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校電子閲覽室管理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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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進入電子閲覽室的同學都必須進行登記.
2.電子閲覽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師和學生使用,不許校外人員操作。
3.機台不準吃飯、吃零食或進行其他有害、污損電腦的行為,必須保證。電子閲覽室內的衞生,不亂丟垃圾。
4.電子閲覽室內不準帶入無關物品,不準睡覺休息;
5.電子閲覽室內嚴禁吸煙;
7.學生操作時,有意損壞時,要按原價包賠。
8.外地參觀或外借設備人員必須由主管校長批准後方可。
9.電子閲覽室是為學生提供的基於internet、校園網的瀏覽、查詢等服務,以及上機練習計算機技能的計算機機房。
10. 以計算機機房為基礎的電子閲覽室僅對學生開放,教師電子閲覽室為電教中心教師機房。
11.電子閲覽室應定時開放,對學生開放為每週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週六下午15:30—18:30。
12.進入電子閲覽室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必須服從電子閲覽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13.使用電子閲覽設備的人員要愛護設備,正確使用設備,不得自行安裝和卸載計算機軟件系統。
14.根據使用情況,需要在計算機上安裝軟件系統須向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電教中心派專人進行安裝。
15.使用中發現故障要及時向電子閲覽室管理人員申請維修,不得自行處理。
16.其他需要使用電子閲覽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電教中心協調安排方可使用。
本辦法從XX年9月6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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