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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精選15篇)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精選15篇)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全面從嚴治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今年1月召開的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明確今年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將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制定問責條例,是繼20xx年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後,中央就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為防止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權力脱韁”加上了一把鎖。

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矩。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紀律執行的主體是全體黨員,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就是要倒逼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始終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領導幹部在用權時多一份敬畏和擔當,不能再拿紀律和規矩不當回事,也不能再遊離於管黨治黨責任之外了,切實做到發現苗頭及時提醒,違反紀律立即處理,嚴格以紀律為標尺管住全體黨員特別是80多萬名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將制度執行抓嚴抓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問責條例作為管黨治黨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見效。如果僅僅停留在有了制度規範,而不去狠抓重抓執行,管黨治黨的責任依然難以真正歸位到位。要狠抓制度執行,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為硬約束而不是“軟皮筋”。各級各地黨組織,特別是組織、紀檢、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擔當精神抓好問責條例的貫徹落實,要嚴字當頭、實字打底,抓嚴管嚴、抓實抓好,堅持“一碗水端平”,杜絕特殊化和“破窗效應”,尤其是對於那些在執行制度方面失職失責的,要敢於碰硬、敢於亮劍,堅決做到執紀必嚴、失責必究,讓黨紀黨規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讓有責必問成為常態。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無數事實證明,只有通過層層築牢防線、層層壓實責任,將監督管理的網織得越來越密,讓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黨員幹部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避免違規違紀違法的各類悲劇反覆上演。各級黨組織要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層層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失責就必須被問責。少數地方單位的領導幹部缺乏擔當精神,對於班子成員和下屬職工的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失之於鬆,滿足於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實際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將從根本上打破這一“僵局”,這也是倒逼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以及腐敗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從而倒逼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黨內問責由規定升格為條例,層級更高,覆蓋更廣,權威性也更強,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器,必將為全面從嚴治黨再加制度砝碼。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只有讓問責條例的各項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發揮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劍作用。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以及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擔當精神抓好落實,讓問責條例真正發揮治黨、管權、治吏的積極作用。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2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3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為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眾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為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説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為“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為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4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之際,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問責條例》體現了黨的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問責條例》強調權責統一,失責就要被問責,強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目的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強化政治紀律的剛性、政治規矩的強制性和嚴肅性。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共產黨員必須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為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但在現實中,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號”,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或搞變通,使黨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損害了羣眾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黨的威信。黨的以來,黨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黨的問責條例,就是要把責任這把利劍高懸起來,劍指為官亂象,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實實在在刻畫出為官底線。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執行制度關鍵在人。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要把自己擺進去,以眼裏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5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們黨95年奮鬥取得的偉大成就,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只要各級領導幹部心繫使命、扛起責任,就沒有過不去的坎。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5週年紀念日,在95年的光輝歲月中,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克服重重困難、跨越道道險阻,將曾經一窮二白的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文明的國度,讓人民過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中國共產黨能夠始終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而擁有一支紀律嚴明、思想過硬、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讓人民有信心、國家有希望、民族有未來。

能否擁有一支深受羣眾信賴的幹部隊伍,不僅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也關係到國家的興衰成敗。雖然從總體上講,建黨95年來,絕大多數廣大黨員幹部都能夠克己奉公、一心為民,始終懷揣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信念來開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政治立場有所動搖,在開展工作時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別是近些年來,一些黨員幹部受不良習氣的影響,放鬆了世界觀改造,不僅貪圖享樂安逸,甚至還沾染上了腐敗習氣,工作上更是消極應付,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風、疏遠了黨羣關係,黨的隊伍建設因此面臨新的挑戰。

當下,我國已經全面進入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關鍵時期,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不行,這是由中國的國情、中國的實際決定的。因此,在這樣一個關鍵時期,我們更需要通過從嚴治黨來提升黨的戰鬥力,更好地為來百姓服務。而在建黨95週年紀念日來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釋放出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為了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這次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應該説,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有利於打造更廉潔、更高效、更主動的黨員幹部隊伍。但是筆者覺得,要想使問責條例能夠真正成為推動並改進黨的工作,更好服務身邊百姓的重要力量,關鍵還是要強化執行。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指導思想,以強有力的執行讓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錘鍊出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隊伍,帶領全國人民開創更加美好的未來。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6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7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眾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為“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為“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為”“不願為”或“不敢為”的思想藩籬,朝着“有作為”“必有為”“大作為”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為,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才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也是確保“權為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羣眾滿意作為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羣眾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8

20xx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內容,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方式為“堅持問題導向”。處分方式,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也就是説,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後果,且達到了羣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那麼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在建黨95週年前夕審議通過的《中共問責條例》集中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要求。先有《中共廉潔自律準則》為黨員幹部做出了“正面倡導”,後有《中共紀律處分條例》為五大違反紀律行為開出了“負面清單”,現有《中共問責條例》對失職失責行為做出了“制度化問責”的要求。這讓我們看到,全面“從嚴治黨”並非一句口號,而是越來越具體化、可操作、系統化、制度化的約束機制。

《問責條例》作為具體化的制度約束機制,提出了“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後果,且達到了羣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三位一體的追責制度,自上而下地傳遞着強烈的“以責為先”信號,以上率下、高屋建瓴地對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敲了一記重重的警鐘。

對黨員幹部來説,怎麼做才能迴避《問責條例》的“高壓線”,做到履職盡責呢?首先,要認真學習《問責條例》相關具體規定,以學解惑、以學明理;其次,真正樹立起“責任大於一切”的意識,自覺維護黨的紀律、規矩,自覺遵守五大紀律;最後,勇於擔當,有所作為,認真考量工作、政策的成熟度,做到無愧於黨、無愧於心、無愧於位,為黨和國家的全面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9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為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為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0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條例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創新,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回顧我們黨95年奮鬥歷程,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鮮明品格,也是黨領導人民創造輝煌成就的光榮傳統。新形勢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愛黨、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實踐證明,有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能充分發揮。責任重如泰山。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始終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課題。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落實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要求,必須靠制度來保障。問責條例貫徹黨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以問責層層傳導壓力,問責條例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設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而要根據形勢發展和實踐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總結管黨治黨豐富經驗,特別是以來從嚴治黨實踐成果,修訂出台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樹立高標準,到明確 “負面清單”,再到提出責任要求,三部黨內法規既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更加制度化常態化。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誰也不能例外,誰都必須盡責。執行制度關鍵在人,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敢於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實,真正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只有把自己擺進去,緊緊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問責,堅決破除好人主義、一團和氣,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才能讓問責條例落地,成為黨員履職盡責的有力約束和經常性提醒,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從“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到“為人民服務,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95年風雨兼程、砥礪奮進,始終如初的是共產黨人為民族奮鬥、為人民擔當的赤子之心。新徵程上,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忘為民初心,不改擔當本色,我們黨必將更加堅強有力,團結帶領13億人民不斷抵達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境界。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1

一是問責的再升級。此條例的制定標誌着20xx年發佈施行的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的提格升級。從“暫行規定”升格為“條例”,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二是制度的再完善。該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是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的再一次制度完善,邁出了黨內問責走向精細化、系統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無論是被譽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正面清單”,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負面清單”,以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任務清單”。它們與問責條例一起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羣”,把黨員幹部“辦公室內外、八小時內外”的黨紀政德家風等方面要求具體化、對象化,體現了“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戰略縱深度。

三是責任的再強調。問責目的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治理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共性問題,以及“處處是高壓線,就是從來不帶電”的寬鬆軟現象,必須在問責的同時黨員幹部從自身增加責任感和使命感,堅定理想和信念,以實際行動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合力,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嚴格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2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為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為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3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 “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4

6月29日,省紀委召開擴大會議,專題學習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有關精神。

會議指出,加強黨內問責工作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是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黨95 週年前夕審議通過問責條例,再次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釋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堅決態度。全省紀檢監察系統要率先學習,學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準,保證執行到位,避免出現偏差。

會議要求,問責條例下發後,要及時按照中央、中央紀委要求,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工作。要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將問責條例內容和有關精神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與學習其他黨規黨紀結合起來,不斷創新學習載體和形式,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形成學條例、用條例的濃厚氛圍。要抓好宣傳引導,結合貴州文化、貴州實際,創新宣傳思路和方法,注重宣傳時效和實效,對條例的內容和意義進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解讀,傳導壓力、壓實責任。要緊扣中央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問責機制,確保真正用好用活條例,推進問責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要加大問責工作力度,不僅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堅決問責,而且對失責不問、問責不嚴,應當問責而沒有進行問責,破壞法規制度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行動要快、問責要準,越往後執紀越嚴,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發揮震懾警醒作用,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2022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篇15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責任主體、強化了問責條款,責任被具體化,為構建巡視工作責任體系提供了制度支撐。

根據這一條例,巡視工作責任體系的核心是落實“兩個責任”,即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重點是明確“三個責任人”,即黨委書記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巡視組組長是落實巡視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抓主體責任 黨委“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落實責任,首先要抓責任主體。條例明確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

黨委承擔巡視工作主體責任,意味着黨委既是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對巡視工作,黨委要堅決負責,主要領導要帶頭盡責,班子成員要積極擔責。黨委“一把手”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黨委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要配合“一把手”落實好巡視各項工作。

圍繞黨委的主體責任,條例明確規定,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抓組織實施責任 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落實黨中央和同級黨委關於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時組織巡視力量,認真抓好實施;及時解決巡視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組織領導巡視組深入瞭解問題,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領導小組的配置,事關巡視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從巡視工作實踐需要出發,條例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這樣配置,既有利於突出巡視主業,始終專注“四個着力”,發現問題,也有利於紀委、組織部門的日常協作。

抓監督責任 巡視組失職瀆職要追責

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部署,巡視組要拓展監督內容,切實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把“關鍵在治、要害在嚴”落實到巡視檢查“兩個責任”中,通過巡視監督,面對面傳導壓力,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堅守責任擔當,進一步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落實巡視監督責任,巡視組責無旁貸。條例對巡視組失職、瀆職的情況明確規定了追責條款: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的,以及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進行責任追究。

抓成果運用責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巡視工作成效關鍵體現在成果運用上。條例對成果運用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後,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目的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紀律檢查機關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要責成相關紀檢監察室優先辦理,及時研究提出處置意見,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明確具體的,要及時研究提出紀律審查意見。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後,要責成相關部門及時研究提出辦理和組織處理意見,並在規定時限內向巡視辦反饋。其他有關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專題報告,要結合部門職責,研究提出處理措施。

抓整改落實責任 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巡視整改落實是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化。條例規定,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被巡視地區、單位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整改制度和具體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強化制度執行,逐級傳導壓力。中央和各省級巡視辦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加大整改力度,力爭取得讓幹部羣眾看得見、摸得着的實際成效。對巡視整改不力、腐敗蔓延勢頭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門,將嚴肅追究責任,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續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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