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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精選5篇)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精選5篇)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 篇1

敬愛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精選5篇)

大家早上好!我是三年級2班的小米。今天我們演講的主題是“做學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俗話説得好:寫字有書法,彈琴有指法,繪畫有畫法,家庭有家法,國家有國法。一切皆有法可依。中國有句古話“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説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説,這個規矩就是法。而正是因為有了各種法的約束,國家才能安定祥和,家庭才能和睦温暖,我們才能在和平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説過:“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更要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習慣。

作為學生的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1.積極參加法制安全教育,增強法制觀念、紀律觀念、安全觀念;2.嚴格遵守校紀班規,不遲到早退、不打架罵人、不亂扔垃圾、不破壞公物,保證良好的課堂和校園秩序;3.尊敬長輩,愛護幼小,文明用語;4.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在馬路上玩耍追逐。

同學們,行動起來吧,把規章制度放在心上,把文明禮儀展現在每個人的言行舉止中,做一個遵紀守法,講文明,懂禮貌的好少年!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 篇2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律的總稱。”這是《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這個解釋對於像我這個年齡的人來説太抽象太模糊了。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社會、在學校,在家庭,就在我們每個人身邊。

最近,我們班有一天出現了三起打架鬥毆事件,都是為一點小事而“戰”,春天是萬物生長的季節,怎麼大家的壞脾氣也增長啦!?也許有的同學認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作為一個生活在集體中的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因為社會規則並不是為你一個人而設的,如果我們從小不學會約束自己的不良情緒和行為,爭強好勝,就很容易會觸犯法律了。做了違法的事不僅僅是要被警察抓起來這麼簡單,更重要的是做了壞事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危害,會影響別人的生活,也會改變自己的生活,讓自己走向深淵,走進監獄的高牆內。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每個人都要爭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 篇3

我們是生長在法制社會的兒童,我不知道沒有法制的社會會是什麼樣子,今天我們放眼看去我們的社會有正常的秩序,我們有若干的法律法規,保護我們幸福快樂的生活。豆蔻年華是青少年的心理逆反階段,是最容易犯法的。我從小就聽爸爸、媽媽説要學文化,要遵紀守法,那時不知什麼是紀什麼是法,後來上學了老師給我們講了許多關於法律法規的很多知識,知道了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如果沒有法律,那麼就會亂做一團,矛盾和戰爭不斷。我想法律應該是約束我們行為的一種規矩吧!我想就是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能得和平吧!經過我一直的觀察,我的結論是正確的,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法律,瞭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為一個公民,我們要遵守我們國家制定的法律,老師告訴我們,我們國家的法律是越來越健全了,我們兒童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有《教師法》,三百六十五行,行行都有法。

犯法與守法是一對反義詞,在實際生活中差別確很大。

劉備説過:“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説的是,即使惡小也能不能去做,即使善很小也要努力的去做。“千里之堤,潰於蟻穴。”講的是壞事雖很小,但能使人慢慢變壞,日積月累,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時後悔也來不及。

我想起了我的鄰居柯某,那年他剛滿l6歲,就輟學在家,閒着無事,不愛上學,吃着家裏的,花着家裏的,整天逛大街,打牌,溜冰。也就是在溜冰場上他認識了受害人李某——隨着打工的父母來到常山的一個16歲男孩。有一天柯某到受害人父母的小店鋪裏找李某玩,他父母竟然不讓柯某和他兒子玩。他們吵了起來,在推扯中李某的父親打了柯某一巴掌,雖然在11O巡警及時制止下沒有發生意外。但過了幾天他和幾個“好兄弟”去李某家,用拳、腳、痛快地教訓了李某一頓,然後心滿意足地揚長而去。由於年少無知,柯某根本沒意識到這是犯罪行為,沒有絲毫後悔,只覺得報了仇,不再沒面子,心裏很痛快。

受害人報了案,但不知柯某的具體情況,沒有抓到人。20__年4月19日柯某照常在街上玩,被受害人家長碰上,終於還是落網了,落網的還有他的“哥們”,他們戴上了冰冷的手銬。從此和冰冷的鐵窗相伴,見到的只是四周的高牆和單調相同的勞動改造。當警車把他帶走的時候,柯某的父母一直跟在後面一邊哭泣一邊跑,他的父母在法院門口足足哭了7個小時。最終柯某因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他就是因為愚昧不知法,才在牢中坐的。從這個故事中,我明白了:知法是多麼的重要,犯法是多麼可怕。

我們要學習法律,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可以讓我們更清楚的認識到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讓我們從小就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下面就有一位同學,他的行為是值得我們去學習的。

我有一位遠房親戚叫多餘,父母在她上幼兒園的時候,離異了,她判給父親撫養,母親每月得付100元生活費。幾年後,父母親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侶,重新組成了新家後,就把她交給年邁的奶奶照管,獨居在鄉間的舊房子裏,上學放學都由奶奶接送。後來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車禍摔斷了腿,再也無法來接她了。隨着父母又有了自己孩子後,給她的撫養費也不能及時到位,父親很少回來探望她,把她遺忘了似的。多餘就開始學習有關法律,從《青少年保護法》中,她知道學生父母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進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保護工作,不該把自己推給老人監管,不問不聞。於是她把自己的問題告訴新的班主任。班主任和多餘再次學習有關法律,然後一起去找她的父親,講明孩子監護人的職責,又去找她的母親,請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費。但因後媽,後爸的干擾,這些事都無法妥善處理好。最後多餘不得不通過有關法律部門,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的幫助下,多餘終於獲得了她應享有的權利,不在因家庭原因,而影響學習。

與法律作朋友,與犯罪作戰鬥。我們要知法、懂法、守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小事如此,難道一個國家就不會如此嗎?

同學們,行動起來吧!大家都來做學法、知法、守法、的好隊員吧!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 篇4

做一名學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我叫杲福卓,是章丘市官莊中心中學七年級六班的學生,下面我説一説自己是如何學法守法用法的。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運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在校園裏我們要汲取豐富的知識,來提高我們的文化素養和技能水平。校園,是一個陪伴我們健康成長的搖籃,他時時刻刻保護着我們,是我們愛的家園。因此,在這樣一個共同的大家庭裏,我遵守校紀校規,學習《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從身邊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當我們出入校門時不佩戴胸卡,就會給社會的不良分子以可乘之機,他們一旦進入學校,便會給同學們的安全帶來巨大的威脅,所以我會天天佩戴校牌。如果校園內存在吸煙,打架鬥毆等現象,我會想辦法阻止,以免讓其擾亂了學校的正常的秩序。只有和各種違紀違規的行為機智鬥爭,才能保證我們擁有正常的生活與學習環境,我們的安全才會有保障。

家庭教育是我們的第一堂課,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 “為什麼? ”那些同學便説: “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我經常看《今日説法》欄目,曾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老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設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

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對於我們中學生來説,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對所謂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法制對於我們來説再也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了,它引導着我們的生活,引導着我們的學習,引導着我們前進的步伐。只有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我們廣大青少年只有認真學習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知法的人;因為只有知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做最美守法少年專題講話稿 篇5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政府制定的法規,人人都必須遵守。如果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就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有的甚至還會造成悲劇!我就曾經聽説過這樣一則交通安全事故:年僅9歲的王濤是個小足球迷,在一天放學的路上,他邊走邊踢足球。一會兒左,一會兒右,猶如足球場上帶球過人。踢遮踢着,來到了十字路口,突然,一輛正常行駛的大卡車開了過來,他只顧低頭踢球,沒有避讓,雖然司機緊急剎車,可由於慣性,卡車仍把他撞出了幾米遠!在病牀上,王濤痛苦地呻吟着,既有病痛的折磨;也有深深的懊悔!同學們,聽了這則事故,我心中異常沉痛。現在城市交通繁忙了,無論交警在不在場,我們都要自覺遵守集交通法規,例如:過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紅燈停、綠燈行,要走人行橫道,不得翻越交通護欄;未滿12歲兒童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得在馬路上三五成羣地玩耍和嬉戲!我們國小生不僅自己要遵守,而且發現有人違反了,應及時地批評、勸阻。在此,我倡議:讓我們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爭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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