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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十篇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十篇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1

一、體育器材設備是學校的基本建設之一,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體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和課外訓練活動的正常開展。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十篇

二、體育器材設備要按省教委頒發的《廣東省中國小體育器材設施基本標準》的目錄進行分類、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末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

三、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定位定櫥,陳列有序。要保持室內整潔,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照射等工作。損壞的器材要及時維修,使器材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四、各種器材設備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設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器材的完好情況。對於損壞、丟失的器材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

六、任課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一天填交“體育器材使用通知單”。保管人員應按時準備好器材,並作必要的檢查,確保體育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所借器材設備在使用時,任何人不得擅自轉借或持物離開教練場地,如發現,保管人員有權收回,並提出批評。

八、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並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最後應由三方籤方能生效。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2

1.學生要愛護體育設施,必須在體育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體育設施,在沒有體育教師在場指導時禁止使用體育設施,否則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2.學校明確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或結夥到肋木架、單雙槓、雲梯、聯合訓練器玩耍,必須在老師帶領下一起搞活動,以確保學生安全。

3.課外活動時,學生要使用體育器械時,必須經體育教師認可而且由老師看護下才能進行,以確保學生平安。

4.體育課時,由體育教師負責管理好學生,學生在做體育器械方面的活動,如單雙槓、雲梯等,必須在教師帶領下進行,以確保體育課順利進行。

5.學生借用體育器械,必須經體育器械管理員同意、必須在有老師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確保學生活動順利進行。

6.學校的體育設施在沒有老師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許任何學生隨意到體育器械上玩耍。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3

一、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

三、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歸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工作。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4

一、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細賬,做到賬物相符。

2.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擺放整齊。

3.注意器材的通風及防火。

4.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物品及時辦理註銷、報修手續。對丟失物品及時登記、報告。對發現問題或存在隱患的設施和器材立即維修,不能取保正常的設備器材堅決不能使用。

二、借用制度

1.上體育課借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開據“器材使用單”並註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2.參加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載,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害。

3.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要有記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進行賠償,並有記錄存檔備查。

4.對學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註銷。

三、賠償制度

1.教育學生愛護器材、設備。因使用體育器材不合理,造成體育器材損壞者,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2.借用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3.外借的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並進行登記加以説明。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5

一、體育器材的借取適用範圍

1、學院體育器材僅對我院學生進行開放免費借用,非我院師生不得借用學院體育器材。

2、體育器材的借用活動範圍僅限於學院範圍內,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借用體育器材在校外進行使用。

3、體育器材的借用僅適用於學生體育鍛煉和課外活動,不得用於任何商業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資格。

4、學院體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體育部為體育器材管理和維護的責任單位。

二、課內體育器材借取管理辦法

1、體育器材借還登記程序

在學院進行的體育課程,上課前由任課教師將所需器材數量告知文體員,文體員或其他同學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到器材室借取並登記,下課10分鐘內進行歸還、核消。歸還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收。

2、體育器材損毀丟失處理程序

對於遺失器材,體育器材管理員出具賠償單,經體育器材管理員和任課教師簽字後,自體育器材遺失一週內,由器材借用人持賠償單到學院財務處辦理賠償手續,並將體育器材賠償繳費單原件交付體育器材管理員處,換回借用人的證件。原則上遺失的.體育器材按照購置價賠償。

如在借用期間,發生體育器材損壞,由體育器材管理員根據損壞程度,開具器材損壞單,賠償流程和體育器材遺失流程相同。

3、業餘運動隊領用器材程序

學期初由教練員簽署意見並經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借用,學期底歸還。對於丟失器材一律按購置價賠償。

4、器材、器械等設施的維護統一由管理員負責。小範圍內維護(如:更換籃環、掛籃排網)由管理員負責,如需範圍維護,由體育部領導提出申請並報告學院主管領導,按照學院有關財務、國資規定執行。

三、課外體育器材借取管理辦法

1、採用“先到先借、借完為止”的數量控制借用原則。

2、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借取器材:

(1)、借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16:20__:50

冬季作息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歸還時間: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歸還時間不得晚於次日上午;週五下午借取的器材,歸還時間不得晚於下週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個人借取器材時,須持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方可借取(兩證缺一不可);

(2)、單位借取器材時,因開展活動需要較長時間、較數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條,並由班主任、輔導員(或二級學院院長、書記)和體育部負責人簽字後借取;

3、安全

(1)採用“誰借用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體育器材借取時間段內,發生的任何意外傷、亡事件,由借取單位和個人自行責任。

(2)危險及特殊器材只向集體提供。

4、歸還和管理

(1)、對於未按時歸還器材的學生,在一學期之內取消其借取權利。

(2)、器材在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問題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損壞,免於賠償。因故意損壞或不按規範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損壞或丟失的,將按照購置價賠償。

(3)、賠償流程:

管理員出具賠償單→財務處交賠款→管理員處換取證件。

四、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五、本制度由學院體育部負責解釋權。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6

一、體育器材室是體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場所,其主要管理者為體育教師。

二、室內各類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有序,註冊登記,以便於借取和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內體育器材,應由各班級體育委員和體育小組長統一借取、存放,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損壞的,體育教師有權根據損壞程度、性質做出賠償決定。

五、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室內器材的完好程度,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淘汰不能使用的器材須經管理人員同意。管理人員根據省器材標準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以達到及時補充器材的目的。

六、體育器材室室內保持乾燥,經常清掃,做到器材擺放有序、整潔、整齊。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7

一、體育器材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8

一、體育場地(場館)、器材的安全與保護

(1)學校的運動場地(場館)、器材是學校的財產,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愛護、人人保護公有財產和設施。

(2)增強對體育場館、器材的保護意識,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在各運動場館、器材室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

(3)切實做好用電、用水的合理性和規範性,本着安全、節約、合理的原則使用。

(4)定期檢查體育場地、器材、器械是否符合安全衞生要求,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並及時解決。

(5)做到體育場地專人專管,保證場地、場館器械的安全,保證器材的合理使用

二、體育運動安全

(1)體育教學必須以學生“健康第一”為原則,必須做到安全第一

(2)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要重視安全教育,加強防範措施。教師要科學安排教學全過程,對教學過程中的安全隱患要有前瞻性,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上鍛鍊課時年級組長、班主任應到場監督)

(3)教學中必須嚴格執行教學常規,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違規上課。

(4)教育學生重視自我保護,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

(5)體育教學活動,必須在教師的指導、幫助和保護下進行,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採取積極的安全保護措施。

(6)對待傷病的學生和例假期間的女學生,教師應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則,要求其適度參加體育鍛煉,對確實不能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要認真履行有關規定。

(7)上課前,教師必須認真檢查上課所使用的場地、器材,排除安全隱患。

(8)加強課堂組織紀律性教育,維持好課堂秩序,制止危險行為。

(9)課後對課間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體育器材屬於學校公共財產,任何個人集體等都不得擅自拿走。

2、教師上課後必須收回器材,放回原處,以備下次使用和檢查。

3、課外活動學生借出體育器材,必須經體育組教師批准並辦理準藉手續,即進行器材借出登記(填寫登記)。歸還時必須經體育組教師檢查器材有無損壞,然後辦理歸還手續。

4、學校教師借出器材,同樣辦理借還手續。

5、損壞器材要照價賠償,但視其有意或無意的情況做出不同處理,並在歸還器材欄填寫情況,惡意者向德育處、教導處備案。

6、借出器材時間不得超過三天,超過三天的'必須辦理長期借用手續。

7、體育教師必須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器材的安全和必要的維修。

8、開學前體育科組清查器材,並對器材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使用性能檢查,向學校提出補充器材的名稱和數量。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10

上課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器材開一清單交或提前十分鐘和保管員聯繫。保管員應在課前準備好所用器材,任課教師或體育委員一次領出,課中學生不得再領器材。課結束後,教師應積極組織學生將器材清點好,及時、如數歸還器材室。

一、借體育器材時間:

1、在體育課中,以任課教師安排的活動內容為準。

2、每天下午課外活動。

二、借器材手續:必須簽有班級、姓名。

三、準時歸還:如超時或不歸還,根據實際情況器材保管員有權取消該學生借器材或停借一段時間。

四、損壞體育器材照實際價格的2倍進行賠償。

五、借與歸還體育器材時,要講文明禮貌;必須聽從器材保管員的安排。

六、遇雨天場地潮濕,出於學生安全考慮,器材室不出借任何球類(足球、籃球等)器材。

以上學生必須要遵守,解釋權學校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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