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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新規4月1日起施行【必知】

駕照新規4月1日起施行【必知】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簡稱第139號令)將於明天起施行。按照新規定,昨天,北京交管部門結合駕駛人培訓、考試和服務管理等工作,公佈了一系列調整,放寬了駕駛證申領條件,推行駕照考試過程公開、老齡駕駛人體檢年齡延後,細化了實習駕駛人上路要求等方面的辦理細則及程序,這將進一步完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管理制度,為駕駛人辦理相關業務提供方便。

駕照新規4月1日起施行【必知】

變化1

外地駕照可在京直接補換領和審驗

舊規

駕駛證補換領和審驗業務應在駕駛證核發地進行。

新規

持外地駕駛證人員可在本市直接申請補領換領本市駕駛證,也可在本市辦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審驗業務,再也不用回到駕駛證核發地往返奔波。

同時,持本市駕駛證的外省市人員辦理補領、換領、審驗業務時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暫住證明。但是辦理校車駕駛資格申請和初次申領、增駕申領、持軍隊駕駛證換領、持外籍駕駛證換領等除外。

變化2

非京籍人員可在京申領大客大貨駕照

舊規

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並不包括大客和大貨車。

新規

全面放開所有車型在户籍地以外駕駛證申領和考試。這意味着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員可在本市申領大客、大貨等準駕車型駕駛證。

變化3

70歲以上老司機才需每年體檢

舊規

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新規

將原來每年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老年人的年齡,由60週歲放寬至70週歲。也就是説,70週歲以上的駕駛人需要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變化4

駕照被註銷可直接申請駕考

新規

有駕駛經歷的人可以直接申請駕駛證考試。因超過有效期、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原因被註銷駕駛證的,年齡和身體情況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不經駕校培訓直接通過初次申領的方式,向車管所申請考取駕駛證,但駕駛證被吊銷或撤銷的除外。

變化5

放寬申請增加準駕車型條件

新規

駕駛人被註銷最高準駕車型後,申請增加被註銷準駕車型的,只要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請。

變化6

放寬殘疾人申領駕照身體條件

舊規

視力方面: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上肢方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下肢方面: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釐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新規

單眼視障人員優眼視力5.0以上,水平視野達到150度的,可申領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1、C2、C3、C4、C5)駕駛證;

左手三指健全,雙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請C1、C2、C3、C4準駕車型駕駛證;

上肢殘疾人一隻手掌缺失,另一隻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兩指健全,上肢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申請C5駕駛證,允許安裝專門輔助裝置。

變化7

身體條件證明半年有效

舊規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機動車駕駛證換髮、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但未明確身體條件證明的有效期限。

新規

身體條件證明的有效期限為6個月,請機動車駕駛人在體檢後的6個月內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相關業務。

變化8

推行駕照考試網上自主約考

舊規

車輛管理所應當提供互聯網、電話等方式由申請人自助預約考試,並在車輛管理所和互聯網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人數等情況。

新規

交管部門開通互聯網綜合服務應用平台,為學員提供互聯網、窗口等多種報考、約考渠道。目前本市已有17家考試場開始互聯網自主約考試點工作。近期,本市所有考試場將全部推廣開展互聯網自主約考服務。

變化9

持公交車駕照可直接增駕大客

新規

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A3)資格五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直接申請增駕大型客車準駕車型(A1)。

變化10

滿分考試時可降低準駕車型

新規

一個記分週期內2次以上記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駕駛人,在滿分考試時可以同時申請自願降低準駕車型,車管所按照自願降級後的準駕車型進行科目三考試。而之前需科目一、三考試合格方可申請“降級”。

變化11

足不出户即可辦理駕照

新規

辦理駕駛證業務的申請人需先到車管所現場註冊,再登錄交管局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即可提交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補領、換領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

變化12

持“綠卡”辦駕照無需住宿證明

新規

在京外籍人員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需要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不再出具公安機關核發的住宿證明。

變化13

境外“速成”駕照換領有限制

新規

內地居民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本市駕駛證的,對取得該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

變化14

“準司機”上路罰錢拘留

新規

駕駛證申請人學習駕駛期間違反以下3種情形: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學習駕駛證明超過有效期的、在沒有教練員指導情況下上路練車的,按未取得駕駛證處200元以上2019元以下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變化15

取消小型汽車學員夜考

舊規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考試時,需隨機抽取20%學員進行夜間考試。

新規

上述車型的考試用白天模擬燈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考,其他車型的夜考規定沒有變化。

舊規

指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新規

指《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北京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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