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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舞蹈評分細則

幼兒舞蹈評分細則

近年來,我國各民族少兒音樂舞蹈事業的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幼兒舞蹈評分細則該如何制定呢?下文是幼兒舞蹈評分細則,歡迎閲讀!

幼兒舞蹈評分細則
幼兒舞蹈評分細則一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教育部中國教育電視協會

文化部中國文化信息協會、

中國青少年音樂舞蹈研究會

廈門市舞蹈家協會

廈門市青少年文化藝術發展促進會

協辦單位:所有參演學校及培訓機構

執行機構:廈門市青少年文化藝術發展促進會大型活動部

時間安排:20xx年5月25日(星期天)

上午8:30—12:00 走台

下午14:30—14:50 頒獎儀式(優秀舞蹈園丁獎、優秀組織獎)

下午14:50—18:00 展演暨比賽

三、展演暨比賽場地

廈門小白鷺藝術中心金榮劇場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環島路曾厝垵

四、參加對象

福建省各學校、培訓機構的舞蹈教師推薦的優秀節目

正在學習舞蹈的少年兒童,以及熱愛舞蹈的少年兒童均可報名參加

每個節目的舞蹈人數須為5人以上

五、組別設置:按年齡設置組別

學前組:6週歲前 幼兒園

兒童A組:7~8週歲 國小1-2年級

兒童B組:9~10週歲 國小3-4年級

兒童C組:11~12週歲 國小5-6年級

少年A組:13~15週歲 國中生

少年B組:16~18週歲 高中生

少年A、B組特設專業組,專業組:大、中專藝術院校、藝術系的學生,證書顯示“專業組”。

六、參演要求

時間:節目時長4分鐘以內。

舞蹈類型:少兒舞蹈、民族民間舞、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體育舞蹈等。

內容:健康向上,節目編排符合少年兒童的年齡層特點;沒有要求一定要原創。

伴奏音樂mp3、節目説明請在5月20日前發送至郵箱:;

展演時請帶上備用的音樂CD;節目説明為40字以內的、對該舞蹈節目的描述,包括:舞蹈類型、服裝風格與色彩、需要什麼樣的燈光效果、音樂播放有特殊要求也要寫出來,文字要求簡潔,不要過多修辭。

比賽一場即為最終獎項。

演出需穿着配套演出服,所需道具、配飾及化粧事宜由參演團隊自行準備。

七、展演流程 (很重要!請老師們認真閲讀並牢記)

5月20日公佈演出序號,“優秀舞蹈園丁”、“優秀組織獎”名單也同時公佈。

參演團隊到達小白鷺藝術中心時,請派老師到大廳報到處領取節目單、證書外殼、獎盃等物料。(因獎盃、證書外殼不好郵寄,所以請大家先領走)

派老師到後台登記“走台”,按順序走台,在指定地點化粧。

展演前進行頒獎儀式,獲獎老師和單位代表須於14:15在後台候場。

展演時按演出序號上台,由主持人報幕,參演團隊提前5個節目到後台候場。

演出完畢的團隊退場,在觀眾席觀看比賽;

評委現場評分,不亮分,展演結束後取總平均分評審出獎項;

評委在展演結束後精彩點評,與參演團隊合影;

展演結束後二個工作日,公佈獎項;等待通知領取證書、獎盃、DVD光盤。

★ 全程攝像 應廣大老師、家長的要求,為給孩子們留下舞台的精彩瞬間,展演邀請電視台全程錄像,共設三台機位(含一台搖臂拍攝),專業攝像、後期剪輯,保證每個節目、每位選手的美麗形象,製作成DVD光盤,可相互交流、學習,給孩子們留下一個永久紀念的節日。

八、獎項設置

所有參演選手均獲得《榮譽證書》一本,獎盃一座,全場DVD光盤一套

☆ 選手獎項: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由評委評審;

☆ 教師獎項:優秀舞蹈園丁獎,頒發證書和獎盃;

☆ 單位獎項:優秀組織獎,頒發獎牌;

◆獎項申請細則:

10人以下的節目限申請1名優秀舞蹈園丁獎,11人以上的節目可申請2名,請先填寫《優秀舞蹈園丁申請表》;

組織40人以上參加的單位可申請“優秀組織獎”,請先填寫《優秀組織申請表》。

幼兒舞蹈評分細則二

一、第一屆民族小藝術家評選活動

1、參評形式:個人、組合(2人或2人以上)

2、參評項目:聲樂類:不分唱法

器樂類: 鍵盤類:鋼琴、電子琴、手風琴

彈撥類:古箏(琴)、琵琶、柳琴、揚琴、三絃等

絃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二胡等

管樂類:長(短)笛、單(雙)簧管、薩克斯、小號、葫蘆絲、竹笛等

打擊樂:木琴、馬林巴、排鼓、大鼓、爵士鼓等

舞蹈類:中國舞、民族舞、拉丁舞等

3、參評組別:

幼 兒 組:4至5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A組:6至7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B組:8至9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C組:10至11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D組:12至13歲 (20xx年11月30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少年A組:14至15歲 (1998年11月30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少年B組:16至17歲 (199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青年組:18歲 (1994年11月30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4、評選要求:

本次評選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國總評選要求現場公佈得分,更本着專業性和權威性的宗旨,全國總評選聘請的評委,主要以中國民族少兒藝術家學會及國際國內著名音樂專家為主。

評選相關要求如下:

A、聲樂

曲目要求:自選一首曲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 伴奏要求:自備伴奏,並製作成單碟單曲的CD;

評分標準:音準、節奏、發聲、吐字、音色、音樂表現力、舞台形象、難易度;

B、器樂

曲目要求:自選一首曲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

伴奏要求:自備伴奏,並製作成單碟單曲的CD;全國組委會提供鋼琴、古箏、架子鼓、揚琴等大件樂器;

評分標準: 演奏技巧、音準、節奏、力度、速度、音色、藝術表現力、舞台形象、難易度;

C、舞蹈

曲目要求,自選,時間不超過5分鐘; 伴奏要求:自備伴奏,並製作成單碟單曲的CD

評分標準:舞蹈技巧、節奏、力度、速度、藝術表現力、舞台形象、難易度;

5、選送方式

各分選區組委會按每個年齡組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各選5名選手參加全國總評選。

6、獎項設置

A、學生: 本次活動按組別、類別分設最高獎“民族小藝術家”榮譽稱號。並獲“民族小藝術家”

榮譽證書;金獎、銀獎、銅獎。

獲金獎和銀獎的選手將頒發獎盃或獎牌;

組合參評的節目,每位選手可分別獲相應證書、獎盃或獎牌;

獲中國“民族小藝術家”稱號的選手,成為中國民族少兒藝術家學會的榮譽小會員。

B、老師:

指導老師獲相應的榮譽證書;

獲金獎或銀獎的指導老師可申請成為中國民族少兒藝術家學會會員。

幼兒舞蹈評分細則三

一、總則

1. 比賽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和諧社會為目標,檢驗我國少兒舞蹈專業教學成果,總結交流教學及創作經驗,促進少兒舞蹈教學質量和表演水平的提高,繁榮少兒舞蹈劇目創作,發現並選拔少兒舞蹈新人新作,推動我國少兒舞蹈教育事業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為 更多的少年兒童提供一個展現自我的舞台。

2. 比賽由中華青少年藝術教育學會、中國國際文化藝術聯合會共同主辦,深圳星概念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辦。

3. 比賽由20xx“小桃李獎”少兒舞蹈比賽組織委員會主持全部賽事。組委會下設評委會和組委會祕書處。

4 .比賽由組委會聘請專業舞蹈專家組成評委會,負責比賽的評比工作,評委會的評選結果為最終結果。

5 .比賽種類及分組:

1 )分組:

少年組:12——14週歲

少兒組:9——11週歲

兒童組:6——8週歲

幼兒組:4——5週歲

2 )分類:

中國舞、爵士舞、芭蕾舞、拉丁舞

3 )形式:羣舞

7 .比賽時間:20xx年6月下旬

8. 比賽地點:待定

二、報名要求

1 .報名材料

1 )20xx“小桃李獎”少兒舞蹈比賽報名表(見附件2);

2 )1寸彩色照片2張;

3 )本人身份證(户口本)1份;

3. 報名截止時間:20xx年6月10日

4. 150 元/人

三、比賽事項

1. 評分標準:

比賽的半決賽、決賽均採用10分制打分。

舞蹈比賽主要以舞蹈的編排、舞蹈的整齊度、動作的表現力、參賽服裝的搭配、音樂的選用為評分標準;具體的評分實施細則如下:

1 )舞蹈整體編排具有合理性、連貫性、完整性。(2分)

2 )舞蹈的編排、表演形式新穎有創意。(1分)

3 )對舞蹈音樂的理解準確,舞蹈動作吻合音樂旋律,有節奏感。(1分)

4 )表演過程中動作流暢協調,表現力和技巧性強。(2分)

5 )舞蹈表演具有時代感、抒發健康情懷,能夠展現少年兒童風采。(2分)

6 )表演者精神飽滿、颱風端正,現場反映良好,如遇突發情況處理得當。(1分)

7 )服裝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過程中流露出一種良好的藝術氣質,營造出一個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8 )評分辦法:滿分為10分,評分精確到0.01,表演新作品、原創作品的個人和團隊應加分(最高加0.5分)。

4. 獎項設置:

選手按照組別與類別評出特別金獎1名,金獎3名,銀獎5名,銅獎7名,優秀表演獎若干名。

園丁獎:參賽選手報名時填報指導教師1名,獲獎選手的指導教師同時獲“園丁獎”。

5. 比賽內容

所有初賽內容由各單位自行選定。

五、注意事項

1 、選手需按照組委會通知的時間準時到達賽場參加比賽,延誤時間視自動放棄比賽,不退換比賽費用。

2 、若非組委會造成的原因,選手臨時不參加比賽,一律不退回比賽費用。

3 、比賽過程中,若有選手或團體以及陪同人員不遵守賽場紀律,組委會將視具體情況對選手進行扣除相應分數。

4 、為保證比賽場內秩序,比賽過程中除組委會指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允許拍照及攝影,否則將扣除該團體分數。

5 、每位選手只允許1位陪同家長進入賽場觀看比賽,選手比賽完畢之後,請陪同家長按照組委會規定的路線撤場,不得逗留。

6 、後台只允許候場選手及每個節目一位陪同老師進場,家長以及其他陪同老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後台陪同,否則將扣除該團體及選手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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