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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

黨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這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強化制度治黨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下面小編整理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歡迎參考!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一

為紮實有序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5月6日下午,市委市政府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學習(擴大)會,邀請中央辦公廳法規局副局長宋功德圍繞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作專題輔導報告。崔述強、于軍、關成啟、彭興業、劉長利等區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在海淀分會場參加學習。

在專題輔導中,宋功德從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緊緊圍繞條例的重要意義、修訂背景、原則要求和中心思想、內容框架、實施建議等方面,就破解地方黨委工作突出問題、要求地方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打造地方黨委的地方領導核心地位、確保各項規定要求落地生根等重大問題,作了深入闡述和權威解讀。

宋功德在專題輔導中説,要從車與軌的角度看條例出台的重大意義,要從破與立的角度看條例修訂的制度創新,要從位與為的角度看地方黨委的定位和履職,要從統與分的角度看地方黨委的領導體制和機制,要從知與行的角度看條例的學習貫徹。宋功德的專題輔導報告全面系統地解讀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對區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學習貫徹《條例》有重要的啟示作用。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二

近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xx年12月25日起施行。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該《條例》的出台再次規範了黨委議事程序,對黨委工作作出了全面規範,也為地方黨委“一把手”決策明確了一系列“戒尺”和規矩,必將推動地方黨委發揮更大作用。

地方黨委強則領導集體強,領導集體強則地方事業旺。人們強調黨的領導制度的優越性,黨員幹部也有相當的制度自信,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各級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自身建設時堅持民主集中制,統攬全局時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實現了黨對各項工作的有效領導。《條例》明確指出,黨的地方委員會工作要自覺接受上級黨委的監督,要主動接受上級和同級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要虛心接受下級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要認真接受黨外人士和人民羣眾的監督。只有自覺把各項工作置於監督之下,暴露在陽光下,才能真正把《條例》貫徹好落實好,也才能真正發揮黨的地方委員會的領導作用。

《條例》是治黨治國的“重器”,我們要以“嚴、實”態度貫徹好落實好《條例》,要學習好宣傳好《條例》,地方黨委都要結合工作職責,宣傳解讀《條例》,時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警鐘長鳴,增強每個人的自覺性,增強防腐拒變的能力。要在生活上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向低標準看齊,做到不盲目攀比、不奢侈浪費,要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貧,做到“兩袖清風,一身正氣”,永遠發揚艱苦奮鬥的光榮傳統,抵制腐朽生活作風的不良影響。要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在平凡的崗位上展現出新時期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風貌。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學習心得三

中共中央印發的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突出地方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健全地方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礎,完善地方黨委運行機制,是新形勢下做好地方黨委工作的基本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地方黨委工作,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共產黨員網結合各級領導幹部的學習心得推出系列文章,供廣大黨員幹部深入學習貫徹《條例》。

20xx年3月30日,河南省許昌市委書記王樹山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表示新修訂出台的《條例》全面梳理地方黨委工作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與時俱進,立規定矩,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地方黨委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為黨執政治國提供了堅實的組織制度保障。提高運用《條例》做好黨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進黨的執政目標的實現,關鍵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一、在“把方向”上要突出一個“正”字,確保黨員幹部有鐵一般的信仰、鐵一般的紀律

《條例》明確要求,地方黨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先要從理想信念和價值觀入手,統一思想,堅定信仰。

強化思想建黨以“鑄魂”,錘鍊鐵一般的信仰。堅定的理想信念,始終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之本。指出,“中華民族5000多年滄桑歲月,把56個民族、13億多人緊緊凝聚在一起的,就是我們共同堅守的理想信念”。而時下一些黨員、幹部出這樣那樣的問題,説到底還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做好新形勢下的地方黨委工作,必須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根本任務,堅定理想信念,深刻學習領會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增進對黨的理論的理解之力、信仰之情、信心之源,切實增強“三個自信”;在政治立場上立定腳跟、頭腦清醒,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黨性修養上固根培元、挺起脊樑,強化黨的意識,永葆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

強化制度建黨以“立規”, 鍛造鐵一般的紀律。加強思想建黨,喚醒黨員意識,需要思想上的自覺、行動上的自律,更離不開制度上的保障。強調,全面從嚴治黨,要“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要嚴明政治組織紀律,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做黨章的堅定執行者和忠實捍衞者;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紮緊從嚴治黨制度籠子,為黨組織和黨員樹起一條看得見、夠得着的道德高線,劃出一條不可觸碰的行為底線,進一步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二、在“管大局”上要強化一個“責”字,確保經濟建設有“金山銀山”、政治生態有“綠水青山”

針對一些地方黨委重經濟社會發展、輕管黨治黨“一手硬、一手軟” 的問題,《條例》指出,地方黨委既要對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全面領導,又要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全面負責。切實肩起“一崗雙責”,開創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打造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是地方黨委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

要有“發展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的清醒認識,做發展的開路人。“十三五”時期,許昌和全省、全國其他地方一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和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期、大有可為的機遇期,發展仍然是第一要務,發展的意識不能淡化,發展的熱情不能降低,發展的勢頭不能減弱。地方黨委必須創新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觀念、體制、方式方法,着力提高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全面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努力實現遵循經濟規律的科學發展,使各項事業發展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優勢充分釋放;實現遵循自然規律的可持續發展,確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實現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讓人民羣眾有更多獲得感。

要有“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的執政理念,做黨風廉政建設的帶頭人。地方各級黨委書記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要率先垂範、以上率下,在抓黨風廉政建設、糾正“四風”、廉潔自律等方面自覺發揮表率作用,做黨風廉政建設的明白人;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不讓 “責任田”成為“撂荒地”,做黨風廉政建設的局中人。要把問責機制和考核體系作為抓主體責任的核心、關鍵和落腳點,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用剛性問責倒逼主體責任落實;堅持考核幹部考黨建、任用幹部看黨建,用鮮明導向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下大力氣解決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用高壓態勢營造政治上的“綠水青山”。

三、在“做決策”上要堅守一個“法”字,確保決策上科學民主、程序規範,執行上勇於擔當、敢於負責

實踐中,少數地方黨委書記搞“一言堂”,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嚴重違反民主集中制。解決黨政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必須依靠制度,走制度化、法治化的道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必須把民主集中制堅持好、完善好。

堅持民主集中制以凝心,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地方黨委要堅持集體領導,強化全會的決策和監督作用,凡屬重大問題,都應當由全會或者會會議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無權擅自決定,保證領導幹部不大包大攬、越俎代庖,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落實好個人分工負責制,會委員要按照集體決定和個人分工,對黨委決策要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履行好各自領導職責,切實提高凝聚力、戰鬥力和執行力;堅持權力制約原則,實行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策全程紀實制度,重大決策黨政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對決策者尤其是黨委“一把手”權力的制約與監督。

健全決策諮詢機制以聚智,使黨委決策法治化、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立科學、民主、公開的決策程序,把調查研究、徵求意見、合法合規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完善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專家諮詢論證、風險評估機制、決策合法合規性審查制度和集體討論決定製度。建立黨委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決策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在“保落實”上要堅持一個“嚴”字,確保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令行禁止、言行一致,開展工作求真務實、與時俱進

省市縣三級地方黨委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推動黨的奮鬥目標實現上居於關鍵位置、負有重大責任。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地生根,地方黨委重託在肩、使命在肩、責任在肩。

強化大局意識,自覺維護中央權威。與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最大的紀律和規矩。要堅決維護中央權威不動搖,與黨中央政治同心、思想同向、行動同步,在重大政治和原則問題上,堅決聽從中央指揮,旗幟鮮明,令行禁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變通,知行合一、表裏如一、言行一致,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能打折扣、搞變通,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努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強化進取意識,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把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創造性開展工作相結合,不做“傳聲筒”,克服照本宣科、照抄照轉的惰性思維,把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和學習貫徹《條例》的過程轉化為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政能力、領導水平的過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在促進改革、推動發展和維護穩定上不斷展示新作為;不當“太平官”, 克服“等、靠、要”思想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消極心態,着力提高戰略謀劃能力,着力提高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着力提高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着力提高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能力,努力探索符合發展規律、切合地方實際、體現羣眾意願的改革發展路子,奮力開創各項事業發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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