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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1

1.課程設置: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精選10篇)

(1)參考總部提供的課程計劃並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提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課程安排,包括平時班和寒暑班,協調推广部進行招生。

(2)針對不同班級,選派合適的教師進行授課,充分發揮教師的特長,將教學效果做到最好。

(3)針對寒暑假這一黃金時間,結合當地的情況,提前擬定可行性課程計劃及活動方案,使課程多元、實用,配合推广部的招生,並對教師進行相應的寒暑班課程培訓,保障各班次的正常教學;

2.教師管理:

(1)根據教學需要,按照教師的考核標準招聘教師,並對其進行崗前培訓工作,使其掌握培訓中心的教學要求、方法、教學步驟,儘快勝任教學工作。

(2)從教師中選拔教學骨幹,培養使其成為課長,協助自己的工作;

(3)協調教師調課,開具代課通知單給代課教師;

(4)負責制定教學組授課教師的日程安排。保障教師專業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每天設立20分鐘的語音學習時間,組織教師觀看學習《發音一點通》及《國小英語vcd》,解決教師的發音問題。每週學習韻文、兒歌,編排相應的動作,促進韻文、兒歌的教學工作。每天下班前半小時設立dailytalk環節,組織教師輪流值日確定口語談話的主題,鍛鍊教師的口語能力;

(5)按照各項指標審核授課教師,並參照學生對老師的評價,填寫《——年——期教師考核表》,獎勵有突出貢獻的授課教師。

3.教學管理:

(1)鑽研教材。

教學主管首先要吃透教材,把握好教材,理解教材的編寫理念和原則,建構教材的教學框架。給授課教師講解,使其對整套書、每冊書的編寫理念和優勢、不足有深入細緻的瞭解。

(2)集體備課。

在週二組織教師備課,確定一單元的教學目標,細化到每課的教學目標:單詞、句型、日常對話、歌曲、韻文。針對本週的教學任務確定具體適宜的教學方法。

(3)説課、評課。

教學主管要求授課教師進行説課,並給與指導,使其完善自己的教學方法和技巧,提高教學水平;

(4)審批教案。

在教師上課前檢查教師教案,督促其備課情況。上課後檢查課後反思,促使教師不斷積累自己的教學經驗,提高教學效果;

(5)看課、評課。

主管在無課之餘,隨時進班聽課,認真填寫聽課記錄,並在聽課後評議其授課的優缺點,同時針對其教學中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示範,使教師對自己授課有進一步的認識,在實際運用中加深教學理念、教學方法的'理解,從而揚長避短,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保障培訓中心的教學質量;

(6)教研活動。

針對教學中的共性問題,應不定期的開展教研活動,使教師認識到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解決的辦法,改進自己的教學;

(7)教學資源。

教學主管平時注意教學資源的積累,如遊戲歸類、教具製作、分類、課前熱身及韻文、兒歌的蒐集和整理、教學理論的提升、課堂管理、教學技巧、彙總教學資料,共同提高教學水平。

(8)教學沙龍。

組織授課教師參加每月一次的教學沙龍,確定學習研討的內容。認真填寫《教學沙龍記錄表》。

(9)DEMO課及活動。

組織教師定期策劃並舉辦DEMO課及教學公開課,協調學校的招生及宣傳工作。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2

為營造良好的第二課堂氛圍,充分發揮課外活動在學生素質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強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思想性、專業性和羣眾性,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安排在非學習時間,活動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校、院兩級活動的統一安排。

2、學生課外活動須堅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組織內容不健康,違校紀校規的活動。

3、學生課外活動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班主任同意,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同意,跨學院或在校外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分管領導同意,社團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團同意。

4、學生課外活動須有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和活動方案,並要針對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制定安全預案,活動結束須及時總結。

5、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須以安全為前提,活動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責任,活動範圍原則上應在校園內開展。室外活動應事先經得學校保衞部門的同意。

6、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自籌經費,提倡勤儉節約,活動過程中注意保護活動周圍的環境,活動中正確使用和盡心保養開展活動所需的設施,器材等。

7、學生課外活動須按計劃認真開展,切實保證活動效果和質量,對影響較好,意義較的活動,學院經討論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傑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

1、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2、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3、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次日交於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第二章細則

上課紀律條例細則:

1、遲到1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嚴重遲到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課一次處理。

2、上課前沒有及時備好繪畫工具,並在大家已經動筆開始上課時影響畫室安靜者,按遲到一次處理。

3、上課時大聲喧譁、聊天、走動等並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遊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裏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

4、在上課時間有外出上網吧,逛街,談戀愛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5、無故裝病曠課一天以上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6、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一天以上或夜不歸宿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三天以上或夜不歸宿多次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7、不尊敬老師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8、同學間打架、鬥毆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9、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吃飯、吃零食等(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要保持畫室衞生。

10、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吸煙(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

11、每天放學後值日生必須按照畫室要求按時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罰值日一週;

12、學生必須愛惜畫室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加倍賠償;

13、個人畫具按規定擺放整齊,作業、習作當日取走,否則按垃圾處理;

14、畫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垃圾處理;

15、學生不準隨便帶走畫室物品、範畫,一經發現,按盜竊論處。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4

為進一步規範學生健康管理工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學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發展,根據《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制定本制度。

1、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身體檢查,並把檢查情況及時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針對常見病,做好宣傳和防治工作,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2、學校應定期進行衞生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

3、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加強常見病、艾滋病等傳染病的預防知識學習和了解。

4、加強學生食品衞生管理,教育學生合理營養,平衡膳食。

5、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6、做好環境衞生和學生個人衞生工作,認真組織學生做好兩操,教師應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

7、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開齊開足心理健康教育課,做好輔導工作。

8、做好患病學生及時治療工作,合理安排在家休養,禁止患有發熱的學生帶病到校上課。

9、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集中健康觀察操作規範,及時掌握醫學觀察對象的身體狀況,並做好相應處置工作。

10、做好師生健康觀察期間的心理疏導工作,做好集中觀察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5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政教處。進校後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説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為規範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6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牀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衞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衞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衞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裏。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衞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牀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牀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衞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衞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衞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台活動;禁止在走廊、陽台欄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鬧等。勿在宿舍陽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台、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牀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衞生潔具等物品,本着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牀面:

白天牀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牀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牀面不要堆放雜物。

牀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裏。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7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能夠使您順利的完成學習課程,我們除聘請專業教師授課外,還要實行嚴格的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傑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請您學習期間嚴格遵守《學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一、課堂要求及安全紀律須知

1、學生進入教室內,禁止在教室吸煙,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潔。

2、愛護教室設施設備,如故意損壞,則照價賠償。

3、上課期間,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聽從老師安排,堅持做好課前準備和學習用品。積極完成教師佈置的每一項學習、作業任務,教師上課時,要認真聽教師的講解及理解其深層意思,謙虛好學,虛心請教,相互學習,努力進取,不開小差,不大聲喧譁、聊天、走動、不嬉戲打鬧並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遊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裏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若在上課期間身體有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教師,以得到急時的處理。上課時間不允許出教室。

4、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5、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當日交於班主任檢查。

6、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並在次日交於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7、對於違反課堂秩序,不聽勸告的學員,經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權進行公開除名,並不予退還學費。

8、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學生在上課時間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負責,一切責任與我校無關。若有特殊情況的須由家長提前電話聯繫,由學校安排教師將學生送回家。

二、請假

1、凡有事不能上課的學生都應該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經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2、請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單填好,經家長或與當事人有關人員證實後方可按事假辦理。到負責老師處批准後方可離開。

4、有事來不及請假的學生,請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説明情況。

5、凡因特殊情況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學都應提前向負責教師登記。

二、其他

1、學員在學習過程中對培訓班的教學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及時與班主任聯繫,我們全體教職員工願意接受你們的監督和批評,並認真聆聽你們的建議,儘快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2、未盡事宜,另作通知。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8

一、住校生必須遵守以下規範:

1、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領導、教師及學生指導的管理。

2、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

3、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衞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時起牀,整理內務,做好寢室內的衞生工作;中午按時休息;晚上按時作息;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上課時間必須由班主任簽字,課後必須有指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且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並及時做好書面消假登記。否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取消註銷資格、勒令轉學等處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寢室及教室的環境衞生,垃圾按規定的地方傾倒。

6、住校生不準在宿舍內、走道、樓梯上打鬧。若不聽勸告,造成的後果一律自負。

7、住校生不得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不得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9、嚴禁外出打電子遊戲機、上網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嚴重後果,責任自負。

10、建立寢室值日製度,室長全面負責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輪流值日製度,保持室內衞生狀況,就寢時室長一定要檢查本室同學到位情況,凡晚回或未歸同學應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

11、嚴格執行衞生值日製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乾區打掃乾淨,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衞生分,並責令其限時改正。每週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衞生”等評分,學期末進行獎勵。

12、住校生要增強自身安全意識,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財物保管。嚴禁身邊存放大量現金及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後果自負。

13、注意安全,學習期間,不得私自進入寢室。若發生失竊事件或特殊情況,及時報告保衞科或政教處。

14、住校生表現情況納入評優、評“學生標兵”表彰,若有違紀行為,視其情節輕重,按教育部規定的有關辦法處分,並通知家長。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資格:

1、住校生翻越欄杆圍牆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後果自負。)

2、住校生抽煙、喝酒;在宿舍裏賭博或變相賭博。

3、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4、住校生未經許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裏燒煮食物,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熄燈後點蠟燭。

7、住校生有敲詐勒索其他同學財物的行為。

8、住校生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寢室長職責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職責。

2、督促本室同學嚴格遵守寢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負責檢查本室同學的內務情況,遵守制度情況。

4、每週安排一次衞生大掃除。

5、做好本寢室同學的思想工作,調解同學間的矛盾。

6、經常向管理教師彙報情況,協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實行,未盡事宜,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9

1.按時到校,不遲到早退,離校後及時回家,並在來回途中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否則後果自負。

2.嚴禁在學校內吸煙、喝酒,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3.在教室內和樓道內部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4.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5.對違反國家法令、校規校紀或者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視其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者,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

6.對品學兼優、學以致用的學員,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7.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成績合格,發給其相應的證書。

8.刻苦學習,不畏困難,勤于思考,虛心請教,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勞動就業技能,爭取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

9.尊重教師,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積極支持和配合教師完成教學活動,熱情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10.熱愛集體,團結友愛,培養集體主義精神和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11.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2.按時上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

13.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坐,衣着整齊,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14.上課時不準説話,不得吃東西,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需向老師詢問或回答老師提問時,要先舉手示意,允許後起立回答。上課時關掉移動電話。

15.保持教室衞生,愛護教室內一切教學設備、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

16.每天上課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學前認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17.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記錄,每日填寫,最後彙總,報給教務管理人員,由教務存檔保留。

18.上課時間、統一組織的輔導時間和自習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所在單位需要學員回去辦事的,應由單位與學校教務聯繫,由學校酌定。凡是單位直接找學員本人聯繫或招回的,學校一律不予承認,並按考勤規定記考。

19.學員請事假、病假、公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和交驗病假條。假滿後及時結假。請假程序是“先向班主任請假,按批准權限批准後,方可生效。准假權限:病假原則上尊重醫生意見。事假、公假一天以內者,班主任有權批准;三天以內者,班主任籤意見,教務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

20.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應予以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要給予處分並通知單位,凡遲到、早退三次或遲到早退一次但時間超過30分鐘者,均按曠課一節處理。曠課累計達十節課者,令其退學,不退還其所交的所有費用。

培訓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完善教育制度,對學生違制度,遵循教育批評、懲罰、改正的原則真正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

1、凡無故曠課,經教育不改,曠課達到2天,給予警告處分;達到4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達到1周者,給予箭處分。

2、連續4次遲到算一次曠課;連續曠課達2周,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按學籍管理規定改為試讀生;累計曠課達3周,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因曠課達到4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3、違課堂規則,破壞課堂紀律,造成教學難以進行者,停課教育並請家長,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與相應處分。不認真學習,不完成作業累計達到3次,停課教育並請家長;因不完成作業而請家長累計達到3次且屢教不改者,學校請家長陪讀,家校聯合對學生進行教育。

4、違學校制度,破壞公共財物,造成嚴重後果,除賠償外,給與警告處分;經常打架、罵街且屢教不改者,給與警告處分。

5、不接受教師的正確教育,對教師採取粗暴蠻橫的態度,甚至有漫罵或報復行為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國小生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去網吧,一旦違者記過一次。

7、在社會上有違法行為,被機關受審處理的國小生,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8、同學之間發生矛盾不能正圈理,而動手打人或發生羣毆,學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進教育不改造成一定後果,視情況和態度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箭、記過處分、視情節惡劣的送交機關處理。

9、凡警告3次,嚴重警告2次,箭2次,記一次過者,改為試讀生,請家長陪讀,與學校攜手共同教育。

10、上述細則作為衡量處分等級是參考在細則中沒有包括的情況而應當處分時,酌情給與相應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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