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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領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領用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對提升運輸的安全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石窟煤業運輸專業特制定鋼絲繩、連接器(件)、鋼軌、軌道夾板等提升運輸用特殊材料的領用管理制度,

領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一、責任界定

1、機電科運輸組對特殊材料進貨、發放、使用和報廢,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控制,並建立管理檔案。

2、供應部門應按照供應科倉庫提交的材料計劃,及時供貨避免因材料不到位影響生產現象的發生。

3、機電機運隊負責特殊材料的入庫驗收、發放和試驗工作,必須建立完善的材料管理檔案,並按《規程》要求進行檢測。

4、各特殊材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使用檔案,加強對使用中設施及器材的領用驗收和日常檢查,並按規定做好記錄。嚴格根據供應科倉庫的要求及時提交材料計劃和試驗計劃。

二、具體規定

1、供應科倉庫

1.1根據特殊材料庫存及各單位提交的需求情況向供應部門提出月度進貨計劃。

1.2根據進貨情況進行驗貨,所領產品必須“三證一標”齊全,並建立入庫檔案。

1.3特殊材料入庫前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試驗。使用中的器材應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16條:傾斜井巷使用的連接器(包括三環鏈、多環鏈、連接插銷等)使用前和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以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拉力做試驗的規定,做定期計劃性試驗。

1.4供應科倉庫特殊材料的發放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經試驗部門試驗合格,出據試驗報告後方準發放。

b、各單位領用材料必須經運輸部門審批後方可發放。

c、各單位領用銷、環及馬蹬等器件必須以舊換新;鋼絲繩的發放領用後,5天內將舊繩回收入庫;初次投用材料必須由機電科運輸組審批後,方可發放。

d、特殊材料發放應連同材料“三證一標誌”複印件交與使用單位。

2、供應科倉庫必須按時發放鋼軌,同時通知機電科進行抽檢,抽檢率不低於10%。

3、回收的舊鋼軌必須經供應科倉庫維修後發放,各使用單位嚴禁私自轉用鋼軌。

4、各單位對鋼絲繩、聯接銷、環及馬蹬、鋼軌、軌道夾板的使用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4.1加強對特殊材料的領用驗收及日常檢查和檔案管理工作,及時提交需求計劃,並根據綜合服務隊提出的定期試驗要求組織配合好試驗工作。

4.2各單位對所轄範圍內的鋼絲繩、斜巷連接裝置(三環鏈、多環鏈、馬蹬)必須指定專人每半月檢查一次,主要檢查磨損、焊縫、裂紋、鏽蝕、變形、變音等,並將檢查數據登記入卡。臨時使用的長繩套,每三天檢查一次,堅持每月更換一次。滑頭工交接班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直觀全面檢查一次,凡發現不合格的連接裝置禁止使用。

4.3檢查人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由檢查人及工區值班人簽字,檢查記錄一式兩聯,一聯工區留存,一聯每日下午17點前交機電科運輸組和安全監察處存檔。

4.4機電科、安全監察處負責對斜巷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檢查記錄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與使用單位檢查不相符的將嚴肅追究使用單位責任。

4.5日常檢查中發現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鋼絲繩、連接器件、鋼軌及軌道夾板,應立即停止使用報機電科運輸組驗收,落帳存檔後回收、報廢並領取新材料。

三、考核規定

1、機電科應嚴格對鋼絲繩、斜巷連接裝置、鋼軌、軌道夾板、領用、檢查、試驗及報廢工作進行檢查控制,做到“帳、物、卡”三對口,安全科負責以上材料的現場檢查,避免運輸事故的發生。

2、因供應進貨不及時影響使用,每出現一次對其罰款500元。

3、供應科倉庫嚴格把關鋼絲繩、斜巷連接裝置、鋼軌、軌道夾板入庫、試驗、發放規定要求,每出現一次違規操作,罰款500元並聯責負責人罰款200元。鋼絲繩、連接裝置到貨時,必須同時提供有資質鑑定單位出具的檢測檢驗報告。

4、各單位不按時檢查、弄虛作假及上交檢查記錄不及時的每次對隊組罰款500元,分管運輸副隊長200元。

5、使用不符合標準的連接器、鋼軌、軌道夾板等已經發現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並聯責單位領導和檢查人員罰款各200元。

6、私自轉用鋼軌的單位,一經發現對責任單位主管按50元/根進行罰款

7、各單位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專業嚴格組織落實考核。

領用管理制度 篇2

對各區域和各部的勞保用品將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則進行發放,如因使用人員不合理使用造成過早損壞,使用人將自行解決。(所有的勞保用品已經由各區各部負責人統一進行過科學的分析,已考慮到每個人的.須求)

如因緊急和特殊事件的須要,須由餐飲部總監審批。

1、迎賓白手套的發放僅限餐飲前廳門童和迎賓,發放數量每人每月2雙,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購買。

2、勞保線手套的發放僅限後廚、水台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

i、後廚每人每月雙

ii、水台房每人每月雙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雙

3、膠鞋的發放僅限水台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半年1雙。

4、膠手套的發放僅限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3個月一雙。

領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持有電、氣焊操作特殊工種證的人員方可使用電、氣焊設備。

第二條各隊組需要井下電、氣焊(割)作業時,嚴格按“一焊一審批、一焊一措施、電、氣焊設備一審批一入井“的原則執行。

第二章電、氣焊設備的領用

第三條電、氣焊設備由各隊組自行保管,由各隊組派專人進行保存和管理。

第四條電、氣焊設備領用由各隊組車間管理人員根據電風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記錄登記發放。

第三章電、氣焊設備的保管

第五條電、氣焊設備使用隊組的責任人是電、氣焊設備的監督管理者,由各隊組指定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對電、氣焊設備妥善保管,禁止損壞,丟失電、氣焊設備。

(二)定期對電、氣焊設備進行檢查,確保電、氣焊設備完好。

(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定,正確使用電、氣焊設備。

(四)不得讓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員使用電、氣焊設備。

第六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隊組要建立本單位各類電、氣焊設備清冊、台帳。

第四章電、氣焊設備運輸

第七條井口安全員為風電焊設備、設施入井的檢查人員,必須執行“電、氣焊(割)設備、設施入井審批手續”經機電辦、安全辦、生產指揮中心審批同意並在入井前經井口安全員檢查設備、設施完好合格後,副井信號工及擁罐工憑審批條方可入井,禁止信號工、擁罐工無審批條將“風、電焊設備設施”入井,一經發現對信號工、擁罐工進行罰款100元處罰。

第八條電、氣焊(割)設備、設施在入井前要保證氧氣瓶、乙炔瓶防護裝置(安全帽、防振圈)齊全,裝卸過程中必須清裝清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下滾動,裝入礦車時必須保證分車裝運,兩側要有防護,防止與礦車箱體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員進行檢查,有一項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條電、氣焊設備通過人力或橋吊裝入礦車中,通過副井罐籠入井,井下使用電機車進行運輸,運輸到無軌道地點時,由專人抬扛到使用地點。

第十條運輸過程中不得對電、氣焊設備進行野蠻裝運,造成電、氣焊設備損壞。

第五章電、氣焊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井下電、氣焊作業必須遵守《井下電、氣焊管理規定》要求,嚴格執行《井下電、氣焊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使用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焊機電源線的拆、裝應由電鉗工進行。

(二)使用電焊機前,必須檢查外殼接地情況,接地線應有良好的導電性能,接地線應用螺絲上緊,禁止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

(三)使用電焊機前,應檢查並確認一、二次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氣焊設備的銘牌規定。接線柱應有墊圈,接線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齊全,無鬆動或損壞。

(四)電焊機二次接地線應直接接在焊件上。嚴禁將電纜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屬構件等作為電、氣焊設備二次接地線。

(五)起動電焊機時,焊鉗和焊件不可接觸,以防短路。調節電流或變更極性接法時,應在空載情況下進行。接通電源後,嚴禁接觸一次線路的`帶電部分。

(六)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第十三條使用氧氣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乙炔發生器及其連接部分不得漏氣,橡膠軟管不應有鼓包、裂縫或漏氣,如有漏氣現象,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並用夾子或金屬綁線紮緊。

(二)氧氣瓶、乙炔瓶不許碰撞,並嚴禁放在靠近熱源的地方。氧氣瓶和乙炔瓶距離不得少於7米,氧氣和乙炔距焊接點進風側10米以外。

(三)焊槍連接處必須嚴密,嘴子如有堵塞,應用專用工具進行處理。

(四)由於焊咀和割咀過熱堵塞而發生鳴爆時,應快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然後放在冷卻水中冷卻。

(五)焊槍和割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立即點火,然後調整火焰,熄火時與此相反,先關乙炔門,後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六)點燃焊咀和割咀時,不準觸碰熱金屬,也不得將其放在熱的工件上。

第十四條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帶電的設備,必須先檢查電源已斷開。

第十五條在狹小或潮濕地點進行焊接工作時,應墊乾燥木板或採取其他防止觸電的措施,並設監護人。

第十六條電焊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好勞動防護用品,在金屬工件上焊接時,必須穿好絕緣鞋或帶絕緣手套。

第十七條在高處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作業點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並有專人監護。

第十八條電、氣焊設備作業完畢後,必須及時將風電焊設備、設施升井,井下嚴禁存放風電焊設備及工具,一經發現對責任隊組罰款500元。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於20xx年2月10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機電供應中心。

領用管理制度 篇4

一、領用物品須經部門主管同意,並要妥善保管。

二、服裝:保安冬季服裝、夏季服裝、作訓服裝、大衣、及配套帽子、腰帶、襯衣,由管理處統一購置,辭退或辭工時必須如數上交。

三、皮鞋、解放鞋由領用人承擔30%的費用,更換期為一年。

1)一年內有損壞的,自行修補,自行新購。

2)3個月內辭職的,要補交70%的費用,物品可帶走。

3)被解僱的或3個月以後辭職的公司不予以退還所承擔的費用、物品可帶走。

四、牀上用品:保安員承擔50%的費用。

1)3個月內使用人辭工或被辭退按補交50%的費用,物品可帶走。

2)4—6個月使用人辭工或被辭退按補交30%的費用,物品可帶走。

3)7—12個月內使用人辭工或被辭退不用交費用,但承擔50%的費用不予退還,物品可帶走,13個月以上。

領用管理制度 篇5

1、部門和區域根據每天客用的量來補充物品數量,少量備用,不得過量領取,如因過量領取造成浪費對本部和區域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和50元/次處罰。

2、各區各部每星期領用一次物品,物品到各樓層均由領班負責每兩星期按要貨單認真做一次盤點。

3、各樓層物品急需時,主管負責調整,再列出所需物品的數量,派人到倉庫統一領取,否則倉庫不予發放。

7、嚴格執行以舊換新(廁紙換新:將用完的廁紙內芯交由區域領班級以上人員到小庫換取),如無舊物,請區域主管人員核實原由後方可領取。

8、公廁所需清潔劑和廁紙、幹手紙等其他物品,由各區域負責人經理或主管,開據清單交由專人到倉庫進行領取,領取後存入各區域的.小庫進行保管。

9、垃圾袋的領用及使用,垃圾桶將以區域和部門為單位進行貼標管理,納入區域和部門的物品管理,小垃圾袋的使用將以每市收市後由各區廳房服務員收納處理;公區垃圾桶袋為每天晚上收市後由各區pa保潔員進行收納出理;大垃圾袋每個大垃圾桶只套一個,如垃圾太重可將垃圾桶一同推至垃圾場傾倒。

10、垃圾桶和下籃框等轉運物品不得拖着轉運,應放置於推車上轉運,如有發現將對當事人和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

11、各區域負責人每月寫書面成本分析報告交給總監,作為部門成本分析的參考資料。

備註:濕巾、餐巾盒紙由酒吧枱進行領用管理,做為普通商品進行售賣,各區不得私自存放。散裝餐巾紙也由酒吧枱進行領用管理,其他各區不得存放,各區根據宴會的須求到酒吧枱進行領用。

領用管理制度 篇6

物業精細化管理--鑰匙領用、借用、使用及歸還

寫字樓內有業主辦理入駐手續後,領了鑰匙由工作人員帶着去驗房,但鑰匙無論如何也打不開房間,業主因急於入駐而與工作人員爭吵起來。工作人員一邊安慰業主並致歉,一邊派維修人員火速換上一副新鎖,當場驗證後,業主才放心的領走鑰匙。

精細化操作建議:

1、房屋在接管驗收時,鑰匙一定要進行核對,確保接管的鑰匙準確無誤;

2、核對鑰匙時務必做到將每把鎖的每一把鑰匙--試開,而不能抽查;

3、如果發現鑰匙與門鎖不匹配的情況。應該馬上採取措施進行更換;

4、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做好記錄並有發放人和領、借、使用人的簽名,以及借出時間、事由和歸還時間,當面清點,發放人在限定時聞內負責追還;

5、鑰匙一律存放在指定的鑰匙箱內,由專人負責發放:

6、交還鑰匙時,應履行清點的程序,確保交還的鑰匙準確無誤,並雙方簽名;

7、租户或業主領取鑰匙的記錄,要區分於領、借、使用人的記錄。

領用管理制度 篇7

一、總 則

為保證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全園教職員工人員。

二、細 則

第一條 物品類別

1、辦公用品:包括電腦、打印機、傳真機、U盤、刻錄光盤、文件盒、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各種辦公表單等園辦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尺、剪刀、美工刀等物品。

3、電腦耗材:包括各類彩墨、碳粉、硒鼓、專用彩噴紙、照片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第二條 教職工領用物品原則

1、需購買急用物品時,必須先寫一份申請報告,經園長請示批准後,才由本園派出專人購買,購買物品票據齊全,交園長審批後方能報銷。

2、保育員必須在每個小禮拜星期一將兩週的幼兒生活用品計劃交後勤組長,由後勤組長統計交園長簽字後派專人領取,然後根據領物計劃統一登記收發。

3、各教職工平時需要領物品,必須提前一週把領物計劃交後勤組長。

4、借用幼兒園財產(包括圖書等),須寫借條或簽名,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如有損壞或不按時歸還者,視情節輕重,照價賠償或加倍賠償。賠償金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6、電腦耗材:實行各班級領取,由各班級指定責任人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重處的原則。各班級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每一週制定出本年級各班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經園長審批後,由後勤組長向學校報告統一購買。

第三條 領用及採購程序

1、各部門根據當月情況,預測下月工作量,於每月月底向辦公室提交下月《月度物品採購申請單》,辦公室彙總後填報《辦公物品請購單》到園辦領導處進行批示後進行採購。

2、物品採購後,將物品及填寫物品清單,辦公室根據物品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建立物品保管帳。(採購人員憑發票沖銷借支

3、物品保管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物資入庫、出庫後,應當日入帳。入庫憑入庫單,物品出庫必須憑《物品領用單》

4、每月初第一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月度物品採購申請單》填寫《物品領用單》,到辦公室領取當月所需物品,並按領用程序簽字。

5、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辦公室備補。

第四條:應急物品採購

原則上按計劃採購使用,計劃外物品採購領用只能用於應急物品,應急物品採購必須説明採購理由,由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買。

新聘人員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門提供的名單,負責為其配備。

第五條:物品採購的報銷

物品採購人員憑入庫單、採購發票到單位領導簽字審批後,由財務部直接報銷。

領用管理制度 篇8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高陵基地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經部門主管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統一採購。

2、發放時間:每月4-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勞保的領用手續。

3、領用方法:由各部門主管按照當月申報需求計劃數量集中一次性領用,辦公品費用一次性由當月領用部門分攤,月底考核。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基地總經理籤批審核後方可領用。

4、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部門主管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以舊換新。

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正能農牧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xx年八月八日

領用管理制度 篇9

為了規範物資材料、設備、備品備件等的領用管理程序,降低庫存,以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稱物資指生產中所需的材料、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所有物資。

2、本制度適用於物資計劃申報、審核、批准、領用、費用結算。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設備科為物資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單位,主要負責各車間物資材料計劃的申報、審核、批准、調撥等;技改、中修項目所需材料申報。

2、辦公室負責各車間物資材料領用所需領料單的開取。

3、技術科負責各車間物資材料的費用結算

三、物資領用程序

1、物資材料計劃申報、審核、批准程序

①、各車間18日前向設備科上報每月材料計劃。

②、設備根據上報的材料計劃,並接合材料庫存情況對各車間上報計劃進行審核。

③、經審核無誤後,輸入nc系統進行審批程序。

2、物資領用程序

①、各車間根據本車間的物資所需,開“冶煉廠領料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寫清品名、規格、單位、數量、用途及領用單位,並經車間主任簽字。

②、領料人持通知單經廠長或副廠長審核簽字。中修材料和技改材料還需設備副廠長審核簽字。

③、辦公室庫管材料員根據領料人所持的通知單,審核無誤後給予開具“安泰集團總公司領料單”。

④、領料人持“安泰集團總公司領料單”經廠長或副廠長簽字後到物資公司領取。

⑤、庫管材料員將當日開取的料單按編號逐一登記在“冶煉廠領料登記表”上。

⑥、如物資公司沒有所領物資或其它原因,當日內需將此票交回廠辦公室,加蓋“作廢”章,並登記。庫管材料員將登記後的“冶煉廠領料通知單”和登記作廢的'料單一併交於技術科核算費用。

3、物資材料費用結算程序

①、逐日收集各車間通知單,將各車間領用物資材料進行分類統計。

②、根據nc系統中財務劃出的價格對各車間物資材料的數量、用途、價格進行核對。

③、根據每月27日財務與計劃部下發的物資材料彙總表,對各車間的月物資消耗進行核對,並對各車間的每月物資費用進行彙總。

④、依據績效考核辦法中各車間物資費用指標,對各車間進行考核。

領用管理制度 篇10

1、學校各部門所需物品,一律由總務處保管員負責發放。

2、一般性常規性物品,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總務處主任簽名後到校務財產保管人員處領取。申領時,一律簽名登記,寫明領取時間、用途,必須歸還品還需寫明計劃歸還日期。

3、貴重物品、儀器、電器等設備的領用,必須由總務處主任簽字,報校長批准,方可領取,使用管理人員簽名登記負全責保管。

4、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及時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入庫、領用登記,所有“物品領用單”統一保存,以備查驗。固定財產帳目必須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學期總清點一次,列帳備查。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至計劃歸還日期時(一般為一學期),應按時送還倉庫,保管人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情況,分情況上報總務處主任再報校長處理,發現情況不報,或未按時收還,則由保管人員負責。

6、如果遇領取必須歸還物品的人員離職調崗或離校,則必須到總務處辦理妥歸還手續或移交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如遺失、損壞則應查明原因,照章處理。如因保管人員瀆職未予追還,則由保管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7、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由借用人(校外單位借用本校財產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填寫借用單一式二份,經校長、總務處批准後,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財產借用憑單。借用人對借入財產應負經濟責任,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所借財產用畢及時歸還。

8、對違反財務制度甚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領用管理制度 篇11

一、凡已清查建帳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愛護和保管好,末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報損補發。

三、使用部門需增加、製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報告,説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院領導審批後,方可統一製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簽字、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辦理出入庫手續,應先到總務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後,入固定資產帳、加蓋固定資產專用章後,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院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具憑證,各使用部門無權向本部門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部門應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後,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科室固定資產每年至少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與主管部門彙報,醫院每年清查一次。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彙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規範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及時彙報院領導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説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領用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和保管標準化、制度化,提高綜合辦公室門的辦事效率,降低辦公用品的消耗,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和使用管理。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全體員工。

三、辦公用品分類

(一)固定資產:各類價值較高的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複印機、辦公桌、椅、文件櫃等。

(二)辦公用品

1.消耗品:筆記本、橡皮筋、固體膠、回形針、大頭針、膠水、水筆(芯)、打印紙、電池等。

2.耐用消耗品:文件夾、拉桿夾、檔案框、文件袋、訂書器、剪刀、計算器、裁紙刀、插座、U盤等。

3.辦公耗材品:墨盒、硒鼓、碳粉、複印紙、打印紙、傳真紙等。

(三)其他物資:

1.廣告類,如宣傳單頁、宣傳冊等;

2.節日禮品、購物禮券等;

3.其他。

四、職責

1.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保管、使用和監督等日常事務。

2.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提交審批。

五、制度內容

為實現在辦公用品“申請即領即用”的高效管理目標,綜合辦公室設立辦公用品定量庫存,收到部門採購申請單後,對符合審批流程的,可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立刻發放,待集中採購後按照定量補充庫存。

(一)辦公用品的採購

1.每月月初,各部門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辦公用品採購申請單》(需部門長簽字)提交綜合辦公室。

2.採購專員根據各部門提交上來的需求計劃表再參考辦公用品庫存表制定採購計劃,該採購計劃含固定資產採購或是價格2500以上的,需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採購。原則上每月8日前採購到位。

3.採購人員需對用品的價格、質量負責,每一項支出必須有發票憑證。

4.每次採購完成,填寫報銷憑證交往財務部審批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1.每月10日前,採購專員根據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需求表發放辦公用品。

2.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3.若各部門想領取不在需求計劃表內的辦公用品,須重新填寫申請單,交由綜合辦公室門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方可領取。

4.每個部門的'辦公用品數量都是有指定指標的,若超出需求表數量,須採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獲取辦公用品,消耗完的辦公用品不可隨處丟棄,應保留着。

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器、計算器、剪刀、枱曆架等)列入移交清單,如重複申領,應説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杜絕虛報冒領。

大件物品領取後,列入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序列,明確責任人。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

1.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於保管和適於批量採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週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2.管理員應對辦公用品進行歸類,按照類別的不同進行放置。

3.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4.工作崗位人員有更替的,辦公用品庫存作為移交資料之一。

六、審批程序

(一)固定資產採購審批(含報價審批)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董事長

(二)辦公用品採購審批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

(三)其他物資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價格在2500元含以下的為止)→董事長

七、辦公用品的使用

1、精心使用辦公設備,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及時關閉電源。定期維護保養,最大限度的延長辦公設備、用品使用壽命。

2、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設備幹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3、對於高檔耐用辦公用品,部門間應儘量協調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複購置。使用中辦公設備出現故障,由原採購人員負責協調和聯繫退換、保修、維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4、辦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盡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貴材賤用。複印紙應用於複印,不得用做草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等要反覆使用;紙張可雙面利用,修改校對稿可先用廢舊紙張打印等,充分 發揮各種辦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5、印製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要根據文件材料印製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製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併力求使印製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略有餘富,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八、附則

綜合辦公室每季度填寫《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用與年終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另一份提交各部門負責人,使其瞭解本部門辦公用品的消耗情況。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所有。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領用管理制度 篇13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高陵基地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經部門主管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統一採購。

2、發放時間:每月4-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勞保的領用手續。

3、領用方法:由各部門主管按照當月申報需求計劃數量集中一次性領用,辦公品費用一次性由當月領用部門分攤,月底考核。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基地總經理籤批審核後方可領用。

4、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部門主管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以舊換新。

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陝西正能農牧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xx年八月八日

領用管理制度 篇14

1員工在領取物資時,需填寫出庫登記表,寫明工具品種,規格,數量,由專業主管簽字認可,報物管中心經理批准。

2物資如有丟失,應由本人負責,特殊情況需由專業主管認可後方可重新領取。

3物資嚴禁外借或私自帶出大廈。

4注意所有物資使用規範和安全保護規定,嚴禁破壞性使用,例如:改錐不能當鑿子用,克絲鉗不能當榔頭敲打等。工具如有損壞,需要説明原因經同意後方可以舊換新。

5所有設備工具若發現有損壞,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專業主管。

6物資領用本着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物品的分流。

領用管理制度 篇15

一、購置物品的權限和手續

1.購置物品均應填寫購物申請單,價值500元以內的由主管校長批准,除此以外由校長或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2.上級統一購置的`物品(如教學儀器、體育用具、醫療器材等)和統一製作的物品(如課桌椅、櫥架等),根據實際需要,申請調拔。

3.本校自制物品,不論木工做的還是師生自己動手製作,都需經總務處批准。

二、加強專人保管,完善物資帳冊

1.學校特有物資,必須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管理,並認真建立物資帳冊,做到帳物相符。物資帳可分固定資產和易耗物品兩種。

2.一切進貨物資,均需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發票由經手人、驗收人、稽核人、批准人簽字後方可報銷入帳。凡未辦入庫手續的,會計應拒絕報銷。

3.本校自制物品要先入物資帳後交付使用。

4.凡屬易耗物品,保管員擬每月盤點一次,盈虧情況要查明原因,盤點結果要向總務主任寫出報告。

5.凡屬固定資產,每年年終需進行盤點,各部門盤點結果應向總務處寫出書面報告,總務處應向校長室作出報告。

三、充分發揮物資的作用

1.物盡其用,不論易耗物品,還是固定資產,購置以後都要儘快投入使用,充分發揮效用。

2.凡屬易耗用品,根據教育和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可直接向保管員領用。凡屬固定資產只能配用和借用,不能領用。

3.凡桌凳櫥架等物由總務處分配到各室使用。凡教科書和相應的參考書由教務處發給個人使用,其它教學用書均需辦理借用手續。

4.凡電化教學設備,應當天借當天歸,不準放在辦公室裏過夜,以免散失和損壞。凡長期使用的教具物品均辦理借用手續,學期結束時歸還,或辦理續借手續。

四、管好水電

全校水電由總務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增加電器設施,必須經總務處批准,任何人不擅亂設亂拉電器。培養隨手關燈、關水的習慣,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

五、健全有關制度

1.物資出門制度。物資出門,必須有出門證,門衞有責核查。

2.離校歸物制度。凡教職員工調離學校和學生畢業離校,必須將所借物品如數歸還,然後才能辦理工資轉移手續,發給畢業證書。否則,誰辦誰賠償。

3.物品領用(借用)制度

(1)領用物品,均須辦理領用手續,日常易耗品登記領用,非易耗品固定財產由總務處批准領用。

(2)校內教學或其它活動需要所借物品,需辦理借用手續,活動過後不超過三天如數歸還。

(3)不論領用或校內借用,都要愛惜學校財產,如有遺失或損壞酌情處理,甚至賠償。

(4)外來借用學校所有財產、需經總務主任同意,辦理借用手續方可借出,歸還時保管員(責任人)要嚴格驗收。

(5)所借公物在家裏使用,期限不超過半年,並交押金20-50元(按物論價),從借物起每月交租金伍元。

4.財產損壞報損賠償制度

(1)學校公物,人人要愛護。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儘可能延長財物的使用年限。

(2)損壞或遺失公物要賠償。做到誰損壞誰賠償,如查無人頭,室內公物由班級賠償。

(3)對於損壞的公物必須尊重以下報損手續:

①填寫報損單。

②由總務處作出裁決:報損、部分賠償、全額賠償、罰款。

③若總務處裁決有困難,報上一級部門裁決。

(4)總務處應分清耗種作出合理裁決。

①自然損耗:由部門責任人填寫報損單,總務處同意可以報損。

②盤虧損耗:盤點時數額與原帳不符,總務處應認真追查,作出處理。

③人為損耗:總務處有權對此作出賠償決定。

④其它損耗:(如盜竊等)總務處對於責任人應提出處理意見。

領用管理制度 篇16

1.凡醫院所需的各種財產物資(除藥品和圖書外),均由總務科統一負責採購、調入、供應、管理、維修。要儘可能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節約使用。

2.總務科負責管理的'財產、物資,應建立健全帳目,指定專人採購、領發、保管,加強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點實物,核對帳目。要求帳物相符,保證物資安全,防止積壓損壞、變質、被盜。有關人員要經常深入科室,瞭解需要,指導、協助有關人員管好、用好物資。

3.各科室所需物資,按月、季、年編制計劃送總務科,經院領導審批後列入財務計劃進行購買,按計劃供應,實行送貨上門。屬於交回物資要交舊領新。

4.各種物品、被服的報廢,要辦理報廢手續。總務科對報廢物資要妥善處理。醫院的財產物資,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財產物資的報損、報廢,及財產物資變價、轉讓或無價調撥,須根據具體情況,經科室評議,由總務科審核轉院領導報主管部門批准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5.各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物品請領、保管及註銷工作。

領用管理制度 篇17

一、總則

1、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物資管理工作,規範物資管理工作程序,在降低公司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確保物資管理的規範性和準確性,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物資管理的目的:在保障物資供應及質量的前提下,通過一切經濟、行政、技術手段降低生產成本,促進整體效益的提升。

3、物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按照供應好,週轉快,消耗低,費用省的原則,適時、適量、適價的組織物資採購與供應,滿足生產的需要。

4、在物資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財經和物資紀律,不斷加強從業人員的思想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

二、物資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物資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負責按照規定的材料消耗定額及施工進度計劃和工程任務量,編制物資採購計劃。

3、負責本項目物資採購招投標工作的組織實施及在授權範圍內採購物資合同的簽訂工作。

4、負責本項目物資核銷工作,做到按定額按計劃發料,並根據工程任務的變化及時調整台帳中的材料計劃用量,核算節超。

5、負責本項目物資資料的整理和物資統計報表的編報工作。

6、負責檢查監督施工隊材料搬運、貯存及使用工作,掌握材料的消耗、庫存情況。

三、物資計劃管理制度

1、物資總備料計劃由生產製造部負責提供用量依據,並彙總編制月份物資需用計劃書,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由生產製造部控制發料。

2、各部門(車間)必須依據下月生產計劃編制材料申請計劃,於當月20日之前上報生產製造部。逾期不報者或材料申請計劃不準確者,導致因此延誤生產進度或未完成當月計劃任務的,公司將追究其領導責任。

3、各部門(車間)編制月份材料計劃必須有依據,計劃必須完善,註明材料規格、型號、數量及用途。

4、生產製造部根據各部門材料計劃,生產進度計劃,編制月份材料採購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並及時提供給計劃、財務部門。

5、生產製造部在採購物資時嚴格按物資計劃所規定的數量、規格、技術質量要求和進場時間進行採購。

四、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1、物質供應廠家的選擇,要本着“貨比三家”的.援助,在供應商評論的基礎上組織招投標。在招標時要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以及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信用的原則,嚴格按照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的程序及規則運作。不具備招標條件的物資評價選擇供應商是,應以“質優價廉”為原則,在滿足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合同單價不得高於市場平均價。

2、由公司領導、物資、生產、計劃財務等相關人員組成的物資招標

領用管理制度 篇18

一、總則

(一) 為加強辦公用品管理,規範辦公用品領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辦公經費,特制定本制度。

(二) 規定中的辦公用品分為固定資產和一般辦公用品。

1、固定資產主要指:桌椅、公文櫃、電腦、電話機、打印機、複印機等。固定資產需要遵守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一般辦公用品包括剪刀、透明膠紙、雙面膠、橡皮擦、回形針、直尺、訂書器、塗改液、美工刀、白板筆、鉛筆、水筆、水筆芯、圓珠筆芯、便籤紙、筆記本、信封、打印紙、複印紙、複寫紙、印泥、釘書釘、大頭針、夾子、圖釘、菲林袋、檔案袋、請假條、報修單、費用報銷單、標籤、紙杯、計算器、電池等。

3、員工對辦公用品應本着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對於消耗品第二次發放起,必須實行以舊換新。

4、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己有,挪作私用。

5、不得用辦公設備幹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精心使用辦公設備,認真遵守操作規程。

二、辦公用品計劃

(一) 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消耗和使用情況,每月25日前編制並提報下月辦公用品領用計劃,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後報行政人事部。經相關領導審核後交行政人員進行登記申領。

(二)行政人員核對辦公用品領用申請表單與辦公用品台賬庫存後,編制《辦公用品申請購置計劃表》,經總經理審批簽字後,將採購計劃單進行採購。

三、辦公用品的'發放及領用

(一) 個人辦公用品的發放

1、辦公室新員工入職每人按標準配備筆一支、筆記本一本其他物品根據新員工職位配備。

2、個人領用辦公用品應向行政部申請,填寫好《個人辦公用品申領單》,並在《辦公物品領取登記表》上簽字即可領用。個人每月領用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總金額不得超過10元。

3、行政人員根據員工個人領取情況進行統計。

(二) 部門辦公用品的發放

1、白板筆、文件婁、回形針、訂書機、廢紙婁、掃把等按區域分配,每辦公區分配一套。

2、計算器除必備部門配備外同樣按區域分配。

3、行政人員根據部門發放所列物品,各部門領用人領取後需簽字確認。每個月部門領用辦公用品的總金額不得超過50元。

(三) 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婁、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直尺、鼠標、鍵盤等耐用辦公用品,已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如重複申領,應説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杜絕虛報冒領。如人為損壞或遺失由個人負責賠償。

四、辦公用品的交接與收回

員工因離職或工作崗位變動等原因需進行辦公用品及固定資產的交接或收回時,應嚴格遵守交接回收程序。

1、移交人需逐項列出物品清單,接收人在監交人的監督下,仔細點驗,遇有毀損的要求移交人書面標明,視該物品金額的大小情況,是否追究移交人(保管人)的責任,另行處理。

朗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xx年4月9日

領用管理制度 篇19

為加強材料物資管理工作,使我礦材料物資管理工作更加規範,購入有計劃,消耗有定額,杜絕浪費,嚴把材料物資質量關、價格關、做到供應及時準確,確保安全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材料物資管理制度。

一、物資計劃管理。

1、各單位的材料物資計劃必須在當月底前根據生產下達的下個月生產作業計劃,按需求、按事實、認真嚴肅的編制好物資需求計劃,交礦領導審批後,再交供銷科科長統一計劃採購。

2、月度需求計劃:在對物資需求部門月度物資申請計劃綜合分析的基礎上,依據庫存情況、上月實際採購情況、下月度需求預測、市場行情制訂的當月物資需求計劃。

3、採購申請應註明物資的名稱、數量、單位、單價、金額、需求日期、用途、技術要求、供應商或生產廠家(參考)等。

4、單位負責人在審核本單位的《物資計劃申請表》時,應檢查《物資計劃申請表》的內容是否準確、完整,若不完整或不完善應及時糾正。

二、物資採購管理。

1、組織物資必須依據批覆的自購計劃,簽訂供需合同、協議後進行採購。

2、選擇供貨單位要進行“五比一看”(比廠家、比質量、比價格、比運距、比信譽、看效益)堅持“六不採購”原則(無計劃不採購、質次價高不採購,運輸不合理不採購、能改制代用不採購、有近不購遠、庫存有市場能隨時進貨的不提前採購)。

3、地產材料及容易採購的物資,應就地就近定購原則,貨比三家、隨用隨購,減少儲備基金佔用。

4、各單位使用的材料必須由供銷科統一進行採購供給,任何單位和私人不得私自採購。

三、物資驗收管理。

1、採購物資檢驗的依據

(1)本單位編制的物資採購計劃。

(2)供銷科給供應商簽發的送貨通知單。

(3)供應商出示的材質證明書。

(4)供應商出示的產品合格證。

(5)供應商提供的樣品和裝箱單、發貨明細。

(6)ma證、勞安等其他必要的資質文件。

2、確定採購貨物檢驗的項目及方法

(1)外觀檢測:一般用目視、手感、限度樣品進行驗證。

(2)尺寸檢測:一般用卡尺、千分尺、塞規等量具驗證。

(3)重量檢測:一般用稱量器具驗證。

3、採購貨物檢驗方式的選擇

(1)全數檢驗:適用於採購貨物數量少、價值高、不允許有不合格品的物料。

(2)抽樣檢驗:適用於平均數量較多且經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檢率不得低於20%。

四、物資入庫管理。

1、物資到礦後,由驗收員、保管員、採購員三人聯鎖共同驗收,必須以訂購合同或送貨通知單為依據,計劃外或合同外物資一律不得驗收入庫。

2、驗收人員依檢驗規定進行檢驗,並將供應商、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驗收日期、檢驗人員、ma或勞安證號等填入物資到貨登記簿。物資驗收必須由驗收員,採購員,保管員共同在到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

3、質量檢驗的不合格品,要及時通知退貨,並將物資質檢情況及檢驗處理結果登記於到貨驗收記錄本內,作為對供應商考核的依據。

4、對煤礦專用物資、勞動防護專用物資必須具備有效的煤安標誌證或勞安證,否則禁止入庫。

五、物資領用管理。

1、各使用單位領用材料時必須由單位主管簽字,加蓋單位公章時放可發放。

2、領料單必須填寫清楚,用途、規格、型號、數量。庫管員對領導單確定無誤後方可

發料。領料人與庫管員當場核對數量,並在領料單上簽字確認。每月底由供銷科和財務科對單位的材料消耗進行考核,並結算出各單位材料費用及材料成本管理考核指標。

3、對可追溯性材料及有質保期的材料一律執行以舊換新、先進先出的原則。六、物資的庫存及台帳管理。

1、供銷科必須定期(每月25號前)分析各單位材料消耗情況。

2、供銷科統計員必須(每月25號前)出示各單位的材料消耗分

析報表,將消耗情況及時上報科長,科長應及時上報礦領導,以便及時準確的瞭解

各單位的生產成本,協助全礦實現節支降耗。

領用管理制度 篇20

第1條 物品類別

1、辦公用品:包括電腦、打印機、傳真機、U盤、刻錄光盤、文件盒、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各種辦公表單等單位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尺、剪刀、美工刀等物品。

3、電腦耗材:包括各類彩墨、碳粉、硒鼓、專用彩噴紙、照片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第2條 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懲罰的原則。本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到辦公室領取。

2、公用物品:每個部門領取一套作為公用。由部門主管統一領取,並負責保管。

3、電腦耗材:實行部門領取,由部門指定責任人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重處的原則。

第3條 領用及採購程序

1、各部門根據當月情況,預測下月工作量,於每月月底向辦公室提交下月《月度物品採購申請單》,辦公室彙總後填報《辦公物品請購單》到單位領導處後採購。

2、物品採購後,將物品及填寫物品清單,辦公室根據物品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建立物品保管帳。(採購人員憑發票沖銷借支

3、物品保管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物資入庫、出庫後,應當日入帳。入庫憑入庫單,物品出庫必須憑《物品領用單》

4、每月初第一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月度物品採購申請單》填寫《物品領用單》,到辦公室領取當月所需物品,並按領用程序簽字。

5、部門主管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

6、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辦公室備補。

第4條應急物品採購

原則上按計劃採購使用,計劃外物品採購領用只能用於應急物品,應急物品採購必須説明採購理由,由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買。

新聘人員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門提供的名單,負責為其配備。

第5條物品採購的報銷

物品採購人員憑入庫單、採購發票到單位領導簽字審批後,由財務部直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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