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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第一條、學校大門對外體現着學校的形象,全校師生員工應積極主動地加以維護和關心。

第二條、本校師生員工出入校門應佩帶校徽,必要時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自覺接受門衞人員的查驗。

第三條、來校務工人員,學校暫住人員必須辦理“臨時出入證”,出入校門時應主動出示。

第四條、來校聯繫公務或探親訪友須持單位介紹信或身份證、工作證並徵得被訪單位或個人同意後,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接訪單”,離開學校是交回“接訪單”,並有老師們的簽字。因教學或舉辦文體活動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校外人員(或單位團體),應事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並辦理手續,送安全處備案,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的採訪活動需經主管領導、主管部門批准。

第五條、禁止一切社會閒雜人員和未經許可的小商小販進入校內。禁止散發宣傳品或廣告宣傳人員進入校園活動。

第六條、機動車輛憑本校核發的“機動車輛通行證”進出校門,並自覺接受門衞檢查,外來的各類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因工作生活需要進入校園的,應停車登記辦理機動車“臨時停車證”,並自覺遵守學校內部交通、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出入校門的.摩托車須主動出示行駛證接受門衞檢查;騎自行車進入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

第七條、學校大門前禁止停放各種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管制械具者進入校園。

第八條、攜帶物品外出,應持所在單位開據的填有物品名稱和數量的證明及個人有效證件,經門衞檢查登記後方可出校門;攜帶可疑物品出校的.,門衞有權扣留物品,並報告安全處查處。

第九條、工作時間原則上不會客,會客在課餘時間進行,來訪者須徵得被會客人同意並出示有效證件,由被會客人大門口接領,或給安全處李主任聯繫,門衞接李主任電話同意後方可放行,所有進入校園的人員必須先填寫“接訪單”,離開學校是交回“接訪單”,並有老師們的簽字。來訪客人必須在22:00前離校。

第十條、出入校門的人員或車輛應自覺遵守門禁管理制度,接受門衞執勤人員必要的詢問和管理。對無理取鬧、干擾門衞執勤者,依照學校內部治安管理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門衞執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管理好校門,做到態度和氣、文明禮貌。

第十二條、南校區、東家屬區大門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特對外來車輛、人員進行登記、現將有關登記制度如下:

1、門衞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説明情況,由門衞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無論何時,不允許騎自行車進出校門。

3、凡外來人員進校,門衞必須仔細詢問,如允許進入必須登記,嚴禁閒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4、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並進行登記。

5、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3

1、保安人員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繫工作。

2、值班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並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衞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衞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保障師生安全,保護學校財產,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關於學生:

1.上學、放學穿校服且佩帶紅領巾、校徽出入。

2.學生遲到由執勤學生及時登記並報相關部門。

3.因特殊情況中途外出,須憑請假條方可外出。

4.進出校門應文明守紀、禮讓有序,不得在校門口擁擠。

二、關於教職工:

1.教職工遲到必須在傳達室自覺登記。

2.上班期間因公或因私需臨時外出者,須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三、關於來客來訪:

1.上班時間謝絕私人來訪;特殊情況來訪人經核實後,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人接入,離校時被訪人及來訪者須在傳達室簽字方能離開。

2.家長來訪須核實身份,與所訪老師取得聯繫登記後方可入校,離校時傳達室需登記離校時間;家長接送學生不能進入校內,有特殊需要的`可由老師在校門口交接,全託家長接送孩子須持入校卡進入。

3.學校邀請來校參觀、參加教學活動或其他活動者,應提前書面説明來人數量、時間等,並安排專人在校門口接待。

4.所有來客晚上20:00前必須離校。

5.禁止無關人員入校。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汾陽中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本校學生進入校園須佩戴校徽;校外人員來校聯繫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繫人同意,在傳達室登記並領取會客單後進校。

2、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後方可進入校園。

3、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

4、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衞檢查後方可通行。

5、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牆。

6、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7、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8、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布告欄內。

9、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准,並在施工地按規定設置安全標誌。

10、衣冠不整者不得進入校園。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6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23號令和《翠微國小安全管理辦法》制訂本制度,它適用於所有人員、車輛、物品。

第一條、為了學校安全進出校門的人員、車輛應自覺接受門衞詢問。

第二條、學校大門除上下學和舉行活動期間一律關閉,嚴禁一切無關人員(廣告、推銷、小販、拾荒、閒雜人等)進入學校。

第三條、對來訪人員使用來客登記制度。

第四條、辦理公務人員進校,門衞按學校指令使其到達指定地點。

第五條、課間師生不會客,未經批准家長不得進校、學生不得離校。

第六條、除學校運輸需要外,未經批准嚴禁機動車進入學校。

第七條、學生上下學時間,禁止車輛進出,其它時間經批准機動車進出學校應避讓上下學高峯和學生,禁止鳴笛、低速慢行;服從門衞管理停放在安全位置。

第八條、自行車進出學校應下車推行,並按要求存放。

第九條、嚴禁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第十條、進出學校物品應接受檢查,攜帶貴重物品應申報;攜帶公物出門應有出門條。

第十一條、教職員工應遵守學校大門開關時間,超過時間應在門衞登記。

第十二條、未經同意門衞室不得進入,使用電話應值班人員同意。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7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日,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非本校教職工及常住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

2、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衞人員表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説明事由,在徵得學校值日教師同意後,在門衞室進行來訪登記,方可進校。

3、學生家長進校與老師交流或找孩子,必須事先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班主任告知門衞人員後,再登記進校。

4、家長送孩子上學只能到大門口,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幼兒園家長接送孩子進入校園,必須佩帶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嚴禁學生上學遲到,特殊情況遲到的,必須在門衞室填寫遲到情況説明,方可入校。年齡較小的由門衞人員送至班級,家長不得入內。

6、學生教學時間內一律不得外出,如身體不適需要離校的,由班主任將學生送至傳達室,填寫學生離校説明,由家長到傳達室接學生回家。提前離校的教師也要填寫説明。

7、門衞人員對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8、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長需辦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時間不超過20分鐘。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堅決執行封閉式校園平安管理模式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在校期間,按時封閉校門。

2、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測體温、掃健康碼嚴防壞人或帶有傳染病毒的人員進入校內。

3、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條經門衞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二、外來人來訪平安管理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測體温、掃健康碼,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人員聯繫,確認前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査、聯繫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外。

5、重大節、假日或活動,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6、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三、責任追究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的,必須承當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時嚴格

實行“一票否決〞外,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9

1、門衞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説明情況,由門衞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3、凡外來人員進校,門衞必須仔細詢問,如允許進入必須登記,嚴禁閒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入校園內擾亂秩序。

4、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並進行登記。

5、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0

1、憑走讀生校牌或走讀生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

2、未在規定時間(上課期間)出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同意簽字,學生處蓋章的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

3、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衞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係部給予處理。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1

1、 “出入證”是學生進出校門的憑證,無證不能進出校門。各班級組織學生認真填寫“出入證”上的所有信息(雙面),並張貼個人近期彩色照片,教育學生要妥善保管“出入證”,如有遺失,必須到政教處予以補辦。

2、嚴格按照學校規定進出:

(1)所有學生在正常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外出,尤其在中午、下午放學時住校生不得外出,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請假,得到班主任簽字同意,憑請假條到門衞值班室登記外出,並在規定時間內返校。走讀生在放學時可出門,有特殊情況同上處理。

(2)進出校門時須主動向門衞出示出入證。

3、學生騎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所有車輛一律懸掛學校下發車牌,無牌不能進出校門,不得停放在教師車庫(一經發現給予扣車處理)。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來校,若不聽勸告,給予扣車處理。

4、學生上學遲到,需在門衞值班室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5、嚴禁學生攜帶煙、酒、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校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6、學生出入校門需在門衞值班室開放的時間段進行,在學校規定校門關閉的時段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許進出校門。

7、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2

1、我校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的不允許私自外出學校。

2、有事需外出學校的學生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准並簽署意見和返校時間,學生處蓋章。學生憑假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學生在校外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3、班主任批准學生出校時一個條只能批准一個學生,否則學生處不予蓋章,門衞處不予放行。

4、學生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的,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外出集體活動,由帶隊教師在門衞處《學生出入校門記錄》表上簽字。

6、緊急情況出校的`由認定人簽字,認定人只能是學校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

7、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衞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處室給予處理。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加強學校門衞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用電話聯繫,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衞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衞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衞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門衞對出入學校人員的管理,保證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外來人員管理

1、適用範圍:進出學校的非本校領導及來賓、外來辦事人員(送貨、業務、其他等)、教師家屬親友、離職教師職工、轉退學學生、學生家長、學校指定的經常來學校(家屬、工程人員)人員。

2、操作規程:

(1)外來辦事人員入校,門衞要及時與被訪人聯繫,徵得被訪人同意後按要求登記後方可入校;若因被訪人上課無法聯繫,讓來訪人在門衞室稍候,待下課後聯繫;提前預約者,應及時通知門崗,以便做好接待準備,訪客來到後,門衞按規定登記後入校。

(2)學校領導提前通知的上級領導和貴賓,可不填寫登記單,並要及時開門放行入校。

(3)送書刊、送菜、送氣的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登記方可入校。

(二)教職工、學生出入校管理

1、適用範圍:教職工、學生

2、操作規程: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辦事,必須經分管領導或校長批准,並按要求登記方可出校

(2)學生:學生出校,須出老師簽字的《學生出校審批單》方可出校。

(三)學生家長出入校管理

1、適用範圍:來訪的學生家長

2、操作規程:

(1)本校在籍學生家長來訪時,門衞要及時聯繫老師並按規定登記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學生家長探訪本校時,登記《會客登記》方可入校。

(3)門衞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主動與有關部門、老師、領導聯繫,聯繫前要先安排好家長在門衞室坐候。

(四)注意事項:

(1)門衞人員應衣冠整潔、堅守崗位,接待和檢查文明有禮,紀律嚴明。對外來人員出入校、教職工出入校、學生出入校、機動車輛出入校、攜帶物品出校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2)凡出入校門時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門的教職工應主動配合登記,接受檢查。

(2)凡未經學校和部門領導批准及教職工本人認可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3)外來人員入校時按規定填寫《會客登記》登記。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門衞人員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繫工作。

二、門衞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並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三、門衞人員對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學校停車區域,外來卡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四、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五、門衞人員對學生家長來訪後,如帶學生離校,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單據,經學校教務處核實,並要求家長在來訪登記簿上註明情況並簽名方可離校。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的管理制度 篇16

1、 對非正常出入的.學校工作人員進行登記;

2、 對非正常出入的學生進行登記;

3、 對非學校工作人員的出入進行登記;

4、 對出入車輛進行登記;

5、 登記時要記清何時、何故進校,何時出校;

6、 工作時間不允許非學校人員、車輛無故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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