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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園安全值班制度

中學校園安全值班制度

一.人員組成

中學校園安全值班制度

總值班:當日值班領導

帶隊值班:學校中層

成員:各年級班主任、宿管中心工作人員;

分組:每天分三個小組值班,高一年級部每天指派一名年級部副主任和兩名班主任,高二、高三每天指派一名副主任和三名班主任;宿管人員由宿管中心自行安排;學校指派一名中層幹部帶隊。

考核與考勤:學校安全值班辦公室。

二.值班時間段:

1. 週一至週六

(1)大課間(上午、下午)。做好大課間樓層巡視,每組負責一個年級。

(2)中午。

學生放學後,帶隊領導帶領巡視組到食堂、教學樓、寢室、校園周邊進行巡視,以校園周邊為主。

(3)晚自習下。

① 值班組:三個值班組分別到三棟宿舍樓巡視,確保就寢秩序、排除安全隱患。

② 寢室管理員:待住校生人數清點完畢、就寢秩序穩定後,值班組人員方可離開寢室。值班組人員離開後,宿管人員進行二次巡視,發現問題要如實記錄,並與次日將記錄情況反饋給值班辦公室。

3. 週日

(1)白天。每個年級部安排一名班主任,與安全辦工作人員、帶隊領導一起集中到校園周邊排擋、小賣部、枱球室巡視,驅散聚集學生、制止學生不良行為。一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視一次。

(2)晚自習下。與週一至週六相同。

三.值班要求

1.所有值班人員必須佩證上崗。

2.所有當天值班人員在上午第二節課下、下午第二節課下、中午放學、晚自習下迅速到安全值班辦公室集合,接受電子考勤。其中,大課間只需簽到,中午、晚上實行簽到、簽退制度,中午簽到時間11:50—12:10、簽退時間13:10—13:30,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小時,晚自習下籤到時間9:40—9:55、簽退時間10:20—10:50,間隔不得少於40分鐘。如學校作息時間變動,簽到、簽退時間另行調整。

3.值班人員要如實記錄值班情況,能就地解決的就地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通知到年級部、班主任。當日值班結束後將值班記錄表交安全值班辦公室專職人員保存。

四.考核與通報

1.學校每週根據值班記錄表進行一次統計,並通報到各校長、處室、年級部。對於涉及違規違紀的班級按照班主任績效考核辦法處理。

2.學校每週對值班人員到崗情況進行一次統計通報,對於無故缺席的班主任、值班領導將扣除相應的班主任績效、行政值班津貼。並取消其該學期的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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