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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通用25篇)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通用25篇)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2月28日xx市人民政府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督查迎檢工作的函》及縣政府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及時彙總安全生產信息,加快信息傳遞,努力使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做到“及時、準確、規範、全面”,現根據領導要求和實際需要,決定從20xx年3月10日起,在x項目經理部建立日常工作信息報送制度。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通用25篇)

第二條安全管理人員及現場技術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按照發現隱患不過夜的原則,及時整改治理,遏制事故發生。

第三條重大隱患信息,即管理人員在當日內進行隱患排查時,發現的重大隱患,不能在當日內處理消除的必須上報。

第四條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事故發生後報告程序的相關規定上報。

第五條每棟樓每天的形象進度項目經理部要高度重視,確保信息按要求及時上報,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親自過問,以便及時瞭解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採取的措施、方案等相關內容。

第六條上報信息中説明或反映的內容一定要真實準確,杜絕使用模糊詞語,以便我部將根據上報的情況進行追蹤督查。

第七條我部將根據上報的情況進行督查,發現隱瞞不報、謊報、上報情況不符、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處以每次20000元罰款,情況嚴重者加重處罰。

第八條信息報送情況將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掛鈎,對不及時上報的將在年終考核中進行相應扣分。

第九條因信息上報不及時或不真實、不完整等其他情況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所在單位將承擔其全部責任並受到重罰。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推動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軌道,充分發揮信息工作在上情下達、下情上達、正確決策、科學管理、宣傳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民政事業和諧、健康、快速發展,依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條 我局信息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組織管理。辦公室綜合協調指導全局的信息工作,所屬各科室分級負責。

第三條 信息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按照局黨組的要求,研究和制訂信息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做好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傳送、上報、反饋和存檔等各項日常工作。

(三)結合領導和羣眾關心的問題,組織開展信息調研,提供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專題綜合信息。

(四)負責民政相關資料的信息刊物的撰寫、編輯、報送工作。

(五)及時、準確、全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重要工作信息,同時將上級要求的信息報送要點及時通報各科室。

(六)負責統計單位的信息報送情況。

第四條 局屬各科室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為本科室信息員,從事具體信息工作。

第五條科室信息員的工作職責:

(一)根據信息工作要求,結合本科室實際工作,完成本科室信息的收集、編寫、報送工作,定期向辦公室報送。

(二)負責在第一時間迅速收集上報本科室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動態、重要緊急情況,並隨後續報送事態進展、處置措施、起因後果和吸取教訓的情況。

第三章 信息採集範圍

第六條單位收集和報送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在本單位工作範圍內的執行落實情況。

(二)本單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落實情況。

(三)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本單位負責人關於改進全所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議。

(五)上級領導來我所指導、檢查工作或參觀、訪問情況;

(六)本單位管理範圍內的突發事件、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突發性重要情況。

(七)其他需報知局領導和局內外其他單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 信息報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局屬各科室應按以下程序進行信息報送:

(一)科室信息員對所掌握的信息材料進行收集、整理,部門信息(簡報),經科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在最短時間內報送。

(二)對於科室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或其他重大緊迫事項,科室負責人應首先及時告知,同時向分管局領導報告。

(四)信息統一向交通主管部門和政府部門報送,未經批准,各股室不得向外報送全所信息。

第八條 信息報送的基本要求:

(一)上報信息必須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動態類信息要言簡意賅、講求時效,參考類、調研性信息應力求創新、分析透徹、具有借鑑意義。

(二)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報送必須注意時效性。重大事故、突發事件在發生後立即電話通報,並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報送。

(三)各科室報送信息材料作為科室資料存檔保管。

第五章 通報制度

第九條 對各科室報送信息的'採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在全局範圍內通報。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我局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信息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反應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情況,全面完成上級給我委下達的宣傳報道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內容

1、園區出台的有關推動園區建設、扶持企業發展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2、園區招商引資和重大項目開工、建設、投產的情況;

3、園區在投融資、集約用地、園區用工、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

4、生態園區、特色產業集羣建設發展情況;

5、各級領導到園區調研、視察和參觀園區重大活動的相關內容;

6、園區在建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和困難等;

7、促進工業園區持續發展的好思路、好建議;

8、園區其他工作動態的信息;

二、目標任務

報送任務XX條,各局辦每人每月至少發表刊用一篇新聞報道、圖片影響資料,當月宣傳任務篇數不計算獎勵。

三、發表程序

宣傳報道擬按信息擬寫、審核把關、自行發表的程序進行,即寫好要交審核領導審核把關後,即可自行發表,也可交由綜合辦統一發表,並要求自行留存底稿。

四、獎勵標準

1、每月完成宣傳報道任務後,另外所報信息一經採用後,每篇獎勵50元,被省級、兵團級媒體刊物採用每篇獎勵100元,被中央級媒體刊物採用每篇獎勵200元。

2、各局辦審核領導的獎勵資金,為其部門信息人員所得獎勵資金的平均數,主要領導的獎勵資金為各局辦審核領導所得獎勵資金的平均數。

五、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

要求以正面宣傳報道為主,各局辦領導審核把關後報送綜合辦,凡未經審核的一律不予採納。

2、強化監督

綜合辦每季度統計信息刊用情況,監督宣傳報道工作落到實處。

六、成立信息宣傳報道工作領導小組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推動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充分發揮信息工作在上傳下達、正確決策、科學管理宣傳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各項事業和諧,健康,快速發展,依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大隊信息工作主要由辦公室統一組織管理,辦公室協調大隊所有的信息工作,大隊外勤人員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的信息報送工作。

二、信息工作的主要職責

1`、按照遵義高管處的有關文件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報送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做好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傳遞、上報、反饋和存檔等各項日常工作。

3、結合領導和大隊職工關心的問題,組織開展信息調研,提供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綜合信息。

4、負責路政相關資料的信息刊物的撰寫、編輯、報送工作。

5、及時、準確、全面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報送重要路政信息,同時將上級要求的信息報送要點及時通報單位。

6、負責統計單位的信息報送情況

三、要明確大隊信息報送員,從事具體信息報送工作。

四、大隊信息員的工作職責

1、根據信息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完成本單位信息的收集、

編寫、報送工作,定期存檔。

2、負責在第一時間迅速收集上報大隊重大突發性時間、重要動態、重要緊急情況,並隨後續報事態進展,處置措施,起因後果和吸取教訓的情況。

五、信息報送基本要求

1、大隊上報信息必須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動態類信息要言簡意賅,講求實效,參考類信息應力求創新,分析透徹,具有借鑑意義。

2、重大突發性時間的報送必須注意時效性,重大事故、突發事故在發生後立即電話通報上級領導,並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報送。

3、各中隊報送信息以及辦公室報送信息均作為大隊資料存檔保管。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5

本企業為明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應遵守的要求,並建立其獲取的渠道,保證生產運行的各個環節均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與更新的控制。

二、職責:

1、 安全管理員有責任通過各種渠道獲取與本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並負責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確認其適用性,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清單。

2、 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三、工作程序:

1、與本企業活動相關的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包括:國家、行業、地方質量和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及其他規範性要求。

2、獲取方法:

1)安全管理員應經常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部門保持聯繫,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也可通過出版機構、書店、報刊、雜誌、互聯網進行補充,以確保本企業在生產活動中能獲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員負責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社會和勞動保障、衞生等部門獲取有關國家、行業、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標準、規範和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員負責通過技術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獲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關人員負責通過相應國家職能部門獲取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確認、分發和更新

1)安全管理員根據以下條件確認獲得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適用性:是否與本企業的安全、環境和職業健康有關;是否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員負責保存與本企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更新時,應及時修正清單,將新的內容補發到全體員工手上,並對舊的文件做相應的處理。

4、執行: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四、記錄:

按表“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進行填寫、存檔。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6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第三條 組織制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 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範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第五條 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第六條 負責審批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温飲料的發放,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監督檢查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檢查督促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 負責對公司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第九條 指導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檔案(以下稱安全台帳)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台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台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範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台帳,安全台帳由各生產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二、各生產單位安全台帳分門別類,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裝訂成冊,編寫相應的.目錄。

三、各生產單位安全台帳資料分為以下幾大類:

1、責任書: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文件、安全組織網絡圖、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車間主任(工區、段、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4、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臨時工)三級教育資料。

6、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活動情況資料。

7、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8、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9、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帳資料(如有則建立)。

10、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事故記錄和報告資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材料。

11、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台帳(附票證複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帳統一採用a4紙格式,各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終台帳裝訂成冊保存。

六、公司對各部門安全台帳的建立落實情況督促和監督,並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季進行一次。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8

為避免各項目部自行起草制度、內容不全面情況的發生,特編寫此制度,望各項目部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制度上牆及安全資料組卷時選擇使用、執行。

1、安全資料管理制度

1.1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的管理依據北京市地方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外埠項目參照此標準執行。

1.2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本項目安全資料的全過程管理,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設專人負責。

1.3安全資料必須隨工程進度同步收集、整理,並保存到工程竣工

4.1.4安全資料中的署名必須手籤,不得用打印字體代替。

1.5安全資料組卷分為11卷,內容較多時可設立分卷。

1.5.1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1.5.2工程項目生活區資料;

1.5.3工程項目現場、料具資料;

1.5.4工程項目環境保護資料;

1.5.5工程項目腳手架資料(場道、市政工程不設此卷);

1.5.6工程項目安全防護資料;

1.5.7工程項目施工用電資料;

1.5.8工程項目塔吊、起重吊裝資料(場道、市政工程不設此卷);

1.5.9工程項目機械安全資料;

1.5.10工程項目保衞消防資料;

1.5.11其它資料。

2、安全生產製度

2.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正確使用其它勞動保護用品。

2.2各種架子必須符合安全防護標準。搭設和拆除時必須有安全方案和技術交底。

2.3認真做好各種孔、洞、口、邊的安全防護,危險部位要設明顯標誌。

2.4坑、溝、槽施工要按規定防坡或加支撐,嚴格制定防坍塌、防墜人落物等安全措施。

2.5各種機械性能完好,不帶故障、不超負荷使用,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2.6臨電使用實行三級配電逐級保護,各種電器機具要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高大設施應有避雷裝置。

2.7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安全附件齊全有效,使用時要保持安全距離。

2.8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和易滑鞋,嚴禁攀登腳手架。

3、文明施工制度

3.1施工現場大門、圍牆按規定設置,要牢固、整潔、美觀。大門口設門衞,實行封閉管理,現場人員佩戴工作卡。

3.2施工現場保持整潔,有排水措施,無積水,有吸煙室,有綠化佈置。

3.3各種材料按平面圖佈置,按規格、分型號碼放整齊,作業面做到活兒完料淨腳下清,按規定設置密閉式垃圾站,垃圾清運及時。

3.4場容管理實行責任制,施工區與生活區、辦公區嚴格分開,職工生活區環境清潔,宿舍、食堂、廁所符合衞生要求,衞生證件齊全,設有保健室。

3.5施工現場各種圖板、標牌按規定設置,做到標準、規範、整潔、美觀。場內有宣傳欄、黑板報。

3.6對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它建築材料要按規定存放並碼放整齊,設立標識。

3.7現場應保證職工飲用開水,確保職工飲水安全。

4、消防保衞制度

4.1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經常向全體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建立預警機制,嚴防被盜和破壞事件發生。

4.2施工現場要建立保衞消防組織和門衞護場制度,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保證齊全有效。要害部位要加強防範,並配備不少於4具的滅火器,有明顯防火標誌。

4.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小於3.5M,並保證消防車道的暢通。

4.4現場用火必須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必須要有看火人和防火措施。用火證在指定的地點和時間內使用並當日收回。

4.5施工料具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專庫存放,在施工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4.6現場臨時設施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4.7在施工程內嚴禁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4.8生活區疏散通道要暢通,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安全標誌要齊全。

4.9發現火險時,應及時、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5、環境保護制度

5.1施工現場地面、道路做硬化處理,保證道路暢通,現場平整清潔。

5.2現場和食堂的污水進行沉澱處理後外排,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和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5.3建立現場灑水制度,細顆粒材料應庫內存放或進行遮蓋,以減少揚塵。

5.4使用清潔燃料,禁止燃煤。

5.5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砂漿和商品混凝土。

5.6強噪聲機械一律實行全封閉作業,並嚴格控制作業時間,避免擾民。

5.7垃圾分類存放,集中清運。

6、臨時用電制度

6.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涉及外電防護及電氣設備防護、電動施工機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用電安全,應做專項方案。

6.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系統,符合三級配電逐級保護,達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的要求。

6.3配電箱、開關箱及其電器配件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完好可靠。

6.4施工現場必須配備相應技術等級的電工,臨時用電電工不得兼做結構電工。

6.5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配齊個人防護用品,並定期更換。

6.6必須建立電器線路及設備用電的安裝、巡檢、維修、定期測試製度,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

6.7電工應按程序對用電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具體、有針對性。

7、成品保護制度

7.1項目部與班組簽訂成品保護責任制,由班組把責任落實分解到每一作業崗位。

7.2加強員工的成品保護教育,提高素質。

7.3施工班組對前一班組作業完成的成品有責任進行保護,後作業班組不得對前施工班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損壞。

7.4對進場的設備、半成品等應指定位置堆放,並有專人負責保護,避免在施工安裝前損壞或缺少零部件。

8、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1建立機械設備的採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責任制,責任到人。

8.2機械設備操作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接通電源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8.3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相對固定,上崗前應進行操作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8.4施工現場的木工、鋼筋、混凝土、捲揚機械、空氣壓縮機等必須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

8.5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並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8.6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的安裝、拆除、加節必須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安裝後必須經項目部及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後,掛牌使用。

8.7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均需進行日常保養、定期保養、季節性保養,嚴禁超負荷及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

9、現場料具管理制度

9.1運送材料的車輛進入現場後必須聽從材料人員的指揮,把材料卸到指定地點,卸料時要輕拿輕放,碼放整齊,不得隨意拋、投,不得超高碼放。

9.2負責現場材料管理工作的人員,對進場材料認真檢驗,做好檢測、發放記錄,建立健全材料採購台帳。

9.3各班組、各外包隊班組,必須設有專人領料,由材料人員登記入帳,並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種工具、材料,不得損壞,不得丟失。

9.4各種工具、勞保工具、機具,使用完畢後,必須清理乾淨,完整的交回材料組,不得在班組長期存放。

9.5施工現場材料(包括週轉材料)要分規格、分區域碼放,做到標識清楚。

9.6所有工程用料必須按計劃使用,不得隨意丟棄浪費和損壞,對故意損壞浪費材料的人酌情進行處罰。超計劃用料必須由項目經理簽發領料單。

9.7做好施工現場各種料具的安全、保衞、防火、防盜的工作,設專人做好施工現場的清潔保潔工作。

9.8保持施工現場的道路暢通。

10、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0.1工程開工前,該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

10.2工程開工前,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由項目經理、工長組織向項目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

10.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險因素而編寫。

10.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各分(承)包商、勞務隊伍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項目部組織實施,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工長安排班組長工作前,必須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根據當天的作業內容、作業環境,對本組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交底。

10.5在施工過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安排在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並應為施工留出適當的準備時間,交底不得後補。

10.6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採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10.7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簽名。交底書必須按期、分工種、分項目、分部位進行保存,以備查驗。

10.8安全技術交底實行工前交底、工中指導檢查、工後檢查驗收。

10.9安全技術交底是工程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工程結束後應及時整理、歸檔。

11、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1.1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條例,結合分公司項目管理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11.3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實行三級審批制度。

11.4一級動火的作業範圍及審批程序

11.4.1作業範圍:

(1)禁火區域內的油箱、油罐、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2)各種壓力容器、設備等;

(3)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4)比較密閉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11.4.2審批程序:

(1)申請應在一週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3天,期滿應重新辦證。

(2)動火作業證由項目安全員負責填寫,經項目經理審核,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分公司工程部審批,批准後方可作業。

11.5二級動火的作業範圍及審批程序

11.5.1作業範圍: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明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

11.5.2審批程序:

(1)申請應在3天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3天,期滿應重新辦證。

(2)動火作業證由班組長負責填寫,經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審核,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批,批准後方可作業。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9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譁。

4、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場內嚴禁吸煙。

6、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7、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9、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0、工作燈應採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類,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濕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2、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3、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0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厲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學問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心情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足,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章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急路段記錄並樂觀實行應對,特殊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根據經營許可的事項和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馬上停車、愛護現場、準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幫助事故調查。

八、實行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1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目白勺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白勺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白勺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白勺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白勺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白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白勺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白勺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後,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白勺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白勺安全防護措施,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白勺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白勺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後,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範,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白勺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白勺組織機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 副組長:薛 組員:鄭x、麥、邵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白勺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白勺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白勺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白勺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並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白勺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白勺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後白勺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白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白勺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白勺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白勺防範、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白勺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白勺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白勺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白勺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白勺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於國家規定白勺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採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範、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尋諮宗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製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並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範: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範,規範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白勺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白勺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瞭解和掌握員工白勺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人員,應進行培訓後白勺考核,考核合

後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採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白勺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於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範、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白勺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白勺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白勺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白勺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白勺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負責出題考核及閲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白勺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白勺規定,由指定白勺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註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白勺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白勺培訓、考核,並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白勺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白勺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並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白勺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排除各種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於一般事故隱患,有隱患發生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第三條、對於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報送有關部門,並提出隱患治理方案,同時下達隱患治理通知書。

第四條、隱患治理方案內容主要包括

1,經費和物資。概算此隱患治理所需經費及物資需求

2,人員需求。針對治理的事故隱患情況,確定相應人員的落實需求。

3,治理時限。根據事故隱患治理的難易程度,在假定物質與人員到位情況下,確定隱患治理的時限。

4,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在隱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過程中所採取的安全防範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五條、隱患治理通知書內容主要包括。隱患部位,隱患類別,要求採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完成時限,隱患治理責任人。

第六條、隱患治理完成後,隱患治理單位應向廠安委會及時提出驗收申請,廠安委會應及時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及時向隱患治理單位發出書面確認書。驗收不合格的,責令隱患單位重先制定方案進行治理。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3

(1)起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由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的部門負責起草。

(2)會籤或公開徵求意見。起草的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渠道徵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於規章制度頒佈後的貫徹落實。當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應由分管領導組織討論,統一認識,達成一致。

(3)審核。安全規章制度在簽發前,應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一般技術性較強的安全規章制度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佈。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應採用固定的發佈方式,如通過紅頭文件形式、在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辦公網絡發佈等。

上述就是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的五個流程。

(6)培訓。新頒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應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組織進行一次全面修訂,並重新發布。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4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落實員工安全培訓計劃。所有新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準安排工作;新職、轉換崗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條加強對勞務工的安全生產教育。項目經理部對勞務工按照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加強勞務工的安全生產教育,記名建檔,符合作業崗位任職標準方準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施工中按照工作內容進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條在採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時,首先對直接接觸和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進行具體的方法、性能、規程等的技術培訓,然後再上崗。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崗位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範圍的工種有:電工、登高作業人員、電氣焊工、起重及機械操作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操作證要定期參加年檢,按時複審,不得超期使用,項目經理部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保管於安全質量部辦公室,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條涉及既有線施工的經理、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既有線施工安全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擔任上述工作。

第四條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項目經理部安質、設備等有關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無證人員,除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外,並給予罰款處理,造成損失的要分別追究管理人員和直接操作者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審查合格後,保留複印件,複印件應帶有本人照片、證書有效期、複審記錄(或者複審合格證明)、發證單位公章等。

第三章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健康發展。項目經理部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有關政策、標準規定,對參與施工生產作業和管理的人員發放個體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項目經理部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一標誌”。

第二條工班長指導、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條作業人員對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和改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嚴格按照規定採取措施加強對職業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對於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查體,建立健康檔案,組織開展短期健康休養,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第五條要按照要求重視和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根據女職工不同時期的生理特點,妥善安排適宜工作。

第四章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施工人員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性能,用電人員各自保護好設備的負荷線、接地線和開關,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解決,嚴禁非專業電氣操作人員亂動電器設備。

第二條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維修、拆除,均由經過培訓並取得上崗證的專業電工完成,非電工嚴禁進行電工作業。

第四條電纜線路應採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場內架設的電力線路其懸掛高度和線間距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並架在專用電杆上。

第五條變壓器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變壓器設置圍欄,設門加鎖,專人管理,並懸掛“高壓危險,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條室內配電櫃、配電箱前要有絕緣墊,並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七條各類電器開關和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八條防火、防雨配電箱,箱內不得存入雜物,並且要設門加鎖,專人管理。

第九條移動電氣設備的供電線路使用橡膠電纜,穿過場內行車道時,穿管埋地敷設,破損電纜不得使用。

第十條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電源箱或開關握柄上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並設專人看管,必須帶電作業時要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現場架設的電力線路,不得使用裸導線。臨時敷設的電線路,必須安設絕緣支撐物,不準懸掛於鋼筋模板和腳手架上。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使用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在潮濕的基坑、洞室掘進用的照明燈則採用12v電壓。

第十三條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第五章自升式架設設施裝拆及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第一條項目經理部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承擔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工作;檢查施工單位施工起重機械和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定期檢驗檢測情況,對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施,嚴禁使用。

第二條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備安裝後,須請地方設備檢測機構對其檢查驗收,合格後辦理檢驗合格證方準使用。

第三條淘汰、陳舊、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機械不準進場使用。

第四條作業前由各施工班組負責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進行檢查,對未有驗收標誌或對其安全性能有懷疑的設備應拒絕使用。

第五條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除必須制定安全施工專項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規定審批程序批准後,報監理部門審批後方能夠實施。

第六條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書上崗,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六章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營業線相關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必須按照鐵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設指揮部關於既有線施工相關的管理規定,及時更新、補充內部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與營業線相關的施工,必須遵循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並做好重點控制措施。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5

1.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認識和了解與其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並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範安全生產行為。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獲取、識別、更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建立台帳。

3.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與其它要求的收集、識別及更新並建立台帳,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識別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負責向各部門宣傳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負責制定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負責法律法規、標準及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發佈

3.2公司各部門

獲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傳遞到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負責制定本公司、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負責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4.程序

4.1獲取途徑

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標準化信息網、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方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總經理部門收集整理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公報等及時送交安全管理部門。

各部門從專業或地方報刊、雜誌等索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報送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識別和確認並備案。

4.2登記與識別

根據公司生產、活動和生產過程中所有的危險、有害因素,結合法律法規的最新內容及版本,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根據本行業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獲取和識別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組織評審確認,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批准,並編制《適用的法律、法規清單》。

4.3更新

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髮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識別。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4.4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發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安全管理部門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並下發到相關部門、單位。

各部門要組織學習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並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遵守,各部門培訓學習情況記錄於安全例會台帳,班組學習情況記錄於班組活動記錄中。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負責建立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記錄。

4.5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編寫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並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公司各部門要組織全體人員學習並嚴格執行。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特點制定適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各級人員應嚴格執行。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公司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進行危害分析,在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崗位人員應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6評審和修訂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頒發的制度文件進行評審,對不適宜性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當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或發生事故後,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各部門應及時對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適用性和有效性。

修訂時應填寫《文件更改審批表》,註明原因及更改內容,經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批准後進行修訂。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應及時發放到崗位,保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統一作廢。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6

第一章公司概況

廣西崇左安東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於X年04月,註冊資金為壹仟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是:道路貨物運輸,大型物件運輸。法定代表人:劉斌。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劉斌。職務:總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責任人:劉銘。職務:車隊隊長

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署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高、寬、重,保證運輸全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須嚴密綁紮牢固,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貨物損失。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駕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的安全。

2、注意行車安全,文明行車,不疲勞駕駛,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發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線行駛,在定點加油站加油。

4、保證按期交貨。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服從指揮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和卸貨人員的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清楚簽收貨物與財務結算後返回。

大型物件運輸的流程:

1、司機接到裝貨通知後,立即趕赴到指定廠家業務部,請求驗車裝貨。廠商驗明車號後,開啟發貨單。司機持發貨單到倉庫進行裝車,裝車時,司機應核對其所裝產品名、規格、數量是否與發貨單一致。司機拉貨出廠時需立即向本公司有關部門電話報告,報告的時間、品種、數量需準確。部門人員將司機的電話報告做好紀錄,以作為運輸進度控制的依據。

2、裝車時,承運雙方要當場對裝運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司機應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於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調換有困難,託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並做好紀錄和簽名蓋章後,方可裝運,其後果由託運人負責。

3、運輸時,司機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嚴禁酒後開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在外遇特殊情況或意外發生事故,不論何時何地,都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交給無駕證和非本公司人員駕駛,運輸過程中做好《車輛行駛日記》。

4、卸貨時,司機和收貨方負責人應在場交接,收貨負責人檢查貨物品名、規格、數量無誤後應同意承運人將車上貨物卸下。如發現貨損貨缺,雙方交接人員做好紀錄並籤認,經雙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由收貨人在運費結算憑證上批註清楚、貨損賠償由責任方負責,作為結算運費的依據。收貨人不得因貨物有損壞、有誤差拒絕收貨。

5、卸貨完畢,收貨方負責人在承運方持有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司機攜帶運費憑證單到收貨方財務部進行本次貨物運輸運費的結算。司機向公司部門報告運輸任務安全完成後返回。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後應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責任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二極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第七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7

平安生產管理機構的職責主要包括:落實國家有關平安生產法律規矩和標準、編制並適時更新平安生產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全員平安教導培訓及平安檢查等活動。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平安生產考核合格,並取得平安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企業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包括企業平安生產管理

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

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依據企業平安生產實際,適時修訂企業平安生產規則制度,調配各級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指導並評價企業各部門或分支機構的平安生產管理工作,協作有關部門舉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平安生產相關數據統計、平安防護和勞動庇護用品配備及檢查、施工現場平安督查等。

施工現場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平安生產巡察督查,並做好記錄。發覺現場存在平安隱患時,應準時向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經理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刻制止。

建造施工總承包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內的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應該按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足額配備,按照企業生產能力或施工規模,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

(一)集團公司--1人/百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十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於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區域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於3人。

(三)專業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於3人。

(四)勞務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員,且不少於2人。

建設工程項目應該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平安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到項目的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平安生產

管理人員的配置為:

(一)建造工程、裝修工程根據建造面積:

1、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該設置平安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根據安裝總造價: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該設置平安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

工程項目採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該按照施工實際狀況,在第六條規定的配置標準上增配。勞務分包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該設置1名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按照所擔當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急實際狀況增配,並不少於企業總人數的5‰。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8

1、範圍

1.1為了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和安全工作的有序運行,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員工

2、職責

2.1公司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

2.2辦公室負責組織檢查落實值班制度。

2.3公司保衞部、人力資源部配合進行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抽查。

3、工作程序與要求

3.1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集體,按本辦法進行處罰。

3.2安全監察的內容

3.2.1

勞動紀律的監察內容及處罰辦法

凡新員工,都要進行嚴格的勞動紀律教育,並進行考試,做到勞動紀律教育過關。各項目經理為勞動紀律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項目的勞動紀律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勞動紀律檢查記錄,在值班日記中增設勞動紀律檢查記錄的內容。

凡工作時間內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均屬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其主要表現:

a、遲到、早退及無故曠工。

b、班前、班中飲酒、工作時間洗澡、理髮、看雜誌、報紙、下棋、打撲克、搞娛樂活動等。

d、工作時間脱崗、串崗、打盹、睡覺、打鬧、幹私活、打架罵人。

e、公司檢查勞動紀律時通風報信或包庇、隱瞞出偽證,檢查時反鎖門、掛窗簾者。

f、值班人員不在崗、不按時到崗,不按規定查崗、不填寫值班日記。

g、進入工作崗位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者。

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罰:

下達違紀通知單,月業績考核時扣除違紀者本人當月全部獎金20%~100%,同時受株連的相關人員按以下比例扣獎:

a、班組主管按扣違紀人員獎金的40%扣獎。

b、直屬值班人員按扣違紀人員獎金的20%扣獎。

c、如違紀人員違紀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員工違紀行政處罰條例》處理。

d、各項目自行檢查違紀員工的扣獎辦法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3.2.2工作紀律的監察內容及處罰辦法

a、在崗位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聽收音機、收錄機、數碼產品,看電視、玩電腦遊戲。

b、坐姿不端、腳放到凳子或操作枱上;工作場所閒談,用辦公電話閒聊。

c、公司會議不按要求着裝。

違反上述工作紀律的.處以20—100元罰款。

3.2.6

各單位和個人凡有違反下列法規、制度的行為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a、對員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委派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人員上崗操作。

b、對機械設備不按規定裝設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標識,或損壞後又不及時修復或直接責任者。

c、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和問題不認真解決,有關部門提出意見,逾期不解決的單位或直接責任者。

d、重大及較危險場所施工沒制定施工方案或方案中無安全條款的單位管理者。

e、不聽勸阻,擅自違章冒險作業者;本人無操作證,私自從事或慫恿他人從事特殊工種操作者。

f、單位範圍內發現煙灰、煙頭及煙盒或確認有吸煙氣味。

3.2.7

外來人員及單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造成火災及人身傷亡,設備損壞者,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損失大小,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罰款1000~5000元。

檢查與考核

辦公室、人力資源、項目部處配合隨時檢查與考核。考核結果通過月績效考核辦法。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19

(一)建立健全並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技術負責人;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並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五)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和審查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協調本單位各相關機構安全生產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依法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

(八)組織建立並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負責管控重大風險,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單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並督促落實;

(十)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屬於高危生產經營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十一)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十二)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十三)加強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修等特殊作業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度;

(十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十六)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屬於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當組織制定並實施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十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0

第一條、為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閲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準上增加。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1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每週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為每週日下午五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條

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對象為經理部領導、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和各班組負責人、安全員等。

第四條

會議主要內容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文件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班組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含採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項目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五條

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並彙報工作,同時提交主要工作任務情況的文字材料。

(二)認真聽會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須向經理部經理請假。

第六條

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必須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

第七條

安全生產例會工作內容、完成任務情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內容,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鈎。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2

1.目的

為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管理流程,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適用性,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編制、發佈、使用、評審、修訂等環節。

3.術語

規章制度:包括相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各種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的相關文件、相關管理辦法和制度等。

4.職責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4.2總經理負責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文件進行審批。

4.3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經理授權範圍內負責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文件進行審核、審批。

4.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對作業安全文件進行編制、修訂、發佈、使用、評審等工作,進行統一編號、分發和存檔。

4.5各部門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歸檔、宣貫和督促執行本部門相關的作業文件,部門負責人負責作業文件的審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審批。

4.6行政部負責文件的發佈和管理。

5.文件的發佈

5.1安全規章制度按程序通過審核後,由生產部門統一編號、登記,由辦公室發佈執行。所有安全文件、資料的發佈本,均應在封面上蓋公司印章。

5.2安全操作規程按程序通過審核後,由各部門部統一編號、登記,部門發佈執行。所有安全操作規程的發佈本,均應蓋部門印章。

5.3文件的編號

5.3.1公司和部門制定完成或更新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只有唯一的編號。

5.3.2文件編號:fl/ab-000(編號)-年份(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的)。

5.3.3規程編號:fl/ab-部門(拼音)-000(編號)-年份(以部門形式下發的.)。

6.文件的使用管理

6.1管理的範圍主要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外來文件等。應建立“安全文件清單”,包括公司、部門和外來文件三個方面。

6.2公司管理範圍內的文件、資料(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外來文件等)統一由生產部按其應用範圍進行分發,以確保相關的部門都能得到相應文件、資料的有效版本。

6.3部門操作規程、資料(安全操作規程、部門目標、指標管理方案、部門相適應的國家標準等)統一由部門按其應用範圍進行分發,以確保相關的崗位都能得到相應文件、資料的有效版本。

6.4生產部門應建檔保存分發文件,直到該文件資料失效或更新為止。

6.5公司所有文件、資料不允許有複印本直接使用。當有文件、資料不能滿足需求時,各部門可向該文件的控制部門申請增補。

6.6文件、資料遺失後,需向該文件的控制部門登記備案,並予補發。

6.7各部門應對所持有的文件、資料予以登記,以便有效地實施。

7.安全規章制度和規程的評審

7.1評審策劃

7.1.1例行評審計劃

例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進行。由生產部門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計劃,經分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各相關部門評審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評審時間;

參加評審的部門及人員;

評審內容。

7.1.2臨時評審計劃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生產部在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指示下,編制臨時評審計劃,評審計劃內容如8.1.1規定。

組織機構、產品結構、資源配置等發生重大變化;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生變化;

發生重大質量或環境或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7.2評審過程

7.2.1各部門安全操作規程評審

由各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部門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要做好記錄,並形成評審報告。

7.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評審

由生產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員工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

並形成評審報告。

7.2.3生產部彙總所有評審報告,上報總經理審批。

8.文件的修訂

8.1當適用的法律法規、環境、工藝、設備、人員、技術改造實施及其它要求發生變化後,經公司相關環節進行評審後,按要求對不適用的文件、資料形成評審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示。

8.2對使用文件的修訂,由原制定部門進行修訂,並須重複執行原評審和批准發佈程序。

8.3文件、資料修訂發佈後,過期失效的分發本由原發文部門及時回收,並作銷燬處理。

8.4各部門要將修訂發佈的最新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及時下發到相關崗位,並組織進行學習。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3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範圍

適用於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範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範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於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並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並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並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佈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儘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衞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温、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儘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佈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並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並採取防範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佈置、班中檢查、班後總結安全生產製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並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台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衞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並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台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衞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鑑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採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採購、供應台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採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製、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並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並提出技術防範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並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並參與對中層領導幹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並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症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並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後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並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並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製消防設施分佈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佈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採取防範措施。

7.5.6繪製重大危險源分佈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並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製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並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彙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週組織對本單位管轄範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並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迴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並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温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於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衞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築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衞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温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範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並按規範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並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並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並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範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幹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閒話、開玩笑、打架鬥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幹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於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並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温、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誌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後作業。

c.1.17衝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衝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髮、披髮或髮辮置於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於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誌,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於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着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採取重複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誌。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後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鈎)。

c.9.6駕駛時未及時瞭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弔”。

c.9.12使用無捲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範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幹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脱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癒後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於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並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後,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衞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衞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衞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範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複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範圍

電工作業。

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起重機械作業。

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建築登高架設作業。

鍋爐司爐。

鍋爐水處理作業。

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複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後,複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複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並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後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癒後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後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幹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採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衞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衞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於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於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後,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範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後開收心會,並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並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於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後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後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後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複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後,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瞭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後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後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4

第一條:根據《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羣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②建立全生產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第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並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1)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①進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2)項目經理是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處指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和到場機械的安全組織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時間報送安全報表和工作總結,及時向安委會反饋小組開展工作的情況信息,接受處安委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發生事故立即上報,為事故調查提供第一手資料。項目部進入工地後必須實行 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圖、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小組,組長一人(由項目經理擔任),專職安全員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組(隊)(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設立安全員,主要職責是:

1是認真落實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製度,針對生產實際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規範意見,並付諸實施.

2負責生產施工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制止、糾正違章作業.

3發生事故時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處理.

4做好本班組"四防"工作和職業保護工作.

5對新招用人員進行現場教育,並指定專人短期監護,跟班實習.

6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向上一級安全產領導小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處安委會彙報.

②橋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基槽開挖深度在1.5m~6.0m範圍內,應視土質情況放坡,最小放坡依據《公路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槽邊1.0m範圍內不準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兩端應設警告標誌和圍牆。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過2m時,四周應設作業平台,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力爭在白天進行澆築,避免晚上工作,否則必須採取相應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措施

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前,應對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使用,嚴禁酒後作業。

2機械操作人員離開機械設備時,應將機械平穩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須有專人看護。嚴禁在行走機械前後方休息(談話)。行走前應檢查周圍情況,確認無障礙時鳴笛操作。

3機械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操作規程,不得違反機械操作禁令事項。

4冬季做好機械設備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術室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術規範,審核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繪製施工圖,圖表上牆,向現場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質量操作要點交底。

2參加現場調查核對,提出完善設計的建議,參加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設計技術工作。

3負責指導測量、質檢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工程質量資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質量的反饋及工程質量的評定。辦理有關變更設計的報批和實施。

4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技術管理工作和技術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核對圖紙,核實工程量,掌握工程實施情況和工程進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控制工作,指導解決技術難題,參與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作好施工記錄,彙總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視資料。及時審查施工原始記錄和檢查簽證情況並分類蒐集整理保管。參加編制竣工技術資料,參與交竣工驗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技術人員施工日誌的填寫情況。

5組織有關科研課題和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的實施。負責勞務承包工程的技術控制,施工指導和資料整理工作。

(4)試驗室安全守則

1在電器加熱過程中不能離開,下班前應關好電源和門窗,保證試驗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專人專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接觸。

3試驗室的安全防火設施,如滅火器等,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試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和調整,(除電工外)任何人不準增設或更改線路。

5試驗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易燃物品應集中存放,確保安全,各試驗室都應該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裝置。

6在使用強鹼、強酸、易爆、含毒、腐蝕性試劑、溶劑試驗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要求,發現事故時,應沉着冷靜,按有關程序處理。

7操作人員在一些對身體有害的操作環境內,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8測試人員對測試結果應準確無誤,原始記錄不得私自撕毀,不得給無關人員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員一律穿標誌服,配戴上崗證,施工地段設置醒目路標,由路政人員專門維秩序,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後,如有人員的傷亡要迅速搶救傷員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按照事故類型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現場勘察(交通事故由當地交警部門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當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2事故無論大小,肇事單位和肇事人應如實上報並填寫《事故報告單》,並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安委會,48小時內將報告單報送到處安委會辦公室.

3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會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呈處長辦公室會議討論處理決定.

4輕微事故的處理費用開支,必須由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後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處理費必須經過安委會主任簽字後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處理辦法

對肇事當事人,根據所造成事故的類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賠償經濟損失;對負有主要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安全責任制考核

處安委會每半年對各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中條款給予獎勵.

第六章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原由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安全生產信息上報制度 篇25

為了落實“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羣眾監督”的安全管理體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保障交通專業運輸企業的生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提高社會和企業的效益,增強廣大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駕駛員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堅持中速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駕駛員應在取得合法、有效的從業資格證後執業。

三、在上崗前要認真檢查車輛各系統特別是制動與轉向系統技術是否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四、裝貨後、車輛運行前要查看貨物的裝載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行車。車輛到站、卸貨時,要先查驗貨物完好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卸貨。

五、通過漫水路、橋時,應停車查明情況,確認安全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後低速通過,遇惡劣天氣條件時應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視情決定是否運營。

六、通過鐵路道口時,要提前減速,注意觀察道路信號,服從看守人員的指揮。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要停車瞭望,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七、駕駛員開車時必須集中精力,不準閒談和打電話。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開車等違法、違章作業行為。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八、駕駛員在高速公路行車還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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