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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科室評比細則

文明科室評比細則

把握思想指針促文明成為習慣文明科室的創建首先是牢牢把握正確的思想指針。下文是文明科室評比細則,歡迎閲讀!

文明科室評比細則
文明科室評比細則一

1.科室建設。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園文化建設,積極投入中心規劃建設,能夠緊緊圍繞中心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科室長善於掌握和解決本科室人員思想問題,關心科室人員的成長進步;科室人員集體觀念強、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工作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無重大責任事故。

2.政治學習。科室人員認真遵守學習制度,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宣講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科室人員積極參加學習和集體活動,不無故缺席;認真做好讀書筆記和撰寫心得體會,學習方法得當,效果明顯。

3.工作業績。科室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明確,科室長能夠以身作則,真抓實幹,所屬人員工作積極性高;服務意識強,注重開拓業務,創新載體,努力為中心增收、增效,工作實績顯著;科室人員團結協作,鋭意進取,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沒有誤時、誤事現象。

4.和諧有序。科室人員有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節約意識,自覺保持辦公環境的衞生整潔,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財物;科室人員衣着得體,儀表端莊,舉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時間嚴肅認真,上班時間不遲到早退,無吵架鬥毆事件。

5.遵紀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員法制觀念強,自覺學習法律法規和參加普法學習教育;科室人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認真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科室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強,無失竊、泄密、失火等問題。

文明科室評比細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升處室、科室文明創建水平,規範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選工作,根據《江蘇省文明單位創建管理規定》和省級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有關要求,結合我廳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文明處室、科室是指紮實推進“五型”(學習型、服務型、高效型、節約型、廉潔型)機關建設,在政治素質、工作業績、服務能力、團隊建設、創建氛圍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先進處室和先進科室。

第三條 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選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標準,嚴格考核,嚴格評選。

第四條 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選工作在省交通運輸廳黨組領導下,由廳創建辦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文明處室的評選範圍:廳機關各處室(部門),省鐵路辦、交建局、大橋指等所屬處室(部門),南京交院、南通航院、省交通技師院所屬機關處室。

文明科室的評選範圍:廳屬各單位所屬科室(部門)(包括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隊所屬科室、大隊)。

第二章 考核標準

第六條 文明處室、科室標準:

(一)政治素質優良

理論武裝。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善於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工作實際緊密結合;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學習制度健全,學習型處室、科室創建持續深入。

思想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模範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推進談心交心活動,加強工作溝通和思想交流;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幹部職工精神狀態良好。

作風建設。組織排查作風建設方面突出問題,整改效果明顯;建立作風建設聯繫點,徵求基層單位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廣泛深入;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AB角制度,基層羣眾滿意。

組織建設。重視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有專人負責黨務工作;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黨組織活動正常開展;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充分發揮。

(二)工作業績顯著

目標任務。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圍繞交通運輸事業發展目標,完成廳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按計劃、高質量地完成本處室、科室承擔的工作。

履行職責。嚴格依據“三定”規定等賦予的職能,依法履行崗位職責;推行崗位目標管理,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全面履行崗位職責;明確界定工作界面,權責清晰,人崗相適,高效履行崗位職責。

工作績效。貫徹落實《江蘇省人民政府部門績效管理辦法》,實施績效管理;加強過程控制,分解落實績效目標;對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工作績效顯著。

創新創優。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在業務工作拓展上有新突破;創新工作機制,在轉變職能、優化服務上有新舉措;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成效。

(三)服務能力提升

政務公開。嚴格執行《江蘇省交通廳政務公開實施辦法》,按規定發佈(更新)相關信息;實行行政(項目管理)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全面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辦公自動化水平。

依法行政。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依法行政意識明顯提高;堅持按章辦事,依法行政水平明顯提升;開展自我評查,依法履職能力明顯增強。

運轉高效。建立健全議事、考勤等制度,內部管理嚴格;明確職責分工,責任落實到人;規範辦事程序,內部運轉協調,工作效率高。

服務優質。兑現服務承諾,創新服務舉措,服務能力強;樹立品牌意識,深化服務內涵,服務質量優;重視服務信息反饋,落實問題整改,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四)團隊建設紮實

制度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內部決策科學、民主、規範;強化幹部監管,教育、監督、管理制度完備;注重職工業務技能提升,培訓、考核制度健全。

素質建設。注重理論教育,幹部職工思想政治素質高;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幹部職工業務素質好;強化工作能力訓練,幹部職工學習力、適應力、執行力強。

文化建設。文化建設內涵豐富、特色鮮明,文化氛圍濃厚;文化建設載體多樣,活動豐富多彩,文明創建廣泛深入;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精神狀態良好,幹羣關係和諧。

廉政建設。強化反腐倡廉教育,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強;嚴格執行反腐倡廉制度,黨員幹部廉潔從政;加強監督制約,權力運行監控和廉政風險防範有效。

(五)創建氛圍濃厚

氛圍營造。加強文明創建宣傳,創建理念深入人心;創建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創建標識醒目,創建氛圍濃厚。

環境衞生。辦公區域環境優美,衞生設施齊全;辦公室內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有序;無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違禁吸煙等現象。

文明禮儀。注重文明禮儀教育培訓,提高個人素養,提升文明程度;個人儀表整潔,言談舉止文明,着裝大方得體;倡導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節能環保。注重資源節約,推行綠色辦公;廣泛開展節能減排,積極參與環保活動。

第七條 依據考核標準,制訂《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分細則》,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分細則》包括政治素質、工作業績、服務能力、團隊建設、創建氛圍五大項,總分100分。

第八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一)業務工作成效顯著,受到市廳級以上表彰的,視情況加1—3分/項;

(二)有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社會公益行為,受到市廳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定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視情況加1—3分/次。

(三)模範遵守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受到上級表彰的,視情況加1—3分/次。

(四)在交通工程建設、行業管理、黨建工作等方面有創新做法,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視情況加1—3分。

(五)積極參加黨員示範崗,工人先鋒號,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崗等創建活動,受到市廳級以上表彰的,視情況加1—2分/次。

(六)其他被認定的加分事項。

第九條 在評選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評選。

(一)發生違法違紀案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出現黃、賭、毒、邪教活動和刑事案件的;

(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宜參評的。

第三章 考核評選程序

第十條 廳創建辦負責組建文明處室、科室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廳辦公室、政治處、直屬機關黨委、駐廳監察室、海員交通工會等抽調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文明處室、科室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條 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選工作採取自願申報的方式,兩年組織評選一次。

第十二條 文明處室申報程序:

(一)廳機關處室(部門)申報程序

1. 自查。對照本辦法和《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分細則》進行自查,符合條件的,可以自願申報。

2. 申報。向廳創建辦提交自評報告和《文明處室申報表》。

(二)廳屬單位所屬處室(部門)按第十三條規定的程序申報。

第十三條 文明科室申報程序:

(一)自查。對照本辦法和《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分細則》進行自查,符合條件的,自願向本單位提出申報申請,並提交自評報告和《文明科室申報表》。

(二)審核。單位對申報科室的自評報告和申報申請進行審核,通過民主推薦等方式,擇優確定擬申報的文明科室名單

(三)公示。在一定範圍內,對擬申報的文明科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週。

(四)申報。單位將擬申報的文明科室材料進行彙總,報送廳創建辦。

第十四條 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選程序:

(一)初審。廳創建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二)考核。組織考核小組對申報的處室、科室進行檢查考核,依照考核評分細則進行打分,形成書面考核意見。

(三)審定。廳創建辦按照考核小組的考核意見,綜合考核評選情況,提出文明處室、科室初選意見,報廳黨組研究審定。

(四)公示。將擬命名文明處室、科室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

(五)表彰。根據公示結果,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名義進行公佈、表彰。

第四章 獎懲管理

第十五條 獲得文明處室、科室的,給予以下獎勵:

(一)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名義給予表彰,分別授予“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文明處室(部門)”或“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文明科室(部門)”榮譽稱號,並頒發牌匾。

(二)組織處室、科室全體人員榮譽療休養一次。

(三)在評選年度的年度考核中,以處室、科室全體人員20%的比例推薦優秀等次。

(四)根據省政府部門績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室、科室全體人員一次性年度獎勵。

(五)作為處室、科室人員評先選優、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六)優先安排處室、科室人員考察、脱產學習(培訓)。

第十六條 對連續3屆獲得文明處室、科室稱號的,命名為文明處室、科室標兵,並頒發牌匾。

第十七條 廳屬單位所屬處室、科室(部門)創建文明處室、科室的創建率低於80%的,不得申報省、部文明單位(行業)、文明示範窗口等評選;創建成為文明處室、科室的總數達60%以上的,優先推薦參加省、部文明單位(行業)、文明示範窗口等評選。

第十八條 對發生第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直接撤銷文明處室、科室榮譽稱號,並收回牌匾。

對發生第九條規定情形之外的問題,經查實已不符合文明處室、科室標準的,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警告或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對責令整改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或整改不力的,撤銷文明處室、科室榮譽稱號,並收回牌匾。

第十九條 被撤銷文明處室、科室榮譽稱號的,從撤銷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申報參加文明處室、科室評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申報文明處室、科室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檢查考核工作。有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材料的,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文明處室、科室考核評選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廳創建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江蘇省交通廳文明處科室考核標準及評選獎勵辦法》(蘇交政〔20xx〕172號)同時廢止。

文明科室評比細則三

為加強機關文明建設,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創建文明機關,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高水平的監管效率促進藥品監管事業的發展,決定在局機關開展創建"文明科室"工作。

一、文明科室標準

《"文明科室"考核評分表》(見附件)為文明科室考核評選基本標準,實行百分制考評。處室自查自評後總分在90分以上方有資格申報"文明科室"。考核採取扣分制。凡檢查、抽查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按規定扣分,每項扣分不超過其滿分值。

二、文明科室考核辦法

文明科室實行每季一評,年終總評的方法。

1、每季度各科室按《"文明處室"考核評分表》進行自查評分,由局創建領導小組對各科室進行檢查,評選出每季度的文明科室,並在局內進行公示。

2、年終各科室根據《"文明科室"考核評分表》,自查自評,符合考核條件的,可向局創建文明機關領導小組申報(申報處室需要報送創建文明科室總結、申報表以及提供有關基礎台帳)。

3、局創建領導小組對申報科室進行檢查考核。同時,徵求其它科室的意見,並充分聽取管理相對人和行風監督員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報局黨組研究決定。

4、文明科室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平時考核佔最終考核分的60%,年終考核佔最終考核分的40%,兩者結合起來作為各科室的最終考核得分。

三、獎懲

對評上的文明處室,授予"文明科室"稱號,掛"文明科室"牌,並按局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季度考核不滿85分的科室或有違紀違法受處分的,由局創建領導小級予以摘牌。

附:"文明科室"必備條件

1、在科長(主任)的帶領下,科室全體成員能自覺地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在精神文明建設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

2、科室領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加強黨風和勤政廉政優政建設,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自覺執行上級及本單位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

3、認真制定創建文明科室的規劃和實施意見,自覺按照文明科室的標準及本科室的職責開展工作。做到科室之間工作不扯皮、不推諉、不拖拉,積極主動,協同配合;科室內部同志間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覺執行機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科室全體成員牢固樹立為確保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搞好監管服務的思想,為基層單位、為管理相對人服務的思想,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努力提高辦事效率,熱情、禮貌、耐心接待每一位來機關聯繫工作、辦理事務的同志。

5、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範服務,優質高效,主動、積極、全面完成科室職責範圍的各項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報文明處室:

1、科室成員有嚴重的不正之風或違法違紀行為,受到黨紀、政紀、法紀處分的。

2、沒有完成當年局考核的主要工作任務的。

3、因工作不力,在監督執法、行風建設、承諾服務、幹部隊伍、治安保衞、安全防火等方面,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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