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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67.為什麼規定“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68.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69.如何審查發展對象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

70.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指的是哪些人?

71.與發展對象聯繫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指的是哪些人?

72.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時,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函調或外調?

73.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函調或外調手續如何辦理?

74.黨組織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外單位來人、來函進行政審調查?

75.發展對象的綜合性政審材料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76.發展對象怎樣自覺地接受和配合黨組織的審查?

77.預備黨員可否做發展黨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67.為什麼規定“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為了保持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堅持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更好地擔負起歷史賦予我們黨的艱鉅任務,必須十分強調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規定“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是堅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具體措施之一。這對於防止政治上有問題的人混入黨內,是非常必要的。

68.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等。

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繫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其與本人的關係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繫、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範圍。

69.如何審查發展對象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

發展對象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是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重要內容。

審查發展對象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首先要調查清楚發展對象親身經歷了哪些重大的政治鬥爭。然後,要調查清楚發展對象在這些鬥爭中的政治立場、思想傾向、對重大原則問題的態度、認識和言行等。主要看他能否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地捍衞黨和國家的利益,捍衞人民的利益;能否為了黨和國家、人民的利益,勇於同一切錯誤思潮和傾向進行鬥爭;能否同黨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否自覺清理思想,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70.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指的是哪些人?

直系親屬一般指發展對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的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瞭解他們的政治情況。

71.與發展對象聯繫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指的是哪些人?

與發展對象聯繫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與其有密切聯繫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與發展對象關係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學、同鄉等。

審查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並不要求調查上述範圍內的每一個人,主要是瞭解那些在政治、經濟上與發展對象交往密切的人。情況清楚的,可以不再調查。

72.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時,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函調或外調?

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時,經過黨組織同發展對象本人談話。查閲檔案和其他有關材料,找本單位有關人員瞭解後,仍有某些重要情況不清的,可以向外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函調或派人外調。函調或外調的問題必須是與發展對象能否入黨密切有關的。沒有多大關係的問題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細枝末節,不必進行調查。同時要注意,凡函調能解決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調查。

73.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函調或外調手續如何辦理?

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需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必要的函調或外調手續。

(1)縣委、中央直轄市和省轄市的區委,或相當於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軍隊團或相當於團級以上的政治部門,均可直接互相發函索取調查證明材料。

(2)地方縣級以下黨組織,軍隊團以下的黨組織,需要調查或索取證明材料時,不論是函調還是派人調查,均必須通過縣(團)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發函和開具介紹信,並加蓋公章。

(3)調查證明材料一般應採用函調方法,要從嚴控制派人外出調查。凡能函調解決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調查,能就近調查解決的,就不要往遠處調查。

(4)發函調查證明材料時,一律使用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公安部、軍委總政治部關於調查證明材料的規定中要求的統一格式的函調證明材料信和函調回信。

對外調手續不完備的,有關黨組織可不予受理。

74.黨組織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外單位來人、來函進行政審調查?

凡符合黨中央有關部門關於函調、外調材料的有關規定的,接待單位黨組織應積極配合,主動、及時辦理,不得推拖或拒不受理。

受理政審調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須實事求是。證明材料提供前,應經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審閲。由個人出具的證明材料,黨組織應在材料上註明證明人的政治狀況和對證明材料的看法。

調查過程中,證明人提供了新的調查線索,或遇證明人工作已經調動時,接待單位黨組織要負責辦理轉接介紹信手續。

黨組織在受理政審函調或外調時,如遇調查內容與政審目的不符等情況時,可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或向調查單位説明情況。

75.發展對象的綜合性政審材料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發展對象的綜合性政審材料,一般包括的內容是:入黨申請人的政治歷史、現實表現及其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要重點審查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幾個重要時期的表現,審查其在1989年春夏之交發生的政治風波中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和現實表現,以及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和態度。對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審查,主要是瞭解其父母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繫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面貌、現在職業、與本人的關係等項內容。對同本人聯繫不多,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必調查。要通過認真細緻的工作,寫出發展對象的綜合性政審材料。

76.發展對象怎樣自覺地接受和配合黨組織的審查?

在接受黨組織審查時,每個申請入黨的同志都要忠誠老實,不能迴避和隱瞞問題。要向組織説真話。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親屬中的問題,要積極主動地向黨組織提供情況和線索,積極配合黨組織搞好審查。

77.預備黨員可否做發展黨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預備黨員可以接受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參與做發展黨員的政治審查工作。但由於預備黨員入黨時間較短,還處於接受教育和考察階段,所以應指派正式黨員與其共同承擔發展黨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標籤: 審查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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