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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用管理規定(精選31篇)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精選31篇)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 則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精選31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物價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費借款規定

第二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出差,應持有關會議通知或申請,註明出差人數、事由、地點、預計天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

第三條 出差人員借款須填寫《現金借款單》(一式兩聯),附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程序”的規定辦理借款。

第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後,應於返回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清理借款。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標準及辦法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辦法實行:住宿費限額內實報實銷,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補助按出差自然天數總額包乾。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到外地參加包食宿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學習班的人員不實行此辦法。

1.2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可以隨副總經理級別以上職務人員享有相同報銷規定和標準。

第六條 住宿費報銷辦法:

出差期間住宿費實行按住宿費標準憑票限額內報銷,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 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軟卧席、輪船頭等艙。

1.2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火車硬卧席、輪船二等艙。

1.3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卧席、輪船三等艙。如遇特殊情況確需乘坐飛機、火車軟卧席、輪船二等艙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特批後方可報銷。

2. 出差乘坐火車硬座,連續12小時或夜間(20:00—6:00)連續8小時以上,或需累計換乘12小時以上者,按硬座票價的50%給予補助。

3.出差乘坐長途汽車,報銷時需提供長途汽車票,實報實銷。夜間(20:00—6:00)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補助30元。

4.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包乾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5.以下情況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

5.1公司派車出差的。

5.2參加西安市內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的。

第八條 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伙食補助標準包乾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第九條 關於各種會議、培訓等差旅費報銷辦法:

1.報銷各種會議及培訓等費用時需附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的會議通知或邀請。

2.會議通知或邀請中註明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憑會議發票實報實銷,會議期外經主管副總批准出差的,按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3.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的人員,凡會議、培訓班、學習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費標準報銷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差旅費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範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出差超過核准天數時,應請示批准人核准,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註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准,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註明,經批准後方可乘坐。未經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卧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准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註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説明,核實後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中午13:00以後回單位補貼午餐;下午19:00後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後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塗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於報銷單後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後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後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3

為了確保公司業務的正常進行,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合理和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併天數計算包乾使用。

1、(1)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按實際住宿的天數憑據(發票)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裏或客户、關係單位等提供住宿時,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凡在車上、船上過夜,不再報銷住宿費)

(3)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如有經理和同性員工一同出差,按經理級別的一個房間標準報銷。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後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為火車、長途汽車或輪船;乘坐火車,白天為硬座;從晚上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硬卧鋪票報銷;

(2)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卧的,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後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未經批准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卧或超越交通工具標準而發生的交通費,均折算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應費用報銷。

(3)所有市內(出差城市)交通費(包括公交車費、出租車費、三輪車費等交通費)根據實際實報實銷;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a)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c)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d)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通訊費補助辦法

出差人員因業務需要產生的長途漫遊通訊費,憑單據實報實銷。

二、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

1、出差前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請單上”寫清借支金額,然後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到財務借款。

2、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在一星期內填寫“費用報銷單”, 後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經總經理審核方可報銷。

三、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相沖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原規定執行,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3、附件:《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4

1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黨組織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3 術語和定義

3.1 黨費

本規定中的黨費是指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

4 職責

4.1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以下簡稱人事處)

4.1.1 是黨費的歸口管理部門;

4.1.2 負責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4.2 所屬各單位黨委組織部門

4.2.1 負責統一管理黨費;

4.2.2 負責管理、監督、培訓黨費管理人員;

4.2.3 負責檢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

4.3 所屬各單位黨委

4.3.1 負責將繳納的黨費上繳到黨委組織部;

4.3.2 負責向黨員公佈黨費收繳情況;

4.3.3 負責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者書面報告)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 5 管理內容

5.1 黨費收繳

5.1.1 黨員每月應向所在黨組織繳納黨費。

5.1.2 繳費標準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按以下比例繳納黨費: a) 税後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崗技)工資和工齡工資。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繳費比例執行條款。

企業內部退養的黨員,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納黨費。

離退休員工中的黨員,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納黨費。

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交納黨費。

各類不在崗黨員,及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撫卹和救濟為生的黨員,每月繳納黨費2角。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5.1.4 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轉臨時黨組織關係的黨員,向臨時關係所在的黨組織交納黨費。

5.1.5 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黨費,全部上交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5.1.6 遇特殊情況,經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託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補交黨費,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5.1.7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脱黨處理。

5.1.8 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5.1.9 所屬各單位黨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內,將上季度所屬黨員繳納的黨費上繳到公司黨委組織部,其中第四季度黨費在當年12月10日前上繳。黨費上繳比例仍為黨員繳納黨費總數的55%。各單位黨委要充分重視黨費收繳工作,確保按時上繳,不得少繳、拖延。

5.2 黨費管理

5.2.1 黨費工作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必須單立賬户,專款專用,黨費賬簿歸檔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

5.2.2 黨費應當存入國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國有銀行,不得存入其他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強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5.2.4 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2.5 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須把全年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向公司黨委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a) 本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

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

c) 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 d) 黨費收支、結存情況表。

5.3 黨費使用

5.3.1 使用黨費要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5.3.2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使用範圍是:

a) 培訓黨員;

訂閲、購買有關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

c) 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d) 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3.3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經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

5.3.4 下撥黨費的請示,應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3.5 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6 流程

暫無

7 相關文件

7.1 相關的公司體系文件

7.2 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依據性文件

7.2.1 《黨費工作手冊》

7.2.2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7.2.3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8 記錄

8.1 黨費繳納記錄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5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範需要出發,避免印章管理出現不規範行為,以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公章的文本。

3 印章類別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法人章,財務章,黨支部章,計劃生育章及各部門專用章。

4 職責

4.1印章管理權限

公司授權企管部管理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公司授權財務物管部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權各部負責人管理本部門專用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2公司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專管並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員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時,印章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時,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時雙方的簽字確認以備查詢,代管印章人屬於第二責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間與印章管理人員負有同

4.2.5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用印程序;未經公司領導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2.6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籤批單,籤批單需註明印章使用的內容,日期,使用人;領導簽字等信息;籤批單年末留檔。

4.3 使用規定

4.3.1未經公司法人、總經理授權及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頒佈的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並經公安局備案;

4.3.2以公司名義所發公文,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文件的原稿用印,並同時在印章使用籤批單上登記備案;

4.3.3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需評審並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在合同或者協議上簽字後方可用印,並同時在印章使用籤批單上登記備案;

4.3.4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及其他須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嚴格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4.3.5各類介紹信、便函、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和授權委託書等的開據,嚴格按照用印審批手續辦理,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公章印戳;

4.3.6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用印事宜應有用印人員電話請示相關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在用印籤批單上做好登記,註明電話請示某某相關分管領導後,方可用印;等分管領導回公司後,用印人員必須及時補辦用印審批手續;

4.3.7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8人事勞資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人事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9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帶出印章者,應事先在用印籤批單上載明事項及帶出地點,經公司領導簽字後方可帶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彙報,以採取相應補救措施;

4.3.11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丟失、盜用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 附則

公司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印章管理制度並報公司備案。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6

為了徹底解決廠區禁煙難的問題,切實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禁煙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的原則,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禁煙規定。

二、公司範圍內所有場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煙室內)、單位車輛內等均為公司禁止吸煙區域。

三、在公司禁煙區域內吸煙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全體員工有權利制止禁煙區內吸煙行為,並有義務向外來人員説明有關禁止吸煙的相關規定,做到不向來人敬煙和拒絕別人敬煙。

四、員工嚴禁把打火機、火柴、香煙帶入生產車間、倉庫等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如發現有員工帶打火機、火柴、香煙進入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的,一律視為在公司內吸煙。公司特殊作業人員所使用的點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業人員不準把火種借給他人使用,如有發現把火借給他人使用,對該員工也做連帶處理。

五、公司禁煙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小組會定期(每週一次)和不定期地組織檢查巡視。

六、公司員工有監督所有外來人員在公司吸煙(除公司接待室)的權利。

七、本公司員工在禁煙區內(除公司接待室、吸煙室內)吸煙的處以每次200罰款,在高火災隱患區域內吸煙者每次罰款300元,並處以記過處分,多次發現後可予以開除處分,把打火機、火柴、香煙帶入公司高火災隱患區域內的每次罰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產的人員,公司將提交公安機關處理。

行政保障部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7

為規範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彙報制度:

1.教師外出學習、培訓須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經學校統籌考慮,由校長室按審批意見安排並登記。

2.教師外出學習時,須提前調好課並帶調課單向教導處彙報,以便於教導處常規檢查。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並積極參加交流討論。

4.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登記後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後一週內將學習情況向教導處進行口頭彙報。教導處再安排合適時間通過彙報課(每位學習的教師上一節彙報課)、講座或撰寫一篇不少於1000字的學習(聽課)心得在學校彙報交流等,通過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瞭解新動態。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回校後,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校交流彙報、材料上交,檢查學習或聽課筆記後,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校長簽字審批,方可到學校會計室報銷所用費用。

9.學校儘可能多的創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先考慮工作兢兢業業,樂於奉獻,愛學習,師德高,師能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幹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10.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既是一種福利,也是一種任務,希望各位教師正確對待,認真執行。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的標識管理,規範企業的整體形象,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公司實行標識制度。實施標識管理的目錄,由行政部門負責制定、調整和公佈。

第三條 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對外宣傳的人員,必須經由相關部門許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標識進行一切對外活動。

第四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標識的審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標識的使用方法:

(一)使用範圍:集德創建的整體形象宣傳,各業務公司整合宣傳使用此LOGO。

(二)標識形象要統一、鮮明,以確保公司標識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過程中應該於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證公司標識的嚴肅性,不可侵擾性。

(三)使用標識時,圖形必須準確,並根據規定的式樣,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得擅自更改圖形的比例關係和色相。

標識的使用過程中,要求被許可人不得對標識進行任何諸如添加、刪減、變形、 扭曲方式的改變。

第六條 便籤、卡片等的設計和印製涉及到公司標識的,必須有統一的式樣。

第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八條 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9

一、主要內容及範圍

本文規定了公司員工加班的種類、加班的申請以及加班的補償。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4.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於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3. 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彙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後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説明。

6.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徵得領導的同意,並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籤。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統計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彙總加班統計,並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五、加班補償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週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採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採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 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 由於公司的原因加班後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 加班補貼的發放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支付,調休時間對應加班時長來安排。

6. 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願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六、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附:《加班申請單》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0

根據公司辦公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做好節源工作,加強市話管理,現對公司各部門及經營場地的電話管理做如下規定:

1、員工上班時間一律不得打私人電話。

2、員工通電話時應儘量長話短説,杜絕在電話中拉家常。

3、為了控制電話費用,經營部門各項目市話費控制在每部每月70元,望各項目經理、主管加強管理,如超出規定話費,由項目經理或主管支付超出部分的30%話費,70%由部門人員平均分攤。

4、所有員工一律不得打聲訊台電話,一經發現,予以警告及進行全司通報並處以雙倍罰款。

5、銷售部門及採購對外聯繫電話每部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內,超出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支付30%,其他人員支付70%。

6、行政部門的每部電話,市話費控制在100元以內,超出部分,由部門負責人負擔30%,其他人員分攤餘下的70%。

7、公司設有公用電話供會員和客户使用。各項目場所電話一律不對外。

8、客房部客用電話不計入以上核算範圍。

以上規定從四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1

1.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適用範圍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職責

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採購、發放、送檢。

4.對講機使用程序

1)對講機是管理處員工執行任務的工具,屬於管理處的公共財產,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保安隊的全部對講機應建立《通訊器材台賬》。

2)對講機只供員工執勤時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主管領導同意方可。

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准。

4)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員工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脱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積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5.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當班保安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警棍是用於保安員執行公務時自衞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主任批准,嚴禁將警棍帶出。

4)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棍交於他人玩耍。

5)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棍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託他人帶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6)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因公損壞要予以賠償,並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其處於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8)對違反條款者,除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外,處以50元∽300元罰款。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2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單位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專人管理公章。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批准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人員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公章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准、後用章”的原則。批准人應當在公文送審稿或用章資料原件上簽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准人同意後,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後的材料複印備存,並註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後補辦簽字手續。

三、審批權限。

(一)單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等,須報經(單位一把手)簽字批准後用章。其他一般對外工作聯繫函、回覆函、議提案答覆意見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須報經分管副職領導簽字批准後用章。凡以單位名義制發的各類證書等,需蓋鋼印的,須報經分管領導簽字批准或持相關文件辦理,並加蓋單位證件專用章。

(二)單位黨組印章。須報經單位黨組書記簽字批准後用章。

(三)單位領導名章。須報經單位領導本人或委託的其他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用章。

(四)業務章。按業務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批准後用章。

(五)財務章。政府採購支出、業務經費支出、出國費用支出、慰問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須報單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職批准。與銀行賬户開立、變更、撤銷、支付等事項須加蓋單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簽字。

(六)辦公室等處室印章。經處室分管領導或處室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後用章。其中,對外用章,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對內可由處室主要負責人批准。

(七)因專項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須經專項工作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記。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用印登記簿》,登記內容包括:編號、時間、用印單位或人員、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號、發往單位、用印數量、批准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五、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六、嚴格控制將公章帶出單位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帶出使用時,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由印章專管人員攜帶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時,須報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公章專管人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新公章啟用時,要進行登記,並印發啟用通知,明確啟用新公章、作廢舊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舊公章,應按規定上交、封存。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關於公章管理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3

一、 入庫管理

(一) 庫管員嚴格填寫《入庫單》;

(二) 庫管員接收入庫物資時,應與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共同核 實《入庫單》明細是否與申請入庫物資相符、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庫管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庫管員可拒絕驗收並通知有關責任人: 1、申請物資入庫人員未在入庫核對現場的;

2、所需入庫物資與《入庫單》標註明細不符的;

3、所需入庫物資存在質量缺陷或包裝損壞影響其使用的。

(三) 入庫物資清點完畢後,經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及庫管員雙 方簽字後,完成入庫手續。

二、 倉庫管理

(一) 物資入庫後,庫管員需按其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 分類、分區碼放,並做好入庫賬冊登記工作;

(二) 庫管員對常用物資要隨時盤點,對庫存物資每月進行一次 盤點,檢查庫存的餘缺、帳物是否相符;盤點時要保證盤點數量的準確性,書寫數據時要清晰、標準,保管好盤點表,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過程中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對發生變更的庫存產品要及時做好變更登記,保證帳物相符;對保質期臨近的庫存物資,庫管員應提前一個月將情況報告給辦公室主任;盤點需由包括庫管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同時進行, 辦公室主任對月盤點情況進行抽查;

(三) 庫管員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五) 合理安排倉庫庫容、對不同物資採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止 物資因各種原因受到損壞;庫房內嚴禁吸煙,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

物資領用

(一) 物資領用實行出庫登記制度,庫管員嚴格填寫《出庫單》 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經由主管部門的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用;

(二) 如遇物資需緊急領用時,領用人應電話請示總經理或主管 領導批准,庫管員核實後方可辦理出庫事宜,但事後領用人須補報領導簽字批准手續並交於庫管員;

(三) 庫管員根據物資入庫時間,遵守“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 (四) 已領出物資使用剩餘後,無論包裝是否完好,必須及時返 還倉庫,在經庫管員確認該剩餘物資不影響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庫管員填寫《入庫單》,將剩餘物資接收入庫進行統一管理。

附:1、《入庫單》

2、《出庫單》

3、《庫存明細單》

辦公室 20xx年9月13日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4

為加強空調管理,確保空調有效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空調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空調的使用時間:

1、季節性開啟時間:夏季室温在30攝氏度以上,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冷,冬季室温在10攝氏度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熱。

2、空調定時開啟時間段為:辦公室8:30-12:00和13:00-17:00期間,門店8:30至20:30期間(下班前30分鐘關閉空調);

3、温度控制:冷空調開啟時,控制温度在23-25度(門店營業廳內人員聚集20人以上可適當調低温度);

4、空調使用條件: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同時應儘量關閉房門,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二、空調管理責任制: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或是自行調節温度,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面板及控制開關。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説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工程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2、門店空調負責人為店長,由店長指派每日空調現場管理負責人;

3、公司辦公室空調負責人為部門主管,部門共同合用一個空調時為現場使用的部門最高職位人為空調管理負責人。空調管理負責人因故不在工作場所時,應指定代理責任人;

4、工程部門應定時派遣設備維修人員對辦公區域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以及空調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設備維修部門負責。

三、違規責任:

1、公司辦公室及門店空調請使用人員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檢查部門將定期檢查或抽查空調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

2、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檢查人員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對違規操作空調的的部門負責人每次罰款50元,罰款通知將發至違規部門主管負責人OA或公司QQ羣內,由部門經理落實責任,若無法落實到個人,罰款將由部門經理或店長承擔。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7月8日(行政部)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5

為既使工廠辦公室人員有一個舒適的辦公環境,又節約用電、科學耗能、延長空調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温度高於30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温度計所顯示的温度值為準)。

合理調控 夏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根據温差科學定時。空調的開關時間規定:綜合管理部根據每月温度不同於每月一號的通知欄上貼出空調開關時間,各部門以此時間進行開關。早上8:00 11:30開空調,下午13:15 18:30開空調 特殊情況除外。

2、 空調運行 請關閉門窗,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無人空耗。

3、 夏季遇到雷雨時 應立即拔下空調插頭,以免雷擊導致空調損壞。

4、 長時間不用空調 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

5、 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做好空調室內機的保潔工作,每週必須擦拭一次(在斷電狀態下);特別是防塵網要每月清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6、當空調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報維修部檢修;維修部不能修理的,應報採購詢價外修;以確保空調的正常使用之需。

7、 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運行的,肇事人要考核扣分;考核扣分2-20分。

8、 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空調開啟的辦公室內吸煙者書面警告處分,並加經濟處罰。

9、以上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責監督、檢查。

10、採取責任區劃分,部門負責人連帶責任的原則制定

11、 責任人負責自己區域空調,電燈,門窗的開於關如第一責任人提前下班,其區域還有人未下班,需要委託其他人關空調及電燈 否則責任屬於第一責任人

12、最後下班之人負責檢查辦公區所有空調 電燈 門窗 開於關 4 行政人事中心負責對空調的採購 拆裝 維護 管理

13、區域負責人負責空調及相關電源關閉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6

1. 目的

為使所有作業人員瞭解哪些類型的作業是相當危險或者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並對此類作業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管理範圍內危險作業許可活動的安全管理。

3. 職責

3.1 安委會負責危險作業許可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3.2 進行危險作業的部負責危險作業許可安全管理的組織實施。

3.3 承包商負責其所屬工作範圍內的危險作業許可安全管理的組織實施。

4. 工作程序

4.1 危險作業活動及安全管理要求

4.1.1危險作業活動包括:

高處作業;

動火作業;

限制空間作業;

電工作業(帶電作業、臨時接電);

4.1.2危險作業活動實行“作業許可審批單”制度。

4.1.3 基本要求:

任何危險作業活動,必須先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未辦理作業許可審批單和簽發批准前不得實施作業;

所有作業許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作業指導;

在向承包商委託施工任務時,必須明確交代需要辦理作業許可的所有危險作業活動;

作業許可審批有時效限制,超過時效必須重新辦理。

4.1.4作業許可審批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則許可視為無效:

危險條件進一步惡化,許可證的措施無法有效控制時;

主要作業人員發生變化時;

發生險情需要撤離時。

4.2各類危險作業活動的適用範圍

4.2.1高處作業許可的適用範圍:

廠房結構安裝及拆除作業;

離基準面2米及其以上高度的其它作業。

4.2.2工業動火作業許可的適用範圍:

氣焊、割作業;

電焊作業;

在油罐(箱)等易燃易爆場所或附近進行產生火花的作業。

4.2.3限制空間作業許可的適用範圍:進入其他空間狹窄或活動受限的作業場所。

4.2.4 帶電作業許可的適用範圍:

在低壓配電盤、控制櫃、配電箱、電源幹線上進行的一般帶電維護作業;

在400V以上高壓用電設備、配電系統上進行帶電或不帶電的安裝或維護作業;

其他可能導致觸電傷害的帶電作業。

4.3 危險作業許可證的簽發:

4.3.1安委會負責危險作業活動的作業許可證簽發。危險作業活動包括:

級動火作業;

帶電作業;

級高處作業;

限制空間作業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活動。

4.4 危險作業許可的相關職責

4.4.1本着“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理者管安全”的原則,確定許可證的審批簽發人及相關人員,並落實其職責。

4.4.2作業許可證簽發人職責:

負責管理範圍內作業許可證制度的落實;

指定一名安全監護人員,負責現場具體作業的安全檢查、監督;

負責對作業施工方案和安全環保措施進行審查;

負責對作業負責人和監護人員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4.4.3 現場安全監督職責:

負責對作業設備、設施及作業人員進行檢查,落實許可證上的各項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指定作業監護人,並對其進行必要指導和培訓,確保監護人對設施的安全狀態和人員的安全作業實施全程監控;

每次作業前對作業現場的各項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需要檢測時,達到作業要求後,向作業申請人發出作業指令;

對作業現場進行巡迴檢查,對不符合健康安全環境要求的情況有權要求作業人員立即整改;當作業出現不安全隱患或情況時,有權終止或暫停作業,並收回作業許可審批單;

定期向簽發人報告作業的安全狀態,發現危急情況時,按規定的應急程序指揮應急處理。

作業完成後負責對作業區域進行全面檢查。

4.4.4 作業負責人(作業許可申請人)職責:

根據作業危險程度,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對作業活動的安全負責,負責落實施工輔助機具、材料、設備、人員,按許可證的要求做好作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把所有的危險及安全預防措施告知所有與此項作業相關的員工,負責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督促、檢查、指導相關作業人員嚴格按照許可證要求進行作業;

4.4.5 作業監護人職責:

熟悉作業情況並懂得操作和使用滅火器材,熟悉報警和緊急關斷要求;

準備應急器材,對作業現場進行不間斷的守護和監視;

對作業現場周圍至少5m範圍內(包括任何隔牆或障礙物的另一邊)進行檢查;

及時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和不規範行為;

發現異常情況時要求施工人員立即停止作業;

提醒進入作業現場的人員注意存在的風險或環境影響。

4.4.6 作業人員職責:

具有相關的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和技術素質;

懂得使用現場防護和必要的應急設備,掌握安全環保措施;

對作業場地進行檢查,確保安全良好的工作環境;

密切注意作業場地的周圍情況,做到“四不傷害”,如條件發生變化,隨時準備停止工作,並向現場負責人彙報;

每天工作完成後,及時清理好工作現場。

4.5 作業許可審批單申請、審查和簽發的辦理

4.5.1提出申請:

需要辦理作業許可證的危險作業,在進行作業前,作業負責人應查看現場和環境狀況,確認進行何種許可作業後,填寫《作業許可審批單》,提出作業許可申請;

根據作業許可的類型,填寫《作業許可審批單》內容;

作業許可證上應明確作業內容、作業起止時間、作業地點、直接作業人員、監護人、作業負責人、簽發人等內容。

申請者應在“作業起止時限”欄內註明作業的大致起止時間。根據作業許可審批單規定的時限要求(特殊情況具體確定),若超過時限,作業許可證自動作廢,應重新辦理。

4.5.2作業許可審批單的審查、簽發

作業許可審批單由安委會簽發,安全工程師負責對許可證進行審查;

審查者接到申請人的作業許可證申請後,應對所申請的作業許可內容和安安全措施進行審查和確認(包括到現場察看),有問題時,及時提出並整改;

審查者在確認符合要求後,交相應的領導簽發。

4.6.5 危險作業許可的具體實施,按照相應的“作業控制程序”執行。

4.相關文件

動火作業安全控制程序 高處作業安全控制程序 帶電作業安全控制程序限制空間作業安全控制程序

5.相關記錄

作業許可審批單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7

為了加強公司食堂的統籌管理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工作人員就餐質量,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並結合工作人員工作實際情況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時間規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為了提高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廚房在職工作人員必須在每餐前5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提前安排好飯菜,以免耽誤工作,特殊情況除外。)

2、(為了準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用餐人員在崗期間必須按時用餐,超出用餐時間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況除外。) 3、(為了給全體工作人員創造健康、安靜、衞生的用餐環境,廚房工作人員一定要搞好廚房及餐廳衞生,其他在崗工作人員也需幫助廚房工作人員一起搞好我們的食堂衞生。) 以上管理規定望各位工作人員嚴格準守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加強空調管理,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現本着節約能源和有利員工身體健康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1、使用空調時應關閉房間門窗,嚴禁敞開門窗運行空調。夏季空調温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

2、為杜絕浪費現象,對各宿舍的用電量進行限定:夏季六、七、八、九月和冬季十二、一月各宿舍的用電量為300度;二月份宿舍用電量為170度(冬季限電月份根據天氣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其他月份的電量為30度;超出電量根據公司實際交費價格計算由各宿舍人員分擔。

3、要保證空調的清潔衞生,定期清洗過濾網,保持室內機和遙控器無灰塵,清掃空調時不得使用水沖洗。

4、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5、開啟與關閉空調要使用遙控器,不準打開室內機手動啟機,空調開機前應確認遙控器模式設置是否正確,調整正確後方可開機,連續開機間隔不低於5分鐘,發現空調有異音應立即停機。

6、空調為專用電源,不得插接其他電器或接臨時電源,不準在空調設備上掛衣服、毛巾等物品。

7、空調安裝、調整、維修由公司負責。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開室、內外機。若發現空調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後勤管理人員。

8、宿舍空調因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由違規操作者負責一切損失,無法落實責任人時,由宿舍全體人員承擔。

9、綜合管理部將進行隨機抽查,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視其情況給予50-500罰款。

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九日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19

為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衞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現特制定本制度。

1、 夜間值班人員包括後勤管理人員、安監部保衞人員、以及其他夜間值班人員;

2、 夜間值班人員承擔夜間公司廠區所有財產的安全保衞工作,保證廠區不發生物品被盜、損壞或其它物品流失現象和火災等危害公司利益事件;

3、 後勤管理人員作為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夜間非生產值班人員的檢查和調度,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4、 保安人員作為主要的公司安全保衞人員,對出現的物品被盜、

流失現象及非生產區域的火災險情負有主要的工作責任; 5、 其他夜間上班生產人員,對本部門物品流失、損壞、被盜負有主要責任,對就近區域物品流失、損壞、根據情況負有相應責任;

6、 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必須每2小時圍繞非生產區巡檢一次(具體路線見保安人員制度)保安人員夜間不得打盹睡覺;

7、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在值班時若遇緊急事務,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離開。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説明。

8、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打掃值班室內衞生,保持物品整潔、完好。

9、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脱崗、睡崗。

10、 後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運行人員工作紀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計算機複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11、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12、 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重要情況請示公司領導,必要時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

13、 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0

1、 夜班值班時間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8:00;

2、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到崗,逾期未到者,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視為曠工。第一次曠工扣罰50元,第二次曠工扣罰100元,第三次曠工遣回總公司人教處;

3、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需保持通訊暢通;

4、 值班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酗酒或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熱力站;

5、 值班人員需保持站內衞生,不得在站內隨意丟棄生活用品;

6、 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調崗;

7、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第一時間聯繫熱力站站長。

8、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簽到,每月最後一名值班人員需將簽到表送回分公司管理所,並領取下月簽到表。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1

1、員工休息室是提供給員工工作之餘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員工應自覺維護休息室衞生,嚴禁在休息室內亂貼亂畫;必須保持桌椅清潔與整齊,嚴禁吐痰或亂扔廢棄物。

3、愛護公物,不得將桌椅、報刊等物品帶出休息室挪作他用,違者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鬥毆、賭博等法律法規不允許的行為。

5、休息室內禁止大聲喧譁、製造噪音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6、節約用電,最後一人離開時隨手關閉燈、空調等設備。

7、舉止文明,禁止出現躺在桌上等不雅行為。

8、衣冠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進入休息室。

9、非人為原因造成桌椅損壞時,員工應及時報告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工程部維修。

10、本規定至頒佈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條 為規範本所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標準,根據本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對象為特殊工種及特殊崗位人員。

第三條 管理人員及地調科研人員日常業務加班原則上不發放加班費。由於臨時增加工作任務需加班的,報主管所長批准後按實際天數發放加班費。

第四條 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標準如下: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由所統一安排值班且時間超過4小時的,每人每天按30元標準計發,不足4小時者,不得發放值班費。

2.雙休日及夜間值班:

①保衞人員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標準計發;夜間巡邏按每晚每人4元標準計發。

②門衞夜間值班夜餐補助標準為:18:00-24:00時,按每人每班2元標準計發;0:00-7:00時按每人每班4元標準計發。

③駕駛員雙休日經領導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平時八小時以外領導安排臨時用車,由部門安排補休。

④電工雙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日常夜間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標準計發。

⑤醫務室及其他公益服務崗(維修等)八小時以外及雙休日臨時加班,由部門安排補休。

3.基建現場管理人員工地補貼標準:

①本所職工每天在現場工作時間4小時以上,每天按3元標準計發工地補貼;如有特殊任務需晚上加班4小時以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可按每晚4元標準計發夜餐補貼;雙休日加班4小時以上,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加班費。

②外聘或返聘人員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五條 加班費及夜餐補貼在嚴格考勤的基礎上,由各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於每月28日前報人事教育處審核後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第六條 本所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報人事教育處備案後實施。

第七條 本規定由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3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為基準: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數控車間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數控車間除外)

二、 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出差人員與總經理核准人員無需打卡。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至部門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且需填寫未打卡申請,並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交至綜合部存檔,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次。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三、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為依據。

製造有限公司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樓的使用和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規範內部運行,結合辦公大樓大樓使用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辦公樓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未經批准,各部門不得擅自調換、改建辦公用房。

第三條:每位員工和出入辦公樓的所有人員,都應遵守本辦法,自覺維護樓內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條:辦公樓管理工作分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綜合辦公室委託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主要包括大樓外的安全保衞、消防安全、綠化、公用配套設備的維修養護和大樓電梯以及垃圾清運。公司應與承擔外包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簽訂協議,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使大樓始終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樓層所在部門負責,其責任範圍為大樓5層各辦公室內部辦公區域的衞生保潔、安全用電和消防措施;公共區域、會議室、領導辦公室的衞生保潔由綜合辦安排專人負責。

第二章 人員管理

第五條:公司辦公樓一樓門廳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開門。大廳設立前台,各樓層均設有監控攝像裝置,24小時開機。綜合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內安全保衞工作、保護監控設施,防止不良分子盜竊和破壞,確保辦公樓的財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條:公司前台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有權對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員進行詢問或查驗證件,非本公司員工,無約定和無公司內部員工帶領的,未徵得相關到訪部門人員核實,不得進入電梯,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條:內部員工當日加班,應於當日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週六、週日加班,應於週五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國定假日加班,應於休假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加班人員一律由公司一樓西側防盜門進出,並及時鎖好防盜門,保證安全。

第三章 財產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位員工出門辦事或下班後離開辦公室前應關好門窗,關閉電燈、空調、電腦、飲水機等電器,並鎖好辦公室,休假前應將印章、文件等機要物品放入文件櫃並加封管理。

第十條:個人的現金、存摺、有價證券、現金支票、首飾等貴重物品和業務活動中收回的現金、銀行本票和匯票等,不得放在辦公室內,放在辦公室內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辦公樓地下車庫所停公務車輛應按指定的車位停放,並將車門和後備箱鎖好,關好車窗玻璃;其他車輛應服從管理,在指定地下車庫的車位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公司門口或亂停亂放,一經發現違規,辦公室將處於每輛車1000元的罰款。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應及時檢查辦公樓的安全情況,加強巡查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並視情況分別向公司領導和上海船舶工業公司、當地派出所報告。遇突發性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避免或減少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第十三條:財務處關門後應將110報警裝置開啟,開門前應及時解碼,防止誤報。同時嚴格執行財經管理制度,加強對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的管理。因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等被盜或丟失,應由當事人負責。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大樓內消防器材、電氣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單位維修和更換,確保器材處於良好狀態;消防器材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移動。

第十五條: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大樓,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線,不準在大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第十六條:綜合辦根據實際使用樓層情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條:辦公樓公共區域禁止吸煙,吸煙區設在辦公樓西面消防樓梯的窗邊。

第五章 安全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綜合辦公室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時,要及時報告給物業公司和上級公司。

第十九條:疏散人員撤離辦公樓時必須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電梯撤離。物業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第二十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所有人員應迅速關閉各種電器設備,關閉電源開關,拔掉電源插頭,根據消防常識積極開展自救。

第二十一條:發生安全事故時,大樓內的所有人員都應服從綜合辦公室、

消防部門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第六章 衞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樓層指定位置,由保潔人員定時統一清理。所有人員要自覺維護辦公室及其周圍的衞生,不得亂丟煙頭、紙屑,嚴禁隨地吐痰。應儘量不要將茶水、咖啡、湯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灑落,應及時清理乾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的辦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潔;廢棄物應投放到垃圾桶內,保持地面清潔;不得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第二十四條: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內牆壁和樓道等公共區域擅自張貼字畫,不得在牆壁、門窗或電梯內粘貼廣告,不得在大樓地面上錘砸有損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條:辦公樓大廳、走廊、公共區域、會議室的盆景綠化擺放由綜合辦公室委託相關綠化單位負責,日常管理由綠化單位負責,其他人不得將其移動別處。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辦公樓內大聲喧譁、吵鬧,不得在辦公室內喝酒、打鬧。

第七章 節約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最後一名員工離開辦公室,應將本部門門口的樓層走道等公用區域電燈關閉,各樓層最後一名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將本樓層所有走道電燈關閉。

第二十八條:大樓空調根據環境温度情況定時控制開放。冬季環境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温低於15℃開放,夏季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温大於25℃時開放。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要教育員工愛司如家,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第八章 檢查監督

第三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以上各項條款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權制止、糾正、記錄和報告。

第三十一條:有關記錄將作為年終量化考核依據之一。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5

臨牀實習是理論轉化為技能的重要階段,也是院校走向醫療工作崗位的橋樑,實習水平將直接影響到臨牀工作的質量。為了切實加強實習生的教育和管理,關心廣大實習生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維護正常的實習教學秩序,確保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學管理

1、實習生須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教學大綱要求實習,在帶教教師的具體指導下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由科室主任、護士長安排本科室兼職教師擔任帶教任務。

3、各帶教教師按照帶教計劃帶教。各科室在帶教過程中應通過教學查房,病例討論,小講課,牀旁示教,模擬教學等方法進行教學。應及時檢查學生實習情況以及瞭解學生實習表現,保證實習教學質量。護理部科教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定期檢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轉來的病人)入院後,實習生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等工作。書寫的所有醫療文本,均須帶教教師簽字後方為有效,不得擅自進行技術操作和手術。對病人和家屬介紹病情時,應按照帶教教師的醫囑解説,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檢驗項目、程序和結果等。

5、按《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要求書寫病歷,書寫病歷(其它醫療文本)應該完整,有條理,重點突出,文句通順,字跡端正。

6、實習生每天早晨應提前10分鐘進入科室,按時參加病房醫護交班會。

7、實習護士應努力學習有關護理技術,在帶教老師指導下完成治療(包括注射、抽血、補液、灌腸等)、基礎護理以及手術前皮膚準備等工作。

8、實習護士對危重病人需隨時診視,必要時應在牀邊守候,並測量記錄呼吸、脈搏、血壓等特別護理單,各種記錄須帶教老師簽字確認。

9、實習醫生應參加科內有關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討論、學術報告等會議。

10、實習生按照醫院規定參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值班時應和帶教老師一起深入病房瞭解病人的情況,如遇病人有病情變化,應及時彙報,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11、實習生實行24小時跟師值班制,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按時上下班、值班,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崗。

12、實習生要認真做好學習小結,勤做學習筆記,實習小組要定期召開討論會,交流學習經驗,並不斷在臨牀實踐中改進學習方法。

13、實習生在不同的科室實習結束時要寫出出科小結,按規定接受理論以及操作考核。各帶教教師要認真做好出科鑑定,對在本學科實習表現、理論、技能掌握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

二、行政管理

1、努力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思想,加強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努力完成畢業實習任務,鞏固和提高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科學思維方法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遵紀守法,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的管理,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樹立科學嚴謹的工作作風,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負責的工作態度,嚴防各種差錯事故。

4、謙虛謹慎,能吃苦耐勞,做到腦勤、手勤,夯實基礎,提高技能。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實習醫院。

6、愛護醫院各種醫療、實驗、教學儀器,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種設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7、愛護公物,講究衞生,言談舉止文明,儀表端莊,衣冠整潔。

8、在實習期間如犯了錯誤,或工作中有了過失,應主動彙報檢查,虛心接受上級批評處理,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三、住宿管理

1、醫院不安排宿舍

2、在外租房的實習生,實習期間因宿舍安全問題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四: 請假管理規定

一)、請銷假制度

實習期間,學生不放寒暑假,節假日應服從科室安排,原則上不得離開實習醫院。因病因事或聯繫就業工原因需請假者,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院。

1:因病因事請假

因病請假需有就診醫院(我院或上級醫院)診斷證明(急診後補),經所在科室和醫院護理部或科教務科批准後生效。凡弄虛作假者均作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停止實習。因特殊情況請事假,須認真填寫《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院。

2:畢業就業請假

1).因外出聯繫用人單位等請假,須認真填寫《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並嚴格按照醫院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外出試工,須有試工單位的信函或證明。

2).因工作需要換實習點,須先由實習接收單位蓋章或提供接收單位信函,並在辦理好所有手續交醫院科教科後方可離院。

(二)請假批准權限

任何理由請假都須按以下權限要求提出請假申請:

1.請假半天以內由帶教科室領導批准並上報護理部(科教科);

2.請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須護理部(科教科)審批;

3.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學生需和家長共同和醫院護理部(科教科)聯繫;非特殊情況不能批准.

4.請假三天以上須由學生所在學校分管實習的老師和醫院科教科聯繫,學校必須出具同意該生請假的證明否則不能准假.

三)、處罰措施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將立即中止實習。

1).不服從醫院、科室管理,不按照《實習輪轉表》實習,私自調換實習科室;

2).實習期間導致醫療糾紛發生,醫患關係緊張受到舉報;

3).未請假外出試工或者無故缺勤累計超過三者;

2:無故不上班、脱崗、遲到、早退、實習態度不認真、對工作不負責者,,由醫院提出書面意見,建議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四)、注意事項

1.嚴禁實習生未請假(含未經批准)離開實習崗位或先離開實習崗位後補請假條等情況發生,否則一律按曠實習論處。

2.實習生不得委託其他同學代請假;不得藉故和虛假請假;不得電話請假。

3.請假超過半天者必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並及時將請假申請單交醫院護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後方可離崗。

4.請假期滿必須銷假,需續假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未履行銷假或續假手續超假者一律按曠實習論處。

5.實習生備考研究生期間,須嚴格遵守科室工作安排,不得以備考理由請假,不得影響正常實習。

附: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

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

備註:請假半天,由科室審批,報醫院護理部科教科備案;半天以上一天以內須護理部(科教科)審批;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學生需和家長共同和醫院護理部(科教科)聯繫;非特殊情況不能批准請假,三天以上須由學生學校分管實習的老師和醫院科教科聯繫,學校必須出具同意該生請假的證明否則不能准假.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6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創建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温度控制規定。按本市發佈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温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温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温度設置的規定:製冷最低不低於26℃,制熱最高不高於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温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於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設備的日常管理。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7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衞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煙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煙: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煙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衞室。

5.2 禁煙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煙"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煙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衞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文件

7、記錄和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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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夯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xx‟3號)和市國資委《關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實施辦法》(國資黨發„20xx‟6號)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所屬單位共產黨員(含預備期黨員)。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二章 黨員交納黨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四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按季度或年度發放的津貼補貼,與發放當月工資收入一併作為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在當月交納黨費。

第五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在《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相應欄目註明交納數額和交納時間,經流入地黨組織加蓋公章有效。

第二節 交納比例

第六條 黨員黨費按以下標準分段計算並交納:

(一) 每月工資收入(税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税後”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

第七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八條 其它規定:

(一)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年終兑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為計算基數,參照第六條規定交納黨費。

(二) 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人員補貼)或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分段計算。

(三) 流入到國有企業且轉移了正式黨組織關係的農民工黨員,以每月固定收入作為計算基數,參照第六條規定交納黨費。

(四) 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五)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六)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報送集團黨委,再通過市國資委黨委轉交市

委組織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三節 交納時間

第九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第十一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三章 黨組織上繳黨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二條 黨費實行逐級上繳。子公司黨委或集團直屬子公司黨總支,按下管一級原則,對各所屬的黨支部黨費進行收繳。子公司黨委、集團直屬黨總支、集團直屬黨支部向集團黨委繳納黨費;集團黨委向市國資委黨委繳納黨費。

第十三條 各級黨組織按如下標準上繳黨費:

(一)黨支部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0%上繳上級黨總支或黨委並附黨員交納清單;

(二)黨總支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0%上繳上級黨委並附支部交納清單。

(三)子公司黨委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0%上繳集團黨委;

(四)集團黨委按照市國資委黨委規定比例上繳黨費。

第二節 匯繳時間

第十四條 子公司黨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團黨委上繳當年黨費;集團直屬黨總支、集團直屬黨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團黨委分別上繳上半年和下半年黨費。上繳黨費要在規定期限內匯入XX集團黨委黨費專用帳户,並在匯款單上註明交納黨費的黨組織、繳費期間、金額,不得少繳或拖延。各交納黨組織憑匯款回單到集團人力資源部開具黨費交款收據。

第四章 黨費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五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二節 使用範圍

第十六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是:

(一)培訓黨員;

(二)訂閲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三)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四)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五)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十七條 有關黨費使用的其它規定

(一) 集團黨委留存黨費的使用向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二) 申請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黨組織日常工作經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部分必須得到保證,原則上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納入企業全年財務預算,在財務單列,由黨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動、專項工作要單獨劃撥經費。

第三節 管理規範

第十八條 留存黨費的黨組織,應建立完善的黨費管理制度明確使用範圍,嚴格審批權限和程序。對數額較大黨費的使用和下撥,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説了算。

第十九條 黨費由各級黨組織指定專門人員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子公司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組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制度另行頒佈。

第二十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的名義單獨開設銀行賬户,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户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一條 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違規責任

第二十二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子公司黨委應當每年向集團黨委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基層黨組織通報。黨總支、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三條 各子公司黨組織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集團黨委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中共X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關於印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文號)停止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授權集團人力資源部解釋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29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户。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餘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餘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户的開立本着“合理佈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厂部的銀行賬户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範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准。

8.集團各公司及下屬單位銀行賬户的開設必須是在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機構內。下屬單位一般情況下在銀行開立賬户數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餘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厂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佔用並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户。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30

為加強學校安全的管理,特別是加強手機的規範化管理,保證學校設施的合理使用,現就儲物櫃的使用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校為每位在校學生提供一個儲物櫃,其中高二級、七年級級及高一級CCAE班的儲物櫃在各班教室,其他各班的儲物櫃在學校首層。

二、儲物櫃由德育處和總務處聯合管理,級長和班主任具體負責落實。

三、儲物櫃鑰匙由總務處每學年初統一簽字發放,每學年結束時(或學生退學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收齊交總務處;未經總務處批准,不得私自配鎖、加鎖或換鎖(此三種行為屬於嚴重違紀);學生如遺失儲物櫃鑰匙,經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督促其配好鑰匙;不及時交回鑰匙,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嚴重者扣發畢業證書。

四、學生必須保持儲物櫃的清潔與整齊,儲物櫃外面不得亂掛、亂貼其他雜物;每個學期期末考試後,班主任督促學生按學校要求搞好儲物櫃的清潔衞生,拒不整改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五、儲物櫃只能存放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衣物、書本等,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食物、腐爛品、危險品等,德育處與總務處隨時會組織儲物櫃安全與衞生檢查,發現違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六、學生不得故意損壞儲物櫃,故意損壞者,必須照價賠償,並予以紀律處分。

七、嚴禁私自調換儲物櫃,每人的儲物櫃編碼與姓名相吻合,已在總務處登記備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換,可到總務處申請。

八、儲物櫃不得藏有任何屬於學校的物品,否則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所有儲物櫃都在學校攝像頭監控範圍下,嚴禁私撬他人儲物櫃,一經發現 視為偷竊,學校將按規處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德育處;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廣州市南武中學德育處、總務處

20xx-1-7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篇31

一、安全防範

1、 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 加強夜間對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檢查和白天客人車輛的指揮停放和安全防盜活動檢查,及時做好記錄。並對可疑狀況及客人滋事時間做到及時控制。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 加強酒店各部門安全防範檢查。並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

4、 對違反治安條例和酒店制度的行為,收集證據,查清事實並及時處理。該向公 司或公安機關報告的,做到及時彙報,把事態控制在最小。

5、 配合酒店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酒店營業場所情況並做好記錄。

6、 負責酒店內部車輛的管理工作,發放停車牌。指揮車輛停放。

7、 要熟悉每天客情,配合營銷部對來店客人做好接待、引導工作。

8、 熟悉酒店各崗位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和擺放位置。

9、 定期對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及影響安全的因素做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10、 做好酒店的安全屏障,遇事敢向前,不退縮,不迴避。

二、專業技能

1、 對消防知識有全面的瞭解,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 能統一、正確的使用車輛指揮手勢和語言。

3、 熟悉酒店各部門設施設備及接待能力。

4、 掌握酒店規定的接待流程和服務語言。

三、 行為規範

1、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2、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勤請示、勤報告。

3、 堅守崗位、克盡職守,不脱離、不睡崗、不坐崗,不監守自盜,不閒聊。

4、 勤走動,勤巡查,控制防範在前,積極彌補在後。

5、 當崗期間要精神抖擻,威武英勇。不得萎靡不振,遇事撤退。

6、 客人車輛停穩後,要行禮,主動招呼,主動給客人開車門、搬東西。

7、 語言:使用普通話。當客人進店時要主動問侯。

“您好,歡迎光臨;您好,您今天是參加哪個聚會?。。。”

8、 監督員工打卡

四、清潔衞生

1、 每天上崗前第一件事是對衞生區域做徹底的衞生打掃(由夜班人員打掃),其它班次維護。

2、 衞生檢查標準按照《長富園林酒店衞生檢查標準》執行。

五、儀容儀表

按照《長富園林酒店儀容儀表規範》執行。

六、工作效率

保安部負責着整個酒店的安全,必須以最快的反應速度處理和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逃避。必須嚴格服從酒店領導指揮。

七、工作態度

保安部是客人消費的第一站和最後一站,第一印象尤為重要。關乎着酒店的形象和聲譽。能否讓客人在酒店有一個滿意的消費。直接關係着客人最終的印象和評價。

所以,保安部人員必須以熱情、專業、積極、迅捷的工作態度面對所有顧客。

八、設施設備

由於保安部這個特殊的崗位,肩負着企業的安全問題。在設施設備這項考核內容中,除了對本部門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外。更重要的是對以下內容的掌握和了解:

1、 對整個企業結構佈局要充分熟悉和了解。

2、 對酒店消費器材的位置、完好程度要熟悉和掌握。

3、 對酒店的監控系統、門、窗、鎖、鑰匙、設備運行情況、水、電等直接影響安全的重要因素要重點監控。隨時掌握其完好和運行情況。特別是夜間安全事故高發時間段,要做到勤走動、勤檢查。防止安全事件的發生。

九、節能降耗

1、 整個外場光彩工程的控制。根據季節和客情狀況隨時監督和調整開關時間。

2、 在晚上營業結束後,及時檢查各部門的水、電的開關情況。做到及時控制和監督,以免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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