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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

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

第一條 為激發公民參加體育鍛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身體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全民健身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附件)(以下簡稱《鍛鍊標準》)是以檢驗公民體育鍛煉效果、評價身體素質為目的,以測驗達標為手段的評價體系。

第三條 實施《鍛鍊標準》是一項基本體育制度,由有關部門負責,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學校、社區、鄉村和有關組織中全面開展。

第四條 鼓勵和提倡公民在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的基礎上定期參加《鍛鍊標準》測驗,爭取達到標準並不斷提高。

第五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特定人羣的體育鍛煉標準和施行辦法,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

教育部負責制定、實施學校學生體育鍛煉標準和施行辦法。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可以制定單項體育鍛煉標準,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

第二章 標準內容

第六條 《鍛鍊標準》適用於6至69週歲的健康公民,按年齡分為兒童、少年、青年、壯年和老年五個組別,每個組別分男、女兩類人羣。

《鍛鍊標準》包括年齡分組、測驗項目、評級標準、評分標準和測驗細則五部分。

第八條 《鍛鍊標準》的測驗項目涵蓋人體的力量、速度、耐力、靈敏、柔韌五類素質。

第九條 《鍛鍊標準》的評級標準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十條 國家體育總局負責全國的《鍛鍊標準》實施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鍛鍊標準》實施工作。

第十一條 全國總工會和全國性人羣體育協會負責本系統的《鍛鍊標準》實施工作。

第十二條 負責《鍛鍊標準》實施工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本辦法和實際情況制定《鍛鍊標準》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負責《鍛鍊標準》實施工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將《鍛鍊標準》實施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廣泛宣傳實施《鍛鍊標準》的目的、意義,並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收集和反饋實施《鍛鍊標準》的有關情況。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學生體育鍛煉標準實施工作。

第十五條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應當將實施《鍛鍊標準》納入工作計劃,並與普及推廣體育項目相結合。

第四章 測驗達標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有關組織應當發動、組織本單位人員開展《鍛鍊標準》測驗達標活動,並與工間(前)操和業餘健身活動、運動會、體質測定等結合起來。

第十七條 基層文化體育組織、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居民開展《鍛鍊標準》測驗達標活動,並與全民健身活動結合起來。

第十八條 組織開展《鍛鍊標準》測驗達標活動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鍛鍊標準》的測驗細則進行,保證安全、科學、準確。

第十九條 組織開展《鍛鍊標準》測驗達標活動的單位應當選拔培訓併發揮本單位人員的作用,有條件的可以聘請體育專業人員、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培養建立達標測驗人員隊伍。

第二十條 鼓勵社會體育指導員掌握《鍛鍊標準》測驗方法,並以志願服務的形式協助有關單位組織開展《鍛鍊標準》測驗達標活動。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組織學生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學校學生體育鍛煉標準開展測驗達標活動。

第五章 鼓勵措施

第二十二條 對參加測驗達到優秀、良好和及格等級者發給相應等級的獎章、證書。

國家體育總局負責設計製作《鍛鍊標準》的標識和獎章、證書,並制定獎章、證書的頒發辦法。

第二十三條 負責實施《鍛鍊標準》和組織開展達標測驗活動的部門和單位可以使用《鍛鍊標準》標識製作其他形式的獎品,但不得以此贏利。

第二十四條 鼓勵對身體素質有特殊要求的部門和單位將《鍛鍊標準》測驗達標結果作為招工、人員素質評價、保險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體育、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鍛鍊標準》的實施情況作為考核下級部門工作業績的指標。

第二十六條 負責《鍛鍊標準》實施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設立表彰項目應當按照規定辦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989年12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體委1990年1月6日發佈的《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

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一、年齡分組

(一)兒童組

1、兒童一組(6—8歲,每歲一個年齡組,相當於國小1—3年級)

2、兒童二組(9—11歲,每歲一個年齡組,相當於國小4—6年級)

(二)少年組

1、少年一組(12—14歲,每歲一個年齡組,相當於國中1—3年級)

2、少年二組(15—17歲,每歲一個年齡組,相當於高中1—3年級)

(三)青年組(18—24歲,不分年齡組,相當於大學本科和研究生)

(四)壯年組

1、壯年一組(25—44歲,每5歲一個年齡組)

2、壯年二組(45—59歲,每5歲一個年齡組)

(五)老年組(60—69歲,每5歲一個年齡組)

二、測驗項目

分五類,每人每類選測一項(老年組五項均測)。

年齡分組

項目類別 兒童組(6-11歲) 少年組(12-17歲) 青年組

(18-24歲) 壯年組(25-59歲) 老年組

(60-69歲)

一組 二組 一組 二組 一組 二組

一類 30米跑

30秒跳繩 50米跑

30秒跳繩 50米跑

30秒跳繩 50米跑

30秒跳繩 50米跑

30秒跳繩 1、1、25 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繩 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繩

二類 300米跑

50米×6往返跑 400米跑

50米×8往返跑 1000米跑(男)

3 800米跑(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3000米快走 3000米快走

三類 1分鐘仰卧起坐

立定跳遠 1分鐘仰卧起坐

立定跳遠 引體向上(男)

1分鐘仰卧起坐(女)立定跳遠 引體向上(男)

1分鐘仰卧起坐(女)立定跳遠 引體向上(男)

1分鐘仰卧起坐(女)立定跳遠 俯卧撐(男)

1分鐘仰卧起坐(女)

立定跳遠 1分鐘仰卧舉腿

擲實心球 1分鐘仰卧舉腿

擲實心球

四類 繞杆跑

十字象限跳 繞杆跑

十字象限跳 繞杆跑

十字象限跳 繞杆跑

十字象限跳 繞杆跑

十字象限跳 繞杆跑

十字象限跳 繞杆跑

曲線託球跑 曲線託球跑

五類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坐位體前屈

三、評級標準:

等級 總分數

優秀 400(含)以上

良好 320—399

及格 200—319

不及格 199(含)以下

四、評分標準

見附件3。

五、測驗細則

(一)一類測驗項目

1、30米、50米跑

場地器材:地面平坦、線路清晰的30米或50米直線跑道若干條(終點外應有15米以上長度的緩衝帶),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至少兩人一組,起跑姿勢不限,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起跑,測驗員開始計時,受測者軀幹到終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不得搶跑、串道。

2、30秒跳繩

場地器材:平坦、乾淨的場地,秒錶,發令哨,跳繩(木把線繩)。

測驗方法:受測者將跳繩的長短調至適宜程度,聽到開始信號後快速跳繩,測驗員開始計數,受測者聽到結束信號後停止跳繩。

成績記錄:記錄受測者30秒內跳繩的次數。

注意事項:跳壞不計。如有跳壞,可繼續跳。

3、25米×4往返跑

場地器材:地面平整、線路清晰的25米直線跑道若干條,道寬2—2.5米,起跑線前0.5米和24.5米處各豎一標杆(杆高1.2米以上,豎於跑道正中),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以站立式準備,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起跑,測驗員開始計時,受測者按逆時針方向繞杆往返跑兩次,軀幹到終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繞杆時不得碰杆或扶杆,不得搶跑、串道。

(二)二類測驗項目

1、300米、400米、800米、1000米跑

場地器材:標準田徑場或地面平整、線路清晰的跑道(丈量準確長度),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五人左右一組(不得少於兩人),以站立式準備,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起跑,測驗員開始計時,受測者軀幹到終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300米、400米跑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800米、1000米、1500米跑取整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跑過終點後不能立刻停止,應通過慢跑或走動進行調整。

2、50米×8、50米×6往返跑

場地器材:地面平整、線路清晰的50米直線跑道若干條,道寬2—2.5米,起跑線前0.5米和49.5米處各豎一標杆(杆高1.2米以上,豎於跑道正中),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以站立式準備,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起跑,測驗員開始計時,50米×8往返跑按逆時針方向繞杆往返跑四次,50米×6往返跑按逆時針方向繞杆往返跑三次,受測者軀幹到終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繞杆時不得碰杆或扶杆,不得搶跑、串道。

3、3000米快走

場地器材:標準田徑場或地面平整、線路清晰的跑道(丈量準確長度),秒錶,號碼布,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佩戴號碼布,15人左右一組(不得少於5人),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大步快走,測驗員開始計時,受測者軀幹到終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整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快走時雙腳不得同時離地,不得有跑的動作。

(三)三類測驗項目

1、擲實心球

場地器材:20米長的平地一塊(在投擲區劃一條投擲線),實心球(1千克),量程在30米以上的皮尺。

測驗方法:受測者兩腳平行或前後站在投擲線後,面對出球方向,膝關節微屈,雙手持實心球舉過頭頂,用力將球投出。每人投擲三次。

成績記錄:丈量投擲線後沿至實心球着地點後沿之間的垂直距離,以米為單位,四捨五入取一位小數,取最好成績。

注意事項:受測者投擲時不得助跑,投擲後腳不得越線。

2、1分鐘仰卧起坐

場地器材:墊子,秒錶。

測驗方法:受測者仰卧於墊子上,兩腿稍分開,屈膝成直角,雙手交叉貼於腦後,一人壓住受測者兩腳,測驗員發出開始信號並計時,受測者以雙肘觸及或超過兩膝為完成一次,聽到結束信號後停止測驗。

成績記錄:記錄受測者1分鐘完成的次數。

注意事項:受測者仰卧時兩肩胛必須觸墊,動作不符合要求時不計數。

3、1分鐘仰卧舉腿

場地器材:墊子,秒錶,50釐米高雙柱標杆(兩柱皮筋相連,置於墊側)。

測驗方法:受測者仰卧於墊子上,兩腿併攏伸直,兩臂置於身體兩側,測驗員發出開始信號並計時,受測者做收腹、直抬腿動作,兩腿碰到皮筋後還原成開始姿勢為完成一次,聽到結束信號後停止測驗。

成績記錄:記錄受測者1分鐘完成的次數。

注意事項:受測者動作不符合要求時不計數。

4、俯卧撐

場地器材:平坦地面或墊子。

測驗方法:受測者雙臂伸直、分開與肩同寬,雙手撐地(墊),手指向前,軀幹、兩腿伸直,當聽到測驗員發出開始信號後,受測者屈臂使身體平直下降至肩與肘處在同一水平面上,然後將身體平直撐起,恢復到開始姿勢為完成一次,測驗員同時報數,不能持續時停止測驗。

成績記錄:以次為單位。

注意事項:如受測者身體未保持平直或身體未下降至肩與肘處在同一水平面,該次不計數。

5、引體向上

場地器材:單槓。

測驗方法:受測者雙手正握槓,兩手與肩同寬呈直臂懸垂,身體靜止,當聽到測驗員發出開始信號後,受測者兩臂用力引體,向上拉到下頦超過單槓上緣為完成一次,測驗員同時報數,受測者引體間隔超過10秒鐘停止測驗。

成績記錄:以次為單位。

注意事項:受測者向上引體時身體不得有附加動作。

6、立定跳遠

場地器材:沙坑(沙面與地面齊平,起跳線至沙坑不少於30釐米),皮尺。

測驗方法:受測者兩腳自然分開站在起跳線後,原地兩腳同時起跳,每人跳三次。

成績記錄:丈量起跳線後沿至受測者身體最近着地點的垂直距離,以釐米為單位,四捨五入取整數,取最好成績。

注意事項:受測者起跳前不得有墊步動作。

(四)四類測驗項目

1、曲線託球跑

場地器材:在一塊平坦地面上畫一條長12米的直線,平均分成3段,以每段長度為直徑畫三個相切圓,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乒乓球拍,網球。

測驗方法:受測者手握乒乓球拍,拍上放一個網球,站在起點線後,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受測者依次沿圓弧進行“S”形往返跑動,測驗員開始計時,受測者軀幹回到起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不能將球拍依靠身體或用手護球,途中掉球,需撿起再跑,如球遠離測驗場地,需重新測驗。

2、繞杆跑

場地器材:在一塊平坦地面上畫一條長15米的直線,5根標杆(杆高1.2米以上,從起跑線開始,每隔三米插一根,起點不插),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以站立式準備,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起跑,測驗員開始計時,受測者繞杆跑,繞過最後一個杆後再折返繞杆跑回,軀幹回到起點時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

注意事項:跑動中必須依次繞過每根標杆。

3、十字象限跳

場地器材:在一塊平坦地面上畫兩條長1米、相互垂直交叉的直線(將地面分為4個象限,並標示數字),秒錶,發令旗或發令哨。

測驗方法:受測者雙腳併攏立於象限1中,聽到或看到開始信號後,按照1→2→3→4→1的順序跳躍,測驗員開始計時,循環10次停表。

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進“1”。

注意事項:受測者雙腳要同時起跳、同時落地,每完成一次循環,測驗員報次數。

(五)五類測驗項目

坐位體前屈

場地器材:坐位體前屈測試計。

測試方法:受測者坐在地上,兩腿伸直,兩腳平蹬測試板,腳跟併攏,腳尖自然分開,上體前屈,用雙手中指指尖推動遊標平滑前進,直到不能推動為止,測試兩次。

成績記錄:以釐米為單位,取小數點後一位,取最好成績。

注意事項:受測者應勻速向前推動遊標,兩腳不得彎曲,不得突然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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