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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中學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關於中學教師管理制度,具體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教師管理制度範例,供大家學習和參閲。

中學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中學教師管理制度範例

為了更好地促進國家新一輪課程改革,達到海南省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的目標要求,促進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可持續發展。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高素質教師隊伍,顯得非常迫切和重要。所以必須加強對教師的培訓和管理。為了進一步促進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管理,現強調如下:

一、完善培訓機制

1、建立以盧文科校長為組長,其他幾位校級領導為副組長,教研室、教務科、政教科主要領導和各學科教研組長為成員的“海南實驗中學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領導小組”, 規劃和管理我校的教師培訓工作,具體工作的實施由教研究室和教務科共同負責。

2、根據學校的規定,備課組每週集體備課一次,教研組兩週開展教研活動一次。充分發揮教研組和備課組的功能,有計劃、分層次、按步驟地對全校教師進行課堂教學評價,檢查課堂教學中新理念貫徹的情況,審視課堂上學生自主學習、探究和合作學習活動的開展情況。進一步進行教學技能專項培訓。

3、 建立完善教師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評估措施、明確培訓內容。

4、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以學習師德教育、新課程、新理念、新技術為主要內容,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堅持理論學習與課堂教學實際相結合,在實踐中提高。

二、培訓人員的管理

1、校領導每人做到有培訓專題:有目的,有內容,有輔導材料。

2、教務教研線的領導,要深入課堂聽課,獲取教學教研第一手材料,和教師切磋問題,解決問題。關心和指導年輕教師,指導骨幹教師的幫扶工作,幫助年輕教師的快速成長,隔年一次“教壇新秀杯”和“創新獎”課堂教學評比和每年一次的教育教學論文評比。

3、骨幹教師有幫扶對象:有帶徒計劃、總結、有示範課、有幫扶教師上的彙報課。

4、全體教師有義務和權利參加培訓,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培訓。各教師要有年度培訓計劃和總結。提倡教師閲讀有關教育理論書籍,做到讀書有筆記,學習有體會,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論文,課題有成果,每學期每位教師要撰寫不少於一篇的教育教學論文。5、每位教師既是實踐者、又是培訓者。學校鼓勵教師參加雙學位、高學歷的進修學習。

三、培訓過程的管理

1、分別制定各門課程的培訓計劃、確定骨幹教師幫扶對象、簽定帶徒協議。

2、建立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制度,以《學分登記冊》為管理手段。

3、探索培訓模式:專家引領、外派學習、以特級教師、省優專家、國家級和省級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教研組長為培訓主體、遠程及現代媒體收看、自學、座談交流、小規模參與體驗式實踐學習、專業互動研究式實踐學習。

四、培訓結果管理

1、培訓評估考核、進行階段性和終結性培訓總結。

2、考核的結果與每月勞動補貼和年終考核掛鈎,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考慮減少授課任務或調整工作崗位。

3、充實教師個人檔案,評估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的業務存檔。

中學教師管理制度範文

加強教師工作紀律,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為了進一步嚴肅教師工作紀律,提高教師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體教師必須根據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認真工作,不得假公濟私,哺乳期教師可以提前一節課下班。

2、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所屬辦公室辦公,不準私自調換辦公室,各辦公室由學校安排負責人,負責教師考勤及安排辦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接待學生家長、找學生談話一律在辦公室進行,否則視為曠到。

4、教師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勞動紀律,確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按以下請假期限及審批權限辦理:(1)事、病假。教師因事因病請假7天以內(含7天)的,由校長審批;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後報鎮教育總支審批;超過15天的,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

(2)婚假。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結婚,可一次性享受5個工作日的婚假,雙方屬晚婚的(男滿25歲,女滿23週歲),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師婚假由校長審批。

(3)產假。女教師產假90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週歲以上)的,增加產假30天,可給予男方15天的護理假;產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順延。教職工產假由校長審批。

(4)喪假。教師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獨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時,可給予3天的喪假。教師喪假由校長審批。

(5)請假程序及手續。教師請假審批權限在學校和教育總支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經校長、幹事簽字同意後,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期間按曠工處理。請假審批權限在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的,教師請假時應提交書面申請一式兩份(學校、縣局各存一份),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先經校長、幹事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經同意後,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時間按曠工處理。申請病假的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入院手續、化驗單、醫療費發票等原件及複印件;申請婚假的要有結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申請產假的要有準生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病假(病休)期間的工資折扣標準。一是病假(病休)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二是病假(病休)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②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三是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②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7)事假超過規定期限應扣發工資。工作年限未滿五年,年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按日平均工資標準扣發超假期間的工資。

5、學校對教師考勤實行查崗制,即由行政值周領導負責查崗,每個工作日至少查崗一次。教師考勤情況一週一彙總,一週一公佈。

6、每月設全勤獎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內請假達3節次或曠坐班達2節次或升旗例會兩次不參加或缺堂誤課達1節,則該教師將不享受全勤獎。另外因事(婚假、產假、病假、喪假、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每節扣2元;曠坐班每節扣5元(一天按6節計算);缺堂誤課每節扣20元(包括早晚自習),遲到、早退1次摺合曠坐班0.5節;各種學習、會議、教研活動、升旗儀式缺席(婚、喪、產假、病假、公差、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關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凡缺勤另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7、教師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課,時間在一週以內的,由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時間在一週以上,屬事先有準備的,由該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校長批假回執單報教導處備案;屬突發性的(教師外調、傷亡等),由學校重新安排教師上課;凡代課課時津貼均要從被代教師課時津貼中扣除,代課津貼根據學校課時津貼發放辦法據實發放。

8、教師坐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譁、閒談,不得隨意離開辦公室、中途進進出出,不得隨意串室,影響他人工作,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看與課堂教學無關的書報雜誌,不得將自己小孩引進辦公室,辦公室用品及書籍、作業本等須擺放整齊,最後離開辦公室的教師要注意關燈鎖門。

9、教師上課實行候堂制,必須嚴格做到“十不準”:不準遲到早退,不準空堂缺課,不準隨意調課,不準坐教,不準隨意進進出出,不準看與教學無關的書報雜誌,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上課,不準吸煙、打瞌睡,不準體罰學生,不準將與教學有關的書籍資料、實驗器材課後放在教室。教導處將不定期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全校通報。

10、教師的備教説評輔改考評等各環節工作必須按照《西湖中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執行,教學常規檢查在期末彙總後計入教師量化總分中。學校舉行的各種考試的監考、閲卷,請事假1次扣10元,曠1次扣20元。以上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此外,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中學教師管理制度

為建設一支素質精良,業務過硬的教師隊伍,切實提高教學質量,確保教學任務的完成,使教學與教學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實現我校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冠市中學教導處相關管理制度:

一、常規教學

1、教師應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真誠地從政治、學習、生活上關心學生,愛護學生,主動及時對學生進行輔導,為學生解難釋疑,補缺補漏,真正做到教書育人。

2、教師必須對照教學大綱,認真鑽研教材,明確教學的重點和難點,把握教學的疑點、焦點,突出教學的特色與教學的實用性的統一從而精心備課。與此同時,結合學生的認知水平和學生的素質差異制定切實可行的授課計劃,安排並填寫好教學進度表(開學一週內以備課組為單位上交教導處備案)。

3、教學語言要規範,必須用普通話或英語組織教學,板書要工整。課前應準備好教學用具(掛圖、實驗儀器、數學教具、電教設備等)。

4、學生作業內容必須精選,數量和難度要適當(可參考學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異和教學目標)。批改作業或試卷要認真及時,適當記載、反饋並講評。

5、音、體、美、勞的課程應按教學程序和教學要求認真組織好各學科教學以及相應的教學活動,使學生全面素質得到發展。

6、嚴禁教師無教案或無講稿講課,教導處將協助校委會成員組織教研組長每月檢查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和上課等情況並作好登記。

7、嚴禁教職工擅自離崗、漏崗。凡有特殊情況需要停課、調課、補課、應憑教導處簽發的通知單方可有效。

二、實驗教學

1、實驗課教師在每次指導學生實驗前要準備好有關的藥品、儀器、器材並做好預備實驗,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做到心中有數。學生實驗時應認真巡視,及時發現和糾正學生中不正確的實驗操作。每次學生實驗,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必須在場,如出現違規操作,指導不當等造成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教師須負一定責任。所有各班同一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整理、收齊相關的儀器等並妥善安置,確保物品的質量與安全。

2、實驗教師應及時收集,整理好演示實驗記錄單,學生分組實驗記錄單等。

3、所有學校儀器、藥品不得擅自借(給)任何師生。對於正常損耗的藥品等應及時登記以備檢查核實。

三、教學處罰規定

1、上課、下班不得隨意遲到、早退、曠課。每遲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曠課一節,扣款20元,如遲到、早退累計10次以上,曠課累計5節的老師,本年度不予評優、評先、評職。

2、教師上課應有教案或講稿。教師在開學10天內應交好教學工作計劃,班主任老師應交好班級工作計劃等。(按教學大綱要求備課,每少一次罰款2元,少一份計劃罰款10元。根據期中教學調查中的調查記錄和學生的反映執行)。

3、批改作業要按時按量完成,每學期每學科少於本學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導處佈置召開的會議,一定要按時參加。遲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記錄為準)

5、為端正考風,期中、期末、月考考試時監考教師必須認真負責,不能遲到、早退,不得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接打手機、看報、改試卷、備課等),如有違反,每次扣款10元。

6、實驗室、圖書室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到位,不得隨意遲到、早退、缺崗。(教導處將不定期地檢查上下班情況)如有違反,將按教學責任事故或嚴重教學事故處理。

7、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學生鞏固率,班級每流失一名學生扣1分,轉入一名學生加0.5分。(基數以上期期末人數為準)

四、教學事故處理認定:(以學期計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試時由教導處將《考場情況反饋表》隨同第一場考試試卷發給相關學生,每班抽調5個學生填寫《常規教學情況反饋表》,由教導處幹事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統計結果,有3/5的學生認為該教師不稱職則為教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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