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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宮管理細則(精選5篇)

少年宮管理細則(精選5篇)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1

1、鄉村少年宮是依託學校建設,由政府財政保障為主的農村少年兒童公益性活動陣地,全體工作人員要本着增產節約、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艱苦樸素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勤儉辦宮。

少年宮管理細則(精選5篇)

2、嚴格掌握經費開支,購物要有計劃,經領導批准方可購買,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專款必須專用。

3、嚴格財經紀律,合理使用經費,鼓勵節約辦宮,多方式、多渠道籌資開展活動。

4、嚴格報銷手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必須憑購物發票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名,負責人批准方可報銷。白紙發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報銷。

5、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對發票、暫付款的使用和對現金、記帳、報表、核算等必須嚴格執行財會規定,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和漏洞。

6、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領導,宮主任親自抓財務工作,會計每月結帳一次,定期公佈賬目,年終清賬一次。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2

1、鄉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內財物,管好宮內財物,反對一切損壞本宮利益的行為。

2、鄉村少年宮所有財物均有專人保管,並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一進賬後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着節約的原則填寫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4、總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及時清點宮內財物,對宮內財物做到心中有數。對自然損壞和急需維修、添置的物件及時提出購置意見。

5、嚴格財產管理制度,宮內所有物品(包括各種樂器)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動室、教室的鑰匙一律不得轉交他人,特殊情況,由商借單位出具介紹信,經領導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或租用,並按時交回,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3

一、鄉村少年宮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辦。

二、在上級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鄉村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少年兒童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並重,增強鄉村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為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鄉村少年宮要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全鎮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活動。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4

第一張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來訪人員接待和病人及家屬車輛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員執勤有所依據,當好醫院衞士,確保醫院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員代表本醫院執行相關規章制度,醫院其他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員工作。

第四條醫院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期間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害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防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聯繫。

第二章保安勤務工作職責第一條責任範圍適用於醫院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院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二)依據制度實施醫院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班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院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院內院紀院規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具體如下:

1、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班長宇保安員一樣輪流值班履行保安員工作職責。

2、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發現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部門聯繫。

3、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員,並對保安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密切保持與保安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情況,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執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班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1)保安儀容儀表。

(2)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3)物件簽收事宜。

(4)人員、車輛出入記錄。

6、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負責對保安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掌握保安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伍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保安員的工作職責:執行醫院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保安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維持醫院門診、病房、辦公室及各樓層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簿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對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來訪參觀人員,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回答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醫院的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院就診的病人和家屬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主動引導如何就診,有序不亂,給病人温馨如家的感覺。

5、在規定的上班時間段內,必須服從保安班長安排按要求巡查或值崗。

(1)站崗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17:00,每半小時換一次崗(雨天且13:00至14:00不站崗)。

(2)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在崗台上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説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台。

(3)對於進入院內的乘用車輛或外出的乘用車輛,在保安員視野3米內時,必須行舉手禮。保安員應立定向左/右轉體90度,並執行車輛左直行手勢,在車輛駛過時,敬禮。

(4)保安員站崗和執勤時,需穿醫院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本條暫不執行)

6、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7、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院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班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保安員應該負責門衞室日常清理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9、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院會面閒聊,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員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醫院門衞室或大廳見面。

10、保安員每天下班前須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醫院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病房,手術室水電使用情況。

11、保安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以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2、保安員必須每月10好下午16:00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13、保安員值班時間按照醫院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少年宮管理細則 篇5

(一)住宿登記制度。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旅館應當註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有旅客按規定項目填寫《住宿登記表》。

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填寫《境外人員力士住宿登記表》。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 旅客住宿登記表應按日按月裝訂成冊備查。旅館應當實時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1、登記憑證。國內旅客住宿,應憑《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及《軍官證》、《警官證》、《軍官離、退休證》、《士兵證》等軍人證件進行登記住宿。確無以上證件的,可以憑有照片的《户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台同胞可憑《護照》、《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

2、登記內容。住宿旅客應如實填寫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旅客工作人員在查驗核對無誤後,應當在登記表中註明旅客入住時間、房間號碼。並在一小時內將住宿人員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無照片的,可以不錄)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指登記信息不惜錄入並傳輸到信息系統後台數據庫):旅客退房時,旅館應當及時將旅客退房時間錄入系統

3、會議及團隊住宿登記。舉辦會議的,旅館可以憑會議舉辦單位統一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安排住宿,參會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以不錄入旅館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但應當將相關單位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會議用房數量、時間等內容統一留存備查。旅遊團隊的住宿登記,旅館可以憑旅行社統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和錄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輸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無證人員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館應通知其道旅館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後,方可登記安排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1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隨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並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對。旅館接待未攜帶有效深翻證件的人員住宿,未按以上規定操作的,均屬於未按規定登記,公安機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住宿。旅館門衞值班人員應當掌握進出人員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來訪者廚師身份證件或詢問其被訪者的姓名、住宿房間號碼,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正常秩序。客房鑰匙由值班人員負責管理的,應當憑住宿證對號開啟房門。

(三)財務保管制度。旅館應該設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實行財務保管的登記、交接和領取制度,注意查詢、發現可疑及危險物品。現金應當單獨存放入保險櫃(箱)。

(四)報告制度。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形跡可疑人員、違禁物品以及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並採取曹氏保護現場。不得知情不報或縱容、隱瞞、包庇。

酒店治安保衞組織和人員職責

旅館應當建立治安保衞組織或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衞人員。治安保衞組織和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應當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檢查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3、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須知》

根據《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的有關內容,住宿旅客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旅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旅館工作人員管理,愛護旅館財務

二、軍人、人民警察、專職守護押運人員等攜帶的槍支彈藥,必須按規定交旅館所在的軍事部門或公安部門寄存保管。

三、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匕首、三稜刮刀、彈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帶入旅館。

四、嚴禁在旅館內進行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及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

五、自覺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並如實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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