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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讀後感(精選17篇)

《生命生命》讀後感(精選17篇)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

學習了《生命生命》這篇課文後,它使我受益匪淺。

《生命生命》讀後感(精選17篇)

課文主要講作者從三個簡略的小故事體會到要珍惜生命,不能讓寶貴的生命白白流失,還要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社會上有兩種人生態度,第一種是負責的,例如一些父母下崗在家,沒有固定的收入,但是他們在家裏勤學苦練,努力學習,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決不會浪費一分一秒時間學習。第二種是不負責任的,例如一些富有的人經常吃喝玩樂,好吃懶做,整天看電視,玩電腦,睡懶覺,浪費生命。如果讓你選擇人生,你會選擇前者還是後者呢?有一句名言:人生的價值是由自己決定的。意思是你可以珍惜的使用生命,也可以白白糟蹋生命。一切都由你本人決定,可以對生命不屑一顧,也可以對生命負責,珍惜生命,做出一番有意義的事情。

張海迪就是張海迪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她自小是一位殘疾人,可是她非常珍惜時間,整天看書學習知識,自學英語、日語、德語和世界語。她用自學的醫藥知識和鍼灸技術落後為羣眾治病,被羣眾譽為“80年代的新雷鋒”。她忍受着病魔的摧殘,用驚人的毅力寫了長篇小説《絕頂》與《天長地久》,作為文化交流學者到德國生活了一年,還當選為中國殘聯主席。1994年獲得中國作家協會莊重文學獎,1994年獲得全國奮發文明進步圖書獎,長篇小説一等獎......她取得的非凡成就,連我們這些四肢健全的人也自愧不如,她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她的精神激勵着我們,勇往直前去克服人生道路上的障礙。

這就是我對《生命生命》這篇課文的感悟。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2

生命是什麼?我以前還真沒有思考過,學習了《生命生命》這一課後使我對生命的意義有了深刻的感悟。

學習這一課時,我一直被感動着。感動在於飛蛾面對危險,不管能否逃生,它都極力去克服和戰勝;感動在於小小的香瓜子竟然在沒有陽光,沒有泥土的磚縫中,衝破堅硬的外殼,不屈向上,茁壯生長的那種頑強;更感動於本文的作者杏林子在被病痛折磨、行動嚴重受限制下,沒有沮喪,沒有沉淪,而是以堅強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難,自學成才後把愛回報給更多的殘疾人。是啊!她沒有讓短暫的生命白白流失,她讓自己活得光彩有力。

生命是有限的,可生命的價值是無限的。像杏林子這樣身殘志堅,珍惜生命的人還有很多。像音樂巨人貝多芬:在艱苦惡劣的環境下,面對殘酷的雙耳失聰,他沒有屈服,反而更加熱愛生命和音樂。他耳朵聽不見,就用筷子頂着琴鍵,通過琴鍵的陣發感覺聲音來作曲,創作了許多舉世聞名的音樂鉅作。他的音樂被譽為“靈魂的聲響”。他不屈不撓的精神在他的音樂史中流傳併發揚光大,深深震撼着人們的心靈。

再説海倫·凱勒,不到兩歲就因病失去了聽力和視力,但她並沒有放棄,憑藉自己堅強的毅力自強不息,克服生理缺陷,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大學教育的盲聾人。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戰,又將愛心擁抱世界,將自己的一生獻給盲人福利和教育事業。

他們都是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使自己活得充實有意義,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改變了生命的寬度,生命的內涵。

生命是偉大的,也是渺小的;是發光的,也是灰暗的;是奇蹟的,也是平凡的,重要的是你自己怎樣把握!懷着對他們的無限崇敬,今後,我要更加努力學習,不浪費一分一秒的時間,讓生命更有意義,更有價值。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3

生命,是人最珍貴的東西,失去了就不能找回來。作者通過三種不同的生命,體現出了生命的寶貴。寫了飛蛾的求生的慾望令作者震驚,香瓜子在磚縫中不屈向上的精神令作者敬佩,作者靜聽自己的心跳而感到震撼。

我想生命是非常脆弱的。而這篇課文引發了我對生命的思考。我的感受是:我要樹立生命意識,生命雖然短暫,但是我們可以讓有限的生命創造出無限的價值,我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開展它的寬度。我們要珍重生命、熱愛生命、欣賞生命、珍惜生命。不能白白地糟蹋、浪費生命!要努力的體現生命的價值,要創造豐富多彩的人生!就像奧斯特洛夫斯基説的:“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人只有一次。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經獻給了為人類的解放而奮鬥。”説明我們一定要珍惜、敬重生命!還有魯迅先生説的:“浪費時間這等於浪費生命。”所以我要從現在做起,好好地珍惜時間,否則就是浪費了自己寶貴的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地去保護生命!不能讓這寶貴的生命白白地離去!

生命是多麼寶貴的啊!生命是多麼珍貴的啊!生命是多麼脆弱的啊!生命是多麼幽遠的啊!生命是多麼熱烈的啊!所以我一定要創造出奇蹟的人生!不能糟蹋生命,要延續生命,熱愛生命,珍惜生命!我希望,我的生命不能白白地流失,我一定要對我的生命負責!生命對於我來説是一塊畫布,我的表現就是一枝神奇的筆,我每天的表現都在畫布上體現絢麗無比的一幅畫。所以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從今天做起,我一定為自己負責,讓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現在,我要好好地學習,不能讓父母操心!各方面一定要表現地突出,就這樣才不會讓我的生命白白流失!

《生命》表達了強烈的生命意識和積極的人生態度,從而作者教育了我要珍愛生命、提升生命的價值!從而我知道了生命的重要!

如果我是一名醫生,我就會深刻知道生命的重要!如果我是一名科學家,我就會在我生命的歷程上添上累累的科研碩果!如果我是一名老師,我會教出許多優秀的學生,讓生命之火熊熊燃燒!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4

生命是什麼?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生命?以前,我從沒思考過。今天,我們學了《生命 生命》一課,我才恍然大悟,對這問題也有了深刻的思考。生命脆弱的飛蛾告訴我,掉進磚縫的香瓜子告訴我,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告訴我,我們應該珍惜生命。

小飛蛾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極力鼓動雙翅,來表達它對生命的渴望;香瓜子在沒有陽光,沒有泥土的磚縫中,不屈向上,茁壯成長,表達對生命的熱愛;杏林子在病痛的折磨下,堅持寫作,不向命運屈服。它們都一對生命的珍愛,創造了生命的奇蹟!

小飛蛾在作者將要把它捏死時,極力掙扎,獲得了重生;磚縫中的香瓜子在沒有泥土、沒有陽光的情況下,茁壯成長,獲得了僅僅幾天的生命;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在殘廢的情況下,依然堅持寫作。

看來,,只要我們珍愛自己的生命,不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就可以讓自己活得光彩有力,不管我們是健康還是殘廢。

比如:張海迪。張海迪,5歲時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癱。為了學習醫學知識,克服了許多困難;為給鄉親們鍼灸治病,受到了人們的讚譽 。她不僅得到了別人的讚美,而且,也學習了許多知識。她在高位截癱的情況下,自學了國小、中學的全部課程,自學了英語、日語、德語和世界語,當過無線電修理工。後來還攻讀了大學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的課程。

然而,也有一些人,因為工作或學習上有一些不如意,就放棄了自己的生命。

我們來世上只有一回,所以,我們一定要讓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我們現在是國小生,我們需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所以,我們更要珍惜時間,愛護我們自己的生命!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5

看米蘭。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帶着一絲附和熱望的心情閲讀它,所以只能隱隱約約瞥見深入精神骨髓的主題,我全心全意地追求,想要清楚明白作者的心緒是以何種決然的姿勢延伸至他的信仰世界。昆德拉用他敦厚鬆弛的文筆基底孕育精神信仰的婉轉綽約,燃到盡頭的温存化做濃濃密密的欣喜。我們都是害怕孤單的孩子,提着昏暗的燈籠尋找思想的光源。

思想的高尚和明麗,不禁讓我們產生種種對生命理性思考的“動盪性”。這是一種大而神聖的境地,是任何脱離私心脱離狹隘的思想者的圈地。昆德拉是在用靈魂寫作,用靈魂舞出生命的曲線。同樣,靈魂是兼併了私心,兼併了狹隘的。否則,思想與寫作,將不能摩擦出其“理性的感情”的眩目火花。只有對生命,對人類存在的廣闊的空間的有針對性深度的思考,才能包容這些無限幽靜卻時時閃碩着不安分之感性的意境。

在這裏,思想上作者抨擊“虛無”的舞台。它令作者以致更多的散落在世界某一角落的人們費神。可是隻有經歷瞭如此痛苦的費神時期,思想才能在一定廣度範圍之內產生它的榮耀式自身結晶。

他試圖探清這種“虛無”與“實在”的存在性,對人類的精神進行層層剝削,表露的仍是作者流放在字裏行間的一覽無餘的“憐憫”。憐憫很多種——對“掙扎”的概括,對“死亡”的傾心,對不完滿情節的恣意渲染等等。

最喜歡的人物是薩比娜。那個獨立的,有豐富的“內涵”的女子。輾轉於兩個男人或完滿或不完滿的愛情之中,流離於本性或孤獨或幸福的狀態之中。

她有着非常吸引人的個性,個性包裹着那具尋找獨特尋找自由的靈魂之身。所以當讀到她戴着一頂與她美麗而冷漠的外表極不相稱的圓禮帽出現在鏡中時,不禁被她的神祕之美所折服。昆德拉另加重筆描述鏡中的影象:她手牽着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打着領帶的男人。

理所當然的,這段全情節理性描述的段落成了我最愛本書的三大支點之一。另外兩處則是特蕾莎託着她笨重的行李捂緊傷口逃離那個一心掌舵她的男人,逃離她曾以為可以棲身的地方。只是她在引誘,她本着這樣難以讓人猜測的心情離開。還有關於小狗卡列寧的微笑的完整敍述,是整本書顯的最為清新,最為感性的章節。它的存在使“不可承受生命之輕”這一主題思想更為深刻生動,也在托馬斯與特蕾莎的靈魂心田上植下一束超越庸俗超越無奈的幸福之光。在這裏,人的本性被作者埋下的這一高層隱喻反覆地踐踏。同時,所有的低俗又被反覆的引申和強調。人性受到了它存在為此最顛覆理念的的批判和譴責,不留餘地。

引用弗朗索瓦。裏卡爾的思考來結束我清淺的閲讀吧——“大使,這種對”被遺棄的世界的憐憫“,也是透過或進入遮蔽生命的幻景、意義和直説,直面生命,直面生命的赤裸和顯然時的眩目。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6

米蘭*昆德拉的鉅作《生命不能承受之輕》很多人看不下去,於我一樣。已經許久沒看書沒寫字的懶人,今日倒是很想寫一篇文字。這本書含義深遠,我就寫寫一點點小小的啟發。

生命之輕,何為輕?在金庸的武俠小説裏,常有鐵漢柔情。温柔似一把利刃,可以讓鐵漢乖乖臣服。歷史上有太多類似的例子,如商紂的妲己,如明皇的楊妃,這就是輕。人生總不是一帆風順,總會跌宕,總會彷徨。而那些挫折,失敗和低谷也是輕。

那又為何生命無法承受輕者?在我看來,輕者不輕。輕的背後是沉重如山的負累,是輕的外表下卻於無形中隱藏的重。近代史上有這麼一個臭名昭著的女人——慈禧。她的愛慕虛榮,她的膽小怕事,她的所有輕的本質,葬送一代王朝,也使中國在世界發展潮流中然而停滯不前。輕的力量不容小覷,小則毀了一個人,大則毀了一個國。如此一來,生命如何去承受輕?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輕帶來的都是不堪之重。特雷莎用自己的陰柔懦弱將名醫托馬斯緊緊捆在自己身邊。然而正是他們的田園牧歌成就了兩人最後的幸福。托馬斯放棄了鬥爭,放棄了名利,放棄了責任之重,而選擇了生命之輕。在年邁那幾年過得安穩自在。輕與重之間,輕,便屬於退一步海闊天空的睿智。近些年來,太多太多的勵志人物給這個浮誇的社會注入了大股正能量。斷臂鋼琴師劉偉,在最低迷的時刻,最輕的生命階段,尋找到另一條出路。創造了腳彈鋼琴的奇蹟,收穫生命之重。生命之輕,輕的是肉體,重的是靈魂。正是輕,讓我們多了一次成就的機會。有人説當你處在人生最低谷時,其實你是最大的贏家,因為無論你怎麼走都是在向上。輕時,才擁有無窮的力量。輕是蓄積,是醖釀。輕到一定程度會爆發出生命至重!

叫生命如何去承受輕呢?軟弱之輕是毀滅之重,身殘之輕是志堅之重。輕是無形之重。生命不能承受其重,更不能承受其輕。而我現在寫着文字之輕,品味着領悟之重。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7

我一直將書當作我的知心朋友,這個暑假我結識了一位新的朋友《傾聽生命》,講述了一個個關於生命的小故事。“偉大的奇蹟”感觸最深,他告訴我生命是堅強的,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難,也不要輕易放棄生命,只要還有一線希望,也要把握住。

故事講述了主人公採完野菜,坐在地上正準備吃晚餐的時候,飛來了一隻蜜蜂打擾到了他,他就用腳把蜜蜂踩到土裏,沒想到,小蜜蜂重新飛了起來。主人公又再一次把小蜜蜂踩入土中,這一次可沒那麼幸運了,因為它的一支翅膀受傷了,以為活不了的蜜蜂,沒過一會,既然又一次奇蹟般的爬出泥土,拖着受傷的翅膀,吃力的飛走了。

這個故事讓我聯想起了我小時候的一件事:一天,頑皮的我用一把玩具槍對着一隻小青蟲開了一槍,疼得小青蟲在地上直打滾,我本以為小青蟲肯定會死,但是,它卻勇敢地活下來了,並開始練習行走,一次、兩次、三次、一次次的失敗讓它越來越堅強,最終,小青蟲爬起來了。

這篇文章,另人回味,促人深省,小動物尚且有如此不被困難打敗的精神,我們人類不也具有這樣的精神嘛!

在__年的汶川地震、7.23動車事故中,多少人失去了親人,沒有的胳膊,沒有的雙腿,失去了自己的家園,可他們依然選擇堅強的活着。

當我們遇到困難,遭遇挫折時候,不論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首先不要怕,找到原因,理智的去分析,然後勇敢的去面對它,戰勝它,就象“不倒翁”那樣,有着一顆不倒的心,永遠不向困難低頭,總會有奇蹟出現的。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8

用兩週時間讀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就在犯難這篇讀後感應該如何寫,因為這不是一本普通意義上的小説,不以講故事的技藝取勝,它講的不是翔實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塊五仁月餅,不管麪皮是怎樣的故事,只要能包進哲學、心理學、政治、宗教、音樂等各種餡,那才是精華,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時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誤以為這塊五仁月餅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樣姣好,用語充滿哲思,又豐富連綿,嘲諷低調又極盡辛辣;敍事結構有點像電影手法,略有點鬆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質而言,與其説它是一本小説,倒不如説它是一本哲學書。所以書評並不好寫,只能寫寫讀後感之類的東西,以聊表本書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跡。

文中多處引用了尼采,開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恆輪迴説”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無限輪迴的,殘酷和美麗都會一再重複出現,人的一舉一動都成為無法承受的重負;但如果輪迴不存在,既不能與前世對照,也不能在來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遠成不了畫的草圖,一切不能被原諒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諒的理由,沒有重負的人生就真的輕鬆嗎?顯然不是,這就是本書探討的第一個主題——輕與重。

在我看來,四個男女主人公中薩比娜和托馬斯的抉擇着重點出了這個主題,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個消滅個性的烏托邦,薩比娜在父親的管制和社會的壓制下荒蠻成長起來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畫作外表明媚,內在晦澀;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於“它是一個被遺棄的世界”;她酷愛墓地,認為那裏才是人間的天堂;她跟不羈的酒鬼結婚、離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婦。她叛逆成癮,無處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雲,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麼都發生了,其實什麼都沒發生。發生了固然悲劇,什麼也沒發生卻更加悲劇。成長之初揹負得過多,長大後就想一古腦甩掉所有,及至以後看到負擔就畏懼,再無法揹負任何東西。輕飄飄地無立錐的能量,像無腳的小鳥,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輕負,寧願能夠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馬斯與薩比娜很像,都處於世俗(媚俗)對立面,他與父母、前妻、兒子斷絕關係,從前半生種種牽絆中脱身,成為所謂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總會有轉折,六個巧合的橋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馬斯面前,以愛情的名義。於是托馬斯在愛情之重與自由之輕之間迂迴,愛人與情人兼得,不願讓渡兩者的好,也必受兩者的累,特蕾莎重複做着不同的惡夢,但主題只有一個。而另一個轉折是事業上的,托馬斯不願在對當局屈從的道歉信上簽名,從而丟了前途光明的手術刀的工作。這個動作背後很難説是基於民族大義或責任感,更多是基於對眾人推搡綁架的消極抵抗。總之,在半推半就間,他承受着這兩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變得輕鬆了,這就是詭異之處:看似輕巧的實難承受,看似沉重卻容易承受。很難説每個決擇是該避重就輕,還是相反;也很難説托馬斯夫婦最終被馴服的田園牧歌生活是真美好,還是真無奈。如果生命可以重來,或可以與前世今生比較,但人生只有一次,註定無法衡量內心的冷暖。你能因為它是未經排練的生活,而輕視僅此一次的生命體驗嗎?非此不可時,是因為珍惜;別樣亦可時,是因為豁達,有所為有所不為。

“只有一次”的生命體驗,卻還要麻煩地分出靈與肉。動物沒有靈與肉的區分,人在成其為人之前也沒有靈與肉的區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從鏡中、水的倒影中辨認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開始。看來,鏡子的發明不是為了正衣冠,而是為了讓靈魂辨認出屬於自己的肉體,這個肉體也通過鏡子來依稀分辨出靈魂的模樣。造物主這樣發明,難道是為了讓人可以隨時隨地地拆分兩者嗎?女人似乎很難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體的時候,靈魂在哭泣顫動,叫囂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靈與肉的分離,托馬斯為擅長這種分離苦惱過,至少他應該為此而苦惱過,於是他找到了一種解釋:他只是為了尋找女人與女人之間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於那百萬分之一的肉體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實也在尋找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不僅是肉體上的、也是靈魂上的、能使她區別於她的母親、能使她區別於托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親的恨意和嘲弄中長大,充滿自卑和不安,需要藉助外力來尋找那點自我:小時候藉助於鏡子,長大了藉助於愛人的目光;當在愛人的目光中尋找不到自己時,她屢做惡夢,以夢中哭泣的靈魂來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棄尋找自我,讓自我混入人羣,不分彼此,也許就不會有疼覺,但同時也放棄了靈魂的識別。

本書還單列出一章“不解之詞”,講的是弗蘭茨與薩比娜這對情人之間交流的“狹徑”和溝通上的鴻溝,其實這又何止是戀人之間,它也是人與人之間“不解之詞”。他認為革命和遊行是美是力量,她認為那是媚俗;他喜歡羣體的狂歡,她喜歡一個人的獨舞;她要個性和隱私,他要絕對的真實和透明。沒有無緣無故的喜歡,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憎惡,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經歷。另外,正如文後附着的短評所説,這是兩種牧歌,一種是集體的牧歌,像一場偉大的進軍,不管向什麼地方進軍,目的都是為了消滅個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帶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對生命的絕對認同往往會導演出荒誕鬧劇;另一種是個人的牧歌,是一個隱士加孤獨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認,在羣體的狂歡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瀾、潤澤心靈的正能量,負能量如同大糞,讓人不敢正視,儘管它們客觀存在。我們需要別人注視的目光,所以媚俗無可避免。

最愛的小狗“卡列寧”走了,這個名子取自小説《安娜卡列寧娜》,是它主人最愛的一本書。它提醒人們時間只是循環往復,而不是一去不復返的;它代表人類之初在伊甸園裏的幸福生活,可以靈肉合一;它代表一種不求回報、不想改變對方的純粹的愛;它代表着人類的悲憫,它最後投給主人的目光讓人無法承受,不能言卻説盡一切。最愛卡列寧的臨走前留在人間的微笑。

最後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個小故事結尾:尼采正從都靈的一家旅店出來。他看見門口有一匹馬,車伕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馬跟前,不顧眼前的車伕,一把抱住馬的脖子,大聲哭泣起來。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離去,他也一樣,遠離了人類。換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發作的。而我認為,這件事賦予他的行為以深刻的意義。尼采是去為笛卡爾向馬道歉的。就是他為馬而悲痛的瞬間,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與人類徹底決裂)。

後記:這篇文實在難寫,不屬於筆者感性的風格,因此前前後後花了五六個小時來寫,終於還是寫完了,也算是一個對自己的交代。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9

最近,讀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的小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作者對人生命運與價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啟發,像解開了一個困擾在心中多年的迷團,頓開茅塞。我長噓了一口氣,不由地感歎:人生原來如此美好又是如此無奈!

在米蘭·昆德拉看來,人生是痛苦的,這種痛苦源於我們對生活目標的錯誤把握。世界上許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為追求而變得庸俗,人類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隸,無論是放浪形骸,還是循規蹈矩,最終都在無休止地重複着前人,因此,人類的歷史只剩下兩個字——“媚俗”。

書中主人公托馬斯一直在固執地拒絕着“媚俗”,對愛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愛上了特麗莎,但不願做家庭責任的附庸,更不願像別人一樣甘於平淡地生活,去愛。他用很不負責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愛你,但我不屬於你!他不斷地與別的女人_,迫使所愛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給自己自由。可是,當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責任的“輕”的時候,很快變得空虛難忍,他發現,承擔一份家庭責任的“重”對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愛情如此,對物質對事業的追求也同樣如此。薩賓娜是一位畫師,她堅決反對“媚俗”,認為堅持人的個性是最主要的,反對用不擇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錢和名譽。可是,當國家_,她被迫逃亡到異國他鄉生活沒有着落時,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價賣出她的那些畫得並不出色的畫,賺取較高的利潤。她親眼看到,人們聚會、_,反對戰爭,聲援弱者,這是極端消除了個性的行為,這是“媚俗”,但這又是愛國、正義之舉,是難以調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備了“輕”的一切條件,又會怎樣呢?弗蘭茨就是這樣一位年輕人。他出身良好,才華出眾,有穩定的事業與家庭,頗有名望。該有的都有,而且來得很容易。但是,他覺得生活太“輕”,他同樣不能忍受,他強烈地嚮往反抗,嚮往在苦難中掙扎奮鬥吶喊的那份激情。於是,他糊裏胡塗地參與_、_、呼喊,令人難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與風車搏鬥一樣,結局徒勞無益,令人啼笑皆非。

這幾位年輕人“追求”與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謬與悖論:每個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個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虛,追求愛情時怨恨多於歡樂,追求名譽像水中月鏡中花一樣遙不可及,追求錢財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透過種.種幻覺,米蘭昆德拉感到,也許這種“追求”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我想起了《紅樓夢》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金銀忘不了。終身只痕聚無多,待到多時眼閉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嬌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説恩情,君死又隨人去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兒孫忘不了。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

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萬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須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觀哲學家們持久的堅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須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麼多“忘不了”的人們,意識不不到生活的荒謬性,“反認他鄉是故鄉”,

沒有悟透“好”和“了”之間的真諦,到頭來,都是為他人做嫁衣裳。

我們身邊的人生,那些為着庸俗的目的而掙扎的平庸的生命,為了“功名”,為了“金錢”,為了“嬌妻”,為了“兒孫”,終生忙碌,義無返顧,到頭來,一切都是虛無,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場“空”!

恰如《聖經》中所描述的:“銀鏈折斷,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損壞,水輪在井口破爛。”

這種被動的“了”,不是好,是歎息,也是諷刺,是對那麼多“忘不了”的人們的致命諷刺。人在慾望中掙扎,永遠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丟到海里”,在慾海中持一塊磨盤而活,可悲,可歎的人生啊!

可是,我們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奮鬥的腳步。正如明朝詩人楊慎在《三岔驛》中寫的:

三岔驛,十字路,北去南來幾朝暮。

朝見揚揚擁蓋來,暮看寂寂回車去。

今古銷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長亭樹。

大街小巷,長亭短亭,碌碌紅塵,人來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羈絆於名韁利鎖,永遠在奔波勞碌,沒有誰能真正停下來。

也許,這正是人生的悲劇所在。我們的“向上精神”本源於愚昧,我們的“進取心”來自無知,而盲目的進取心又至少給了人生一個“重量”的感覺,使人生似乎有了“意義”和“滿足”,正如在“三岔驛,十字路”上“揚揚擁蓋來”的得意之人。但實際上,盲目的動力最終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來似乎幸福,卻是本質上的空洞。特別是,當“追求”本身都值得懷疑時,人生便會陷入徹底的空虛中,失去任何“重”壓的人生之“輕”,使一切的滿足感蕩然無存,自我便無法再支撐了。人生的命運都是如此無奈,如此令人憤怒。

人生是如此無奈,一心想羨慕神仙,想擺脱功名、金錢、嬌妻、兒孫之“重”的困擾,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擺脱困擾後的失重之“輕”,生生世世在這個永恆的悲劇中重複,再重複。

既然如此,人到底應該怎麼面對這似乎無法擺脱也似乎無法選擇的生存處境呢?

中國作家林語堂在《中國人》中認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後的“滿足”都是一種空虛,那麼,“迴歸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遠源泉。人的一輩子應該考慮如何怎樣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謀劃如何發展;應該珍惜現在的時光盡情享受,而不是去奮發勞動;應養精蓄鋭以備他日之不測,而不是發揮自己的精力。

同樣的困惑在法國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樣存在,但他反對虛無主義,提倡人總是應該有點精神的。他在《蒙田筆記》中認為:“糊塗的人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本身違背了生存的意義。生活樂趣的大小取決於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響。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們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而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人如果沒有一定的目標和追求佔據、約束心靈,心靈就會到處漂流,入於幻想的空泛境域裏。靈魂沒有目標,就會喪失自己。即使在閒逸時,也不能讓靈魂喪失目標,要不然,最終會導致無數妖魔、怪物,無次序、無目的,一個個接踵而來。”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在於過程,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滿足感,也許,這已經足夠了,何必在乎其終極意義上的得與失呢?

看來,還是要勇敢面對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輕”。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0

我喜歡米蘭·昆德拉,雖然他的書看得並不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是一直想要看的書。適逢考完會計基礎跟道德,特想看點什麼,就看了《布拉格之戀》,看完之後接着就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大概中午三點開始看,看完已經快十點。洗個熱水澡,就爬上了牀。

我是應該先看書的。

我覺得電影也闡釋得不錯。不過,當然,相對於原著,就遜色了很多。

我一邊看電子書,一邊想起電影一邊擴展,我有些理解跟導演是不太一樣的。我應該先看書。無疑,因為先看了電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知道我沒看懂。因為它表達的太多,層次太多。很多地方,只要你細細品味,就可以讀出很多深度。我想沒有人一次全能看懂的。

我沒讀懂托馬斯,沒讀懂特雷莎,沒讀懂薩賓娜,我大概誰也沒讀懂。我沒讀懂性友誼,沒讀懂自由,沒讀懂個性,但或許我讀懂了他們的愛情。

托馬斯對特雷莎的愛如此之深重,而他卻企圖輕輕的去愛。事實上,他可以為了她失去一切。特雷莎遇到了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男人,而且幸運的得到了他的愛,他的寵愛,但卻覺得抓不住他。他們都只是知道對方在自己心裏的絕對性,而沒有被告知自己在對方的高度。他們於對方,已不僅僅是愛。但他們一起的生活, 除了愛之外,卻隱含着痛。生命不能承受的痛。

不過結局很美好,像個童話。他們最後終於完全的走入了對方,屬於彼此。 我喜歡這個結局。

所有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歡的是薩賓娜。但我最讀不懂得也是她。她愛的是誰,她追求的是什麼,她想要怎要的生活。她一直走,一直逃,她最後會停留在哪裏。

我喜歡電影裏特雷莎和薩賓娜互拍裸照的那一段。赤裸相對,很多感情都是可以被理解和諒解的。我覺得那以後特雷莎不會再對薩賓娜懷有敵意。

有點慶幸,這本書不是高中以前看的,不然讀不懂得會更多。以後有時間還可以再看。生命,生活,很深的藝術。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1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讀它的時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複的作品,字裏行間閃爍着許多“不解之辭”――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難渡過它艱深晦澀的語意之河。懷着自我挑戰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認認真真地把它重讀了一遍。重讀此書,卻給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從來就未曾讀過一樣!那是一座感性與理性縱橫交織起來的神祕幽深的城堡,看似簡單的愛情故事,藴含着豐富的哲理思辨,閃爍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譏諷幽默而冷靜的筆調,剖開人類生命的外衣,探索靈魂的祕密,揭開人性深處隱祕的_,展示了社會動盪和命運沉浮的人生圖景,揭露了人類“媚俗”的天性。讀罷掩卷,我的眼前彷彿出現了一幅現代主義的三維立體圖畫:破敗的城市、_的人羣、纏綿的肉體、憂傷的眼神-----這一切雜亂地交織重疊成灰色的夢境,而這一切夢境的背後,則隱約可見無比温馨靜謐的遙遠的山村圖景,那裏斜陽暖暖,牧歌悠然。

這的確是一部值得反覆讀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葉茂的大樹,以我淺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筆觸,如果勉強能觸摸到它的三兩片輝煌的樹葉,也算很僥倖的了!

一、輕重之間

“如果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鐘得以無限重複,我們就會像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一樣被釘死在永恆上。這一想法是殘酷的。在永恆輪迴的世界裏,一舉一動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責任重負,這就是尼采説永恆輪迴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負擔的緣故吧。

作家在小説開頭第一章,便以一個哲學家高深莫測的姿態,拋出了尼采的“永恆輪迴”説,並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關於重和輕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殘酷,而輕便是真的美麗?”

“最沉重的負擔壓迫着我們,讓我們屈服於它,把我們壓到地上。但在歷代的愛情詩中,女人總渴望承受一個男性身體的重量,於是,最沉重的負擔同同時也成了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

相反,當負擔完全缺失,人就會變得比空氣還輕,就會飄起來,就會遠離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個半真的存在,其運動也就變得自由而沒有任何意義。

那麼,到底該選擇什麼?重還是輕?”

是的,究竟該選擇什麼?重還是輕?直到小説結尾,這個問題依然懸而未決……或許這是個連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謎題吧?我只能試圖從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尋找作者思想的蛛絲馬跡。

二人物小像

托馬斯――原為布拉格的外科醫生,生性自由,以交往眾多情人為嗜好,同時深愛着特蕾沙。蘇聯佔領捷克後,攜特蕾沙_瑞士。後又為了愛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_淪為玻璃清洗工,又在環境重壓下隱居山村,當了一名卡車司機。他一生漂泊,不斷地在生命的重與輕的漩渦中掙扎。最後與特雷莎雙雙死於車禍。

特蕾莎――一個柔弱,忠誠,純真,善良的女子,一個不斷審視自己靈魂的愛情信徒。原為布拉格附近某小鎮鄉村酒店的女招待,後為布拉格某新聞圖片社的攝影記者,托馬斯的妻子。深愛托馬斯,不堪承受由於托馬斯的不忠帶來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夢和眩暈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鎮來到托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後_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離家出走回到祖國,然後和托馬斯一道隱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後和托馬斯一起死於車禍。

薩比娜――布拉格年輕的女藝術家,托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蘭次的崇拜對象。思想自由獨立,生性叛逆,反對媚俗。她不斷地背叛原來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國,背叛愛情,拋棄了深愛她的弗蘭次;她不斷地叛己所叛,最後到了無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無限輕盈,了無分量,沒有何牽掛和責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從布拉格_到日內瓦,然後到蘇黎世,最後到美國和一對喜歡她的畫的老年夫婦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對老年夫婦也將離開她到自己的女兒那裏去。在無盡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殘酷重壓,在無限淒涼孤獨和憂傷中,渴望着一扇遙遠的童話中亮着温馨燈光的窗户。她是四個主人公中存活下來的人,也是最悲慘的命運的犧牲者。

弗蘭茨――日內瓦某大學的教授,夢想主義者,英俊健美,思想單純,崇拜並深愛着薩比娜。曾為了追求薩比娜而離開不愛的妻子,在薩比娜不辭而別之後,他又把年輕的女大學生當做薩比娜的影子,最後為了縹緲的愛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國際醫療隊伍的“偉大進軍”中。他加入到“偉大進軍”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諷意味――因為柬埔寨和薩比娜的祖國都是同樣遭受被侵佔的厄運的國家,他想:如果薩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偉大進軍,一定會感受到他對她的祖國遙遠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會因此而高興的!當他終於從寄託在“偉大進軍”上的愛情夢想中幡然醒悟的時候,卻不幸被砸死於偶然的搶劫事件。

三、托馬斯-----重與輕博弈中的真實存在

“托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對面樓房的牆”。-----他在腦海裏回憶着和特蕾莎相識的情景,並反覆思忖着:究竟該選擇什麼?是接受特蕾莎來和她一起生活,揹負起愛情之沉重責任,還是繼續享受以往的自由輕盈?這是故事一開始作者為我們描述的場景。而且這一場景在小説中意味深長地反覆出現了多次。

“人永遠不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世加以修正”。

所以,每當他面臨生命中重與輕的抉擇的時候,他都會這樣茫然無措,猶豫不決。事實上,托馬斯短暫的一生的確是在重與輕的抉擇和傾軋之中渡過的。他是布拉格的的外科醫生,原本活得自由灑脱,自從愛上特蕾莎之後,身上便揹負起一個女人全部的愛的重量和責任,這重量使他不堪重負,不斷地下墜,下墜,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飛絮被雨水打濕,墜入地面,和大地融為一體。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賦予了意義。在他的觀念裏,靈魂和肉體是截然分開的,他追逐眾多女性的嗜好絲毫不會損害到他對特蕾沙獨特而深刻的愛。一方面,他深愛着特蕾莎,認為特蕾莎是“漂在塗了油脂的籃子裏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牀榻之岸”,他對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無法表達的愛”。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棄以往自由不羈交往眾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斷的揹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約會。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無助而產生的痛苦的噩夢的纏繞中,穿梭在謊言和愛情之間,對自己不忠的內疚,對特蕾莎的同情憐憫以及深刻的愛,交織在一起,形成一股強大的漩渦,把托馬斯這葉自由飄蕩的輕舟,一次次不斷帶入命運的深谷。

托馬斯追隨離家出走的特蕾莎從日內瓦回到祖國,應該是他繼_瑞士之後命運的一次重大轉折,也是他在輕與重之間抉擇的最為顯著的例證。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後,托馬斯沒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內瓦繼續“風流”他的“韻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輕盈,那麼他的命運一定會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圖景。我們也就不會看到小説結尾的悲慘結局了。事實上,當他又一次徘徊在輕與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對面樓房的牆,他內心深處卻反覆重複着一句貝多芬的樂句:非如此不可!為何“非如此不可”?這可能就是他靈魂深處的聲音。在特蕾莎離開他的最初幾天,他一個人流浪街頭享受自由空間的短暫的甜美,但他無法再去接觸任何一個女性,他的腦海裏總是浮現出特蕾沙無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裏感受並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無法擺脱特蕾莎的柔弱對他精神和情感的強大控制,他無法承受離開特蕾莎之後的“生命之輕”。於是,他放棄了輕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國,回到了特蕾莎身邊――他選擇了“重”。

特立獨行的托馬斯在無限自由輕盈的生命狀態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運“重”的泥潭,而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愛情之責任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強大的無法抗拒無處可逃的社會_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訴我們,平凡的個人在社會政治的強大漩渦中無異於一隻弱小的螞蟻,個人的生活在無序癲狂的國家機器的碾壓之下會被輕而易舉地碾成粉碎。他厄運的開始源自一封影射_的信件:希臘神話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無知無覺的情況下,犯下了弒父娶母的大罪,當他知道_後,深感罪孽深重,無顏面見世人,於是自挖雙目,_他鄉,以殘酷的自我懲罰來為無知犯下的罪過懺悔。難道無知者犯下的罪過就不該承擔責任嗎?一些蘇聯共產黨_以“當時什麼也不知道”來搪塞以逃脱罪責,他認為是應該受到譴責的。就是這樣一封對他個人生活看似“無關緊要”的信件,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於是,他由一名外科醫生變成了街頭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寫下這封信的動機是什麼?是對政治的單純熱衷嗎?我覺得不是。以托馬斯特立獨行的個性來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惡魔”,他是不會熱衷於政治的喧囂去參與什麼激進言論的。使他寫下這封信的更為隱祕的原因,來自他那“危險的比喻”,這同樣關乎他的愛情。

他無數次的深刻地感覺到,特蕾莎是一個被放在籃子裏順水漂來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牀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這個危險的比喻使他對柔弱的特蕾莎產生了深刻的同情和無法表達的愛。這難道不是命運?而俄狄浦斯這個希臘神話中的贖罪之神,不也正是一個被放在籃子裏順水漂來的孩子嗎?這和特蕾莎有着多麼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當托馬斯偶然在書架上翻到《俄狄浦斯》這本書的時候,又聯想到了那個致命的比喻。於是,鬼使神差地寫下了那篇改變他命運的關於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這就是所謂的“命運的陰謀”吧?於是,當他以知識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絕在脱罪文書上簽字的時候,他被政治巨手緊緊攫住的命運便不可逃脱了。於是,他失去了醫生的優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個時期,布拉格正被籠罩在斯大林的“共產主義運動”的_中。大街小巷到處是政治話語的喧囂,每一個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祕密警察的耳目,人們説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監視_錄音作為反動證據的危險。日復一日,人們惶惶然生活在這陰雲密佈的異常沉重的政治高壓下。然而此時,托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輕”的形態展現出來。因為他終於卸掉了多年來一直鄭重地信奉並身體力行的醫生的“拯救人類生命”的神聖使命,一身輕鬆,一如繼往甚至更為“狂熱”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業”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開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祕的百萬分之一的不同”,樂此不疲。

這真是一支“重”與“輕”合奏的別具意味的的人生迴旋曲!

當政治的混亂和社會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當“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躋身博愛民主的殿堂,渺小的個體,只能掙扎在不能承受的“重”與“輕”交織的漩渦中。我們很難用道德家的眼光來評判他,――——托馬斯,在他身上,實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騙,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恥的“無恥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時又存在着正義,善良,仁慈,悲憫,率真,清高,自由等許多可以稱之為“美好”的東西。他是一個在生命之“重”和“輕”的博弈中苦苦掙扎的真實存在。作者對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評判,――在道德沉淪的世界,“一切都被預先諒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許可了”。

五生命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

“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正確的。因為不存在任何比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練就已經是生命本身,那麼生命到底會有什麼價值?正因為這樣生命才總是一張草圖。但“草圖”這個詞還不確切,因為一張草圖是某件事物的雛形,比如一幅畫的草稿,而我們的生命卻不是任何東西的草稿,它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

小説主人公的悲劇,不僅是他們所屬的那個時代的悲劇,同時也是我們許多現代人的悲劇。或許,作者正是在托馬斯他們的身上,寄託了自己對人生無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當看到小説結尾,我已經不能輕鬆地微笑,一縷深切的悲涼從遙遠的天際襲來。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樣,生命的初次排練便已經是生命本身,生命永遠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生命之畫圖是如此的潦草,還未來得及修正,也根本沒有機會修正,就畫完了匆匆的那一筆。也許一切的結果,無論暗淡還是輝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讚歎,一切的抉擇也沒有什麼正確和錯誤的區別,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軌跡,因為對於我們所選擇的道路,我們根本沒有機會比較其優劣!而使我們必須這樣走的理由,便是無數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註定的“非如此不可”。“這非如此不可”是加載在我們身上的一道命運的符咒,那或許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內心真正的渴望。我們總是會在一個地方反覆犯着相同的錯誤,反覆重演着同樣的悲劇,我們正是從這反覆重演的悲劇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畫圖,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無關道德,只來自人心。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2

深夜,我反覆翻閲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這本書太過深奧,輕與重的意義,也在生命的概念裏同空氣一樣難覓其形。昆德拉在這本小説中不僅勾畫了西方社會的人生百態,更是折射出人生的虛無與空幻,細品之下,猶如迴響。

書中外科醫生托馬斯以六個巧合的機遇使他結識了後來成為妻子的特麗莎,並且成為走進他內心深處的第一個女人,也融入進他剩餘的生命中,但一切並沒有童話中那麼美好,相反,書中的他只感到了憂鬱與迷茫.正如“永劫迴歸”的人生太過沉重一樣,充滿巧合機遇的人生又顯太過輕飄和荒誕,難以把握的同時,也難以承受。而事實上,我們在一邊不滿於這偶然性的人生時,卻一邊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生命正是由這一個個輕浮虛幻的巧合所組成的特殊事件而堆積組成的(或許,你的夢想本當一位藝術家,作家;可最後,卻因種.種巧合成為了我的閲卷老師。)也許只有死亡,才是必然的。而我又想到了金聖歎批《西廂記》:幾萬萬年月皆如水逝,雲捲風馳電摯,而疾去也。”筆鋒一轉,寫道“既然天地偶然生我。”,那麼“未生已前非我,既去已後又非我也,然則今雖猶尚暫在,實非我也”。於是,“以非我之日月,誤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而供我之揮霍可也。”是了,人不再是中心,生命不過是宇宙運轉幾萬萬年月的偶然產物罷了,這生命實質之輕溢於言表。在面對生命的重大選擇時,芸芸眾生不過是被環境、利益等等的外界因素推着向前罷了,有多少人有着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信念呢?

我相信這種信念是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賦予我們的使命。正如昆德拉在書中這樣寫道:“這就是獨一無二的‘我’,”時刻隱藏在人不可猜想的部分。我們所能想像的,只是什麼是人的共同之處,這各自的‘我’正是與這種一般估計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説,它不可猜測亦不可計算,它必須被揭示,被暴露,被征服。但在我們這個逐利又為利所逐的時代,又有多少人對自己的認識僅限於鏡子中的自己呢?急功近利的社會風氣下,又有多少人想要一歌成名,“馬上有錢”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停下來,聽聽自己靈魂深處的吶喊呢?在這媚俗的社會下,你的生命可以承受麼?

書中主人公托馬斯也意識到了這些,他知道這性的人生,決不能隨波逐流,可他卻沒有像居里夫婦一樣找到自己的使命感,而是以放下負擔的方式,拒絕媚俗的社會。可沒有負擔的他變的太過輕飄,反而難以詩意的棲息在這片大地上。因為他努力去感受凡夫俗子所享受的輕鬆,而承受着‘輕’的痛苦。這種輕鬆的實質卻是人生的虛幻。但事實上,這樣的生活也絕非他想要的,他時常沉思於一句德國諺語:“只活一次,等於一次也沒有活過。”只有一次的人生,用於享受也無法通過經驗對比得知對錯,畢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顯得那麼不平凡了。然而這種平凡並非是托馬斯那樣的放縱享受。如果想要生命不朽,就必須創造自己獨立的人生價值,如果在此同時又不願被世間的媚俗所感染,那就要向尼采説的一樣:“個體必須始終在社會中掙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滅”。那麼這種超脱於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楊絳先生一樣“無名無位自在”的平凡,超脱於世俗之外,又有着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這樣的人往往有着平凡的,淡然的心態,也知道什麼才是自己所想要的。相信他們的平凡,他們的執着,他們對自己的理解,會讓他們在這宇宙的小小一角奏響生命的凱歌。

這輕飄的生命,充滿了偶然與虛幻,回不到過去看不見未來,剛剛看破滾滾紅塵,卻也難逃歲月的流沙,想要生命不朽,只有釋放自己靈魂的真善美,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超然於世俗,點亮自己的人生。這並非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的全部意義,但卻是我感同身受的哲學內涵。

窗外,疾行的車流從一個未知,駛向另一個未知……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3

人們時常感歎生命的沉重,總有一種不堪重負的感覺,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相信生命可以永恆輪迴嗎?人們總是認為今日的選擇或者是現在所做的事會對以後抑或是將來甚至來世都會有着深刻的影響和必然的聯繫,所以,當我們面對眼前的事情並且作出選擇的時候,才會患得患失,憂慮重重,使每一次的選擇變得沉重,以至於使生命也變得沉重。那麼,事實上又真的是這個緣故嗎?其實世間並不存在永恆輪迴,生命只有一次,並且從一開始,它就頭也不回地向着終點奔去。只有一次等於一次也沒有,只活一次等於一次也沒活。

人的一生是一張永遠不能成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場永遠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屬於我們只有一次,到頭來,我們自己是無法通過比較來檢驗出究竟哪種生活方式更正確。於是我們沒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選擇都看得那樣的重要,那樣的沉重,我們儘可以做一個凡夫俗子,隨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輕鬆,然而,真的能夠這樣嗎?也許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還是會有一些人難以承受這種生命之輕,有甚於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醫生托馬斯和他的情人薩賓娜,在他們身上,靈魂與肉體是相分離的,肉體能盡享的輕卻使靈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賞讀這一段時心情很壓抑,米蘭·昆德拉的文風類似於張愛玲,筆鋒直指人類最原始的慾望,直接、犀利。可人們卻不得不承認這些慾望的真實和無德。我想,米蘭要説的是:無德為輕,輕讓人們無法負載在生命的軌道上。特雷莎的媽媽——薩比娜年輕時很漂亮,有九個追求者。第一個最英俊,第二個最機智,第三個最富有,第四個最健康,第五個最高貴,第六個最會背詩,第七個曾周遊世界,第八個會拉小提琴,第九個最有男子氣概。特雷莎的媽媽最終嫁給了第九個,不是因為她愛他,而是因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愛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個都比第九個好。她在想她還沒有追求過別人,於是,她離開了最有男子氣概的男人,繼而去追求一個沒有男子氣概,犯過幾次罪,離過兩次婚的男人。她嫁給了他,從此,她開始淪落,漸漸失去美貌,變成潑婦。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米蘭把九種特質分配到九個人身上,特雷莎的媽媽卻只能從中選擇一個。她誰都想要,因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麼。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國,逃避革命,是個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貪婪讓她來到一個一無所有的人身邊。她開始失去原本擁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質,失去靈魂。當特雷莎把門鎖上,要求獲得自己最基本的權利的時候,作為媽媽的她暴跳如雷,這才意識到一切正在離她而去。她在用最後所擁有的母親的身份,幾乎是要挾着女兒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勞,因為她從來都沒有承擔過生命中的責任,無論是對社會、對家庭、還是對親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輕輕地一閉眼,不會有任何重量,她丟掉了靈魂。只有特蕾莎,雖然她沒怎麼逃避,但她最終也只能在“卡列寧”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報的忠誠。那麼這些逃避者的最終結果又將如何呢?當他們步入中年,一無所獲,認識到這種逃避的生命之輕是最難承受的時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終是永劫無歸的,不可以重新來過。因此,對一個有思想,有頭腦的人來説,逃避人生,逃避責任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對於曾經的生命之輕,都將會是難以承受,也無法承受的。另一方面,米蘭所要傳達的愛情觀又是什麼?“愛情”總是玄而又玄。曾經以為,愛情是純感性的東西,如果我們用太多的理性思維去思考它,那麼愛情將不再純正。然而現在這種觀點幾乎完全被顛覆。愛情需要條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們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麼,以此找個可以滿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後包容他的缺點,履行自己對對方的責任,這才是愛情。米蘭説,“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實存在。”大概伴隨責任走過的愛情才是真實存在的愛情。寫到這裏,才恍然發現,執着地追尋一個自己想象的人是多麼地愚蠢,愛情亦或是在特別的時段遇到特別的人。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許多難以抉擇的問題,選擇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選擇打抱不平還是熟視無睹?在這種情況下,這本書的確幫了我們不少忙,遠離輕鬆選擇刻苦,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給自己力量,就像托馬斯念着這句話離開醫院去波西米亞找特雷莎並與之共度一生一樣。

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人永遠不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世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一種選擇是正確的,因為任何比較都不存在。”這是托馬斯最初對是否開始這段愛情的掙扎。其實,我本人是不太贊同這句話的。誠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選擇卻太多太多,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在過去失敗的決定中,吸取經驗從而對下一次抉擇展現出十足的信心,而對與錯完全取決於我們自身以及身邊的人是否快樂。

小説主人公雙雙意外身亡的悲劇,不僅是他們所屬的那個時代的悲劇,同時也是我們許多現代人的悲劇。或許,作者正是在托馬斯一類人的身上,寄託了自己對人生無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當看到小説結尾,我已經不能輕鬆地微笑,一縷深切的悲涼從遙遠的天際襲來。

正如米蘭所感慨的那樣,生命的初次排練便已經是生命本身,生命永遠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生命之畫是如此的潦草,還未來得及修正,也根本沒有機會修正,就畫完了匆匆的一筆。也許生命一切的結果,無論暗淡還是輝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讚歎,一切的抉擇也沒有所謂正確、錯誤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軌跡。因為對於所選擇的道路,我們根本沒有機會比較其優劣!而使我們必須這樣走的理由,便是無數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註定的“非如此不可”。這“非如此不可”是加載在我們身上的一道命運的符咒,或許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內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這“生命之輕”,都好像是又認識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閲讀都會有新的領悟。當我們漸漸長大,經歷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歡離合之後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將是雲淡風輕,塵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4

一開始就被圖書的書名給喜吸引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很自然變想起了以前課文中的“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我沒有鴻鵠之志,也不喜歡轟轟烈烈。我向往平淡、靜謐。所以一看到書名,靜靜的、淡淡的,很好奇是什麼樣的內容會成為昆德拉的代表作呢?好吧!我沒有看懂,不知道這書到底是要講什麼?

文中有一句話我很喜歡且印象很深刻,“特蕾莎是被人放在籃子裏順水漂流送他身邊的”,到底是托馬斯救了特蕾莎還是特蕾莎挽救了托馬斯。

《輕》中還談到了對愛情、人的心理、政治,腦子不夠用。無法理解,看不懂。但是這個書呢,就會讓你繼續看下去,直到看完還要繼續看一遍的魔力。還有一段文字有點印象,記得不清。所以從網上摘錄了下來,分享一下。

這完全是一種無我的愛:特麗莎不想從卡列寧(他和托馬斯的狗)那裏獲取什麼,從未要求他給予愛的回報。她從未問過自己那種經常折磨人類情侶的問題:他愛我麼?他是不是更愛別人?他比我愛他愛得多麼?也許我媽所有的這些關於愛情的問題,這些度量,測定,試探,以及對愛情的挽救,都有一個附加的效果,就是把愛情削弱。也許我們不能愛的原因,就是我們急切的希望被人愛,就是説,我們總是要求從對象哪裏得到什麼東西(愛),以此代替了我們對他的無所限制和無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

一個問題就像一把刀,會劃破舞台上的景幕,讓我們看到藏在後面的東西。事實上,這就是薩賓娜向特麗莎解釋的自己畫作的準確意義:表面上是明白無誤的謊言,底下卻透出神祕莫測的真理。

……

書沒腫麼看懂,有時間繼續看一下!而且裏面的很多文字很現實,很唯美。有想要看一下的可以找我哦!到底選擇是什麼呢?是輕還是重?慢慢琢磨吧!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5

早就聽説有一本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小説,一直想看看,幾年以前在書店裏沒有找到,時間久了,也就忘了。最近一個偶然的機會,到書店裏看到了這部小説,也由此對本書的作者——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有了一些認識和了解。但當我看完之後,對這部小説的名字並沒有真正的理解,不知道它為什麼要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呢?再次看完之後,有了一點感覺,但也還是很模糊,覺得此書真的不好弄懂,深奧的如同一本哲學。也許是我才疏學淺、太笨的緣故吧,總之,難以看得透徹。所以,我的讀後感也不一定説的正確,希望能得到了解這本書的朋友給予提示和諒解。

首先我覺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輕”字,在這本書裏其實份量是最重的,是反其意而用之。如果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所強調的是“不能承受”,那麼可不可以這樣理解,那就是反過來説,能承受的只有“生命之重”了。如果能拋去本書中那些令我反感的晦澀情節和細節描寫,我不得不承認,它不愧為一本非常好的充滿哲理性的小説。那麼又怎樣來看待人生中的輕與重呢?我的理解是:輕是逃避,而重是責任,是為自己,也為他人負責的一種崇高境界。而書中的幾個主人公,都是不想對別人負責,甚至也不想對自己負責的生命之輕者,比如説托馬斯的逃避家庭,逃避親情,甚至不想認自己從未盡過義務的兒子。在他的整個生命過程中,他總是在不斷的更新着情人,只和她們保持着短暫的友誼。但就是這麼一個放蕩之人卻又有着維護自己尊嚴的個性,他認可丟掉醫生這個令人羨慕的職業,也絕不在能換回工作的一張協議書上簽名,從這點可以看出,他又是個矛盾的綜合體,有着分裂的人格。

而薩比娜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國,逃避革命,是個典型的背叛者。只有特蕾莎,雖然她沒怎麼逃避,但她也只能在“卡列寧”一條狗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報的忠誠。那麼這些逃避者的最終結果又是如何呢?當他們步入了中年,一無所獲,認識到了這種逃避的生命之輕是最難令人承受之時,一切都已經為時已晚了。因為生命是永劫無歸的,不可以從新來過。所以,對一個有思想,有頭腦的人來説,逃避人生,逃避責任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對曾經的生命之輕,都會是難以承受,也無法承受的。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6

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怎麼説,以前一直以為只有重量才能將一個人壓垮,從沒有想過輕飄飄的物體也能將你打入萬丈深淵。尼采和哲學家所糾纏的神祕的”永劫迴歸“或許就是在告訴我們,沉重不一定是悲慘,而輕鬆也不會就是輝煌。想想我們經歷過的事情,想想它們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無休止地重演下去,即便那件事是那樣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那種癲狂的幻念將會席捲我們的頭腦,一步步吞噬着我們,而我們卻是如此無能為力、無能反抗。生命無法承受的輕,又是那樣真真實實地呈現在我們眼前,你無法拒絕。

然後,便就開始問自己,”何為輕?何為重?就算知道輕重之分之後,我們又該如何選擇,是輕還是重?“

生活就是一出舞台劇。在這齣劇中,我們會看到許多形形色色的角色。或者你會遇到特麗莎,或者你會遇到托馬斯,又或者你遇到的是薩比娜。然後,我們就會發現特麗莎跟薩比娜就是兩個不同的對立面。愛情是自私的,所以她讓特麗莎成為了一個生命之重的人物。對愛情的專注和責任、對丈夫的寬容和忍受、對事業的認真和執着、對善惡的愛憎和明斷……在重壓之下艱難地活着,活得實在。以至於在這個沒有美和真愛的世界,最後只能在一條狗的身上找到人間的牧歌、找到真愛。而薩比娜就是生命之輕的典型。就像文中薩比娜自己所説哦的那樣,”美就是被背棄的世界。“她放縱自己與托馬斯的放縱,隨心所願地生活着,就算生活對此充滿了不屑,依舊我行我素。而對於托馬斯而言,一切就又不知該從何説起了。托馬斯與特麗莎的相遇就像是一出精彩的劇集。一切都是那麼巧合,卻又巧合得讓你堅信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情。然後兩個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就這樣彼此相互牽制着,直至終老。就算生活中,兩個人無數次的刺激着對方,卻又還是那樣不肯離去。而一直輕浮的托馬斯在俄狄浦事件中展示了他生命之重的一方面。給人以一種社會正義感的強烈衝擊。然後我就開始慢慢明白生命不會在”輕“任意喧囂。

每個人都在追求幸福,只是每個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不同。寂地説:”踮起腳尖,是否我們就離幸福近了一點。“剛開始看到這句話,充滿了憧憬,想象着頭頂上方的那片天空,是否真的就有天堂存在,而天堂又是怎樣的一種美好,如果那幸福的地方是如此的真實,那麼,踮起腳尖吧,追尋我的幸福。就像傑斐遜在《獨立宣言》裏告訴我們的,每一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雖然很多人都理解成每個人都有幸福的權利,但幸福這種東西本身就是一種虛妄,只存在於追求的過程中,而在所謂的終點我們是看不到它的。

負擔越沉,我們的生活就越貼近大地,越趨近真切和實在。相反,完全沒有負擔,人就會變得比大氣還輕,會高高地飛起,離開大地,就像離開了真實的生活,走向另一種虛無。一切就開始變得似真非真,似假非假。生活就是一張沒有什麼目的的草圖,即使給予我們機會回到過去重新選擇,讓我們得到更好的結果。可在這一過程中,難道就不會有什麼變質了麼?每一種經歷都有別樣的痛苦別樣的好,都是一種享受。

我們都在不停的選擇中成長,在這個社會裏,我們總該保留着自己的一份正義感,讓自己的生命有了重量,讓自己的生活更加貼近大地,天空總是那麼遙不可及,就讓自己更加趨於真實的存在。

當然,我也不能説作者就是在抨擊人類的生命之輕,每個人對作品的觀察角度不同,對作品的思考也就不同。見仁見智,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想法。而或許,每個人都會要一個共同點,都會有一件事要共同的做,那就是熱愛生命所賦予我們的形式,然後永不後悔地堅定地走下去,直到遇見自己的幸福。

《生命生命》讀後感 篇17

我們的生命草圖不是任何東西的草稿,它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我們在直線運行的時間之虛無中飛行。人類不是地球的擁有者而是管理者。人類真正的善心,只對那些不具備任何力量的人才能純粹體現出來。人類真正的道德測試,是看他與受其支配的東西如動物之間的關係如何。

一個簡單的比喻,便可以從中產生愛情。詩化記憶:它記錄的,是令我們陶醉,令我們感動的,賦予我們的生活以美麗的一切。愛開始於一個女人以某句話印在我們詩化記憶中的那一刻。

靈與肉:肉體是囚籠,是一個傳達身體機能的儀表盤,身體臉部的線條,是自我靈魂的呈現。靈魂在看,在聽,在害怕,在思索,在驚奇,靈魂在肉體消失以後還殘存,寄宿或附依在身邊的人旁邊。在特蕾莎身上有擺脱不掉的的母親靈魂,她可以很固執的調動自己的意志力,虛化母親靈魂的影子,但不久反覆而來。

“我”的獨特性隱藏在人類無法想象的那一部分。我們可以想象,僅僅是眾人身上一致,相同之處。個別的“我”是無法猜處,估不了。因此,需要通過他人身上去揭示它,發掘它,征服它。

男人在所有女人身上尋找他們自己的夢,他們對於女性有主觀意念。他們在女人身上尋找的是他們自己,是他們的理想。但,總是不斷失望,正如我們所知,理想從來都不可能找到。失望把他們從一個女人推向另一個女人,賦予他們善變的一種感傷藉口。

另一類男人則被慾念所驅使,想佔有無盡的多樣性。因為“我”不是公開就能瞭解,而需要去征服。被征服的對象價值與征服他們的時間成正比。他們沒有在女性身上寄託主觀理想,對所有人感興趣,從不失望,又很快厭倦約定成俗的美,因此,從不停止獵奇。

同一事物每次激發的含義都不同,每一次含義迴響着之前曾有的所有含義。每一次新的經歷都會與之應和得更為和諧,豐富。薩比娜和弗蘭茨之前的狹徑是各自生命的樂章。假若人還年輕,生命的樂章剛剛開始,他們可以一同創作旋律,交換動機。但當各自的生命樂章已經差不多完成,那麼,在每個人的樂曲中,每個詞,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同。

輕與重:忠誠是第一美德,它使得我們的生命完整統一。若沒有忠誠,人生就會分散成千萬個轉瞬即逝的印記。背叛是擺脱原味,投向未知。當第一次背叛就已是不可挽回,它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連鎖反應,一次次地使我們離最初的背叛越來越遠。曾經有人説過,如果你想從一個人身上聽到真話,那麼你先説真話。如此亦是。

薩比娜對背叛的激動不已,背叛鋪開了她一條嶄新的道路,一次叛逆的冒險。每一次她都滿心歡喜,可一旦旅程結束,又會怎樣?你可以背叛親人,配偶,愛情和祖國,然而當親人,丈夫,愛情和祖國一樣也不剩,還有什麼好被判的?一切虛空了,而虛空就是一切背叛的終極?壓倒她的悲劇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人一旦迷醉於自身的軟弱,便會一味軟弱下去,會在眾人的目光下倒在街頭,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他們希望他人也像自己一樣懦弱,這樣他們曾經有過的行為便再也普通不過,也藉此挽回名譽,給軟弱披了層媚俗的外衣。而反之的人,對懦弱者心存一份喜歡,要是沒有這些懦弱者,他們的勇敢將會立即變成一種徒勞之舉,誰也不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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