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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5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5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5篇)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乾淨,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佈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鬥、烘乾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後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於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3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並儘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台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峯期儘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並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四、每天放學前必須由專人負責關閉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電設備,教師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辦公用電設備;星期天電工要關閉教學區總電源;放假前電工要關閉學校所有電源,只為值班區供電;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給全體職工提供安全、舒適的辦公環境,加強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合理用電,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減耗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具體事規定及處罰

1、辦公區的照明燈、空調、電腦、打印機、電風扇等設備不用

時隨手關閉;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所有電器開關;下班後要關閉所有用電設備,並關好門窗。否則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2、不準私自在辦公區(室)裏使用任何個人大功率電器,不準有明火。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50元。

3、公司所有辦公場所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特殊雨雪天氣除外),不用時隨手關燈, 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4、嚴格執行空調温度控制標準,夏季室內温度高於30℃可以開啟空調製冷,温度設定不得低於26℃,冬季室內温度低於10℃時可開啟空調製熱,温度設定不得高於19℃,空調運行期間禁止開窗。否則,每次處罰責任人50元。

5、 停車場、罐區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開關燈時間。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6、嚴禁在燈具、電扇、電腦機箱、顯示器、電暖氣等電器上搭載、覆蓋毛巾等易燃物品。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7、公共場所的會議室、食堂、學堂、走廊、衞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等設備無人使用時應全部關閉,執行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使用完應隨手關閉。 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8、員工凡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用電器設備等,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設備損壞等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四、管理維護

1、辦公室的電器使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加強責任管理。

2、公共場所的電器使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五、檢查監督

辦公室人員將隨時巡查各部門電器的使用情況,對違規情況將按照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罰。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辦公室電源的管理,做到節約用電,減少辦公室能源開支,現就辦公室各用電設備作如下規定:

第一、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公司所有辦公場所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杜絕“長明燈”現象(特殊批准的除外);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燈,關好門窗。

第二、下班後,要自覺關閉辦公室空調、電燈以及辦公電腦(包括顯示器)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尤其是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場所的,有義務對該辦公室的電器設備是否關閉進行檢查,若電器設備開啟,應立即關閉。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及其他用電設備。

第三、空調開啟後不可開門開窗辦公,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空調、關上門。夏季室温不高於25℃時(室內温度),冬季氣温不低於12℃時(室內温度),均不可開啟空調設備。

第四、辦公室嚴禁亂拉、亂接照明燈具,嚴禁更換和亂接電源、插座等違章用電行為。

第五、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備等違章用電行為。禁止私拉、私接電源線、寬帶線和照明工具,需要時應向公司申請辦理。

第六、嚴禁在辦公場所內使用任何個人大功率耗電設備,不準有明火。

第七、禁止任何損壞空調、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的違規行為,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

第八、公司員工發現用電隱患應立即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至相關部門。 第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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