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種員工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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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是員工在進入公司時,對公司員工進行指導,教育,以及瞭解員工的職責的指導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員工手冊申請書,歡迎大家閲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手冊 通用版
前 言
為規範公司管理行為,明確員工的義務、權利和責任,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科學發展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在廣泛徵求員工及管理人員意見的基礎上,我們組織編制了本《員工手冊》,便於勞資雙方共同遵守。
總 則
為加強公司基礎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現代化企業運行機制,創造良好的生產(工作)環境,保證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手冊,員工應自覺遵守相應的條款。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所有經本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屬公司編制的各職能人員均適用。培訓人員、試用人員或因業務需要而聘用的特約人員、顧問在相關範圍內適用。
第二條 手冊公佈須知
1、手冊執行時,應在公司內公佈,內容變更時,變更部分會及時公佈。
2、本手冊在公司錄用員工時,即提供當事人親自閲讀,瞭解所有內容後簽字確認。當員工違反本手冊規定的內容時,不得以不知其內容為理由或藉口推卸責任或免除處分。
第三條 工作守則
1、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服從上級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熟悉並認同公司的理念與企業文化,將個人成長與企業發展相結合。
2、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3、嚴守公司機密,保護公司財產。
4、自覺維護團體榮譽,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確保公司的完美形象。
5、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對內樂於提供建議,對外不談論公司是非。禁止員工議論公司的制度、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他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情(員工對公司有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向公司反映、也可以要求公司召開專門會議傾聽其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6、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7、客户至上,努力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務和最高價值。
8、不斷學習新知識,開拓思路,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9、對工作要協調合作,對同事要互相幫助,有敬業和奉獻精神,分享知識與技術。
10、勤奮工作,達到做事快節奏、高效率。
11、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積極的工作態度、嚴謹的工作作風,從事各自崗位的工作。
企業的員工手冊是有效的管理工具,是員工的行動指南,具有指導性和規範性。優秀的員工手冊可以讓整個企業的員工團結一體,而普通的員工手冊則只是走馬觀花般的過場。下面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優秀員工手冊和普通員工手冊的精彩對比,歡迎您前來參考和借鑑。
第一章 員工基本行為規範及責任
第一條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和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努力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嚴守公司商業祕密。
第二條 熱愛祖國,忠於企業,知榮明恥,愛護公物,作風嚴謹,樂於奉獻。
第三條 熟練掌握並較好地運用本崗位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服從工作安排,接受上級領導管理,全面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四條 創建和諧向上的工作環境,發揚團結協作精神,互助互愛,共同提高,歷練個人素質,增強公司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五條 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生產)紀律,嚴格執行崗們操作規程,杜絕安全質量事故,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生產)質量。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一條 工作及午休時間
1、上班時間:早上8:00—下午17:00
車間人員根據生產需要自行安排
2、午休時間:12:00—13:00(冬季時間如有調整,以調整後為準)
第二條 考勤規定
1、公司實行門禁刷卡制度,員工上班、下班均需按規定刷卡,以便計算考勤。凡月底考勤上未能反應出上下班的時間者,一律按缺勤處理。
2、忘打卡:如出現忘刷卡現象,需有部門主管能證明其準確上下班時間,次月交綜合事業部核查無誤方為有效。
3.因公幹外出辦事,必須填寫外出申請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批准,部門主管/經理級人員外出需經直接上級批准。(如遇上班前直接外出或下班後無法返回需籤批註明),交綜合事業部將統一進行核查,不能反映出正常考勤時間的,視情節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4、當月累計二次忘打卡,則視為一次遲到/早退;依次累計。
5、無論任何情況下所有員工都必須親自刷卡,委託他人或代替他人刷卡者,一經發現,雙方即時予以記大過處分,若有兩次同樣行為,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6、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本部門的考勤,次月統一上報綜合事業部。綜合事業部及財務部負責整體監督管理。各部門、車間、班組對部門發生的遲到、早退、曠工隱瞞不報者,經查實後,對該部門負責人處以雙倍數額的處罰。
第三條 遲到/早退的處理規定
1、員工在規定的上班時間過後才到崗刷卡者,視為遲到;
2、員工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3.當日上班未能來報到,也未及時與綜合事業部及部門主管請過假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每月有二次遲到不扣款的機會,但遲到的時間不得超過十分鐘;在遲到不扣款的一次後,員工遲到/早退一次扣罰金10元,第二次扣罰金2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扣罰金30元。遲到/早退達到或超過二小時的,扣除當日工資,並按次數交納罰金。
5、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或忘打卡累計達二次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一次。
6、凡出現曠工行為,將以曠工當日/小時工資標準150%予以扣罰。曠工累計達3次,將遵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三章 生產工作秩序
第一條 上班時間不準打撲克、下棋、玩電子遊戲,不準看小説,不準串崗、脱崗,聚集聊天,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不在崗位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帶小孩和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工作現場,違者每次罰款20元。嚴禁酒後上崗(公司組織活動、對外接待公司許可除外),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二條 各部門、車間、班組未經領導同意,相互頂班,變相調整班次,自行縮短工作時間,下班後未按規定關好門、窗、水、電、汽等違紀行為,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無人電扇、跑冒滴漏等浪費現象,每次扣罰所在班組長20元,班組成員10元。
第三條 嚴格遵守生產工藝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各環節質量監控。崗位原始記錄要及時真實填寫,違者每次罰款20元。
第四條 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質量事故或經濟損失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的,承擔受損額的20%,20xx元以上或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除承擔受損額20%的罰款外,並予以除名或直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 當天工作未按規定做好不得下班,如原始記錄未記好,接班人員未到崗,生產現場未清理完畢,水、電、汽未關閉,公司臨時安排的工作未結束等。
第六條 樹“四有”新風,做文明員工,不説粗話髒話,不講不利於團結的話,不準誹謗和詆譭他人,不準罵人、吵架,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上班時間打架、鬥毆者處罰100元,對先動手打人者加倍處罰,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勞動工作能力,公司可以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員工應服從崗位調整,按規定辦好工作交接手續,按期報到。對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八條 不準在生產區內吸煙,不在行政區內流動吸煙,違者每人每次100元;在禁火區不準帶火種入內,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九條 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公司配發的勞保用品,嚴格執行危險品的裝卸、儲存、運輸和使用制度。
第十條 工業垃圾及廢品物資要分類倒放在指定地點,定期進行清理。綠化地帶不得堆放不必要的物件,不得攀折樹木,踐踏草坪,違者罰款50元。
第四章 員工請假規定
員工請假,需辦理相關手續。一般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説明理由及請假類別、期限,請假得到批准並辦理手續後方為有效。
第一條 病假
1)病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連續二天以上病假者需出具醫院診斷證明,無法出具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2)員工因病需休假時,需填寫病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後交綜合事業部簽字批准後方可離開;
3)員工因急病不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規定上班時間二小時內以電話形式通知綜合事業部及部門主管,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因病需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5)員工因病超過停工醫療期仍無法工作者,公司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勞動關係;
6)若發現借病假理由離崗外出者,經查屬實,按離崗的時間的雙倍做曠工處理;
第二條 事假
1)事假以天為計算單位,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
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條經部門主管同意後交綜合事業部簽字批准後方可生效;
3)員工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規定上班時間二小時內以電話形式通知綜合事業部及部門主管,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4)申請事假超過三天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5)在節假日(長假)因探親等原因需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十天向部門主管申請,經部門主管、綜合事業部批准,及時做好工作交接後請假方可生效。
6)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外出辦理私事或未來公司又不及時打電話通知者,一律按曠工處理,並扣除當日工資,其部門主管要負管理責任;曠工累計達到3天,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7)每人每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4天,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特批;
第三條 假期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1)元旦:元月____日,____天
2)春節:農曆初____至初____,共計____天
3)五一勞動節:五月____日至五月____日,共計____天
4)國慶節:十月____日至十月____日,共計____天
注:各節日等假期均按當年國家規定執行;
2.公休假:每週六、日
第四條 婚假
1)婚假需提前兩週申請,並出具相關有效證明,經部門主管同意,報綜合事業部審核同意後,經總經理批准;
2)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結婚年齡的初結婚者,可享受有薪婚假8天;
3)婚假必須一次性休完;
第五條 產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分娩者可享受有薪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30天,產後假60天。
2)若員工如果懷孕9個月以上,工作確實有困難,可向綜合事業部申請待產假,需經總經理批准,在此期間的假期做病假處理,但最多不得超過120天。
3)產後休假60天后仍不能到崗工作者,根據其實際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公司可最多延長30天期限,在此期間的假期做事假處理。
第六條 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可到人事行政部申請有薪喪假8天。 2)員工的非直系親屬去世,可申請喪假3天。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企業的員工手冊是有效的管理工具,是員工的行動指南,具有指導性和規範性。優秀的員工手冊可以讓整個企業的員工團結一體,而普通的員工手冊則只是走馬觀花般的過場。下面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優秀員工手冊和普通員工手冊的精彩對比,歡迎您前來參考和借鑑。
2、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在請假期滿後,未申請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沒有按時到崗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情況、欺騙組織者;
5、因本人原因不服從組織調動者;
6、曠工累計超過十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員工請假要依據實際情況從嚴核准,各部門在次月3日前將請假記錄彙總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五章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有關規定
第一條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解除勞合同:
1、一次連續曠工3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者;全年事假累計15天以上者,患病醫療期滿後缺勤20天以上者;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詆譭公司聲譽,謀求個人利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條 本手冊由綜合事業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亦同。
第二條 本守則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xx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
酒店員工手冊
第一章 總經理致辭
親愛的員工:
歡迎您加入如家酒店連鎖公司!
如家酒店連鎖公司由中國最大的酒店集團—首都旅遊集團和中國最大的旅遊電子商務網絡公司--攜程旅行網投資組建,強強聯合。
如家的目標是:
(1)建立中國最著名的酒店品牌和最大的中小酒店連鎖網絡。
(2)讓普通人能夠住上“乾淨、經濟、温馨”的酒店。
(3)增加酒店投資者的獲利水平。
(4)要讓在如家酒店連鎖公司的員工不斷增強自身能力,工作環境舒心愉快,並能得到良好的收入和福利,以在如家工作而感到自豪。
要達到以上目標,有賴於你我的共同努力。我衷心地希望我們這個團隊能通上下一心,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實現理想。
員工無論職位高低,都是企業的寶貴財富。企業的管理是嚴格的,但也是開明民主的,我們將隨時為表現突出的員工提供更合適的職位。
我們特別編制了這本《員工手冊》,意於使您在工作期間,全面瞭解如家酒店連鎖公司之政策及制訂的各項規定,並請嚴格遵守。
願您在如家酒店連鎖公司工作愉快!
總經理啟
第二章 如家酒店連鎖公司的組織機構
一、 公司組織機構
1、 商務部;
2、 市場部;
3、 運營部;
4、 品牌部;
5、 技術部;
6、 工程部;
7、 財務部;
8、 人事部;
9、 直營店。
二、 直營店組織機構
1、 總經理;
2、 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或營業經理;
3、 值班經理
4、 會計、出納(隸屬公司財務部管轄);
5、 前台服務員;
6、 客房領班;
7、 客房服務員;
8、 餐飲服務員;
9、 廚師;
10、 工程維修;
11、 保安。
第三章 勞動管理規定
一、員工錄用
如家酒店連鎖公司含直營店聘用之員工,須由公司總部或直營店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報總經理批准後錄用,重要崗位的員工錄用需經過公司的批准始可錄用。
二、員工類別
1、 試用期員工:
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後,如雙方同意,可轉為正式合同制員工;
合同制員工分為勞動合同用工和勞務工。
2、 正式員工:
合同制員工的《勞動合同》一般為期兩年,合同期內,每月可領取固定工資,並享受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勞動福利待遇。
三、體格檢查
1、 錄用前體檢:
應聘者必須按要求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錄用前體格檢查,體檢合格後,方有錄用資格。
2、 年度體驗:
酒店將按衞生部門有關規定,安排直接服務於客人的員工每年度體檢一次。
四、試用期
1、 被錄用者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被錄用者工作能力及表現得到認可的,可轉為正式員工。
2、 必要時,試用期的期限可以變更,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凡符合下列條款者,將提前結束試用期:
(1) 因工作表現出色而受到獎勵;
(2) 能迅速掌握所從事的工作技能。
4、員工正式錄用前需經培訓和考試,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
5、試用期內的薪金不等同正式錄用後的薪金標準。
五、辭退/開除
1、 員工在服務期間犯有重大過失,或嚴重違反企業規定,將按《員工手冊》第七章獎懲辦法規定,受理辭退/開除處罰。
2、如因企業經營條件或管理方針有變而產生宂員,企業有權裁減員工人數,但需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報勞動管理部門備案。企業按國家勞動合同規定,根據員工在本企業的勞動合同,給予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生活補貼費。
六、終止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可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未滿,一方要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企業提出終止合同,應按勞動法之規定,給予員工以補償。
七、辭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如因本人原因辭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申請書,經同意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如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申請書而擅自離職,企業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並保留法律上索賠的權利。
員工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申請書。
八、調職
企業在需要時,有權改變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服從調動,並積極做好工作。薪酬隨崗位的變動而變動。
九、升職
企業將盡量提升優秀員工至較高職位。升職主要根據員工之工作表現、能力、品德及學歷等。晉升後前三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則正式任職;反之,將返回其原職位工作。
十、薪金髮放與調整及分類
員工薪金每月發放一次。企業將視經營狀況考慮按年調整員工之薪金。企業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責任而劃分若干薪金等級。
十一、薪金考核
企業根據各部門、各崗位的薪金等級制定相應的績效考核辦法,作為對員工薪金的績效考核。另外,視企業經營狀況特設一定數量的獎勵基金,並進行相應的獎勵。
十二、工作日及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之編排由企業制定。由於企業運行的特點,某些崗位會超時工作。超時工作部分將由企業予以補償。
十三、超時工作及補償
要求員工做額外超時工作,原則上員工應服從,超時工作將按企業規定給予補償。
第四章 福利制度
一、 休息日
員工的休息日根據不同的崗位分別由企業編排。
二、 年假
企業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下一個年度,可享受有薪年假。具體的休假辦法由公司制定。原則上年假應一次性休完,不得將年假積累至下一年度使用。年假之使用應按規定執行。申請年假需十五天前由本人提出。
三、 法定假日
員工每年可享有以下十天有薪法定假期:
1、 元旦一天;
2、 春節三天(農曆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3、 勞動節三天(五月一、二、三日);
4、 國慶節三天(十月一、二、三日);
員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放假,企業會安排在法定假日前或後三十天內給予員工補休。倘因故不能補休,企業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12小時的班次按一日計算)。
四、 病、事假
1、 員工每休一天病、事假,扣除日工資一天。病、事假不足一天的按小時扣除;
2、 病假期間月工資實發額不足本市最低工資80%的,按本市最低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
五、 醫療福利
凡酒店勞動合同制員工均可享受醫療福利,具體按國家現行政策執行。
六、 因工受傷或死亡
員工在工作時意外受傷應及時通知其上級,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七、退休福利
企業按政府規定,為員工投保養老保險金。
第五章 酒店規則
一、 人事資料
員工須將以下個人變更事項報知人事部門:
1、 更改居住地址和電話號碼;
2、 婚姻狀況;
3、 家庭人員變更;
二、 個人儀表
員工應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潔。男性員工不可留須,頭髮應常修剪,髮腳長度以不蓋及耳部與衣領為宜。女員工之髮型與化粧保持清雅。酒店女員工飾物限於手錶、一枚訂婚戒或結婚戒及耳釘。
三、 銘牌
酒店將發給每個員工銘牌一枚,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應佩帶於胸前。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人事部,並辦理補領手續,費用為人民幣十五元。
四、 更衣櫃
1、 酒店將安排每個員工更衣櫃一隻,以作更衣使用;
2、 員工須經常保持更衣櫃清潔整齊;
3、 員工應將更衣櫃上鎖,酒店不負責任何財物之損失的賠償;
4、 員工不得在更衣櫃貯藏飲料、食物及貴重物品;
5、 員工應使用酒店發給的更衣櫃鎖,不得私自換用自己的鎖或加鎖;
6、 員工不得私自相互調換更衣櫃;
7、 員工不得在更衣櫃內放置易燃危險品;
8、 酒店管理人員將不定期連同保安人員檢查更衣櫃;
五、制服
1、 酒店將按照員工之工種發給其制服;
2、 員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員工應在崗前或下崗後更換制服,不得在崗位工作時間內更換制服;
4、 員工應按要求定期更換制服,應保持制服整潔;
5、 員工制服脱線,應及時縫補,損壞制服,按價賠償。
六、酒店設施
酒店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使用賓客衞生間。
七、員工簽到、簽退
1、 各酒店除總經理以外,所有員工均需在上下班時間,執行簽到、簽退手續;
2、 代人或託人簽到、簽退者,均屬違犯店規,將受嚴重處分;
3、 因公未能及時簽到、簽退者,應及時與值班經理簽名確認。
八、值班時間表
1、酒店員工必須按照酒店編制的時間表當值,不得擅自調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2、值班經理以下人員調班須徵得值班經理同意,值班經理以上人員調班須徵得總經理同意。
九、事假申請
1、 員工如無充分理由,不能無故請事假;
2、 員工如有事需請事假,應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獲准後方可休假;
3、請事假期間作無薪處理。
十、無故缺勤
員工未經批准而缺勤或擅離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餐廳
1、 員工應按企業之安排,在指定的時間和餐廳用餐;
2、 員工在工作時間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費膳食供應。
十二、保安檢查
1、 員工上下班必須從指定之通道進出;
2、 酒店授權保安人員有權檢查員工手袋及包裹,員工應接受檢查;
3、 員工攜帶私人物品進酒店應在值勤保安人員處登記;
4、 員工攜帶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離開酒店時,應出具由總經理簽署的出店證明,並交保安人員驗證。
十三、私人財物
員工有責任保管好個人的財物。貴重物品不宜帶進工作場所,倘有任何損失,企業恕不負責。
十四、拾遺
1、 員工在工作場所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立即送交上級;
2、 員工在酒店範圍內若有私人物品遺失,應立即向上級和保安報告。
十五、維護聲譽及愛護酒店財物
1、 員工不得擅用企業名義在外從事任何活動;
2、 員工應注意在社會上的言行舉止,以免損壞企業之聲譽;
3、 員工必須愛護企業之財物,不得故意損壞或偷拿。
十六、吸煙
員工應在指定地點吸煙。
十七、通告
1、 企業各類通告及指示將張貼於“員工告示欄”內;
2、 員工未經授權不得在企業內張貼任何告示;
3、 員工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離職手續
1、 凡離職員工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手續,交還企業發給的有關證件及物品;
2、 員工如丟失有關證件或物品,應按價賠償;
3、 員工如不交回有關證件及物品,未按規定退賠有關費用,企業將拒絕發給有關離職證明並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權利。
第六章 行為規則
一、 工作態度
作為企業的從業人員,應具備以下之工作態度;
1、 友善 —— 應以微笑來歡迎賓客及與同事相處;
2、 禮儀 —— 應舉止温文而雅,尊敬客人與同事;
3、 勤奮 —— 應勤奮能力工作,注重效率;
4、 誠信 —— 應忠誠老實,不説謊話,注重信譽;
5、 守時 —— 應嚴守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中途離開崗位;
6、 負責 —— 應恪守職守,做好本職工作,完成所委派之任務,保護企業財產;
7、 服從 —— 應服從上級指令;
8、 整潔 —— 應不但經常保持個人儀容整潔,更要保持工作環境及工具之整潔。
二、 處理酒店投訴
當遇有客人投訴時,處理方法如下:
1、 細心聆聽賓客之意見並加以記錄;
2、 在職權範圍內,應先向賓客致歉並馬上採取補救措施,事後應向值班經理報告;
3、 如超越本職權範圍時,應請示值班經理或總經理,馬上予以解決。
三、 員工申訴
1、 員工對工作有不滿之處,應在工作時間之外直接向直屬上司提出;
2、 員工如得不到滿意答覆或不願意由直屬上司處理,可在工作時間之外,口頭或以書面形式越級提出;
3、 員工如選擇書面申訴形式,應註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
4、 企業應為所有員工申訴,做到絕對保密。
四、 保密條款
1、 為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企業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企業員工必須遵守保密制度。
2、 企業對制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財務數據、品牌手冊、PR、通訊及軟件辦公自動化等信息資料應進行必要存檔,確保企業祕密不被泄露。
3、 員工必須對自己所從事業務的保密工作負責,不得已任何方式泄露屬於企業的商業祕密。
4、 員工違反保密規定則被視為嚴重過失,並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一、 目的
鼓勵優秀員工,嚴肅企業紀律。
二、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積極提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給企業帶來較好效益者。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
5、保護企業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並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於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為維護企業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分為:通報表揚、企業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獎勵晉級。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審批
給予上述獎勵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員工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理由並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部,由總經理審批。
三、處罰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所列條款和規定,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員工如有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員工的過失程度、違紀次數,過失類別分為:輕度過失、重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
(一)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
可記錄輕度過失一次,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20元-100元的經濟處罰:
1、無故遲到、早退;
2、當值時不佩戴工作號牌,不按規定着裝,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3、 將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潔、褶
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
5、 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
6、 非因公在賓客活動區穿行或走動;
7、 使用客用衞生間、客用電話、乘坐客用電梯;
8、 當值時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牆靠物、化粧、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譁、打響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
10、 當值時翻閲書刊、報紙、雜誌、畫冊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 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雜物等;
12、 當值時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動作緩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時電話請假(4小時之內);
15、 無故或藉故不參加飯店組織的業務培訓;
16、 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
17、 將個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
18、 當值時佩帶的BP機、手機響鬧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當值時未經批准因私打電話或私自會客;
20、 當值時洗浴、理髮或在員工活動室休息娛樂;
21、 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2、 不按規定地點存放自行車和其他私人車輛;
23、 不按規定時間用餐、將食品帶出員工餐廳;
24、 私自帶領外單位人員或親屬在員工餐廳就餐;
25、 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務;
26、 推委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
27、 工作場所物品擺放混亂,所屬工作區域衞生較差;
28、 當值時吃東西或嚼口香糖;
29、 進出飯店拒絕接受警衞人員檢查;
30、 騎自行車出入店門不下車;
31、 工作、服務、衞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
32、 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
33、 下班後在餐廳、工作崗位睡覺或着便裝在賓客活動區內逗留;
34、 後勤、維修保障人員,接到報修後,無正當理由15分鐘內未到達維修現場;
35、 輕度違反《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重度過失一次,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0元—200元的經濟處罰:
1、 因個人原因拒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工作安排;
2、 辦事推諉、不承擔責任、耽誤工作;
3、 管理人員對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偏袒或説情;
4、 不能按規定程序為賓客提供禮貌服務,導致賓客一般性投訴;
5、 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長達15分鐘以上;
6、 當值時睡覺、看電視、聽錄音、織毛活、打撲克、玩麻將、下棋或變相賭博者;
7、 值班人員不在崗位明顯處值班或值班睡覺者;
8、 私開客房;
9、 偷看、窺視、騷擾客人私生活;
10、 當值時飲酒或帶有酒氣上班;
11、 偷看黃色書刊、雜誌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刊物、書籍;
12、 在企業內牆壁、地面、電梯、衞生間、門窗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
13、 故意撕毀、塗抹飯店張貼的各類宣傳品、板報等;
14、 未經有關部室批准,在企業內張貼各類橫幅、標語、倡議書、通知、啟示、宣傳品、漫畫等;
15、 故意毀壞企業配置的公共設施、設備;
16、 藉故拒絕或躲避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17、 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
18、 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煙;
19、 擅自移動或拆卸消防器材;
20、 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其它物品;
21、 在同事之間、領導之間、員工與領導之間撥弄是非,製造不團結;編造、傳播有損企業或員工聲譽的謠言;
22、 未經批准在員工宿舍內留外部人員住宿;
23、 因個人行為不檢點,被有關部門批評教育的;
24、 擅自動用專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5、 重度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嚴重過失一次,並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1、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拘留審查;
2、篡改、偽造、銷燬原始記錄、帳單、憑證、從中謀利,中飽私囊;
3、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或有其它不道德行為;
5、無事生非、打架鬥毆、破壞工作秩序;
6、隨意泄露客人信息、企業祕密或尚未在企業內發佈執行的各類事項;
7、違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8、因違反國家對食品衞生的有關規定,導致賓客或員工食物中毒;
9、對客人投訴意見進行敷衍、塗改、撕毀、不按時上交;
10、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3天以上;
11、與客人做性交易,為客人拉皮條或參與此類活動;
12、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營利性活動;
13、未經許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飲料、物品免費款待朋友、親屬或免費安排住宿;
14、服務不周造成客人惡性投訴;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16、故意製造、開具各類虛假證明;
17、在病休證明上弄虛作假騙取休息;
18、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恫嚇、吸毒或其它流氓行為;
19、將、彈藥及其它傷人兇器、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
20、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且不聽勸阻,故意擾亂會場、辦公秩序或在公共場所、賓客活動區吵鬧;
21、故意破壞或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22、嚴重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員工違紀、過失次數以十二個月內累計統計,累計二次輕度過失和二次重度過失或三次輕度過失和一次重度過失,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處理及執行權限
1、輕度過失
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過失,第三次:最後警告,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 酒店總經理有行使權限。三次以上: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總經理核實後公司人事部審批。
2、重度過失
第一次:過失,第二次:最後警告,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總經理有行使權限。第三次: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總經理核實後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3、嚴重過失
第一次:辭退或開除,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總經理核實後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六、《過失單》填寫及執行處理程序
1、管理人員發現員工違紀時,應立即填寫過失單,記錄違紀人姓名,違紀時間及違紀事實,交違紀人簽字,違紀人拒絕簽字時,由違紀人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由酒店核准違紀次數及處分等級,交行使處分權限人簽字後,分別送達違紀人及所屬主管。
3、對違紀員工做辭退或開除處理時,酒店總經理應報公司人事部批准。
4、違紀處罰時間以一年為限
第八章 安全守則
為確保國家財產及賓客、員工安全,全體員工必須牢記: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事業,安全最重要。
一、安全守則
1、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2、嚴格吸煙管制,不準在庫房或存放易燃品地點吸煙,不準亂扔煙頭、火柴棒。
3嚴禁私自安裝各種電器設備,亂架電線,對酒店長住客人電器設備應進行經常性檢查。
4、嚴禁將、彈藥、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企業,發現上述物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
5、不準擅自動用、拆卸各種消防設備和消防工具。
6、不準將大數額現金及貴重物品存放更衣櫃內或辦公室。
7、嚴格執行訪客登記制度,發現形跡可疑者應立即報告領導。
8、熟知本部門、本崗位安全防範重點部位,加強安全檢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責任制。
9、下班後、上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安全狀況,消除不安全隱患。
10、未經批准不準在員工宿舍留宿外部人員。
11、認真執行《食品衞生法》,嚴防食物中毒。
二、防火措施
發生火情,無論大小,必須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向酒店領導報告,如火情較大,發展迅速,應立即撥打酒店總機報警電話,報警時講清火災具體地點、燃燒物品、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崗位。
2、利用現場滅火器材積極滅火。
3、關閉着火現場的所有門窗,切斷電源。
4、如火勢可導致生命危險時,應積極協助指揮人員疏導客人及現場多餘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嚴禁使用電梯。
5、在火災現場要提高警惕,防範不法分子亂中做案。
6、必須絕對服從火災現場最高管理者的指揮,奮力撲救,積極滅火,發揚獻身精神。
第九章 修訂與解釋
企業根據管理需要,經協商後可修訂員工手冊內容。倘因手冊內容與國家之規定相牴觸時,則按國家規定辦理。
如家酒店連鎖公司
員工過失單
違紀人姓名 部門
職務/崗位 違紀時間
過 失 級 別
1、 輕度( ),第( )條
2、 重度( ),第( )條
3、 嚴重( ),第( )條
過 失 記 錄 次 數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
違 紀 事 實 經 過
處 理 意 見
通報批評( ),經濟處罰( ),記錄過失( ),解除合同( )
審核及批准 審 批 意 見 籤 字 日 期
部門經理
主管副總
人事部經理
總 經 理
違紀人簽字: 稽查人簽字:
注:此表一式二份。部門留存一份,公司人事部存檔一份
如家快捷酒店
員工過失單
違紀人姓名 酒店名稱
職務/崗位 違紀時間
過 失 級 別
1、輕度( ),第( )條
2、重度( ),第( )條
3、嚴重( ),第( )條
過 失 記 錄 次 數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
違 紀 事 實 經 過
處 理 意 見
通報批評( ),經濟處罰( ),記錄過失( ),解除合同( )
審核及批准 審 批 意 見 籤 字 日 期
值班經理
酒店總經理
人事部經理
總 經 理
違紀人簽字: 稽查人簽字:
注:此表一式二份。酒店留存一份,公司人事部存檔一份
如家酒店連鎖公司
員工提合理化建議獎勵審批表
獲獎人姓名 單 位
職務/崗位 日 期
獎勵事由
獎 勵 等 級
1、通報表揚:
2、公司獎勵:
獎勵金額
審批部門 審批意見 簽字 日期
人事部
總經理
備註
獲獎人簽字:
注:此表一式兩份。部門、酒店留存一份,公司人事部存檔一份。
工廠員工手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 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 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 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 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 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 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 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 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 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 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 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説"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説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 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 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 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 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 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 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鈎。
第三十條 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 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 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 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 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後)
第三十六條 本廠將隨着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 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 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繫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 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 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 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 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 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 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着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 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 門衞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 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 衞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 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 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 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 各部門工作場衞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衞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衞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 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 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 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脱崗或有嘻鬧、閒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衞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後龍頭不關的
未經批准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並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在本廠範圍內幹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衞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衞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 曠工一天的;
(2) 謊報虛報考勤的;
(3) 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駕駛員或無證開剷車、汽車的;
(6) 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為的;
(8) 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 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 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 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 佔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幹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企業的員工手冊是有效的管理工具,是員工的行動指南,具有指導性和規範性。優秀的員工手冊可以讓整個企業的員工團結一體,而普通的員工手冊則只是走馬觀花般的過場。下面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優秀員工手冊和普通員工手冊的精彩對比,歡迎您前來參考和借鑑。
第五十六條 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 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 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 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 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 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 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 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 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 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户錢物的;
10、 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 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 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 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門衞崗位職責
一、 嚴格執行本廠員工進出廠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二、 負責發放全廠報紙、信件、電報及各類雜誌等。嚴格收發登記手續,對急件、匯款單要 妥善保管,及時轉送。
三、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聯繫工作一律憑介紹信入廠,私人會客辦好登記手續。
四、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幹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娛樂活動,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五、物資出廠要一律憑出廠證,並檢查物、證是否相符,憑證每天封存保管,於月底上交廠辦公室處理。
六、發現出進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並當即報告廠辦公室處理。
七、夜間必須加強巡查,發現廠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於次日報告辦公室查處。
八、熟悉廠區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九、忠於職守,並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以職謀私。
十、搞好傳達室周圍環境衞生。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區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凡住本廠宿舍的員工,必須辦好本地"暫住證",暫住證應由本人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查檢。
二、住宿員工應服從廠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多佔牀位,不準公物。
三、住宿員工不準擅自留外來人員,家屬探親,必須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到廠辦公室審批手續,探親期滿(全年最長不超過一個月),不再安排住宿。
四、宿舍鑰匙,一個房間配備一把,由室長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製鑰匙。鑰匙遺失應報告廠辦公室重新配置,但費用由遺失者承擔。
五、個人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必須各自妥加保管。未經物主同意,任何人不準私看,亂翻、挪用別人的物品。
六、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新架插座,嚴禁使用電爐等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必須按時熄燈(最遲不超過晚上11點鐘),照明用電應注意節約,超過用電補貼規定度數電費由各室自行承擔。
七、宿舍走郎、樓梯,或其他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
八、各房間應建立衞生輪流值日製度,由各室長負責安排住宿員輪流清掃,住宿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主動整理好自己的房間和物品,做到衣,被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玻璃明亮。嚴禁向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煙蒂。
九、在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喧譁、打鬧、不準亂竄寢室或有其他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十、宿舍區嚴禁搓麻將等任何形式的賭博,嚴禁非法不軌行為或事件發生。
十一、本規定由厂部負責制訂,解釋權屬廠辦公室。
違反第1、2、3、4、7、8、9條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違反第6條者,每發現一次,酌情罰情10-20元。違反第5、10條者,酌情罰款50-200元。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可另給予紀律處分或送交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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