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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必須正視“文件打架”問題

政府部門必須正視“文件打架”問題

據《北京晨報》等媒體11月3日消息:衞生部在近日下發的《XX~XX年冬春季全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中指出,要加強對果子狸等野生動物和家禽暴露人羣的防治工作。禁止宰殺、烹飪、銷售果子狸等野生動物和病禽。同時,加強對飼養、販賣果子狸等野生動物和禽流感患病動物暴露人羣的健康狀況監測。

政府部門必須正視“文件打架”問題

一文件的下發,意味着人們不僅不能再吃果子狸了,連飼養、販賣果子狸者都會受到密切監測———基本上給果子狸養殖者下達了“死緩”令。衞生部此時出台這項文件,除了防範非典捲土重來的考慮外,也是因為專家前不久認定果子狸是sars冠狀病毒的主要載體。

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一個多月前的9月29日,國家林業局出台了促進野生動植物可持續發展的新規定,指出國家將大力支持果子狸等可商業性經營利用的54種野生動物。而在專家在為果子狸“定罪”後,國家林業局保護司動植物管理處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我國並沒有禁止果子狸的養殖,暫時我們也沒有制訂這方面政策的意向。”並強調:“那只是專家的一種説法,並沒有獲得官方論證,所以暫時不會有任何政策的變動或頒佈。”

試想,假若一位養殖户左手拿着國家林業局的規定,右手捧着國家衞生部的方案,眼望着辛辛苦苦養殖的果子狸,會是一種何等複雜而無奈的心情?一方面林業部門準養,而且要大力扶持,另一方面衞生部門“殺無赦”。到底該聽誰的,眼前這窩果子狸該咋辦?

政府兩個部門的文件的確有“打架”之嫌,令羣眾無所適從。當然,不能片面指責哪個部門的文件不正確。因為林業局在出台文件時,或許專家還未確切掌握果子狸的“罪證”,因此可以大張旗鼓地鼓勵農民飼養;而衞生部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對果子狸下的封殺令。兩者之間有個時間差,但這並不等於説不可協調或不能更好地處理。如林業部門在出台鼓勵文件時應更慎重,多聽取各方專家的意見;衞生部在下達封殺令前與其他部門溝通一下,林業部門再及時出台新規,對養殖户作出彌補。如:對果子狸的商用價值進行重新評估,能養,鼓勵養殖户堅定信心;不能養,亡羊補牢,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儘量將養殖户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再如,引導其轉向養殖,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和政策扶持等。

其實“文件打架”早已司空見慣。或是部門和部門之間文件“打架”,或是上級要求和下級規定“打架”。然而出現“文件打架”現象後,各部門不是儘快協調,及早解決,卻往往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威和麪子而固執己見。這就苦了老百姓,真不知該聽誰的,折騰來、折騰去,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到最後,連自己的損失也不知該向誰討個説法。因此,希望“果子狸事件”能再次給有關部門敲響警鐘——羣眾利益才是最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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