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條據 >啟事 >

尋物啟事:只為找回女兒成長照

尋物啟事:只為找回女兒成長照

昨天,一張貼在長春市繁榮路與南湖中街交會處一小區內的尋物啟事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不是因為啟事中所丟失的手機重要,而是上面字字懇切的語言,“您一定能理解我們作為父母對孩子的那份愛,孩子的成長記憶也是我們美好的回憶,能否將手機中的照片還給我們,手機我們不要了……”

尋物啟事:只為找回女兒成長照

昨天,記者聯繫到失主陳先生,他説,他和愛人年過30歲才結婚,9個月前,女兒出生了,這個小生命的降臨,給全家人帶來了無限幸福和歡樂,我也第一次體會到為人父母的開心與喜悦,平時用手機記錄了女兒的成長曆程,和家裏人的幸福時光。

但是在6月20日下午5點10分左右,陳先生和愛人正帶着女兒在小區物業前面的遊樂場散步,累了坐在長椅上休息,走的時候一不小心將兜裏的手機落在長凳上,回到家後才發現手機丟了,返回去找怎麼也找不到了。於是第二天,陳先生在物業工作人員的配合下調取了當天的監控錄像。

記者從監控錄像中看到,在陳先生一家走後,位於身後不遠處的一位同樣抱着孩子的男子走上前去,撿起遺落在長椅上的手機轉身繞着地下車庫入口處走了一圈,然後朝着西南方向走去。從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到,這位男子身材微胖,短平頭,戴着一副墨鏡,短短的幾百米路,一直頻頻回頭。

得知這一消息後,當天下午4點鐘左右,陳先生用視頻截圖加上圖文説明方式,在小區兩個廣場張貼了很多張尋物啟事,並在其中表示了自己的初衷,“好心的鄰居,這部手機很可能是你撿到了,希望把手機中的照片還給我們,手機我們不要了,可以將照片發送到我們的郵箱或者交給物業、小區裏的超市等等哪裏都可以,或者直接和我們聯繫。”

兩天過去了,但是一直沒有任何音訊,陳先生説,“手機不貴,裏面的任何資料都可以複製和再造,但是女兒的生活照片可都是絕版的啊!希望這位好心鄰居能把照片還給我們。”如果您有看到請和上面的失主聯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tiaoju/qishi/lnwmqx.html
專題