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鉚焊車間管理制度(精選21篇)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精選21篇)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

一、鉚焊車間領導消防責任: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精選21篇)

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貫徹執行。

3、部署和組織本車間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4、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並負責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5、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6、負責籌建消防設施,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範措施,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8、負責按有關規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二、車間消防負責人責任:

1、負責本車間和辦公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並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安全員對防火安全的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生火情時,在迅速組織救火的同時,立即報告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組織本車間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負責本車間所屬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保養檢修,並保證正常使用。

三、特殊場所的責任制:

1、配電室、庫房、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備開關,除車間、工序專人管理,車間領導負責定期檢查,定期維修和清理,以防事故發生。

2、具有爆炸、火災危險的庫房應通風良好,電器設備要防爆、防潮、防止靜電。

3、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水龍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堆積垃圾或放置其它物品。

4、保持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工件。

四、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未取得電氣焊職工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10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淨,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並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餘火引起火災。

五、庫房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倉庫管理物料貯存中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2、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熟悉並掌握所屬物品性質與滅火安全防護知識。

3、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紙製品存放要整齊並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4、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泄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庫區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6、各類貯罐(槽)都應嚴格按規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過貯存。

7、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設備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設備,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8、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9、庫房內嚴禁吸煙。

六、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督制及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帶電作業。

2、電器設備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3、具有爆炸危險的設備、裝置、倉庫、應根據危險程度不同採用防爆或封閉式電器(包括照明),安裝電線需與明火,採暖設備、金屬設備保持一定距離。

4、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5、電器設備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防爆車間、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7、變電、配電室要保持乾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七、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龍帶、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滅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為及時撲救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嚴格管理制度。

1、車間所屬各班組應將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管理保養,定期檢驗更換。

2、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車工作無關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車間負責安全的負責人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4、滅火器如使用後,應及時換新,不得空置。

八、義務消防隊(應急小分隊)組織和職責

1、義務消防隊組織

義務消防隊隊長車間分管安全負責人負責人擔任;

義務消防隊副隊長由劉志剛擔任;

組成人員由各班組抽調骨幹、和積極分子組成。

2、義務消防隊員是開展消防工作的骨幹力量,職責如下:

(1)在車間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加強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落實“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2)督促和協助車間制訂防火安全制度;經常宣傳和監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

(3)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隱患。

(4)檢查、監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維護、管理不準亂拉,以備急用。

(5)組織隊員進行防火知識的學習,學習火災預防和撲救技術,不斷提高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

(6)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採取措施,投入滅火,使火災消滅於萌芽中,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儘快與消防部門聯繫並匯領導。

九、防火責任區的劃分

鉚焊車間辦公區域由綜合調度室負責,車間各區域按各班組工作場地所在區域以及所包保設備所在區域劃定防火責任區。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共同維護車間生產秩序,遵守勞動紀律,確保生產正常有序運行。

第二條上班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到崗位做好班前工作安排,員工應準時進入崗位,並禁止未到點離崗下班,違者一律以早退論處。第三條上班期內應依規定穿勞保服,勞保鞋,並嚴禁穿拖鞋、短褲、赤裸上身上班。

第四條上班時嚴禁看書報、竄崗、閒談、瞌睡。計時人員不準以打開水、上廁所等其它理由為名變相怠工。

第五條嚴禁亂扔亂放廢料、雜物、工具等,當本區域內有材料或雜物、工具落地時應隨手撿起並規範放置整齊。

第六條保證車間環境、機械枱面整齊、清潔,材料,工件放置規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第七條嚴禁將工廠工具、圖紙和任何生產材料與產品帶出廠區,違者將按偷盜論處。

第八條下班前各部門主管應檢查本區域內門窗、水、電總制掣,並以使用和就近原則指定相關人員關閉設備和照明電源,並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盜工作。

第九條嚴格遵守、徹底落實各項安全生產作業規程,及消防制度,確保公司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第十條各作業人員應保持周邊工作環境整齊清潔,對餘料或料頭要定期整理清點,並請示管理人員指定歸類放置。

第十一條違犯本章條款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相關處分,情節嚴重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程序規定另行處理。

第十一條相關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3

機修車間是擔負全廠的機器、設備正常運轉的責能部門,要使全廠機械能正常運行,不出任何故障或事故,保證安全生產,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必須做到:

1、日常開動的機械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保養工作,做好定人、定設備、定保養間隔時間及記錄。

2、保養及維修設備必須做到有記錄,每台設備有檔案。

3、機械設備的潤滑部位,必須定期添加適合於設備使用的潤滑油、脂,每位機修工必須全面瞭解各設備的潤滑部位。

4、日常的一、二級設備保養通常由跟班轉機修工執行,設備大保養則由設備科組織實施。

5、設備的大修計劃應由設備部門提出申請,生產車間會同協商,並由廠長決定,由計劃科安排實施,機修中必須做好記錄,包括內容,參加人員姓名,設備須調換的各種部件,以備查考。

6、設備大修保養後,應由生產車間與設備科共同檢查,並辦理移交手續。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與使用範圍

為了消除各類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確保作業安全,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制度規定了作業前的風險評估,施工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業要求。

本規定適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施工作業的監督管理。

2、職責範圍

2.1安全環保部、設備科負責制定本制度,負責各自範圍的監督管理。

2.2各車間、班組具體組織貫徹落實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準備

3.1根據作業項目要求,應制定施工作業方案,落實作業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3.2項目作業負責人應按方案要求,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交待清楚作業項目、任務、檢修方案,並落實安全措施。

3.3進行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電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作業,如需登高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容器、受限區域、用電作業等,應按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票證,未經審批前不得進行作業。

3.4項目負責人應對整個作業過程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並制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期間的作業安全。

3.5施工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會同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檢查並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確認無誤後,方可批准作業。

3.6在進行設備內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申請辦理安全作業審批手續,由安全環保部根據規定審批簽發各類作業證,施工單位各類措施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後,方可施工作業。

3.7在進行抽堵育板、設備檢維修、吊裝、動土及電氣檢修和臨時用電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申請辦理以上作業審批手續,由設備動力部門審批簽發各類安全作業票證,施工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後方可施工作業。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對施工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並經啟動複查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誌並加鎖後進行作業。

4.3作業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行,併合理放置。

4.4應對作業現場的爬梯、圍欄、平台、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4.5對使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後方可使用。

4.6對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7對有腐蝕性介質的作業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和沖洗裝置。

4.8對作業現場的坑、井、窪、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誌。

4.9應將作業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作業安全的雜物清理乾淨。

4.10應檢查、清理作業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4.11需夜間施工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5、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5.1參加施工作業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5.2施工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3電氣設備施工作業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定。

5.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作業時,項目負責人應與當班班長聯繫。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時,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工作,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後,方可通知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5.5嚴禁塗改、轉借各類安全作業票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5.6對各類票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7特種作業必須由具備安全作業資格的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6、現場作業結束後的檢查內容

6.1現場作業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檢修人員檢查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6.2現場作業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6.3對影響作業需要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否恢復正常。

6.4現場作業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6.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乾淨。

6.6施工作業單位應會同各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單位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5

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為車間消防管理工作的職責、內容、作業程序、報告和記錄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中喣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熱電車間消防管理工作。

本標準規定了熱電車間動火作業分級、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職責要求及《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

二、規範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

gb5001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aq3022-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範

aq3028-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範

aq3025-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範

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1994年7月實施)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 28001-20xx

三、術語和定義

1、動火作業

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置以外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

2、防火重點部位

指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簡稱“四大”)的部位和場所。

3、防火安全“四級檢查制”

指“車間月檢、安全組周檢、班組日檢、崗位班前班後檢查”的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四、職責

1、組織機構

車間成立消防管理委員會,由主管安全的主任擔任組長,書記主任擔任副組長,各班組成立防火小組。另外車間配備兼職的消防員,由安全員兼任,同時建立義務消防員隊伍。

2 、職責分工

2.1消防安全委員會組長的職責:

2.1.1貫徹車間和上級部門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規、指示,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將防火安全工作與其它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

2.1.2檢查指導現場班組工作,定期召開防火安全會議。

2.1.3組織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對義務班組人員進行培訓。

2.1.4審批車間消防設備和器材的購置計劃和經費開支。

2.1.5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車間內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2.1.6發生火災,在消防隊沒到達火災現場前,負最高指揮責任,組織撲救控制火勢蔓延。

2.2車間消防安全委員會副組長的職責:

2.2.1負責車間消防安全的歸口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組織擬訂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措施、預案並監督落實。

2.2.2組織進行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整改。

2.2.3 參加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2.2.4 協助車間消防安全委員會開展好各項消防工作。

2.3車間消防安全員的職責:

2.3.1監督檢查全車間對《消防管理標準》和有關消防法規、防火安全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

2.3.2審批車間動火手續和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火災、火警、火險和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工程驗收。

2.3.3匯同安全環保部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發現火險隱患並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2.3.4負責建立防火檔案。

2.3.5組織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和演習,負責特殊工種和值班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考核。

2.3.6制訂年度消防器材的購置計劃和配備方案。

2.3.7參加審核現場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臨時工棚施工圖紙。

2.3.8組織防火安全工作的評比競賽活動,推廣先進經驗,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總結

2.4 班組消防員(班長)的職責:

2.4.1協助車間領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參與制訂本班組的各項安全制度,認真貫徹防火安全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在防火安全及消防管理上對車間負責。

2.4.2經常深入現場,發現火災隱患督促及時解決,對解決不了的採取安全措施,同時報告本車間領導和公司消防隊。

2.4.3負責本班組人員消防培訓。

2.4.4申報消防設備及器材的請領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配備、維修和更換工作。

2.4.5審查本班組動火安全措施。

2.4.6參加本班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2.4.7組織本班學習有關消防知識,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4.8負責制訂本班組的防火安全制度,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設施,負責本班消防器材的維修、配備、更換工作,在防火安全及器材管理。

2.4.9組織本班消防安全檢查,負責本班提出的動火工作票。

2.4.10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2.5職工防火職責:

2.5.1嚴格執行車間有關防火安全規章制度。

2.5.2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養,懂的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

2.5.3發現火險隱患及時上報和整改,保證安全生產。

2.5.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錯誤指令。

五、 作業程序

1.策劃

1.1 車間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1.2 車間消防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

1.2.1 建立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包括預案)、規程和防火責任制;

1.2.3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1.2.4 消防水系統及火災報警系統的管理;

1.2.5 防火重點部位及防火管理;

1.2.6 動用明火管理;

1.2.7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2.8義務消防員的教育培訓;

1.2.9 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3消防器材使用原理及方法:

見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消防水系統及火災報警系統的管理分工

1.4.1廠房室內消防水系統的檢修由車間檢修負責,運行維護由運行負責。

1.4.2室外消防水系統的檢修維護由機修負責。

1.4.3 火災報警系統由公司消防隊檢查、維護,車間管理、使用。

1.5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求

1.5.1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要經常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和消防基本知識培訓,使他們學會怎樣報警,對發生的火情怎樣安全補救,怎樣正確熟練地使用消防器材。

1.5.2 重點防火部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完善的防火制度、措施和預案,運行崗位必須建立嚴格的交接班制度。

1.5.3 重點防火部位必須懸掛明顯的標誌,註明部位或場所的名稱及防火負責人,且有醒目的“嚴禁煙火”等字樣。

1.5.4 重點防火部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用具,消防員配合消防隊對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按制度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或更換,確保萬無一失。

1.5.5 在重點防火部位進行明火作業時,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經有關部門和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好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必須由中化人員對周圍環境進行測試,測試合格後方可作業,車間安全員要對動火進行監督,動火申請人及監火人始終不能離開動火現場。動火作業完備後,要清除動火現場,清理易燃物和殘餘火種。

1.5.6 重點防火部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和安裝安全燈具,安全插座等安全用具,嚴格亂拉臨時電源線。

1.5.7在重點防火部位嚴禁存放油漆、橡膠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必須始終保持清潔、無雜物。

1.6各場所防火措施和滅火規則

各場所防火措施和滅火規則參見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無明確規定的,由各班組視實際需要制訂或採用適宜的滅火規則。

六、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1、動火作業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1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進入受限空間、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時,還須執行aq3028-20xx 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範和aq3025-20xx 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範的規定。

1.2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由動火作業單位指派),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採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1.3凡處於gb 50016規定的甲、乙類區域的動火作業,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距用火點15 m以內的,應採取清理或封蓋等措施;對於用火點周圍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設備,應採取有效的空間隔離措施。

1.4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應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並制訂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1.5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原則上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1.6凡在有可燃物構件的落煤管,給煤機等進行動火作業時,應採取防火隔絕措施。

1.7 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 m內不得排放各類可燃氣體;距動火點15 m內不得排放各類可燃液體;不得在動火點10 m範圍內及用火點下方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或噴漆等作業。

1.8 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氣焊、手持電動工具等動火工器具本質安全程度,保證安全可靠。

1.9 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應直立放置;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不應小於5 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不應小於10 m,並不得在烈日下曝曬。

1.10 動火作業完畢,動火人和監火人以及參與動火作業的人員應清理現場,監火人確認無殘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2、特殊動火作業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動火作業在符合五.1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2.1應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2.2動火作業前,車間應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室及有關單位,使之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3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應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氣體等能順暢排走。

3、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

3.1動火作業前應進行安全分析, 動火分析的取樣點要有代表性。

3.2在較大的設備內動火作業,應採取上、中、下取樣;在設備外部動火作業,應進行環境分析,且分析範圍不小於動火點10 m。

3.3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 min,如超過此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 min,應重新取樣分析。特殊動火作業期間還應隨時進行監測。

3.4使用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或其它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應經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

3.5動火分析合格判定: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於0.5%(體積百分數);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於0.2%(體積百分數)。

4.職責要求

4.1動火作業負責人(動火作業人所屬車間負責人)

4.1.1負責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並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

應在動火作業前詳細瞭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4.1.2作業完成後,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4.2動火人

4.2.1應參與風險危害因素辨識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2.2應逐項確認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4.2.3應確認動火地點和時間。

4.2.4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時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2.5應隨身攜帶《動火安全作業證》。

4.3監火人(動火作業單位指派人)

4.3.1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採取措施。

4.3.2應堅守崗位,不準脱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做其它工作。

4.3.3當發現動火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4.3.4在動火作業完成後,應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4.4動火部位負責人(工藝負責人)

4.4.1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參與制定、負責落實動火安全措施,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

4.4.2檢查、確認《動火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對手續不完備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應及時制止動火作業。

4.4.3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4.5動火作業的審批人(工藝負責人)

4.5.1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最終確認人,對自己的批准簽字負責。

4.5.2審查《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4.5.3到現場瞭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5.《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5.1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級。

5.1.1特殊動火作業

dcs控制室、鍋爐零米控制室、廢氣管路系統。

5.1.2一級動火作業

鍋爐燃煤系統、汽機油系統、鍋爐油系統.

5.1.3二級動火作業

(a) 除特殊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禁火區的動火作業。

(b)凡生產裝置或系統全部停車,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廠安全(防火)部門批准,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5.1.4遇節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6.《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

6.1特殊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批。

6.2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安全環保部審批。

6.3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點所在車間主管負責人(工藝負責人)審批。

4、《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1)特殊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有效期不超過8 h。

(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有效期不超過72h,每日動火前應進行動火分析。

(3)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七、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7.1 滅火器的配置

滅火器的配置要嚴格按照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配置,不得隨意更改滅火器的配置位置或減少滅火器數量,改變滅火器的類型。

7.2滅火器設置點的要求:

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滅火器應設置在便於人們取用的`地點;

滅火器的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滅火器設置點應便於人員對滅火器進行保養,維護及清潔衞生;

滅火器設置點應便於滅火器的穩固安放;

滅火器的設置點環境不得對滅火器產生不良影響。

7.3 滅火器的放置要求

滅火器需置於避光、乾燥處;

面向外,擺放穩固;

前方淨空(每個設置點30cm計算)並予以標示;

外觀清楚,無灰塵;

7.4滅火器的使用要求與方法

7.4.1 熱電車間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在發生火災時做滅火之用以及消防訓練、消防演習、抽檢時使用,不得隨意它用或挪做它用;動火點配置的滅火器必須隨動火點移動而移動

7.4.2 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先把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乾粉鬆動;

拔下保險銷,一隻手握住噴嘴,另一隻手用力壓下壓把,乾粉便會從噴嘴噴射出來。

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流散液體火災時,應從火焰側面,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並由近而遠,左右掃射,快速推進,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

用乾粉滅火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亦應從火焰側面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應迅速向前,將餘火全部撲滅。滅火時應注意不要把噴嘴直接對準液麪噴射,以防乾粉氣流的衝擊力使油液飛濺,引起火勢擴大,造成滅火困難。

用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使滅火器嘴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左右掃射,並應儘量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酒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撲滅;

使用乾粉滅火器應注意滅火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得橫卧或顛倒使用,否則不能噴粉;同時注意乾粉滅火器滅火後防止復燃,因為乾粉滅火器的冷卻作用甚微,在着火點存在着熾熱物的條件下,滅火後易產生復燃;

在室外使用時,應占據上風方向。

7.5 滅火器檢查內容及制度

7.5.1 檢查內容

安全插銷和鉛封是否完好無變形;

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鏽蝕、變形現象;

滅火器壓力錶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

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鏽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

噴筒等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破斷裂;

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

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損傷和堵塞;

瞄杆接頭是否旋轉靈活;

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過,從生產日期(每具滅火器的筒體上都有生產日期)算起,是否達到規定的維修年限。

7.5.1 檢查制度

安全員必須每月檢查滅火器,保證所有滅火器都是合格、可用的,同時做好滅火器的維護工作;

安全員每季度對滅火器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同時聯合施工部門對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能檢查,並從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具一個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

滅火器包乾人員每天上班期間對自己包乾的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內容7.5.1),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車間。

7.6 滅火器的更換、維修及報廢

7.6.1 在月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應立即申請更換合格滅火器。

7.6.2 對換下的有故障的滅火器安全組可委託消防隊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部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7.6.3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者, 必須報廢

1)滅火器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過,達到報廢年限的必須報廢;

2)維修中筒體經水壓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也必須報廢;

3)滅火器已經使用,雖未達到規定期限,但外觀檢查發現有磕碰,焊縫外觀不符合質量規定要求,也應該進行水壓試驗,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

4)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乾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5)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鏽蝕(漆皮大面積脱落,鏽蝕面積大於、等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鏽蝕必須報廢。

7.7 教育訓練

安全組應對所有人員進行滅火器使用方法培訓,定期舉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6

無塵車間潔淨室清潔、清掃和滅菌管理制度

1潔淨車間及潔淨車間走廊清潔操作程序見下表:

1(a)潔淨車間清潔操作程序

工具

吸塵器、防靜電塵推、長軟管、小毛刷、簸箕、

防靜電塵推布頭、伸縮杆、梯子、防靜電去塵布

耗材

防靜電去塵劑、防靜電清潔劑。

清潔部位

1、車間牆;

2、門窗、文件櫃、地面

具體操作方法

1、用伸縮杆配合去塵布,自上而下,進行牆體清潔,對污染較重的局部用去塵布沾取少量純防靜電清潔劑擦,用去塵布揩拭乾淨。

2、用伸縮杆不方便的局部,應用梯子按同上的操作方法清潔牆面(如櫃子的上方)。

3、牆面清潔完畢後,用吸塵器加軟管吸取車間地面的粉塵,吸塵器應置車間的走廊上,軟管進車間,吸塵扒頭應從左到右,先遠後近的區域進行吸塵,吸塵的區域不能有間隔,以免漏吸(換鞋套)。

4、吸塵完畢後,用塵推按照吸塵的操作方法進行,局部污染較重的地方應用去塵布沾取少量純防靜電去塵劑,用濕去塵布清潔,然後用幹防靜電去塵布揩乾。

5、門窗內側、櫃子等附件的.清潔用去塵布配合防靜電清潔劑先上後下進行清理。

6、整理工具,定期將吸塵器塵袋更換(地點:車間外)。

7、車間內須回收的廢料放置在防靜電車上,從車間西門運至成品庫門口(通知外圍保潔員接應),並分類集中至成品庫內。

8、車間垃圾具體清理程序見後附文件。

備註:以上所用工具及耗材均應符合威世公司要求規定。

1(b)潔淨車間走廊操作程序

工具

防靜電塵推、擦地機、吸水器、長軟管、掃帚、梯子、防靜電去塵布、防靜電塵推布頭

耗材

防靜電蠟、防靜電清潔劑、防靜電去塵劑

清潔部位

1、牆面;2、門窗;3、消防設施;4、地面

具體操作方法

1、a)用伸縮杆配合去塵布,自上而下,由左向右,進行牆體清潔,對污染較重的局部用純防靜電清潔劑,用去塵布揩拭乾淨。

b)用伸縮杆不方便的局部,應用梯子按同上的操作方法清潔牆面;對於石膏牆牆體用吸塵器自上而下吸取浮塵。

2、用去潮塵布配合防靜電清潔劑先上後下,由左至右進行清理。

3、用無塵布由上側、外側及內面全部擦拭乾淨,整理好消防設備並檢查有無損壞,完好後把門關閉;

4、用防靜電塵推由一側,依次推塵清潔。

打蠟程序

用起蠟水先行起蠟,用吸水機吸淨殘蠟,用清潔拖布脱水後拖淨地面,等地面徹底風乾,再打防靜電地板蠟(具體方法和步驟詳見2條)。

備註:以上所用工具及耗材均應符合公司要求規定。正在清潔的區域應設置標誌牌,且清潔工作不得與威世員工的正常工作衝突。

2地面打蠟的方法和程序

2.1需要準備的機器和工具、清潔劑:

t洗地機;吸塵吸水機;拋光機;大面積作業需配備自動洗地機

t拖把、蠟拖、拖把扭幹器、水推

t除蠟劑、中性多功能清潔劑

t除蠟墊(黑色)、清潔墊(紅色、白色)、拋光墊(白色)

2.2如果地面已經打過蠟,且蠟面已失去光澤或者已經磨損出現斑駁和脱落,在打蠟前就需要對潔淨室地面先進行除蠟。

除蠟的方法及流程如下:

用拖把將除蠟劑均勻塗在蠟的表面,作用5分鐘後看到乳白色泡沫越來越多,就可以用裝有除蠟墊的洗地機清洗地面

→用洗地機清洗地面直至看不到蠟層,如果蠟層較厚,一次可能除不乾淨,需要再用除蠟劑除第二次,用吸水機將水吸乾

→用拖把和清水將地面拖試乾淨,一定要多拖拭幾遍,確保地面不再含有除蠟劑的殘液,以免影響重新打蠟的效果

2.3如果地面沒有打過蠟,可直接用兑有多功能清潔劑的溶液(按1:40的比例添加),用裝有洗地墊的洗地機清洗地面,然後將地面拖拭乾淨,待地面完全乾燥後開始打蠟。

2.4打蠟的程序

準備:

將適量的封地蠟倒入拖把扭幹器中,將蠟拖用水濕潤並扭幹。

→按照由邊向內由裏而外的原則,讓蠟拖按∞形運行,注意蠟拖每次沾蠟不可太多也不可太少,均勻塗抹,不要漏抹。

→30分鐘後確認安全乾燥後再按同樣的做法打面蠟2遍。乾燥的標準:不沾手,不粘腳。

→完全乾燥後可進入拋光的程序:應選擇轉速1500轉以上的拋光機和20#白色拋光墊進行拋光,拋光時要慢慢運行,拋光後此時的亮度沒有達到最亮,24小時後再做一次拋光其亮度可達到90。

3潔淨車間垃圾清理程序

3.1保潔人員在外運潔淨區內的垃圾前,通知保安人員,在保安人員的監督下實施將潔淨區內的垃圾外運的操作。

3.2車間內的保潔員從車間內把裝有廢料的垃圾桶放置專用防靜電車,從車間西門運至原材料庫門口。

3.3將廢料傾倒至原材料庫門口的臨時垃圾站的垃圾桶內。

3.4通知外圍保潔員接應。(注:每天早上8點清倒一次,下午4點清倒一次)

3.5外圍保潔員將車間內的垃圾桶拉出原材料庫內側門,將垃圾清倒入已準備好的週轉垃圾桶內。

3.6車間內的垃圾桶重新進入車間內,必須清潔乾淨後(包括垃圾桶底部車輪),再放回指定位置。

3.7外圍保潔員把週轉垃圾桶運至車間外的垃圾站進行清理。

3.8潔淨車間垃圾清理注意事項

&需傾倒垃圾時,原材料庫內門與外門不能同時打開。

&外圍人員不能進入車間,車間人員不能走出室外。

&車子不能裏外穿行,只能倒運車箱。

4潔淨室清潔、清掃和滅菌管理制度參考文件:

負責清潔服務的部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清潔服務計劃,明確具體的清潔內容、週期、頻次以及對應質量標準。本文件未作細節描述處,可執行文件《fsdsop19清潔服務內容及質量標準》及《fsdsop21清潔工作化學用品管理規定》要求。

5.7潔淨室潔淨室安全管理

潔淨室安全管理,已經包括在《fsdsop82消防火警處理規程》內,需要嚴格執行。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規範設備操作規程,保障設備和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車間內嚴禁吸煙和明火取暖,嚴禁亂牽接電線,違者罰款500元。

2、上班時不準帶與生產無關的人員進入車間,及時勸阻其他無關人員進入車間。

3、必須嚴格按照印刷機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具體內容如下:

①作業前,工作人員必須將工作服穿戴整齊,扣緊衣襟和袖口,衣袋內不裝容易掉出雜物,不戴手錶及各種飾物,不留長髮。

②開機前,應向機器的各注油點、潤滑點和油箱內加入所需潤滑油(潤滑脂)。

③未經批准,非本機組人員不得擅自啟動,操作機器,助手和學徒應在領機的指導下工作。

④機器啟動前,應檢查機身各部位是否有雜物,必須先給信號(按安全鈴),前後呼應,確定機器周圍安全方可開機。

⑤機器運轉中,嚴禁用手接觸運動工作面,不準維修和擦拭機器,不準跨越轉動部位,要保持機器防護裝置完備。

⑥上版、換橡皮、做衞生等須用手接觸機器內部時,必須鎖車。

⑦上紙人員起吊前要仔細檢查氣漲軸是否已與軸頭脱開;鏈條有無鬆動、脱落跡象;吊鈎是否已鈎穩氣漲軸。做到先檢查,後起吊。

⑧機組人員應按分工嚴守崗位,時刻注意機器各部位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⑨工作場地應保持整潔暢通,地面.工作台、機器周圍無雜物,維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規定位置。

⑩工作時,任何人不準在機台周圍嬉笑、打鬧、大聲喧譁。嚴禁從機器二層亂丟印版、抹布等雜物。

4、車間內嚴禁存放零食及無關私人物品,工作時間嚴禁打牌賭博。

5、工作結束時,要及時清洗機器,擦洗乾淨橡皮布和膠輥,做好清潔衞生,填寫工作日誌。

6、下班離開車間時要檢查水龍頭是否擰緊,各電器是否已斷電,鎖好車間門窗。

7、定期維護和檢查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檢修和更新,確保能隨時正常使用。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8

1、 準時參加車間班前會,領悟會議精神;

2、 會議結束後,車間幹活人員7:50前到達工作地點,下午1:00到達車間,如遲到按一次5分,下井人員8:20前下井;

3、 無故不參加班前會不允許上班;

4、 任務安排後,時間過半、工作任務跟隨過半,任務定好延點不計分;

5、 工作中由於個人無責任心造成翻工罰款的,由責任人承擔翻工費用和罰款,並工前會檢查;

6、 車間內對所檢修設備要做到精、細、嚴全面到位,保證所檢修設備台台完好;

7、 在工作中對所帶領工具要登記留帳,丟失的工具由本人承擔購買(包括電氣焊把、倒鏈、氧氣瓶、乙炔瓶等);

8、 工作中不得無故脱崗,有事請假只允許半小時,時間過長的按每小時4分計算;

9、 如特殊情況有早班連中班的,根據工作量打分,然後再另加3分。有中夜班需加班人員正常打分外,另加3分;

10、 休班人員嚴格按休班計劃,如有事者請提前與合適休班人員調換(自行解決),月底與月初不允許連休;

11、 任務完成後,及時打掃機牀衞生;

12、 工作結束後要仔細檢查一遍無誤後,收拾材料工具,打掃現場環境衞生下班;

13、 下午車間內4:30打掃衞生,5:00按時下班;

14、 下班後,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向有關人員彙報,如不彙報按未完成任務處理。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9

為確保系統檢修期間安全、規範用電,提高專業用電管理水平,根據冬季天氣凝凍、多雨、濕度大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1、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用電單位需編制用電方案到電氣車間辦理“用電申請單”。用電單位負責人持電氣車間簽發的“用電申請單”到班組方可辦理接線手續。

2、嚴格電氣停送電操作票證管理,嚴禁先作業後辦證或使用過期票證。

3、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檢修作業現場要保證漏電開關、電纜、用電器具完好。臨時用電的配電器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其漏電保護的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必須滿足上下級配合要求,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每台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電設備。

5、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採用五線制,不超負荷使用。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盤要有防雨措施,且配電箱、盤金屬外殼必須用黃綠相間專用接地線與現場接地支線連接,接地線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箱門必須能牢靠的關閉上鎖,開關距地面不得低於1.3米。用電線的裝、拆必須由電工負責作業。

6、臨時用電纜線路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保護管應固定牢固。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嚴禁用金屬絲綁紮。

7、放置在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箱應掛設“已送電”、“已停電”等標誌牌。

8、電焊機接線要規範,電焊把線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線及二次線絕緣必須完好,不得將裸露地線搭接在裝置、設備的框架上,不得穿過下水或在運行設備(管線)上搭接焊把線。

9、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屬設備內作業的臨時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12v,嚴禁使用碘鎢燈。

10、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隨意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電氣車間有權予以停止供電。

11、現場使用小型電動工具,電纜線必須使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電纜中間不能有接頭,嚴禁亂拉亂扯、車輛來回碾壓。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有防雨措施,禁止隨地擺放,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12、嚴禁現場臨時用電私拉、亂扯和預約送電。

13、發現違章、違規用電的,電氣車間人員有權制止並責令其整改,合格後,方可使用。

14、不按要求執行,每違規一項處罰200元。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規範管理生產車間員工的工作行為,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建立團結高效的中試生產車間團隊,樹立良好的團隊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範圍

車間全體員工

三:職責

車間主任負責對本制度的制定及監督執行

車間主管負責對車間範圍內所有員工培訓及監督執行

班長負責對本班組的全體人員進行培訓及貫徹執行

四:制度內容

1.交接班管理制度

1.1目的

嚴格班組交接班管理,做好班組工作銜接,確保產品質量,生產安全的正常進行。

1.2範圍

適用於生產車間各班組交接班過程。

1.3、職責;

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交班的監督

1.3.1、交班班組長

(1)負責交班前組織、監督本班組人員打掃、整理工作現場;

(2)負責交接班前與接班班組長進行溝通;

(3)負責交接班過程中陪同接班班組長對工作現場進行檢查,並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糾正;

(4)負責與接班班組長共同完成交接班手續;

(5)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召開班後會,總結本班組工作的完成情況。

1.3.2、接班班組長

(1)負責接班前對人員情況,生產情況,設備情況及注意事項的瞭解及核實。

(2)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召開班前會,安排本班組各項工作任務;

(3)負責主持交接班過程中對工作現場進行檢查;並負責監督上班組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糾正;

(4)負責與交接班班組長共同完成交接班手續。

1.3.3、各崗位人員負責現場逐項檢查,進行交接班交接

1.4、實施

1.4.1、交接班前的準備

(1)交班前的準備

①交班前工藝要求:工藝參數要控制在工藝規定範圍內,生產中異常情況得到消除。

②交班前設備要求:運行正常、無損壞,無異常狀況,液(油)位正常、清潔無塵,所有設備故障異常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包括本班發生的《設施設備故障通知單》整理歸檔準備交接。

③記錄要求:認真清晰,無塗改,項目齊全、指標明確;生產概況、工藝參數,設備運行,儀表使用情況、事故和異常狀況措施都記錄在表中。

④白班(早班)的班組,應為下兩班組儲備消耗物品,負責領用生產原材料。

⑤交班班組人員應在交班前將工作記錄、工具、量具等物品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以便交接。

⑥交班班組長在下班30分鐘前,組織並監督本班組人員打掃、整理工作現場,使工作現場清潔、整齊、有序。

(2)交班時應做到

①三不交:接班者未到不交班;接班者沒有簽字不交班;事故沒有處理完不交班;

②三不離開:班後會不開不離開車間;事故分析會未開完不離開車間;班長未同意不離開車間。

1.4.2、接班前的準備

①接班班組長必須提前20分鐘到工作現場;接班班組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工作現場。

②接班班組長到達工作現場後,初步瞭解工作現場的基本情況。並與交班班長進行溝通,瞭解在班前會中需注意傳達的重要事項,工藝指令,生產任務等,。

③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班組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車間負責人蔘加。主要由班組長介紹上班基本情況、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安排本班組工作、傳達上級有關事項。車間負責人講話,強調安全生產、佈置班組工作任務、近期公司,生產部重大事項進行傳達,並對班組管理提出要求。

1.4.3、交接班過程

(1)班前會結束後,接班班組人員到崗與交班班組人員進行現場交接班。

(2)交接班內容:安全情況、生產情況、現場管理情況、生產指令單、工藝指令單、設施設備故障通知單、各種通知、原材物料、勞保用品、工具、量具等。

(3)接班人員應仔細檢查,工藝要求,設備要求,記錄要求,原材物料、勞保用品、工具,衞生等逐項檢查交接,務必做到無不清楚故障及問題。做到:三不接:崗位檢查不合格不接班;事故沒有處理完不接班;交班者不在不接班。

(4)交接班班組長負責共同檢查工作現場的各項情況,並對發現問題由交班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進行整改。

(5)各崗位檢查沒有問題,各崗位交接班人員簽名,交班班長與接班班長最後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確認,完成交接班手續,標誌交接班過程結束。

1.4.4、班後會程序

①班後會在交班完畢後召開;由班組長主持;

②參加人員:交班班組全體人員,必要時車間負責人蔘加;

③各崗位介紹本班次工作情況,包括異常情況的處理,以及意見和建議;

④班長總結本班次工作情況:安全情況、生產情況、工藝情況、設備運轉情況、異常情況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等;傳達上級下達的有關事項;表揚好人好事。

⑤車間負責人講話,強調安全生產,佈置班組工作任務、近期注意事項,並對班組管理要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傳達。

1.4.5、交接班有關事項責任界定:

交接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交班班組人員負責。交接班結束後發現的問題應由接班班組人員負責,與交班班組人員無關。如發生交接班爭議可由班組人員提供證據,班組長向車間主任提出書面申訴,車間主任對事實調查後進行處理。

1.4.6、相關記錄 《班組交接班記錄》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儀器儀表及自動控制設備(以下簡稱“儀表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儀表設備管理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儀表設備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對儀表設備從規劃、設計、製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管理,使儀表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儀表車間。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範圍

第五條儀表設備由儀表車間負責歸口管理。儀表車間應設相應崗位和專職技術人員。儀表車間在主管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管理。

第六條儀表車間儀表設備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儀表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和規定。

(二)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

(三)檢查執行儀表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的情況。

(四)參與新建裝置、更新或技措等重點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規劃、設計選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零購、更新計劃,彙總到設備採購,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報廢、儀表檢修計劃。

(六)負責審查或制定公司儀表設備及其系統的技改技措項目計劃。

(七)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公司重要儀表設備的檢修項目及方案,參與重要儀表項目驗收工作。

(九)負責組織儀表設備新產品、新技術的交流及管理經驗交流。

(十)參加公司儀表設備的重大事故調查與分析。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十一)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儀表設備台帳及檔案。

第三章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七條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是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竣工、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條儀表設備規劃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方向、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需要、儀表設備發展動態等因素。儀表車間負責制定本企業儀表設備規劃。

第九條儀表車間應參與新建、改擴建等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設計審查,對設計選型的可靠性、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先進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堅持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

第十條儀表設備購置要堅持質量第一、性能價格比高和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嚴格進廠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第十一條在新建、改擴建工程中負責儀表設備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儀表設備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 3521-1999)進行。

第十二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負責儀表設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調試、竣工資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單位在移交時,竣工驗收必須按設計要求及《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093-20xx)、《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 3521-1999)進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資料齊全,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

(一)工程竣工圖包括(裝置整套儀表自控設計圖紙及竣工圖);

(二)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隱患工程資料和記錄;

(六)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四)儀表安裝及質量檢查記錄;

(五)電纜絕緣測試記錄;

(七)儀表風和導壓管等掃線、試壓、試漏記錄

(八)儀表設備和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九)儀表校驗和試驗記錄;

(十)迴路試驗和系統試驗記錄;

(十一)儀表設備交接清單;

(十二)報警、聯鎖系統調試記錄;

(十三)智能儀表、dcs、sis、plc組態記錄工作單;

(十四)未完工程項目明細表等。

第十三條儀表設備投用前,運行維護單位應根據設備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開展技術培訓、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四章儀表設備分類

第十四條儀表設備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

(一)過程控制系統;

(二)檢測儀表;

(三)控制儀表;

(四)聯鎖迴路儀表;

(五)在線分析儀表;

(六)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七)特殊儀表;

(八)其它儀表。

第五章常規儀表管理

第十五條常規儀表是指一般情況下通用的檢測儀器儀表、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輔助單元及其附件、化驗分析儀器儀表等。

第十六條常規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儀表選型應綜合考慮其安全可靠性、技術先進性、經濟性。

(二)選用的儀表應是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取得製造許可證的合格產品。優先選用經gb/t 19000或iso 9000標準認證的產品或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在工程設計中不得采用未經工業鑑定的試製儀表。

(三)儀表選型應考慮企業的現狀和發展規劃,主流機種力求統一。

(四)儀表選型應有利於全廠或區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於系統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業生產管理水平。

(五)對於新建或改造裝置的常規儀表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 3005-1999)之規定,各企業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組織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防爆型儀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要求。防爆型儀表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危險場所儀表的安裝,配線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的技術要求。

防爆型儀表檢修時不準更改零部件的結構,材質。

在危險場所對原有的防爆型儀表進行更新、改造時,必須審定儀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隨意降低防爆等級。

在危險場所新增儀表測控迴路及其他迴路,其防爆等級不得低於區域內其它儀表防爆等級。

第十八條放射性儀表現場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安置使用應符合國家規範。

第二十條常規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要求。

(一)檢維部應建立和健全常規儀表運行、維護、校驗、檢修等各種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儀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特殊儀表的維護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才能進行儀表的維護調校工作;放射性儀表應指定專職維護人員,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嚴格執行儀表設備的定期檢查、強制保養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備用儀表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五)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六)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

(七)當對參加聯鎖的常規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八)常規儀表的檢修一般隨裝置停工檢修進行,在檢修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修計劃,準備必要的備品備件、檢修材料、工具和標準儀器,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檢修網絡圖。需要外委的檢修項目應辦理外委審批手續。

(九)儀表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進行;在每個檢修週期內,應對每台儀表進行檢查校驗。

(十)儀表單機校驗後應進行迴路聯校,參加聯鎖的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二十一條壓力錶

壓力錶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壓力錶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在刻度盤上應劃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壓力的紅線,壓力錶校驗後應加鉛封。壓力錶應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錶錶盤刻度極限值不應小於工作壓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統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統(dcs)、安全儀表系統(sis)、可編程控制器(plc)、工業控制計算機系統(ipc)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apc)和優化過程控制(opc)系統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第二十三條儀表車間參與公司控制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四條新建或改造裝置控制系統的規劃和選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統進行開發升級改造,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控制系統的配置、選型,既要保證滿足裝置生產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較高的技術先進性。

第二十五條對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統,如果生產工藝要求改變控制方案,或增加儀表迴路,應由工藝提出,生產技術科負責審核,由儀表車間負責安排儀表人員實施,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六條對控制系統機房的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機房必須定專人管理。

(二)機房環境必須滿足控制系統設計規定的要求。

(三)機房內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機房內堆放雜物,機櫃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機房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五)機房電纜通道要有防鼠設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條控制系統的備件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備品配件要有專門的帳卡,要隨時掌握備件配件的儲備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備品配件儲備,以保證控制系統的穩定運行。

(二)保管儲存控制系統備品配件的環境,必須符合要求的保管條件。

(三)在裝置停工檢修期間,要對備件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處於備用狀態。

第二十八條為防止病毒感染,嚴禁在控制系統上使用無關的軟件,也不得進行與控制系統軟件組態無關的作業。做備份用的移動硬盤、光盤等不準另作他用,也不準在其他計算機上使用。控制系統與信息管理系統間應採取隔離措施,以防範外來計算機病毒侵害控制系統。

第二十九條控制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管理。

(一)每日應定時檢查主機、外圍設備硬件的完好和運行狀況。保證環境條件滿足控制系統正常運行要求;供電及接地系統符合標準;按規定週期做好設備的清潔工作。

(二)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必須有雙備份,並妥善保管;控制系統的密碼或鍵鎖開關的鑰匙要由專人保管,並嚴格執行規定範圍內的操作內容;系統軟件和主要應用軟件修改應經儀表車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進行;軟件備份要註明軟件名稱、修改日期、修改人,並將有關修改設計資料存檔。

(三)系統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控制系統的檢測原則上隨裝置停工大修同步進行。大修時要對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並對聯鎖系統進行確認;大修期間還要對系統外圍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控制系統的檢修應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8-20xx)要求進行。

(五)加強控制系統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故障的能力。

(六)在對系統進行維修操作前,必須做好技術準備工作,杜絕盲目操作。

(七)在檢修前必須檢查並記錄其屬性設置、跳線或開關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須立即放到防靜

電塑料袋中,不得隨意擺放。

第三十條儀表車間必須建立系統硬件設備檔案、軟件檔案,建立必要的台帳,建立《操作日誌》和《維修記錄》,必須建立健全網絡結構示意圖,硬件配件清單和i/o分配表。

第七章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管理

第三十一條聯鎖分為工藝聯鎖和設備聯鎖,根據其重要性,分成a、b兩類。其中關鍵、重要的工藝系統聯鎖和可能涉及發生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或產品重大質量事故的聯鎖劃為a類聯鎖。

第三十二條儀表車間根據上述定義將所管裝置內的聯鎖進行分類,彙編整理為聯鎖分類一覽表,報公司生產技術科進行審核後,上報到公司;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准後下發執行。

第三十三條聯鎖需要變更(包括設定值、聯鎖程序、原理等的變更)、解除、恢復、取消時,應事先由甲醇車間提出申請,由甲醇車間辦理審批單,生產技術科審核。在審批單上應寫明原因、實施方案及採取的防範措施,有儀表車間負責實施。

第三十四條a類聯鎖保護系統解除由工藝設備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員簽字同意,公司生產科或設備科負責人批准。對涉及裝置和大型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聯鎖的解除,生產科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公司主管總工程師審批。

第三十五條在獲准同意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變更、解除、恢復、取消後,實施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聯鎖工作票,票上詳細註明作業依據、作業執行人及作業監護人、作業內容和作業時間等。

第三十六條為杜絕誤操作,必須採用雙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護。操作前應細檢查核對聯鎖狀況,在操作過程中應與工藝操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作業完成後,作業人和監護人必須在聯鎖工作票上詳細記錄作業內容並簽字確認。

第三十七條聯鎖的解除期限最長為6個月。超過6個月仍不能投用的聯鎖必須重新辦理審批單。具備投用條件的聯鎖,應及時辦理恢復投用手續,及時恢復投用。

第三十八條新裝置投料試車前或設備檢修後投運之前,應對所有的聯鎖迴路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聯校。新裝置的聯鎖檢查試驗由儀表車間組織相關單位在開車前完成,並按試驗結果填寫聯鎖試驗單,由參加聯鎖檢查的人員簽字後作為資料存檔。裝置修理後聯鎖試驗由儀表車間組織電、儀專業人員會同工藝人員一同進行試驗,按試驗結果填寫試驗單,參加聯鎖試驗的人員要在聯鎖試驗單上簽字。聯鎖試驗單一式三份,設備科、生產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條重要聯鎖保護系統必須有明顯標識。

第四十條新增聯鎖保護系統必須做到圖紙、資料齊全。

第四十一條聯鎖保護系統的緊急停車按鈕,均應設有可靠的護罩。

第四十二條聯鎖系統的盤前開關、按鈕由操作人員負責操作,盤後開關、按鈕由儀表人員負責操作。儀表人員在處理聯鎖系統時,如果需要操作盤前開關、按鈕等,必須事先和工藝負責人聯繫,獲准後由操作人員進行操作。作業完成後,必須及時通知操作人員,由操作人員確認工藝狀況,將開關、按鈕等復位。

第四十三條聯鎖保護系統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檢測元件和執行元件)、運算單元等應按各自規定的校驗標定週期進行校驗和標定,通常可借裝置停車大檢修進行檢修、校驗、標定。新更換的元件、儀表和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和標定合格後方可裝入系統。

第四十四條聯鎖保護系統儀表的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7-20xx)要求進行。

第四十五條聯鎖保護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其種類和數量根據儲備標準和備品配件管理規定貯備。

第八章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管理

第四十六條凡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裝置及貯運設施,如有可燃、有毒氣體意外泄漏可能的,無論是引進項目還是國內配套項目,必須按照“三同時”原則配備可燃、毒性氣體檢測報警儀。

第四十七條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配置、選型應嚴格執行《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xx)的規定。報警儀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功能、結構、性能和質量應符合國家法定要求,並取得國家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國家指定防爆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

(二)技術先進、質量穩定、反應靈敏、便於維修、保證備品備件的供應。

(三)根據使用場所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選擇檢測器的防爆類型;根據使用場所被檢測的可燃性氣體的類別、級別、組別,選擇檢測器的防爆等級、組別。

(四)當使用場所存在能使檢測元件中毒的硫、砷、磷、鹵素化合物等介質時,應選擇抗毒性檢測器。

(五)多點式指示報警器應具有相對獨立、互不影響的報警功能,並能區分和識別報警場所的位號。

第四十八條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的要求。

(一)根據可燃、毒性氣體的密度和主導風向,確定檢測器的安裝高度和位置。

(二)檢測器宜安裝在無衝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的場所。

(三)儘可能減少雨水對檢測元件的影響。

(四)指示報警器或報警器的安裝安置,應考慮便於操作和監測的原則。報警器應有其對應檢測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標牌或檢測器的分佈圖。

(五)檢測器的安裝和接線應按製造廠規定的要求進行,並應符合防爆儀表安裝接線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九條加強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及檢修管理。

(一)檢測器為隔爆型時,不得在超出規定的條件範圍下使用;在儀表通電情況下,嚴禁拆卸檢測器。

(二)每日巡迴檢查時,應按動試驗按鈕,檢查指示、報警系統是否工作正常;經常檢查檢測器是否意外進水,防止檢測元件浸水受潮後影響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檢定每年不少於一次,由儀表車間統一安排。根據環境條件和儀表工作狀況,儀表工每三個月通氣一次,檢查和試驗報警儀是否正常,填寫相關紀錄。檢定、校準人員應取得有效的計量檢定員證書。

第五十條可燃氣體報警器每年應全面檢修一次,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要求進行。

第五十一條可燃氣體報警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第五十二條可燃氣體報警器需停運、拆除、增加,由生產科申請,安全科批准後由儀表車間安排具體施工、作業等。

第九章在線分析儀表管理

第五十三條在線分析儀表的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 3005-1999),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在線分析儀表的選用和配置。在線分析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選用的在線分析儀表應技術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維修簡便。

(二)選用的分析儀表技術應滿足被分析介質的操作温度、壓力和物料性質的要求;儀表的各種技術指標,必須滿足工藝流程要求。

(三)用於腐蝕性介質測量或安裝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在線分析儀表,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四)用於控制系統的分析儀表,其線性範圍和響應時間須滿足控制系統的要求。

(五)當在線分析儀表需要與dcs進行數據通信時,應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協議、通信速率應和dcs系統一致。

第五十四條在線分析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的管理。

(一)在線分析儀表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嚴格執行在線分析儀表有關定期檢查,定期校驗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在線分析儀表的維護、檢修及校驗應根據《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應在線分析儀表説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三)在線分析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示值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五)對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六)對防爆型在線分析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條的要求執行。

(七)在線分析儀表的的大修隨裝置停工大修進行;大修期間要對在線分析儀表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五十五條在線分析儀表樣品預處理裝置的`日常維護和檢修管理。

(一)嚴格執行樣品預處理裝置定期檢查制度,每日對樣品預處理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待測樣品温度、壓力、流量等指標滿足在線分析儀表技術要求。

(二)樣品預處理裝置運行時如發現異常和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三)樣品預處理裝置的維護、檢修應根據制定的規程及樣品預處理裝置説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四)裝置停工檢修時,應對在線分析儀表的樣品預處理裝置進行檢修,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和系統調試、診斷、維護工作。

第十章基礎資料管理

第五十六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屬各部應根據各自的管理職責範圍,建立和完善儀表設備台帳、檔案和基礎資料。

第五十七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至少應建立儀表專業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統台帳、關鍵設備儀表聯鎖保護系統台帳及其統計表、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台帳、重大缺陷記錄、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專業檢查記錄等。

第五十八條儀表車間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資料台帳:

(一)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統台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説明書、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系統備份盤等。

(三)儀表聯鎖保護系統台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系統統計表等。

(四)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台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説明書、迴路圖、校驗記錄等資料。

(五)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説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設備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六)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

(七)儀表設備故障及缺陷記錄、儀表事故台帳等。

(八)自控設備一覽表。

(九)在線分析儀表台帳。

(十)月備品備件台帳。

第十一章儀表電源、氣源管理

第五十九條儀表氣源管理:

(一)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三)每日對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巡迴檢查一次。

(四)每週至少一次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污閥進行排空。

第六十條儀表電源管理:

(一)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二)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在線檢查其運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三)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脱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四)供電系統的各設備,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五)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

(六)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原則

(七)重要生產裝置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中應配置ups,確保生產裝置供電系統發生斷電等事故時,其控制儀表能夠正常顯示和可靠動作。

(八)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接線方式應簡潔、清晰,電源引自不同迴路的380v/220v母線(以下簡稱低壓母線),所選用的線路、設備、保護裝置等應符合《低壓配電設計規範》gb 50054-1995的有關規定。

(九)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在滿足生產裝置正常運行後,還可進行ups離線檢修、蓄電池定期維護等工作。

(十)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切換裝置,應能實現無擾動切換,其切換時間應滿足控制儀表的運行要求;低壓母線的直供饋出迴路可根據系統電源質量等情況,配置隔離變壓器或穩壓器。

(十一)在控制儀表電源系統中,要採取防雷、ep諧波吸收裝置保護措施,防止過電壓對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危害。

(十二)具備兩路供電的控制儀表,應具備兩路非同期工頻交流電源同時工作的條件。

(十三)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應由儀表專業提出供電要求,電氣、儀表專業共同確定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況控制儀表應按兩電源或三電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產裝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統的控制儀表及其重要的顯示儀表。

(2)高温、高壓、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的生產裝置。

(3)工藝控制、聯鎖多,系統複雜的生產裝置。

(4)重要在線分析儀表(如帶工藝連鎖的儀表等);

(5)大型機組、機泵的監控系統等。

第六十四條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技術管理

普通電源質量指標:

(1)電源電壓:交流220v ±10%。電源頻率:50hz±1hz。

(2)電源瞬間斷電時間應小於用電設備的允許電源瞬間斷電時間。瞬時電壓降:小於20%。

第六十一條

運行管理:

(一)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竣工後,由電氣、儀表專業按有關規範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用。

(二)生產裝置每週期開工投料前須對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可靠性進行以下檢驗:

(1)斷開隔離變壓器輸出電源迴路。

(2)斷開ups輸出電源迴路。

(3)同時斷開供隔離變壓器和ups的輸入電源迴路。

檢驗過程中如控制儀表運行正常、生產裝置無異常現象發生,視為儀表電源供電系統合格。

(4)企業須繪製控制儀表電源一次供電系統圖,並明確電氣、儀表專業的管理界線。

(5)ups的運行管理應按相關説明書的要求進行。

(6)控制儀表電源系統配電裝置的運行管理除按照低壓配電裝置管理要求外還應做好以下工作:

(a)配電裝置上應有電氣一次主接線圖。

(b)儀表和電氣專業須在各自的管轄範圍內積極做好運行、檢查、維護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區。

(c)建立ups台和蓄電池台帳及運行、事故、測試等記錄。

(d)ups的故障報警信號應引入控制儀表報警系統。

(e)ups電源裝置輸出端的中性點不應接地。

第六十二條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縮寫。其譯義是不間斷電源系統,簡稱ups。

(二)對重要負荷使用的ups電源宜採用雙機供電方式,對特別重要的負荷應採用雙機供電。

(三)ups應選用在線式(電網電源質量符合ups輸出標準時,其逆變器在熱備用狀態運行),其接線應簡單可靠。採用單機運行方式。採用兩路獨立電源供電。

(四)ups故障報警信號應送至控制室。

(五)ups應具備良好的運行環境,運行環境温度以25±5℃為宜,並採取必要的防塵措施。

(六)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系統的理論和實踐培訓。

(七)ups主管技術人員應定期進行運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八)ups運行維護人員應具備ups設備專業知識,做好ups運行的技術管理,按規定進行各項操作,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並向上級或有關單位彙報。

(九)蓄電池應選用全密封閥控式或鉛酸蓄電池,其後備時間一般為15min~30min。檢修部必須每年對ups電池進行一次核對性容量檢查;因生產裝置運行不能檢查的,應制定方案,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十)對嚴重威脅安全運行的ups設備故障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十一)儀表隊應制定ups設備的完好標準,並對照標準對設備進行評定工作。

(十二)儀表隊應建立ups台帳,説明投用日期、型號、使用情況等。

(十三)額定容量:單台ups帶全負荷時,其負荷率應在50%~60%為宜。

(十四)基本技術指標

(1)輸入電源質量指標:

輸入電壓:三相380v±15%或單相220v±15%。

輸入頻率:50hz±2.5hz。

(2)輸出電源質量指標:

輸出電壓:220v±5%。

輸出頻率: 50hz±0.5hz。

輸出波形失真率:小於5%。

(3)輸出電源瞬間斷電時間應小於等於20ms。

(4)輸出瞬時電壓降小於10%。

(5)輸出諧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儀表電源配電裝置應單獨安裝在室內,要有温控、除濕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並採取防止化工氣體、高鹽密值空氣腐蝕的措施。

第十二章儀表備品備件管理

第六十三條儀表備品備件管理

儀表車間按有關規定,貯備足夠的儀表備品備件;儀表備品備件申購有儀表車間報到設備科,由供銷部門統一採購。

第十三章檢查與考核

第六十四條公司儀表車間定期組織儀表設備檢查。

第六十九條對儀表設備,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一)儀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聯鎖系統投用率為100%;

(四)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為100%。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儀器儀表及自動控制設備(以下簡稱“儀表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儀表設備管理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儀表設備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對儀表設備從規劃、設計、製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管理,使儀表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儀表車間。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範圍

第五條儀表設備由儀表車間負責歸口管理。儀表車間應設相應崗位和專職技術人員。儀表車間在主管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管理。

第六條儀表車間儀表設備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儀表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和規定。

(二)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

(三)檢查執行儀表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的情況。

(四)參與新建裝置、更新或技措等重點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規劃、設計選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零購、更新計劃,彙總到設備採購,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報廢、儀表檢修計劃。

(六)負責審查或制定公司儀表設備及其系統的技改技措項目計劃。

(七)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公司重要儀表設備的檢修項目及方案,參與重要儀表項目驗收工作。

(九)負責組織儀表設備新產品、新技術的交流及管理經驗交流。

(十)參加公司儀表設備的重大事故調查與分析。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十一)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儀表設備台帳及檔案。

第三章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七條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是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竣工、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條儀表設備規劃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方向、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需要、儀表設備發展動態等因素。儀表車間負責制定本企業儀表設備規劃。

第九條儀表車間應參與新建、改擴建等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設計審查,對設計選型的可靠性、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先進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堅持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

第十條儀表設備購置要堅持質量第一、性能價格比高和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嚴格進廠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第十一條在新建、改擴建工程中負責儀表設備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儀表設備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 3521-1999)進行。

第十二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負責儀表設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調試、竣工資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單位在移交時,竣工驗收必須按設計要求及《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093-20xx)、《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 3521-1999)進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資料齊全,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

(一)工程竣工圖包括(裝置整套儀表自控設計圖紙及竣工圖);

(二)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隱患工程資料和記錄;

(六)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四)儀表安裝及質量檢查記錄;

(五)電纜絕緣測試記錄;

(七)儀表風和導壓管等掃線、試壓、試漏記錄

(八)儀表設備和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九)儀表校驗和試驗記錄;

(十)迴路試驗和系統試驗記錄;

(十一)儀表設備交接清單;

(十二)報警、聯鎖系統調試記錄;

(十三)智能儀表、dcs、sis、plc組態記錄工作單;

(十四)未完工程項目明細表等。

第十三條儀表設備投用前,運行維護單位應根據設備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開展技術培訓、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四章儀表設備分類

第十四條儀表設備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

(一)過程控制系統;

(二)檢測儀表;

(三)控制儀表;

(四)聯鎖迴路儀表;

(五)在線分析儀表;

(六)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七)特殊儀表;

(八)其它儀表。

第五章常規儀表管理

第十五條常規儀表是指一般情況下通用的檢測儀器儀表、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輔助單元及其附件、化驗分析儀器儀表等。

第十六條常規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儀表選型應綜合考慮其安全可靠性、技術先進性、經濟性。

(二)選用的儀表應是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取得製造許可證的合格產品。優先選用經gb/t 19000或iso 9000標準認證的產品或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在工程設計中不得采用未經工業鑑定的試製儀表。

(三)儀表選型應考慮企業的現狀和發展規劃,主流機種力求統一。

(四)儀表選型應有利於全廠或區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於系統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業生產管理水平。

(五)對於新建或改造裝置的常規儀表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 3005-1999)之規定,各企業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組織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防爆型儀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要求。防爆型儀表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危險場所儀表的安裝,配線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的技術要求。

防爆型儀表檢修時不準更改零部件的結構,材質。

在危險場所對原有的防爆型儀表進行更新、改造時,必須審定儀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隨意降低防爆等級。

在危險場所新增儀表測控迴路及其他迴路,其防爆等級不得低於區域內其它儀表防爆等級。

第十八條放射性儀表現場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安置使用應符合國家規範。

第二十條常規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要求。

(一)檢維部應建立和健全常規儀表運行、維護、校驗、檢修等各種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儀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特殊儀表的維護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才能進行儀表的維護調校工作;放射性儀表應指定專職維護人員,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嚴格執行儀表設備的定期檢查、強制保養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備用儀表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五)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六)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

(七)當對參加聯鎖的常規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八)常規儀表的檢修一般隨裝置停工檢修進行,在檢修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修計劃,準備必要的備品備件、檢修材料、工具和標準儀器,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檢修網絡圖。需要外委的檢修項目應辦理外委審批手續。

(九)儀表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進行;在每個檢修週期內,應對每台儀表進行檢查校驗。

(十)儀表單機校驗後應進行迴路聯校,參加聯鎖的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二十一條壓力錶

壓力錶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壓力錶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在刻度盤上應劃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壓力的紅線,壓力錶校驗後應加鉛封。壓力錶應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錶錶盤刻度極限值不應小於工作壓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統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統(dcs)、安全儀表系統(sis)、可編程控制器(plc)、工業控制計算機系統(ipc)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apc)和優化過程控制(opc)系統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第二十三條儀表車間參與公司控制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四條新建或改造裝置控制系統的規劃和選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統進行開發升級改造,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控制系統的配置、選型,既要保證滿足裝置生產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較高的技術先進性。

第二十五條對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統,如果生產工藝要求改變控制方案,或增加儀表迴路,應由工藝提出,生產技術科負責審核,由儀表車間負責安排儀表人員實施,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六條對控制系統機房的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機房必須定專人管理。

(二)機房環境必須滿足控制系統設計規定的要求。

(三)機房內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機房內堆放雜物,機櫃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機房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五)機房電纜通道要有防鼠設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條控制系統的備件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備品配件要有專門的帳卡,要隨時掌握備件配件的儲備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備品配件儲備,以保證控制系統的穩定運行。

(二)保管儲存控制系統備品配件的環境,必須符合要求的保管條件。

(三)在裝置停工檢修期間,要對備件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處於備用狀態。

第二十八條為防止病毒感染,嚴禁在控制系統上使用無關的軟件,也不得進行與控制系統軟件組態無關的作業。做備份用的移動硬盤、光盤等不準另作他用,也不準在其他計算機上使用。控制系統與信息管理系統間應採取隔離措施,以防範外來計算機病毒侵害控制系統。

第二十九條控制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管理。

(一)每日應定時檢查主機、外圍設備硬件的完好和運行狀況。保證環境條件滿足控制系統正常運行要求;供電及接地系統符合標準;按規定週期做好設備的清潔工作。

(二)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必須有雙備份,並妥善保管;控制系統的密碼或鍵鎖開關的鑰匙要由專人保管,並嚴格執行規定範圍內的操作內容;系統軟件和主要應用軟件修改應經儀表車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進行;軟件備份要註明軟件名稱、修改日期、修改人,並將有關修改設計資料存檔。

(三)系統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控制系統的檢測原則上隨裝置停工大修同步進行。大修時要對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並對聯鎖系統進行確認;大修期間還要對系統外圍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控制系統的檢修應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8-20xx)要求進行。

(五)加強控制系統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故障的能力。

(六)在對系統進行維修操作前,必須做好技術準備工作,杜絕盲目操作。

(七)在檢修前必須檢查並記錄其屬性設置、跳線或開關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須立即放到防靜

電塑料袋中,不得隨意擺放。

第三十條儀表車間必須建立系統硬件設備檔案、軟件檔案,建立必要的台帳,建立《操作日誌》和《維修記錄》,必須建立健全網絡結構示意圖,硬件配件清單和i/o分配表。

第七章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管理

第三十一條聯鎖分為工藝聯鎖和設備聯鎖,根據其重要性,分成a、b兩類。其中關鍵、重要的工藝系統聯鎖和可能涉及發生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或產品重大質量事故的聯鎖劃為a類聯鎖。

第三十二條儀表車間根據上述定義將所管裝置內的聯鎖進行分類,彙編整理為聯鎖分類一覽表,報公司生產技術科進行審核後,上報到公司;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准後下發執行。

第三十三條聯鎖需要變更(包括設定值、聯鎖程序、原理等的變更)、解除、恢復、取消時,應事先由甲醇車間提出申請,由甲醇車間辦理審批單,生產技術科審核。在審批單上應寫明原因、實施方案及採取的防範措施,有儀表車間負責實施。

第三十四條a類聯鎖保護系統解除由工藝設備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員簽字同意,公司生產科或設備科負責人批准。對涉及裝置和大型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聯鎖的解除,生產科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公司主管總工程師審批。

第三十五條在獲准同意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變更、解除、恢復、取消後,實施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聯鎖工作票,票上詳細註明作業依據、作業執行人及作業監護人、作業內容和作業時間等。

第三十六條為杜絕誤操作,必須採用雙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護。操作前應細檢查核對聯鎖狀況,在操作過程中應與工藝操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作業完成後,作業人和監護人必須在聯鎖工作票上詳細記錄作業內容並簽字確認。

第三十七條聯鎖的解除期限最長為6個月。超過6個月仍不能投用的聯鎖必須重新辦理審批單。具備投用條件的聯鎖,應及時辦理恢復投用手續,及時恢復投用。

第三十八條新裝置投料試車前或設備檢修後投運之前,應對所有的聯鎖迴路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聯校。新裝置的聯鎖檢查試驗由儀表車間組織相關單位在開車前完成,並按試驗結果填寫聯鎖試驗單,由參加聯鎖檢查的人員簽字後作為資料存檔。裝置修理後聯鎖試驗由儀表車間組織電、儀專業人員會同工藝人員一同進行試驗,按試驗結果填寫試驗單,參加聯鎖試驗的人員要在聯鎖試驗單上簽字。聯鎖試驗單一式三份,設備科、生產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條重要聯鎖保護系統必須有明顯標識。

第四十條新增聯鎖保護系統必須做到圖紙、資料齊全。

第四十一條聯鎖保護系統的緊急停車按鈕,均應設有可靠的護罩。

第四十二條聯鎖系統的盤前開關、按鈕由操作人員負責操作,盤後開關、按鈕由儀表人員負責操作。儀表人員在處理聯鎖系統時,如果需要操作盤前開關、按鈕等,必須事先和工藝負責人聯繫,獲准後由操作人員進行操作。作業完成後,必須及時通知操作人員,由操作人員確認工藝狀況,將開關、按鈕等復位。

第四十三條聯鎖保護系統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檢測元件和執行元件)、運算單元等應按各自規定的校驗標定週期進行校驗和標定,通常可借裝置停車大檢修進行檢修、校驗、標定。新更換的元件、儀表和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和標定合格後方可裝入系統。

第四十四條聯鎖保護系統儀表的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7-20xx)要求進行。

第四十五條聯鎖保護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其種類和數量根據儲備標準和備品配件管理規定貯備。

第八章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管理

第四十六條凡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裝置及貯運設施,如有可燃、有毒氣體意外泄漏可能的,無論是引進項目還是國內配套項目,必須按照“三同時”原則配備可燃、毒性氣體檢測報警儀。

第四十七條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配置、選型應嚴格執行《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xx)的規定。報警儀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功能、結構、性能和質量應符合國家法定要求,並取得國家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國家指定防爆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

(二)技術先進、質量穩定、反應靈敏、便於維修、保證備品備件的供應。

(三)根據使用場所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選擇檢測器的防爆類型;根據使用場所被檢測的可燃性氣體的類別、級別、組別,選擇檢測器的防爆等級、組別。

(四)當使用場所存在能使檢測元件中毒的硫、砷、磷、鹵素化合物等介質時,應選擇抗毒性檢測器。

(五)多點式指示報警器應具有相對獨立、互不影響的報警功能,並能區分和識別報警場所的位號。

第四十八條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的要求。

(一)根據可燃、毒性氣體的密度和主導風向,確定檢測器的安裝高度和位置。

(二)檢測器宜安裝在無衝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的場所。

(三)儘可能減少雨水對檢測元件的影響。

(四)指示報警器或報警器的安裝安置,應考慮便於操作和監測的原則。報警器應有其對應檢測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標牌或檢測器的分佈圖。

(五)檢測器的安裝和接線應按製造廠規定的要求進行,並應符合防爆儀表安裝接線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九條加強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及檢修管理。

(一)檢測器為隔爆型時,不得在超出規定的條件範圍下使用;在儀表通電情況下,嚴禁拆卸檢測器。

(二)每日巡迴檢查時,應按動試驗按鈕,檢查指示、報警系統是否工作正常;經常檢查檢測器是否意外進水,防止檢測元件浸水受潮後影響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檢定每年不少於一次,由儀表車間統一安排。根據環境條件和儀表工作狀況,儀表工每三個月通氣一次,檢查和試驗報警儀是否正常,填寫相關紀錄。檢定、校準人員應取得有效的計量檢定員證書。

第五十條可燃氣體報警器每年應全面檢修一次,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要求進行。

第五十一條可燃氣體報警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第五十二條可燃氣體報警器需停運、拆除、增加,由生產科申請,安全科批准後由儀表車間安排具體施工、作業等。

第九章在線分析儀表管理

第五十三條在線分析儀表的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 3005-1999),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在線分析儀表的選用和配置。在線分析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選用的在線分析儀表應技術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維修簡便。

(二)選用的分析儀表技術應滿足被分析介質的操作温度、壓力和物料性質的要求;儀表的各種技術指標,必須滿足工藝流程要求。

(三)用於腐蝕性介質測量或安裝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在線分析儀表,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四)用於控制系統的分析儀表,其線性範圍和響應時間須滿足控制系統的要求。

(五)當在線分析儀表需要與dcs進行數據通信時,應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協議、通信速率應和dcs系統一致。

第五十四條在線分析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的管理。

(一)在線分析儀表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嚴格執行在線分析儀表有關定期檢查,定期校驗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在線分析儀表的維護、檢修及校驗應根據《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應在線分析儀表説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三)在線分析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示值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五)對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六)對防爆型在線分析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條的要求執行。

(七)在線分析儀表的的大修隨裝置停工大修進行;大修期間要對在線分析儀表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五十五條在線分析儀表樣品預處理裝置的日常維護和檢修管理。

(一)嚴格執行樣品預處理裝置定期檢查制度,每日對樣品預處理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待測樣品温度、壓力、流量等指標滿足在線分析儀表技術要求。

(二)樣品預處理裝置運行時如發現異常和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三)樣品預處理裝置的維護、檢修應根據制定的規程及樣品預處理裝置説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四)裝置停工檢修時,應對在線分析儀表的樣品預處理裝置進行檢修,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和系統調試、診斷、維護工作。

第十章基礎資料管理

第五十六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屬各部應根據各自的管理職責範圍,建立和完善儀表設備台帳、檔案和基礎資料。

第五十七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至少應建立儀表專業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統台帳、關鍵設備儀表聯鎖保護系統台帳及其統計表、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台帳、重大缺陷記錄、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專業檢查記錄等。

第五十八條儀表車間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資料台帳:

(一)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統台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説明書、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系統備份盤等。

(三)儀表聯鎖保護系統台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系統統計表等。

(四)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台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説明書、迴路圖、校驗記錄等資料。

(五)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説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設備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六)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

(七)儀表設備故障及缺陷記錄、儀表事故台帳等。

(八)自控設備一覽表。

(九)在線分析儀表台帳。

(十)月備品備件台帳。

第十一章儀表電源、氣源管理

第五十九條儀表氣源管理:

(一)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三)每日對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巡迴檢查一次。

(四)每週至少一次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污閥進行排空。

第六十條儀表電源管理:

(一)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二)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在線檢查其運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三)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脱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四)供電系統的各設備,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五)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

(六)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原則

(七)重要生產裝置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中應配置ups,確保生產裝置供電系統發生斷電等事故時,其控制儀表能夠正常顯示和可靠動作。

(八)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接線方式應簡潔、清晰,電源引自不同迴路的380v/220v母線(以下簡稱低壓母線),所選用的線路、設備、保護裝置等應符合《低壓配電設計規範》gb 50054-1995的有關規定。

(九)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在滿足生產裝置正常運行後,還可進行ups離線檢修、蓄電池定期維護等工作。

(十)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切換裝置,應能實現無擾動切換,其切換時間應滿足控制儀表的運行要求;低壓母線的直供饋出迴路可根據系統電源質量等情況,配置隔離變壓器或穩壓器。

(十一)在控制儀表電源系統中,要採取防雷、ep諧波吸收裝置保護措施,防止過電壓對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危害。

(十二)具備兩路供電的控制儀表,應具備兩路非同期工頻交流電源同時工作的條件。

(十三)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應由儀表專業提出供電要求,電氣、儀表專業共同確定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況控制儀表應按兩電源或三電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產裝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統的控制儀表及其重要的顯示儀表。

(2)高温、高壓、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的生產裝置。

(3)工藝控制、聯鎖多,系統複雜的生產裝置。

(4)重要在線分析儀表(如帶工藝連鎖的儀表等);

(5)大型機組、機泵的監控系統等。

第六十四條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技術管理

普通電源質量指標:

(1)電源電壓:交流220v ±10%。電源頻率:50hz±1hz。

(2)電源瞬間斷電時間應小於用電設備的允許電源瞬間斷電時間。瞬時電壓降:小於20%。

第六十一條

運行管理:

(一)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竣工後,由電氣、儀表專業按有關規範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用。

(二)生產裝置每週期開工投料前須對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可靠性進行以下檢驗:

(1)斷開隔離變壓器輸出電源迴路。

(2)斷開ups輸出電源迴路。

(3)同時斷開供隔離變壓器和ups的輸入電源迴路。

檢驗過程中如控制儀表運行正常、生產裝置無異常現象發生,視為儀表電源供電系統合格。

(4)企業須繪製控制儀表電源一次供電系統圖,並明確電氣、儀表專業的管理界線。

(5)ups的運行管理應按相關説明書的要求進行。

(6)控制儀表電源系統配電裝置的運行管理除按照低壓配電裝置管理要求外還應做好以下工作:

(a)配電裝置上應有電氣一次主接線圖。

(b)儀表和電氣專業須在各自的管轄範圍內積極做好運行、檢查、維護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區。

(c)建立ups台和蓄電池台帳及運行、事故、測試等記錄。

(d)ups的故障報警信號應引入控制儀表報警系統。

(e)ups電源裝置輸出端的中性點不應接地。

第六十二條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縮寫。其譯義是不間斷電源系統,簡稱ups。

(二)對重要負荷使用的ups電源宜採用雙機供電方式,對特別重要的負荷應採用雙機供電。

(三)ups應選用在線式(電網電源質量符合ups輸出標準時,其逆變器在熱備用狀態運行),其接線應簡單可靠。採用單機運行方式。採用兩路獨立電源供電。

(四)ups故障報警信號應送至控制室。

(五)ups應具備良好的運行環境,運行環境温度以25±5℃為宜,並採取必要的防塵措施。

(六)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系統的理論和實踐培訓。

(七)ups主管技術人員應定期進行運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八)ups運行維護人員應具備ups設備專業知識,做好ups運行的技術管理,按規定進行各項操作,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並向上級或有關單位彙報。

(九)蓄電池應選用全密封閥控式或鉛酸蓄電池,其後備時間一般為15min~30min。檢修部必須每年對ups電池進行一次核對性容量檢查;因生產裝置運行不能檢查的,應制定方案,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十)對嚴重威脅安全運行的ups設備故障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十一)儀表隊應制定ups設備的完好標準,並對照標準對設備進行評定工作。

(十二)儀表隊應建立ups台帳,説明投用日期、型號、使用情況等。

(十三)額定容量:單台ups帶全負荷時,其負荷率應在50%~60%為宜。

(十四)基本技術指標

(1)輸入電源質量指標:

輸入電壓:三相380v±15%或單相220v±15%。

輸入頻率:50hz±2.5hz。

(2)輸出電源質量指標:

輸出電壓:220v±5%。

輸出頻率: 50hz±0.5hz。

輸出波形失真率:小於5%。

(3)輸出電源瞬間斷電時間應小於等於20ms。

(4)輸出瞬時電壓降小於10%。

(5)輸出諧波失真率:thd後,由相關組長做好相關分析和改善對策,並嚴格執行;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元,組長罰款5元,

7.10.3 燈具質量環環監督,所有成品出貨,如發生燈具不亮,由打包線負責;打包線發現燈具不亮,由老化人員負責,如果老化人員發現燈具不亮,由生產線負責;每發現一盞,相關責任人罰款10元,組長罰款5元,

7.10.4 如果造成客訴,找到相關責任人,第一責任人罰款50元,組長罰款20元,車間經理罰款10元,若一月內累計出現多次客訴,相關人員罰款翻倍;

7.10.5 累計一月,任何班組未出現客訴,大的生產異常和,班組長獎勵200元,累計三月車間未出現類似情況,車間經理獎勵500元.

8.訂單管理

8.1 所有訂單由車間統計員接單並做好相關記錄,隨後通知車間經理,並複印好下發到各相關生產班組,

8.2車間經理根據生產計劃調整好各班組的生產任務和人員的調整,

8.3 物料組人員根據訂單按時領取所需物料,

8.4 各相關班組長根據車間經理下達的生產任務,調整好物料、人員等相關事宜,做到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

8.5 各相關班組長遇到生產異常要及時彙報至車間經理,並及時處理,

8.6 訂單管理獎罰制度

8.6.1 除特殊情況外,各班組按時完成生產任務一月,組長獎勵100元,維持三月按時完成生產任務,車間經理獎勵200元,班組長再獎勵100元;

8.6.2 因自身問題未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的班組長每日每訂單罰款20元,一週累計超過3份者加重處罰,經理相應罰款20元,

9.會議制度

9.1 所有與會人員要按時到達會場,遲到者罰款20元/次,

9.2 與會人員必須在開會前準備好會議所需資料,

9.3 如果不能準時到會,要提前向車間經理請假,

9.4 會議包括:生產早會,生產晚會,品質檢討會等公司與車間召開的所有會議.

10.教育訓練管理制度

10.1 車間定期組織員工參加相關的教育訓練和培訓,

10.2 所有員工在參加教育訓練課程時要準時到會,手機調整為震動或關機狀態,不可在教室內吵鬧和聊天,違者罰款20元,無故不參加培訓者罰款50元,

10.3 新員工培訓,實行“一幫一”的培訓方式,新員工的學習狀況與幫扶老師的獎金掛鈎,每培訓一名新員工出徒(可以獨立熟練工作),相應師傅獎勵100元,

11.績效考核制度

11.1 裝配車間績效考核包括員工績效考核和班組長績效考核兩種,經理級績效考核由生產管理部統一考核;

11.2 班組長績效考核分以下幾個項目:5S,品質異常,班組紀律,生產達成率,異常處理,技能培訓,報廢等,

11.3員工績效考核分以下幾個項目:5S,紀律,品質意識,生產效率,技能狀況等,

11.4 班組長考核辦法:個人考核金額100元(由個人工資扣除),車間直補300元,按當月評分內容進行相應獎勵和扣發;

11.5 員工績效考核有班組長上報;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最差員工扣發工資100元;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3

一、質量管理

1、各車間主任應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2、對生產中的關鍵過程要按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教育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要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三檢:自檢、互檢、巡檢)(要讓員工明白後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則)

4、各車間主任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車間要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二、工藝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2、對新員工和工序變更人員要進行崗位技能培訓。

3、對材料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方可投入生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嚴格執行標準,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生產技術部審批後方可用於生產,嚴禁私自修改。

5、生產線工裝應保持完好。

6、合理使用設備、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三、定置管理

1、各車間物料或產品應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間。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雜物。

2、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3、各車間要勤檢查、勤清理,對於產品要輕拿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4、加強各車間不合格品的管理,應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5、安全通道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動,並保持其清潔衞生。

四、設備管理

1、各車間的設備應指定專人管理。

2、堅持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

3、堅持“六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

4、設備管理要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故障。

五、生產車間管理

1、嚴格現場管理,要做到生產任務過硬、操作技能過硬、管理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想工作過硬。

2、經常不定期開展車間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的自檢自糾工作。

3、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並提高各個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車間區域內應保持清潔,地面不得有積水,不得堆放垃圾。

5、車間內使用工具、設備附件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整齊有序。

6、堅持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等現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設備不擦洗保養好不走,物料不按規定擺放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7、邊角料及廢料等分類放到指定地點存放。

8、認真考核,須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則。

六、安全生產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規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範圍,嚴禁串崗;每個員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3、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

4、經常開展安全教育,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5、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安全生產,防止生產工作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6、發生事故按有關規定及程序及時上報。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4

規範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以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和減少質量安全事故,每位員工都必須遵守各項安全操作方面的要求,避免重大、特大安全、質量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進入生產場地,嚴禁高聲喧譁和打鬧,工作地不許吃東西,水杯不許放在生產線上。車間內嚴禁吸煙。

2、上崗後要穿好工作服,操作高速運轉設備人員,要統一戴好工作帽,以免發生意外。

3、對於錫鍋、電烙鐵、測量設備要專人使用,他人不得隨便動用,以免發生意外

4、堅持安全生產,維護好設備儀器、工裝。下班後要關掉電源開關,設備開關,以免以生意外。

5、設備發生故障,要停止工作,待修,調正,杜絕造成產品報廢。

6、產品堆放整齊,本成品要裝好小鐵盒向下道工序轉移,使用工具擺放整齊。

7、奧節約原材料,按定額領取材料,嚴禁浪費、將膠帶亂粘,保持桌面地面乾淨。

8、對於易燃爆品要統一堆放,對消防設備常檢查。

9、生產過程中各操作工,要嚴格按照各工序的工藝要求進行生產,各主管部門要不定期的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批准教育。

10、安全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要認真追查責任人,對產生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做的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糾正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

電子裝配車間管理制度

為了樹立公司真題形象,加強規範裝配車間管理行為,並實施制度化管理,確保裝配車間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均衡、安全、衞生、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強化現場管理,產品堆放整齊,標識清晰,區域劃分明確、保持生產線體、門窗、桌面、地面的衞生整潔。

2、全體職工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3、上班進入工作崗位不得外出。需外出者應持有主管領導簽署的《請假條》,負責做遲到或早退處理。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5

一、必須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服從安排。

二、必須按時上班,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前做好消防安全設施和戴好防護用品。

三、必須做到三篩四扯,不少篩或改用粗篩,擦藥時必須單擦單篩,並負責樹脂粉碎。

四、隨時打掃衞生,保持工作台清潔衞生,地面濕潤,下班時及時沖洗地面及排水溝。

五、篩藥時,嚴禁違章操作,應視造粒速度而篩,不造成中轉間藥物積壓超量。

六、領藥時,嚴禁超領,按規定存放,禁止將藥物停放在途中。

七、嚴禁超温超員進行操作。

八、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情況,按有關條款處理。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生產秩序,提高工作生產效率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生產員工責任

1.員工應遵守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竭誠盡職,努力工作。

3.員工應保守公司的名譽、財產、資料,維護公司的利益。

4.員工應保守公司商業、財務、技術、薪資等機密。

5.員工從事專項職務,應嚴格遵守此職務之有關法規、條例及職業道德。

6.員工應認真履行本職位的工作責任,服從工作安排,不分分內分外工作,完成工作要求。

7.員工應阻止一切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8.員工應互相尊重、團結合作。

9.員工應尊重領導、服從管理。

二.生產員工日常工作生產秩序管理制度

1.遵守崗位職責。

2.遵守上班時間及考勤卡制度,不得代打考勤卡。因故遲到和早退時,必須事先和廠長請假

3.工作中不離崗、不串崗,外出請示主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4.不準在車間、生產區、辦公區抽煙;上班時間不準多人同時聚在一起抽煙、聊天。

5.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煙頭。

6.上班時不得耍手機玩遊戲。

6.廠房內要保持安靜,不在過道,生產區內大聲喧譁,不影響他人工作。

7.員工上班應着裝整潔,不準穿拖鞋、裙子、高根鞋,奇裝異服,同時不準在車間內吃任何食品。

8.上班時,不得説和作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辦公文件、借閲資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後馬上歸還所管理部門,並且保證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0.辦公用品及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主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許可

11.上班時,廠長一定要堅守工作崗位,離崗必須經得廠長的同意。

12.上班時,廠長應對每道崗位的員工耐心指導,不得向員工亂髮脾氣,更不準置員工不理不睬。

13.上班時,庫管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車間,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14.上下班時,車間各崗位管理人員必須遵守辦公管理制度與車間管理制度,違者按相關條款處罰。

15.上班時,須堅守崗位,不得到處走動,做事須主動配合,不得被動等待、觀望,做完一道工序後,要馬上要求廠長再安排工作。

16.員工在作業過程中,不得擠坐在一起,安裝時須帶好手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廠長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否則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17.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18.生產工具專人專用不得遺失,違者照價賠償。

19.上班注意細節。

20.車間內物品必須按指定位置整齊放置,不得隨意亂堆亂放。

21.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22.上下班隨時留意,崗位有無偷盜現象,對車間內偷盜者立即開除,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23.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造成物料、半成品、成品破損,違者按原價賠償。

24.員工在操作過程中,閒雜人員不得靠近、攀談,影響其工作。

25.員工不經允許不得隨意靠近辦公枱、坐辦公椅、拿辦公用品、翻看文件、使用電話。

2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27.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28.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對舉報者查經屬實給予適當獎勵。

29.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

30.有功能障礙的工具、設備不得使用,必須由其負責人申請檢修,並作好標識。

31.上班所必須的配件必須按規定的位置擺放.小零配件必須用統一的盒子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註明(不良品不得混放),所有的小盒子排成一行放於工作台面的左手邊。

32.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試情節給予處理。

33.在工作期間,部門主任離崗時,指定代理負責人,要求部門人員必須服從安排。代理負責人必須盡力完成賦予的工作任務。

34.任何會議和培訓,出現遲到、早退和曠工的,將按相關處罰制度執行。

35.各部門各小組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衞生,每人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衞生。

36.每天下班後必須打掃衞生,週六須進行大掃除(廠區內的門、窗户、生產線操作枱、零件台、風扇等所有物品都須整潔)。下班未自覺打掃各自衞生區域者,由部門主管監督,警告三次後處罰。

37.車間的垃圾與廢紙箱須倒到指定的垃圾區域,不得四處亂倒。

38.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39.衞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40.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乾淨,廠長要保持辦公枱的整齊乾淨。

41.不隨便在車間內塗寫、張貼。

42.不得在洗手間內亂丟垃圾、亂倒茶水、胡亂塗劃,衞生間須每天用水清洗。

43.安全航道線內應保持暢通,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44.工作時間不得在網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45.禁止利用網絡危害國家、公司安全,泄露公司機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公司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6.禁止利用互聯網製作、複製、查閲違反國家、公司規定的不健康信息。

47.禁止製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48.各生產人員進入生產車間應聽從廠長安排,做好自身的安全措施。員工之間也應該相互提醒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件同樣列入制度。

三.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5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

3.次獎勵可以加薪。

四.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作出合理調整。竭力保證人性化,正規化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7

一、維修車間屬於工作重地,外來閒雜人員不得入內。

二、在車間內操作的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進行作業,注意安全防護,嚴禁違章操作。

三、維修車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機械由專人負責,定期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啟用。

四、維修車間內的電源線路及電氣設施要經常檢修,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發生由此引起的觸電事故、火警事故。

五、維修車間的設備、機械不得私自外借,所有外借需徵得領導的同意;違章操作造成機械損壞或故意損壞者,按規定處理。

六、維修車間要保持清潔、整齊,安排人員輪流進行清掃。

七、車間使用人員在完成作業後應加強巡查,確保電源切斷、設備、工具及物料收拾妥當後方可鎖門離開。

八、值班人員、班組長及相關管理人員應做好車間門鎖鑰匙的管理工作,嚴禁外借,發現丟失後須立即報告。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8

1、員工上班應着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於工作台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19

1.生產管理規定

1.1工作調配由拉長以上幹部根據工作的需要來確定人員位置,受任的的任何人員不可有挑剔工作的行為(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經主管級人員確認)

1.2作業人員必須按照作業指導書或機器操作説明書去完成作業,作業方法更改或特殊技術作業必須經主管級人員確認後方可執行。

1.3作業人員必須要作好自我檢查(含原料檢查和部件檢查)流水線作業站別作業員需要進行上一站作業檢查,且要求所有作業員必須熟悉自己上一站和下一站作業內容.

1.4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完成產量,以保證工作效率。

1.5作業發現異常時必須及時彙報給拉長以上幹部請求處理。

1.6作業人員當發現自己作業物料不夠時需提前1小時彙報給物料員或拉長或領料員發料,不可私自到物料架上拿取物料。

2.物料管理規定

2.1所有物料必須有明確標示(含原料、組合料、成品)

2.2所有物料必須按規定擺放整齊。

2.3領料員必須定時清退不良物料(每批次1次,按訂單確定)

2.4領料員每次領料時當出現缺料情況必須及時彙報給拉長或生產主要負責人。

2.5拉長或領料員必須負責物料的進出作賬明細。

3.生產紀律規定

3.1所有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工作崗位

3.2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無塵服、帽、鞋後方可進入無塵室,且不可在無塵內整理無塵服等。

3.3相關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手套後方可進入無塵室作業。

3.4工作時間不可有聊天現象,更不允許有爭吵現象。

3.5無塵室內不允許帶入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3.6所有人員上班前半個小時和下班半小時不允許上洗手間。

3.7去先手間人員必須用廠牌來換離位卡方可離位,去洗手間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3.8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放置好自己的衣服及靜電服等。

3.9所有人員上下班前必須按規定清掃自己的工作崗位。

3.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排好隊進出無塵車間。

4.作業環境規定

4.1落塵量檢測每三個月委外檢測並附檢測結果至公司管理部存檔。

4.2無塵車間標準温度:21℃-25℃,濕度:50%-70%,每天要有温度表記錄。

4.3作業員上下班前10分鐘將各自工位環境進行清潔處理(含加班時間),由主管級人員不定期審核確認。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為了規範管理一車間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工作行為,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建立團結、高效的生產團隊,樹立良好的團隊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一車間所有管理人員及一線員工。

三、權責:

車間主管—負責對本制度的擬定、修改及監督執行。

部門經理—對本制度有修改、審核權,並監督執行。

車間組長—負責對本制度進行培訓,並貫徹執行,可根據實際情景,對本制度某些條款有修改提議權。

四、細則:

4、1考勤管理

4、1.1每一天早上全體員工必須提前10分鐘到車間參加早會,由車間組長主持,如有特殊情景由生產主管主持。早會主要安排當日工作計劃及需要注意的重點事項,並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所有員工必須準時參加,否則按遲到處理。

4、1.2遲到早退的,30分鐘以內的每分鐘1元錢罰款,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所有曠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生產一線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詳細填寫《請假

單》。8小時以內由生產組長同意,生產主管批准。8小時以上三天以內主管同意,生產經理批准後方可離廠。三天以上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離廠,特殊情景請示總經理意見,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特殊情景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批准。

4、1.4上班時間內未經車間組長批准不得擅自離崗,若有事需要離崗,需在車間組長處領取離崗證後方可離崗(離崗證由組長統一管理髮放),一次離崗時不得超過15分鐘,每一天離崗不得超過三次,否則按消極怠工處理。

4、1.5上班時間,員工若需外出,需開《放行條》組長級以上管理人員批准方可離開廠區,否則按曠工處理。

4、1.6如生產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員必須加班,如未按時到崗者按曠工(4、1、2)處理。

4、1.7安排值班人員無故不到崗且無請假説明者,按曠工(4、1、3)處理。

4、1.8所有員工應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如未按時參加按曠工(4、1、3)處理。

4、1.9禁止代打卡,違者按行政部規定予以處罰。

4、2作業紀律管理

4、2.1上班時間內必須服從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從安排或未按時完成任務者,視其情節給予30~~50元的罰款,頂撞上司處罰100元,情節嚴重者處罰200元交人事行政部處理。

4、2.2上班時間內與其它同事有爭吵、嘻笑、打鬧,辱罵他人等與工作無關者給予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罰款200元並交人事行政部

處理。

4、2.3各位員工如果認為上司對工作安排不當,必須先服從,事後能夠依書面或口頭形式向車間組長、主管、部門經理或人事行政部講明自我意見。如果在車間內爭辯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者罰款100元。

4、2.4上班時間應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崗、擅自換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罰抄本制度1次,情節嚴重將進行罰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員工在車間內不得撥打或接聽電話、發信息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帶手機進入車間的員工必須將手機設置為無聲振動,特殊情景要請示管理人員同意後,可到車間外面(如洗手間或飲水區等),違者罰款10元每次,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與工作無關話題將處以30元每次的罰款。

4、2.6工作過程中,如有表現散漫、消極怠工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以上者罰款200元並將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車間品質管理

4、3.1新進員工必須在半個月內熟記並理解自我的崗位職責和操作方法,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崗位説明書》及作業規範進行生產作業。如有違規現象,每次給予20元內處罰,如造成嚴重品質問題,將按照《公司全面質量管理規定》相關項目處罰。

4、3.2生產前必須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檢,並認真填寫首件檢驗記錄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檢而擅自生產者,將依據《公司全面質量管理規定》第6、1條所規定項目予以處罰,當月累積兩次者追加處罰200元,並予以辭退處理,如因首檢問題造成損失過大,將作無薪開除處理。

4、3.3在未按照《作業指導書》作業的情景下,人為造成產品報廢,按情節嚴重性,處以20~100元左右分罰款,異常嚴重者,為公司造成超過5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處以補償損失金額罰款並做辭退處理。

4、3.4故意損毀公司財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並警告一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根據具體情景,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3.5生產過程中,必須按時巡檢,各工位根據實際情景制定合理的巡檢頻率。並記錄巡檢數據,若發現未按要求及時巡檢、或記錄虛假巡檢數據、巡檢時未發現明顯異常情景,將嚴格按照《公司全面質量管理規定》6、2所規定項目予以罰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製造產品~轉出產品過程中,必須遵循“三不”原則,即不接收不良品、不製造不良品、不流轉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檢查上道工序流轉出產品質量的義務,並保證本工序製造的產品為良品,產品轉交時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的職責。具體要求及違反處罰規定按照《公司全面質量管理規定》6、3~6、4所規定項目執行。

4、3.7其他各工位詳細品質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質量管理規定》上6、5、1~6、5、3所規定項目執行。

4、4車間“5s”管理

4、4.1各員工應對“5s”職責區域負責,清掃頻率及標準按照《崗

位説明書》上所規定之嚴格執行,檢查時若發現不達標,當月頭兩次給予口頭警告,兩次以上者,處以每次罰款10元。

4、4.2各員工應對所安排需要保養的設備按工程部要求保養的頻率,按時保養,並將保養結果記錄在《設備保養點檢記錄表》上。未按要求及頻率保養,一經查實,當月頭兩次給予口頭警告,兩次以上者,處以每次罰款10元。

4、4.3各員工應保證所轄“5s”區域的整潔度,要求工具、量具應擺在規定的區域,不可壓住斑馬線甚至超出斑馬線。並且要按區域標識對應擺放。未按要求執行,一經查實,當月頭兩次給予口頭警告,兩次以上者,處以每次罰款10元。

4、4.4車間員工需注意公共區域衞生,例如衞生間、走廊,在公共衞生區域不允許亂扔垃圾或者使用過的勞保用品。廢棄物品也應當丟棄在相應區域內。

4、4.5遇車間放假或者停產下班,必須將對應管理區域內的水、門、窗、空調、電、氣、除濕機等關掉。若未按要求執行,負責人每次罰款20元,監督人每次罰款10元。

4、4.6車間員工不得私自將非本公司人員帶入車間,違者職責人處罰50元。

4、4.7全體員工進入廠區上班必須按公司要求穿工衣、佩戴廠牌。不可穿奇裝異服,不可整奇怪髮型等,一經發現,可拒絕其進入車間上班。

4、4.8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主要指硬件設備,例如門、窗、其他機器設備等,根據所造成的損失處以2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賠

償所有損失並做辭退處理。

4、5其他管理要求

此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廠規定,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員工離職手續辦理規定,員工作息時間規定等。以上所有規定均按人事行政部要求執行。

4、6獎勵制度

4、6.1在月終時,對全體員工的工作表現給予綜合評估,對錶現優秀者,給予優秀員工的獎勵。本車間優秀員工人數為2~4人,獎勵金額為50~100元。

4、6.2本月如有其他突出貢獻者,根據其貢獻程度給予100~200元獎勵,具體人數視當月實際情景而定。

4、6.3鼓勵員工提出合理化提議,在綜合評估其效果後,按其貢獻大小進行獎勵50~500元。

4、6.4根據車間品質狀況,每月提報0~2人為車間品質標兵,獎勵200元。

4、6.5年度累積被評6次及以上優秀員工(可加上其他獎勵次數)並且未有罰款,年度請假未超過10天者,提名為生產部年度優秀員工,按公司規定予以獎勵。

本制度如有任何疑問可向車間主管或生產部經理諮詢,生產部保留對本制度的解釋權。

鉚焊車間管理制度 篇21

為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保證控制室不受外界干擾,保證安全生產;建立一個整潔、有序的控制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生產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控制室,外來學習或參觀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控制室。

二、進入控制室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干擾操作人員操作,不得吃零食、亂扔果皮紙屑,要保持控制室乾淨整潔。

三、控制室內座椅、電腦、電話、對講機、記錄表等應全部實行定置擺放和定置管理。

四、控制室員工要積極探索和優化操作技術、共同研究工藝生產指標,細心進行生產操作,以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五、控制室全體員工必須遵章守紀,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做好本職工作,上班期間嚴禁脱崗、串崗、睡覺、酗酒。

六、嚴格執行本室交接班制度。

七、系統的開啟與停止、操作人員口令等系統維護工作由專職人員完成,未經授權人員不得進行此操作。如嚴禁私自登錄工程師權限。

八、禁止任何外來媒體如光盤、u盤、移動硬盤等在中控機上使用,防止病毒侵入。

九、因控制室地板下面為車間各種設備、儀表連接線,故控制室內嚴禁使用電水壺、飲水機等設備。操作員喝水用水杯嚴禁放置在操作枱,應放置在安全位置統一擺放。

十、控制室內嚴禁私拉電線,嚴禁在操作室內電腦上進行手機充電等行為。

十一、控制室內衞生需要大家一起共同維護保持,每班人員上班期間要保持控制室的'衞生乾淨整潔,每班必須打掃控制室的衞生。

以上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希望控制室人員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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