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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正確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是中國首部慈善法,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正確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正確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記者近日就慈善法實施有關問題,採訪了民政部有關負責人。

弘揚慈善文化 規範慈善活動

問:請介紹慈善法的調整範圍。

答:慈善法以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弘揚慈善文化,規範慈善活動,保護慈善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進步,共享發展成果為宗旨,不僅規範慈善活動,同時明確政府在監管和促進等方面的責任,保障和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慈善事業。明確規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慈善活動以及慈善有關的活動適用慈善法,是慈善制度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立足我國國情,結合慈善活動發展的趨勢,廣義界定慈善活動,規定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在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救助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以及促進教科文衞體事業發展、防止污染和保護環境等領域自願開展的公益活動。

首次從法律層面明確慈善組織概念

問:慈善法在慈善組織的界定、准入、管理等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慈善法是第一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慈善組織的概念、範圍、權利義務,解決了過去沒有解決的很多問題。

在慈善組織界定上,慈善法從依法成立、以慈善為宗旨、非營利屬性、獨立主體地位等多個基本屬性入手,很好地界定了慈善組織的定義和條件。還明確了慈善組織可以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釐清了慈善組織與社會組織現有的三種形式的關係。

在慈善組織的准入上,慈善法通過明確慈善組織的設立條件和程序,進一步鼓勵興辦慈善組織。今後,新成立的慈善組織具備了法定條件就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已經成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過去所説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也可以由民政部門認定為慈善組織。同時,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範圍也適當擴大了,由過去主要限於公募基金會和少數社會團體,擴大到符合條件的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

在慈善組織的管理上,針對以往慈善組織自律機制不健全,資金募集和使用不夠透明,還有少數組織有商業化、營利化傾向,以及政府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社會的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公眾關心的問題,這次在立法中都有了迴應。在放寬准入的同時,加強了事中事後監管,規範了慈善組織內部治理,明確了民政部門對慈善工作的主管責任,加強了社會監督,推動了行業自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的思路。

建立統一信息平台 制定信息公開辦法

問:如何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及時、有效公開,讓公眾更滿意?

答:慈善法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概括起來就是“一個制度、一個平台、三類公開、兩項告知”,並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個制度,是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統計和發佈制度。一個平台,是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各自在統一的信息平台上向社會公開慈善信息。三類公開,即政府、慈善組織、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都有各自的信息公開義務。政府要公開在對慈善組織進行登記管理等行政行為中獲取的慈善信息;慈善組織要公開組織章程和決策、執行、監督機構成員等信息,要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還要定期向社會公開募捐情況和慈善項目實施情況。兩項告知,即對捐贈人、受益人的告知。慈善組織開展定向募捐的,要向捐贈人告知募捐情況、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慈善組織提供慈善服務,要向受益人告知資助標準、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範等信息。

民政部門將貫徹慈善法上述要求,儘快推動建立慈善信息統計和發佈制度,建立統一的信息平台,並制定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具體辦法。同時,加強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引導和規範,在監督檢查和等級評估中重點檢查慈善組織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情況。對於那些不報、謊報、漏報信息的慈善組織,也要依法嚴厲查處。如果依法去做了,相信公眾會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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