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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管理制度(精選4篇)

信息工程管理制度(精選4篇)

信息工程管理制度 篇1

現場監理工程項目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工程管理制度(精選4篇)

1 信息是工程項目實現三大控制的.基礎,必須重視和加強信息管理工作

2 信息管理包括信息採集、信息流程、信息編碼、信息處理等各項工作。

3 各現場監理站應指派專人專職(或兼職)負責信息管理工作,監理工作人員均有義務採集並提供各種監理信息。

4 為便於監理信息的存儲和處理,應努力使日常業務標準化,報表文件規範化。公司制定統一的信息編碼制度,便於存儲、處理、檢索和應用。大、中型監理項目應實現信息管理微機化。

5 監理工作人員收集的信息,經總監或總監代表審閲認為要價值的,可提交信息管理人員編碼、存儲,監理工程師可隨時調出使用。

6 計算機操作人員應培訓上崗,並努力鑽研計算機業務,不斷開發應用範圍。

信息工程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工程信息收集和傳遞渠道,旨在加強工程建設信息的綜合管理,保障工程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統一性,進一步發揮工程信息的作用,更好地為工程管理服務,保障工程建設情況的可控、在控。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建設。

3.職責

3.1三期辦是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建設信息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工程建設信息的彙總、編制和對外報送等。其他單位不得自行對外提供有關工程建設信息,若確實需要對外提供有關工程建設信息,必須徵得三期辦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3.2施工、調試、設計、設備供應、監理各單位設置專職的工程信息員並指定信息負責人,信息負責人不僅熟悉工程信息,而且具備一定的語言文字處理能力,負責本單位工程信息周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安全信息的編制以及工程信息的採集、編制和傳送等工作。

3.3物資供應部門負責工程設備信息的採集、編制和傳送工作。

4.程序

4.1工程建設信息主要內容為:工程週報、工程月報、工程快訊、施工計劃、投資計劃、資金計劃、工程量完成報表、投資完成報表、監理月報、設備月報、設計月報、安全週報、安全月報、質量月報、調試簡報、工程資金到位及支付情況。

4.2工程信息文件的傳送採用書面和電子版兩種形式傳遞、報送。

4.3工程進展資料報送

4.3.1施工承包商收集整理本週工程進展資料,編制工程週報。週報內容、格式參照有關規定,每週一報送。

4.3.2施工承包商收集整理本月工程進展資料,編制工程月報。月報內容、格式參照有關規定,每月26日報送。

4.3.3施工承包商根據三期辦下發的工程綜合進度計劃,編制本單位承包合同範圍的本月工程量完成情況、工程付款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及下月施工資金計劃,每月26日報送監理公司,監理公司審核後本月28日返回建設單位。

4.4工程監理資料報送

4.4.1監理公司按照監理大綱要求,整理本月施工圖紙會審、設計單位施工圖紙交付、工程完成的'主要形象進度、工程聯繫單整改、質監及工程質量四級驗收、安全檢查、投資完成等情況以及工程存在的問題進行整理彙總編制工程監理月報,每月25日報送。監理公司根據整理本月施工圖紙會審、設計單位施工圖紙交付、工程完成的主要形象進度、工程聯繫單整改、質監及工程質量四級驗收、安全檢查等情況編制週報,每週一報送。

4.5物資管理部門收集整理主要設備到貨情況、監造情況、設備質量、下月設備交付計劃以及存在問題,形成設備月報,每月25日報送。

4.6設計單位收集整理設計進度、圖紙供應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形成設計簡報,每月25日報送。

4.7調試單位整理工程調試工作的進展情況,形成調試簡報,每週一報送。調試日報,次日8點前報送,調試周報每週一報送。

4.8各單位每月將工程安全監察情況整理形成安全簡報,每月25日報送。

4.9各單位將工程質量情況整理形成質量月報,每月25日報送。

4.10三期辦於每月26日前將各單位、部門所報工程信息、資料編輯、彙總,按要求向建設單位計劃部門報送,由計劃部門於29日向有關部門上報。

4.11各單位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經本單位或者信息負責人審核後上報。

4.12各單位信息員更換人員後須及時通報三期辦。

信息工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促進工程管理信息在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區域公司、項目部以及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同時加強與外部相關方的溝通,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本程序適用於工程管理方面信息的溝通與交流。

第3條 本辦法主要依據《信息、溝通、協商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體系程序彙編》)。

第4條 主要職責。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收集國家有關的規定、標準等,負責與集團公司領導、主管部門、甲方、各職能部門、區域公司之間的有效溝通。

2.區域公司:負責收集地方有關的規定、標準等,負責與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地方主管部門、甲方、項目部之間的有效溝通。

3.項目部:負責收集與工程相關的信息,負責與區域公司、甲方、監理之間的有效溝通。

第二章 外部溝通

第5條 外部主管部門。溝通的內容包括:

1.國家頒佈的關於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各類標準等。

2.安全標化工地、創優工程等創優指標的申報。

3.施工許可證、質監、安監等手續辦理。

4.協助做好上級的專項檢查、臨時檢查等迎檢工作。

第6條 行業協會。溝通的內容包括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關於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行業標準、有關文件及各種活動信息和通知等。

第7條 客户。溝通的內容包括客户回訪、顧客投訴等。經營管理中心負責客户回訪,顧客投訴可參看《客户投訴管理辦法》。

第8條 監理。溝通的內容包括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

第三章 內部溝通

第9條 與上級溝通。溝通的內容包括上級下達的`指令、通知、文件等。

第10條 與下級單位溝通。溝通的內容包括下達的計劃、任務、安排等。

第11條 與平級溝通。溝通的內容包括協作的方案、事項、雜務等。

第12條 單位內部溝通。溝通的內容包括工作的安排、組織、協調等。

第四章 溝通方式

第13條 會議。包括定期會議和不定期會議,會議要做好會議記錄。

1.定期會議。包括年度質安會議、季度檢查總結會議、區域公司月度檢查會議、定期培訓會、項目部周例會等。

2.不定期會議。包括專項檢查會議、臨時協調會等。

第14條 文字形式。包括制度文件、通知、報表、報告等。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

第15條 通訊工具。包括信息平台、網絡、電話、傳真、快遞等。

第16條 走訪。包括定期走訪和不定期走訪。

1.定期走訪。包括客户回訪、例行檢查等。

2.不定期走訪。包括客户投訴調解、關係協調等。

第五章 工作方法

第17條 信息溝通專員。集團公司與區域公司應落實信息溝通專員,促進建立信息溝通網絡。

第18條 信息收集。由專人負責收集信息,填寫《文件收集列表》。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收集國家、行業的法規、制度、標準等,區域公司負責收集地方的相關規定,項目部負責收集與工程相關的信息。區域公司與項目部將收集的內容定期上報到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彙總存檔。

第19條 信息分類。收集到的信息按照質量、安全、設備等進行分類,分發到各職能模塊,以便信息能得到及時的處理與執行,填寫《文件發放列表》,發放文件的同時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

第20條 信息溝通。部門領導負責信息的溝通順暢,包括外部、內部的信息,建立信息發佈、共享平台,由專人負責信息的發佈,確保發佈的及時、準確性。

第21條 信息反饋。信息接收方由專人負責確認信息的收到和反饋,反饋的信息由專人負責傳遞到相關職能人員,以便能得到及時的處理。

第22條 信息存檔。由專人負責信息的整理和存檔,編訂成冊,製成統一目錄,以便查閲。

第六章 附則

第23條 本辦法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督執行及解釋。

第24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25條 附件:(1)文件收集列表;(2)文件發放列表;(3)文件發放登記表。

信息工程管理制度 篇4

1、信息是工程項目實現三大控制的'基礎,必須重視和加強信息管理工作。

2、信息管理包括信息採集、信息流程、信息編碼、信息處理等各項工作。

3、各現場監理站應指派專人專職(或兼職)負責信息管理工作,監理工作人員均有義務採集並提供各種監理信息。

4、為便於監理信息的存儲和處理,應努力使日常業務標準化,報表文件規範化。公司制定統一的信息編碼制度,便於存儲、處理、檢索和應用。大、中型監理項目應實現信息管理微機化。

5、監理工作人員收集的信息,經總監或總監代表審閲認為要價值的,可提交信息管理人員編碼、存儲,監理工程師可隨時調出使用。

6、計算機操作人員應培訓上崗,並努力鑽研計算機業務,不斷開發應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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