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用13篇)

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用13篇)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用13篇)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並請假,經組長認可後,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塗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准,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准後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准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範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2、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於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後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於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分管領導核准後,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達20天者取消當月基本工資外的一切待遇。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並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准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勞動節:三天;

4、國慶節:三天。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天,最多不超過二十天;

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於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十個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嫁三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於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2、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職工增加產假30天,男職工給予假期3天;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上海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户籍註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鑑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後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週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夜間值班調班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後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並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後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後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30~8:40前台每天記錄已到公司員工

8:40前台將考勤交給考勤人員。

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台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週一考勤人員根據週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週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彙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後,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一小時薪資。

第二十八條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二條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後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3

一、獎勵

1.全年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請假,並填寫請假條,經過領導簽字同意方才休假者,年底獎勵100元。

2.全年考勤沒有曠工、遲到、早退、請假全年天數沒有超過10天者,年底獎勵200元。

3.全月考勤滿勤者,每天獎勵2元。全年考勤滿勤者,年底獎勵300元。

二、懲罰

1.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經查明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次罰款20-50元。

2.遲到一次,罰款5元。早退一次,罰款10元。

3.每月累計遲到五次、早退三次者,罰款40元。

4.每月遲到十次、早退五次者,罰款100元。

5.無故曠工半日者,罰款50元。

6.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

7.每月累計兩天曠工者,罰款300元。

8.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罰款500元。

9.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5日者。予以開除:並扣除1個月的工資。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國發[1981]52號)和《關於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勞社文20xx1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現就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增強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導性相結合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

金水區愛衞辦、創建辦全體工作人員。(不包括離休、退休和臨時工作人員)。

三、制度內容

(一)休假制度

根據《關於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勞社文200911號文件,規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員享受公休假天數為: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員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請假天數多於公休假天數的;

(2)工作人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未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不在崗人員重新上崗,當年的年出勤率低於80%的。

(5)工作人員已經享受過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第(2)、(3)條規定情況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工作人員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齡結婚(女20週歲、男22週歲)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週歲,男25週歲)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喪假制度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20xx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1次會議通過,從20xx年元月1日起執行):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四)產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勞動法》、《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1.產假假期:女為半年,男為30天。

2.女工作人員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2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引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保胎假工資發放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4.已經享受產假的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五)探親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期:

1.條件:工作人員與配偶分居兩地,與父親或母親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工作人員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每年給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或者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三)事假制度

根據《關於河南省機關工作人員事假期間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號文件,規定如下:

1.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在15天以內的,原工資照發。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當年休假沖銷事假天數,沖銷不完的再按本規定處理。

3.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以下標準計發工資:

(1)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從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資的70%發給。機關執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按本人月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

工資與工齡工資之和,下同)的70%計發。機關工人固定工資部分(機關技術工人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普通工人為崗位工資,下同)按70%計發,活工資部分(機關工人工資構成中的獎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計發。

(2)機關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2天的,從第23天事假起,停發本人事假期間的職務與級別工資和當年年終獎金。

4.工作人員事假無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曠工處理。

5.工作人員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請事假的,其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本規定執行。

(四)病假制度

根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國發[1981]52號)的文件,規定如下:

1.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項工作人員中,獲得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經過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批准,可以適當提高。

4.病假期間工資低於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於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

5.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機關批准。

7.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內部制度

1.曠工制度。工作人員一個月內曠工半天的,誡勉談話,取消全年評優資格;一個月內曠工1天的,年度考評定為基本稱職,並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按本月出勤扣發工資;一

個月內曠工2天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除在全體大會上做出書面檢查外,並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按本月出勤扣發工資;一個月內曠工3天的,待令辭退,並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扣發一切工資福利待遇。(累計曠工天數以半天計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沖銷;凡不用年公休假沖銷的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扣發工資)處理。

(2)請假人員必須按照單位內部請假制度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人員返回後未立即向領導和辦公室口頭銷假,按繼續請假處理。

(3)工作人員請病假,需出示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書,方可請假。

(4)工作人員請假天數累計超過本人公休假數一倍的.,取消年終評優資格;超出二倍的將定為稱職(合格)、基本稱職(被告誡);超出三倍的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累計請假天數以半天計算)

(5)工作人員請病假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另外,工作人員病假時間連續2個月或1年內累計滿6個月,能堅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工資和一切工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報批到區人事局、人勞局、財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預見的事情,不能按時回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領導口頭續假,由其科長幫寫調休條,經主管副職、行政正職簽字後,交辦公室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制度。

(1)遲到及早退,包括指紋記錄、會議、學習等各類活動的參加。凡超過規定的時間到崗的視為遲到,超過20分鐘為礦工半天。提前10分鐘離開崗位的視為早退,超過20分鐘的為礦工半天。

(2)工作人員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簽到(每日共計4次)。未簽到的按遲到、早退處理。

(3)工作人員一週內有兩次(含兩次)遲到、早退、脱崗、串崗現象的,下週“掛號”打掃單位公共區域衞生5天。如果在打掃衞生期間,發現未打掃的,按曠工1天處理;1次打掃不乾淨的,延長打掃時間1天。

(4)工作人員一個月內有三次(含三次)遲到、早退、脱崗、串崗現象的,按曠工2天處理;一月內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曠工3天處理。

(5)遲到、早退請假。因特殊情況遲到、早退需請假的工作人員,必須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主管副職、行政正職簽字後,報辦公室登記後,方可執行。如發現謊報,經查出,對科室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任人按曠工處理。

12.工作人員因工作任務不能簽到的,由科室負責人經主管副職同意、行政正職簽字後,報辦公室登記。如發現謊報的,經查出,對科室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任人按曠工處理。

四、要求

(一)加強組織。各科室人員要高度重視,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科室負責人要組織科室人員認真學習本制度,嚴格要求,加強教育,大膽管理,堅持原則,嚴肅工作作風,狠抓工作紀律,切實抓好隊伍建設。

(二)營造良好氛圍。樹先進,立典型,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趕超先進的濃烈氛圍,激勵全體幹部工作人員以主人翁的姿態,投身我區城市管理工作中,以紮紮實實的工作,創實實在在的業績,實現今年的目標任務的完成。

(三)嚴格督查。辦公室將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每月進行彙總、通報、公佈,對相關科室和責任人進行表彰和處罰。結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幹部任用和評比依據,對不遵守或嚴重違反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本方案從20xx年3月4日起施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5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衞

內容:

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衞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衞和電腦考勤系統

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值勤門衞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工作時間

部門工作時間

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刷卡管理

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衞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考勤表管理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相關規定

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6

一、考勤規定:

1.全體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30時。時間變更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體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遲到、早退定義:

1.公司全體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30分鐘後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2.工作時間終了前30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無故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抵充,違者按曠工全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產問題,由生產部決定上下班時間,各車間班組當天生產任務完成後,可以報生產部門,由生產部決定提前下班時間。

三、曠工定義: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論處。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天數、事由、交接事項,經上級領導審批簽字,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後方能休假;如未將籤批後的請假條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數按曠工天數論處。

2.公司副總經理、副總工包括各部門、車間正職級等以上領導請假由總經理籤批。各部室全體職員、車間班組長以上負責人請假超過3天的由總經理籤批。

3.各部門工作人員請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門正級領導籤批。

4.各車間主任請假1-3天(包括3天)由生產副總經理籤批。

5.各生產班組組長請假1-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籤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生產副總經理籤批。

6.各生產班組員工請假1天由班組長籤批,2-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籤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籤批。

7.請假3天以上的員工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8.假期休完須超假期休息者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經批准後方能繼續休假,假期滿後回公司上班應將超假天數補辦請假手續。

9.凡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0.領導簽過字認可的`請假條應及時轉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11.假期天數超過由未續補假期者,超過天數均按曠工論處。請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應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員處銷假工資按實際請假天數計算。未銷假者按請假單天數計算。

12.需要請假者如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需要以電話向主管領導報知,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7

一、 關於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週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下午:12:00—19:00。

二、 關於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鑑於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後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並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 關於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並加罰100元。

四、 關於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於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銷控部同意後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 關於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註: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並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8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異常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一天三次(早、午、晚),午時上班打卡時光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光: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光為六天,每一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光:上午8:00~12:00

午時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光,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景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七年級至九年級)、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光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所開具的休假提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光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光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午時出去者午時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景。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9

一、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現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

作息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考勤制度

1、公司職工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冬季上午8:30—8:45;下午1:30—1:45,夏季上午8:30—8:45;下午2:30—2:45。每天兩次考勤。因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在考勤中註明事由。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遲到或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簽到上班時間的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的扣1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扣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抽出相應薪金後,記曠工一次。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半天從工資中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的扣二天工資,依次類推,連續曠工10天的給予除名。

5、請假規定:

(1)病假: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醫院就診證明。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未能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説明後補辦手續上下班制度,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休假結束後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6、出差規定: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7、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在考勤表中註明,未註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衝抵事假、病假等。

8、全勤規定:為鼓勵職工出勤公司設全勤獎上下班制度,凡每月根據考勤統計的出勤天數為全勤,並且沒有出現請假曠工的獎勵全勤獎金。月底根據考勤記錄結算工資,工資發放人員月底要將工資表及考勤表一併轉交會計。

四、節假日規定

1、公司員工每週休息一天,各項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每月公休時間為4天。

2、員工本人結婚、直系親屬逝世均有3天帶薪婚、喪假。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五、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0

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職能部門。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制度進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負責人,主管及以下員工均為考勤對象。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單雙休制(一週單休,一週雙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況公司另行調整排班。

2、上班時間:每日8小時,節假日放假時間以及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自行擬定上報財務部。特殊情況需調休則須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並告知財務部及總經辦。

二、考勤打卡規定:

1、考勤方式:公司採取釘釘打卡考勤,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員工應在次日內釘釘填寫補卡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核實並審批,逾期無法補卡;

3、每月補卡次數不得超過5次,超過5次按遲到或早退記錄(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等外勤打卡,到外出點定位簽到。

三、遲到/早退罰扣説明及標準:

1、員工當月允許三次10分鐘內的遲到不扣罰薪資,超過3次每次罰款20/次

2、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罰款50/次;

3、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但不超過60分鐘的,罰款80/次;

4、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按半天事假計算;超過2小時,按1天事假計算;

5、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累計滿5次,或超過30分鐘累計滿3次,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四、曠工罰扣説明及標準:

1、曠工日不計發薪資,扣除當日工資+罰款2日工資;

2、一個月累計曠工天數超過3天以上者或1年累計曠工6天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係。

五、全勤:

當月出勤記錄正常,未出現任何延誤的,視為全勤。

(注:未發生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齊全等行為的,但出現上班開始後10分鐘內簽到的,不能視為全勤)。

六、請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須持二級醫院及二級以上醫院,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請假,在釘釘上向上級提交病假申請單。無休息證明或者超過證明中時限的按事假處理。病假請假5天以內的,扣發50%工資;超出5天的,按事假處理。

事假:員工因私人事由需請假時,需經相關負責人批准,並辦理請假手續。事假按實際時間扣發基本工資。

婚假、產假及其它假別: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員工出勤紀律: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不經請假、請假未經批准、假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到崗的,以曠工論。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十天以上者,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扣罰的資金用於項目部團隊活動經費使用,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詳細閲讀並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1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冷鏈物流項目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並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並審批,最後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複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複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後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⑸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於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於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⑷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説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2

為了加強對公司辦公室員工的日常管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有章可循,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辦公室人員。

二、作息時間:

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工作日時間嚴格執行打卡制度:

1、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週六、週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合理安排值班人員,並按工作日時間實行打卡制度;前台銷售週六、日值班由其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六、日或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補貼按30元/人/天發放。

3、公司組織活動需在辦公室以外的場所工作,參加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召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需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所在地錄入。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未簽到説明》,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上述情況考勤由公司辦公室主任進行管理。

四、遲到、早退:

1、所有員工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每週一早上八點上班,召開部門經理會議,所有員工統一穿制服。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假期後上班第一天召開。週六、日為休息日。

3、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遲到一次按20元/次/人扣罰,超過10次扣除當月考勤工資500元。無故曠工扣100元/天/人,超過10天(含10天)視為自動離職,停止發放薪金。

4、忘記打卡或考勤機無法識別指紋的員工,在忘記打卡或打不出指紋的一天內必須填寫情況説明,並經相關人員簽字後留辦公室備案生效。否則,未辦理或過期辦理無效;每月考勤統計中出現即無指紋考勤記錄,又無書面手續,辦公室將按缺勤外理。

5、未簽到説明必須在3天內補齊,並經分管領導簽字,超過時間不予承認。

五、病、事假:

1、嚴格請、銷假制度。

(1)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總批准,2天以上的(含2天),報總經理批准,請假條報辦公室備案存檔;

(2)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臨時請事假的應在3天內補請假條並説明原因,逾期未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提供結婚證複印件)、產育假、結育手術、3天以上病假(出示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

(4)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制度第四條扣罰;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5)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無考勤工資),請假超過一個月停止發放工資。

(6)職工生育給予150天假期,女職工流產給予7天假期,超過時間經公司同意後按事假處理,逾期未返回公司上班按曠工處理,超過時限按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每月請事假次數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3天,如有特殊情況需上報公司研究處理;

(8)請假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工作人員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礙工作時,公司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

(10)請病事假者扣除當天全部工資。

六、其他:

1、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網購、打遊戲、看電影、外出吃早餐、買菜、逛街等,如有違反者,發現一次全公司通報批評,並罰款50元/人/次。

2、每月組織一次員工培訓會議。

3、每月初的週二下午全體員工進行大掃除。

4、新聘員工入職,一年內懷孕視為自動離職。

5、員工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進行監督、檢查,考勤需秉公辦理,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制度的雙倍予以扣罰。

6、凡受到本制度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7、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本制度於20__年4月1日起執行,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總經理。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3

一、 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週工作制制度。XX年10月24日不上班,XX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週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後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週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範

1. 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範;

2. 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儘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絡暢通,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查看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遊戲;上非法網站;撥打聲訊台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煙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並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設備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設備,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後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户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件中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在crm軟件中填寫《執行報告》;

如果下午到客户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pzgmw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