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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教師崗位職責(通用3篇)

心理諮詢教師崗位職責(通用3篇)

心理諮詢教師崗位職責 篇1

1、熱愛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願意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奉獻時間和精力,恪守心理諮詢工作者的道德規範。

心理諮詢教師崗位職責(通用3篇)

2、心理諮詢教師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誠保密、助人自助”的輔導原則,認真做好來訪者的接待工作,完成輔導記錄。

3、守時守信,熱情服務,讓自己的工作真正成為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努力維護學校心理諮詢室的聲譽。

4、心理諮詢教師應不斷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以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輔導技能和服務水平,並推動這項事業的發展。

5、心理諮詢教師要嚴格遵循保密原則。對來訪者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不列入學校有關檔案,不將來訪者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因專業和教育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或採用案例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應隱去所有可能會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在得到來訪者的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6、心理諮詢教師應認識到自身的侷限性,對自己能力範圍外的個案,應及時做好轉介工作。

7、危機干預:在心理輔導過程中,如果發現來訪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諮詢教師有責任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的上級主管部門)。

8、心理諮詢教師應保持自身情緒的穩定與身心健康,在自身處於極度的情緒波動狀態時,應避免接待來訪者。

9、心理輔導員必須嚴格遵守心理輔諮詢室的各項制度。

心理諮詢教師崗位職責 篇2

一、諮詢教師應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心理諮詢工作。

二、諮詢教師應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定期參加培訓,提高諮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諮詢教師應與諮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關係,尊重諮詢者的人格。

四、諮詢教師應語言親切、態度和藹,富有親和力,營造和諧、温馨、安全的環境氛圍。

五、諮詢教師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

六、諮詢教師應明確其工作的目的是有助於促進當事人的心理成長、自強自立,儘量避免當事人對諮詢教師過分依賴。

七、如果諮詢教師發現無法幫助諮詢者,應本着對諮詢者負責的態度將其介紹給另一位合適的諮詢教師。

八、諮詢教師堅持對學生正確引導,採取啟發誘導,杜絕強硬説教或強加於人,諮詢過程中不帶個人情緒和自我價值觀。

九、諮詢教師應遵循保密原則,未經當事人許可,不得隨意泄露諮詢者祕密和個人信息。

十、諮詢教師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的精神問題者,應及時介紹到其他專業機構就醫。

心理諮詢教師崗位職責 篇3

1、協助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制定好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和學年、學期心理輔導活動課課程計劃。

2、設立“心理熱線”和“心理信箱”等,負責其日常工作。

3、負責師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通過開設心理健康課程、專題講座、校園網、心理健康教育簡報等渠道向全校師生宣傳普及心理健康常識。

4、負責心理諮詢服務。為學生提供包括心理適應問題、學習心理問題、交往心理問題、情感心理問題、智能開發心理問題等各種障礙性心理諮詢和發展性心理輔導服務。根據學生自願的原則,為學生開展個別諮詢。

5、負責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做好每次諮詢記錄、反饋和跟蹤研究工作。

6、組織開展教職工和家長的健康教育培訓與輔導。

7、按規定時間值班,熱愛心理諮詢、輔導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8、心理教師在充分尊重來訪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關當事人心理問題的資料,作為諮詢、輔導工作的依據。

9、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有關當事人的隱私。

10、對已經確診或疑似的神經症和精神病病例,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申請轉介。

11、負責心理諮詢室各種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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