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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預案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預防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預案:

l、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為學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衞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並提供必要的衞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衞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並指定衞生教師每天做好晨檢查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發展。

4、學校應普及衞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保證每週20分鐘的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

5、由於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2——3次。

(2)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羣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衞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户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及時就醫。

(6)學校衞生室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二)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l、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l、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三)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中心學校;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務主任等人組成) ,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

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户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l、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四)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少年保護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複雜,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於本次校外

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

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

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

買保險。

三、處理程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中心學校,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可先口頭後書面。校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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