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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公司章程範本(精選3篇)

合夥企業公司章程範本(精選3篇)

合夥企業公司章程範本 篇1

第一章總則

合夥企業公司章程範本(精選3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

第四條公司經營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五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二章公司b的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

(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十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萬元。本公司註冊資本實行一次性出資。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一條公司由2個股東組成:

股東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______萬元,共計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次繳足。

股東二: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______萬元,共計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次繳足。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

股東會以召開股東會會議的方式議事,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參加,自然人股東由本人蔘加,因事不能參加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

1、定期會議

定期會議一年召開1次,時間為每年的12月30日召開。

2、臨時會議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股東會的表決程序

1、會議通知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2、會議主持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3、會議表決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每項決議需代表多少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規定如下: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除上述股東或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4)股東會的其他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會議記錄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詳細作好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更換或者執行董事在任期內辭職的,在更換後的新執行董事就任前,原執行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執行董事職務。

第十八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經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六章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二十三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股東轉讓股權,需要召開股東會。股東轉讓股權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公司股權轉讓的其他事項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六條規定執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原件一式五份,其中每個股東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記機關一份,驗資機構一份,公司留存二份。

合夥企業公司章程範本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單位的名稱

_________。(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民辦(1999)129號《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能夠反映該單位的宗旨與業務範圍,能夠有別於其他的社會組織,地方性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冠以本行政區域名稱。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不得使用已由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

第二條 本單位的性質

_________。(其中必須載明:自願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單位的宗旨

_________。(其中必須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單位設立的目的。)

第四條 本單位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_________、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_________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單位的住所

_________。(應載明住所的詳細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縣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巷_________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單位的業務範圍(具體、明確,指明本單位所從事的行業、服務項目的種類)。

(一)單位的業務範圍中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和要領取許可證的、已經_________批准,並領取了_________許可證。

(二)_________。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本單位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本單位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___人,董事由出資單位(或個人)推選,每屆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八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本單位的業務活動計劃;

(二)決定本單位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決定本單位的彌補虧損方案;

(四)決定本單位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五)決定本單位合併、分立、變更、解散方案;

(六)決定本單位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單位主任(校長、院長),根據主任(校長、院長)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單位副主任(副校長、副院長),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

(八)決定製訂本單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決定修改單位章程;

(十)_________。

第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開董事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董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2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第十一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二條 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作最後決定。

第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人員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並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託書須載明授權的範圍。

第十四條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人數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連同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十五條 董事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事會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六條 單位可設立監事會,監事由出資單位選舉產生和更換。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負責對董事會成員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察,防止其濫用職權,侵犯單位及單位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並推選一名召集人。

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單位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八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單位的財務;

(二)對董事、主任(校長、院長)執行單位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主任(校長、院長)的行為。損害單位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主任(校長、院長)予以糾正;

(四)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 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監事會決議需經過半數監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選可以連任。

監事不得兼任單位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一條 單位設主任(校長、院長)。主任(校長、院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二條 主任(校長、院長)對董事會負責三並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正常業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三)擬訂單位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訂單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單位副主任(副校長、副院長)、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負責管理人員;

(七)單位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三條 主任(校長、院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範圍。

第二十四條 副主任(副校長、副院長)協助主任(校長、院長)工作,主任(校長、院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主任(校長、院長)指定的副主任(副校長、副院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四章 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單位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舉辦單位或個人出資;

(二)政府資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單位經費必須用於本單位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盈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 本單位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單位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 本單位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條 對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 本單位修改的章程,須在董事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資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單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董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方量迫使單位無法繼續活動;

(二)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三)單位宣告破產。

第三十七條 本單位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單位經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單位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董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董事會。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自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合夥企業公司章程範本 篇3

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東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制訂並簽署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_____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出資方式為貨幣;

_____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出資方式為貨幣;

_____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出資方式為貨幣。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9)提案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股權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或全部股權。

第十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決定公司人民幣______萬元(包括)以上的重大采購方案;

(12)決定公司人民幣______萬元(包括)以上的重大資產處置方案。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如果達不成決議,最終將由表決權佔百分之____的股東作出最終決議。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不設立董事會,設立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蔘加民事活動,簽署有關的文件,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據書面報告,並應於第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五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____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八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二十九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一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一式____份,股東各留存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簽字:

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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