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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通用29篇)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通用29篇)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

一、操作方法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通用29篇)

1、打卡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頭上面;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後,出謝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出現語音提示“請重按手指”為指紋驗證失敗,需重新驗證指紋。

3、指紋考勤機上其它的按健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或曠考。

二、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員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時,必須三天內填寫《缺打考勤卡審批表》,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上交人力資源部。否則按無故缺打處理,無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獎金10%。

3、全體員工打卡時應排隊,按先後秩序進行,不得爭先恐後,否則,違反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5%,依次遞增。

4、全體員工必須是上下班時打卡,不得在打卡後吃飯再上班或吃飯後再打卡下班。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20%,依次遞增。

5、嚴禁員工穿便裝打考勤卡,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50%。

6、全體員工下班後,除特殊情況經批准外,不得進行工作區域,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0%,依次遞增。

7、全體員工必須服從考勤機管理人員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依照《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土、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對故意損壞指紋考勤機人員,除照價賠償外,將按照《員工手冊》第四十二條進行從嚴處理。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

一、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

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温、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採集指紋。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後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開機,只要為上班前首次進入崗位,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公事刷後寫出書面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審核確認後交辦公室存擋。

3、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辦公室存檔。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3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格酒店勞動紀律,保障員工能積極有效的工作,特制定本酒店指紋考勤細則:

1、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公司全體員工(部門經理級以下)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

2、員工必須根據部門編排的班次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四次(值班人員可只打兩次,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

3、凡已到上班時間還未打卡者作遲到處理,凡未到下班時間就已打簽退卡者作早退處理(30分鐘以內扣1分/分鐘,超過30分鐘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一天扣10%的月工資,累計曠工兩天扣50%月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做自動離職處理)

4、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應在當日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註明未打卡原因交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字再交至人事部,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扣5分,超過五次者每次扣10分

5、上、下班既不打卡又沒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者作曠工處理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原則上需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先填寫《未打卡申請表》經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後交由人事部

7、凡不按時打卡或未打卡者均無全勤獎

8、指紋考勤機數據由人事部管理、統計,次月五號前將根據部門主管交上來的手工考勤表和排班表(請註明各班次的具體上班時間)抽取部分員工考勤打卡記錄進行核對,並將記錄彙總交至總經辦

9、打卡時請將手指平壓於指紋採集窗口,指紋心儘量對準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並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報打卡者的名字為成功驗證指紋。

10、員工請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鋭的東西接觸考勤機,或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人事部,若自己擅自擺弄弄壞機器將照價賠償

以上制度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望各部門管理人員協助人事部,帶領員工嚴格執行。

總經辦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4

為有效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範和簡化考勤程序,實現考勤系統的信息化,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規定。

一、管理辦法

1. 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 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 公司共安裝兩台指紋考勤機。一台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左側樓梯入口處,為在辦公樓工作的員工使用,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管理;一台安裝在1#保安亭內,為行政部保安員及各部門車間工作員工使用,該台考勤機由人事行政部當值保安員負責管理及監督,如發現損壞但查不出責任人,則由當值保安員負相關責任。

4. 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變化,及個人有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單(簽呈表或假期申請表)由領導簽字後交到人事行政部由薪酬績效專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 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個別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後薪酬績效專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6. 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凡發現惡意損壞指紋機的,除包賠損失外,另罰500元。

7. 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8. 公司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遲到的額度(額度限定為十分鐘),即當月累計遲

到時間之和只要在十分鐘的額度範圍之內,不做遲到處理,若超過十分鐘則以每五分鐘為一區間,每五分鐘計為遲到一次,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處理,依此類推,遲到的處罰規定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該額度僅限當月使用,不得跨月度累計。

二、刷指紋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1. 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 刷指紋時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將已經採集指紋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 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4.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部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6.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人事行政部重新採集指紋。

7. 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此種情況需提前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由人事行政部告知其密碼考勤操作方式。

三、特殊情況考勤

1. 請(休)假人員要提前向人事行政部遞交《假期申請表》。

2. 出差人員要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出差計劃表》進行備檔。

3. 因公無法執行早上上班前考勤或下午下班後考勤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外出申請單》。

4. 延時工作或休息日工作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加班申請/申報單。

5. 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交人事行政部存檔。

6. 指紋機無考勤記錄且未上交證明存檔的將視為未出勤處理。

四、適用範圍

1.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正式員工,總經理級別人員除外。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5

一、日常考勤管理

1、安裝三台指紋考勤機。在三樓辦公室的入門口,為內部所有職工考勤使用。

2、根據縣委辦公室相關文件及縣紀委要求,指紋考勤次數界時間界定為:工作日每天指紋考勤4次,即上午2次、下午2次。在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時間段內系統分別只能記錄1次指紋信息;8:10-13:40、14:40-19:00(夏季作息時間15:10-19:30)時間段內系統可分別記錄2次指紋信息,第一次為指紋簽入信息,第二次為簽出信息。

3、正常上下班界定。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指紋簽入為正常上班;11:50-13:40、17:20-19:00(夏季作息時間17:50-19:30)指紋簽出為正常下班。

4、違規行為界定。違規行為包括遲到、早退、曠工,按每人每半天1次計入考勤信息。

(一)8:10-11:50、14: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5:10-17:50)指紋簽入的為遲到;

(二)有指紋簽入信息,無指紋簽出信息的為早退;

(三)7:10-11:50、13: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4:10-17:50)無指紋信息的為曠工。

5、臨時外出辦事界定。上午指紋簽入後在11:50之前,或下午指紋簽入後在17:20(夏季作息時間17:50)之前指紋簽出的為臨時外出辦事。

6、公差界定。公差包括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

(一)因工作需要到縣外執行公務、接洽工作、調研考察或學習培訓的為出差;

(二)在縣內外參加相關會議的為開會;

(三)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指派參加兩天以上的重點工作為中心工作;

(四)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外出開展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公務。

7、請假界定。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

(一)因患病等身體原因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請假為病假;

(二)因其他私事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請假的為事假;

(三)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為年休假。

8、加班界定。工作日下午19:00(夏季作息時間19:30)之後以及非工作日全天指紋簽入簽出的,為加班。

二、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辦公室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辦公室找管理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8、公司員工上午下班簽出、下午上班簽到時擺弄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照打卡一次計算。

三、異常未錄指紋考勤處理辦法

1、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審批表單,由領導審批後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留存備查,然後由單位指紋考勤系統操作員在系統中直接錄入考勤信息,期間當事人不需要錄入指紋信息。不請假又不錄入指紋者將按照曠工處理。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外出者,需及時向科室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説明情況,然後再進行指紋的簽出,無論返回與否均不需再錄入指紋信息。事因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公司員工需各科室主任簽字,然後報分管負責人簽字,分管負責人需經總經理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

3、因個人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審批單》或者《外出審批單》,經批准後交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憑獲批的審批單方可放行,並無需在考勤機上進行指紋的錄入簽出,由考勤操作員直接錄入考勤信息。

4、綜合辦公室考勤員於每週一12:00之前將上週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進行統計核實,確認無誤後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5、公差、請假考勤信息一經錄入,無法刪除或更改。

四、考勤系統操作員工作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指紋機24小時運行、指紋考勤專用計算機無其他無關軟件和資料、確保單位指紋考勤數據實時上傳;

(二)依據權限及時、如實錄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請假等特殊情況的考勤信息;

(三)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彙報指紋考勤的相關情況;

(四)每天檢查指紋考勤系統、指紋考勤專用電腦、指紋機、攝像頭等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單位分管副責任報告;

(五)保管好單位指紋考勤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保管好單位的考勤資料。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6

一、新入職人員需要先到人資部錄取指紋。

二、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

手指上不要帶有髒污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劃、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允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都會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問、潤),手指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採集指紋。

三、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上午8:00之前簽到

上午11:30-12:00簽退

下午12:30-13:00簽到

下午17:30之後簽退

加班簽退時間: 23:59之前簽退

2、加班超過凌晨跨入第二天者須在23:59之前簽退,00:00之後相隔3-5分鐘,最長不得超過10分鐘再次進行簽到,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簽退。因出差或外出辦事無法打指紋者必須事先到人資部備案並在微信羣中定位,無法備案的電話通知或由部門內勤到人資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由於個人遺忘未打指紋者按曠工處理,望大家認真遵守執行。

3、在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無法打卡者(開會、接待等其他事宜)需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4、如若有銷假、外出時間發生變動者及時到人資部更改出勤時間。

人力資源部

20xx年7月17日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7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週實行雙休制度。公司週六、週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月度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後一日。

第五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准簽註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説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並在前台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説明情況,並於返回公司後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註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 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早退按次數核算,每月達到或超過5次者,按遲到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日工資,並給予書面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者,除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額工資外,給予記大過一次的處分;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 員工應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准後方可出差。出差結束,應辦理相關的銷差手續,作為考勤依據。如因時間緊急不能按照規定辦理出差申請、審批手續的,出差結束後應予及時補辦。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審批表》的,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執行總裁審批。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返回時還需在《出差審批單》上填好返回時間,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曠工論處。副經理級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部門總監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執行總裁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執行總裁請假時,須在祕書處辦理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

第四章 加班管理

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由於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未在規定有效時間內完成則不按加班計算。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員工加班申請單》,交給部門負責人審批,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加班分為週末加班和平時加班(即週一至週五晚上加班)兩種。加班須超過4小時及以上方可提出加班申請,並可以申請相應的補休。如果加班4至8小時者,可申請補休1天;加班超過8小時,但不足12小時的,可申請補休2天,以此類推。晚上加班超過22點以後的,次日上班允許晚到1小時,不列為遲到。

第十六條 因工作需要實行值班制,由人力資源中心安排輪流值班。因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需對工作時間作臨時變動安排的,由公司另行發文通知。

第十七條 特殊項目或重要臨時突發事件,公司有安排加班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對於加班,員工如申請調休,需填寫《補休審核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方可補休,否則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申請補休,一次不可超過3天,次數不可超過2次,如確有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並報執行總裁審批後方可補休。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一年內的加班時間可以進行等量補休,如在次年1月1日前仍未補休完,公司將在年度績效評核中予以考慮其獎金待遇。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於員工轉正之後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3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癒後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並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後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後,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並報人力資源中心複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上班後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銷假核准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 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敍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矇騙主管准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託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後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説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後,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籤批。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經部門經理籤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准。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執行。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8

1.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貨梯使用管理,進一步加強對貨梯安全檢查工作和對公司財產、人員安全管理,結合物業有關貨梯使用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貨梯的使用

3. 使用管理

3.4即日起,各部門正常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提前4小時由部門直接聯繫物業使用,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

3.4 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提前1-2天申請,系統上填寫《貨梯使用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部門備案後,由前台聯繫物業方可開通貨梯;

3.1貨梯由物業專業人員操作管理,物業對於使用貨梯提供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兩種; 無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2:00/13:00-17:30;有償服務時間:非正常上班時間,每小時收費40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3.5大型貨物(集裝箱、儀器設備、傢俱、大批量貨物)需從貨梯運送,小型貨物(快遞、小推車可裝貨物)可從客梯運送;

3.6貨梯只限於載運貨物,運貨時允許送貨人員(最多2人)跟隨貨物上下貨梯,貨物出電梯門後請隨手按關門按鈕關上貨梯,以便其他樓層使用;

3.7運送貨物時儘量避開高峯期,運送過程中由物業派人進行監管;

3.8不得隨意開啟,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備,不得載運未經妥善封閉包裝的液態物體、揚塵物體和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本通知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報物業公司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監督裝運;

3.9行政部門負責貨梯使用費用的結算,每月前台將根據物業提供的貨梯有償服務使用記錄與各部門提交的使用申請進行核對,具體結算金額根據實際使用時間支付物業;

3.10各部門不得私自聯繫物業開通使用貨梯;行政部沒有備案申請單的,費用一概不予結算,各部門自行承擔。

3.11如有特殊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繫行政部處理,牢記行政部人員通訊方式。

4. 本《辦法》即日起執行。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組織的活動。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註冊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報到註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社會實踐等都應當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按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超過兩週不註冊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未批准超過請假期限連續兩週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 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離開南寧市區外出活動,以及晚間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 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者,需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電話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口頭請假,並事後補假。

請病假者應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診斷書及建議休假的證明,因公請事假者應提供有關證明,因私請假者應寫明理由及請假時間。

第五條 學生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文體、科技等比賽活動而不能上課必須請假的,應由組織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請假證明,並協調辦理請假手續,學生應及時按要求向任課教師出具請假單及證明材料。

第六條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七條 學生考勤工作由任課教師、班主任、班幹部協同進行,專任教師全面負責上課、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紀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幹部負責其他環節的考勤工作。學生考勤一律記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條 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曠課按學生應選課程的實際授課時間計算,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每天按5學時計算。

第九條 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准;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由班主任簽署意見,並註明去向、家庭地址、個人和家庭聯繫電話,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並登記備案;請假一週以上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經批准的假條由審批部門存查)。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晚點名制度,學生應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寢。在23︰30以後不回校住宿的,寢室長或宿舍成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向學院學生工作組報告,並設法查明學生去向。

第十一條 學生因病經有資質醫院診斷,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二條 違反以上考勤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廣西大學學生處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廣西大學

20xx年4月23日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0

一、職責劃分

1、礦車、材料車屬機電設備管理範疇,由機電科負責對現有的礦車、材料車進行建帳、監督、考核和管理,確保安全運轉;平板車屬綜採設備管理範疇,由機電科負責發放、回收和維修,並對平板車使用單位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運輸隊是礦車、材料車的使用、維修和現場控管單位;要協助機電科加強對所屬礦車的使用和管理,以滿足我礦的生產用車需要,並負有對全礦各用車單位進行協助、監督、控制和管理的責任。

3、調度室是生產指揮調度中心,要根據生產需要,對礦車的使用進行合理調度和協調,確保礦車的安全合理使用。

4、機電科負有的礦車管理責任,要不定時的對整個礦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抽查礦車使用情況,並根據礦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對上述管理部門進行監督考核。

二、管理規定

1、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到貨後,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礦車,不得投入使用。

2、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投運前,由運輸隊對所屬的每輛礦車進行統一編號、建卡。機電科(設備組)同時建賬並將其納入管理。

3、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對現有礦車、材料車進行全面的清查,對無號、重號的礦車重新建卡、編號;存在缺碰頭、少輪對、銷子閉鎖裝置失效、輪對不轉或轉動不靈活的車輛要及時修復,確保礦車安全使用。

4、用於礦車的聯接裝置(插銷、連接環),必須是具有資質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對聯接裝置定期做探傷、拉力等試驗,試驗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為保證在用礦車合理調配和使用。各單位應提前制定用車計劃,經調度室審批後,由運輸隊按計劃進行調配。少量臨時用車,由各單位直接向運輸區申請,並現場辦理用車手續。未經批准私自用車的,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1

1.目的

為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及時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值班。

3.職責

3.1辦公室、安全科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3.2公司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3.3安全科對公司安全生產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公司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值班期間的全面領導和統籌安排。

4.相關要求

4.1值班時間

4.1.1重大節假日期間。

4.1.2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

4.1.3上級指令要求期間。

4.2值班計劃

4.2.1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安全科會同辦公室制定,報公司領導批准。

4.2.2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分子公司制定,報公司領導和安全保衞處備案。

4.3值班人員

4.3.1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編制進行輪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執行24小時值班制。

4.3.2公司領導值班:由當日值班領導帶班,成員由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

4.3.3公司領導值班:按值班編制表名單進行值班。

4.4值班人員責任

4.4.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務的督促檢查、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4.4.2公司值班領導,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

4.4.3安全科負責人,負責全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

4.4.4其他值班人員,負責本單位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4.5值班工作紀律

4.5.1公司在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前,應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確定必要的值班人員。

4.5.2公司應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做好值班前的準備工作。

4.5.3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按時到崗,盡職履責,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在值班期間,嚴禁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值班領導進行批准。

5.5.4值班人員應對要害部位、重點設施設備情況、車輛運行安全情況、生產作業安全狀況、消防等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發生)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並做好相應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文字通順,字跡清楚。

4.5.5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上籤到,值班記錄交由檔案室存檔備查。

4.5.4公司對失職瀆職的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相關文件

5.1《領導帶班督查檢查制度》

5.2《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制度》

5.3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值班計劃表

6.2安全生產值班記錄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2

公司提供洗衣服務是為了內部方便員工清洗工作服、牀單、被罩,創造一個整潔、文明、良好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衞生,以便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規定,各位員工須嚴格遵守:

1、 衣服、牀單、被罩統一收取時間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點之前統一交給洗衣工作人員,並根據上標識三天後來取個人衣物。

2、 單位提供牀單、被罩免費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褲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務。

3、 洗衣工作人員收取洗衣費用並登記,行政部定期檢查。

4、 愛護使用洗衣設備,人為損壞者要照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 操作各種機器過程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準野蠻操作,對於在工作中故意野蠻使用機器者,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機器如發出異常聲音,應當立即停止機器,定期檢查洗衣機的好壞情況和使用登記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報處理;

6、 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使用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在未洗完之前不得離開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員工所有衣物必須在當天清洗完畢,不得過夜存放;並且晾曬在規定地方,疊好按照人名歸類以便員工來取。

8、 員工着裝不得有髒、污、破損等,冬天棉背心必須穿在裏面;(帽子我建議可以不買)

9、 洗衣完畢後,應斷開電源,拔下插座,關閉水龍頭,洗衣完畢時及時清理洗衣設備髒物,收拾好相關設備方能離開。

10、 洗衣機應放置在乾燥環境,晾曬內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濕的環境,不得在洗衣機蓋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對於自己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張,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3

一、基本原則

(一)工作必需原則

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需為前提,即必須是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從嚴控制原則

為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加班前首先由班組長申報,核准需要加班人數、工作量及加班時間,然後由局審批,同時核准加班費,在加班程序上從嚴把關。

二、具體規定

(一)加班範圍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任務或專項工作,而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須經履行有關申報、審批、核定程序,可計加班。

(二)非加班範圍

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基礎上,可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範圍:

1、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範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雙休日工作的不另計加班;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和正常的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而在上班時間以外工作的,不計加班。

(三)法定加班時間及加班費計發標準 1、法定加班時間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時間與折算:加班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日時間執行,自3小時開始起計,加班3—5小時,計加班半天;加班6—8小時,計加班1天。

加班期間由值班人員電話或實地查崗,發現加班期間脱崗、擅自離崗或電話聯繫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罰標準執行。

2、加班費計發標準:

加班費計發標準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原則上在局加班費正常核發標準的基礎上,每位加班人員每天再分別加20元。

(1) 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3*0.7+20元

(2) 加班期間出現脱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繫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出現脱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繫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長投遞時間,不嚴格按照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脱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 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所有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後根據局具體加班人員按照加班費計發標準分別核發(加班考核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完成的工作隨意拖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現在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免漏報;加班若出現虛報、漏報情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於辦公室。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4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新任幹部試用期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幹部的新晉升或任用的試用期管理。

3. 組織與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任幹部到職,包括協助新任幹部原部門辦理工作交接,辦理新任幹部到崗的人事相關手續,協助新任幹部到新部門報到;作為新任幹部和下屬、主管和上級的溝通橋樑,協助新任幹部儘快進入工作狀態;為新任幹部提供管理和工作方法的支持和協助;在試用期間定期瞭解新任幹部在新崗位工作情況,收集下屬、主管和上級的反饋;組織幹部轉正答辯,並辦理轉正相關手續。

3.2. 原部門主管

原部門主管負責安排新任幹部的工作交接。

3.3.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從人力資源部、原部門主管等處瞭解新任幹部工作情況、特點;安排新任幹部到崗,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提供及時的輔導和指導;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包括德、能、績、勤的評價;參與轉正評估,提出新任幹部從到崗到當前的綜合表現及變化情況,為轉正評估提供客觀依據。

3.4. 原崗位任職者

原崗位任職者配合新任幹部到崗,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工作交接;向新任幹部介紹其所負責業務主要特點、未來主要工作指標、相關主要的流程、與其它部門接口關係和主要下屬的情況等,保證新任幹部儘快熟悉部門情況。

3.5. 新任幹部

新任幹部負責向原崗位繼任者進行工作交接;負責接手新崗位遺留工作;主動了解新崗位工作情況、員工特點、主要業務流程、接口關係等,儘快熟悉工作;就日常工作情況積極與人力資源部、上級溝通;參加轉正評估,準備評估相關資料;部門職責規定的其它工作。

4. 規定

公司新任幹部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考察(一般為六個月,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以考察新任幹部是否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素質和能力,以及對崗位的適應性。

試用期是指新任幹部到新崗位報到開始,到完成轉正評估、辦完轉正手續這段工作時間。

試用期是選拔過程的自然延伸,在這個階段仍然需要對新任經理從能力、品德、態度、績效等方面進行跟蹤和考察,保證最終“選對人、用好人”。

試用期結束的當月,人力資源部負責開展該幹部的轉正評估工作。轉正評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轉正手續。如果評估不通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延長試用期、解除試用轉入幹部資源池等處理決定。對做出解除試用處理的,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接任人員的選拔工作。

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定期瞭解該幹部工作和績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針對不同情況,採取各種方式幫助試用人員完善提高,以更好的滿足崗位要求。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其上級領導或公司領導通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提前解除試用。

5. 附則

本程序有人力資源部組織制定,並由人力資源部定期對制度內容進行更新和維護。如若對制度內容有歧義,人力資源部和公司領導對制度內容的具有最終解釋和修訂權。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6. 附件

附件1:新任幹部任職跟蹤表

附件2:試用期幹部轉正申請及綜合評定表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5

為加強金色家園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區管理工作,倡導文明辦公,為全體員工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辦公區域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公環境管理

(一)每位員工應時刻保持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櫃、辦公桌、電腦等設備設施,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三)員工應注意保持地面、牆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

(四)員工個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換垃圾袋,於當日下班前將垃圾放入樓層指定垃圾箱內;

(五)茶葉水應倒入指定濾桶內,嚴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內;

(六)工作期間,辦公樓內所有獨立辦公室的門在工作期間要敞開,百葉窗要全部打開,提倡陽光辦公;

(七)公司行政事業部將不定期對辦公室環境衞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由各部門相關責任人及時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確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職責,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二)日常工作時間,禁止員工隨意操作和故意損壞樓層各類通信系統配套設備,強、弱電控制箱、消防設施、報警按鈕等;

(三)不準損壞或擅自挪動各樓層安全疏散標誌;

(四)不準在辦公室區域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熱水器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節能降耗、節約用電意識,辦公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並斷開電腦等電器電源開關和空調開關;

(二)不許亂拉、亂接電源和自行移動各種電器設施;

(三)不準用水沖洗或用潮濕物品擦洗電器;

(四)行政事業部派專人不定期負責對各部門工作時段外的用電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建立通報機制。

四、員工行為規範

(一)辦公區域內禁止員工吸煙;

(二)禁止員工在樓道內大聲喧譁、奔跑或打鬧嬉笑,保持安靜、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資料擺放整齊、美觀;

(四)不準在辦公室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及辦公無關的物品;

(五)不許亂扔垃圾和隨意堆放各種物品;

(六)工作期間必須衣着整潔;

(七)要愛護辦公桌與各樓層公共區域內的綠植,不得隨意損壞。

五、治安防範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治安防範意識,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跡象,應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體情況;

(二)公司員工在下班後,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要負責關閉門窗、電器、空調、電燈等設備,公司員工要自覺服從保安人員身份識別驗證;

(三)上班期間,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以便識別,對於公司外來人員,由前台接待人員或值班保安負責聯繫相關部門並做好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工作。

六、緊急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處理

如發生火災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在火勢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立即撥打緊急情況火警聯繫電話:119,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災報警按鈕;

3.發生電氣火災時,切勿用水撲救,應先斷電後滅火;

4.發生火情,切勿乘坐電梯;

5.在火勢無法控制時,要聽從統一指揮,保持現場秩序,從樓層西側消防步行梯撤離。

(二)治安事故處理

如發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況,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公司值班電話,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如有任何人士自稱是公共機構或政府人員,須檢查其有效證件。如有疑問,請致電有關機構或通知物業公司要求協助;

3.如果發生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保安或警方,在有關人員未到達之前,不得隨意翻動,並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案發現場;

4.保持鎮靜並向警方或保安人員敍述詳情。

(三)停電事故處理

若發生停電,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繫電話:010—57789110,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不得使用有機燃料點火作為照明,防止引起火災;

3.使用大廈西側的步行梯通行;

4.電力供應恢復正常後,應檢查室內電源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物業公司。

(四)電梯困人事故處理

若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繫電話:010—57789110;

2.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試圖強行打開或敲打電梯門;

3.如有警鈴等通信設備,要藉助該設備求助,物業公司人員會採取措施援救困在電梯中的員工。

七、違規處罰

(一)對無視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造成惡劣影響及財產損失的責任人,除通報批評外,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對於觸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員,報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由行政事業部負責解釋,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部

20xx年6月12日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6

一、試用期員工檔案管理

(一)檔案內容: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2、員工學歷、職稱、資格、獎勵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3、員工個人簡歷;

4、員工近期2寸相片2張;

5、員工體檢表

8、錄用審批表。

(二)以上1-5項由員工本人提供,並保證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假,即刻辭退。

(三)檔案管理:員工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

二、試用期限

1、有過本崗經驗的,試用期為 ;無本崗實際經驗的,試用期為 。

2、表現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結束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完全勝任者,辭退。

二、試用期工資標準及待遇

1、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試用期員工只發基本生活費(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經考核合格簽訂合同給予( )元 獎勵

三 、考核轉正

1、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試用員工的試用期考核。

2、考核轉正程序:

3、能勝任本崗工作,經考核合格,將轉為正式員工;

四、辭退條件規定如下: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

4、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5、不勝任本崗工作的;

7、不符合崗位素質要求的;

8、業務發展所必須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調動試用期員工積極性。

2、對營銷人員看業績,量化 業績評價標準

3、對管理人員看效果;量化 團隊融合程度、對崗位的適應狀況等綜合考察 (崗位説明)

4、對普工看能否正確使用工具,和對工作的熟練程度(老員工速度的 %)

本規定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7

為了適應公司快速發發展的需要,強化和規範公司各駐外辦事處的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和專業庫存量的真實性以及時滿足市場銷售需求,降低公司與辦事處經營的風險,特制定以下內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辦事處經理是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對公司在本單位的所有資產安全負第一責任,負責對內勤的日常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第二條、公司派駐各辦事處的內勤人員為公司資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員 ,是辦事處執行銷售公司營銷政策及財務規定的管理責任人,對公司在本單位的庫存商品、銷售回款、債權等資產負直接管理責任並有權否定辦事處的一切違規行為並有義務向銷售公司進行彙報。

第三條、內勤人員需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及公司對辦事處審計實施細則之規定以及銷售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對辦事處資產進行嚴格監督管理。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對內勤的日常工作進行常規考核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考核細則);對於考核不合格的內勤人員,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並建議公司領導調換其工作。

第五條、各內勤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適應和綜合能力,公司將逐步要求各內勤人員具有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對於目前自學報考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如果取到證書,銷售公司將給予報銷考試相關費用。從20xx年6月1日起,對有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的內勤將給予每月100元的專業技能補貼,對於無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的內勤將每月降低100元工資。

第六條、各辦事處內勤人員需在每月日下午5點之前報送…表;未按時報送的將按內勤考核細則進行處罰。。

第七條、內勤人員因故請假超過一天的,除辦事處經理同意外必需向公司財務部內勤科報備同時做好休假期間的資產管理安排。

第八條、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生效,與本規定相沖突的內勤管理制度以本規定為準,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規範辦公室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好辦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50—13:50 。

2、值班人員: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

1、提前5分鐘到崗。

2、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

3、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30分鐘 。

4、簽收快遞:

簽收快遞時注意快遞單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聯繫方式是否清晰可見。公司快遞、郵件交給收件人,私人郵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遞值班人員代簽,事先聲明由本人簽收的除外)

5、確保前台區域乾淨、整潔、美觀。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樂。

7、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當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8、值班結束後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的工作標準可參照《前台工作規範細則》。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19

隨着公司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壯大,為方便市場部業務經理更好地開展工作,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公司統一給市場部業務經理配備辦公手機及手機卡(業務經理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為了規範管理,有效工作,現將公司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3範文如下:

一、手機的所有權 辦公手機及手機卡屬公司辦公物品,持有人只有使用權和維護權。

二、手機的使用保管 使用人要愛護和妥善保管手機,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凡是人為損壞的,一律由本人負責。

在使用期間,保修期內的硬件故障由手機生產商提供維修。

如發生手機丟失,則由使用人賠償。賠償標準如下:使用半年以內按原價賠償,一年以內的按原價的50%賠償;使用一年以上的按30%賠償。

三、手機的業務使用 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公司隨時安排抽查,如出現撥打不通或不接電話現象,一次罰款50元。

辦公手機只用於公司的業務開展,不得撥打私人電話或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得隨意產生惡意欠費現象,違者視情況酌情處罰。

四、手機的上交回收 辦公手機使用人如調整工作崗位或無論何種原因離職,使用人必須將手機及手機卡上交公司綜合辦公室,凡不交者按手機原價(1000元)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五、此規定自20xx年2月1起正式執行。

附件:手機、手機卡領用登記表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卧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

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籤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後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鈎,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於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籤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於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於日後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並註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並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後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户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後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後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後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説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後,應於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並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於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説明並經部門經理核准後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併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准後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户製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第十三條 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説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説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税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説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淨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淨損失大於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淨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並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淨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並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並及時彙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註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繫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佈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佈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户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迴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温值於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並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後續工作後,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並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並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准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後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准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於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於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儘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和合珠寶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2

第十四條 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閲、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採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後予以協助。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受理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後予以提供。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受理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通知負責保管門(急)診病歷檔案的部門(人員)或者病區,將需要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在規定時間內送至指定地點,並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複印或者複製。

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十九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保管。

封存的病歷可以是複印件。

第二十條 門(急)診病歷檔案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20xx年。

第二十一條 病案的查閲、複印或者複製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衞生部負責解釋。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3

為了確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開展,結合我公司實際,午休期間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30—13:30 。

2.值班人員:行政人事部全員、部門主管級人員。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及工作要求

1.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並及時轉達。

2.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若有預約及時為其聯繫接訪人員接待,並做好引薦工作,如接訪人員不能及時接待,需要做好來訪人員的服務與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區域衞生,乾淨、整潔、美觀。

4.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當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時聯繫行政人事部安排換班,並於次日還班。

5.值班人員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現空崗,如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6.值班結束後與接班人員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4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外部聯繫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繫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於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後,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後,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繫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説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繫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並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並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後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於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於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理説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完善公司經營管理及內部管理,強化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力,保證公司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三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組織管理

1、總經理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終批准人,主要工作職責:

(1)對公司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訂、廢止的審批權;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現制度、流程爭議的最終裁定權。

2、行政人事部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歸口管理部門,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關實施細則;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與處罰;

(3)根據反饋和要求,適時修訂、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者,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本部門或崗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組織及實施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與流程配套的表單、管理制度、規章等文件的擬訂、使用;

(3)負責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進行落實、推行、反饋,並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改進計劃,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實施情況進行彙報;

第二章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執行、檢查、反饋、修訂

第四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擬定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對新擬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進行文字描述,並向行政人事部申請進入審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據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關部門及人員開會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後,由本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訂部門修正後報行政人事部審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遼瀋公司發文管理規定》上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實施。

第五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經頒佈,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搞“靈活變通”,不得藉故不執行。

第六條、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情況檢查

1、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頒佈執行一個月內,行政人事部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於一次,與相關部門負責人訪談了解,並做好檢查及訪談記錄。

3、行政人事部會同各相關部門於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集中檢查。

4、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形成文字性材料彙報行政人事部。

第七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饋

各部門在月季彙報中反饋,行政人事部檢查反饋情況,並於10個工作日內擬定落實解決方案。

第八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訂

1、年度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全年運行情況,提出修訂計劃,遞交行政會議批准實施。

2、特殊修訂:根據公司需求緊急程度,適時修訂,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審議後遞交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三章 規章制度的學習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第九條 規章制度的學習

規章制度經批准頒佈後,各相關部門必須於1周內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規章制度學習,落實規章制度相關內容,並做好學習記錄備行政人事部檢查。

第十條 工作流程的培訓

1、流程培訓由各流程主題部門實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訓一次;新流程、修訂流程在實施前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培訓一次;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培訓一次。

2、爭議的解決

(1)、當各方對同一流程,出現不同意見,沒有達成一致,可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2)、當違反流程規定,對公司下達糾正措施通知單,存在異議,可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第四章 處罰

第十一條 未按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批評、警告處分,在按該部門相關制度進行扣罰之後,再處以10——100元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主要責任。被處罰記錄記入個人檔案,並與公司年終個人及部門評優掛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頒佈之日生效,解釋權歸公司行政會議。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6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創建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温度控制規定。按本市發佈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温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温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温度設置的規定:製冷最低不低於26℃,制熱最高不高於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温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於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設備的日常管理。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7

1.目 的

為了使公司公車管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確保公車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強用車安全及用車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公車駕駛者及用車過程的管理。

3.車輛管理

公車的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節約、規範”的原則。公司公務車由總經辦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貨運車暫交由採購部代為管理,公車使用部門需建立公車使用台帳,明確記載公車使用事由、使用時間、使用人及批准人備查。

3.1車輛的購置與管理

3.1.1公司總經辦負責車輛的購置工作。

3.1.2公司總經辦負責相關車籍資料、證件和保險資料的保管,以及辦理證照審驗等工作。

3.2車輛的調度

3.2.1公司總經辦負責公車的統一調度。

3.2.2公務車的使用僅限於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財務部門到銀行取送數額較大金額、辦理有關緊急公務等事項;不提供私人用車,如遇特殊的緊急情況,須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同意,經總經辦安排用車,同時自行承擔車輛通行費、油耗和意外損失責任。

3.3車輛的使用

3.3.1用車部門及使用人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

3.3.2總經辦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的審批情況,統籌安排車輛使用。

3.3.3緊急情況下,可先安排用車,但事後相關用車人須補辦上述手續。

3.3.4車輛使用人在用車後,須填寫當日出車記錄,在《車輛使用申請單》上按實填寫“起點表數”、“止點表數”等數據,以便相關部門建立台帳及審核。車輛使用後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場地,不得擅自將車子開回家或私用,若由於工作等原因當天無法返回,除要在《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註明外,在用車前需提前報公司領導同意。

4.駕駛者管理

4.1駕駛者資格

申請駕駛車輛者必須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正式駕駛證,憑證駕車,否則發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況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其本人承擔,一概與公司無關。

4.2駕駛者要求及紀律

4.2.1駕駛者要遵守國家有關駕駛員、車輛各項管理法規,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車管理規定。

4.2.2駕駛者要自覺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堅持安全學習,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謹慎駕駛。行駛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駕駛手機聊天,嚴禁酒後駕駛、開英雄車。

4.2.3駕駛者接送賓客時,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員,應注重維護自身形象,不得參與不良活動和有損公司形象的活動。

4.2.4駕駛者不得將公司公車外借和私自調換。公車不用時,應規範停放在規定的地點。

4.2.5駕駛者應妥善保管好公車上的隨車工具、附件、證件等。如發生隨車工具、附件、證件丟失、被盜、損壞,當事人應負責按規定賠償。

4.2.6駕駛者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內外清潔衞生。

4.2.7在車輛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向領導彙報,在指定地方維修,沒有批准的車輛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其他情況

各類交通違章罰款規定。闖紅燈、違禁令、逆向行駛、穿拖鞋、酒後駕車、超速50%以上等不良行為造成的罰款公司一律不準報銷。公車使用管理部門將建

立公車使用詳細台帳,根據記錄的車輛日使用情況,查找出違規時的當事人,按照“誰違規、誰買單”的原則,相應的罰款在當事人的工資中扣除。由於特殊原因超速50%下的罰款,駕駛者本人需承擔10%。

6.附件

6.1《車輛使用申請單》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8

一、 為加強管理,規範公司會議室、多功能廳的有序使用,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 佈置

1、 實施佈置前必須考慮周詳,根據佈置任務來確定執行人員,並做好明確分工。

2、 會議現場要做好清潔保護工作。

3、 綠化佈置力求整齊、美觀,植物乾淨、無塵、無蟲口、無黃葉,花盆機架的主體、枱面插花要求絕對衞生清潔,色彩鮮豔、造型端莊。

4、 佈置完畢應清理好會議室、多功能廳,取得最佳佈置效果。

三、 使用管理

1、 公司所有員工非接待客户和參加會議,不允許隨意進入和佔用會議室及多功能廳,有特殊情況且確需進入會議室者需向行政部説明原因方可進入。

2、 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或多功能廳,請到行政部登記,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3、 會議室有專人負責,引見、招待、接送來賓。

4、 任何員工不得隨便移動會議室及多功能廳內的傢俱及物品。

5、 會議或待客期間,嚴禁將椅子東倒西歪;嚴禁往會議室及會議桌上亂扔雜物;確屬客人所為,相關人員有義務將其收拾乾淨,方可離開。

6、 多功能廳的凳子須擺放整齊有序。

7、 愛護會議室及多功能廳的設施。

8、 會議結束,要整理會場,保持清潔,並去行政人事部辦理交接手續。

9、 以上規定希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損壞公物或違反制度者將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四、 附則

1、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人事部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2、 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部,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指紋機考勤管理規定 篇29

1、目的:為有效使用及管理計算機軟件資源,並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員因使用非法軟件,致觸犯著作權法、知識財產權,影響公司聲譽或造成計算機病毒侵害,影響日常工作之進行,故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軟件使用之相關信息管理。

3、管理辦法

3.1 管理單位:

3.1.1 文件信息管理科負責公司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軟件保管及安裝。

3.1.2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各單位對該部門的每台計算機應指定保管人,共享計算機則由單位指定人員保管,並將名單交由文件信息管理科備案,保管人對計算機軟、硬件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軟件使用之責。

3.1.3各部門應指派專人管理監督該部門軟件使用及授權情形,以確保該部門軟件的合法使用,若發現使用之計算機存在來歷不明之軟件,則應移除或連絡文件信息管理科協助移除。

3.2 計算機軟件安裝及保管:

3.2.1公司之各類計算機軟件統一由文件信息管理科負責安裝保管,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盤點。各單位因業務需要需使用時可提出申請,由文件信息管理科依該軟件之授權使用範圍進行安裝。

3.2.2嚴禁個人私自於公司計算機安裝軟件。未經文件信息管理科授權或同意,使用者不得私自將公司計算機軟件信息透露給任何個人或機構,擅自透露者信息管理科有權做出處罰。

3.2.3公司擁有之相關計算機軟件,若有人員要安裝則必須先提出申請並經單位主管及副總級以上主管同意後,文件信息管理科人員則依據申請單位提出之申請內容,安裝至各計算機之內。

3.2.4軟件保管人對軟件負保管之責,軟件之使用者如有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或遺失,應負賠償責任。

3.2.5各部門軟件分配使用後,保管人或使用人職務變動或離職時,應移交其保管或使用之軟硬件,並辦理交接。

3.3軟件使用之權利及義務:

3.3.1 禁止員工使用非法軟件,或私人擁有之計算機軟件安裝使用於公司計算機上,亦不得將公司合法軟件私自拷貝、借於他人或私自將軟、硬件帶回家中,如因此觸犯著作權者,則該員工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並依公司制度進行懲處。

3.3.2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各計算機使用人,以負責管理該設備所使用之軟件,若發現使用之計算機存在來歷不明之軟件,應連絡文件信息管理科協助處理。

3.3.3 軟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對於保管或使用之軟件不可盜賣、循私營利或其它不法行為,違者除提報主管及依公司規定懲處外, 如因此觸犯著作權者,則該員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

3.3.4為尊重知識財權,於公司內務必使用合法軟件,而由網絡上所存取之任何資源,僅限其個人使用,並禁止下載有版權之音樂(尤其是MP3)、影片及非法軟件。

3.4 軟件稽查:

為使軟件在計算機中發揮應有之效用,並避免非法軟件流入公司,文件信息管理科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並依據下列原則辦理:

3.4.1 由文件信息管理科人員採定期或不定期檢視計算機內相關軟件或信息。

3.4.2 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文件信息管理科可不定期檢查公司各單位所使用的軟件是否合法,如發現使用非法計算機軟件者,除提報與主管外,並追究責任。

4. 本辦法自公司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由文件信息管理科負責實施細則和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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