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頁 > 文祕 > 祕書基礎

辦理税務登記申請報告寫作的基本要求示例

2020-12-18 祕書基礎

含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税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辦理税務登記

寫法

1。寫明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户)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號碼。

2。寫明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及開業時間。

3。開業税務登記申請,涉外企業開業税務登記申請。其中個體經營税務登記只填登記表即可,不必備申請。

標籤:示例 申請報告 税務 寫作 登記
2019-11-21
2015-06-23
2015-07-30
2020-11-29
2020-10-03
2020-12-07
2020-10-23
2020-10-03
2016-07-03
2016-01-04

Copyright ©2024 萬佳範文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