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扣分標準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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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駕照只有12分的機會。作為新手來説,稍不注意就容易扣分,實習期還沒過,扣12分就完蛋了。這12分到底是如何扣的?瞭解清楚才能保住你的駕照。在20xx年即將到來的時候,一起來看下交規中的扣分細則吧!
新交規扣分標準盤點20xx年
扣1分:
1、 非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2、 駕駛未放置有效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
3、 駕駛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機動車;
4、 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
扣2分:
1、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不及安全帶;
2、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3、 營運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
4、 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的;
5、 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扣3分:
1、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 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4、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6、 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定讓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扣6分:
1、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3、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
4、 闖紅燈。
扣12分:
1、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
2、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
3、 酒後駕車扣證6個月,處20xx元以下罰款;醉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
5、 未懸掛或者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物隨號牌等違法行為。
酒駕處罰標準最新版本完整全文
修正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很多道路旁都有設置“禁止停車”和“禁止長時間停車”的標誌,不過問題是“禁止長時間停車”中的“長時間”,具體是多久呢?有人説一兩分鐘,有人説三五分鐘,還有人説只要停車不熄火,人不離車……那麼有沒有準確的説法呢?
“長時間”,到底是多久?
如果從字面上理解,“長時間停車”,重點在於“長”字,而這個字是設定範圍是非常寬泛的,主觀判斷性非常強。也就是説,交警説你時間長,就長;説你時間短,就短……
人不離車不熄火,算臨時停車?
通常的理解,禁止長時間停車,是允許乘客上下車的,哪怕稍等個兩三分鐘也沒有什麼關係。但如果從監控視頻中察覺駕駛員在停靠期間離開車輛,哪怕在沒有熄火的情況下,有多半的情況都算是違章。
警察叔叔説,只有“即停即走”才算臨停
實際上,道交法上並沒有明確指出,“長時間”具體是多久。不過南通的交警大隊倒是給出一個比較有參考性的説法,“臨時停車駕駛人一般不得離開車輛,即停即走,不存在説可以停多長時間的説法”。
避免被開罰單,看警察來就跑!
也就是説,在實際情況下,當你停車之後,如果發現交警向你的方向靠近,那麼就意味着,允許你停車的時間,已經到了!若是不及時離開,那隻能跟罰單“Say Hi”了!哪怕你到時候再去申訴、行政複議,也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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