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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情況的小結

推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情況的小結

按照全國第二次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和《2004年上海市糾風和政務公開工作意見》和《市局執法監察處關於報送2004年度推行“三告知”制度情況的通知》的具體要求,我局2004年行政執法工作本着政務公開、執法為民、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嚴格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市局相關要求,穩步推進行政執法的“三告知”制度。現將2004年我局行政執法推行“三告知”制度的工作小結如下:

推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情況的小結

一、組織領導和機構設置

我局高度重視“三告知”制度的推行,該項工作由分管領導牽頭,由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由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執法監察科、土地利用科、物業管理科、拆遷管理科、房政科、三個房地辦事處、交易中心、土發中心、測繪中心的科室或部門領導組成,各部門各司其職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告知”制度。

二、推行“三告知”的主要情況

結合2004年房地產行政執法的實際情況,我局今年推行行政執法告知制度主要集中在對物業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方面。告知以書面的方式進行,將告知內容融入相關法律文書。全年新增法律文書3件、修訂法律文書5件,共實施行政處罰24件,當事人未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也沒有當事人對行政執法人員在具體執法行為中存在的問題提起信訪。

三、《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實施後新舉措

我局嚴格根據5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規定,對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除此之外,以公開為原則。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嚴格做到對當事人告知執法身份;給當事人送達行政執法政務公開書;實施行政處罰前告知其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在實施行政處罰後告知其有提起行政複議和訴訟的權利等告知事項。

四、下一步打算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後,針對違法搭建的查處上可適用行政強制行為。對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責令限期拆除,當事人逾期未拆除的,申請區政府組織強制拆除;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暫扣施工工具、材料;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代為改正。這對我們房地執法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局在以後的行政執法工作中,將繼續做到:

1、繼續推行“告知”制度,讓當事人清楚行政執法政務公開制度,瞭解在執法過程中應當享有的權利,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

2、結合我區正在開展的社區“網格化”管理試點工作,整合相關行政執法資源,積極開展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效率。在綜合執法過程中重新制定相關法律文書,將告知內容融入文書,在提高執法效率的同時,更充分的保護當事人利益。

總之,我局將繼續做好行政執法“三告知”工作,努力使我局行政執法工作更加規範,更好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從而把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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