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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通用29篇)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通用29篇)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

這幾天我看了一本新的課外書,《雪人》,是一本湯素蘭着的童話書,這本書裏講的是一個一個的童話故事,每一個故事都帶給我道理,我十分的喜歡,而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是《小兔子和它的朋友們》。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通用29篇)

《小兔子和它的朋友們》講的是:藍天下有一個小山坡,山坡上長滿了蒲公英和一棵高大的銀杏樹,樹的旁邊有一個小木屋,而小木屋裏住着一隻可愛的小兔子。

有一天,它在在山坡下發現了一個鳥蛋,它就看着這顆蛋等等它的主人,可是,天黑了,它的主人沒有來,於是,它就把它帶回了自己的家,放在了窗台上,一早,它便飛了出來,小兔很高興,翠鳥每天會飛到很遠很遠的地方,晚上回來再告訴小兔,可是,有一天,翠鳥説白色怪物要來了,大雁都紛紛飛走了,蒲公英也隨風而去,只剩下了小兔,翠鳥和銀杏樹,銀杏樹的根太深走不了,小兔跑得太慢又不會飛,翠鳥可以走,可是它卻沒有走,而是留下來和小兔在一起。一夜過去了,小兔出了門,(⊙o⊙ )哇!原來是下雪了!!它們説,原來白色怪物一點也不可怕,反而十分的美麗!

看完了這個故事,它讓我認識了一個重情義的小鳥,是小兔子讓翠鳥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來,小翠鳥十分的感激小兔,雖然這個白色怪物其實並不可怕,可是,在它們不知道的時候就會覺得很可怕,但是翠鳥卻沒有離開小兔,可見他是一隻知恩圖報且善良的小翠鳥,在危險和友誼之間,它選擇了友誼,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渡過難關,它們真是勇敢。

這本書中還有許許多多給我啟發,給我開心,給我感動的故事,我喜歡《雪人》這本書!!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

今天,我讀了《金波童話》裏的一個小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人”。

故事的內容説的是:每年冬天,下雪的時候,我都要堆一個白白胖胖的雪人。可是,當春天來臨的時候,那個白白胖胖的雪人就融化了。我很捨不得雪人融化,可是春天還是來了。雪人變成了一攤融化的雪水。我的腦海裏浮現了一個問題:能堆一個不融化的雪人嗎?這成了我趕不走、丟不開的念頭。一個痴想!

我只能等待冬天的到來,可是這一年,我覺得春天過得很慢,夏天太長了,秋天遲遲不走。我多盼望一個紛紛揚揚飄着大雪的冬天啊!於是,在企盼冬天的日子裏,我做了一個夢!夢裏下了一場大雪。然而我夢見的是一個陽光燦爛、鮮花盛開的季節,同時,也是一個飄着大雪的日子。奇怪的是,這些雪花自動聚攏起來,堆積成了無數個雪人。一羣白白胖胖的雪人現在桃紅柳綠之中。我在驚喜中醒來,原來自己做了一個夢啊!就在這時,窗外颳起了風,飄起了大雪,冬天真的和大雪一起來了。夢想成真!

通過讀了這篇文章,我覺得雪人雖然只能在冬天存在,可是隻要心中有夢,雪人永遠不會融化、永遠存在!就像我們小學生,從小就要樹立一個正確的目標,然後向着目標努力,好好學習,努力實現夢想!只要我們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的去奮鬥,夢想一定能成真!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3

這個雪人,有一個願望,而這個願望將讓它走向死亡,那就是到地下室的火爐旁偎一偎,看看火爐裏的火有多麼奇妙。

這個願望並沒有實現,雪人沒有腿,只能靜靜的望着火爐。想象着那團火到底有多麼奇妙。春天來了,天氣漸漸變暖,雪人還是呆呆的望着那團火焰,他的身體漸漸縮小,最終變成了一灘水。

我想,一個願望,可能會影響一個人的一生。這個故事中,雪人的願望卻帶着它走向了死亡,因為這個願望儘管很有誘-惑力,但卻是危險的',對雪人來説,是致命的!

我們在生活中,會遇到很多危險的誘-惑,這些誘-惑對我們的成長是有害的。我們要學會放棄一些有吸引力但是有害的願望。比如,學校門口的小攤上有很多美味的小吃,這些東西儘管好吃,卻都是三無產品,對我們的身體有極大的危害。在這個時候,我們就要選擇放棄。才能擁有健康。

我們班裏有很多愛打電腦遊戲的同學,一打起遊戲來就忘了學習,忘了休息。這對他們的學習和身體都有着極大的危害。還有一些同學,看起電視來沒完沒了,使眼睛疲勞過度,早早就戴上了眼鏡。

誘-惑無處不在,同學們,我們要有毅力,和不良誘-惑鬥爭到底。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4

每個人由於天生基因、後天經歷的不同,其眼裏的世界都不盡相同。當一個人把自己眼裏的世界,用無論音樂、繪畫或者文學等任何形式表現出來時,其他人哪怕再客觀,對作者瞭解再深入,也會根據認知力的侷限的或受已有的觀點和喜好的影響,對其產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讀。即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除了閲讀《百年孤獨》和準備寫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對這本書的介紹外,沒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沒有對作者生活的那個國家的歷史、文化、習俗有任何的瞭解。並且,我有我的個性和經歷,我具有搞技術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維方式。因此,註定我的這篇文章,不乏個人的主觀感受和看法。

這本書我連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馬行空怪誕離奇又順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當時我的感覺是,這本書內涵太豐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領略其中一二。我在頂禮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這本書,對其中重複使用的N個阿爾卡蒂奧和奧雷里亞諾人名,以及錯綜離奇的人物關係也無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墮入一見鍾情的情人的情網,被其富有獨特氣質和魅力的外表,藴含太多灼見的思想吸引,難以掩飾傾慕之情,急於瞭解關於他更多的東西。同時,受書中人物無望的孤獨氣質影響,我的心彷彿也逐漸冷卻凍結。

第二遍,由於是緊接着看的,我依然處於熱戀狀態,在我親自賦予情人的閃耀光環中,在其幻景環生、深邃寬廣的懷抱中,我又一次忘情暢遊,洞察人間細微、領略世間萬象。而心中那份孤獨,更加冰冷堅硬 。

第三遍,還是緊接着看的,但由於見慣和了解的深入,情人頭頂的光環已不那麼耀眼奪目,熱切的心情也逐漸恢復冷靜,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節奏瀝清人物的名字和關係,才可以用心領悟作者每一個表象後隱喻的事實。此時,心中凍結成塊的孤獨,已到了我不願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認,《百年孤獨》非同尋常的表現藝術,就像梵高壓抑迷亂的畫作,巴赫深沉悲壯的樂曲那樣,具有攝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撥通讀者大腦中前所未有的神經元連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罷不能地隨着作者的牽引穿越百年滄桑,閲盡馬孔多那個特定時空裏,個人情慾的巔峯和心靈的谷底,家族註定的興旺和無望的衰落,社會暫時的繁榮和實質的倒退,最終看透世相,淪陷於孤獨。對於我來説,這種孤獨讓我覺得自己的內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頭、一塊冷漠的冰塊或一坨堅硬的鋼鐵,可以刀槍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卻具有滲透化解以柔克剛的能力,以及由此帶來的幸福感和優越感。這不是我喜歡的狀態。歲月的磨礪雖然也給了我的小心臟一個堅硬的外殼,但只是為了呵護內裏的柔軟、温暖。

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比馬爾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這些智慧和想法表達出來,讓人們喜歡看,能打動人、震撼人,甚至對讀者產生更久遠實質的影響,需要的是表達的藝術,而馬爾克斯恰恰掌握了這門藝術。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5

《金粉世家》是張恨水先生的代表作,我入手的版本分為上中下三卷,總共1129字。這大概是至今為止我讀過的最長的一部小説了,為自己的閲讀量汗顏的同時也很高興自己能夠堅持把這部小説從頭到尾讀完,因為這對於我來説已經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了。

《金粉》是一部章回體小説,凡一百一十二回,講述了一個豪門家族金宅的興衰史,也可以説是民國時期的百科全書吧,它從“陌上閒遊墜鞭驚素女”講述金家七少爺和書香寒門女子冷清秋的相遇開始,慢慢勾勒出一個家族的倩影,描繪這個以總理為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涼,事態糾紛......最後以“金粉各飄零情場永別”作結,表示一切繁華喧鬧終歸於無,樹倒猢猻散的淒涼之感甚囂塵上。

人物是一部小説的靈魂,因此我想先來淺談一下自己對於這部小説中人物的分析。

在談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談談金銓金總理。金總理作為金家的最高權威人物,可謂是對整個家庭有着至高無上的掌控權和發言權,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卻並沒有看到他過多地發揮自己的權力。首先,由於他大多數時候忙於政務不在家,因此疏於對兒女的管教,導致了金家四少爺的不學無術、驕奢淫逸;其次,他沒有過多幹涉兒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鳳舉和晚香的關係中,更不論家中丫鬟小憐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後是他自己實際上是一個思想較為開放的大家長,這一點看來和同樣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爺不太一樣。他雖然好色卻不冷酷殘暴,雖然開明卻對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説從整體上支撐起了金家上下的運轉。在他中風死去之後,整個家族就像進入了雪藏,諸事不順,人財兩空,金粉終也各飄零。因此在我看來,金銓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箇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華,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爺。他揮金如土還不思悔改這一點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過萬惡的金錢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騙到了手,先是買下了落花衚衕的一處房子成為了冷清秋的鄰居,然後通過珍珠項鍊和衣服鞋子的輪番轟炸,最後假裝自己滿腹經綸順利虜獲了清秋。但是男人總是婚前一個樣婚後一個樣,更何況是金燕西這種胸無點墨,混跡舞場的富二代兼官二代,畢竟他“除了讀書之外,沒有一件事是不順心的”。如果説他起初喜歡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話,那麼他後來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後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與白蓮花白玉花糾纏不清的同時還與白秀珠舊情復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後他竟然絲毫不關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帶着他出洋去德國。最後收到清秋的來信時也並無半點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這令我不禁唏噓:渣男藉口多。

冷清秋算是這部小説中的悲劇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書達理,卻由於沒能抵得住虛榮的誘惑,懷孕之後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門深似海啊,在人情複雜的大家族裏沒有一個可以傾訴衷腸的知己,必須得步步小心,事事謹慎,唯一親近的燕西卻只會給她帶來無盡的傷害。如果説她在之前還對他抱有希望的話,德國一事徹底傷透了她的心,那時候的她已經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閣樓,吃齋唸經,與世隔絕。小説中我最喜歡她最後寫給金家的信,既決絕又不失文雅,既憤懣又不失禮節,真情款款,沉靜淡漠,顯足了她與這個充滿金錢臭味的家族的與眾不同的清逸高潔。

而他們倆的愛情在我看來不僅僅是清秋心中一直唸叨的“齊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層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謂裏裏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爺每一個都是有着不良習氣的公子哥,老大鳳舉在外花天酒地、賭博嫖娼,老二是個妻管嚴爛泥扶不上牆,只會跟着大哥混跡於各種宴席,老三色慾薰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豔照還與各種交際花迷亂酒桌舞場,於是有了這幾位哥哥的“榜樣”作用,自然也不會“遜色”;小説讀到後來才發現,金家的賬房存在嚴重的腐敗問題,賈柴兩位賬房先生做假賬侵吞了鉅額財產,然而這些假賬居然從來沒有被金家人發現過,雖説大門大户裏存在這樣的一些小恩小惠實屬正常,但是“點滴匯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轉衰正是從這一點一滴開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銓死後不久悄悄逃跑,這就不知道以前從金銓手中騙了多少錢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為本位來敍述,通過對金家由盛轉衰直到金粉各飄零的描寫,不僅是對金家敗落的惋惜,還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響了一曲家族制度的輓歌。從一定程度上來説,這部作品與《紅樓夢》有着很多相似之處,都是講述一個豪門大家族由興盛到逐漸衰敗的故事,小説裏的金燕西也活脱脱是一個民國賈寶玉,而冷清秋嬌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極了林黛玉,金家那羣紈絝子弟更是與《紅樓夢》中賈璉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貨色。《金粉世家》有對《紅樓夢》的繼承,當然也有發展,這種發展在於它把時代特徵完美地融入了小説中。比如民國時候人們的思想更加開放,主張婚姻自由,在小説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憐的婚姻,吳藹芳和衞先生的婚姻以及梅麗和謝玉樹的將來時的婚姻無一不是自由的;這種開放的時代特徵促使張恨水先生擺脱了《紅樓夢》中男女主沒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劇的束縛,大膽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創造了男女主順利地走到一起之後發生的悲劇。正是最大的悲劇不是我和你沒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發現我們並不是對方想象中的那個人。從這個角度上來説,我認為張恨水先生的這個突破是很有進步意義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現今很多偶像劇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後排除千難萬險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結局了,並沒有對其婚後生活的進一步描述,顯然跟通俗小説大家比起來還是相形見絀的。

最後,我想談談這部小説裏的一個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從表面上看,小説裏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時常唸經,最終還住到了西山靜心修行,當然還有冷清秋也向往這種沉靜淡雅的佛教修身行為,我認為這是這個喧囂浮躁家族裏的另一個極端和反襯;從深層來看,金家的由興到衰,昔日光鮮亮麗的豪門貴族如今一切終歸於虛無,這實際是一種中國式悲劇:時間的長河能讓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毀滅原因是男人的好色與紈絝,更是整個家族毫無節制地揮霍與墮落......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6

孤獨的結尾正如孤獨的開始一般巧妙,從近親結婚生出豬尾巴的恐懼開始,從盡情歡愉的不倫之戀生出的豬尾巴結束,尾巴頭尾巴尾連成了一個孤獨的世紀。從何塞.爾卡蒂奧.恩迪亞紮根馬孔多的孤獨,到奧雷里亞諾不勝神話的孤獨小金魚,到阿瑪蘭壇守望着自己處女之身的孤獨縫紉機,繼而烏爾蘇拉持家有道百年飄搖的孤獨,還有老僕人一言不發地收拾到一言不發離開的孤獨,還有梅爾基亞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寫下的還未被揭示的預言的孤獨,還有那些各個角落歡愉或沮喪的孤獨身影。孤獨千奇百怪,理由萬千不同,沒有誰的孤獨誰更優誰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無奈和本質孤獨本性的膨脹發展。

感覺讀完腦中倍感混亂,理不清任何一條線索可以充當這本書的主線。剛以為這是主要人物的時候他就不合時宜地死了,剛以為這是無關緊要的馬上就要消失的任務卻又苟活了百年看盡了無奈享透的孤獨,剛以為讀懂了這部分的孤獨卻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獨人物帶着更巧妙的孤獨故事竄出。最後,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獨也帶着詼諧帶着奇妙帶着荒誕帶着沉重的孤獨感走向了颶風的終結。

孤獨是最難以詮釋的感受,也是最籠統、最複雜的體驗。唯一與之近似的或許是愛情,而排除荷爾蒙因素和基因攜帶的本能,愛情也註定是由孤獨所催生。

孤獨教會人們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們閲讀、思考、齟齬獨行,教會人們適應時間的漫長和短暫,把握着每個人的命運走向。但或許更多的,孤獨會為我們帶來一種不易察覺的、微妙的快感,正是這種快感使孤獨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長的歲月裏,孤獨是每個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種想要擺脱卻無法擺脱的愉悦。孤獨會讓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對世界與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傷口感受冷風的流向,孤獨的痛苦能讓人在虛幻的一生中感受鋒鋭如刀的真切。當這種敏感成為習慣,孤獨也將不再是痛苦的來源,它是人存在的證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實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來,人最大的快感不來源於感官,甚至也不來源於精神,它源於“活着”,純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獨的真身。

《百年孤獨》中的“孤獨”能夠如此透徹心扉,是因為它未曾在“孤獨”的表象上傾注一字,而只是將沉悶的“活着”娓娓道來。

在這個比《紅樓夢》還要繁複、難記的家族體系中,“活着”是所有情節發生的唯一起源。為了尋找活着的可能,為了尋找活着的方式,為了尋找活着的意義……為了活着,一個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無限的疲憊與孤獨之中,在茫茫歲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運的規劃忙碌。

有趣的是,這並不是一個悲劇。

書的內容如果除去荒誕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裏不斷飄蕩又不斷思考的魂魄,除去埋於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幣,除去放蕩不羈的亂倫戀和縱情聲色的放縱外,實際上就只是一個家族從開始、到壯大、到完結的故事。如此看,很簡單卻也很無趣的。裏頭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獨形式,還有沒有傷感的離亡和沒有快樂的出生,當然還有放縱卻不覺有違道德的情愛縱慾。

如果還有,就是馬孔多變化的歷史。從二十一對夫妻披荊斬棘穿越大沼澤之地,試圖發現東之大海,卻最後絕望地放棄夢想駐紮在這片離大海只剩兩天路程的不可思議有着西班牙大航艦的着魔叢林之地。然後紮根,繁榮,跟帶來飛毯、魔冰、巨人、鍊金術的吉普賽人交流,卻不知道走兩天路去發現一個什麼都有的城鎮。當然,最美好的階段就是完全斷絕聯繫的、唯有和吉普賽人交換驚喜的美好村落。可是,烏爾蘇拉發現了路帶來了商隊後,也帶來了自由黨和保守黨的戰爭,帶了鐵路,帶來的家族的繁榮,也帶來的壟斷,帶來了死亡和壓迫,帶來過期待,帶來過時髦和迷醉,卻不論帶來什麼都擋不住孤獨的滋生和擴散,一如在那個最初的夜晚麗貝卡帶來的失眠症一樣,讓每一個家族的人都沒有好受過。

噢,除了那個小仙女一樣的智慧的蕾梅黛絲,會一絲不掛的出現在受驚且痴淪的異鄉人面前,會不守繁文縟節地自由自在,會預言偷看洗澡的人隨後的死亡,更神奇的是,會帶着一牀天鵝絨的真絲白被如天使一樣地飛走在人們的希望和永遠的記憶裏。唯一一個不守孤單感傳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遠帶着最亙古的美麗和最高遠的智慧離開了這個一開始就不屬於她的百年孤獨之地愛。

説完了她,説完了這份無法描繪的美麗,這個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説不盡的孤獨。我也在不經意、不情願之間比對了他們的孤獨,也認識了自己的孤獨並非無由的作態,也並不無奈的悲哀,始終相形見絀,相形有愧,相比難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亞家族的每一個成員,甚至馬爾克斯本人,都在這個過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獨的快感。在二十多萬字中,出現最少的,是眼淚;出現最多的,是希望與歡樂。在孤獨中,每一個小説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們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卻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難以企及的程度——看透這個世界,並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們不滿足於肉體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獨立的快感,追逐一種自身與世界的微妙平衡。對於他們中的每個人而言,世界或許簡單之至,或許複雜至極,卻都無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這是一羣自我存在的生命體,因為存在,所以孤獨。

他們遠離了故鄉,遠離了熟悉的一切,遠離了屬於那個時空的一切常規,選擇了一條痛苦卻又妙不可言的、只屬於自我的生存之路。他們彼此之間不曾有絲毫的理解,更不為外人所明白,卻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個家族成員都因“活着”的選擇而陷入深深的孤獨,卻沒有一個人因為孤獨而痛苦。在孤獨中,這些平凡人獲得了一種意識的覺醒,一種冥冥之中出現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們每一個人,走進了這個虛構卻又無比真實的世界。血緣的紐帶並不是維繫家族的脈絡,“孤獨”才是這個家族唯一的標識。這也許就是《百年孤獨》中那些魔幻情節發生的確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獨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們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選擇了常人無法理解的行為,選擇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獨,用孤獨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種生命中唯一真實的體驗。那種莫可名狀的慾望使這些由文字構成的形象在虛幻的情節中真實無比,而馬爾克斯之所以會在上校死後伏案哭泣,是因為他才是這孤獨家族中僅存的一員。

一個人最純粹、最強烈的情緒和感受,只會出現在兩個時間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後者為跋,中間的所謂人生經歷,是漫長的驗證與積澱,精彩,卻不免主觀和失實。所以,在老年到來之前,童年的體驗將是每個人僅有的“真實”,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靈魂素材。所以,我們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雙手建築的鋼筋混凝土結構,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隨意搭起的幾塊飄搖的積木。在那些積木中,我確信有一塊是“孤獨”,每個人都有。所以,如果讓我推薦一部名著給一個剛剛有自我意識的孩子時,我會推薦這本《百年孤獨》。讓一個人學會什麼都不會有讓他學會孤獨來得實在和重要,在孤獨中獲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備能力,在孤獨中成長是每個人的必經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時水滴就已不復存在——我們就已“死去”。所以,孤獨的一滴水,才是我們“活着”的形態。如歌所唱,“我們生來就是孤獨”“我們是這美麗世界的孤兒”。生來孤獨是註定的,而隨後活着的歲月中,孤獨卻不一定是每個人都能擁有的。孤獨的快感,大多數時候,是一種奢侈的享受。

我想,這是一種悲哀,一種遺憾。不過也好,有了孤獨,似乎才會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終會有的拿一個深深閉門於梅爾基亞德斯房間潛心研讀羊皮卷的孤獨者,不致於迷醉於夜夜笙歌的宴會之間,不致於迷惘於左右矛盾上下猶豫的悖論裏,不致於陷在自己“臆想”的卻也是真實世界而聽不到諷刺的笑聲和側視裏。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7

她有一雙温柔的眼,為人母,慈愛地注視孩子,為人子女,關懷地注視父母;她有一顆細緻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極致細微之處,尋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筆,卻一針見血道破世事百態。

龍應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綠茶,初嘗有其苦澀感,但回味濃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讀她的書是在六年級,覺得內容着實生澀難懂,與我的生活相距甚遠,於是便將它束之高閣,庋藏焉。直到這個寒假重新將它取出,細讀後忽然覺得煙消雲散,眼前豁然開朗,讀至精彩處,還不住頷首以表贊同。所以,人對大義的理解能力與他的年齡、閲歷成正比。

全書裏令人影響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我對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條從寬闊的大道走進岔路。在大道上父母與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選擇最合適自己的那條路。你站立在小路的這一端,看着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那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時間裏,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愛給他們,不要遠遠地望着他們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還有一篇令我感想較深的是《狼來了》。在很多人的傳統觀念裏,狼是一種殘忍而機警的動物,它們總是捕食温順的小綿羊和可愛的小豬;在故事“狼來了”中,狼羣引得全村人手持鍋碗瓢盆扛着鋤頭扁擔欲殺之;更有父母從小告誡孩子“你再不聽話,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實上,狼並非如此可惡。它們團結合作、共同進退、知恩圖報、堅強執着、鍥而不捨、和諧共生……由此可見,人從小被教授的觀念常常會影響一個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況不會輕易改變自己的想法,這也是為什麼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盡子女與父母的牽絆,兄弟的攜手共形,朋友的牽掛,在脆弱的邊緣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説讀一本她的書,就是讀一遍人生。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8

西班牙語為世界奉獻了兩部偉大不朽的鉅著――塞萬提斯的《堂吉柯德》和這部《百年孤獨》,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陰,隔着那曾被哥倫布征服過的茫茫大西洋遙遙對峙。作者虛構了一個叫做馬孔多的小鎮,描繪了在這個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亞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讀者引入到這個不可思議的奇蹟和最純粹的現實交錯的生活之中,不僅僅讓你感受許多血淋淋的現實和荒誕不經的傳説,也讓你體會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驚的情感。正如最初楊修向我推薦這本書所言,書中的每一個人物都是深刻得讓你覺得害怕的,而書是本很具親和力的書。

全書的脈絡十分的清晰。一口氣讀下去,讀到奧雷連諾上校冷靜對準備起義的自由黨人説“你們不是戰士,只是屠夫”,讀到憂鬱的意大利樂手克列斯比在瘋狂的彈了一夜的大提琴後割腕自殺,讀到阿瑪蘭塔變態無恥的苟且活着,只是為了給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敵編織殮衣,讀到第十七個小奧雷連諾躲過數十年的追殺,卻被家人拒之門外,最終逃不掉額頭被釘死的宿命,讀到那裝滿了兩百節車廂的死屍被倒入大海……會悚然驚覺,經過了開頭幾節的艱深滯澀,寫到那裏已經是酣暢淋漓,彷彿馬爾克斯十八年的悄沒聲息的創作磨練將所有的情節渾然一體,所有的情感在這一瞬厚積薄發不可抑制。我感覺自己似乎身處一個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個似乎無所不知的老太婆,説着自己的往事,那麼多驚心動魄的故事在平靜的語調中娓娓道來。你被每一個情節震撼,但是你能隱隱約約的清楚其實所有的事情都已註定,似乎每個人都被一個線牽引着無法偏離軌道。她偶爾會透露一些宿命的跡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來算命的紙牌,奧雷連諾上校對死亡的預感,羊皮紙上的梵語密文;但是,這些宿命的暗示卻被那些自認為清醒的人們當作瘋子的澹語和夢囈,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從中得到的卻是更加無邊無際的絕望和痛苦發現自己的孤獨和苦難是不可避免,

無論你是否努力去抗爭都擺脱不了的絕望和痛苦。讀着讀着,你會被這種悲觀的念頭擊潰,會傻傻的想人生就是這樣,一切的命運都沒法改變,難道這樣就不要活了嗎?人生的好處何在?如何才能擺脱這宿命的孤獨?當我最後讀完這本書,合上之後唯一的念頭就是走出門外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我需要應對陽光來證明自己其實剛才只是做了一場惡夢。雖然走出去之後,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樣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還是下午,但仍然覺得很幸運,真的是一種解脱,從惡夢裏驚醒的感覺,一種逃離死境的慶幸,一種劫後餘生的喜悦。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9

昨天看了《傷逝》,有點悵然。記得大一戀愛時,高中老師説我們是涓生和子君,小資產階級的理想與脆弱,經不起生活的考驗。他説子君養小雞當寵物,後來還是殺掉吃肉。我那時並沒有在意他説的話。

國中時代讀魯迅,有點反感。不過我和鄰座最喜歡《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的一句話:“倘若按住它的脊樑,便會啪的一聲,從後竅噴出一陣煙霧來。”這是斑蝥。那時前面坐了一個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腦袋也大,脊背總是彎着,而且,經常放屁。記得我不時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聽得“噗”,他轉過身來。於是我們給他起名為“斑蝥”,這個綽號用了三年。那時我和一個叫明玉的女生特別好,她長得很漂亮,皮膚很白,但是汗毛比較重,於是我們叫她“monkey”,後來上歷史課,學到蘇聯文學史,她靈機一動給斑蝥起了個俄國名字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氣了,轉過身來惡狠狠地説:“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後來到了高中,我有一陣子特別迷魯迅,覺得他簡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時看他的文章,覺得特別好,尤其是心理描寫,最喜歡他的《狂人日記》。當時覺得那個狂人的心理他怎麼就能描摹得那麼真切呢?難道他親身經歷過?而我,之所以覺得《狂》很好,是因為那時心裏狀態很糟糕,看着魯迅的描寫,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過,我那時仍然覺得他的文字欠佳,沒有許多文學家那樣的靈性和氣勢。後來看了他寫的《明天》,其中阿五幫單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寫,仍是心理的,真是太準確了,魯迅想必很細心敏感的,不然不會如此。

傷逝的結構是很別緻的,沒有一點斧鑿的痕跡,就像一個人在面前細細絮絮地訴説,懺悔,還不時抹眼淚。我才發現魯迅的文字是極好,他本來是學理,學理的人寫文章就是這樣,不瀟灑浪漫,但是嚴謹準確,説他的文鋒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筆也是如手術刀一樣利落精確。你不瞭解這個涓生,但是從他的話語中,可以逐漸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彷彿他倆是你隔壁的鄰居,你見證了他們因為愛情走到一起,聽到他們的小雞和房東太太的雞們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們的“阿隨”棲息和瘦弱地喘氣,後來被主人用黑布一矇頭,推進一個不很深的土炕……這一切都是變化着的,由愛情到後來不愛了。

魯迅説愛情第一要生活,沒有生活愛情也會磨滅。他説的話我信的,於是想自己當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現在,讀到《傷逝》裏“愛情是需要時常更新的”,才發現自己以前認為只要不被破壞,就一直完好。是錯了,不進則退,沒有永恆。

克氏説,人們愛的時候,多是用頭腦而不是心。人的頭腦太發達,進化了心靈的真純,有時人是在用心愛,但也不再是最初的無私。人們付出愛,是為了得到愛情,人們渴望愛情,其實是在渴望被愛。那麼多人感歎找不到真愛,真愛不住在他們心中,因為他們不夠真,也沒有去愛。

想必魯迅是很懂得愛的,才能寫出《傷逝》,逝去,即是漸漸地消失。如影隨形的愛情,慢慢遊走,自私的人不要只會悲傷。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0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裏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裏瓦雷士。在那裏,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着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説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後,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着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裏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裏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裏,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裏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裏,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願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羣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後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麼活着,該怎樣活着。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乾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説,他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説,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1

説來慚愧,這是我第一次讀村上春樹的作品,甚至是第一次讀日本文學作品。其實這本書已經在我的讀書清單裏面不聲不響地躺了很久,可是因為書名看起來沒有那麼有趣且我總把時間花在一些無所謂的事情上,幾乎已被灰塵掩埋掉。直到那次圖書超低折扣促銷,我抱着一定要賺點便宜的心態走進書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本書。好像有一雙手拭去了那些紛擾的浮塵,迅速拿走一本,完成結賬,一氣呵成,內心還沉浸在一種類似失而復得的喜悦之中。

之後的日子,常常花出很大部分午休時間閲讀這本書。教室裏人很少因此很安靜,午後的光線正好,營造出一個十分適合閲讀的舒適壞境,插上耳機聽着喜歡的音樂,慢慢讀上幾頁之後再帶着書中的温柔抱着喜歡的龍貓抱枕睡個午覺,一天中最放鬆最開心的時刻不過如此。每天幾頁,書籤插進的頁數慢慢變大,一本書就這樣漸漸讀完了。

村上春樹的文字很美,但我總能感受到孤獨。主人公渡邊——用他自己的話來説,是一個普通人,孤獨而無奈,不被人理解也不求別人理解。但他同時又是一個獨立的人,在空虛迷茫的社會中始終保持自我,因此即使身邊有許多善良的朋友,也還是常常伴隨着一種孤獨。書中所寫的其他人,都是具有優點和缺陷的。純潔無瑕但自卑封閉的直子、熱情公道但沮喪無力的木月、能力出眾但不負責任的永澤、“不完整”的玲子、優雅親和但為愛情付出一切的初美,但綠子除外。書中的人物我最喜歡的就是綠子。生活給綠子帶來了很多挫折,但綠子從來沒有被這些困難打倒,相反,她在這些坎坷中愈發樂觀堅強,綠子身上永遠存在着的開朗與活力,給這本稍顯陰鬱的書帶來了珍貴的陽光般的生機。

書中的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死並非生的對立面。而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渡邊的許多朋友都因各種各樣的原因自殺而死,他們的生命,永遠地停留在本該好端端活着的青春年紀。“少年時的我們追求激情,成熟後卻迷戀平庸,在我們尋找,傷害,背離之後,還能一如既往地相信愛情,這是一種勇氣。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會再相逢。”現在的我還很年輕,不能完全體會作者書中更加深邃的思想,等以後經歷的事情多了的時候再次回甘,應該會理解地更加深刻。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2

是什麼讓一個苦刑犯成為市長,成為一個百萬富翁,是什麼讓他為了飢餓偷了一塊麪包被判刑,讓人看成是一個德行敗壞的逃犯,又變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誰?他是冉阿讓,是《悲慘世界》的主角!他一生歷盡磨難,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還是堅強的活了下來,對世界還是充滿熱愛。

冉阿讓是一個苦刑犯,牢裏每天遭受鞭打飢餓日子讓他每日痛不欲生,終於在一次難得的機會逃了出去,從此他成了一個逃犯,走到哪人們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棄,沒有人憐憫他,直到有一個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讓偷了這家的銀器,被警察發現詢問老人時,老人不説是他偷的,而是説送給他的,讓他躲過了一劫,並送了麪包丶美酒讓他上路。從此開始冉阿讓被其感動,開始不斷做好事,因為是逃犯他始終感覺有一雙追捕的眼睛在盯着他,於是改名換姓,重新做人,被人愛戴當選成了市長,收養一個孤苦的孩子,不斷幫助他人,逃避追捕,可是好景不長,他的身份還是暴露了,這名警察被他的遭遇和所作所為而打動,犯人就在眼前無法捕拿,自己捨身取義跳河自盡,冉阿讓也因此事大病身亡,結尾沒有痛苦,只有他的孩子與戀人幸福地活了下來。

生命中也許會犯錯,可能一次罪過毀了終生,但只要我們為人善良,救濟他人,雖然我們做不了大捐贈,心懷愛意做點小事也行,冉阿讓故事告訴我們,只要人人心有慈愛,明天就會更好!

是啊,生活也是如此,在我的記憶裏,犯過的錯許許多多,只要認識錯誤改正錯誤,生活依舊是美好的。

生活就是這樣沒有退路,假如有一次我在花店打碎了花瓶,這個花瓶還是別人店裏的,如果我心生罪惡感從此垂頭喪氣不敢承擔責任,也不敢再入此店,那就錯了,如果我打掃花瓶,並且道歉賠償,得到人家原諒從此心裏坦蕩蕩抬頭走路,所以不要有錯就怕,用愛改變它!每一天我們都被愛包圍着,我們也應該用愛待人,用愛去對待世界將心比心,沒什麼困難克服不了!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3

人生,就是一次次相遇,夾雜着一次次傷感的別離。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目送》。它講述了作者龍應台與身邊的人所發生的目送故事,讓我深有感觸。

龍應台的兒子第一天上國小時,獨自一人揹着書包往前走,但他時不時回頭,視線與母親的目光隔空交匯。母親依依不捨地目送自己的兒子一步一步向獨立走去。

讀到這裏,我頓時回憶起了自己第一次上學的情景。我與媽媽互相目送,一剎那,我隱約看見媽媽的眼角出現了一道淚光,自己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淚。我們是多麼捨不得啊!但我知道,這時我們只可以離別,因為我要學會堅強、獨立的生活。最後我們戀戀不捨地離別了。

目送親人的生死離別是多麼的傷感。當龍應台父親的棺材被抬入火葬場時,她深深地凝望着,因為這是今生最後一次目送父親。朦朧中,我腦海裏浮現出一個畫面。那是在20_年奶奶去世的時候,我很捨不得地望着她的棺材被移入爐裏,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淚。這就是我最後一次目送奶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生死離別是多麼痛苦!

看完這本書,我恍然大悟:最應珍惜的人,原來就是自己身邊的人,不管是親人、熟人還是陌生人,都要珍惜每一次相遇或送別。

人生就如一次次的目送,讓人念念不忘。正如龍應台説: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着,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看着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這讓我體會到親情是多麼珍貴,一定要好好地去陪伴、關愛身邊的人。

如果你喜歡身邊的人,那就不要只停留在心上,要大聲地説出來,讓對方知道,讓對方開心,用心為對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4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馬的代表作,該書離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實的情節是其取勝的法寶。在19世紀中葉,《基督山伯爵》是當時排行榜上的“暢銷書”,而大仲馬本人,則是當時法國炙手可熱的“暢銷書作家”。

小説敍述的是一個復仇的故事。十九歲的愛德蒙·唐泰斯,是個活力四射的年輕水手。他有慈愛的父親、甜蜜的愛人,有光輝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樂觀的天性,使得他對周遭的每個人都以禮相待,並且真摯熱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裏,寫滿對未來幸福生活的期待與神往。可就在他的結婚典禮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時間失去了一切,伴隨他的只有伊夫堡陰森地牢裏的黑暗及精神和肉體對他的雙重摺磨。可與此同時,有人正把快樂建築在他的痛苦之上。他們害死了唐泰斯的父親,奪走了他的愛人。在他最無助絕望想要自殺的時候,法里亞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識傳授給他,告訴他基督山島寶藏的所在,並幫他成功越獄。

此時,唐泰斯入獄已有十四年。十四年裏,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個懵懂青澀的青年變成一個家資鉅萬的伯爵。他開始報恩亦開始報仇。昔日的船主莫雷爾有恩於他,伯爵首先把這位瀕臨破產的好人從絕望的路上救了回來。此後又始終照顧他的兒女,直至最後把基督山島的寶窟送給他們。對唐格拉爾、費爾南和維爾福三個分別代表法國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顯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個個擊破。最後,這三個人破產的破產、自殺的自殺、發瘋的發瘋,都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在小説中,基督山伯爵這個人物幾近完美。在與仇人面對面復仇時,他沒有被仇恨衝昏了頭腦,他的良知從未泯滅,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終保留高貴善良的心。當他幫助莫雷爾一家擺脱困境的時候,當他從一個該詛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個女兒的時候,當他答應梅爾塞苔絲不殺仇人之子的時候,這個高貴的心靈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輝。基督山性格里貫穿始終的節制,即面對財富、美色、仇恨的不貪婪,亦讓我印象深刻。在達成一生的心願後,他悄然地放棄了原有的財富,隻身遠走他鄉。

掩卷思索時,覺得這個人物在小説中幾乎完成了從人到神的蜕變過程。因為掌握巨大財富的支配權,基督山伯爵呼風喚雨,無所不能,似乎整個社會都在圍着他轉。這固然有它揭示物慾橫流、金錢至上社會現象的積極意義的一面,但從文學創作角度出發,塑造這樣一個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説是作品的一個敗筆所在,因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現實主義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馬筆下,時時吐露出金錢可愛、金錢萬能的觀點,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義”思想觀念。大仲馬曾經直言不諱地説過:“在文學上我不承認什麼體系,也不屑於什麼學派,更不樹什麼旗幟;娛樂和趣味,這就是惟一的原則。”大仲馬之所以在法國文學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書,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寫作技巧和佈局謀篇的編故事才能。在這部將近一百多萬字的小説裏,既有節奏緊張、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節奏相對舒緩、充滿浪漫傳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馬在小説中還不時穿插一些典故傳説、奇聞軼事、異域風情和大海、島嶼的景色描寫。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5

我喜歡讀小説,我總是會被跌宕的情節吸引:看着福貴坎坷的命運,先後目睹着一個個親人死在自己之前的場景,看到他的悲痛欲絕我們還能淡定自若嗎?想像着若這災難發生在我們周邊,還能坦然地面對這一切嗎?看着一切希望似流星般劃過天際,卻終將面臨着隕落,我的心還能像湖水般平靜的不起一絲漣漪麼?

故事開篇是老人福貴坐在樹底下老生常談着自己的人生,他恬淡地笑着,似乎講的不是他的人生,這是一個看破塵世,無牽無掛的老人,他看淡了命運帶給他的不幸,他將那份悲傷埋在了心底,笑對生活中的不幸,這是一份發自內心的,與世無爭的笑容。有時活着並不是一種幸福,而成為肩上的負擔。老人的親人都相繼地離他而去了,只留下他一個孤獨的背影於塵世。活着,親眼看着親人們生命的消亡,親手把他們埋進了土裏,命運一次次的向這位形單影隻的老人開着玩世不恭且嚴肅的“玩笑”,即使再無情的人也會被逼瘋。

似乎這是上天對他的懲罰,山雨欲來風滿樓,是福貴年輕時的放浪,為以後的不幸種下了惡果的種子。福貴年輕氣盛時是個紈絝子弟,吃喝嫖賭無所不涉,丈人在米行一看到他就像老鼠遇貓般地逃竄,最後賭光了家產,氣死了父親,送走了媳婦,家中光景是日漸慘淡。從風光無限的少爺墮落到無人問津的貧民,似乎一切惡果都是他自己所種,往後自然得咬碎牙齒往肚裏咽。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他從一個闊氣的少爺,到一個得耕地來養家餬口的貧民,那個年代因為一貧如洗而免於槍決,幸福來臨時又遭遇親人的離去,直到一個孤獨的老人,福貴的經歷不可謂不跌宕,這樣孤獨地活着這就是對他的懲罰。

這讓我聯想到巴金的《家》、《春》、《秋》,也是那個時代的產物,老太爺辛辛苦苦攢下的家業,置辦的家產,全被下一代中的紈絝子弟大手大腳地揮霍掉了,抽大煙,請戲子,奢靡浪費的生活使他們最後連家宅都要賣掉,各奔東西。所以如果子孫有德,留給他們產業又作何?如果子孫無德,留給他們產業又作何?隋文帝好不容易統一了南北朝,卻被繼任的暴君隋煬帝給毀了,再好的江山也功虧一簣,只是為他人做了嫁衣。

福貴悲慘的命運和貧窮落後的狀況也是息息相關。雖然解放了,但是沒能徹底改變人們貧窮落後造成的痼疾思維。落後的面貌、痼疾的思想造成了這種悲劇的不斷髮生。那個年代村民們的糧食也得一粒一粒地數着吃,以至於外孫苦根吃豆子噎死。貧窮落後充斥着每個角落,這不僅僅是物質上的貧困,還有精神上的落後,這些都是災難發生的導火索。

老舍的《駱駝祥子》是很好地反映瞭解放前那個社會時代的腐朽。祥子只是想用自己攢的錢買一輛車,可是省吃儉用,起早貪黑的勞動才攢足的錢,三次卻都以失敗告終,不僅如此,還經歷了兩段不幸的婚姻。他的努力沒能使他擺脱不幸,至此以後,讀書筆記祥子吃喝嫖賭,幹盡壞事,從一個勤勞的人力車伕到一個鬍子拉渣的社會病胎,而這樣的轉變只是因為他的老實、勤勞,這是多麼不公平的社會啊!就像小馬兒祖父後來説的:“身子好?鐵打的人也逃不出咱們這個天羅地網。心眼好?有什麼用呢!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並沒有這宗事!”看來老百姓的命運逃不脱社會時代,只有趕上好時代我們才有好的生活。

因此,個人的不幸,不僅有自個兒的責任,還有那個社會時代的責任。小至一個人,一個家庭,大至一個國家,都受其左右,一個家門的不幸,影射了一個國家的不幸,家國天下,密切相連,息息相關。只有國強,才會家安,只有國強,才能避災。這不僅僅是一個個家庭的問題,更是一個時代的思考。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6

“天下只有兩種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種人挑的先吃,另一種人把的留在最後吃。”這是我看錢鍾書先生《圍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話。

前段時間趁着無聊打發時間就把錢鍾書先生的《圍城》粗略的拜讀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認真,但是感受挺深的。這幾天因為要準備讀書交流會,所以又把這本書再次看了一次,兩次真的會有不同的感受。特別是這次我感覺自己從書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書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點。

第一次讀這本書時,印象最深刻的還是這句話“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裏的人想逃出來。”起初我還以為這只是被利慾佔據心靈的表現,後來小説以方鴻漸的生活道路為主線,反映了那個時代知識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變遷浮沉。在感情上,方鴻漸是一個徹底的失敗者,在和他有過關係的幾個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對於鮑小姐,他失敗於無力抵抗,對於蘇小姐,他失敗於優柔寡斷,對於唐小姐,他失敗於無所行動,對於孫小姐,他失敗於沒有判斷力。雖然説圍城存在,但大多數感情的圍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時,他也是承認自己的失敗的,當他拿到了克萊登大學的假學位,卻不肯以假亂真,實際上就承認自己做了賊,做人還是強勢一點好。

整本書中,除了他對唐小姐的追求尚顯出些他試圖征服命運的思想外,其餘的只是方鴻漸徒勞的思想鬥爭和軟弱的行為罷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涼的結局。我們生活中也是處處有着圍城,我們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無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錢鍾書先生把30年代的這座城具體形象化了,讓身處21世紀的我們看清了書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説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實也是為了使我們看清我們身邊同樣的一座圍城。現如今的社會,競爭激烈,存在的明爭暗鬥、勾心鬥角比書中更加激烈也更兇險。同學朋友之間的友誼和競爭、家庭裏的親情和壓力、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壓得我們透不過氣,我們出生開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諸多圍城。我們能做的不是隨遇而安,我們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與命運作鬥爭,只有這樣,我們的這座圍城才不至於是困擾我們,説不定可以變成我們的烏托邦呢!

的確,我們生活中也是處處都有“圍城”,事業,愛情,家庭,學習,生活都與這座圍城密切相關,看你自己如何取捨。人性本惡亦或是人性本善?這都交由我們自己去探究。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7

暑假,就像是一個美麗的花球,五彩繽紛,各種不同的有顏色,代表不同的心情。暑假,就像是一道絢麗的彩虹,七色光芒,純潔閃耀,七種光芒、七種心情。暑假,就像是一朵豔麗的五色花,顏色各異、神奇美麗,每一片花瓣都有它芬芳獨特的個性和芳香四溢的餘香。

暑假,酸甜苦辣,有你欣喜若狂的、有歡聲笑語的、有垂頭喪氣的、有淚水灑落的……而你的每一種心情,都記載着你暑假的點點滴滴,記錄着你每一年的喜怒哀樂。

在我的暑假裏,我最開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媽媽給我買我喜愛的書!

我喜歡的書,各有不同,其中最為珍愛的就是《明若の曉溪》,作者明曉溪,她優美的筆墨寫出的文章,即美又感人,讓人情不自禁地讚歎。

書到家的時候,我自己都沒有發現,我的嘴巴已經咧到了耳根。當我捧着新書,小心翼翼地翻開第一頁,盡情地呼吸着墨香,靜靜地、悠久地、沉醉在書的世界裏,一直走、漫無邊際地走,在書的世界裏遨遊,慢慢地去享受……

我捧着《明若の曉溪》度過了好幾個快樂的日日夜夜,每天不知疲倦地讀着書(沒有廢寢忘食,吃是一定要吃的),在讀書的時候,我幾乎忘了所有人,自己一人沉醉在書的世界,去向文武雙全的明曉溪打個招呼,去向燒飯超級好吃的風間澈討一盤菜嘗一嘗,去羣毆脾氣火爆的東浩男,去和美麗清純的東浩雪一起玩耍……

呵呵,暑假裏,書的世界。我真的很愛書,很愛很愛……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8

《雷雨》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經學過,但那時學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細細把雷雨全部讀完,確實有不一樣的感受,因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確實不能掌握小説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達的感情。

周樸園,故事的源頭,作為一箇舊社會的資本家,言行所表現出來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圖和陰險狡詐。假如當初他沒有拋棄魯侍萍,那魯四鳳、繁漪就不會出現,那麼周萍的兩段戀情就不會發生,那麼慘劇也不會發生。可這只是個假設,事實上因為他的貪婪,他的無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導致悲劇的發生,但是到了最後,魯四鳳、周衝、周萍死了,魯侍萍、繁漪瘋了,魯大海不見了,唯獨他完整無缺。可我們知道事實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實我覺得周樸園是愛侍萍的,他的所作所為,只是為了填補自己空虛的心,當他思念的侍萍出現在他面前時,他慌了陣腳,資本家的勢利、狡詐暴露無疑。他認為侍萍會來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舊帳,害怕自己的名譽和財產受到威脅。這樣,一前一後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便把他的嘴臉暴露了出來,鮮明的性格躍然紙上。曹禹最喜歡繁漪這個角色,但他沒有刻意美化她。她的發瘋是她的下場,因為她的性格和當時的社會格格不入。一個佔有慾如此強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後,她只能,。確實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衝突穿插在文章的字裏行間,每個人也由矛盾的驅使找到了自己應有的下場,似乎唯獨周樸園的例外,可我還是不明白,他為什麼苟活。試問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憐,還是活着的人可憐呢?他看着身邊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這個感覺吧!

三十年的漫漫時光,三十年的愛恨糾葛,三十年的淚與鮮血鑄就了一場悲天慟地的雷雨。這雷雨下衝刷的,是中國封建舊社會吃人的禮教傳統,是劇中人痛苦與矛盾交織的情情仇仇,是命運之神獰笑的薄薄嘴角……一場雷雨,一場夢。夢醒之後,一切成空。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這是一個時代所鑄造的暴風驟雨。風雨之下,世間一切罪惡醜陋原形畢露,無處藏身。沒有什麼愛能穿越這無限悠長的時間,沒有什麼事能真正達到永恆。人生如夢,夢裏淚雨滂沱。夢醒之後,自己的人生還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19

暑假裏,我讀了一本觸動人心的好書----《綠山牆的安妮》

安妮·雪莉是一個滿頭紅髮,臉上長滿雀斑的孤兒。她父親叫作沃爾特·雪莉,她的母親叫作巴莎雪莉。是當地的中學老師,在安妮三個月大時,她的父母死於一場熱病,為此,安妮便成了一個孤苦伶仃、淒涼無助的孤兒。

後來,安妮被托馬斯太太收養了。由於托馬斯太太很窮,又從波林布羅克搬到馬裏維爾,托馬斯先生又被車軋死了,安妮就離開了她。不久,安妮被哈蒙德太太收養了,之後,又被斯潘塞收養了。

最後,被馬修和馬瑞拉收養了。生活在綠山牆旁。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她有着豐富的想象力。把“松柏”想象成“賞金獵人”;把“天竺葵”想象成“邦妮”;把“櫻桃樹”想象成“白雪皇后”。把自己……她説過“如果我的世界裏沒有了幻想,那我寧願死去!”

啊——她那種對生活充滿熱愛,對未來充滿希望的思想使我無比敬佩!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相同的孤兒,他們並沒有傷心地倒下,而是堅強地爬起來,往未來的方向衝。他們雖然被人嘲笑,也不放棄,雖然大家都不喜歡他們,他們也要得到別人的喜愛。

生活中只要有樂觀,幻想美好的明天,總有一天你會發現生活也很樂觀,那時,它便將你帶出了困境。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故事。有兩個人去醫院看病,其中一個人身患絕症,另一個人什麼毛病都沒有。然而,醫生不小心把他們兩個的診斷書弄混了,身患絕症的人拿到的診斷書是自己什麼毛病都沒有,於是整個人都快樂起來,歡天喜地的回家了。那個本身什麼毛病都沒有的人,拿到的診斷書是自己患了絕症,從此整個人都變得憂鬱,對生活也不抱有什麼希望了。一年後,那個本來身患絕症的病人,因為自己對生活充滿了希望,總是樂觀的面對世界,於是絕症痊癒了。而那個本來沒有毛病的人,因為自己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總是很悲觀的去想事情,最後在憂鬱中死去了。從這個故事我們就可以得出,生活中不應該又過多的失望和悲觀,應該像安妮那樣用心體會這美麗的世界。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一個深刻的道理——“誰都有生活的權利,誰都可以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繽紛世界!”當我們生活是黑色的時候,我們應該幻想着七彩的彩虹;當我們生活在黑暗的時候,我們應該幻想着頭頂的陽光;當我們生活在悲痛的時候,我們應該幻想着微笑;用樂觀去面對世界,生活總有一天會充滿了陽光和快樂!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0

《世説新語》是研究魏晉風流的極好的史料。其中關於魏晉名士的種.種活動如清談,品題,種.種性格特徵如任誕,簡傲,種.種人格追求,以及種.種嗜好,都有生動的描寫。綜觀全書,可以得到魏晉時期幾代士人的羣像,通過這些人物形象,可以進而瞭解那個時代上層社會的風尚。如《德行》中: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過與華歆的對比,讚揚管寧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個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並不是一天兩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積月累所培養出來的。有德行的故事還有許多,如情緒這方面,德行較不好的人常會以它個人的情緒為中心,心情好時大家沒事,心情不好時大家得遭殃,古時就有一位不管快樂或失意,都不會表現於自己的情緒上,那個人就是稽康,王戎説我和稽康在一起相處二十年,從來沒有見過他高興或者生氣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個不好的東西,或遇到對自己有害的東西都會閃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這一個東西,或者遇到這個東西也不是閃而避之。而倒黴反而還一點不會被那樣東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騎中,有一匹叫的盧的兇馬,有人勸告他派人牽去賣掉,瘐亮回答説:“賣它一定會有人買它,但這樣又會害了別人;哪裏可把對自己有害的東西轉移到別人身上呢?從前孫叔敖殺了兩頭蛇,就是因為不讓後人看見,從此他就成為古人樂於傳頌的佳話,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嗎?”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1

今天,我讀了《卧薪嚐膽》這篇文章。裏面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物,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卧薪嚐膽》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春秋時期,吳國和越國發生了戰爭。越國被吳國打敗,越國勾踐被夫差俘虜。後來,吳王夫差釋放了勾踐,讓他回到了越國國都。越王勾踐回到越國國都後,時時刻刻都想着怎樣復國,每天都在思索着,還把一個苦膽掛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覺之前,都要仰起頭嚐嚐苦膽的滋味,吃飯喝水之前也要先嚐嘗苦膽。他常常對自己説:“你忘了自己在會稽山上所受的恥辱了嗎?”他親自到田間種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織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頓飯裏幾乎沒有肉菜,穿的衣服沒有鮮豔的顏色,和百姓們一同勞苦工作。就這樣勾踐與民同甘共苦,經過十年發展生產,積聚力量,又經過十年練兵,終於打敗夫差,滅掉了吳國。

從中我們可以體會到:勾踐在吳國當了三年的奴僕,受盡了屈辱,吃盡了苦頭,在條件極其艱苦的情況下,他始終沒有放棄自己的信念——重振越國,滅掉吳國,找回失去的尊嚴。他在麻痺了吳王被放回越國後,安撫百姓,操練,吃飯前品嚐苦膽,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記曾經的屈辱和復興越國的雄心。他身為一個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夠這樣做,真是難能可貴。經過自己的頑強毅力,勾踐終於打敗吳國。勾踐這種堅強的意志和堅持不懈、奮發圖強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失敗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敢於面對,敢於重頭再來。無論何時失敗對於我們都是悲傷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踐沒有自暴自棄,而是心懷大志,暗自充實自己鍛鍊自己,不斷讓自己更強大,要懂得,自卑是超越的原動力,要把一次次的失敗與打擊轉化為動力,然後等待機會,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在人生中,“失敗是成功之母”要想讓自己比別人成功,就要懂得在挫敗中反省自己。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嚐膽,給自己從頭再來的機會。我們堅信,笑到最後的才是真正的勝者!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2

寒假裏,我讀了幾本課外書,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筆馬良》的書我特別喜歡,讀過之後,有以下幾點感觸:

第一,馬良非常地熱愛藝術。

他很喜歡畫畫,因為他從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貧困,以打柴、割草為生,連一支畫畫的筆都買不起,可是這絲毫不減他畫畫的興趣和決心,沒有筆就用樹枝來代替,他照樣畫得畫栩栩如生,象模象樣,他在地上畫一隻兔子,天空就有老鷹在打轉,他在山上畫一隻熊,嚇得牛羣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馬良心地善良,樂以助人。

有一天,一個白鬍須的老人得知馬良喜歡畫畫,就送給了他一支筆,這筆可神啦!畫出來的東西居然可以變活,馬良就用這支神筆專門為窮人畫畫,窮人需要什麼,就幫他們畫什麼,大大地改善了窮人的生活,他還給孩子們畫文房四寶,好讓他們可以讀書寫字。

第三,馬良是非分明,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有人在野外抓來一隻花豹,要馬良幫他畫一個大籠子,馬良説應該讓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裏,不應該將它關起來,我堅決不畫籠子,我只畫那些窮人所需要的東西。

第四,馬良充滿智慧,很有正義感,不怕與惡勢力做鬥爭。

有一個財迷心巧的皇帝把馬良抓來,要他畫聚寶盆,搖錢樹,或者金山銀山,好讓自己有更多的財產,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貪財,於是決定給皇帝一個深痛的教訓,他拿起神筆在牆上畫了一片海,在海上畫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後又畫了一條大船,皇帝看了高興極了,帶着侍從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運金子,馬良開始畫風了,他不停地畫呀畫,畫呀畫,風越來越大,越來越猛了,猛獸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衝擊,最後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捲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麼也看不到了。

後來,馬良又回到了窮人的隊伍中,繼續為他們畫畫。

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對藝術的追求,樂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滿正義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3

《苦兒流浪記》中的雷米很勇敢、善良、聰明、可愛、懂事、聽話。他經歷了許多事情。  

雷米碰見過許多好人:巴伯蘭媽媽、維泰利斯、花農愛麗絲一家人以及米利根夫人。這些好人救過他的命。他出生六個月的時候,他的叔叔就叫一户人家把他偷走了,這户人家把他從英國抱到了法國,扔在一棵大樹下。他被巴伯蘭撿回了家,巴伯蘭媽媽把他養到8歲的時候,巴伯蘭悄悄把他賣給了維泰利斯。維泰利斯帶他走遍了法國,並且教會他許多知識與生存的本領。 

雷米結交了許多好朋友,他和好朋友馬西亞走過千山萬水,條條大江大河靠賣藝為生。雷米和馬西亞常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晚上睡覺就睡在草地上或者是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次偶然間,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於是他苦苦尋找他的爸爸媽媽,經過許多苦難,他終於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  雷米的經歷有時痛苦有時快樂。他是一個有愛心的人,最後他終於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身上那些可貴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我為雷米有一個好的結局而高興。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4

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是:長媽媽,是一個帶領着魯迅的女工,也就是他的保姆。魯迅先介紹了長媽媽的稱呼的由來和她外貌,以及她的一些不太好的習慣。如:長媽媽她喜歡切切察察、十分喜歡告狀、睡覺的時候愛擺成八字型,讓我只能睡在邊上。還有,長媽媽又有許多讓我耳朵都聽出繭子的,聽得很不耐煩的規矩,比如説:元旦除夕的早晨要説恭喜恭喜還要吃福橘,不然一年都會有黴運的,人死了不可以説死掉了而要説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裏,不應該走進去;飯粒掉到地上必須撿起來,吃下去;曬褲子用的竹竿底下,是萬不可鑽過去的長媽媽善良、樸實而又迷信、嘮叨、滿肚子是麻煩的禮節的性格。

長媽媽對小時候的魯迅非常好,她聽到魯迅想要一本《山海經》就到處去尋購《山海經》然後去送給魯迅,讓魯迅充滿了對長媽媽的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語言,表達了對這位勞動婦女的真誠的懷念。長媽媽這樣一個藝術典型形象,獨特而不平凡。這篇文章既揭示了封建社會比較黑暗、腐朽的事實,也包含了作者對長媽媽的愛心與同情。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5

一個彷徨又無助的身影,一個單薄又模糊的身軀,無力地向前,最終又無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後究竟有沒有魂靈?”這句話時而盤旋耳邊,真切刺骨,時而遙遠渺茫,漂浮虛幻……

是誰在黑暗中歎息,是誰在彷徨中掙扎?一個身影的逝去,卻帶來了無盡的深思。人道是黃河十曲,畢竟東流去,漂浮其間,無奈獨流水……

祥林嫂--一箇舊社會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經歷了不平凡的傷痛,弱小的身軀支持着沉重的壓力,經歷着時代輪迴,四季交替,在凜凜寒風中,走向了生命的盡頭--死亡,永遠沉睡在厚厚的積雪之下。

祥林嫂懷着對世界的渴望來到了人世,卻帶着無盡的愁苦古都離開了。憐憫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對社會的評判。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樣是生活在舊社會,同樣是受盡煎熬,同樣是艱難的朝向遠方,滿滿的逝去,留下一個沉痛的身影。這與祥林嫂驚人的相同。封建社會的腐朽,還有那艱苦掙扎的農民,一聲聲無奈的歎息,隨着一個王朝的滅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點蹤跡。

當清晨的風颳起第一粒沙的時候,整個世界都像電視畫面一樣,不自然扭動了一下,立即轉向原貌,雲依舊飛。風依舊吹,但我們都隱隱約約地感到這一不是原來的那個世界了。

朝露曇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為虛無,東流水去無從返,倚心驚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榮,問蒼天此生何必?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6

有人説,托爾斯泰寫《戰爭與和平》的契機是為了探尋俄國社會的出路,我卻始終覺得這種觀點過於片面。我認為,一部真正偉大的小説,應該是包羅萬象的,而不僅僅侷限於一個小小的目的。從《戰爭與和平》裏面,我們可以學到很多東西,包括哲學、歷史學、政治學、經濟學、軍事學甚至宗教學等等,這一切綜合起來,就構成了一個龐大的思想體系。

結構安排方面,要處理好這樣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難的,托爾斯泰卻能夠憑藉自己的藝術天才,在戰爭與和平之間穿來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亂。而且,托爾斯泰似乎特別擅長描繪那種高難度的大場面,戰爭、舞會、宴席,他可以用極簡短的話把每個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盤托出,卻從無顧此失彼雜亂無章的感覺,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塵莫及的。

語言方面,《戰爭與和平》始終保持一種質樸大氣且與眾不同的風格,它並不旗幟鮮明,但內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託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亞的雕章琢句來,要強出許多。

人物性格方面,《戰爭與和平》也有其高超過人之處。首先,書中幾乎每一個人物,包括那些並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瑪、小尼古拉等,都有他們自己的性格(要做到這一點是比較困難的,其它小説如《紅樓夢》、《水滸傳》也有類似成就)。其次,書中許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斷變化。如皮埃爾,從單身到結婚、從私生子到繼承人、從海倫到娜塔莎、從雅各賓派到共濟會、從戰爭前到戰中到戰後、從貴族老爺到俘虜再到釋放、從初出道時的年輕氣盛到後來的好學深思,他的性格一直處於一種無法停止的狀態,每經歷一件事情,他都會產生一些新的想法,並在不知不覺中完成自身的轉變。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經歷過很多大的變故,從軍、負傷、喪妻、對娜塔莎的愛情及娜塔莎的變心、還有死亡。相比皮埃爾而言,他的性格的變化是比較突然的,這與他所處的環境及自身特點有關。娜塔莎的變化,尤其是與皮埃爾結婚後,她由原來那個活潑、快樂、愛唱愛跳的小姑娘變成了一位不修邊幅、甚至有點吝嗇的母親,以至傑尼索夫再次見到她時,竟會大吃一驚。但,無論這些人物的變化多麼不可思議,我們都會覺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異議,似乎一切事情就應該這樣。而且,無論他們怎樣變化,皮埃爾還是皮埃爾、娜塔莎還是娜塔莎、安德烈還是安德烈,他們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點是永遠不會改變的。這就是托爾斯泰的高明之處,他總是能夠站在一個客觀的高度,從客觀上描述並觀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為任何主觀因素來刻意創造。

《戰爭與和平》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作品呢?托爾斯泰曾經説過:“它不是傳奇,不是長詩,尤其不是歷史記事。《戰爭與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達和能夠在其中表達他所要表達內容的那種形式。”他説的是實話。孟子也曾有過類似的言語:“吾辭達而已矣。”辭能達意,就這麼簡單。托爾斯泰認為,文學只是表現思想的一種形式,作為形式,它遠不如內在的靈魂重要。後人讀《戰爭與和平》,往往呼為史詩,那樣其實正好違背了託翁的意願。真正讀懂《戰爭與和平》的人,最終會發現,這是一部思想的結晶,卻非文學。而小説的作者托爾斯泰,則純然是一位偉大的思想家了。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7

“不經歷風雨,怎麼能見彩虹,沒有誰能夠隨隨便便成功。”寒假中,我閲讀了一本名叫《八十天環遊地球》的科幻小説書。它是由法國的儒勒·凡爾納寫的。拿到這本書,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題目深深地吸引,八十天環遊地球,怎麼可能?帶着這份強烈的好奇心我閲讀了這本書,故事的主人公真的就做到了。書中講述了弗克將八十天內繞地球的設想付諸實踐的故事。這個富翁與改良俱樂部的先生們打了一個賭:用兩萬英鎊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一圈,否則這兩萬英鎊將歸改良俱樂部的人們拿走。弗克相信通過周密的計劃以及當時的交通保障贏得這個賭局完全沒有問題。然而在旅途中,他卻遭遇了很多苦難,如鐵路的中斷、海上風暴、解救艾妲夫人等等。本以為其間的事耽誤了時間,會輸掉賭局,但就在緊要關頭,他卻又意外地獲得勝利——原來他自西向東繞地球一週,利用時差正好節約了一天的時間,卻不知道,時間僅剩下十分鐘了,就在最後一秒,主僕二人終於走進了改良俱樂部,贏得了這場賭局。故事中主人公經歷的每一次險境,我都為他情不自禁捏一把汗,甚至想要親自為他排除險境中的重重阻礙,幫他一把。然而我的擔心是多餘的,一路上弗克先生的分秒必爭、堅韌和鎮定都表現了他十足的紳士形象。也正因如此才能夠完成這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我非常欣賞弗克先生。要知道其間的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他都將為此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弗克先生敢於挑戰自我,在困難面前鎮定自若,冷靜面對,一點也不慌張。每次的險情都是對他的一次挑戰、考驗。為什麼不學學弗克呢?生活中我們的經歷可能沒有弗克那樣驚心動魄。但他的環遊經歷告訴我遇到困難時都能勇敢去面對,去挑戰,一切困難都能迎刃而解。當我們做一件事情,不要先想着這件事有多難多難,這樣不但不利於完成任務,讓人心浮氣躁,自暴自棄。想起自己一次彈琴的經歷,老師佈置了一首箏曲,裏面有很多指法的變化,同時還強調左右手的配合。才彈了一遍我就心情不爽,還咒罵是什麼爛琴,誰沒事普的曲子,結果越詛咒越不協調。媽媽在一旁看着也十分心急。她勸導我:“如果真的詛咒可以幫助你解決問題的話,媽媽和你一起合力,可是事實證明怨天尤人是不可行的。沒有哪件事可以隨隨便便就做成,不驕不躁,敢於挑戰,才能看到真英雄。”我重新振作,慢慢地練習着,一遍比一遍好起來。信心也一點一點找回來。——是的,遇到挫折和困難必須要勇於挑戰自我,不要被困難嚇倒。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當船,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達成功的彼岸!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8

《天龍八部》是金庸作品中極其出色的一部,着於1963年,前後三版,尤其在__年,金老先生以80多歲的高齡又對其進行了大篇幅修改,引起了讀者的強烈反響。拋開修改的效果不説,金庸先生這種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很多人都疑惑這本小説為什麼叫做《天龍八部》,和書中前言提到的天眾、龍眾、夜叉、乾達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迦又有什麼關係?看過各種説法,我覺得最合理的應當是想用這八種神靈來對應書中人物經受着的佛家八苦,即: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五陰熾盛、求不得。個人感覺其中對求不得的體現尤為突出:蕭峯想要做漢人而求不得,虛竹想當和尚而求不得,段譽迷戀神仙姐姐而求不得,段延慶要做皇帝而求不得,慕容博要復國而求不得,蕭遠山要復仇而求不得……其實,現實中我們也是如此,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想獲得某一件東西,經濟實力達不到;想謀求某一個位置,客觀因素達不到……這些都是求不得的苦。然而話説回來,即使達到了自己的願望又如何呢?山谷易滿,人慾難平。第一個願望實現了,第二個願望便很快地生了出來,所以求不得的苦是我們無法避免的。

既然無法避免,那我們就要有一個好的心態,從容地去面對人生的種種不得意。人生不能沒有追求,但也不能被暫時的得不到而影響自己的幸福生活。人們面對求不得時,往往產生很多不適,比如為何別人得到的,我卻得不到?於是嫉妒、仇恨、失落、怨尤……種種情緒紛紛而來,對別人、對自己都是極大的傷害。何不放下執着,笑看人生?徐志摩説:“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對於難以得到的東西不刻意地去追求和奢求,反而有時能活出另一種精彩。試想一下,倘若蕭峯苦苦追查帶頭大哥未果,索性帶着阿朱到雁門關外打獵放牧,又怎會有“塞外牛羊空許約”的愛情悲劇呢?上天是公平的,他給你一樣東西,就會讓你失去一樣東西;他讓你失去一樣東西,也會給你另外一樣東西,甚至是幾樣東西。從書中還可以看到,蕭峯雖然沒有成為漢人,卻最終得到了漢人的尊重,成為了民族英雄;虛竹沒有如願成為和尚,卻習得絕世武功,並獲得了名望、地位;段譽無法找到心中的神仙姐姐,但也收穫到了自己的愛情;慕容博和蕭遠山沒能復國和復仇,卻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了大徹大悟……雖然他們都沒有得到自己想要追求的東西,但是在追求的過程中,他們同時也得到了另一種實現。

正確地面對自己的追求吧,學會給自己的心靈鬆綁,充實的人生應該在於追求理想的過程,不必太在意結果。在這些看似沒有結果或者沒有結局的過程中,我們已經收穫良多。

雪人的讀書心得感想 篇29

讀了《呼蘭河傳》,心中生出幾多感悟。

許多作家描寫自己的童年,描繪一個光明燦爛的童真世界,或許他們忘了,只要是紀實,便沒有完美生活,縱使孩子,也會有屬於自己的灰暗的哥特風。蕭紅兒時的那個階段,那是一個沉重甚至沉痛的社會。對於一個孩子來説,這樣的社會在她眼裏是怎樣的,那些人、那些事又會是什麼樣的姿態,的確很難想象。把人物融入背景中,這一直是一個令人困擾的難題。這本書中,以一個孩子的視角,把那些愚昧與無奈不着痕跡地烙進故事裏,給予這段往事足夠的尊重,卻又不會使人感到厚重。讀來是一個有質感的年代,每一個人物都充滿張力,每一個故事都濃縮着一段歷史,所有的見解都源於一個孩子的敏鋭、無知,諷刺、批判、讚揚、歌頌,這些歷來對封建的評頭論足都與這本書沒有干係,平淡的敍事,如同中國水墨的留白,別有一番韻味。

《呼蘭河傳》最入人心的是它的意境。開篇,文字帶着利刃劃出嚴冬乾冷的刺痛,字裏行間舊社會市井生活的氣息撲面而來。寥寥幾人的勾畫,彷彿耳畔就響起了清冷小鎮上的幾聲嘈雜。我讀時動筆批註,卻無從評談,似乎哪裏多了或者少了,都會留下無法彌補的遺憾。有了意境,文字才有了深入的可能。這是這本書獨有的意境,通篇都是這樣,極具渲染力,每一句都是陳述,每一句都是詩。

同樣令人稱歎的是書中的人物。這是一部沒有“神”的小説。無論歷史、文學,我們習慣了絕對,美好與醜惡在不同人身上分辨的如此清晰;厭倦了完全正面的“神”,厭倦了“萬惡”。在呼蘭河畔的那個小鎮,那些凡之又凡的平民,他們每個人身上都有封建落後的影子,每個人又都有人性不可泯滅的良知,他們有屬於自己的是非認知,他們不完美,但他們是完全的、活生生的,在書中哭笑悲歡。

一個不為人熟知的小城,一段漸漸為人遺忘的歷史,一個天真無知的孩子,一個無法觸及的世界。

這就是《呼蘭河傳》的全部,這就足夠了。讀文學作品,讀的無非是一種感覺。把瑣碎的往事收集起來,用平實的語調講述一個明媚而滄桑的故事,讀書人放下書後意猶未盡,一口氣想歎籲卻最終淺笑着呼出。透過一本書,可以領略到呼蘭河畔的世界,碰觸到蕭紅的寂寞,彷彿她就在歎息,這對於一本小説,是最大的價值。

幾多感悟,結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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