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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宮管理細則(通用18篇)

少年宮管理細則(通用18篇)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

1、鄉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內財物,管好宮內財物,反對一切損壞本宮利益的行為。

少年宮管理細則(通用18篇)

2、鄉村少年宮所有財物均有專人保管,並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一進賬後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着節約的原則填寫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4、總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及時清點宮內財物,對宮內財物做到心中有數。對自然損壞和急需維修、添置的物件及時提出購置意見。

5、嚴格財產管理制度,宮內所有物品(包括各種樂器)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動室、教室的鑰匙一律不得轉交他人,特殊情況,由商借單位出具介紹信,經領導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或租用,並按時交回,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2

1、鄉村少年宮是依託學校建設,由政府財政保障為主的農村少年兒童公益性活動陣地,全體工作人員要本着增產節約、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艱苦樸素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勤儉辦宮。

2、嚴格掌握經費開支,購物要有計劃,經領導批准方可購買,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專款必須專用。

3、嚴格財經紀律,合理使用經費,鼓勵節約辦宮,多方式、多渠道籌資開展活動。

4、嚴格報銷手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必須憑購物發票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名,負責人批准方可報銷。白紙發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報銷。

5、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對發票、暫付款的使用和對現金、記帳、報表、核算等必須嚴格執行財會規定,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和漏洞。

6、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領導,宮主任親自抓財務工作,會計每月結帳一次,定期公佈賬目,年終清賬一次。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3

一、鄉村少年宮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辦。

二、在上級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鄉村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少年兒童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並重,增強鄉村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為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鄉村少年宮要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全鎮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活動。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4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 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後開具。

2、 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 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 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 至2-3個字。

5、 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 丟失發票一切後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並加蓋公章)後,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複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並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於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並及時取回。

7、 發票複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准,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並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准後,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 已提供勞務並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後開具發票。

2、 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 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4、 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5、 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説明。

(三)回收

1、 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後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户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户簽收並加蓋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 若是抵貨業務,當天領出發票,必須要求客户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 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並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並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塗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保存,並註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 “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户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説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説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説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説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 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 收據、發票不得重複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户先將收據退回後再補開發票。

3、 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賬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經理、總經理(計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 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 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5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範、標準和制度。

2、施工單位要配備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施工全過程發現安全隱患隨時整改,確保整個施工建設安全生產無事故。

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工程特點、不同情況制定有針對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強的安全保證措施。

4、施工單位應認真落實安全保證措施,必須嚴格按方案施工。如施工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逐級彙報,經檢查確認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5、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情況交底,並掌握施工安全狀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在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檢查施工單位的HSE作業文件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落實,施工現場是否有標誌和警示牌。

(2)現場各類人員都要配戴工作牌、安全帽、工作服進入現場施工。

(3)各種設備、材料按標準擺放整齊。成品、半成品等標識清楚。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6

——工作職責

1、每天進行食品質量驗收和商店衞生檢查、並做好記錄。

2、發現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和感官異常的食品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並與崗位考核掛鈎。

4、每天做好食品留樣的檢查工作。

5、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對有關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檢查制度

1、學校專門設食品管理人員(張小花)負責商店衞生檢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擊檢查、抽查等)。

3、 檢查內容包括食品的來源渠道、出廠廠家、出廠日期等及商店內的清潔衞生、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操作過程、消毒、留樣情況。

4、對檢查結果有問題的相關負責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食堂考核進行扣罰款。

5、對檢查結果掛牆公示。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7

第一章 宿舍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切實把優質服務、嚴格管理和環境育人結合起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習慣,根據設計藝術學院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成立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自律委員會宿舍檢查組。

第二條 宿舍檢查組受設計藝術學院黨總支領導,在設計藝術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成員擔任組長及成員。

第三條 宿舍檢查組每週要實現杜每間寢室檢查一次,並記錄檢查結果,具體操作規程按《學生手冊》中《景德鎮陶瓷學院學生宿舍星級文明寢室評比辦法》執行。每間寢室按100分制計算,低於75分為不合格寢室。

第四條 宿舍檢查組實行按樓棟承包檢查,具體分工和檢查安排有團總支作出。

第五條 宿舍檢查組要把每次檢查結果中不合格寢室整理出來,與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違反《景德鎮陶瓷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寢室和個人一併通報。其中寢室累計被通報達2次(含2次)以上者寢室成員本學期取消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個人累計被通報達2次(含2次,如本人寢室被通報累計處理)以上者,取消個人本學期內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另情節嚴重的寢室和個人將給予寢室成員和個人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 對學期末寢室綜合排名前10%且一學期內長期堅持未被通報的寢室,本學期綜合測評中寢室成員享受加0.5分,寢室長享受加0.6分;綜合排名後10%的寢室,取消本學期寢室成員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

第七條 檢查人員紀律。檢查過程要求實事求是,不得無中生有,無理取鬧,包庇違紀寢室和個人,一旦發現或他人舉報宿舍檢查組成員違紀屬實,除按第五、六條處理外,加重處分。

第二章 早操管理

第一條 各班級同學要按規定時間出操,班主任有責任經常督促本班同學出操。

第二條 學工口的老師和班主任每週輪班進行督操,不得無故缺勤,有事自行調整。

第三條 早操的具體檢查、考核工作由校學生會和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聯合組織開展,對曠操的個人和班級將報學工處並適時通報。

第四條 凡被學工處或校學生會通報達2次的班級和個人取消本學期班級和個人的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達2次以上的個人按每1次摺合曠課0.5學時計算,累計曠課超10學時者按《學生手冊》上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三章 學風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設計藝術學院學風建設,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和育人環境,激發學生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設計藝術學院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成立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自律委員會學風檢查組。

第二條 學風檢查組受設計藝術學院黨總支領導,在設計藝術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成員擔任組長及成員。

第三條 學風檢查組成員每週週一至週五分上午和下午的上課時間檢查學生上課遲到、曠課等情況,上課鈴響後15分鐘內進教室為遲到,15分鐘後進教室為曠課。

第四條 任課教師按每門專業課程為單元上交考勤記錄。各班級的班委成員輪流負責課堂考勤工作和課堂紀律記錄(含上課接聽電話等違紀情況)工作,填寫好考勤登記表。考勤與紀律記錄結果要與任課教師的結果要一致,否則追究班級班委成員責任。同時,考勤登記表每週一上交團總支辦公室由專人整理,未按時上交者,建議班主任取消本學期班幹獎勵分。

第五條 學風檢查組實行按教學區承包檢查,具體分工和檢查安排由團總支作出。檢查結果每週週一上報並整理一次,會同考勤登記表記錄結果以並通報。

第六條 學生因故未能到課要通過正當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班主任要嚴格把關假條審批。

第七條 班級和個人累計被通報達3次以上取消本學期內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

第八條 所有檢查和記錄結果按照《景德鎮陶瓷學院加強學風建設管理條例》執行,並適時通報違紀個人和班級,並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上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文明行為管理

第一條 為培養廣大學生的文明和道德意識,保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設計藝術學研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成立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文明行為檢查組。

第二條 文明行為檢查組受設計藝術學院黨總支領導,在設計藝術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成員擔任組長及成員。

第三條 文明行為檢查組主要負責對全院學生的日常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每月整理一次監督和檢查結果,並上報團總支。

第四條 對個別行為不當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個人和集體,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取消本學期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

第五條 學生的日常行為是指《景德鎮陶瓷學院學生行為管理規定》中所列出的事項。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8

1 目的

提升應急事件的處置能力,強化現場管理和勞動紀律,保障企業安全。 2 管理範圍

2.1 建立集團和公司兩個層面的幹部值班制度,集團值班管理區域包括集團本部和各公司,公司值班管理為本區域。

2.1.1 集團女幹部參與星期日和假日的白天值班,不安排夜間值班。

2.2 值班時間:當天晚上18:00至次日上午7:00。

2.3 值班地點:本人值班管理區域或指定的值班休息室。

2.4 集團和各公司分管生產、後勤保障、安全保衞工作的主管以上幹部,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以配合值班幹部處理事務。

3 值班安排

3.1 集團辦公室和各公司辦公室負責月度值班安排表編制、彙總和公告,法定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另行安排。

3.2 集團值班車輛為警隊專用巡邏車,集團值班幹部有權調度車輛進行區域巡查或應急事件的處置使用。

3.3 集團和各公司應指定人員(管理員)負責值班具體管理和協調工作。

3.4 值班幹部有事需調班由本人提前與其他值班幹部自行協商,結果報值班管理員,由集團與各公司管理員做好值班人員調整的通知。 4 值班職能

4.1集團值班幹部職責:

4.1.1負責集團範圍內發生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安全生產及治安等應急事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和協調搶險救援人員,妥善和快速處置應急事件。

4.1.2值班幹部視管理需要,自行安排對企業現場開展巡查。

4.1.3集團值班幹部應行使監督職能,核查企業值班幹部在崗在位與巡檢情況。

4.1.4 值班幹部要如實記錄和反映值班情況,由本人在《值班記錄表》上填寫值班情況並以郵件形式整理後發至相關人員(次日上午10時前),發送範圍為直接主管、值班管理員、安全保衞部、集團辦主任、分管安全副總裁和相關企業辦公室主任(人事總務部經理)。

集團值班幹部提出的問題由相關企業辦公室(人事總務部)負責反饋,落實職能部門進行整改、協調和處理,並以郵件形式反饋給集團管理員並抄送原發送範圍人員。

由值班管理員負責反饋信息整理和彙總工作。

4.2 公司值班幹部職責:

4.2.1值班幹部負責處理區域內發生的突發性停電、停水、偷竊、火災、糾紛和人身傷害等事件,必要時向集團值班幹部通報情況,請求支援或協助。

4.2.2值班幹部負責本區域的安全、勞動紀律、生產現場和重要部位的監督檢查,並要善於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糾正不良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4.2.3值班幹部必須對本區域進行巡迴檢查, 每晚巡查不得少於2次。

4.2.4值班幹部要如實記錄和反映值班情況,並在《值班記錄表》上認真記錄巡查和處理情況(具體要求由企業自定)。

4.3 應急事件的處理:

4.3.1 若發現突發事件,任何人都應在第一時間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並迅即通報給企業或集團值班人員,簡要描述事件的地點、原因、人數和性質。

4.3.2 發生重大應急突發事件,集團值班幹部在接到信息後,應迅即趕到現場指揮協調,組織協警和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控制和防範事件進一步蔓延或擴大,並根據事件性質報告相關領導或請求地方應急救援部門支援。

4.3.3 各公司根據《傳化集團危機事件救援預案》,值班幹部根據“預案”,視情實施預案。

5 獎罰措施

5.1 對於在值班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措施有力、處置事件果斷,使集團和公司免遭損失的值班幹部,將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5.2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相應處罰:

5.2.1 值班幹部未如實反映問題或私自安排人員值班的扣罰100元。

5.2.2 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手機關機(若發生電池無電情況,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和聯絡方式的除外),扣除當月手機費用報銷。

5.2.3 值班幹部在值班期間脱崗離崗、巡查失職或處置不當,視情對其做出相應處罰;未到崗值班者,一經發現扣罰300元,並對當班出現的問題和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5.2.4 值班幹部在值班期間因公需要外出接待或應酬,應事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告知集團或各公司辦公室主任(人事總務部經理),但必須在22:00時前返回值班區域。

5.2.5 值班期間飲酒的參照《集團禁酒管理規定》執行。

6 本制度由集團辦公室修訂並負責解釋,原幹部值班制度同時廢止。

7 本制度自20xx1月1日起執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9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物資(生產物資或生產設備)的採購管理,規範採購操作規程,建立合格供應商網絡,適時採購物美價廉的物資,以滿足公司正常的運營,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生產物資(設備)或大宗的採購。

三、採購及物流審批權限

1、採購申請單

採購申請單由需求部門提出,審批權限如下:

(1)估算金額在 元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

(2)估算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審核,再由分管副總審批。

(3)估算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審核後,再由總經理審批。

(4)估算金額在 元以上(大宗採購),由董事長加批。

2、採購訂單(或採購合同)

採購員根據已審批的採購申請單和市場詢價結果製作採購訂單,審批權限如下;

(1)採購金額在 元以內,由採購經理直接審批。

(2)採購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審核,再由分管副總審批。

(3)採購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審核後,再由總經理審批。

(4)採購金額在 元以上(大宗採購),由董事長加批。

(5)採購金額在 元以上,財務經理附核。

3、驗收入庫審批權限

1、入庫金額在 元以內的單據由部門經理審批。

2、入庫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的單據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

3、入庫金額在 元以上的單據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4、領用發貨審批權限

1、出庫金額在 元以內的單據,由儲運部經理及領用部門經理共同審批。

2、出庫金額在 元至 元的單據,需分管副總加批。

3、出庫金額在 元以上的單據,需總經理加批。

四、物資採購流程

1、物資需求部門提供採購申請單,並完成必要審核和審批手續。

2、採購部憑已審核的採購申請單,製作採購訂單或採購合同(含報價),在完成採購訂單的審批手續後,給供應商下達採購計劃,同時送採購訂單到財務部備案。

3、供應商送貨到指定倉庫,採購部給品質部開具請檢單、給儲運部開具收貨通知單。品質部進行來貨檢驗,並進行品質確認。儲運部根據品質部檢驗結果和供貨數量給供應商開具入庫單,入庫單一份給採購部、一份給財務部,一份給供應商,並在供應商送貨單收貨確認。

4、物質需求部門到儲運部領用已申購的物資。

五、支付流程及審批權限

1、供應商憑公司儲運部簽字確認的送貨單到採購部對賬,產生一份詳細的對賬明細清單(同時附送貨單、入庫單),採購經理簽字確認,對賬清單報送到財務部。

2、財務部對採購部的對賬清單進一步進行確認,由財務經理審核。

3、供應商憑送貨單、入庫單、採購訂單、對賬清單、供貨發票到公司辦理審批手續:

(1)發票金額在 元以內,由採購經理審核、財務經理審批。

(2)發票金額在 元至 元的,由採購經理審核,財務經理和分管副總共同審批。

(3)發票金額在 元至 元的,需總經理加批。

(4)發票金額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長加批。

六、供應商的管理

1、對於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資,應建立相對穩定的供應商,並建立“供應商目錄”作為採購時詢價議價和供料的參考,應嚴格按ISO質量體系要求來運作。

2、對於經常採購的物資,應找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作為儲備或交互採購,貨比三家,採購性價比較高的物資。

3、根據供應商信譽狀況、貨源穩定性(品質、數量)、資金狀況等方面綜合考慮,把供應商分類A、B、C、D等幾類,並由此確定是否為長期發展或淘汰的供應商。

4、積極主動向供應商宣傳公司原料品質標準,並在品質和技術服務上給予必要的幫助,使其交貨及時、品質穩定且符合公司的質量標準。

5、對於交貨品質不符合質量標準,交貨數量不足,延誤交期,售後服務不良等情況的供應商,應採用末位淘汰法進行淘汰,並另行開發新的供應商。

6、採購人員應積極調查物資資訊,收集物資市場行情,積極開發新的供應商。新的供應商必須具備: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產品檢驗報告、專利證書等一系列質資文件。

七、採購紀律規定

1、各物資需求部門應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本着“節約、降本”的原則提交採購請購單。

2、採購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採購成本的最低化、採購質量的最優化、採購效率的最快化。

3、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資採購過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採購人員應及時掌握市場動態信息,自覺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工作的能力,以保證及時、保質、保量的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八、如公司採購員自行採購,則採購流程及審批權限類同上述。

九、本制度從20xx年3月18日試行。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0

一、審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並按事假處理。

2. 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後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 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准借支。

二、乘車規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卧票。

2. 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 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後及時説明。

4. 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准。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後安排並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1

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業服務責任,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規範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1、本小區車輛管理實行“一車一卡”方式,由本小區業主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證等相關證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輛出入登記手續,並辦理車輛出入小區通行卡,為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停放,只對本小區業主辦理。

2、原則上禁止大貨車、大客車進入小區停放。對強烈要求進入小區停放車輛,經物業服務中心許可後,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區相對偏僻位置停放。

3、對運送裝修材料及搬運傢俱(家電)的貨車經許可方能進入。外來車輛(訪客)進入小區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領卡時付10元押金,出小區時按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對車主實行多退少補;執行任務或其他特種車輛除外;

4、車輛進入小區後,請按物業服務中心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禁止裝有易燃、易爆、劇毒或污染性物品車輛進入小區;出租車進入小區經門崗許可後才能進入,但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並付卡片押金;

5、本小區地面車位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佔用消防通道。由於佔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6、安全駕駛,文明停車。禁止車輛在小區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佔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後,將採取勸告、拖走、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7、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禁止將小區車輛通行卡轉讓他人;

8、地面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對業主申請進入停放的,先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按縣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停車服務費服務內容包含:維護、維修和更新停車位必要的設施,維持停車位的公共秩序、衞生和公共照明,相應管理人員的工資、税費等。不包含:車輛被盜搶、玻璃破碎、車身劃痕、其他部位損壞等財產損失費用。如業主需本公司承擔此項費用的,請事先聲明,簽訂書面協議,費用另計,並辦理相關險種。

9、車輛在小區出現意外後,請業主在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閲監控,提供線索。

10、小區車輛進出不受時間限制,進入小區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1、進入小區停車位(場)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衞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禁止將故障車(殭屍車)長時間停放在停車位(場)上。經物業服務中心查實後,將聯繫交警部門對該車強制拖走,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12、購買架空層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專用車位的業主,請遵守購車位時與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簽訂的購買協議或合同,禁止業主私自在架空層(地下停車場)中間隔牆、加設圍欄、改變用途;如業主不遵守約定需改變車位(車庫)用途的,房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有權利採取制止、勸告、拆除措施,並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3、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本公司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2

一、獎勵

1、對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情況的教職工頒發全勤獎每月50元。

2、每學期對遵守園內安全制度,未發生安全事故的教職工頒發安全獎200元。

3、對個人獲園級、鎮級、市級、省級等獎項的教職工給予獎勵;對能積極在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職工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參照有關規定。

4、對指導本班幼兒獲園級、市級、省級榮譽的教職工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參照有關規定。

5、每月對一日常規檢查評比中獲得"好寶寶班"稱號的班級給予50元的獎勵。

6、每月對各項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給予全額的月考核獎。

7、對獲得"金點子"獎的教師獎勵50元購書款。

8、對取得大專學歷的教師,學費每門報銷50元,工資每月增加50元;對取得本科學歷的教師,學費報銷三分之一,工資每月增加50元。

9、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工資每月增加100元。

二、處罰

1、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無故違反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園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處罰條例中未涉及的違紀行為,須經園領導班子討論,做出相關的處罰。

2、對遲到、病假、事假教師的處理辦法參照。

3、帶班時間內,教師私自離開幼兒,又未能安排其他人代班,給幼兒的生活造成安全隱患者,按違紀處理,酌情扣除月考核獎。

4、帶班時間內,教師未履行職責,與他人閒聊,或獨自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視作違紀,0酌情扣除月考核獎。

5、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的教師作曠工處理,每天扣除50元,5天以上作自動離崗處理。

6、如出現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參照考核細則。

7、如有體罰、變相體罰者,園領導將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如無悔改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8、教師之間搞不團結,影響幼兒園正常工作的,園領導給予調解及批評教育;一意孤行,激化矛盾者,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9、教師發生個人生活作風問題,並且嚴重影響幼兒園聲譽,幼兒園予以解聘。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3

第一條 為了加強標準檔案管理,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有關標準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標準檔案係指在制定、修訂標準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材料(包括圖表、文字材料、計算材料、音像製品和標樣等)。

標準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標準的制定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標準檔案管理工作制度,達到標準檔案完整、準確、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有計劃地採用先進技術,實現標準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四條 標準檔案按保管期限,分為永久的和長期的兩種。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

(一)上級下達任務的文件;

(二)標準報批稿;

(三)標準編制説明及其附件;

(四)意見彙總處理表;

(五)標準審查會議紀要或函審結論;

(六)標準報批公文;

(七)標準申報單;

(八)標準發佈本;

(九)標準正式出版本;

(十)標準修改通知單及其附件;

(十一)標準作廢通知單。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長期保管:

(一)論證報告;

(二)調研報告;

(三)試驗驗證報告;

(四)標準徵求意見稿(最後一稿);

(五)標準送審稿;

(六)等同、等效採用的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原文或譯文,主要參考資料(只歸難得的,一般的只列目錄和出處);

(七)標樣。

第五條 永久保管的,按國家檔案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長期保管的,應當是現行的和最近兩次修訂的標準的檔案。屬長期保管的廢止標準檔案,繼續保管十年。標樣在保管期限內已經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國家標準檔案。工程建設、藥品、食品衞生、獸藥和環境保護國家標準檔案,分別由國務院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衞生主管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國務院行業標準歸口部門負責管理其主管範圍內的行業標準檔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地方標準檔案。

企業單位負責管理本單位的企業標準檔案。

第七條 本辦法所列部門和單位的檔案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標準檔案管理工作。其職責:

(一)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統計、保管和提供利用標準檔案;

(二)編制目錄、索引、卡片等查詢工具和參考材料;

(三)負責組織和承擔標準檔案的鑑定和銷燬;

(四)監督檢查標準檔案的修改、補充和複製;

(五)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永久的標準檔案的移交手續;

(六)認真執行檔案管理制度。

第八條 標準檔案由標準起草單位負責收集有關材料並加以整理,向相應的標準檔案管理部門或單位負責提供。

第九條 標準起草單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祕書單位或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以及參與制定、修訂標準的其他單位,在制定、修訂標準工作中所積累的標準文件材料,交本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按長期保管的要求管理。

第十條 標準檔案的文件材料,除標準正式文本外,在標準審批、發佈後三個月內,由審批部門或單位的主辦人員按規定向檔案管理機構一次歸檔。標準正式文本出版後,及時補充歸檔。

第十一條 標準檔案的文件材料,由審批部門或單位的主辦人員負責整理,標準檔案管理人員負責立卷、登記、上架。

標準文件材料歸檔時,標準檔案管理人員應當檢查、核對;對不符合要求的,由審批部門或單位的主辦人員補充、更正。

第十二條 標準更改或廢止後,由審批部門或單位的主辦人員負責將更改單或廢止單的原稿、出版稿和審批文件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 標準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按“GB/T11182-89科學技術檔案構成的一般要求”執行,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類標準文件材料一般歸檔一份,使用頻繁的各種報告、標準草案各稿、正式版本以及意見彙總處理表可以歸檔兩份。

(二)歸檔的標準文件材料是原稿或打印稿、複印稿。

(三)永久保管和長期保管的標準檔案分別裝訂立卷。

(四)標準文件材料的幅面大於A4(210×297mm)的,按A4幅面摺疊;小於A4的,粘貼在A4幅面的紙上,並留出裝訂線。

第十四條 保管標準檔案,應當有檔案櫃和庫房,並有防火、防潮、防曬、防蟲鼠、防塵、防盜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 保管標準檔案,要建立定期檢查制度一般每兩年檢查一次,如有破損或變質的檔案應當及時修補或複製。

第十六條 管理標準檔案的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標準檔案借閲制度。

標準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需要外借時,應當經主管領導批准,並限期歸還。

第十七條 任何個人不得將標準檔案佔為私有,凡損壞、隱匿、丟失或泄密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八條 對標準檔案的保存價值,應當定期進行鑑定。鑑定工作在有單位主管領導、標準化人員和標準檔案管理人員參加下進行。

對已經超過保管期、失去保存價值的標準檔案,應當編造清冊,經主管領導簽字後銷燬,並註明銷燬時間和處所,由監銷人員簽字後,將清冊歸檔。

第十九條 對標準檔案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應當給予獎勵,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

違反有關檔案管理規定,給標準檔案工作造成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4

大學生寢室管理是學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帶,是提升大學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環節。

大學,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來合理安排我們的課外活動。傳統的班級概念趨於淡化,以班級作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組織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況正在發生改變,寢室的教育功能越來越突出,寢室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寢室管理制度建設具體如下:

一、管理目標

潔、淨、雅

二、基本要求

(一)紀律方面

1、按時就寢,按時起牀,起牀、就寢做到快、靜、齊;

2、學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回家;

3、不隨便留客住宿,不調換牀位,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4、到了睡覺時間,不得發出聲音,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6、同學之間互相幫助,不得在寢室裏吵鬧、打架、起鬨、説髒話;

7、不拿他人東西,借用物品要及時歸還。

(二)衞生方面

1、保持地面、門窗、牀鋪,清潔用具及其它物品的衞生,做到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及其它雜物,其它物品上無明顯灰塵;2、不得在寢室及走廊、樓梯上亂扔紙屑、瓜果殼,剩飯菜要倒在指定的地點,不向窗外門外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個寢室做到每天三小掃,每週一大掃,值周(日)同學應做好寢室衞生,並注意監督;

4、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三)內務方面

1、棉被疊成方形,折縫朝外,靠牆擺好;

2、臉盆、水桶、牙刷統一擺放,毛巾折掛高低一致,牙刷頭朝上,且統一向右傾斜;

3、多餘的鞋子統一擺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線;

4、掃把、垃圾桶選定合理位置擺放,其它物品不得影響寢室美觀;

5、早起開窗,風鈎要掛上,晚上關門窗,鐵閂要插上;

6、上課期間,寢室必須上鎖,節假日關好門窗;

7、室內外設施無污損,損壞後能主動賠償;

8、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四)寢室長職責

1、在輔導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寢室事務,及時彙報寢室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寢室有無人員未到就寢, 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寢室門,監督檢查本寢室的衞生、物品擺放;

4、應負責落實寢室管理制度。

(五)獎懲

文明寢室每月評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獲班費提供的獎品。

三、寢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熱得快”、取暖器、電爐等用電器;

2、寢室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燃點蚊香,確保安全;

3、寢室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4、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寢室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指導教師向學校報告;

6、節假日期間如有不回家的同學要經輔導員同意;

7、宿舍區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閲不健康書刊;

8、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5

1.保安人員工作紀律

(1)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2)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3)上崗堅決做到“五不準”,即不準喝酒,不準聊天,不準容留外來人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遲到、早退;

(4)服從管理,聽從安排,廉潔奉公,敢於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

(5)愛護各種警械器具裝備,不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保安人員的交接班制度

治安保衞交接班非常重要,因為這段間隙處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機作案。為了杜絕這些漏洞,必須強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員要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

(2)交接班時,交班的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向接班保安員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後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4)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後,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並簽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並通報批評。

3.保安人員工作細則

(1)儀表着裝

①按公司配發制服統一着裝和佩戴,制服須保持潔淨、平整,各項配置標誌齊全規範。

②風紀嚴整,不得敞開衣領,翻卷衣袖、褲邊;上崗前須到更衣室鏡子前整理儀表。

③上崗前、下崗後須到指定點更衣;不得將制服及佩戴物帶離小區;服裝清洗不得影響正常上崗着裝。

④保安人員儀表須潔淨端正,不得留長髮、鬍鬚。

(2)上崗姿態

①在崗時須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②站崗時保持抬頭、挺胸、收腹、並腿,巡崗時須在站立的基礎上做到步伐穩健,雙臂前後自然擺動,不得有手插衣褲口袋、手叉腰間等散漫舉止。

③兩人巡崗時須並排,保持上崗姿態統一步伐行進;兩人以上巡邏或同行時須列縱隊,保持上崗姿態統一步伐行進。

④在崗期間不得吸煙或吃零食,不得有閒聊、睡崗及其他懈怠行為。

(3)文明禮貌執勤

①對待住户或來賓須態度和藹、耐心周到,行為舉止須自然端正、落落大方。

②禮貌待人,遇住户或外來人員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時,在開始前和完成後皆須先敬禮,把“先生、女士、您好、請問、對不起、打擾了、感謝合作”等禮貌用語體現在實際工作中。

③禁止任何粗俗言談、污言穢語。

④回答住户或來賓提問時應清楚扼要,並使用普通話。

(4)門衞崗

①對出入小區的人員必要時進行查詢,言語文明,並做好登記和引導工作,來訪客人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説明來訪事由,被訪人姓名、住址、電話等。

②勸阻無關人員及未經批准的商販進入小區。

③根據小區機動車輛管理規定,管理小區交通秩序,無關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④負責登記電視監控情況。

⑤負責小區內郵件的收發登記管理。

⑥門衞崗須保持整潔美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門衞崗。

(5)巡邏崗

①巡邏執勤人員根據每日排班表按規定的區域及路線實施巡邏執勤。

②巡邏崗執勤主要內容包括:小區內陌生人員查詢,勸阻已進入小區的無關閒雜人員,車輛停放情況;樓宇外觀、道路、路燈及有關配套設施完好情況,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制止不法行為及違反小區綜合管理制度的現象等。

③認真遵守姿態、禮貌用語等方面的規定。

④巡邏情況及時記錄。

4.保安工作人員的獎懲制度

為了鼓勵保安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保安人員獎懲制度。

(1)獎勵細則

①見義勇為,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成績顯著者;

②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③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衞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④為搞好住宅小區(大廈)的安全保衞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後效果明顯者;

⑤拾金不昧者;

⑥年終被評為“先進保安班(組)”、“先進保安員”,被評為省、市政府“治安模範標兵”者。

(2)懲罰細則

①值班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收看電視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②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

③酒後執勤上崗,並造成一定後果。

④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

⑤未經部門領導批准,私自頂班者。

⑥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⑦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於防範,致使在管轄範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

⑧對公司和保安部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⑨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⑩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

B11 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脱逃或坐視不管者。

B12 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嫖娼、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

B13 思想不純,見利忘義,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

B14 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並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根據錯誤情節輕重進行不同的處罰。對於一些性質惡劣者,影響極壞者應辭退或開除;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5.電視監視崗位職責與日常管理

(1)職責

①24小時嚴密監視保安對象的各種情況,發現可疑或不安全跡象,及時通知值班保安就地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辦公室報告;

②發現監視設備出現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加強防範,同時儘快找出原因,及時修理設備,使之正常運轉;

③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凡是發現可疑情況,應認真記錄下來。

(2)要求

為了保證崗位職責的落實,要求全體電視監視工作人員努力做到:

①提前做好上崗準備,按時接班;

②做好交接班手續,無遺漏、無差錯,哨位設施無損壞,勤務登親既芳笆薄⒛諶萸宄?

③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地,不準帶親戚朋友在工作場所聊天;

④上班時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⑤嚴守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發現可疑情況,嚴密監視,同時通知該區域的保安和報告上級,密切配合,確保安全。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6

一、全園職工一學期無曠工、無遲到、無早退、無不安全事故的,園內授予出勤安全獎50元;因請假不上班扣10元崗位責任獎。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車教師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準備接待學生,下午等學生全接完教師離園;接車教師隨車接送,但早晨不能遲於8:30進園,下午不得早離園。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

3、遲到一次(15分鐘以內),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礦工1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10元。幼兒園獎懲制度。

4、因事請假一天扣當天的工資,因病請假一天扣當天的工資。因曠工或未辦理請假的人員扣發三日工資。

二、積極參加教研活動,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每一位教師每一月必須講一次公開課;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獎50元,市級獎80元,省級獎100元,國家級獎150元。

三、教師上課,必須結合班級實際情況先備課,教師備課一月一檢查,沒有備課或沒有達到進度的,一次扣20元。周計劃必須在每週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牆,未按規定上交或上牆,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間工作不負責任,發生不安全事故者,相關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並在全園通報批評。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於在班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藥費,保險公司拒賠部分,老師承擔80%,開飯期間發生不安全事故(如燙傷),老師承擔80%,食品衞生髮生中毒者,根據情節輕重相應追究主管幼兒灶、炊事員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參照上述辦法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幼兒園獎懲制度。

五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被抓傷、咬傷摔傷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兒上廁所因沒有教師指導而摔傷的,不給學生以適當照顧,家長反映情況屬實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5——20元的處罰。

4、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濕褲子的(一月內尿濕褲子達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師疏忽,幼兒尿濕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5元,家長投訴情況屬實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級衞生不乾淨,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5元。幼兒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並消毒一次。為消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5元

七、教師帶班時,私自換班、串班聊天、接打電話、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資10元

八、不服從領導安排者,一次扣工資50元。不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等活動的,一次扣工資10元。

九、放學後,各班必須要把教室和清潔區打掃乾淨,桌椅要擺放整齊,掃帚、垃圾簍、撮箕要擺放好,門窗要關好,文具櫃要收拾整潔,每天放學後檢查,發現教室或清潔區不乾淨,不整潔的,門窗沒有關好的,一次扣5元。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7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 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説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園長。

(3) 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着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8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的人生安全,確保校園有個平穩和諧的育人環境,經過討論決定成立以下安全管理領導組及管理範圍和措施:

成立安全教育管理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切實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細則 :

一、在上學、放學的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追、爬、吊、攔各種車輛,不玩耍、逗留、打鬧、鬥毆。

二、任何時候都不準私自下河、塘、堰、池、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取水、喝水。

三、不準攀、吊、爬各種樹木、橋欄、欄杆、電杆、高崖、大門及其它任何有危險的地方。

四、不準隨身攜帶各種利器、火源、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危險的玩具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物品。

五、不準吃零食,特別是偽劣、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六、在學校大門以內的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做到不跑、不追、不打、不鬧、不瘋、不狂。

七、在集體活動時要自覺遵守秩序,做到不跑、不追、不擁、不擠、不推、不攘。

八、不破壞他人的正常活動,不傷害他人,更不能故意他人 。

九、在教室內休息時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能到他人的位置上去,上課時更不能離開自己的座位,若有事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不能過量,飯後半小時之內不準從事劇烈運動,不做有危險的遊戲和事。

十一、嚴禁攜帶、食用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質。

十二、凡開展正常活動時也要注意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大風大雨不要冒險行走,不要在大樹和高坡下躲雨,不要撿碰落地電線,凡要過大小河,要特別注意若漲水,杜絕強行過河。

十四、不要亂摸、亂弄電線、插座、用電器等。

十五、到校後不能私自出大門,若有事須向老師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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