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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細則(精選30篇)

考核細則(精選30篇)

考核細則 篇1

1、班會課每週一次,必須有班會課教案,政教幹事檢查、簽名;每月底交工作手冊檢查班會記錄,評估、登記。

考核細則(精選30篇)

2、早操、晚休紀律每週至少到崗檢查3次;分別在操場、公寓樓簽字;超次數加分;

3、週日第一節自習,班主任必須提前進教室檢查學生到校情況。

4、每週2次衞生大掃除、學校安排的班級勞動及臨時性任務,班主任必須跟班指導督促,政教處檢查記錄。

5、學生集會班主任必須跟班組織。

6、班主任會要按時參加,遲到、早退、缺勤、請假均按不同情況分等考核。

7、計劃、總結要按時完成上交。

8、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應按要求及時完成。

9、班主任請假必須委託其他老師代為管理班務工作,落實責任並報告政教處。

考核細則 篇2

一、 考核的目的

激勵員工

績效考核不僅為了懲處不合格的員工,更是幫助員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達成工作目標,並激勵取得較高的績效。& m& w% B4 X) y2 A0 q1 p( ~" R

2. 引導員工通過客觀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導向,引導員工向有利於達成公司戰略的方向努力,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公平競爭

為員工提供公平競爭的舞台,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激發員工工作熱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溝通協作: y- x, M6 y" c9 u" b- N

通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的相互協作,提高管理水平。! G+ C9 ]5 L* R; Y# K

二、 考核的原則- r) p* @9 9 l! ^ B+ l4 4 s T

績效考核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多角度考核,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

考核以考核期內工作實績為依據。* c( a- r9 T+ W6 1 j3 f# J

2. 堅持實事求事,反對走過場,克服主觀片面性和弄虛作假。

考核結果應及時反饋給被考核人,以便發揚成績,糾正偏差,彌補工作中的不足。3 k+ F' a5 ?* D

三、 考核時間: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於季度結束後十五日內完成;年度考核於次年一月十五日前完成;逾期一天,扣部門領導5分。

四、 考核的對象和方式'

1.考核對象:集團所有正式員工(試用期和勞務除外

2.考核方式

績效考核採用季度考核和年末綜合評價方式。每季度根據季度考核成績,計算績效獎金,於考核結束後的次月發放。

五、 考評關係

.集團董事長、總裁、常務副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由董事局根據經營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中心總經理/部長、副總經理/副部長門經理由集團總裁、常務副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和同級進行考評;

3.其他員工的考核主要由各中心/部門負責人考評。

六、 考核委員會

公司成立考核委員會(非正式常設機構)作為考核工作領導機構,考核委員會構成:董事長、總裁、常務副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各中心總經理/部長、副總經理/副部長。人力資源部作為考核工作的負責部門,負責組織、培訓、資料準備、政策解釋、協調、員工申訴和總結等工作。! ! y$ }2 o: W$ x9

七、績效考核內容

1.績效考核主要是從考核對象的不同角度、不同方面進行考核。主要包括績效、態度、能力方面。

1) 績效:指被考核人員通過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核:

①任務績效:是對在本職工作中關鍵任務完成的體現,每個崗位都有對應崗位職責的任務績效指標。$ E0 W3 |: W0 `& v

②團隊協作:是對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團隊合作精神的體現。

③管理績效:是對管理人員崗位管理職能的體現。1 k9 G0 R) X- U u6 l2 G

2) 態度:指被考核人員對待工作的態度。態度考核分為:積極性、協作性、責任心、紀律性。

3) 能力: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項專業性工作所具備的特殊能力和崗位所需要的素質能力。能力考核分為:交往能力、領導能力、判斷能力和決策能力、影響能力、客户服務能力。

2.加減分:酌情考慮(考勤、紀律、合理化建議、獎懲結果等)

加分項1

a.受到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的,依次加1、3、5分

b.在考核期間,對經營管理中有重大貢獻,經公司確認後加5分。

減分項

a.受到誡勉、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依次扣1、2、3、4、5分;

b.考核期間,病事假一天、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曠工一天扣20分;:

c.考核期內,未按時限、要求完成主要工作和集團領導交辦工作的每次扣2分,經督促[見督辦單]仍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加扣3分。

d.對集團及各職能部門下達的文件、規章制度不執行的每次扣1分,經督促仍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追扣2分

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表》。

八、績效考核各項權重

集團董事長、總裁、常務副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的考核權重,見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

2.附有經營業務的工程管理中心、營銷中心、演藝中心和新事業開發中心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權重,見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0 |8 x$ n- y: _, i3 G

3.其他非經營中心的總經理/部長及以下員工的考核權重見表2-1、2-2

表2-1 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權重分佈表 表2-2 一般人員考核維權重分佈表

考核主體 考核權重 考核主體 考核權重

董事長/總裁 60 分管高管 30

其他高管 20 本中心總經理/部長 40

各中心總經理/部長 20 直接上級 30

其他 其他

九、季度績效考核成績的運用

.考核結果分為五等見表3

A:超過目標完成任務,達到非常滿意的工作效果;

B: 完成任務,達到預定的工作效果;'

C: 基本完成任務,接近預定的工作效果;

D: 未完成任務,但接近預定的工作效果 ;

E:遠未完成任務,未達到預定的工作效果。

表3 月考核結果與考核係數對應表

分配係數 1.2 1 0.8 0.6 0

考核結果 A優秀 B良好 C稱職 D基本稱職 E不稱職

得分 90以上 80-90(含) 80-70(含) 70-60 60以下

比例 10% 15% 60% 10% 5%

2.考核的結果應用於績效獎金分配;員工職位的升降、薪酬調整、獎勵、培訓等。

(1)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是依據每期的預決算和任務完成情況所發放的獎金。每期的獎金總額由財務中心核算。績效獎金按表三所列係數在員工工進行分配。

(2)職位升降

年度考核為A或者連續兩年為B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年度考核為E或者連續兩年考核為D的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一年內季度度考核結果中有2個E或3個D者可給予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3)薪資晉升

一年會考核等級2個A或3個B,薪資可以酌情晉升一檔; 高層管理人員年度考核為A或連續兩年考核為B,薪資可以晉升一檔。

(4)薪資降檔

一年會考核等級2個D或者1個E的薪資降一檔。

(5)教育培訓 根據公司的培訓制度、職業發展制度,將員工的考核結果運用到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和職業生涯發展途徑中,年度績效考核為A或B的員工,優先列為深造培訓的對象,促進員工與組織共同發展。 `

十、考核程序

相關考核者對被考核者提出考核意見,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並報考核委員會審批,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將審批後的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並就其取得的業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指導。最後,人力資源部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績效獎金,同時把考核結果存入個人績效考核檔案。

1.季度考核程序

(1)季度目標計劃的制定

①被考核人於每週對照本崗位職位説明書填寫《主要工作表》中的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部分; ②直接上級就主要工作任務、考核標準、指標權重等項內容,與被考核人進行面談,共同討論填寫《主要工作表》。一經確定後,雙方各持一份,作為季度的工作指導和考核依據;

③計劃執行過程中,若出現重大計劃調整,需重新填寫與其相應的《主要工作表》,直接上級必須及時掌握。

2)評價

①直接上級就工作績效與被考核人面談,共同溝通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同時確定下個季度的目標; ②考核人對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單獨提出評價意見,在《績效考核評分表》中對應各項考核指標進行評分;有同級考核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同級的考核主體對相應的考核指標進行評分;

③考核人對被考核人考核得分進行彙總,擬定被考核人綜合評定等級,報主管領導審批;

④主管領導結合所轄部門人員情況綜合考慮等級分佈,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統計。

(3)審核

①每月由人力資源部就績效考核工作情況向考核委員會作彙報分析,考核委員會對季度績效考核工作情況提出建議;

②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特殊問題作出處理決定。

2.年度考核程序

(1)所有人員的年度考核與每年最後一個季度的考核同時進行,年度考核結果就是季度考核結果的平均值;

(2)所有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各主管領導在次年一月十五日前完成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彙總。

十一、本辦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考核細則 篇3

1、為了規範店面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東莞和能食品有限公司。

3、店面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並接受總經辦檢查和監督。

4、店面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一、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店內,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門店主管領導批准;

(3)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門店主管領導批准;

(4)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門店主管領導批准。

2.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門店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3.差旅費開支制度

(1)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為___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___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___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補貼標準,需説明原因,報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員工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4)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5)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店面規定為準。

三、收銀管理

(1)票據管理:熟悉運用各種票據的正確使用方法並按規定認真填寫開具有關票證,妥善保管好各種票據,不得遺失缺損。

(2)貨幣現金管理:熟練收銀業務,提高工作效率,認真核算、核對每一筆營業款項;具有鑑別錢幣真偽能力,做到收銀準確高效。領班收銀,出現收到假幣的,由領班承擔,承擔方式從工資直接扣除。對當日收取的營業現金應在當日下班前上繳,並做好收訖記錄。

四、財務現金管理

(1)任何項目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做到收入有憑證,所有收入憑證(發票和收據)上必須有收繳人與收款人簽章。

(2)原單據底單對不上的不予對賬;所有原欠款支付時,必須要簽字原單和底單一起做支付憑證。

(3)任何項目的貨幣資金支出,均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否則不予支付。

(4)任何項目的貨幣資金支出,100元以內,需經過店長審核簽字後,方可支付。100元以上,必須經過經理審核簽章後,方可支付。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藉口挪用款項。一經發現有挪用公款行為,立即做開除處理。

五、借款制度

為了加速店面流動資金週轉,保證日常經營的正常開支,規範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店長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店長備用金定額為1000元。

(2)借款實行定額控制,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3)店長應根據批准後的申購單採購商品,當商品金額超出其定額備用金時,應正確填寫借款單,經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借支。

(4)其他人員因公借款時,應填寫借款單,經經理簽字批准。

六、銷售款管理

(1)門店所有的銷售款必須由收銀員收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收取;

(2)禁止門店任何人動用銷售款;

(3)對於已提貨未付款的,需在銷售單上註明。

七、退貨

(1)發生銷售退貨時,必須由原路徑退回;

(2)正常銷售顧客退貨發生時,收銀員需開具銷售退貨單,並在退貨單上註明貨款是否退回,退回方式,退回金額。

八、庫存商品盤存

(1)盤點範圍:門店倉庫,門店營業廳存放的商品,大倉庫的所有商品;

(2)盤點週期:每月的最後一日,月末營業結賬後開始盤點;

(3)盤點要求:所有數據以實物盤點數為準,嚴禁未經過實盤就以賬面數代替商品的實存數;盤點表格內信息項不得隨意更改,如確有需要必須在盤點表上確認簽字,方能生效;發生盤虧、盤盈時,應查明原因,並在盤點表中註明,否則將追究其責任。

崗位職責

會計:

1)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2)組織門店財務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出納、收銀員的工作。

3)協助門店店長把好門店進出貨物的環節,審核出入庫手續是否齊備,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保證貨物流轉的安全有序。

4)監督庫房定期進行盤點、月終出具盤點報告。

5)負責財務檔案的保管及上交,對財務資料的保密性負有責任。

6)檢查門店出納現金保管及收銀台現金安全情況。

7)本崗位在行為規範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門店管理中心的相關要求。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收銀員:

1)按手寫銷售專用票金額收取顧客貨款,根據不同的收款方式打印銷售發票。

2)按要求將機制發票的存根聯和記賬聯整理裝訂,統一交財務保存對賬。

3)正確使用文明用語接待顧客,做到實收實付,耐心細緻的完成每筆交易。

4)負責門店內的銷售結款,準確點收購貨款項。確保收付現金和有價證券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負責收款資金的安全,按時上繳款項,記錄完整、正確、清晰。

6)核對當日銷售票據日報,保證賬款相符,並將票據裝訂成冊。

7)本崗位在行為規範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門店管理中心的相關要求。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核細則 篇4

為了促進幼兒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我園從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如下細則:(本細則以百分制計算)

一、師德表現(10分)

1、優秀(10分),合格(7分)。

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不能定為優秀: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②上班時儀表不規範者;③上班時間在班上或辦公室吃零食者;④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⑤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⑥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⑦不自覺節水、節電者。

2、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①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②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性質嚴重的;④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⑤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⑥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不合格者本項記0分。

二、出勤情況(30分)

幼兒園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專人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予以扣分。①事假每月累計三天或三天以上本項記0分。(婚假、喪假、產假除外)。②病假:連續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生證明,不予扣分。③曠課每節扣3分;④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⑤幼兒園會議、幼兒園組織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每缺1次扣3分。

2、①幼兒園派出學習不算請假。直系親屬去世,喪假不多於3天;旁系親屬不多於1天,超出天數扣分。②本部分最多扣30分;

三、保教工作(40分)

每學期對教師的各種教學計劃、總結、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每月進行全面檢查、量化評分。

1、各種計劃、總結的制定( 10分):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2.5分:①學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幼兒園;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幼兒園;③每週認真安排、編寫周計劃並按時上牆;

④每週認真編寫教案並按時送交幼兒園:格式符合、條理清楚、目的明確、書寫工整、語言簡練、能突出重難點。(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2、教育教學工作(10分):每月對教師採取不定時的檢查,按優、良、合格三個等級進行評定,分別得10分、7分、5分。①教育環境:A、物質環境:提供豐富的材料和教育資源,供幼兒主動自由的探索,滿足不同水平幼兒發展的需要(主牆飾、各區角、活動準備);B、精神環境:在師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為幼兒創造一種平等、寬鬆、理解、激勵的精神環境;②組織活動方式與策略:引導幼兒積極主動的學習,能針對幼兒的能力差異進行個別指導,促進每一個幼兒在原有的水平上發展。③常規遵守:在活動中,幼兒能自覺遵守常規。④重、難點解決:能善於根據目的解決重點、突破難點。

3、保育工作(10分):每月對教師採取不定時的保育工作常規檢查,其保育效果按優、良、合格三個等級進行評定,分別得10分、7分、5分。①生活技能指導:認真督促指導各環節幼兒生活技能。(盥洗、上廁、點心、進餐、午睡、穿脱衣服、整理牀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②班級環境衞生:班級的教玩具衞生安全,按規定清洗、消毒,擺列整齊有序。③班級財產的管理:管理好班級幼兒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

4、教研活動(10分):①聽課:每月組織人員對每位教師聽課一節,根據教學效果分別記5分、3分、1分。②備課:每月組織人員對每位教師的備課檢查量化,分等級分別記5分、3分、1分。

四、班主任工作(10分)

1、班主任應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班級常規、班級工作總結;幼兒園每月組織對各班班級常規進行評定,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分別可得10分、6分、4分。①班級計劃實施:認真執行班級工作計劃,有措施,班級工作有條不紊;②班級常規:各環節有秩序地進行,幼兒自覺遵守常規;③班級環境衞生:班級周邊環境清潔衞生、教玩具排列有序;④班級財產的管理:管理好班級幼兒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⑤能認真處理好班級日常事務,做好幼兒每天的考勤。

五、家長工作(10分)

班主任需做到以下工作:①每學期召開1一2次家長會;②每學期開展2次家長開放日活動(並附書面記錄);③家教宣傳欄每學期至少4次(交底稿); ④每學期每生至少家訪一次(並填寫家長記錄簿)。 ⑤當班教師如發現幼兒有異常現象,能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並做妥善安排;對每位教師每月進行家長評議,根據優、良、合格分別記10分、7分、2分。

六、獎懲辦法

以上各項每分代1元錢,每月量化考核一次,彙總後計入月工資一起發放。

補充規定:

一、教師獲獎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鎮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獎勵現金50、30、20元;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80、50元;市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0、150、100元,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

2、開研究、示範課,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獎勵。

3、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者:由幼兒園選送入圍者,獲鎮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獎勵現金30、20、10元;獲區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獎勵50、40、30元;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獎勵100、80、60元;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次比賽只取高獎一人獎勵,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5、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二、全學期無遲到早退,且事假不超過4天者,期末獎勵現金200元。

三、班主任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小班35人)(小小班30人),每增加10人每月獎勵20元,現生數按四捨五入法計算。

考核細則 篇5

一、工資考核公式

實發工資=個人基本工資+考核工資+提成+補貼二、個人當月考核工資

當月實際考核工資=(環境考核30分+維修考核70分+獎勵分數)*考核工資一、環境考核打分--滿分為30分

1、工具、治具、木箱等擺放整齊並歸類;10分2、地上無雜物,垃圾及時清理;10分

3、拆下的設備零件擺放整齊並做好標記;10分二、維修考核--滿分為70分

1、工作消積怠工,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敷衍者;次/扣5分

2、在維修中出現質量事故造成設備損壞者;次/扣10分(如果造成更大損失視情節另行處理)。3、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經常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視情節而定。次/扣5分4、工作中不能團結協作、積極配合,出現問題推卸責任;次/扣5分5、維修中浪費材料,沒有節約意識的。(視情節)次/扣10分6、維修中及維修後現場清理不及時的;次/扣5分7、遺忘或延期完成工作任務的;次/扣15分

8、每天下班後的備件、費料、公用工具等不及時存放好隨處亂放的;次/扣5分9、維修報告不完整或不及時;次/扣10分三、獎勵分數參考

1、主動學習,技術進步,有新的技巧或方法;次/加10分2、主動工作,及時發現問題並改善。次/加:10分3、對設備改進提出建設性方案並參與實施的。次/加:10分4、維修中能及時解決疑難問題,修舊利廢、節約明顯者。次/加10分

三、個人當月提成

當月實際提成工資=當月實際維修台數*提成獎勵-返修台數*扣款一、當月實際維修台數

以發貨為準,並在維修結束後一週內提交完整的維修報告,返修泵還須分析事故原因;二、提成獎勵和扣款

在檢修前因提前查看常規料件是否有庫存,重大料件在拆機後發現有需要更換,須在當天提出,由於重大料件缺貨導致的維修時間不計算在維修總時間內,提成獎勵和扣款按下面計算a)5天內維修一台按300/台b)5-10天內維修一台按150/台c)超出10天按50/台

d)發貨30天內出現返修扣800/台e)發貨後30-90天返修扣600/台f)發貨後90-180天內返修扣400/台

四、當月個人補貼

當月實際補貼=當月餐飲補貼+出差補貼+其他餐飲按每餐10元;

出差憑票結算,額外補貼20/天;

考核細則 篇6

學生的良好行為習慣是一個人一生寶貴的財富。為了促進良好校風、學風的形成,學校以學生“六種”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作為學校的德育特色。(“六種”良好行為習慣是指:禮儀習慣、衞生習慣、誠信習慣、勤儉習慣、學習習慣、健體習慣。)為了把學生培養成文明的國小生,合格的小公民,特將德育特色班級量化考核細則修定如下:

考核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考核內容:

一、學期文明班級評比彙總中,出勤、衞生、良好行為習慣等方面,只要有一個方面,全校扣分最少或者沒有扣分,得10分。

二、對學校統一安排的有關德育特色教育的活動,認真積極地完成,得10分。

三、一學期有自己班級德育特色教育的特色活動或方法,並有請考核小組成員參加、檢查指導並得到檢查小組成員的認可,得20分。

四、一學期有自己班級德育特色教育活動,並注重收集整理過程性材料。材料經考核小組評審,確實彰顯個性特點,得20分。

考核説明:

1、班級在培養學生良好習慣方面,有自己特色的,必須在期初(開學一個月之內),以計劃的形式向政教處提出申 請。經過分管副校長及政教處審核,再到行政會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2、每學期評比一次。

3、四個方面的得分加起來,得分最高的三個班級授予德育特色班級稱號。

4、獲得德育特色班級的,視同一次文明班級。加入期末教師考核。

備註:

1、如果班級學生在有嚴重的損壞公共財物行為,取消參加德育特色班級的評選資格

2、德育特色班級的評選,是傾向與一些平時其他方面確實做得不錯,但是由於個別原因,很難拿到流動紅旗的班級。

3、本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

考核細則 篇7

第一條 為打贏脱貧攻堅戰,確保到20xx年我市現行標準下省定貧困村“摘帽”、建檔立卡貧困户“清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精準扶貧工作和精準脱貧成效的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精準扶貧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圍繞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基本方略,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針對主要目標任務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羣眾認可,規範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堅持結果導向、獎罰分明,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促使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切實履職盡責,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

第四條 考核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精準識別。考核精準扶貧貧困村、貧困户信息系統完整建立、紙質台帳配套管理、數據報送及時準確。

(二)精準幫扶。考核貧困村和貧困户實現“兩個全覆蓋”,並建立科學幫扶方案和幫扶措施。

(三)精準管理。考核精準扶貧14個專項扶貧工作成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規範;完成精準扶貧信息報送任務,開展精準扶貧宣傳、佈置公示公告欄;省定貧困村約束機制執行情況。

(四)精準脱貧。考核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任務情況;摘帽和退出程序規範,重點考核兩次公示、最後公告、脱貧確認書籤訂、系統標識等指標;開展精準脱貧羣眾滿意度測評。

考核實行百分制,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四縣市區專項績效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詳見附表。

第五條 考核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具體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扶貧辦)、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精準扶貧工作成員單位組織實施。考核工作於20xx年、20xx年年底開始實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縣級自查。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對照考核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自查打分,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情況,於12月20日前報送市扶貧辦。

(二)市級考核。市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市區自查打分情況進行數據彙總整理,採取查看資料、專項調查、實地核查和第三方測評等方式,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形成考核報告,作出綜合評價,提出處理建議,經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後,報市委、市政府審定。績效考核計分結果報市績效考核辦。

(三)溝通反饋。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向各縣市區專題反饋考核結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考核中發現下列問題的縣市區,不能評為優秀,情節嚴重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一)未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計劃任務的;

(二)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紀檢、監察、審計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

(三)違反貧困村約束規定,發生禁止作為事項的;

(四)違反貧困退出規定,不按標準和程序,弄虛作假,搞假脱貧、數字脱貧的;

(五)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羣眾滿意度較低的。

第七條 考核結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對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一定獎勵。對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問題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對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 開展半年考核,重點考核精準識貧、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工作階段性完成情況,同時加強對區縣市精準扶貧工作部署和精準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九條 各縣市區應當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鄉鎮黨委和政府的精準扶貧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扶貧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細則 篇8

一 、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0.1)

(一)政治思想表現:(0.5)(100分)

1、思想表現塊,每學期一次積分:(35分)

(1)、思想積極,要求進步,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政治學習,不參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動,否則扣20分。

(2)、擁護黨的政策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育人方向,依法執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自覺實施素質教育,否則扣10分。

(3)、周 一舉行的集體升旗儀式每缺席一次扣5分。

(4)、積極認真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且工作量較大者可加分15分。

2、政治學習塊,每學期兩次積分。(40分)

(1)、不按時參加政治學習並沒請假的每次扣10分,遲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2)、檢查筆記不能按時交的每次扣5分,不交筆記的每次扣10分。

(3)、筆記不齊全、不工整或請人代筆的每次扣10分。

3、參加學校大型活動塊,每學期一次積分。(25分)

(1)、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10分,遲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2)、舉行活動時所安排的工作沒保質保量完成的每次扣10分。

(二)、師德修養(0.5)(158分)

1、遵紀守法塊,每學期一次積分。(53分)

(1)、教職工辦公時間娛樂、幹私活、睡覺等,一次扣10分。

(2)、節假日及非照明時間辦公室燈亮着,室內每人扣1分,開燈者扣2分;下班放學後,辦公室沒關燈的值日教師扣5分。

(3)、門窗沒關好扣負責人5分。

(4)、上班前不準喝酒(早、午期間),否則扣10分。(喝酒者不能進教室)

(5)、教師在教室內吸煙或坐着上課的扣10分。

(6)、教師不許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各種商品(包括學習資料),否則扣10分。

(7)、有違法行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扣除全部一級指標分。

2、工作責任心及服從分配情況塊,每學期一次積分。(75分)

(1)、認真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熱愛學生,尊敬學生,對學生一視同仁,全面負責,否則扣10分。

(2)、尊敬家長,積極配合家長教育學生,否則扣5分。

(3)、對錯誤的學生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操作方法:檢查、學生舉報、家長反映、情況屬實者)

(4)、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0分;但事後有悔改表現的可酌情少扣。

(5)、教職工參加校內外的各項會議,學習不認真聽講、説話或做小動作,被警告一次扣5分。

(6)、教職工無理頂撞領導一次扣10分。

(7)、教職工對學校的各項工作在開會及討論時不講,會後亂講的,每次扣10分。

(8)、有辱罵領導、羣眾,暗中挑撥羣眾間、領導與羣眾關係的每次扣10分。

3、教師為人師表塊,每學期一次積分。(30分)

(1)、教師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否則扣除全部為人師表塊考核分。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一切責任自負。

(2)、教師語言要文明,不許辱罵、諷刺、挖苦學生,一經核實,每次扣10分。

(3)、教師在學生面前説話粗俗扣10分。

(4)、教師舉止要文明,不許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等雜物,否則扣10分。

二、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0.04)(115分)

(一)、教育理論知識(35分)(0.3)

1、教育理論知識考核塊,每學期一次積分。(35分)

(1)、不參加教育理論知識考試的每次扣10分。

(2)、考試成績與所得分:所得分的1/4分作為考核分。(25分)

(二)、基礎理論專業知識(0.5)(45分)

基礎專業知識考核塊,每學期一次積分(45分)

(1) 不參加基礎專業考試的一次扣10分。

(2) 閉卷考試時有抄襲行為的每次扣10分。

(3) 考試成績與得分:所得分的1/4作為考核分。(25分)

(三)、業務進修(0.2)(35分)

業務學習塊,每學期兩次積分

(1)、不參加業務學習並沒有請假的每次扣10分,遲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2)、筆記不齊全、不工整或別人代筆的每次扣10分。

(3) 、檢查筆記不能按時交的每次扣5分,不交的扣10分。

三、教學工作(0.3)(700分)

(一)、備課(0.1)(70分)

1、教師備課檢查塊。

(1)、要按大綱要求按時制定教學進度計劃,否則扣10分。

(2)、根據各科教學進度授課,提前一週備課,否則扣10分。

(3)、備課欄目(教學目的、教學要求、重點、難點、板書設計、後記等)填寫齊全,少一項扣2分。

(4)、教學目的(要求)確定準確,體現知識和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三維目標,否則扣5分。

(5)、教材重點、難點的確定要準確,否則扣5分。

(6)、教學過程設計和教學方法的選擇要符合新課標要求,否則扣5分。

(7)、課堂、課後練習內容安排合理,具有層次性,否則扣5分。

(8)、板書設計合理,體現主要內容,否則扣5分。

(9)、有課堂小結,體現主要內容,否則扣5分。

(10)、後記要體現出教與學的得失及改進措施,否則扣5分。

(11)、教案字跡工整,否則扣5分。

(二)、課堂教學(0.08)(55分)

1、課堂管理塊,每學期一次積分(55分)。

(1)、鈴響入班,學生做好課前準備,不恪守時間一次扣5分。

(2)、教師上課不負責任、對學生要求不嚴格,組織教學不得力,課堂秩序很亂,對學生不聞不問,經領導巡視發現有權隨時進教室記錄學生,扣上課教師10分。

(3)、上課後教師隨便離開課堂,發現一次扣5分。

(4)、未經教務處批准私自串課、換課,檢查發現一次扣雙方5分。

(5)、教師忘了給學生上課的,一次一節課扣分為:不足10分鐘的扣10分,10分鐘以上的扣20分,整堂課沒上的扣30分,教師私自決定某節課不給學生上了,讓學生自己自習,檢查發現一次扣30分。

(三)、作業佈置批改(0.04)(30分)

1、作業佈置與批改塊。

(1)、作業佈置量要符合學校的要求,否則扣5分。

(2)、作業佈置具有層次性,多樣性否則扣5分。

(3)、作業批改數量要符合學校 規定,否則扣5分。

(4)、批改作業時要做到有批、有改、有訂正,軟硬筆習字冊、數學作業提倡激勵性評語,作業不得出現學生批改現象,如需學生做的,應有再批。作文批改要有眉批、總批,應指導正確、具體運用批改符號,否則扣10分。

(5)學生作業整潔,佈局合理、規範,否則扣5分。

(四)、課外活動與輔導、優差生輔導塊,每學期兩次積分(0.014)(10分)

1、學期初要有優差生輔導計劃,如沒有則扣5分。

2、上好每一節優差生輔導課,有記錄或作業,否則每次扣5分。

(五)、成績考核與分析(0.064)(45分)

1、成績考核與分析塊,每學期兩次積分(45分)。

(1)、及時上交測試試卷和測試成績,不按時上交的每次扣10分,試卷每出現一處錯批扣5分(最多扣15分)。

(2)、考試分卷監考、批卷工作能服從安排,認真負責,否則每次扣10分,批改試卷每發現一處錯誤扣5分(最多扣15分)。

(3)、試卷分析要按學校的要求及時認真完成,上交不及時的每次扣5分;填寫不認真,套話應付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

(4)、音樂、體育、美術、英語、科學等學科要及時進行期末考試,及時試卷和成績上交,否則扣5分。

(六)、教學成果(490分)(0.702)

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積分

1、鎮、區抽考、統考:基礎分100分,按年級班級數的前1/5、1/4、1/3、1/2分別加100分、90分、80分、70分。

2、月考:按時考試、批改、登記、分析,學校作記錄,不積分。採用談話方式督導、記分。談話對象:①退步的,②同年級中落後的,③分數在全鎮同年級中落後的,校方談話人數不低於兩人。談話次數及記分標準:談話1次的不扣分,作友情提醒;談話2次的,扣5分;談話3次的,扣10分;談話4次的,扣15分。每學期期末一次積分。

3、鎮、區期中期末考試以外的抽考,按同年級班數的前1/5、1/4、1/3、1/2,分別獎50元、40元、20元、10元。

4、語數競賽(春筍報、讀寫大賽、素本、奧林匹克競賽),鎮、區、市級一等獎分別記15、30、60分,按名次遞減2分,按等次遞減4分。另設獎金:鎮、區、市一等獎分別獎50、100、150元,按等次依次遞減15元。其他競賽積分、獎金是語數競賽的1/2。

5、名次上升獎:學年期終考試與前一學年期終考試成績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加5分(在前3/4內),每下降一個名次減5分。

6、畢業班考試:鎮級前2/3、1/4、1/5名次的,分別加20分、25分、30分,另外獎60元、80元、100元。

7、罰:鎮、區抽考倒數一、二、三名,分別扣30、20、10分。

四、教育工作(0.3)

(一)、課堂教學的教育性(科任:0.45、班主任:0.3)(10分)

課堂教學的教育性塊,每學期一次積分。課堂教學滲透思想教育,教案中文科有思想教育內容,理科有科學觀點、辯證唯物主義觀點教育內容,否則扣10分。

(二)、課外思想教育工作(科任:0.45)(105分)

1、值周塊,每學期一次積分。(105分)

(1)、值周教師要提前到校,晚離校,如有遲到早退現象,每次扣5分。

(2)、值周教師忘記值周,上午想起來扣10分,下午想起來扣20分,全天不值周扣30分。

(3)、值周教師請假,經同意,值周教師自行安排他人代班,他人值班與正常值班一樣要求,未安排好,無人值週一天扣原值周教師30分。

(4)、值周教師每天檢查記錄違紀學生下限為至少3人次,不足的人次扣值周教師每人次扣5分,超額不加分(25分)。

(5)、課間、課間操、眼保操、放學要檢查、巡視,不檢查、巡視或檢查、巡視不負責任,每次扣5分。

(6)、值週記錄不實,沒有值週記錄的扣5分。

2、加分塊:組織學校的各項活動並取得良好效果的相關教師加15分。

(三)、班主任工作(0.7)(137分)

1、工作手冊塊,每學期四次積分(62分)。

(1)、主題班隊會、晨會除學校統一安排外必須進行,每少進行一次扣10分。

(2)、晨會要以貫徹行為規範和守則為主,要講實效,解決實際問題否則扣5分。

(3)、晨會、日常班隊會要有詳細記錄(主題班隊會要有主題、時間、內容、形式)。否則一次扣5分。

(4)、家訪每學期至少10次,少一次扣2分(16分)。

(5)、家訪記錄要有時間、地點、學生家長姓名、解決的主要問題、結果,少一項扣1分(5分)。

(6)、每月找學生談話不少於5人次,缺一次扣2 分(16分)。

(7)、談話記錄有時間、姓名、解決的問題、結果,少一項扣1分(5分)

2、學生品德評價塊,每學期四次積分(20分)。

(1)、學生學籍和素質報告冊要認真及時填寫,否則扣10分。

(2)、素質報告單必須是等級加激勵性批語,否則扣10分。

3、黑板報每學期四次積分(25分)。

(1)、黑板報每月出一期,不按時出的扣10分。

(2)、黑板報的版面設計美觀,內容多樣,結合形勢教育,切合實際,否則扣10分。

(3)、黑板報字跡工整、用字準確,否則扣5分。

4、違紀塊,有打架、罵人、吸煙、損壞公物之一的每人次扣5分。

5、活動塊,每學期一次積分(10分)。學校所組織的各項活動要積極組織本班學生參加,不參加的每次扣10分,不積極主動參加的扣5分。

6、物品及用電管理塊,每學期一次積分(15分)。

(1)、班級物品人為損壞、丟失的,扣班主任5分。

(2)、教室在節假日及非照明時燈亮着,扣班主任5——10分。

7、加分塊,每學期一次積分(30分)。

(1)、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並取得前三名的依次加15、10、5分。

(2)、值周每月統計得分在前三名依次加15、10、5分。

五、教育教學研究和指導培養教師(0.10)

(一)、教育教學研究(90分)

1、聽課教研塊,每學期兩次積分。(50分)

(1)、每位教師每學期聽課20節,每少一節扣1分,假聽課每節扣2分(20)。

(2)、聽課記錄要有時間、課題、班級、授課人,要標明是校級、組級教研課還是指導性聽課或學習性聽課。記錄要整潔、清晰,每一項不符合要求扣2分(12分)。

(3)、聽課記錄要有建設性的聽課意見、聽課小結,否則每項扣5分(12分)。

(4)、定於每週二為校自由聽課日。拒絕被聽課者扣5分。(6分)

2、參與教研活動塊,每學期一次積分。(40分)

(1)、教師必須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所有教學科、相關學科的教研活動,並在講座時積極發表意見。每少參加一次教研活動扣5分。(10分)

(2)、嚴格執行學校教研活動計劃,及時上交標榜,認真準備每學期的教研課。準備不充分,導致失敗,每節扣2.5分,少一節扣5分。(10分)。

(3)、教師每兩週交一次教學札記,每月交一份論文。記述真實感受,不準有抄襲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10分) (4)、每學期一次校優質課評選(40週歲以下的教師必須參加)。(10分)

3、加分塊,每學期一次積分。

(1)、教師在各種教研活動或競賽中獲獎,校級加4分(減1分),鎮級加8分(減2分),區級加16分(減4分),市級加32分(減6分),省級加64分(減8分),國家級加100分(減10分)。

(2)、教師的教科研論文獲獎,區級加4分,市級加6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3)、承擔校級以上的教科研專題研究任務的教師考核加5分。有區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立項,課題取得階段性成果並結題的,區級加10分,市級加15分,省級加20分。

(4)、每位教師積極閲讀教育理論專著或有關課程改革的著作,並每學期能整理一本不低於10000字的學習筆記的,加5分。

(5)、教師在教學期間能主動上一節校分開課,並能基本達標者,加5分。

(二)指導和培養教師(0.3)(35)

1、平時指導塊(20分)

要有指導相同或相關學科教師的工作記錄。記錄要寫明指導對象、時間、方法、具體內容。記錄必須有被指導教師簽名認可。無工作記錄或編造假記錄扣20分,無被指導教師簽名扣10分,其他每少一項扣5分。

2、聽課指導塊(15分)

要有相同、相關學科被指導教師的聽課記錄或被指導教師的學習聽課記錄。記錄必須符合聽課記錄的要求,並詳細寫明聽課指導意見和改進意見或寫明學習聽課所得、所想。沒有聽課指導記錄、他人的聽課學習記錄或編造假記錄的扣15分,其他每少一項扣5分。

3、加分塊:

承擔校級公開課、觀摩課、主題班隊會觀摩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師5分;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學校學科帶頭人和區級骨幹教師加5分;市級骨幹教師加10分。

六、工作負荷(0.16)

(一)、工作數量

1、工作數量塊,每學期一次積分(0.5)(20分)。

(1)、達到規定課時量為優。

(2)、班主任、兼職的教師為優。

(3)、雖未達到規定課時量,但完成教學計劃、課時量超過規定課時量一半者為良。

(4)、未達到規定課時量一半者為中。

(5)、未完成規定教學計劃者為差。

優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

(二)、出勤情況(0.5)(50分)

(1)、學期無缺勤,遲到早退不超過5次者得50分。 (2)、學期缺勤不超過5天者得45分。 (3)、學期缺勤6——10天者得40分。 (4)、學期缺勤11——15天者得35分。 (5)、學期缺勤16——20天者得30分。 (6)、學期缺勤21——25天者得25分。 (7)、學期缺勤26——30天者得20分。 (8)、學期缺勤31——35天者得15分。 (9)、學期缺勤36——40天者得10分。 (10)、學期缺勤41——60天者得5分。

(11)、學期缺勤61天以上者得0分。

七、分管人員考核辦法

1、體育室、器材室、圖書室、辦公室、工會分管人員學期一次積分10分,教研、電教分管人員學期一次積分20分,少先大隊輔導員及校長助理學期一次積分25分。考核方法:分管人員考核分=積分的90%+民意測評平均分的10%

2、副校長、主任取最大學聯考核分的30%—40%; 副主任最大學聯考核分的25%—35%;會計最大學聯考核分的15%—25%;校長最大學聯考核分的90%—100%。(以教師民主測評來確定以上人員最大學聯考核分的百分比,不足的部分為個人考核分的百分比)

八、否定指標:

1、學年缺勤總計超過40天,取消評優晉職資格。

2、區統考科目名次倒數第一、第二的取消競聘上崗資格。

3、教師考核採取末尾淘汰制,得分倒數第一、第二者取消競聘上崗資格。

4、學校中層領導、行政人員分管的工作,在上級工作檢查時,得分倒數第一,崗位工作解聘,另行安排工作。

考核細則 篇9

1 目的

對公司黨員寫實考核作出規定,確保黨員日常管理工作不斷加強,促進黨員素質的提高。

2 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企業在職黨員(含預備黨員)寫實考核的全過程。

3 職責

黨羣工作部負責黨員寫實考核的諮詢、指導,使其規範化和科學化運作。

4 工作程序

4.1 寫實考核內容

黨員寫實考核的內容應反映在執行黨的決議,履行黨員義務,發揮模範作用方面的實際情況。主要包括:

4.1.1 政治思想。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現實表現,參加政治學習的時間、內容、收穫,遵守社會主義公德情況,對國內外重大事件的態度及表現。

4.1.2 黨性觀念。是否按時參加黨組織活動,按時交納黨費,執行黨組織的指示、決議和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工作等情況。

4.1.3 本職工作。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作業紀律,落實作業標準,積極完成生產任務等方面的情況。

4.1.4 思想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與責任區職工談心、家訪,為職工排憂解難、做好事、辦實事的情況。

4.1.5 技術業務。是否積極參加技術業務學習,在公司技術業務考試、比武中的情況。

4。1.6 寫實考核的內容要翔實具體,重點突出,要以《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為依據,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特點來制定。黨員領導幹部應把廉潔、勤政和密切聯繫羣眾等方面的內容作為寫實考核的重點。

4。2 寫實考核的方法。

4。2.1 依據寫實考核內容由公司黨委按黨員的工作單位、工作崗位等建立《黨員寫實考核簿》、《預備黨員考察表》。

4.2.2 黨員寫實考核工作要在公司黨委領導下,以黨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

4。2.3 黨員對照寫實考核內容,每季進行一次寫實考察,並由黨小組長或培養人實事求是地簽署意見。

4.2.4 黨支部召開支委會,根據寫實考察、黨小組意見、羣眾反映和被考察者的實際表現,形成考核意見。

4.2.5 公司黨委每季抽查一次,作為“七一”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

4.3 寫實考核的標準

4.3.1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凡發生嚴重違紀、事故苗子和違法行為等問題,黨內考核一票否決。

4.3.2 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對責任區內職工做到“三必清、三必訪、四必談”,對重點人每月至少談心一次,保證責任區內職工思想穩定。

4.3.3 堅持結合實際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4.3.5 自覺遵守組織紀律,積極參加黨內活動。

4.4 組織領導

4.4.1 寫實考核工作要在兩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分層管理,抓好落實。

4.4.2 公司黨委定期對寫實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掌握動態,實行面對面地指導,並注意發現和培養典型。

4.4.3 黨支部應具體抓好寫實考核工作的落實,幫助黨員提高認識,及時解決寫實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嚴格標準,認真考核。

考核細則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

市、區政府財政、規劃國土、人居環境、交通、衞生、公安、監察、司法行政、機構編制、文化體育、住房建設、水務、藥品監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履行對學校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費用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並主要用於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設施、設備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費用。

第四條 政府建立和完善學校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由政府集中採購機構統一組織招標購買。

學生監護人可以自願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用由財政、教育發展基金和學生監護人按1∶1∶1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宣傳方案。

本市廣播、電視、報刊、政府網站等媒體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初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學校和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市、區政府應當採用現代科技防範措施,建立學校與轄區公安派出所直接聯網的電子安全防範設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衞生、司法行政、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手冊,指導學校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學校網絡安全、學校治安防範、預防學生濫用處方藥物成癮、教職工和學生心理健康諮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衞生、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協助學校對教師、安全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八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每年對學校及周邊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台帳,並跟蹤、指導、監督學校及周邊區域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第九條 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學校和學校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依法進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賠償機制。

第十條 學校應當配備1名註冊安全主任,協助校長專門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負責所在校區的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註冊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校長貫徹執行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校長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三)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四)監督落實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協助校長處置突發事件;

(五)檢查、排查學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校長落實整改;

(六)擬定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教務、學生管理和德育機構開設學生公共安全教育課程;

(七)組織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培訓;

(八)協助校長依法處理其他學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在學校註冊安全主任領導下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在非教育教學時間段內承擔維護學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務以及全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

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員,其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部門、市機構編制部門另行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的規定設立衞生室。

學校(獨立校區)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衞生專業技術人員。

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學校衞生室及其衞生技術人員應當履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規定的職責,衞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學校衞生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配備心理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

具體人員配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每2周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學校處理。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註冊安全主任進行不少於40小時的任職資格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任職。

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長、註冊安全主任應當每年接受不少於10小時的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應當包括學校安全知識內容。

學校衞生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參加培訓,並依法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學生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將其有效的信息聯繫方式及時告知學校,聽取學校教師告知的未成年學生在校信息,採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學校環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新建學校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擊等災害的區域以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新建學校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新建學校的選址應當符合《條例》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行政部門批准或者核准的學校類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或者擬定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前,應當徵求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合理意見,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應當採納。

第二十條 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安全狀況巡查學校周邊的山體、水流、斜坡、擋土牆,發現對學校建築物、活動場所、通道存在安全隱患的,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貿信息、人居環境、住房建設、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周邊垃圾站(中轉站)、垃圾處理廠、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的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築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發現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

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築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

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築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施工,並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復工。

第二十三條 交通、水務行政部門應當在高速公路和水庫緊鄰學校的一側設置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對緊鄰學校的高速公路、水庫加強巡查。

第二十四條 學校周邊區域的單位和個人超過國家規定噪聲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人居環境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制止、查處環境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 交通行政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在學校周邊區域道路設立限速標誌、減速線及其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學校上學和放學時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設置護學崗,協助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在學校教育教學期間,應當每日定時對學校周邊區域進行治安巡邏,保護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 公安、衞生、市場監管、文化體育等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書報刊零售點、歌舞廳、髮廊、酒吧、網吧、商店、餐館及其他經營場所的日常監管,依法及時查處生產、銷售、租賃非法出版物、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有關行政部門開展學校周邊區域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驗收等工作,應當聽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和附近學校的意見。

第四章 學校設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築物、場地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規範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或者安全圍欄,並及時整改。

對於難以判斷的建築物、場地安全隱患,學校應當委託建築質量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確實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採取措施並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學校建築物、場地維修竣工後,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 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前應當組織對學校設施設備進行消防安全和質量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學校列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對學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進行指導。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建築物、場地、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管理,作好記錄,並分類歸檔保存。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當在學校區域內具有危險性的教育教學和生活服務設施設備、建築物、易發生碰撞和滑倒的場所及校內施工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或者安全警示圍欄。

第三十三條 交通行政部門應當協助學校對學校道路進行交通安全規劃,設置規範的學校道路交通標誌、道路交通標線和機動車泊位標誌。

發生學校交通事故,學校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禁止學生在學校內駕駛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和使用滑輪、滑板。

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當在教學區和生活區的多層建築物的每一樓層及樓梯間設置安全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設備、施劃區分上下樓梯標線。

學校應當保證學校教學區、生活區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的正常使用,發現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損壞,應當即時維修和更換。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學校食堂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根據衞生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食堂衞生安全情況。

學校內的食品經營場所,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相應的營業執照,不得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

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每年根據學校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經營場所的衞生、經營情況。

校外配餐單位應當遵守《深圳市中國小校外配餐管理辦法》,保證學生食品安全,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寄宿制學校和有寄宿學生的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宿舍管理崗位責任制,實行學生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點名和夜間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未經學校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按照《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製定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司乘人員責任,規範學生乘車行為。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查處的校車違法情況及時告知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五章 學校活動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對國小四年級以下的學生應當建立上下學交接制度。

學校應當安排專人看管晚離學校的四年級以下學生。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將學生到校和離校情況,遲到、早退、曠課情況,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情況以及其他關係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和協助學校建設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

第四十條 學校發現教職工患有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應當及時將患病的教職工調離與學生直接接觸的工作崗位或者離崗治療。

患病教職工經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臨牀治癒的,學校應當恢復其原有的工作崗位;疾病確實不能根治的教職工,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保護有《條例》規定情形的學生。

市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對《條例》規定的特定疾病、特異體質或者其他異常生理、心理情況及其處理措施作出具體規定。

第四十二條 學生患有精神性、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學生監護人應當及時送學生到醫療機構治療。

患病學生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監護人應當向學校申請休學。

學生監護人不申請休學的,學校可以根據學生病情作出休學決定,並送達學生監護人。

學生監護人對學校休學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司法鑑定條例》的規定申請司法鑑定,經鑑定,學生無需休學治療的,學校應當撤銷休學決定。

患病學生康復的,可以向學校提交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書申請復學。

患病學生及其監護人不得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第四十三條 公安、衞生、藥品監管等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預防學生吸毒和濫用藥物成癮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發現學生吸食毒品和濫用藥物成癮的,應當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並將其納入課程計劃,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救生和報警的方法。

學校應當結合本校及周邊環境情況,在安全教育週期間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習,使師生熟悉學校及周邊安全環境,增強師生防災、自救、互救能力。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習應當作好記錄,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與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的軍訓和體育活動。

任課教師在體育活動前,應當詢問學生的身體狀況,並針對學生的身體狀況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者安排適當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學校在學校內組織學生人數1000人以上的集體活動,應當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活動的組織者制定安全預案,經學校註冊安全主任核准並報校長批准後實施。

第四十七條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集體活動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事前應勘察活動場所,對活動場所、行進路線、交通工具、器材設備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活動開始前,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以書面形式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注意事項、活動結束時的地點、是否同意參加等告知監護人,監護人應當在回執上簽字並送交學校。

第四十八條 學校組織的校外大型活動,應當將安全方案報送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超過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按照《大型羣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報活動所在地公安機關批准。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活動,應當事前告知活動所在地有關單位,有關單位應當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協助學校組織活動。

第四十九條 非教育教學時間是指《條例》規定的教學日中,7時至18時內除去規定的教育教學時間(國小6小時,中學8小時)以外的剩餘時段。

非教育時間的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 應急救助與事故處理

第五十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統一建立應對災害、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緊急事件的學校應急處置機制。

第五十一條 學校出現緊急事件時應當優先救助學生,穩定學校秩序。

學校教職工應當履行保護、救助學生的職責。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學校或者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減少緊急事件對學生的不良影響。

第五十二條 學校發生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學校應當採取以下措施予以處置:

(一)採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時進行救助,防止學生傷(病)情擴大;學校無法處置時,應當及時送往醫療機構治療;

(二)將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信息告知學生監護人,按有關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進行事故調查;

(三)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涉嫌違法犯罪的,學校應當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第五十三條 鼓勵學校、保險機構、學生監護人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等事宜進行協商。

第五十四條 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紀律造成的傷害,當事雙方的監護人請求學校主持進行調解的,學校應當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能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當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受理調解之日起20日內達不成調解協議的,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終止調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辦或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或者安全圍欄的;

(三)違反第三十條規定,發現學校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未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程或者未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應急演習的。

學校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學校的校長應當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的舉辦人、學校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組織體育活動時未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的;

(二)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發生緊急事件時不優先救護學生的。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註冊安全主任違反第十條規定,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員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值班時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異常情況不記錄或者不向學校註冊安全主任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五十八條 相關政府行政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監察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規劃國土行政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時,對學校選址不進行審查或者雖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而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

(二)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對學校存在安全隱患建築物、活動場所、通道未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的;

(三)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住房建設行政部門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築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時處理的;

(四)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水務行政部門在水庫和高速公路緊鄰學校的一側未設置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的。

第五十九條 學生監護人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拒不執行學校休學決定,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製定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1年內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第六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考核細則 篇11

第一章總則

1、本制度適用於休閒會所所有員工。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修改權屬會所最高管理。

3、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休閒會所行業規章而定製。

4、本制度秉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考勤

1、員工需按時上下班,點到時間不到者,一律作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按每半小時20元予以懲罰。(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算)超過30分鐘兩小時內罰款50元。

2、員工不可以無故曠工,曠工一天罰款100元。遲到超過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月累計曠工四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3、每月上班時間滿30天的員工,每月擁有兩天公休。提前五天向管理人申請。每天限休一人。每月10號前不考慮給同一員工批准休假兩天。上輪班制的員工無公休假,如有特殊情況,可以請事假。

4、正常情況下不給予考慮休事假。特殊情況。請假1-2天由會所經理批准,超過兩天以上需店長批准方可生效。事假不帶工資,保底期間,另扣除當天應得工資的1.5倍。

5、員工因病假或因病辭職,必須提供正規醫院的病歷證明和收費證明。否則作曠工或不予以批准。特殊情況酌情予以辭職。

6、員工當月請事假;病假;超過三天,發放工資延遲相應的天數。

7、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必須情況屬實)。請假兩小時以上,算半天工資。扣除工資20元/半天。5小時以上算一天。按本制度第四條處理。

8、上班時間私自外出,做私事而影響工作的。按100元/次予以懲罰。如超過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9、請假須提前一天交上級批准後方可生效。

第三章日常行為規範

1、員工要講儀容儀表;儀態和禮貌;禮儀。上班必須穿工衣。不能留指甲,塗指甲油;不得披頭散髮,不準染怪色。女員工上班化談粧,保持清雅得體,不可用濃味香水。走路姿勢自然大方,違者罰款10元/例,給予懲罰。

2、員工必須服從經理工作的合理安排和調動。不得拒絕,如有違者,視情況嚴重給予20-100元予以懲罰。

3、禮貌待客,不準粗言穢語譏諷他人。不準有對客人不理睬的行為;不準與客人爭辯;遵紀守法,服從會所管理的工作指揮和臨時調配。

4、遇到客人要停止讓道,並問候客人或點頭以示禮貌。

5、員工不能與客人串通,讓客人出面干擾會所常工作,影響工作制度執行的行為。違者罰款50元/次。

6、員工因疏忽而損壞會所內財物,應根據該物價要求員工做相應的賠償。如因有意或違紀而導致損壞會所財物,則按該物價的10倍懲罰。

7、如員工在會所內盜竊任何物品;無論物品屬於會所;客人;同事。一律按該物價罰款10-20倍。並立即開除。情況嚴重交由司法部門處理。在會所範圍內撿拾任何物品應立即上交。視情節不交予以懲罰,上交予以獎勵。

8、上班時間內嚴禁在營業區接打私人電話,吃東西,與同事吵鬧喧譁。否則罰款10元/次。

9、嚴禁在營業區域打架鬥毆、造謠生事否則罰款50元/次。情節嚴重開除處理。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0、員工上班時按工種各盡其職,不得私自挪用;動用會所物品。否則賠償物品,並處以物品原價10倍/次罰款。吧員做好收銀工作,如有差錯自行賠償。如發現有未開單並私自將營業款視為已有將給予除名處理並將保證金作為賠償會所的損失。

11、員工遭客人投訴2次以上者。服務態度差者處以10元/次罰款。

12、工作時間內,任何人不得在營業範圍內吃零食;抽煙;不得聚在走廊過道上閒聊。違者罰款10元/例。

第四章勞動條例

1、會所用員工實行雙方平等、自願的原則。

2、員工在會所出現嚴重過失或其他不稱職舉動,會所有權給予辭退處理。

3、會所因經營策略調整,有權決定裁減人員,被裁定人員不得提無理條件。會所裁員提前通知。

4、員工有權辭職,提前一月提交申請。須經理批准方可辦理各項手續。員工自通知之日起只限留3天。

5、員工因違反規章制度,依制度被解僱的,無任何工資。自動離職扣除50%的工資。

第五章員工工作職責

1、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工作,做好盤點、交接。如發現未關門窗、水電。發現一次扣除當天工資,如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2、每天上班打掃會所衞生擺好桌椅、物品。

3、房間客人走後,當班員工應立即做好房間衞生。

4、如遇下雨必須關好門窗,未關門窗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5、客人到會所應先開單後上茶,如發現未開單者給予開除處理,並將保證金作為賠償會所損失。

6、每位員工都必須熟記火警電話,熟悉電源開關,防火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滅火器具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如發生火警,必須做如下措施:

(1)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2)呼喚附近的同事的援助。

(3)關掉一切電源開關,關閉火警現場的門窗。

(4)利用就近的滅火器具將火撲滅。

(5)即使引導客人撤離現場。

(6)服從經理指揮,發揚見義勇為,身先士卒精神。

7、如遇有人受傷,應立即協助傷者前往治療。如遇其他意外事故,應視情況通知經理處理。事故發生後,要劃定安全範圍,指定專人切實保護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8、員工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條例等。

第六章會所員工福利以及獎勵制度

1、會所提供員工工作餐,每日兩餐。

2、工資月結,每月30號左右發工資。不拖欠。

3、全勤獎50元/名。(當月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請假。)

4、講究職業道德,發揚拾金不昧的精神。拾到物品及時返還總枱或上交。給予獎勵。

5、休假,下班後如遇經營情況需要加班者。員工應服從安排,會所給於獎勵5元/點。

6、在本會所工作滿三個月以上,開始給工齡工資,每月10元。

7、⑴結婚,婚假為7-15天,會所給予200元表示祝賀。予以3天帶薪假。

⑵喪事,喪假為3-7天。公司予以200元表示哀悼(限父母)。予以3天有薪假。

⑶生日,送假一天,公司予以紅包表示祝賀。

⑷生病住院,公司予以慰問。

8、為會所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者。為會所增收節支等。給予一定獎勵。

為創建會所良好形象;增強員工素質;增強員工自我約束;真正做到店興我榮,店衰我恥。特製此制度,望各員工自覺遵守。

執行經理或店長簽字:

員工簽字:

休閒會所

年月日

考核細則 篇12

信息工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總結創建經驗、宣傳創建典型、推動創建工作的重要途徑。為不斷提高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信息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增強信息報送的針對性、時效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宿豫區、宿城區、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景區創文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市創文辦各工作組。

二、信息內容

突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主題,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建為民辦實事、《宿遷文明20條》宣傳推行、誠信宿遷建設、道德模範人物培育和選樹、社會志願服務等創建重點工作,報送工作動態、典型做法以及工作成效等內容。

三、工作任務

根據承擔的創建目標任務,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信息考核對象分為A、B、C三檔(具體名單見附件1),設定相應考核分值。A檔年度基本任務為100分,B檔年度基本任務為80分,C檔年度基本任務為50分。

四、計分辦法

1、所報信息被中央文明辦《精神文明建設簡報》等簡報刊物採用,信息類每篇計15分,經驗類每篇計30分;

2、所報信息被省委宣傳部《宣傳工作動態》、《江蘇精神文明建設簡報》採用,動態類每篇計10分,經驗類每篇計20分,調研類每篇計30分;

3、所報信息被市委辦《信息摘編》採用,每篇計5分,被市創文辦《宿遷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簡報》或宿遷文明網採用,每篇計3分;

4、所報信息被市級以上(含市級)報紙、電視、廣播、網絡採用(名單見附件2),每篇分別計20分、10分、5分;

5、所報信息獲得領導批示的給予加分,其中,獲得省級以上領導批示的加計80分,獲得省文明辦領導、市領導批示的加計40分。

6、同一條信息被多級採用的,按最高分計分。

五、結果運用及相關要求

市創文辦將採取“一季度一公佈”的形式,公佈各地、各部門、各工作組信息採用情況和排名。年終將組織開展達標評選,對超額完成任務,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同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信息工作將作為加分項納入全市文化建設工作目標考核(詳見宿績效辦〔20xx〕2號)。請各責任單位於每月5日前,主動報送上一月信息被採用情況,過期不報視為無信息被採用。

考核細則 篇13

為了更好的去嚴格要求自己,使大家能夠全面的發揮自己,為賓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全面執行獎罰制度,希望全體員工能夠團結一心,齊心協力共同把我們的服務素質提高。具體如下:

一、獎勵條理

1、拾到客人物品及時上交,給予嘉獎(10元)

2、員工多次接到客人表揚者,給予表揚和嘉獎。

3、多次幫助同事於危難之中,給予表揚和嘉獎。

4、給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被採納者,給予做普升依據。

5、制止重大事件或意外的發生免受損失或危險者,給予嘉獎並做普升依據。

6、發現或遇到意外事故或火災隱患時,能及時報警或奮不顧身補救,為企業挽回損失者,獎勵300元。

7、對違反規章制度以及損害公司利益的檢舉行為,公司將給予獎勵。

二、處罰制度(按扣分條理處理;每扣一分罰款十元)

1、見客人、管理人員、同事、不打招呼者扣一分。

2、不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情節輕微者扣一分。

3、私自調休、班或不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者摳二分。

4、無故不參加培訓、例會或其他集體活動者扣二分。

5、當班時間鬧情緒,沒精打采、沒有微笑者口一分。

6、個人衞生不好,頭髮零亂、指甲過長、沒有化淡裝者扣一分。

7、制服穿不整齊、不按標準戴工牌者扣一分

8、對部門消費情況、價格、服務標準等水準常識不清楚者扣本人和當班管理人員個一分。

9、送茶水、水果、飲品、香煙不及時者扣一分。

10、不提供規範式服務者扣一分。

11、客用物品不齊全或擺放不整齊者扣一分。

12、物品損壞遺失不及時處理或不上報情節輕微者扣喲分,並按原價賠償。

13、托盤不平、如有茶水溢出者扣一分。

14、進入房門不敲門者或亂敲門者口一分,敲門時一輕兩重。

15、無故串崗、離崗、脱崗、偷懶者扣一分。

16、站立、行走不規範或不按崗位站立者扣一分。

17、幾個人站在一起聊天、喧譁、説笑、打鬧者扣一分。

18、當班時間唱歌、吹口哨、手舞足蹈者扣一分。

19、不按時完成上司吩咐的任務者扣一分。

20、當班時偷吃生果飲品者扣一分、並按原價買單。

21、當班前喝酒或吃的食品者扣一分。

22、當班時看書、年報、看電視、打私人電話者扣一分。

23、吃飯、宵夜、外出不打招呼或時間過長者扣一分。

24、下班時間忘記關水、電者扣二分。

25、向客人索要小費或暗示小費情節輕微者扣五分,情節嚴重者作解僱處理。

26、收房時,將煙頭、紙巾等雜物放進布草間者扣一分。

27、設備設施有問題不及時上報者扣一分。

28、發現客人遺失物品不按時上交或上報者扣二分,情節嚴重解僱處理。

29、在牆紙及其他物品上亂塗亂畫者扣一分。

30、因工作不到位而引起客人投訴者扣三分。

31、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者扣一分。

32、不服從上司工作安排者扣二分、要做到先服從後上訴。

33、無理頂撞上司沒有教養者扣三分。

34、上班時間內睡覺者扣二分。

35、對客人服務態度不好,引起投訴者扣三分,並打入黑名單。

36、輸錯鍾、寫錯單、計錯客人的消費者扣三分。

37、未按公司規定要求操作電腦設備者和使用對講機者扣三分,並打入黑名單。

38、員工上班接聽私人電話扣一分,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者扣3分。

39、發表虛假和誹謗的言論,從而影響其他員工信譽者扣五分。

40、攜帶公司物品外出者,使用警句、禁止物品使用者、扣五分以上。

41、恐嚇公司員工或打架鬥毆者,即時解僱。

42、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即時解僱。

43、禁止公司員工拍拖,發現員工拍拖者即時解僱。並扣五分以上。

4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以上條例按情節輕重,加減扣分階段

在執行紀律處分時,公司本着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對違規事件進行公平公正處理;

(1)處分的目的是為了端正犯錯員工的操守及工作態度;

(2)對處分員工給予解釋及上訴機會;

(3)以上各項罰款均以罰款形式操作,由當事人即時簽名確認。

謹嚴慎行,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助人為樂

總經理:總經辦:

年月日年月日

考核細則 篇14

為繼續深化機關效能建設,推進作風建設,促進創業創新,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根據《晉中市20xx年行政效能建設工作考評辦法》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我局效能與作風建設工作考評辦法。

一、 組織領導

效能建設考評工作在榆次區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設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局效能監測點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評原則

效能建設考評工作檢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

三、考評對象

安監局全體工作人員。

四、考評方法

機關效能與作風建設分兩項考核:一是區機關效能與作風監督員監督,權重為機關效能與作風建設工作的30%。二是效能與作風建設日常工作考評,權重為機關效能與作風建設工作的70%。

(一) 區機關效能與作風監督員監督

被區機關效能與作風監督員查到並被通報的,扣30分

(二)效能建設日常工作考評

1、考評內容

主要考評工作落實情況、執行制度情況、履行工作職責情況、監督網絡建設及監督情況、處理羣眾投訴情況以及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等情況。

2、考評辦法

對照考評標準自評,由局辦公室組織人員檢查考評和局效能與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審評的方式進行量化考核。

考核細則 篇15

為充分調動各鎮、各園區做好電子商務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全縣電子商務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考核實施細則。

一、考核對象

各鎮、各園區

二、考核內容

(一)電子商務培訓工作;

(二)電子商務示範村建設工作;

(三)電子商務協會活動開展情況;

(四)重點指標完成情況;

(五)電子商務統計工作;

(六)電子商務招商工作;

(七)電子商務日常工作情況。

三、考核時間

年底進行綜合考核,具體時間統一安排。

四、考核方式

由縣商務局依照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單位採取查閲台賬與實地察看現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縣分管領導審查後報縣目標考核辦。

五、分值設定與計分辦法(100分)

(一)電子商務培訓工作(15分)。成立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和制定培訓實施方案(3分);完成培訓任務(10分),包括現場確認及圖片資料;建立培訓台賬(2分),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參培人員信息、培訓課時、培訓內容等。

(二)電子商務示範村建設工作(15分)。依據20xx年各鎮、各園區電子商務工作任務分解表,各鎮、各園區制定各自示範村培育方案,現場考核培育效果。

(三)電子商務協會活動開展情況(10分)。各鎮、各園區電子商務協會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活動,引領網商開展品牌創建、保護知識產權活動,爭做誠信網商,做到無客户投訴。凡開展品牌創建、保護知識產權活動無效果或有客户投訴情況的酌情扣分。

(四)重點指標完成情況(30分)。

1.年內新增網店完成情況(15分)。其中:完成指標(10分);新增網店台賬建設(2.5分);新增網店經營狀況(2.5分)。未完成年內新增網店任務按百分比扣分,扣完10分為止;新增網店台賬包括網店名稱、網店網址、開店時間(時間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聯繫電話、經營範圍,缺一項扣0.5分,扣完2.5分為止;新增網店網上交易量不得低於50%,網上交易量低於50%按百分比扣分,扣完2.5分為止。

2.年內新增電子商務應用企業任務完成情況(10分)。未完成新增任務的按百分比扣分,扣完10分為止。

3.網銷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5分)。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按百分比扣分,扣完5分為止。

(五)電子商務統計工作(10分)。次月2日前,各鎮、各園區上報紙質電子商務統計報表(簽字用印)及電子版至縣商務局。每月3-4日,縣商務局彙總上月情況後反饋各鎮、各園區。依照彙總表情況予以評分,遲報一次扣3分,遲報或不報達3次以上,該項不得分。

(六)電子商務招商工作(15分)。依照在電子商務平台及電子商務配套服務體系(產品、服務、物流、金融)等方面招引項目落地情況評分。

(七)電子商務日常工作情況(5分)。依照各鎮、各園區參與會議、宣傳、培訓及其他相關活動組織情況綜合評分。

六、附則

本細則由縣商務局負責解釋。

考核細則 篇16

一、考核對象

(一)具有行政審批權限的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

二、考核內容及分值

(一)具有行政審批權限的部門。

1.標準化建設。(15分)

(1)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中介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目錄管理。(5分)

(2)工作人員統一着裝,講普通話。(5分)

(3)按照《關於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通知》(審改辦發〔20xx〕4號)精神和《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xx版)》要求,規範窗口辦事流程、辦事指南、示範文本。(5分)

2.審批服務。(25分)

(1)規範使用四川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無虛假錄入、事後錄入、超時辦件,主要效能指標高於全省縣區平均水平。(5分)

(2)紮實推進投資項目“一窗進出”並聯審批工作,清理、優化本部門投資項目“一窗進出”並聯審批事項、流程、時限,並及時報送縣政務服務中心向社會公開。(5分)

(3)製作投資項目辦事流程圖,更新辦事指南並對社會公開。(5分)

(4)圍繞“項目年”改進服務方式,完善全程代辦、協辦、導辦、督辦服務機制,積極為重大投資項目、招商引資項目、PPP項目和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創業就業提供各類特色服務。(5分)

(5)積極開展其他並聯審批、三級縱向聯審和“五證合一”工作,各類業務報表及時、規範、準確。(5分)

3.兩集中、兩到位。(20分)

(1)鞏固“兩集中、兩到位”成果,除保密和場地限制外,部門、項目、人員入駐率達到100%。(5分)

(2)規範辦件管理,辦件抽查合格率為100%。(5分)

(3)建立健全“局長進大廳”機制。按照《劍閣縣監察局、劍閣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關於切實做好“局長進大廳”有關工作的通知》(劍監〔20xx〕2號)要求,落實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到縣政務服務大廳值守,提升窗口辦件能力,大幅降低審批事項辦理轉外率。(10分)

4.行政效能。(35分)

(1)落實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確保平均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縮短50%以上,現場辦結率99.5%以上,按時辦結率為100%,羣眾評議滿意率98%以上。(10分)

(2)發現超期辦件,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該項不得分;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1件次該項得分減半,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年度作風效能評議達到合格以上等次。(15分)

(3)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傳調研工作考核辦法》(劍政中心〔20xx〕20號)文件要求,各入駐部門窗口全面完成信息目標任務,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5.互聯網+政務服務。(5分)

(1)部門窗口遵守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備份重要業務系統數據,確保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行政效能視頻監控系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運行安全。(3分)

(2)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做好在線值守,建好相關台賬。(2分)

(二)鄉鎮人民政府。

1.標準化建設。(20分)

(1)硬件建設。按照《縣政務服務中心關於印發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劍政中心〔20xx〕22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村(社區)便民服務室(代辦站、代辦點)建設的通知》(川府政管函〔20xx〕2號)要求,建設配套到位。(5分)

(2)網絡設備維護。確保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效能視頻監控系統、全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運行正常,不出現網絡不通、視頻黑屏等問題。(10分)

(3)領導及工作人員配備。建立健全鄉鎮便民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網絡管理人員落實到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主任由鄉鎮領導兼任。(5分)

2.規範運行。(40分)

(1)繼續推行“兩集中兩到位”,除保密和場地限制外,鄉鎮部門、項目入駐率達到100%。進駐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實行目錄管理,規範建立各類業務台賬。(10分)

(2)規範窗口運行,設有辦事流程公示欄、窗口工作人員去向公示欄、重大民生事項公開公示欄。(5分)

(3)建立完善全程代辦、協辦、導辦、督辦服務機制,圍繞“項目年”改進服務方式,簡化、優化基層便民服務機構服務流程、辦事指南,方便基層羣眾辦事創業。(5分)

(4)便民服務中心按工作作息時間正常辦公,確保逢場天到崗到位、冷場天有人值守。(10分)

(5)依託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設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站,站內設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接件窗口,行政村(社區)設有流轉信息員。建有流轉交易登記台帳。(10分)

3.行政效能。(40分)

(1)落實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確保平均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縮短50%以上,現場辦結率99.5%以上,按時辦結率為100%,羣眾評議滿意率98%以上。(10分)

(2)按規定辦件,發現超期辦件,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該項不得分;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1件次該項得分減半,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10分)

(3)按時將辦件錄入“全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並建好台帳,確保全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各項效能指標不低於全市鄉鎮平均水平(10分)

(4)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傳調研工作考核辦法》(劍政中心〔20xx〕20號)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信息目標任務,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三、考核方式

(一)自查。考核對象對以上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為方便工作交流,請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加入劍閣縣政務服務交流羣:167225660。

(二)抽查。縣政務服務中心考核組將根據自查情況,在部門和鄉鎮進行重點抽查。

(三)考核計分方式。政務服務工作目標實行百分制,考核計分按比例彙總折算計入各考核單位年度目標考核成績。

四、考核結果使用

年度考核成績作為全縣政務服務工作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考核細則 篇17

為了加強少年宮班級的常規管理,建立健全少年宮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調動輔導員工作積極性,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少年宮教育教學質量服務,確保學生安全、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1、社團的常規管理。以少年宮管理制度及輔導員職責為依據,在工作中,貫徹鄉村學校少年宮工作計劃,積極開展活動,建設優秀的社團集體。完成各項日常少年宮各部門佈置的各項工作。悉心培養學員的學習習慣,形成良好的社團風氣和學風。

2、社團特色創建。形成符合本社團的管理方式,着力課程的開發與實踐,積極組建各類社團,打造高雅的社團文化,並逐步形成獨具一格的社團風貌、社團精神,成為獨具特色的學員集體。

3、學員的行為規範。根據學校少年宮各項要求紮實地開展規範教育,注重學員行為習慣的訓練和養成,朝着“文明、勤奮、活潑、向上”的培養目標不懈努力。

4、社團榮譽加分。內容分學員在校級以上比賽中獲獎加分,文章發表加分和其他加分三塊,在月得分基礎上以附加分的形式計入考核總分。

二、考核機構

由少年宮辦公室等相關分管人員組成考核小組,並由少年宮主任擔任組長,副主任擔任副組長。考核小組有權決定每次考核的形式、內容、方法,行使考核定級、獎勵分配的權力。

三、考核辦法

1、以隨機考核為主,每月考核彙總一次,每學年進行一次彙總。

2、考核採取輔導員自評、考核小組審核考評相結合的形式。自評即由輔導員根據規定的考核內容,結合自己的工作情況,依照評分標準,自我評定成績。自評採用表格式,必要時附帶有關資料。考核小組審核考評即由考核小組根據輔導員工作的情況和實績對輔導員的自評成績予以認定和考評,並根據認定考評結果公佈成績。

3、被考核的輔導員對考核成績有異議的,在成績公佈三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書面複議申請,考核小組將在三天內作出複議決定,複議結論為終局結論。

四、獎勵辦法

根據考核得分高低,分成一等、二等、三等三檔,即“優秀、良、合格”。“一等”佔考核人員總數的20%;“二等”佔考核人員總數的60%;“三等”佔考核人員總數的20%。年度考核優秀的輔導員即為該年度的優秀輔導員。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各級優秀輔導員以及其他評選活動、獎勵的依據,並作為教職工履責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其它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輔導員,經考核小組裁定,輔導員考核獎執行一票否決制,直接定為不合格的,不予獎勵。

1、在輔導員工作中違反師德要求,造成較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2、學員在校期間因監護不力發生重大責任傷害事故;

3、在當月的若干次突擊檢查中,成績均不理想的社團;

4、學員行為規範差,在公眾場合多次出現違紀現象,影響學校聲譽的;

5、上述之外,一些有悖於德育工作及輔導員工作要求的,並造成惡劣影響的事情。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輔導員,經考核小組裁定,直接定為優秀檔。

1、社團內學員在各個場合有突出表現,為學校贏得重大榮譽的;

2、輔導員在社團工作中富有特色,對某階段工作起到促進、推動作用的;

3、輔導員工作特別突出,並受到家長社會廣泛讚譽的;

4、在當月的若干次突擊檢查中,成績均特別突出的社團;

5、上述之外,教育事蹟特別感人或作出重要貢獻,為學校贏得聲譽的;

(三)上述之外,鄉村學校少年宮運轉過程中發生的其它情況。都由考核領導小組裁定。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梅渚鎮中心學校鄉村學校少年宮考核領導小組。

考核細則 篇18

一、組長的職責

1、每個小組設正、副兩名組長,正組長負責學習,副組長負責管理紀律和衞生等其他事項。

2、正組長要督促小組學生一起完成學習任務,給小組學生分配具體的學習任務並幫助學生確定知識的展示的方式,負責本組的上課紀律,評價本小組學生的上課表現,週末彙總報給學習班委。

3、副組長要明確小組每天的工作任務,帶領和督促組員完成衞生打掃等任務,監督組員執行學生一日常規,制止違反紀律的行為發生。

二、小組考核辦法

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捆綁考核。考核分三大塊:文化學習、文明守紀、完成任務。採用積分制,每週一評。

“文化學習”包括學習行為表現(課堂表現、作業完成情況、課堂紀律等)和考試成績兩部分,“文明守紀”指平時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完成任務”指完成值日、衞生打掃等任務的情況。

三、 學習行為表現考評細則

一節課一考評,一天一統計。用積分統計自己負責的5位同學一天參與小組合作學習及展示的成績,排名次。考評共分五項:

①課堂發言:發言一次加1分,得到老師的特殊表揚再加1分;回答錯誤不加分。

②課堂展示:展示一次加1分,有解題方法的總結或得到老師的特殊表揚再加1分;展示錯誤不加分。

③組內討論:積極參與組內討論的,一節課1分;不積極、不參與該項為0。

④完成任務:對老師或組長分配的學習任務(課堂練習、課外作業、假期作業等),不能及時完成的扣1分,情況嚴重的扣2分。

⑤違紀:在小組學習過程中,討論和問題無關的、注意力不夠集中、紀律差的每次扣除1分,老師點名批評的每次扣除2分,一節課結束後由組長記錄。

三、考試成績

在各種考試中,小組一人均分與班級人均分的差值直接記入小組總積分。此項積分由老師統計。

四、文明守紀考評標準

1、在班級有違反紀律行為的每次扣1分。

2、違反紀律被學校通報(含學生會公佈)的每次扣2分。

此項積分由紀檢委員統計,每週末報給班長或副班長。

五、完成任務考評標準

1、衞生打掃及時、乾淨,保潔做得好,受到老師表揚的,相關責任人每人加1分。

2、衞生打掃不及時,保潔不好的,扣相關責任人每人1分;被學校扣分的,扣相關責任人每人2分。

此項積分由衞生委員統計,每週末報給班長或副班長。

考核細則 篇19

各中心、鎮衞生院(醫院),防保所,縣直各醫療衞生單位: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轉變村衞生室服務模式,促進全縣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與鞏固,提升羣眾健康服務獲得感,根據省衞計委《關於大力實施“三個一”工程的意見》(蘇衞綜合〔20xx〕18號)和《射陽縣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射衞發〔20xx〕11號)要求,決定從20xx年開始在全縣範圍內全面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簽約服務、促進規範履約,引導鄉村醫生提升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推動建立村級首診制度;強化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提升項目均等化水平;完善績效考核,建立優績優酬分配機制;加大特色專科建設力度,拓展簽約後續服務項目;提高羣眾滿意度,全縣所有參合羣眾簽約率達80%以上,羣眾對村醫履約情況滿意率達90%以上。

二、具體實施

村衞生室是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的供方責任主體,簽約鄉村醫生為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鎮衞生院通過健康管理服務團隊為鄉村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撐,並按職責承擔管理責任。服務對象作為需方主體,原則上以户為單位與村衞生室及明確選定的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明確供需雙方權利、義務,細化簽約服務具體內容,確定相關服務事項收費標準及補償優惠政策等(簽約服務協議格式文本見附件1)。服務對象根據實際需要從中選擇部分項目作為約定提供的服務內容。服務協議一年一簽,期滿後可以續約、終止或另選簽約醫生。

(一)基礎包內容

包括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健康綜合服務和新農合補償優惠四個方面。

1、基本醫療服務。簽約醫生承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治療,疾病康復指導。幫助簽約對象選擇適宜就醫路徑,協助預約上級醫院,引導羣眾實施逐級轉診制度。

2、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提供12類45項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中涉及家庭和個人的服務,保證服務的真實性、規範性和及時性。

3、健康綜合服務。簽約醫生通過定期巡診掌握簽約家庭各個成員的健康狀況,開展健康評價、健康諮詢、健康指導等健康綜合服務。

4、新農合補償優惠:服務對象在簽約村衞生室就診或經簽約村衞生室轉診至鄉鎮衞生院門診就診的,發生的醫藥費在原補償比例基礎上浮5%。經鎮衞生院轉診至縣人民醫院住院的,新農合報銷起付線將進行累計。

(二)個性包內容

根據羣眾需求,增加中醫康復型,繼續開展以老年人、高血壓和糠尿病患者為重點人羣的健康綜合管理服務,根據患者健康狀況,制定個性化的健康服務內容。各單位在特色專科建設的基礎上,結合居民健康個性需求,為簽約對象提供針對性的診療服務,提高簽約服務的效果。

三、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調動簽約羣眾參與熱情。要統一基層醫務人員的思想認識,提高簽約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規範簽約流程、服務形式、個性服務等簽約服務行為。要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宣傳引導,豐富宣傳形式,積極宣傳簽約服務的目的和意義,通過簽約服務協議內容的講述,讓羣眾明白簽約後能享有更完善、更優化、更專業的醫療衞生服務,引導羣眾自願簽約,並積極主動參與反饋、監督等工作。要及時客觀迴應輿論關切,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深化服務內涵,不斷提高簽約服務實施效果。以“醫生知人人,人人知醫生”為簽約目標,簽約醫生按照簽約協議認真履行職責,讓簽約羣眾真切感受到簽約服務帶來的實惠。通過開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進一步增強羣眾對簽約服務的獲得感和信任度;積極開展連續的巡診、上門服務、選擇就醫路徑和出院後康復護理等基礎醫療服務,重點加強對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開展健康諮詢、用藥指導和行為干預等,並根據患者健康狀況制定健康評估、康復計劃等個性化健康綜合管理,有效控制和減少併發症發生,進一步深化服務內涵。積極引導患者有序就醫,實現村級首診、雙向轉診等分級診療制度的落實,切實轉變村衞生室服務模式。

(三)落實保障措施,切實增強簽約服務業務能力。切實加大村衞生室標準化建設力度,進一步優化村生室人員配置,切實加強鄉村醫生進修培訓,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逐步擴大村衞生室用藥目錄,積極推廣簽約服務試點經驗,確保簽約服務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協調上級專家開展簽約服務工作,強化健康管理團隊在簽約服務中的技術支撐作用,基本滿足羣眾個性化的健康需求。積極落實簽約服務補助資金,充分調動基層醫務人員參與簽約服務工作的積極性。

(四)加強督導考核,建立健全簽約服務補償機制。各鎮衞生院、防保所要通過健康管理服務團隊,每月定期下村,協助鄉村醫生開展簽約服務,並對村衞生室進行業務督查指導,提高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能力、公共衞生服務能力等業務技術水平;要根據《射陽縣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求,圍繞簽約率、村級門診服務率、村級首診率、村級轉診率、簽約對象滿意度等核心指標,至少每季度對村衞生室進行一次考核;要將每個鄉村醫生簽約服務情況納入日常百分制考核,每月上報考核結果;要將簽約服務績效考核結果與村衞生室一般診療費補償、實施基本藥物補助和鄉村醫生獎勵性績效掛鈎,真正發揮績效考核“獎優罰劣、優績優酬”的導向作用。

考核細則 篇20

為了鞏固農村三級醫療保健網絡,穩定鄉村醫生隊伍,保障農村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衞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及《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衞生局市財政局關於鄉村醫生享受津貼補助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政綜[20xx]320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我市實施鄉村醫生年度考核工作,現將年度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做好鄉村醫生年度考核工作。

各相關醫療衞生單位要從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及《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的高度上來認識實施鄉村醫生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本轄區鄉村醫生年度考核工作。講求實效,本着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並將考核的等次與《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衞生局市財政局關於鄉村醫生享受津貼補助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和《農村衞生工作責任書》等文件規定有機地結合起來。

二、堅持標準、客觀、準確地確定等次

1、考核對象:所有經市衞生行政部門註冊在衞生所(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含取得臨時鄉村醫生證書的)、助理執業醫師或執業醫師。

2、優秀等次比例:各相關醫療衞生單位應按本轄區鄉村醫生總數的5%確定優秀等次。

3、有下面情形之一的,不參加年度考核:

①本年度因病休息或因事經批准請假半年以上的。

②擅自離崗超過三個月的。

③本年度已批准退休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確定優秀等次:

①擅自招聘未經註冊的工作人員,衞生所(室)負責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②衞生所驗證成績不達標的,衞生所(室)負責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不合格等次:

①以醫謀私,索賄行賄的。

②出現嚴重醫療差錯或醫療事故的。

③不服從工作調配或不履行義務的。

④違法違紀的。

⑤全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三、考核等次劃分:

90分以上為優秀;75-89分之間為稱職;75分以下為不稱職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優秀的:全額發放鄉村醫生津貼併發給年度獎金200元(由各衞協分會提供),可以繼續執業。

2、考核稱職的:全額發放鄉村醫生津貼,可以繼續執業。

3、考核不稱職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鄉村醫生,註銷其執業註冊,並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不發放鄉村醫生津貼。

五、工作要求:

鄉村醫生年度考核工作,是我市農村衞生管理工作的一項新舉措,是落實《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的具體表現。鄉村醫生的考核,每年組織一次。各相關單位一要把鄉村醫生年度考核與《室衞生所(室)管理考核標準》工作有機地結合,採取有效措施開展考核工作;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應當客觀、公正,充分聽取鄉村醫生執業的村醫療衞生機構、鄉村醫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員會和村民等的意見。二要負責檢查鄉村醫生執業情況,收集村民對鄉村醫生業務水平、工作質量的評價和建議,接受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並進行彙總、分析。彙總、分析結果與鄉村醫生接受培訓的情況作為對鄉村醫生進行考核的主要內容。三要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考核領導小組,按時保質地完成任務。考核結束後,應將鄉村醫生考核登記表(一式兩份)報送市衞協會審核確認並歸檔。

考核細則 篇21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的人生安全,確保校園有個平穩和諧的育人環境,經過討論決定成立以下安全管理領導組及管理範圍和措施:

成立安全教育管理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切實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細則 :

一、在上學、放學的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追、爬、吊、攔各種車輛,不玩耍、逗留、打鬧、鬥毆。

二、任何時候都不準私自下河、塘、堰、池、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取水、喝水。

三、不準攀、吊、爬各種樹木、橋欄、欄杆、電杆、高崖、大門及其它任何有危險的地方。

四、不準隨身攜帶各種利器、火源、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危險的玩具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物品。

五、不準吃零食,特別是偽劣、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六、在學校大門以內的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做到不跑、不追、不打、不鬧、不瘋、不狂。

七、在集體活動時要自覺遵守秩序,做到不跑、不追、不擁、不擠、不推、不攘。

八、不破壞他人的正常活動,不傷害他人,更不能故意他人 。

九、在教室內休息時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能到他人的位置上去,上課時更不能離開自己的座位,若有事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不能過量,飯後半小時之內不準從事劇烈運動,不做有危險的遊戲和事。

十一、嚴禁攜帶、食用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質。

十二、凡開展正常活動時也要注意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大風大雨不要冒險行走,不要在大樹和高坡下躲雨,不要撿碰落地電線,凡要過大小河,要特別注意若漲水,杜絕強行過河。

十四、不要亂摸、亂弄電線、插座、用電器等。

十五、到校後不能私自出大門,若有事須向老師請假。

考核細則 篇22

凡經過交納萃演文學社社費,辦理好相關登記註冊的同學,皆為萃演文學社合法社員,社員必須遵守如下規則:

(1)遵守萃演文學社的章程和一切社內製度、規則。

(2)積極參加萃演文學社開展的一切內外活動。

(3)服從萃演文學社主席團和常務委員會所做出的在本社事務上的一切安排、指示與決定。

(4)通過合法的程序解決解決在萃演文學社中有關自己以及組織羣體事務上的一切困難、分歧與矛盾。

現將萃演文學社考核激懲制度(注:本制度應在社團和學分掛鈎後施行)擬定如下:

一、考核分數規定

萃演文學社考核分數規定如下:

(1) 萃演文學社一般社員考核基分為75分,常務社員以及社委會成員考核基分為85分。

(2) 低於60分為不合格,一學期內無過錯,亦無突出表現的一般社員,依其具體活動效果於75分以上,90分以下酌情給分;

(3) 常務社員以及社委會成員一學期內無過錯,得分應上90分;

(4) 表現優異,做出貢獻者,依貢獻大小從考核基分上按具體情形往上加分,違紀違規、表現惡劣者從考核基分上依具體情形往下減分;

(5) 學期末對於上100分的同學統一認定為99分;

(6) 未到學期末而被考核計分已低於60分,即學期中即認定為不合格者,可以在以後的表現中贏得往上加分的機會。

二、考核規則

(一) 態度考核:

1、 不參加活動而又拿不出具體的證明其不參加之理由的充足證據者累計1次扣15分,送社內批評單1張;

累計至瀕臨不合格分數,送社內警告單1張;

累計至不合格,送勸退單1張;

常務社員和社委會成員累計至不合格分數,由主席團作有關職級免除上的定奪。

2、 會議或活動中遲到或早退而又拿不出具體的證明其不參加之理由的充足證據者:

累計1次扣4分,送社內批評單1張;

累計至瀕臨不合格分數,送社內警告單1張;

累計至不合格,送勸退單1張;

常務社員和社委會成員累計至不合格分數,由主席團作有關職級免除上的定奪。

3、 活動過程中被記錄不遵守社委會做出的要求與指令或不遵守有權要求和領導活動具體事務的社委會成員的指示者:

累計1次扣4分,送社內批評單1張;

累計至瀕臨不合格分數,送社內警告單1張;

累計至不合格,送勸退單1張;

常務社員和社委會成員累計至不合格分數,由主席團作有關職級免除上的定奪。

4、 不通過合法程序解決本社內部事務上的矛盾者:

累計1次扣15分,送社內批評單1張;

累計至瀕臨不合格分數,送社內警告單1張;

累計至不合格,送勸退單1張;

常務社員和社委會成員累計至不合格分數,由主席團作有關職級免除上的定奪。

5、 在活動中有明確的敷衍而不認真的具體行為記錄者:

累計1次扣4分,送社內批評單1張;

累計至瀕臨不合格分數,送社內警告單1張;

累計至不合格,送勸退單1張;

常務社員和社委會成員累計至不合格分數,由主席團作有關職級免除上的定奪。

(二) 能力考核:

1、 若無萃演文學社主席團的破格任命,凡積分上100分的一般社員,在徵得其個人同意的情況下,該社員由組織部向萃演文學社主席團推薦其升級為常務社員。

2、 每社內表揚一次,以具體貢獻的大小按10分、15分、20分、25分四個檔次進行加分。

注:(1)萃演文學社日常考核權歸萃演文學社組織部所有。

(2)萃演文學社社內批評、表揚、榮譽授予等一切懲罰權和榮典權歸萃演文學社主席團所有,一切懲罰與榮典的憑證必須由具體主席團中的負責人簽字方能生效。

(三) 嚴重違紀違規:

凡利用職權之便徇私舞弊、對本社安排工作極度不認真負責以及違反學社章程制度,或言行對文學社名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或本身擔任職務的能力上原因威脅到學社發展的社內成員,應自行註銷退社或引咎辭職,並追究相應的責任。社委會成員和常務社員的罷免或除名祥見萃演文學社章程第四章第九條《人事免除制度》。

(四) 以上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萃演文學社學社常務委員會所有。

考核細則 篇23

宣傳部作為一個展示自我的窗口,在學院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為增強各系相應部門成員的組織紀律性,加強凝聚力,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充分發揮相應部門的職能,考核相應部門的工作,促進團委與各系團總支的協調, 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制度具體如下:

一、 考核機構

院團委宣傳部

二、 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各系團總支宣傳部

三、 考核內容

考核制度主要分為兩部分:工作考核與對宣傳工具(包括海報、卡紙、紅紙等)的張貼、懸掛橫幅及工作宣傳櫥窗管理的考核

1、 工作考核

(1) 各系團總之宣傳部可根據自身特色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以提高同學的整體素質為出發點,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同時注意要有計劃,有落實,講成效。

(2) 各系團總支宣傳部需按程序在校園內張貼宣傳工具,認真做到按程序辦事,必須珍惜、愛護學院的一切宣傳用具、園地。

2、 工作紀律

(1)上交團委的各種文件、計劃、方案、總結,必須按時、認真並材料齊全。

(2)院團委宣傳部召開的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準無故缺席。

(3)如有些緊急活動或任務,團委宣傳部無法短時間內完成宣傳效果,需各系團總支宣傳部幫忙,適當加分,態度不好者適當扣分。

(4)各系團總支宣傳部需按程序在校園內張貼宣傳用品,除已劃分到各系部的宣傳櫥窗範圍外,所有在校園內張貼的宣傳用品(包括海報、橫幅、卡紙、紅紙等),都必須向團委宣傳部上交申請書並獲得同意,取得準貼證後方可張貼。

考核細則 篇24

一、 按照國家會計法,在公司財務主管的指導、監督下做好記帳付帳報帳工作。

二、 按照財務制度審核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建立並完善財務憑證。

三、在財務經理的監督下進行財務核算,計劃、控制工作,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組織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實和向有關領導彙報。

四、 認真執行會計制度,按時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如實全面地反映公司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按期結報。

五、負責公司費用、銷售成本及利潤的核算,計提各類應交税金,辦理納税工作;

六、定期核對往來賬款,及時清算應收應付款

七、妥善保管財務帳簿,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保守財務祕密。

八、 按照規定,定期(月、季、年)核對賬目、結賬、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到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竄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竄改會計報表數字。

九、 按公司領導的要求,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隨時進行控制,向領導提供資金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考核,以利於公司領導採取措施,保證資金有效使用。

十、 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按照規定對各種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十一、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1、負責審核資金收付憑證;

2、負責編制轉賬憑證;

3、負責賬薄登記工作,並進行賬賬、賬實核對;

4、負責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安排各項税費的申報事宜;

5、具體管理公司內部的統計工作,分別向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報送統計報表;

6、負責憑證的裝訂及保管;

7、負責公司税收的相關事宜

8、完成財務部經理臨時佈置的各項任務

考核細則 篇25

一、傳菜員崗位規章制度

1、傳菜員接過掃描員掃好的菜品後,應核對電腦單是否正確,再將菜品傳出以免出錯

2、傳菜員傳菜時應將菜品所需的各種配料備齊後傳出,需加菜蓋的一定要加菜蓋傳出(海蟹、炸品、涼菜、造型菜除外)

3、傳菜員接掃描員菜時不得挑揀

4、傳菜員傳菜時,如台子上有龍蝦刺身鐵板造型拔絲應先傳出,避免台子上龍蝦冰化有過多的水造成傳輸困難或菜品變形和變味。

5、傳菜員在傳菜途中,如遇客人應主動打招呼同時注意托盤不要碰到客人。

6、傳菜員必須保證將菜品連同電腦單一起交給服務員並報菜名,斤兩,只數核對無誤方可將菜品給客人上台。

7、傳菜員歸途中如得到服務員給的催單,二次加工菜品或加熱菜品時一定要核對手動單和原材料,無誤後方可帶到菜口,避免出錯。

8、傳菜員歸途中應把零點廳房的殘食,髒餐具帶回洗碗間(高峯期除外)

9、高峯期過後,如有個人行動,應與部長打招呼,得到批准後方可

10、傳菜員必須保證托盤清潔

二、配料組十必須

1、理盤員必須保證每天各種小料配備充足。

2、理盤員必須保證菜品分區正確。

3、理盤員必須保證所有配出小料完全正確。

4、掃描員必須將改台台號及時通知傳菜員。

5、掃描員必須保證快速掃描,保證出品。

6、掃描員必須保證每道菜均經電腦確認或配有手動單。

7、催菜員必須準確接聽並記錄前台服務員打來的每一個叫起或催菜電話。

8、催菜員必須保證每一張催單進廚分組正確並催菜到位。

9、催菜員必須保障前廳與後廚之間的信息傳遞順暢。

10、配料組所有人員必須動作敏捷,隨手清潔。

傳菜部“十不傳”規定

一、餐具破損不傳

二、不見菜單不傳(傳菜部有一份客人點菜單,嚴格按照菜單上菜,防止上錯或內部人員私自加菜);

三、菜品有異物不傳;

四、菜品分量不足不傳;

五、配菜不對不傳(根據菜品名稱,傳菜部人員應該熟知每道菜的主料、副料);

六、菜品有異味不傳;

七、菜品色澤不好不傳;

八、菜品沒有夾子不傳(每道菜品盤邊有用夾子夾着從廚房打印的小單,上面有客人就餐桌號、菜品名稱、廚師號等, 避免走亂);

九、裝盤不符合規定不傳;

十、出菜次序錯誤不傳。

考核細則 篇26

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提高的長效機制,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根據區直機關工委《關於開展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試點》要求,結合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局黨員開展“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為目標,探索黨員日常量化評定管理措施,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範化,努力打造示範帶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新平台,切實提升黨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主要目標

(一)實施“黨員日常量化考評”管理,進一步增強黨員工作熱情。

“黨員日常量化管理考評”將黨員義務具體化,行為準則明晰化,使廣大黨員認識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

(二)實施“黨員日常量化考評”管理,進一步提高黨員管理水平。

“黨員日常量化管理考評”用數字量化衡量黨員素質高低,使黨員作用發揮好壞有明確尺子,黨員評議有客觀公正的標準。

(三)實施“黨員日常量化考評”管理,進一步提高黨員履責意識。

將黨員履職情況置於黨組織和黨員羣眾的全程監督之中,從而增強黨員的動力,鞭策、激勵每名黨員履職盡責,提高黨員履責意識。

三、參與範圍

機關及下屬支部在職黨員。

四、組織領導

成立“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為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建辦。

五、時間安排

每年進行兩次量化評議。第一次量化評議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評議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驟

開展“黨員日常量化管理考評”工作,按照學習教育、制定標準、建立制度、組織考評、總結提高四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學習教育(3月1日-15日)

重點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重慶市黨員幹部生活作風“十二不準”》和《重慶市黨員幹部政治紀律“八嚴禁”》。

第二階段:制定標準(3月15日-20日)

1.制定量化考評標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利於操作的原則,制定量化考評細則。

第三階段:量化考評(6月、12月)

量化考評按照正面要求、反向考核、以扣為主、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考評。

2.每2季度組織對黨員量化考評一次,年度量化考評成績為兩次量化評議成績總和的平均成績。?

3.非黨員幹部職工參照本考評標準執行。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12月)

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針對量化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進行整改。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日常管理量化考評結果與個人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相結合。

考核細則 篇2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匯川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規範化管理,完善進駐部門窗口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工作責任、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6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意見》(黔府辦發〔20xx〕4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20xx〕54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及窗口績效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遵府辦發〔20xx〕6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二條中心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由區政務服務中心班子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組成。

第三條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政務投訴督查科),具體負責各項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條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績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評方式如下:

(一)中心對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兑現獎勵。

(二)中心對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均採取倒扣分制,基礎分為100分,獎勵加分20分,按照考核評分標準進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於次月上旬進行,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績效,對上個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進行量化評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據區政務中心統一安排進行。

(四)考核結果公示5天,公示期內,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議。

第四章 考核範圍及內容

第五條本辦法考核範圍是進駐區政務大廳的各部門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

第六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進駐部門窗口建設、服務質量和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考核;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

第七條 對部門窗口的評分標準

(一)窗口建設(60分)

1.審批職能整合進駐。(10分)

按要求將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職能集中到一個內設機構並整體進駐政務大廳的得10分。

2.事項進駐到位。(10分)

將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窗口辦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未按規定將事項納入中心集中辦理的,每項扣2分。

②應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事項發現體外循環或兩頭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請後,要求申請人再到原單位申報、遞交材料、找領導簽字、繳費或領取批文、證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員進駐到位(10分)

行政審批職能部門應明確窗口分管領導,並按要求派駐工作人員到窗口工作。本項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部門領導需定期到窗口指導工作,每月至少1次(綜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員不是在編人員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門中層以上在編幹部,扣5分。

③未經政務服務中心同意中途更換窗口工作人員的,每人(次)扣5分。綜合窗口部門未明確窗口聯繫人或更換聯繫人後,未報區政務服務中心備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權到位(12分)

審批職能部門要對窗口充分授權,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等必須在窗口受理後直接辦結,實現“中心之外無審批”。本項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部門主要負責人未與窗口首席代表簽訂規範的授權委託書的,扣3分。

②部門對窗口授權不充分或授權落實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規定的特殊環節外,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等環節未在政務大廳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規定使用審批系統辦件(18分)

進駐中心的窗口單位按規定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開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受理事項未及時錄入審批系統或錄入信息不完整、不規範的,每件次扣1分。

②區級部門自行開發的審批系統不開放數據端口或拒不遷移審批系統的,扣3分。

(二)服務質量(40分)

1.規範辦件(20分)

按承諾時限規範辦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超過承諾時限辦理或對網上申報件不及時處理,且屬窗口部門責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過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實填寫特別程序申請理由、辦理結果等信息或不規範使用特別程序功能規避時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為規避辦件超期將未辦結事項擅自作辦結處理的,每件扣5分。

③對已正式受理的承諾件,不出具受理通知書的,每件次扣1分。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經審查不符合辦理要求不予許可的事項,不向申請人説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續不規範的;不按操作程序辦理審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認真執行中心並聯審批有關制度和規定,按要求參加聯審會議,配合協同辦理並聯審批事項,並按要求限時辦結。不配合或消極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的示範文本,事項辦理檔案規範完整,抽查發現檔案不規範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無檔案的扣3分。

2.及時更新辦事指南(5分)

按要求製作本部門辦事指南(含審批流程圖和審查工作細則),並提供相關申請表格和示範文本。審批事項和內容發生變化的,應在政策文件或區政府公告下達後一月內及時修訂辦事指南。本項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未編制辦事指南的,每項扣2分。

②辦事指南信息不規範、不準確,不提供相關申請表格和示範文本的,每項扣1分。

3.投訴管理(15分)

服務態度好,辦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當事人投訴窗口部門服務態度不好或未依法辦理審批服務事項,經查證屬實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轉給部門處理的羣眾投訴或諮詢(含網上諮詢),未在規定的時限內答覆或答覆不全面、不規範的,每件扣1分。

(三)獎勵加分(20分)

工作成績突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l.受新聞媒體或有關部門表揚的,按一件事不重複獎勵的原則,市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3分;省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6分;國家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0分。

2.將承諾件改為即辦件的每項加1分;主動提出壓縮承諾時限並有效實施的每項加1分。

3.窗口積極配合並聯審批、綠色通道服務工作,受到當事人和有關部門及領導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為中心爭得榮譽的,每次加2分。

5.辦事羣眾對窗口單位及人員給予贈送錦旗、書面表揚,並將相關信息簡報報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項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6.在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加2分;積極為中心改進政務服務工作和加強中心建設建言獻策,被採納和推廣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獲得季度“優秀窗口”獎勵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所在窗口當月考評得分為0分。

1.擅自設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仍在執行已公佈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

2.窗口因投訴舉報,發生與投訴人拉扯、吵鬧等過激行為的。

3.窗口有違規收取費用的或未統一將收費事項集中到中心行政事業性收費窗口繳費的。

4.窗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員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窗口當月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

第八條 對窗口工作人員的評分標準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風正,大局觀念強,服務態度優,遵守紀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l.違反中心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務態度不好引起投訴,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二)業務技能(10分)

瞭解中心各項運行程序和運作制度,熟悉崗位業務知識,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協調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l.未按《辦事指南》要求辦理事項的,每件次扣2分。

2.當事人對辦理事項結果不滿意,經查實屬窗口工作人員責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規定及時將辦件資料錄入審批系統或數據不完整、不準確的,扣3分。

(三)工作紀律(30分)

嚴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紀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出勤情況。

①上班遲到、早退(以中心指紋考勤機打卡記錄為準),每次扣1分。

②每月請假(有人頂崗)的累計1天扣1分,請假(無人頂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崗每次扣2分。

④曠工半天扣5分,曠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扣1分;早上兩次或下午兩次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按曠工半天計算;一天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按曠工1天計算。

⑥參加中心組織的會議、活動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員請假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並將經單位領導簽字或辦公室蓋章的假條傳真至政務中心,不按規定請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規定着裝和佩戴工作牌上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抽煙、吃東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時間串崗聊天、嘻戲打鬧、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資料及花卉亂擺放、零亂無序、不整潔的,每次扣1分。

6.未經允許,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用電器、暖風機等設備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的活動(玩手機、看小説、看視頻、炒股、網購和玩遊戲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實績(20分)

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成績顯著,骨幹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對辦件羣眾的諮詢進行推諉,導致羣眾不滿意,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辦人沒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導致申辦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續不規範,報送不及時,不按操作程序辦理事項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標準化建設要求規範審批檔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網上辦事(20分)

嚴格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做好本單位網上辦事大廳相關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窗口人員必須每天登錄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未按要求登錄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2.將本級行政職權目錄中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網上辦事大廳,未全部納入的扣2分。

3.精準編制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並將辦事指南錄入到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發現網廳中事項辦事指南信息錄入不完善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辦理行政審批業務,逃避電子監察的,每發現一起扣10分。

5.未運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同步辦理行政審批業務,每發現一次扣2分。

6.辦件超時,審批系統裏每出現一起黃牌辦件扣3分,每出現一起紅牌辦件扣5分。

(六)交辦任務(10分)

保質保量完成中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每個窗口每月報送窗口工作簡報一篇,未報送的扣5分。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和調度的,每次扣2分。

(七)獎勵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1.為羣眾排憂解難,熱情服務,特事特辦事例較典型,並將相關信息簡報報送中心,經確認屬實的,加3分。

2.因正當履職引起服務對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務對象過激言行攻擊而保持理智,未將事態擴大的,加3分。

3.為提高辦事效率,提升羣眾滿意度,創新工作方法,簡化優化辦事程序,方便羣眾辦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個加3分。

4.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為中心爭得榮譽的,加5分。

5.受新聞媒體或有關部門表揚的,按一件事不重複獎勵的原則加分,區級部門及媒體表揚的加5分;市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0分;省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5分;國家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20分。

6. 當月提供延時服務,或者在工作時間外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經確認屬實的,對提供服務的窗口工作人員每次加2分。

7. 及時總結窗口工作經驗,撰寫窗口工作簡報,在完成既定簡報任務的基礎上,每寫一篇簡報被區級以上媒體採用的,加3分。

8.依託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積極開展網上諮詢、網上預審、網上辦理行政審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員當月考評得分為0分。

1.在受理或辦理審批事項過程中出現吃、拿、卡、要等不廉潔行為的。

2.將在中心受理申請材料帶回原單位辦理或要求服務對象到原單位去諮詢、受理、辦理審批服務事項,或要求服務對象到原單位去取批件或證件的。

3.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吵鬧等行為且不聽勸告,造成影響較惡劣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評結果的運用

第九條 對部門窗口的考核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結果反饋進駐部門,並在一定範圍通報,同時抄送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監察室)、區直機關工委,按一定分值記入進駐部門年度目標管理總成績。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評平均值計算,排名前三名的,獲“優秀窗口”稱號。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評平均值計算,排名前三名的,獲“文明示範窗口”稱號。

第十條 對窗口人員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該年度考核最終結果,記入個人檔案,並抄報區人社局、區紀委(監察室)、區公務員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達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300元。

2.每月請假累計1天(有人頂崗)的,扣績效考核獎10元;每請假半天(無人頂崗)的,扣績效考核獎10元;曠工半天扣績效考核獎50元,曠工1天扣績效考核獎100元;曠工3天及以上,當月無績效考核獎。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評平均值佔80%、政務中心綜合打分佔20%,按照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20%評選“優秀工作人員”稱號,其中,“五星優秀工作人員”按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3%評選,獎金500元,“三星優秀工作人員”按照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7%評選,獎金300元,“兩星優秀工作人員”按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10%評選,獎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評平均值佔80%、政務中心綜合打分佔20%來評定公務員考核等次,優秀等次名額佔所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20%,且不佔原單位優秀比例。考核結果經區人社局批准後,計入個人年度考核檔案。

(五)下列人員不參與年度“優秀”評選,按實際情況給予評定。

1.在中心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

2.試用期人員、臨聘人員。

3.累計事假超過1個月(含1個月)或病假超過2個月的(含2個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決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給中心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的。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每月公開通報。

第十二條 窗口單位和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務中心進行約談,並給予通報批評。

1.不服從政務中心統一管理、經教育後仍不改正的;

2.連續兩次月度考評低於70分、影響工作績效和窗口總體印象的;

3.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十三條 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單位。

1.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要求,情節惡劣的;

2.一年內被兩次約談、通報批評的;

3.被行風監督員、效能辦、媒體等批評或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破壞政務中心團結,煽動不良情緒,對政務中心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細則由匯川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中心管理層人員績效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考核細則 篇28

杜絕影響穩定事件發生

一是嚴格實行綜治領導責任制。根據上級要求,年初,該局就制定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並與各股室簽訂了綜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股室負責人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具體抓好所在股室的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

二是及時處理排查矛盾隱患。要求各股室及時瞭解並掌握內部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實際狀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排除矛盾糾紛,並建立排查台賬,把所有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杜絕了影響穩定事件發生,收到了明顯效果。

三是認真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對項目工地出現的問題,由分包領導具體負責;重大信訪案件實行局領導督辦、信訪工作人員包案制度,責任到人,確保每個信訪案件都能及時有效地處理。

制定年度綜治工作重點

該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平安創建工作,不斷健全綜治機構,加強制度建設。局黨組始終把平安建設作為全局的重點工作來抓,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組織上有班子、工作上有佈置。牢固樹立防範意識,建立並堅持由局“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股室負責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此外,該局還簽訂機關股室綜治目標責任狀,健全責任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聯動的綜治工作網絡。

為鞏固和發展該局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工作成果,根據貴溪市委、市政府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該局結合本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要點,把綜治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管理範疇,並將綜治工作作為晉職晉級工作的考核重要內容。

全力推進和諧貴溪建設

綜治工作是一項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決不可掉以輕心。貴溪市城鄉規劃局局長吳繼平説:“城鄉規劃是政府指導和調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管理部門,社會綜合治理工作顯得尤其重要。加強綜治工作的主動性、全面完成綜治目標責任,貴溪市城鄉規劃局責無旁貸。”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該局專門對綜治(安全生產)工作明確了分工,即綜治第一責任人負總責,直接責任人抓具體工作,把綜治和創建市級文明單位工作擺上中心的重要議事日程,並寫入年度工作計劃,使綜治工作與業務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同步實施。

此外,該局還積極宣傳綜治工作,並參與宣傳“和諧貴溪”為主題的各種活動,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治安責任制,確保綜治工作落到實處。為加強安全保衞工作,該局聘請了一位有責任心的人員負責值班安全保衞工作,確保節假日均有人值班。

考核細則 篇29

為不斷完善醫療衞生服務網絡和城鄉衞生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和公共衞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xx〕87號)精神,結合和田實際,特制訂如下實施細則。

一、目標任務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明確鄉村醫生職責,改善執業場所條件,實現村衞生室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合理規劃配置鄉村衞生資源,逐步實現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將村衞生室納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範圍,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政策,健全培養培訓制度,規範執業行為,強化管理指導,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衞生服務。

二、重點內容

(一)界定鄉村醫生職責。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衞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衞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其職責有:

1、提供公共衞生服務。在專業公共衞生機構和鄉鎮衞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規範開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參與或協助專業公共衞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處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等。

2、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民族醫藥方法為農牧區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及轉診服務。

3、開展衞生保健、宣傳教育、計劃生育宣傳指導,並協助做好新農合籌資等工作。

4、受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委託,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等。

(二)完善村衞生室設置。根據自治區衞生廳等11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建設指導標準(暫行)的通知》(新衞農衞發〔20xx〕11號)要求,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根據區域衞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綜合考慮服務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本着方便羣眾和優化衞生資源配置的原則,合理規劃村衞生室設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衞生室,對村型較大,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鄉鎮衞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可不設村衞生室。村衞生室業務用房面積為45-60平方米,室內佈局合理,分設診斷室、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和藥房,各室相對獨立。

村衞生室由政府或集體籌建,屬公益性、非營利性的醫療衞生機構,其資產所有權歸屬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各縣市要加大對村衞生室建設的投入力度,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以及對口支援省市支持並落實配套資金,確保20xx年底前實現標準化村衞生室建設任務。

(三)合理配置鄉村醫生。鄉村醫生執業地點在村衞生室,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考核確定,原則上服務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衞生室配1名鄉村醫生;服務人口在500-1000人的,配1-2名鄉村醫生;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配2-3名鄉村醫生。鄉村醫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歲。要積極採取定向培養、委託培訓、鄉鎮衞生院派人駐點等多種形式,引導大中專醫學專業人員到村衞生室執業,力爭在20xx年年底前實現每個村衞生室都按要求配備鄉村醫生。

(四)加強規範管理,提高鄉村醫生綜合服務能力。

1、嚴格鄉村醫生執業資格。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並在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註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在村衞生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准入管理。《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頒佈實施後新進入村衞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對暫時達不到要求的鄉村醫生應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新衞農衞發〔20xx〕12號)相關規定執行。嚴禁並依法打擊不具備資格人員非法行醫。村衞生室登記的診療科目為預防保健科和全科醫療科,提供中醫民族醫服務的村衞生室應同時將中醫民族醫科登記為診療科目。原則上不得登記其他診療科目。

2、全面推行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將鄉村醫生和村衞生室納入管理範圍,並委託鄉鎮衞生院對鄉村醫生進行技術指導,對村衞生室的業務、藥品器械供應和財務管理及績效進行考核。

(1)人員統一管理。

加強村衞生室崗位管理,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對村衞生室實行定崗。鄉村醫生實行聘用制,並納入鄉鎮衞生院統一管理。村衞生室須有醫療機構許可證,實行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村衞生室,其法人代表為鄉鎮衞生院院長,村衞生室負責人由鄉鎮衞生院選定。

各縣市要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績效考核實施意見(暫行)》(新衞農衞發〔20xx〕4號)要求,加強績效考核,每年組織一次鄉村醫生考核。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並作為補助經費核算和對村衞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進行動態調整的依據。縣市衞生行政部門要建立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獎懲制度,對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合格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全額撥付核定的補助經費;對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扣減相應補助經費,扣減部分全部用於獎勵考核優秀的鄉村醫生。對考核結果優秀的要在全縣範圍內給予通報表彰,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具體獎懲辦法由各縣市自行制定。

(2)業務統一管理。

一是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衞生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技術流程,做到門診有登記,發藥有處方,收費有收據,轉診有記錄,疫情有報告。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採取積極措施,預防醫療差錯和事故,確保醫療安全。村衞生室要按照相關要求,運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藥物,為農牧民羣眾提供規範的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協助專業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衞生項目。

二是加強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鄉鎮衞生院要制定村衞生室從業人員培訓計劃,通過採取例會、病例討論、業務培訓等方式,加強對村衞生室的業務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支持村衞生室人員參加在崗醫學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三是轉變服務模式。注重公共衞生服務,實行上門服務、主動服務,逐步為轄區內農牧民建立健康檔案。通過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有效掌握當地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職業病病人、精神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羣的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等服務,減少疾病發生風險。

四是加強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將村衞生室信息化網絡管理平台納入當地醫療衞生信息系統的建設範疇,整體規劃,整合資源,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對村衞生室的服務收費、藥品使用、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門診統籌補償、居民健康檔案、公共衞生服務等實行統一規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藥械統一管理。

一是規範藥物配備使用範圍。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全部配備和使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20xx年版)(以下簡稱《新農合基本藥品目錄》)內規定級別的藥品。

二是藥物的購銷方式。以自治區為單位統一招標配送,並執行統一的藥品價格。村衞生室要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驗收記錄。嚴格禁止村衞生室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

三是藥物使用基本要求。按照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的要求,規範、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其中鄉村醫生須在《新農合基本藥品目錄》內開具規定藥品處方,不得擅自擴大用藥範圍。

四是醫療器械管理。村衞生室配備所需器械設備由自治區和地區各級財政採購下發,所屬鄉鎮衞生院統一驗收入庫,進行固定資產登記,並及時分發到村衞生室投入使用。村衞生室應確定人員加強器械設備的管理,保證正常運行。

(4)財務統一管理。

一是設置財務管理組織。縣市衞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一體化管理財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收支審計,鄉鎮衞生院對村衞生室實行“三管一統”(即:管賬冊、管藥品、管藥價,統一賬務核算)的財務管理辦法,加強對村衞生室的財務監管。

二是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村衞生室要做到收費有票據,收支有賬目,規範財務行為,實行財務收支定期結報制度,嚴禁截留、坐支收入資金,防止資金流失。村衞生室要公開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及其價格和藥品價格,並實行統一的收費標準、收費收據,做到收費價格公開、票據齊全。

(五)加強制度建設,將村衞生室納入相關制度實施範圍。

1、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村衞生室用藥全部納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全部配備使用《新農合基本藥品目錄》規定級別藥品並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執行集中採購,統一配送。

2、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將符合條件的村衞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開展門診統籌,並根據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將一般診療費和普通門診醫藥費納入門診費用補償範圍。

(六)完善補償政策,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1、合理核定鄉村醫生補助標準。根據鄉村醫生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通過多渠道予以補償,提高鄉村醫生財政補助標準。將鄉村醫生的補助由目前的500元(持鄉村醫生證書)和800元(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分別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助;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新農合基金補償和個人付費給予補助;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鄉村醫生,按照服務人口,政府給予專項補助;縣級衞生、財政部門根據以上項目核定鄉村醫生補助標準和村衞生室公用經費(包括水、電、燃料等正常運轉支出)。

2、建立激勵機制,逐步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積極探索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並在崗的鄉村醫生逐步納入鄉鎮衞生院正式人員編制進行統一管理,激勵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建立在鄉村兩級醫療衞生機構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逐步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

3、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社會保障問題。

(1)對取得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並與鄉鎮衞生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鄉村醫生,參照靈活就業人員政策將其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2)對已不在崗的鄉村醫生,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新農保政策,享受政府補貼。進一步穩定鄉村醫生隊伍,提高生活水平,解決後顧之憂。

4、實行鄉村醫生人才隊伍建設優惠政策。實行鄉村衞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在村級醫療衞生機構工作的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在晉升副高職稱時,繼續執行學歷、工作年限、繼續教育、衞生專業知識、計算機考試成績標準及職稱外(漢)語和論文撰寫不作硬性要求等傾斜政策;繼續實施村級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執業(助理)醫護資格考試降低分數線的政策。

(七)採取有效措施,加大鄉村醫生培養力度。

1、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地區衞生部門要研究制訂並落實和田地區鄉村醫生培訓規劃,通過選派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衞生機構或醫學院校接受培訓,不斷提高鄉村醫生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同時,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對在村衞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於兩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兩週,鄉村醫生崗位培訓率達到80%以上。結合醫療服務需求,組織和支持鄉村醫生積極參加地、縣衞生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組織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鼓勵和支持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逐步實現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到20xx年,全地區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佔鄉村醫生總數的25%;到20xx年,全地區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佔鄉村醫生總數的65%。

2、加強鄉村醫生後備力量建設。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摸清並動態掌握本區域內鄉村醫生執業情況,科學編制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後備人才庫,從本地選派人員進行定向培養,及時補充到村衞生室。有條件的地方要制定優惠措施,吸引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衞生室工作。各地要結合探索建立全科醫生團隊和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基層醫療衞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確保順利實施。地區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承擔起統籌協調的責任;地區衞生部門要具體組織實施,並抓好落實;地區發改、財政、人社、編制、教育等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

(二)落實資金投入。各縣市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完善鄉村醫生補償、村衞生室建設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自治區將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並對在村衞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給予必要補助。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為鄉村醫生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

各縣市要按照本實施細則,細化工作任務,明確目標,確保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考核細則 篇30

在全省文化發展績效考核中,南京總分實現了全省第一位,但尚有三分之二的指標沒有達到全省第一,少數指標還排在蘇中、蘇北城市之後。透過文化發展績效考核的數字,可以得出南京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統計仍存在斷腿和弱項。

為了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南京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統計,記者從《南京市文化發展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獲悉,“321人才計劃”文化人才、文化產業重點項目、軟件發展等將被納入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同時,績效考核還將向文化創意類傾斜,新增動漫遊戲業、創意設計、藝術表演場次及場館面積等。

此外,郊縣考核還將增加農村每百户家庭接入互聯網計算機、農村居民人均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兩項指標。

《南京市區縣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辦法》指出,按照各區縣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綜合排名,將確定2個區縣為優秀單位,4個區縣為先進單位。對各區縣文化產業增加值增速、文化產業金融服務、文化人才引進、文化產業項目建設、文化產業集聚區建設、重點文化企業服務、文化產業組織推進等7個單項排名第一的區縣分別提名專項獎。

同時,每年還將從全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170萬元用於各區縣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表彰獎勵。其中,南京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優秀單位獎勵20萬元,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先進單位獎勵15萬元,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績效考核專項獎勵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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