚。

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改革開放與社會轉型期,因此真善美好與假惡醜壞同生是必然現象,於是清純濁雜共處也就不足為奇了,正是這樣,我們的黨才確定了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國中大大地擴充了人民-警-察的隊伍,不斷改善着物質裝備條件,千方百計在加強他們素質的培訓提高,黨的要求,人民的重託,都寄望於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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